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第一年)年度報告
台灣高等教育資料系統之建置與運用(1/3) Taiwan Higher Education Data System and Its Applications
計畫編號: NSC 92-2413-H-007-006
執行期限: 92 年 7 月 1 日至 93 年 6 月 30 日 主持人: 彭森明 國立清華大學
一、摘要 (Abstract)
中文摘要
資訊即知識,知識即力量。一切決策的制定及管理的決定應有完整、正確及 高品質的資訊為依據。因此本計畫旨在建立完整和全面性的台灣高等教育資訊系 統。為求資料的完整性,內容將涵括各大學校院特質與狀況、經費、教職員素質、
校園環境設備、課程、校園文化、各科系在校學生素質和學習行為與表現、各學 門畢業生及畢業後的發展等。這些豐富的資料以及分析所得之教育指標、研究報 告和統計數字等,不僅有助政府做決策、各校院自我評鑑和自我改進、學生的學 習成長和發展,而且可以提升高等教育研究品質。這對提升高等教育研究與教學 以及促進高等教育卓越,將有極大的助益。這些資料與資訊將存放在特設之網站 內,供大眾、研究人員及決策人員隨時取用,以發揮這些資料及資訊之最大功能。
本計畫為期三年。第一年的工作重點任務如下:a) 彙整和研擬教育部(即 政府)的教育資訊需求; b) 向各大專院校溝通說明本計畫的內容,並請求配合 與協助;c) 建立完善的電腦網路系統以供資料的收集和傳播; d) 設計及實施 大一、大三、及畢業生問卷調查; e)設計校務資訊整合表格。
本報告只說明本計畫這一年來的進展,相關程序與成品請見內文和附件。
關鍵字: 高等教育,教育資料庫,校務研究,高教研究
English Abstract
High quality data provide sound bases for policy making and management decision. It is, therefore, the primary purpose of this project to develop a comprehensive higher education data system in Taiwan. Upon completion, this system will provide various kinds of data, ranging from institutional characteristics, finance, staffing, facilities, curriculum offerings, to student demographic backgrounds, qualifications, attitudes, participation in school activities, classroom experience, performance, degree completion, and development after graduation. These data will become valuable resources for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studies to address a variety of issues relating to, for example, the efficiency of educational practices, the quality of instruction, and the learning and other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The resulting databases, together with derived statistics and study reports, will be posted at a specially designed Web site for the general public as well as researchers and policy-makers to optimize the value of the data system.
This project is a three-year project. The first year’s work focuses on the following tasks: a) developing working relationship with various office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b) communicating to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the justification for this project and soliciting their cooperation; c) setting up the computer and network system for data collection and dissemination; d) designing and implementing surveys of three student cohorts – freshmen, juniors, and the previous years’ college graduates; and e) designing the integrated institution-based data collection forms. This report summarizes the progress of this year’s project. Specific products are described or attached in the appendices.
Key words: higher education database, institutional research,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二、緣起與背景
當今社會,許多教育政策的抉擇、行政的措施、校務的規劃以及教學的改進,
都需要即時、完整、正確的資訊做依據。沒有資訊,即如缺乏知識,往往不能做 出正確的判斷與選擇。所以有人說資訊即知識,知識即力量,並非誇大其詞。
然而資訊的獲得,往往需仰賴以科學化、系統方式所收集的原始資料,加以 整合、分析、解釋而來。因此原始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是各行業追求卓越化過程中,
一項很重要的工作。而且為了提高資料的使用價值與品質,往往以政府的力量或 集中私人資源,建置大型資料庫。
教育這一學門也不例外。許多國家,不論是先進國家(如美國),或開發中的 國家(如埃及),都有教育資料庫的建置,提供高品質的教育資料,供決策機構、
教育人員、以及研究人員分析使用。以美國為例,聯邦教育部設有國家教育統計 中心,執掌美國教育資料的收集、分析、解說與傳播。目前此中心設有十多項資 料庫,涵蓋所有教育層次,從學前至成人延續教育都有資料庫。
回顧台灣狀況,目前有關高等教育(即高中以後的教育)的資料,相當缺乏。
既有的資料內容有限,尤其是有關教育素質、教學成果以及行政績效等方面的資 料,更為缺乏。除了一些基本數據之外,有關教育課程、資源分配、教育過程、
教育成果、教育品質、教育成效、教育與工商勞工市場之配合等方面的資料,很 難找到,因此很難對台灣高等教育的素質與相關因素,做深度的分析與研究。一 些零星的學術研究,也往往由於資料內容及樣本的侷限,不足為決策者做決策的 依據。同樣地,有關國際性以及校際間的比較分析,也就很難達成,因而無法清 楚地瞭解台灣高等教育卓越化的程度,對台灣高等教育的成效以及相關問題,很 難做明確地說明。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制定有效的策略與措施,去推展高等教育 的卓越化,實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此許多決策人員以及研究學者,都企望 有一套完整的高等教育資料系統,提供豐富的資料,以便正確地瞭解教育狀況、
成果、變遷、品質與缺失,做為教育改革之依據,並促進高品質的教育研究,培 育卓越的國民,維護或提升國家競爭力。
三、本計畫之目的
