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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招募公開招考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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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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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人員招募公開招考甄試簡章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20 日公告

(2)

目錄

壹、重要時程表………1

貳、甄試類組、預計錄取名額、參考薪資………2

參、報名資格及應試類科………4

肆、報名程序及繳費方式………14

伍、試場規則………16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19

柒、錄取及進用………20

捌、其他注意事項………22

(3)

壹、重要時程表

報名程序為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甄試作業之一部 分,請報考人審慎閱讀本次招考甄試簡章,並依規定上網報名及繳交報名 費。請務必審慎,以免影響您的甄試權益。

項目 時間 備註

簡章公告、報名 及繳費期限

107 年 6 月 20 日 (星期三) 上午 9 時至 7 月 18 日 (星期三) 下午 5 時止

1.本次招考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自行前往本 公司徵才系統(網址:www.tcmetro.tw)進 行報名,報名後請依規定繳款,逾期恕不 受理。

2.報考人每人僅可擇一類科報名,應自行確 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資格不符者請勿報 考。

3.完成報名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 還報名費或變更報考類科。

4.須於 7 月 18 日 (星期三)午夜 12 時前完 成繳費。(繳費方式限以 ATM 或網路銀行轉 帳)

考場公告 107 年 7 月 27 日 (星期五)

於本公司徵才系統中公告第一試筆試日期、

時間、地點、考場位置、准考證號碼。(不另 行寄發准考證)

筆 試 測 驗 日期

107 年 8 月 4 日 (星期六)

請詳閱本次招考甄試簡章所載之試場規則,

筆試當日請攜帶

1. 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 分證、駕照、護照、健保 IC 卡,請擇一 攜帶)。

2. 藍(黑)色原子筆及修正帶(液)。

3. 2B 鉛筆及橡皮擦。

公 告 進 入 口試名單

107 年 8 月 16 日 (星期四)

1. 請自行至本公司徵才系統查詢進入口試名 單。

2. 進 入 第 二 試 口 試 測 驗 者 , 本 公 司 將 以 e-mail 通知第二試口試日期、時間、地點 及應注意事項。

( )

口試(含心 理測驗)日 期

107 年 8 月 25 日

(星期六) 1. 請詳閱本招考甄試簡章所載之試場規則與 注意事項,並依公告時間及地點準時應試。

2. 口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辦理 辦到,凡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資格不 符者,不得參加口試。

公告錄取 人員名單

107 年 9 月 5 日 (星期三)

1. 請自行至本公司徵才系統查詢錄取人員名 單。

2. 錄取人員請依公司指定日期辦理報到,並 依規定繳交各項資料。

(4)

貳、甄試類組、預計錄取名額、參考薪資

本公司辦理本次公開招考甄試共分五大類組,包含:運務類組、維修 類組、經營管理類組、身心障礙類組,原住民類組,預計正取 119 名(本公 司保留依需求調整錄取員額之權利);工作地點均位於臺中捷運沿線。錄取 後將依本公司業務推動需求分發各單位,各甄試類科之新進人員每月參考 薪資列表如下表。

一、 運務類組

類科代碼 甄試類科及職稱 預 計 正 取

名 額 備取名額 參考薪資(元) A01 站務員 48 24 約 28,000

小計 48 24

二、 維修類組

類科代碼 甄試類科及職稱 預 計 正 取

名 額 備取名額 參考薪資(元) B01 助理工程員(倉儲類) 2 1 約 30,000 B02 助理工程員(機械維修類) 13 7 約 30,000 B03 助理工程員(電機維修類) 14 7 約 30,000 B04 助理工程員(電子維修類) 10 5 約 30,000 B05 助理工程員(土木維修類) 9 5 約 30,000

小計 48 25

(5)

三、 經營管理類組

類科代碼 甄試類科及職稱 預 計 正 取

名 額 備取名額 參考薪資(元) C01 採購專員 1 1 約 35,000 C02 公關專員 1 1 約 35,000 C03 人資專員 1 1 約 35,000 C04 人資助理專員 3 2 約 29,000 C05 企劃高級專員 1 1 約 41,000 C06 企劃專員 2 1 約 35,000 C07 事業高級專員 1 1 約 41,000 C08 事業專員 1 1 約 35,000 C09 法務高級專員 1 1 約 41,000 C10 財務專員 1 1 約 35,000

小計 13 11

四、 身心障礙類組

類科代碼 甄試類科及職稱 預 計 正 取

名 額 備取名額 參考薪資(元) D01 站務員 3 2 約 28,000 D02 事務員 3 2 約 26,000

小計 6 4

五、 原住民類組

類科代碼 甄試類科及職稱 預 計 正 取

名 額 備取名額 參考薪資(元) E01 助理專員 2 1 約 29,000 E02 站務員 2 1 約 28,000

小計 4 2

(6)

參、報名資格及應試類科

一、 基本資格條件

(一) 國籍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 戶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辦理。如有隱匿者,

一經發現除立即拒絕應試,撤銷錄取及受僱資格或終止勞動契約外,並需 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 學歷

需符合報考之應試類科要求之學歷條件,並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 校畢業。

(三) 年齡:不限,惟本公司強制退休之年齡條件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為 65 歲。

(四) 報考人依報考程序所填寫之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 情事者,錄取後發現,撤銷錄取及受僱資格;受僱後發現,本公司得逕依 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且應試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 應試類科

