版本:11003
1 1 0 年 度 臺 中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青 少 年 職 業 探 索 營
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招訓字號:中市青訓字第 010 號 訓練單位:弘光科技大學
無人機空拍飛行培訓班-30 小時-20 人
課程 內容
無人機產業趨勢分析(學科/3 小時)
職涯探索(學科/2 小時)
無人機法規與原理(學科/1 小時)
飛行初體驗(術科/2 小時)
腳本撰寫與討論(術科/3 小時)
戶外飛行及拍攝(術科/11 小時)
剪輯技巧與應用(術科/3 小時)
民航局普通操作證飛行(術科/4 小時)
成果發表(術科/1 小時)
招訓 對象
1. 設籍、居住或就學於本市 15-24 歲之在學青少年。
2. 設籍、居住或就學於本市 15-24 歲之特定身分在學青少年優先,特定對象資格 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相關身分別規定。
② 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③ 父或母曾於 108 年至 110 年間申領失業給付,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④ 父或母曾於 108 年至 110 年遭遇職業災害,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⑤ 經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訓練
日期 110 年 8 月 29 日 ~ 110 年 9 月 26 日 上課
時間
1.週六、日:早上 9:00~12:00,下午 1:30~4:30,每日共 6 小時。
2.訓練期間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停課後需擇期補課,補課期間視同正常上課,參訓 學員因故未到課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上課
地點 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 1018 號
報名 資訊
1.報名方式:現場至承辦單位報名。
2.報名文件:
(1)一般身分:請繳交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貼妥於報名表中身分證影本 黏貼處)。
(2)特定資格:除一般身分文件外,另請檢附特殊資格證明文件。
3.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8 月 19 日 17:00 截止,並於 110 年 8 月 23 日辦理甄 試,經甄試合格後通知錄訓。
4.報名電話:04-26318652#6151~6153 訓練
費用 本課程無須支付費用。
甄選 機制
1.甄選方式:筆試+口試 2.考試學科:筆試
3.筆試內容:遙控無人機學科普通操作證試題(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緊急處置與 飛行決策)
版本:11003
注意 事項
1.學員報到當天未報到或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2.各班訓練起迄日期視報名情形做調整,若有更改將另行通知,並於臺中市政府勞 工局公告(網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
3.報名受訓資格如有不實,學員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4.學員每人預收保證金新臺幣 1,000 元,課程結束後,參訓時數達 15 小時(含)以 上,於結訓當日全數無息退還。
經費來源:就業安定基金補助 補助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委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廣告
版本:11003
110 年度青少年職業探索營計畫-報名表
報名班別: 無人機空拍飛行培訓班
訓練單位: 弘光科技大學 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號碼 性 別 □男 □女 年齡
戶籍地址
郵遞區號□□□□□□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電子郵件 聯絡電話 家用:
手機:
就讀學校 是否曾有參
訓經驗 □否 □是, 班 個案來源 □勞工局網站 □親友介紹 □報章媒體 □其他
身分別
以下參訓身分別請擇一勾選
□設籍、居住或就學於本市 15-24 歲之特定身分在學青少年優先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相關身分別規定
□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父或母曾於 108 年至 110 年間申領失業給付,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父或母曾於 108 年至 110 年遭遇職業災害,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經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設籍、居住或就學於本市 15-24 歲之在學青少年(請提供居住證明文件,如:租賃契 約)
報 名 資 料 審 查
(此欄位為審查資格之用,欲報名者請勿填寫)
□報名表(請以正楷填寫完整,並於申請人簽章處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 1 份(貼妥於身分證影本黏貼處)。
□身分別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證明文件: )
請您再次審閱以上資料是否填寫完整,於確認後簽章。 申請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