台灣高等教育資料系統即是針對上述問題及需求而建置的大型資料庫,其最 終目的是在提供:
1. 教育決策人員可靠、正確、客觀而又能快速取得的資訊,做為決策之依據;
2. 校院主管辦學治校的資訊,做為行政規劃及教學改進之參考,藉此促進大 專校院卓越化,培育世界一流國民;
3. 研究人員優質而又豐富的原始資料,進一步探討教育問題並做國際比較;
以及
4. 人民大眾,包括父母和學生,完整的大學教育資訊,以增進對大學教育的 暸解和對院校及科系的適當選擇。
四、本年度工作項目
本計畫為期三年。第一年工作重點包括:(一)商請教育部提供行政支援,並 彙整各司處之資料需求,做為設計之依據;(二)向全國大專校院說明此計畫之內 容、性質、重要性、與執行程序,徵求合作與協助;(三)建置電腦及網路資料收 集與傳播系統;(四)設計大一、大三、及畢業生調查問卷;(五) 完成大一、大
三、及畢業生抽樣;(六)經由網路進行大一、大三、及畢業生問卷調查;(七) 彙整教育部之校務資料需求,設計統一規格之資料收集程序;(八)推展資料庫之 理念與實施經驗,培育未來人才。
五、作業程序與成果
(一)向相關單位說明並請求協助
1. 向教育部長及相關主管做簡報,說明此計畫之目的與功能。部長指示 統計處為此計畫之窗口單位,彙整部內各司處有關高教資料收集表並 提供協助,以利本計畫之進行。
2. 與教育部電算中心合作,建置資料收集及傳播之電腦設備及網路系統 (雙向溝通之相同系統),以利未來系統開發及持續營運。
3. 在教育部主辦之「教育部主管資訊講座研習營」講述「教育資料與決 策」之關係及資料庫之重要性。
4. 與全國大專校院溝通,舉辦北、中、南三場次說明會(附錄一)。
(二)學生抽樣設計
抽樣的考量除了確保全國性資訊之準確度之外,並兼顧下列分析功能:
1. 各校院依學門(共十八學門)及學生性別做獨立分析,以供各校自我評 鑑及同儕校院比較之用。
2. 保障原住民及殘障生足夠樣本人數,以便與一般生做比較分析 為達到上項目的,抽樣以各校各學門為單位,抽樣機率以 25%為原則,
但有下列例外:
1. 原住民及殘障生全部抽取(selection with certainty)
2. 學門抽樣下限為 30 人,總人數不到 30 人者,全部抽取。
3. 學校總人數以 100 為下限。若總人數少於 100 人,則全部抽取。
抽樣流程表及說明見(附錄二)。
(三)資料保密事宜
為進行抽樣所需之學生基本資料,包括學號、姓名、科系、身份別、電 訊網路號碼等,是透過教育部發函至各大專校院要求提供。但有幾所學校考 慮資料保密事宜,要求說明。因此特別與教育部統計處合作,制定「資料保 密及作業章程」以釋質疑(見附錄三)。其重點包括(1)收集學生資料是教育 部職責,(2)教育部委辦單位視同教育部,(3)工作人員及資料使用者,必須 遵守資料保密法及作業章程,否則依法懲處。
(四)設計學生調查問卷
學生調查分大一、大三及畢業生三組,其問卷製作程序相同,包括下列
步驟:
1. 收集國內外相關調查問卷做參考。
相關調查在國內部份較少,因此主要參考資料來自美國,包括(1)美 國聯邦教育部全國教育統計中心主持的計畫(National Postsecondary Student Aid Study, the Beginning Postsecondary Student Study, and Baccalaureate and Beyond), (2) Survey of Recent Graduates, Jacksonville State University, (3) Graduate Survey,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4) Alumni Survey 1998, University of Colorado at Boulder, (5) National Survey of Student Engagement, Indiana University Center for
Postsecondary Research and Planning; (6) Your First Year College Year, UCLA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2. 彙整研究議題,以便研製問卷收集所需之資料。這些議題主要來自 教育部出版之報告及政策白皮書以及本計畫研究團隊所提之研究議 題。
3. 製訂問卷初稿,然後召開問卷設計及審核會議,參與人員皆為本計 畫研究團隊(人員名冊見附錄四)。開會次數視需要決定,每份問卷 平均三至四次,每次約一整天的時間。因此最後採用之問卷,皆經 過多次修正後才定稿。
4. 試測。經研究團隊審訂完之問卷,本應做一次大幅度的試測,但因 時間的關係,以及考慮大部份問題都是其他相關研究用過的問題,
所以只做小幅度的試測,做為修飾問卷的依據。試測的主要的目的 在檢測問題是否清楚,所要求的資料是否可靠,問卷是否過於複雜,
以及填答問卷需要多少時間。學生填答之後,進行討論,說明問題 所在以及改進辦法。其中比較困難的問題是問卷嫌太長,尤其是大 三問卷。但為了涵蓋足夠份量的內容,以便做廣泛的研究,且考慮 資料收集不容易,因此決定保持相當長的問卷,但加強向學生說明 此研究之重要性,請求學生的合作。
完成之大一、大三及畢業生問卷請參閱附錄五、六及七。
(五)校務資料收集格式彙整
1. 搜尋並整合目前教育部向各級院校要求提供資料的表格,包括學生 數、專任教師數、員工人數、畢業生人數、班級數、經費以及各校 評鑑之資料等,以便了解政府所需資料以及相關問題。
2. 檢視各院校既有之行政及教務資料,包括學生註冊、選課、人事資 料、薪水、研究經費、獎助學金、學校設備、及學生記錄等,以便 了解現有資料以及未來以統一格式抽錄資料的可行性。
3. 整合上述兩項工作成果,設計統一格式,統一定義與標準,以便透 過教育部函請各校院以電腦網路方式,傳送資料。目前已完成初稿
(見附錄八) 。未來完稿之後,將置入教育部特定之網址,供各校院 於一定時間內自行填送資料,並在電腦程序中,設置資料檢定機制,
提升資料品質。各院校指派之人員將接受講習,以便充份熟悉此系 統的運用與操作,提供優質資料。
(六)設置電腦及網路作業系統
高等教育資料的收集及傳送將透過網路進行。因此此系統之建置是首 要工作之一。
本系統之建置包括兩台 web severs, 一台 database sever 及一台資料倉 儲(NAS),以及相關作業軟體及設備如防火牆及不斷電系統。另外亦有六 台內部專用電腦供助理作業之用。此系統除了外埠網路連結以利外埠傳送 資料外(Internet),亦有內埠網路(Intranet),供研發及操作控制之用。內部 作業之資料只有特許工作人員能使用,無法從外埠 Internet 連上。
此系統之建置(不含 Intranet)有兩套,一套在清華,一套在教育部電算 中心(mirror sites),彼此相連。換言之,由清華系統收集之資料,可定時傳 送至教育部電算中心之資料倉儲。反之,亦然。以保存備份。未來資料庫 及相關資訊之傳送,將全由教育部系統運作。 此系統之結構圖,見附錄九。
(七)資料收集及檔案建置
大一及大三學生問卷調查,正進行中,預計本學期結束前完成。畢業生 調查,正進行抽樣及通訊住址確認工作,預計六月上旬開始做調查。
大一及大三調查,經由網路實施,問卷存在特設網址上,通知抽樣抽 到的學生上網填答。畢業生調查,因沒有這些畢業生的電子郵件帳號(email address)無法透過電子郵件寄送通知,請求填答問卷。因此計畫將以普通郵 件寄出信函,包括教育部及學校的信(endorsement letters),至戶籍所在地 址,請求填送資料。計畫將抽樣樣本分兩半(two independent samples),一 半請直接填答紙本問卷,一半請上網填答問卷。追蹤方式均以普通郵件為 主。另外亦擬在 BBS 上刊載消息,要求 2002-3 年度的畢業生(未收到邀請 信者)自動到特定網址填答問卷。此三種方式所得之資料,將做比較分析,
一方面驗證資料的品質,另一方面做資料收集方法上之探討。
大一學生三月上旬開始調查。第一步工作是各校通知抽樣抽出的的學 生,說明調查之重要性。接著由本計畫清華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向全體抽樣 的學生發出一封電子郵件,請學生上網填答。一週之後,再以電子郵件催 請。兩週之後,未填答問卷的學生名單,整理後傳回各校院,請各校院聯 絡人(主要是教務處人員)幫忙聯絡這些學生並催請合作。至此階段,成果 各校不一,部份學校已達到回覆率標準(75%),但大部份學校仍需進一步催 請。我們已徵求教育部相關單位同意,商請各校生活組輔導教官,協助各 校聯絡人,向未填答之學生再次說明並請求合作。目前各校反映都相當良
好,全國回覆學生人數已逾二萬六千人(約 54%),相信極大多數的校院在 學期結束前能達到 75%回覆率的目標。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兩項問題:(1)大約有五分之一的學生沒法用 email 聯絡上因此不能即時上網填答問卷。原因包括學校網路系統出狀 況,學生不用學校給的電子郵件號碼等。這些學生需要用不同方法,更大 的功夫,去催請填答問卷。(2)有些學生似乎對「公益」之事不甚熱心,有 冷漠感。雖然我們透過學校發函,也另外以 e-mail 方式,向學生說明建置 資料庫的目的與功能,期望他們能為促進教育卓越化盡一份心意,但似乎 不容易得到他們的認同。我們也得花很大功夫才能說服他們來合作。
大三學生調查,四月中旬開始實施。依據大一調查經驗,省去前置通 知工作,直接由學校通知抽樣抽到的學生上特定網址填答問卷。我們定期 (約一週)整理未填答的學生名單送回學校,請求學校繼續聯絡這些學生。
目前回覆人數已逾一萬六仟多人。我們相信極大部份的校院都能在學期結 束前達到 75%的回覆率標準。
另外為了鼓勵學生填答問卷,本計畫採用抽獎方式,依學校參與人數 分配得獎名額,約 25%。獎品是購書禮卷,分一百及二百元兩種,於調查 結束後開獎發放。
上述資料收集完全電腦化,並有一些品質控制機制。學生填答之資料,
即時轉化成資料檔,存入資料庫,學生姓名等供辨識個人身份之資料亦即 時與資料檔分離。此種方式節省資料處理時間,等調查一結束,資料庫已 建置完成。
另外為了方便研究人員使用,我們將計算每個學生的抽樣加權指數 (sampling weight),做一些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建置因素分數 (composite variables),並將原始資料檔轉化成 SPSS 資料檔。
(八) 培訓與推廣
此計畫之附帶目的是培育未來人才。因此本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
亦在適當時機,推展培訓及研習工作,講述大型資料庫之概念及技術考量,
包括抽樣及系統設計等。主要的成果有下列幾項 (講授文稿見附錄十):
1. 2003 年 7 月 23-24 日。「如何建置全國性教育資料庫,使其發揮最 大價值與功能?」台灣與國際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中部工作坊研 習會。
2. 2003 年 9 月 13 日。「Complex Sample Design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Analysis。」台灣與國際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北部工作坊研習會 3. 2003 年 12 月。「台灣高等教育資料之建置與運用。」中國高等教
育改革”國際學術研討會。中國,廈門大學。
4. 2004 年 3 月。「教育資料與決策。」 93 年度教育部主管資訊講座 研習營。教育部。
5. 2004 年 5 月。「Complex Sample Design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Analysis。」國立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
六、計畫成果自評
本計畫於九十二年七月下旬通過審核。所以開始執行至今,實際上只有十個 月的時間。在這十個月當中,從助理人員的聘用、設備的購置、教育部及相關校 院的協調與溝通、網路系統的建置、三組學生抽樣的設計、問卷的開發、以及實 際資料的收集及建檔等,時程都非常緊湊,但大致上都能如期完成。從上節的敘 述中,可以看出本計畫龐大的工作量及成果。雖然國內除了 TEPS(中研院的 Taiwan Educational Panel Study)之外,沒有其他類似的計畫可做比較,但以國際 經驗(如美國)來衡量,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說,我們的效率與成果,雖不能說是十 全十美,但不會亞於任何國家。
我們之所以有上述成果,要歸功於許多人。首先要感謝國科會的贊助。本計 畫是基礎建設工程,困難度很高,問題也很多,沒有國科會的全力支持是不易啟 動的。另外,我們也非常感謝教育部,尤其是統計處、電算中心、及軍訓處。他 們的支助、合作、與行政支援,幫助我們克服了許多困難,也給了我們許多鼓勵。
他們是本計畫不可或缺的伙伴。最後我們很感謝各校院都能瞭解本計畫的重要 性,並指派專人協助我們推展工作,包括學生基本資料的提供及催覆工作。他們 的辛勞是本計畫達成目標的主要因素。
總之,本計畫才將完成第一期工作。未來還要面臨許多挑戰,包括資料分析、
議題探討等,提供結果供決策者以及一般大眾使用,以發揮資料庫最大功能。我 們將秉持以往敬業精神及高尚標準繼續努力。相信在各方合作與協助下,能如期 如願完成台灣高等教育資料庫之建置。
七、附錄
1. 北、中、南三場次說明會 2. 抽樣流程表及說明
3. 資料保密及作業章程 4. 研究團隊人員名冊 5. 大一學生調查問卷 6. 大三學生調查問卷 7. 畢業生調查問卷
8. 校務資料檔初稿(尚待完成) 9. 電腦網路系統結構圖
10.研習會文稿
a. 如何建置全國性教育資料庫,使其發揮最大價值與功能?
b. Complex Sample Design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Analysis。
c. 台灣高等教育資料之建置與運用。
d. 教育資料與決策。
附錄一. 台灣高等教育資料庫之建置及運用 說明會
一.時間地點:
1. 第一場(中區):92 年 9 月 26 日(五)下午二點至四點 私立東海大學省政大樓會議廳
(台中市西屯區台中港路三段 181 號) 2. 第二場(北區):92 年 9 月 29 日(一)下午二點至四點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大樓二樓國際會議廳 (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29_1 號)
3. 第三場(南區):92 年 10 月 3 日(五)下午二點至四點 國立中山大學圖資大樓十一樓 1106 會議廳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 70 號) 二.議程:
時 間 議 程
1:30-2:00 報到
2:00-2:45 資料庫目標、內容與架構 2:45-3:15 以校級為單位之資料使用 3:15-3:30 各校院之協調與合作 3:30-4:00 問與答及建言
三.各校出席場次表
第一場(中區) 92 年 9 月 26 日(五)下午 2:00-4:00
1. 私立中國醫藥大學 2. 私立東海大學 3. 私立台中健康暨管理學院 4. 私立靜宜大學 5.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 6. 私立嶺東技術學院 7. 私立南華大學 8. 私立建國技術學院 9. 國立台灣體育學院 10. 國立勤益技術學院 11. 國立中正大學 12.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3. 國立台中護理專科學校 14. 私立逢甲大學 15. 私立環球技術學院 16. 私立中州技術學院 17. 國立台中師範學院 18. 私立中山醫學大學 19. 國立虎尾技術學院 20. 私立大葉大學 21. 私立中台醫護技術學院 22. 私立修平技術學院 23. 私立南華大學 24. 私立明道管理學院 25. 私立僑光技術學院 26. 私立弘光科技大學 27. 私立大同技術學院 28. 私立南開技術學院 29. 國立中興大學 30.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31. 私立吳鳳技術學院 32.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33. 私立朝陽科技大學 34. 國立嘉義大學
第二場(北區) 92 年 9 月 29 日(一)下午 2:00-4:00
1. 私立景文技術學院 2. 私立中華技術學院 3. 私立康寧醫護暨管理專
科學校 4. 私立輔仁大學 5. 私立耕莘護理專科學校 6. 國立台灣戲曲專科學校 7. 私立德明技術學院 8. 私立明志技術學院 9. 私立世新大學 10. 私立新埔技術學院 11. 私立華梵大學 12. 私立黎明技術學院 13. 私立致理技術學院 14. 私立中國海事商業專校 15. 國立台北大學 16. 私立中國技術學院 17.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18. 國立台北護理學院 19.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 20. 國立政治大學 21. 私立德霖技術學院 22. 國立陽明大學 23.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 24. 私立華夏工商專科學校 25. 國立空中大學 26. 私立馬偕護理專科學校 27. 私立明新科技大學 28. 私立亞東技術學院 29.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 30.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 31. 私立大漢技術學院 32. 私立龍華科技大學 33.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34. 私立東吳大學 35. 台灣觀光經營管理專校 36. 私立東南技術學院 37. 國立台灣大學 38. 私立銘傳大學 39. 國立東華大學 40. 私立長庚技術學院
49. 私立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50. 國立交通大學 51.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52. 私立開南管理學院 53.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 54. 國立清華大學 55. 私立元培科學技術學院 56. 國立中央大學 57. 私立實踐大學 58. 私立大華技術學院 59. 私立玄奘人文社會學院 60. 私立南亞技術學院 61. 台北市立體育學院 62. 國立聯合大學 63. 私立慈濟大學 64. 私立萬能技術學院 65. 私立大同大學 66. 私立親民工商專科學校 67. 私立慈濟技術學院 68. 私立中原大學 69. 私立醒吾技術學院 70. 私立育達商業技術學院 71. 國立宜蘭大學 72. 私立清雲科技大學 73. 私立真理大學 74. 私立仁德醫護管理專校 75. 私立佛光人文社會學院 76. 私立元智大學 77. 私立淡江大學 78.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 79. 國立新竹師範學院 80. 私立中華大學 81. 國立金門技術學院
第三場(南區) 92 年 10 月 3 日(五)下午 2:00-4:00
1. 國立台南師範學院 2. 私立致遠管理學院 3. 私立長榮大學 4. 國立高雄大學 5. 國立台南護理專科學校 6. 私立遠東技術學院 7. 私立興國管理學院 8.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9. 私立台南女子技術學院 10. 私立南榮技術學院 11. 私立美和技術學院 12. 私立樹德科技大學 13. 私立南台科技大學 14. 國立台南藝術學院 15. 私立慈惠醫護管理專校 16. 私立義守大學 17. 私立立德管理學院 18. 國立澎湖技術學院 19. 國立台東大學 20. 私立和春技術學院 21. 私立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22.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 23. 國立中山大學 24. 私立東方技術學院 25. 私立中華醫事學院 26. 私立文藻外語學院 27. 私立永達技術學院 28. 私立高苑技術學院 29. 私立崑山科技大學 30. 國立高雄海洋技術學院 31.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32. 私立樹人醫護管理專校 33. 國立成功大學 34.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35. 私立大仁技術學院 36.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37. 國立高雄餐旅學院 38. 私立輔英科技大學 39.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40. 私立正修科技大學 41.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 42. 私立敏惠醫護管理專科
學校
43. 私立高美醫護管理專科 學校
44. 私立育英醫護管理專科 學校
四.聯絡人:
王淑懿 小姐
國立清華大學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籌備處
電話:03-5715131 轉 4520/4524/4519 傳真:03-5715131 轉 4518 或 03-5739270 e-mail:[email protected]
「台灣高等教育資料庫之建置及運用」說明會 回 條
校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會代表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 電 子 郵 件 參加場次
□中區
□北區
□南區
*請務必於九月二十日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送回清華大學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籌備處。
*如有需要變更原安排出席之場次,請先以電話或 e-mail 與王淑懿小姐連繫。謝謝!
簡介台灣高等教育資料庫之建置計畫案
彭森明 國立清華大學
緣起與背景
當今社會,許多教育政策的抉擇、行政的措施、校務的規劃以及教學的改進,都需 要即時、完整、正確的資訊做依據。沒有資訊,即如缺乏知識,往往不能做出正確的判 斷與選擇,也往往失去先機。所以有人說資訊即知識,知識即力量,並非誇大其詞。
然而資訊的獲得,往往仰賴以科學化、系統性方式所收集的原始資料,加以整合、
分析、解釋而來。比如從每位消費者所獲知的需求、喜好及經濟能力等,加以統計分析 之後,可以知道一般大眾的消費狀況與能力。因此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是教育以及各行業 追求卓越化過程中,一項很重要的工作。而原始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及代表性會直 接地影響資訊的可靠性與正確性。換句話說,沒有高品質的資料,即沒有高品質的資訊。
因此各行各業都極重視原始資料的收集,而且為了擴大資料的使用價值與提高品質,往 往以國家的力量或集中私人資源,建置大型資料庫。
教育這一學門也不例外。許多國家,不論是先進國家(如美國),或開發中的國家(如 埃及),都有教育資料庫的建置,提供全國性高品質的教育資料,供決策機構、教育人 員、以及研究人員分析使用。以美國為例,聯邦教育部設有國家教育統計中心,執掌全 國教育資料的收集、分析、解說與傳播。目前此中心設有十多項資料庫,涵蓋所有教育 層次,從學前至成人延續教育都有資料庫。
回顧台灣狀況,目前有關全國性高等教育(即高中以後的教育)的資料,相當缺乏。
既有的資料內容有限,尤其是有關教育素質、教學成果以及行政績效等方面的資料,更 為缺乏。從教育部的教育統計報告中,可以得知除了一些基本數據之外,有關教育課程、
資源分配、教育過程、教育成果、教育品質、教育成效、教育與工商勞工市場之配合等
研究。一些零星的學術研究,也往往由於資料內容及樣本的侷限,不足為全國性的指標,
供決策者做決策的依據。同樣地,有關國際性以及校際間的比較分析,也就很難達成,
因而無法清楚地瞭解台灣高等教育卓越化的程度,對台灣高等教育的成效以及相關問 題,很難做明確地說明。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制定有效的策略與措施,去推展高等教育 的卓越化,實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此許多決策人員以及研究學者,都企望有一套 完整的高等教育資料系統,提供豐富的資料,以便正確地瞭解國內教育狀況、成果、變 遷、品質與缺失,做為教育改革之依據,並促進高品質的教育研究,培育卓越的國民,
維護或提升國家競爭力。
本資料庫之目的
本資料庫是針對上述問題及需求而建制,其最終目的是在提供:
1. 教育決策人員可靠、正確、客觀而又能快速取得的資訊,做為決策之依據;
2. 校院主管,辦學治校的資訊,做行政規劃及教學改進之參考,藉此促進大專校院 卓越化,培育世界一流國民;
3. 研究人員優質而又豐富的原始資料,進一步探討教育問題;
4. 人民大眾,包括父母和學生,完整的大學教育資訊,以增進對大學教育的暸解和 對院校及科系的適當選擇。
本資料庫之內容
本資料庫將包括下列資料:
1. 校院行政及教學資料:此類資料擬每年由各校院,以統一格式,在上下學期初 提供。資料內容包括:(1)校院狀況及特點,如入學成績標準,學生輔導與服務 項目、學生接受各項輔導諮商服務的人數、獎助學金、學生住宿等;(2) 在校 學生人數,依科系、年級、性別及年齡而分;(3) 每年畢業生人數,依科系及 學位分;(4) 教職員人數,依職等、性別、年齡而分,以及有關教職員薪資福 利、甄選、升級等規章及措施;(5) 課程類別與學生參與程度;(6) 各項校院收
入以及開支之金額,包括教學及研究經費之整額及分配;(7) 科技之設備與運 用以及其他硬體設備包括電腦網路、遠距教學、圖書館、實驗設備;(8) 校園 生態,包括校園空間、環境設施、課外活動、學生組織等;以及 (9) 工商合作 及社區服務等。
2. 學生資料:(1) 大一新生資料,包括家庭背景,以及素質(如高中教育、表現、
理想、抱負、價值觀、以及社會意識、以及入學考試成績等),俾利瞭解入學學 生素質的變化,並探討其造成變化的原因。這項資訊甚為重要,因為大學新生 的素質,不僅反映高中及基礎教育的成敗,而且也會影響整個大學教育的素質。
(2) 大三學生資料:此研究旨在瞭解大學生在校生活狀況、學習歷程、理想、
價值觀、未來生涯計畫、對學校之滿意度以及與學生成長有關的學校因素,包 括學校環境、設備、文化、活動、課程、輔導、諮商以及工讀經驗等。(3) 畢 業生的就業與進修資料:此研究旨在瞭解各系畢業就業狀況、人力供需差異、
以及大學教育的實質效果問題。另外收集這些畢業生的成績單、分析他們在校 修課情形,增進對大學教育內涵 (學什麼,學到什麼程度)的瞭解,並藉此分析 所修課程與就業之關係。(4) 長期追蹤資料:旨在收集同一組學生在大一、大 三、及畢業後的資料,俾利進一步瞭解學生成長及其相關因素。
3. 教職員資料:旨在收集教職員素質、薪資福利、教課時數、研究成果、學校及 學生之服務項目、論著、工作滿意度以及專業成長等資料。此類資料擬每三年 收集一次。
4. 其它資料:此類資料如某年齡階段總人數、最高學歷、以及工商雇主對大學畢 業生的評價、以及國際相關資料,將從既有文獻中抽錄而來。
本資料庫建置程序
上述資料的收集,將以現有資料為基礎,整理分類之後,再考量新資料的附加與收 集,以減低各院校提供資料的工作負擔。具體程序如下:
校充份溝通。另外資料收集完成之後,亦回饋院校,輔助各院校充份利用資料,
做為學校決策以及改進教學之用。
2. 搜尋並整合現有資料,納入電腦。比如目前教育部已要求各級院校提供一些基本 資料,包括學生數、專任教師數、員工人數、畢業生人數、班級數等。另外教育 部要求各校評鑑之資料,以及教育部補助各校之經費,亦可納入此資料系統內。
3. 檢視各院校既有之行政及教務資料,包括學生註冊、選課、人事資料、薪水、研 究經費、獎助學金、學校設備、及學生記錄等,抽錄需要的資料。此項資料將請 院校有關單位提供,或派助理從原始資料檔案中節錄。各校院都有其基本資料電 腦檔案,如行政、人事、以及學生記錄等,許多統計數字當從些檔案中整合而來。
為了方便未來資料抽錄與統計,本計畫將配合教育部需求,規劃統一格式,供各 校院使用。
4. 整合上述既有資料,配合教育部之需求,統一格式,統一定義與標準,以電腦網 路方式,由各院校指定專人負責傳送資料:在電腦程序中,將設置資料檢定機制,
提升資料品質。各院校指派之人員將接受講習,以便充份熟悉此系統的運用與操 作,提供優質資料。
5. 實施問卷調查。許多有關學生及教師之資料,得採調查方式收集。問卷將以郵寄 或網路方式,寄送問卷及追蹤,並依實際需要,以電話方式,訪談一些未回覆者。
這些調查將請求校方有關單位協助與合作,以提升回收率。
本資料庫之安全保障措施
資料庫為國家公共財產,因此資料庫電腦與網路化之後,一方面將以簡易方便的操 作方式,讓使用者能迅速地使用,另一方面也設有安全措施,保護資料,以及維護隱私 權益。這方面的措施除了在電腦系統設有「防火牆」以防止使用者「侵入」不應進入的 資料之外,也有一些明文規定,設定使用規則,比如:(1) 研究人員使用一般原始資料 必須是為了研究;(2)使用者必須允諾不得以任何方式運用資料去侵害或傷害個人權益,
否則將接受法律制裁。例如美國有法律規定,若不遵守上述原則,可判五年徒刑及二十
五萬美元罰款。
為了促進資料之運用,我們將所有資料建成電腦檔並提供相關檔案,我們亦將舉辦 研習會說明如何使用本資料庫。
本資料庫之研究分析使用
本資料庫之資料不僅具有全國性標竿的功能,而且也能供許多學者做深度的研究,
探討各種不同的議題。這種多重用途的資料庫,是目前台灣高等教育研究領域中的創 舉,將具有「火車頭」帶動研究的功能。因此本資料庫將建置電腦檔案及相關文件,供 各校院及大眾分析與探討一系列議題,包括:(1) 校務狀況:行政及教學基本數據,如 人數、財務、科系、學位授予等,以及各種教育指標如行政效率及教學績效等; (2) 校 園學習環境與文化素質; (3) 學生在校生涯、學習過程、與行為表現; (4) 學生社經背景 與素質變遷; (5) 學習科技之運用及教學品質; (6) 各學門專業課程及通識課程; (7) 學 生輔導與諮商服務; (8) 畢業生就業與進修狀況; (9) 教職員背景、素質及教學與研究;
以及 (10) 綜合教育評鑑等。除了描述性的統計分析之外,亦可做多元及高層次分析,
探討及說明相關問題之因素。
總之,本資料庫不僅將提供目前國內欠缺的教育品質以及教學成果相關的資料,而 且將綜合運用多元與多重資料,對一些目前重要教育議題做深度的探討,提供完整寶貴 資訊。
本資料庫預期之貢獻
本資庫將是台灣第一個具有開創性的全國性高等教育資料庫,是一項重要教育建設 工程。這個資料庫將發揮下列各項功能,對國內高等教育政策的取擇、行政及教學的改 進、以及教育功能的提升,將有很大的貢獻。
對國民大眾:
學課程與教學品質之認識。
2. 增進國人對大學教育與學生畢業後職業成長關係之瞭解。
對政府機構:
1. 提供政府決策者有關大學教育之發展以及行政和教學品質之統計資訊,做 為擬定高等教育政策之依據。
2. 提供具有全國代表性的教育指標,不僅可以檢測全國高等教育發展情形並 診斷缺失,而且可以供做國際性比較,以便瞭解本國大學生及大學教育在 國際上的狀況。
對大專校院:
1. 將使校院為本位的資料,統一規格化以及電腦網路化,能夠在一定時間內 完成作業。一方面可以提高效率(作業所需時間較短),提高品質(在網上即 時訂正可能的錯誤),以及強化統計分析功能,一方面可以減少校院工作負 擔(簡化收集程序,單一作業方式)
2. 提供各級校院豐富資料,不僅可以做各校自我評鑑分析,了解或說明各校 行政與教學狀況,而且也可以藉此做校際比較,以求行政及教學上的改進,
達成卓越化的目標。
3. 提供校院基礎資料,做為規劃發展方向以及教學改進之參考。
4. 提供校務評鑑及規劃技術支援與諮詢。
對研究人員:
1. 提供優質而又豐富的資料供研究學者使用,探討許多教育議題,不僅可以 免除研究者資料收集之勞力與負擔,而且可以使研究成果更有深度、更有 價值。
2. 提供良好機會,供研究人員發揮團隊合作精神、發揮團隊研究力量,樹立 未來合作研究計劃的典範。
對大學生:
1. 對大學校院學生而言,研究成果將有助各校院推展卓越化,提升教育品質,
造就世界一流人才。
2. 提供豐富資訊做為大學生涯規劃以及求學及就業之指南。
有關本資料庫的諮詢
若對本資料庫有任何疑問或建言,請與國立清華大學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聯絡。
電話:(03)5715131 轉 4520、4519、4524、4521、4552。
傳真: (03)5752993
email: [email protected]。
資料庫抽樣流程介紹
抽樣流程
各系依學門分類 (共有十 八個學門) 計算各校應抽取人數(i.e.
台大大一人數*抽樣比例)
進行學門實抽過程判斷
將原住民與殘障生一律納入抽樣樣 本
應抽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下 限 (i.e. 30人)
以隨機抽樣方法抽取各學門之剩餘實抽人數 評估應抽樣人數(n)(決定
抽樣比例 p=0.25,抽取人 數下限30人)
實抽人數為學門人數 no
計算各學門人數及學門比 例(學門人數/ 全校大一人
數N)
計算各學門應抽取人數 (應抽人數*學門比例),並
修正原抽取人數
計算應抽人數比例及原始 權重 (應抽人數/學門人
數)
依照學門人數下限決定實 際抽取人數 (i.e. 30人)
實抽人數為應抽人數
學門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 下限
實抽人數為抽取人數下限
yes no
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 (實抽人 數/學門人數)
進行各學門抽樣過程
依學生類別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i.e.
學生類別分為一般生及原住民&殘障生兩類) yes
母群體資料處理 (N) (整理、檢查)
將實抽人數扣除抽取之原住民及殘 障生之人數
修正過少之學校總抽樣人數,(i.e. 若學校總 抽樣人數少於一百人,則抽樣至一百人,若學
校大一總人數少於一百人,則全部抽取)
流程說明(一)
各系依學門分類 (共有十 八個學門) 計算各校應抽取人數(i.e.台大大一人數*抽樣比例)
進行學門實抽過程判斷
將原住民與殘障生一律納入抽樣樣 本 應抽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下
限 (i.e. 30人)
以隨機抽樣方法抽取各學門之剩餘實抽人數 評估應抽樣人數(n)(決定
抽樣比例 p=0.25,抽取人 數下限30人)
實抽人數為學門人數
統計各校及各學門抽樣人數及實際抽取 比例
no
計算各學門人數及學門比 例(學門人數/ 全校大一人
數N)
計算各學門應抽取人數 (應抽人數*學門比例),並 修正原抽取人數
計算應抽人數比例及原始 權重 (應抽人數/學門人
數)
依照學門人數下限決定實 際抽取人數 (i.e. 30人)
實抽人數為應抽人數
學門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 下限
實抽人數為抽取人數下限 yes no
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 (實抽人 數/學門人數) 進行各學門抽樣過程
依學生類別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i.e.
學生類別分為一般生及原住民&殘障生兩類) yes
母群體資料處理 (N) (整理、檢查)
將實抽人數扣除抽取之原住民及殘 障生之人數
修正過少之學校總抽樣人數,(i.e. 若學校總 抽樣人數少於一百人,則抽樣至一百人,若學 校大一總人數少於一百人,則全部抽取)
1. 檢查各校資料、欄位是否正確或遺漏
2. 依去年及今年全國大一人數,決定抽取比例 p=0.25。
大約抽出四萬至五萬人。(可符合在95%信賴區間,誤差 比例小於0.01)學門抽取人數下限訂為30人(可依情況調 整),符合統計理論的大樣本。
3. 依照各學校人數,計算應抽人數。如台大大一新生3794 人,則會取樣3794*0.25=948人。
4. 依教育部學門分類標準,將各系歸為十八個類別。(如
電機工程屬於工程學門,學門代號54)。
流程說明(二)
以台灣大學為例
• 依原始資料,計算每個學門人數及比例,如台大工程學門人 數,總人數為742人,比例為:742/3794,佔總比例的19.56%。
• 依照比例,決定每個學門應抽取人數,948*19.56%=185人。
以無條件捨去方法,再將所有學門人數重新統計,修正總抽 取人數為944人。
• 計算應抽人數比例及原始權重,如185/742=24.93%,權重為 742/185=4.01。
1. 依照抽取人數下限,決定實際抽取人數。進行實抽過程判斷
各系依學門分類 (共有十 八個學門) 計算各校應抽取人數(i.e.
台大大一人數*抽樣比例)
進行學門實抽過程判斷
將原住民與殘障生一律納入抽樣樣 本 應抽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下
限 (i.e. 30人)
以隨機抽樣方法抽取各學門之剩餘實抽人數 評估應抽樣人數(n)(決定
抽樣比例 p=0.25,抽取人 數下限30人)
實抽人數為學門人數
統計各校及各學門抽樣人數及實際抽取 比例
no
計算各學門人數及學門比 例(學門人數/ 全校大一人
數N)
計算各學門應抽取人數 (應抽人數*學門比例),並
修正原抽取人數
計算應抽人數比例及原始 權重 (應抽人數/學門人
數)
依照學門人數下限決定實 際抽取人數 (i.e. 30人)
實抽人數為應抽人數
學門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 下限
實抽人數為抽取人數下限 yes no
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 (實抽人 數/學門人數) 進行各學門抽樣過程
依學生類別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i.e.
學生類別分為一般生及原住民&殘障生兩類) yes
母群體資料處理 (N) (整理、檢查)
將實抽人數扣除抽取之原住民及殘 障生之人數
修正過少之學校總抽樣人數,(i.e. 若學校總 抽樣人數少於一百人,則抽樣至一百人,若學 校大一總人數少於一百人,則全部抽取)
示例(台灣大學)
: :
: :
: :
4.01 24.88%
944 全校人數 3794
0 0
0 0%
0 89體育、其他
4.16 24%
12 1.32%
50 84大眾傳播
0 0
0 0%
0 78觀光服務
4 24.95%
121 12.78%
485 62農林漁牧
0 0
0 0%
58建築、都市規 0 劃
4.01 24.93%
185 19.56%
742 54工程
應抽權 重
應抽人數比 例
應抽取人 數
學門比 例
學門人 學門名稱 數
流程說明(三)
實抽過程判斷 (學門下限人數訂為30人)
進行學門實抽過程判斷
應抽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下
限 (i.e. 30人) no 學門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 下限
yes no yes
學門總人數 應取抽人數 實抽取人數
200 50 50 20 5 20 80 20 30
各系依學門分類 (共有十 八個學門) 計算各校應抽取人數(i.e.
台大大一人數*抽樣比例)
進行學門實抽過程判斷
將原住民與殘障生一律納入抽樣樣 本 應抽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下
限 (i.e. 30人)
以隨機抽樣方法抽取各學門之剩餘實抽人數 評估應抽樣人數(n)(決定
抽樣比例 p=0.25,抽取人 數下限30人)
實抽人數為學門人數
統計各校及各學門抽樣人數及實際抽取 比例
no
計算各學門人數及學門比 例(學門人數/ 全校大一人
數N)
計算各學門應抽取人數 (應抽人數*學門比例),並 修正原抽取人數
計算應抽人數比例及原始 權重 (應抽人數/學門人
數)
依照學門人數下限決定實 際抽取人數 (i.e. 30人)
實抽人數為應抽人數
學門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 下限
實抽人數為抽取人數下限 yes no
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 (實抽人 數/學門人數) 進行各學門抽樣過程
依學生類別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i.e.
學生類別分為一般生及原住民&殘障生兩類) yes
母群體資料處理 (N) (整理、檢查)
將實抽人數扣除抽取之原住民及殘 障生之人數
修正過少之學校總抽樣人數,(i.e. 若學校總 抽樣人數少於一百人,則抽樣至一百人,若學 校大一總人數少於一百人,則全部抽取)
流程說明(四)
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及差額,實抽人數/學 門人數。
3794 0 50
0 485 742 學門人
數
3.85
25.94%
984 24.88%
全校人數
0 0
0 0
0 89體育、其他
0.36 1.66
60%
30 24%
84大眾傳播
0 0
0 0
0 66家政
0 4
24.95%
121 24.95%
62農林漁牧
0 4.01
24.93%
185 24.93%
54工程
實抽權 比例差額 重 實抽人數比
實抽取人數 例 應抽人數
學門名稱 比例
各系依學門分類 (共有十 八個學門) 計算各校應抽取人數(i.e.
台大大一人數*抽樣比例)
進行學門實抽過程判斷
將原住民與殘障生一律納入抽樣樣 本 應抽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下
限 (i.e. 30人)
以隨機抽樣方法抽取各學門之剩餘實抽人數 評估應抽樣人數(n)(決定
抽樣比例 p=0.25,抽取人 數下限30人)
實抽人數為學門人數
統計各校及各學門抽樣人數及實際抽取 比例
no
計算各學門人數及學門比 例(學門人數/ 全校大一人
數N)
計算各學門應抽取人數 (應抽人數*學門比例),並 修正原抽取人數
計算應抽人數比例及原始 權重 (應抽人數/學門人
數)
依照學門人數下限決定實 際抽取人數 (i.e. 30人)
實抽人數為應抽人數
學門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 下限
實抽人數為抽取人數下限 yes no
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 (實抽人 數/學門人數) 進行各學門抽樣過程
依學生類別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i.e.
學生類別分為一般生及原住民&殘障生兩類) yes
母群體資料處理 (N) (整理、檢查)
將實抽人數扣除抽取之原住民及殘 障生之人數
修正過少之學校總抽樣人數,(i.e. 若學校總 抽樣人數少於一百人,則抽樣至一百人,若學 校大一總人數少於一百人,則全部抽取)
流程說明(五)
1. 進行樣本抽樣
2. 條件:原住民及殘障生必抽。
3. 將實抽人數扣掉已抽之原住民及殘障生之名額。剩餘人數以 隨機方式進行抽樣。每位學生並抽取機率相等(均等分配)
B92109018 戲劇學系 18
否 74.09.05 一般生
女 魏琤郁
B92101043 中國文學系 22
否 74.09.27 原住民
男 甘炤文
B92109036 戲劇學系 18
是 一般生
74.04.20 女
林芷儀
B92109023 戲劇學系 18
否 73.12.02 原住民
男 許培根
學門代 學號 號 目前就讀
科系 是否為
身心障 礙生 身分
別 出生年月
性別 日 姓名
各系依學門分類 (共有十 八個學門) 計算各校應抽取人數(i.e.
台大大一人數*抽樣比例)
進行學門實抽過程判斷
將原住民與殘障生一律納入抽樣樣 本 應抽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下
限 (i.e. 30人)
以隨機抽樣方法抽取各學門之剩餘實抽人數 評估應抽樣人數(n)(決定
抽樣比例 p=0.25,抽取人 數下限30人)
實抽人數為學門人數
統計各校及各學門抽樣人數及實際抽取 比例
no
計算各學門人數及學門比 例(學門人數/ 全校大一人
數N)
計算各學門應抽取人數 (應抽人數*學門比例),並 修正原抽取人數
計算應抽人數比例及原始 權重 (應抽人數/學門人
數)
依照學門人數下限決定實 際抽取人數 (i.e. 30人)
實抽人數為應抽人數
學門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 下限
實抽人數為抽取人數下限 yes no
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 (實抽人 數/學門人數) 進行各學門抽樣過程
依學生類別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i.e.
學生類別分為一般生及原住民&殘障生兩類) yes
母群體資料處理 (N) (整理、檢查)
將實抽人數扣除抽取之原住民及殘 障生之人數
修正過少之學校總抽樣人數,(i.e. 若學校總 抽樣人數少於一百人,則抽樣至一百人,若學 校大一總人數少於一百人,則全部抽取)
流程說明(六)
1.
統計各學門實抽人數,並修正部分總取抽人數 過少之學校,如國立台北藝術學院總取抽人數 為47人,修正為抽取100人。若學校總人數少 於100,則全部抽取。
2.
將學生分為兩類,原住民與殘障生一類,一般 生一類。依前方式,再重新計算各類別中的比 例及殘重。
3.
再終檢查抽樣結果。抽樣的男女的比例,是否 與母體的男女比例相近。如否,再重新抽一次。
各系依學門分類 (共有十 八個學門) 計算各校應抽取人數(i.e.
台大大一人數*抽樣比例)
進行學門實抽過程判斷
將原住民與殘障生一律納入抽樣樣 本 應抽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下
限 (i.e. 30人)
以隨機抽樣方法抽取各學門之剩餘實抽人數 評估應抽樣人數(n)(決定
抽樣比例 p=0.25,抽取人 數下限30人)
實抽人數為學門人數
統計各校及各學門抽樣人數及實際抽取 比例
no
計算各學門人數及學門比 例(學門人數/ 全校大一人
數N)
計算各學門應抽取人數 (應抽人數*學門比例),並 修正原抽取人數
計算應抽人數比例及原始 權重 (應抽人數/學門人
數)
依照學門人數下限決定實 際抽取人數 (i.e. 30人)
實抽人數為應抽人數
學門人數是否達抽取人數 下限
實抽人數為抽取人數下限 yes no
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 (實抽人 數/學門人數) 進行各學門抽樣過程
依學生類別計算實抽人數、比例及權重(i.e.
學生類別分為一般生及原住民&殘障生兩類) yes
母群體資料處理 (N) (整理、檢查)
將實抽人數扣除抽取之原住民及殘 障生之人數
修正過少之學校總抽樣人數,(i.e. 若學校總 抽樣人數少於一百人,則抽樣至一百人,若學 校大一總人數少於一百人,則全部抽取)
示例
25.09%
941 3751
100%
43 43
總計 3794
24.17%
116 12.80%
一般生 480
100%
5 11.63%
原 & 殘 5 485
62農林漁牧
24.73%
183 19.73%
一般生 740
100%
2 4.65%
原 & 殘 2 742
54工程
實抽比 例 修正實抽
數 學門比
例 種類人
數 學生類
別 學門人
學門名稱 數
24.14%
7 20.41%
男生 10 50
84大眾傳播
56.03%
65 54.58%
女生 262
43.97%
51 45.42%
男生 218 485
62農林漁牧
21.31%
39 16.35%
女生 121
78.69%
144 83.65%
男生 619 742
54工程
抽樣比 例 抽樣人
數 學門比
例 種類人
數 學生類
別 學門人
學門名稱 數
附錄三. 資料保密及作業章程
台灣高等教育資料庫及相關資訊系統資料管理作業規定
(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一、總則:
1、國立清華大學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接受教育部與國科會委託建置台灣高等教 育資料庫及相關資訊系統,需蒐集各大專院校在校學生、畢業生及教職員 之基本資料以及其他個別問卷調查資料。其目的是為瞭解全國高等教育狀 況,並做學術研究,以便提供教育決策及改進教育之依據。為確保資料妥 善管理及使用,避免損害個人權益,爰依教育部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台統 字第 0930012304 函示,訂定本資料管理作業規定,以為辦理之依據。
2、本規定未規範者,概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
之規定辦理(見附件二),一切資料處理方式及流程,資料運用方式及提 供,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措施等,皆遵循此法令。其中與本規定最為關切部 分,摘錄如下:
1)、個人資料之定義。(個資法第三條第一款:本法用詞定義如左: 一、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統一編號、特徵、
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健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動 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2)、個人資訊之蒐集。(個資法第七條: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 腦處理,非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之。 一、於 法令規定職掌必要範圍內者。 二、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三、對當 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
3)、個人資訊之利用。(個資法第八條: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 於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有左列情 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 法令明文規定者。 二、 有 正當理由而僅供內部使用者。 三、 為維護國家安全者。 四、 為增 進公共利益者。 五、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 之急迫危險者。 六、 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而有必要者。 七、
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八、 有利於 當事人權益者。 九、 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4)、受公務機關委託處理資料之團體及個人,視同委託機關之人。(個資 法第五條:受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委託處理資料之團體或個人,於 本法適用範圍內,其處理資料之人,視同委託機關之人。)
二、基本資料蒐集及處理:
1、國立清華大學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接受教育部委託處理「台灣高等教育資 料庫及相關資訊系統」建置工作,依法視同委託機關之人。
2、向各大專校院要求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及月、
科系、學號、身分別是為抽樣設計及抽出樣本之用。另外,電子郵件帳 號、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是為做問卷調查聯絡之用。
3、各校院提供之個人資料檔,首先供本資料系統工作人員做分析,以界定 抽樣母體群及抽樣程序。第二步工作是依計畫進行抽樣,未被抽到的學 生之基本資料已無須保留,分析完之後即行銷毀。抽樣抽到的個人,只 保留其姓名、學號、電子郵件帳號、聯絡電話及通訊住址,以供進行問 卷調查。其他資料亦即銷毀。若調查是長期追蹤式調查,這些通訊資料 將妥善保存(見下則條款),作為下一波問卷調查之用,否則即行銷毀。
4、各校院所提供之資料檔將一律存放在有安全保密措施之處,非准許之工 作人員,無權亦無法使用。這些資料檔不存放在任何電腦網路系統內,
只存在獨立分開之特設電腦,以防他人侵入。另外所有參與工作的人員 亦皆明確告知保密之程序與重要性以及懲罰條款。
5、各校院在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之後,各校院或當事人,若發現有誤,可要 求更正。
三、問卷調查資料蒐集及處理:
1、個人填答問卷是自願性,進行調查時,有關資料之保密措施以及資料之 用途會明確地向填答者說明。
2、資料蒐集以電腦網路方式為之,填答者不具姓名,亦無其他個人身分識 別證號,且填答之資料即刻自動轉化成電腦數據檔,非特准工作人員,
無從知悉填答者個人身分。
四、問卷調查資料檔建置及使用安全管制:
1、最終供研究人員分析使用之資料檔的資料來自個人問卷調查之結果。電 腦資料檔中,完全不含個人姓名、證件號碼、住址、電話等容易識別個 人身分的資料。有關個人基本資料只保留性別、科系別,身分別,以供 統計分析之用。
2、為進一步保障資料之適當使用,資料檔使用者必須向資料庫管理單位申 請,說明使用理由,提供安全保障措施,並簽切結書,同意只做群體學 術研究及統計分析,不做單獨個人資料識別分析,確實做到保密工作。
3、資料使用者經核准利用網路連線,對存於教育部伺服器端之資料檔得進 行讀取及分析工作。為確保電腦資料使用安全,使用者將由主管單位核 訂用戶識別碼(USERID)及通行密碼(PASSWORD)。這些號碼僅限於核
准之使用者為限,不得供其他人使用,以防止非法或錯誤之使用。
4、資料管理人員對經管之資料有依法保密之責任,不得洩漏任何所經管資 料內容予與公務無關之單位或個人。
5、各單位承辦人員對於資料之運用及保管,如有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 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者,悉依該法第五章之相關罰則處理。未依本作業 規定造成資料之外洩者,依相關之法律規定處理。
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 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個人資料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 定。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左: 一、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 日、身份證統一編號、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健 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二、
個人資料檔案:指基於特定目的儲存於電磁紀錄物或其他類似媒體 之個人資料之集合。 三、 電腦處理:指使用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為 資料之輸入、儲存、編輯、更正、檢索、刪除、輸出、傳遞或其他 處理。 四、 蒐集:指為建立個人資料檔案而個人資料。 五、 利 用:指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將其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為內部使用 或提供當事人以外之第三人。 六、 公務機關:指依法行使公權力 之中央或地方機關。 七、 非公務機關:指前款以外之左列事業、
團體或個人。 (一) 徵信業及以蒐集或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為主要 業務之團體或個人。 (二) 醫院、學校、電信業、金融業、證券 業、保險業及大眾傳播業。 (三) 其他經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團體或個人。 八、 當事人:指個人資料 之本人。 九、 特定目的:指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定之者。
第四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左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 以特約限制之。 一、查詢及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