本次招考甄試共分五大類組,包含:運務類組 1 類科、維修類組 5 類 科、經營管理類組 10 類科、身心障礙類組 2 類科、原住民類組 2 類科,

其類科代碼與職稱、甄試資格條件、考試科目、可進入口試名額與錄取名 額以及工作內容分列如下表。

報考人每人僅可擇一類科報名,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資格 不符者請勿報考。完成報名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 報考類科。

(7)

(一) 運務類組

本類組人員(類科代碼:A01)須配合輪班。類科代碼【A01】站務員試用期 間為 4 個月。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A01

站務員

大學校院以 上畢業。

1. 作文(含公 文寫作) 2. 捷運英文

捷運概論 正取 48 人 備取 24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144 名進入口 試。

1. 執行車站門禁 管制、票證作 業、車站設備操 作及監控。

2. 提供國內外旅 客諮詢及相關 服務。

3. 依指示進入軌 道區域時,須執 行架設並操作 至少 4 公斤之 重型機具。

4. 需輪值兩班(必 要時配合輪 班,含夜間)、

單人值勤及臨 時勤務調整。

5. 其他交辦事項。

(8)

(二) 維修類組

本類組人員(類科代碼:B01~B05)須配合輪班。試用期均為 3 個月。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B01

助理工程員 (倉儲類)

1. 大學校 院以上 理工、管 理相關 科系畢 業。

2. 具政府 採購專 業人員 基礎訓 練證照 尤佳。

3. 具資料 庫管 理、程式 設計經 驗者尤 佳。

1. 作文(含公 文寫作) 2. 捷運英文

1. 捷運概論

2. 物料管理

正取 2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10 名 進入口試。

1. 執行倉儲物料 管理,存量管控 等作業。

2. 辦理採購履約 管理作業。

3. 其他交辦事項。

4. 需配合輪班。

B02 助理工程員 (機械維修類)

大學校院以 上車輛、機 械相關科系 畢業。

1. 作文(含公 文寫作) 2. 捷運英文

1. 機械原理 2. 機械製造

正取 13 人 備取 7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39 名 進入口試。

1. 執行捷運車 輛、機電、軌道 相關設施設備 維修作業。

2. 現場設備安 裝、測試作業。

3. 維修作業工法 分析。

4. 需接受指派擔 任行車人員工 作。

5. 其他交辦事項。

6. 需配合輪班或 長年大夜班。

(9)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B03

助理工程員 (電機維修類)

大學校院以 上電機、電 子相關科系 畢業。

1. 作文(含公 文寫作) 2. 捷運英文

1. 電路學 2. 電機機械

正取 14 人 備取 7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42 名 進入口試。

1. 執行捷運車 輛、機電相關設 施設備維修作 業。

2. 現場設備安 裝、測試作業。

3. 需接受指派擔 任行車人員工 作。

4. 其他交辦事項。

5. 需配合輪班。

B04 助理工程員 (電子維修類)

大學校院以 上電機、電 子相關科系 畢業。

1. 作文(含公 文寫作) 2. 捷運英文

1. 電路學 2. 電子學

正取 10 人 備取 5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30 名 進入口試

1. 執行捷運車 輛、機電相關設 施設備維修作 業。

2. 現場設備安 裝、測試作業。

3. 需接受指派擔 任行車人員工 作。

4. 其他交辦事項。

5. 需配合輪班。

B05 助理工程員 (土木維修類)

1. 大學校

院以上 土木、建 築、景觀 相關科 系畢業。

2. 熟悉 AutoCAD 操作者 尤佳。

1. 作文(含公 文寫作) 2. 捷運英文

1. 力學及結

2. 土木施工

及測量

正取 9 人 備取 5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36 名 進入口試。

1. 捷運土建相關 設施設備維修 作業。

2. 現場設備安 裝、測試作業。

3. 需接受指派擔 任行車人員工 作。

4. 其他交辦事項。

5. 需配合輪班。

(10)

(三) 經營管理類組

本類組人員(類科代碼:C01~C10)試用期均為 3 個月。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C01

採購專員

1. 大學校 院以上 畢業。

2. 具 3 年以 上工作 經驗。

3. 具備政 府採購 專業人 員基礎 訓練證 照。

作文(含公文 寫作)

1. 法學緒論 2. 政府採購

正取 1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5 名進 入口試。

1. 政府採購管理 業務。

2. 建立公司採購 業務相關流 程、程序。

3. 其他交辦事項。

C02 公關專員

1. 大學校 院以上 畢業。

2. 具 3 年以 上工作 經驗。

作文(含公文 寫作)

1. 捷運概論 2. 新聞英文

正取 1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5 名進 入口試。

1. 撰擬活動企劃 文案及各項新 聞稿。

2. 顧客意見處理 作業之規劃執 行。

3. 貴賓參訪接待 事宜。

C03 人資專員

1. 大學校 院以上 畢業。

2. 具人事 管理經 驗 2 年或 累積工 作經驗 3 年以上。

作文(含公文 寫作)

1. 法學緒論 2. 勞動基準

正取 1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5 名進 入口試。

1. 協助公司選 才、進用、遷調 相關業務。

2. 人員異動、升 遷、解僱、資遣 及人事資料管 理業務。

3. 薪資審核、年終 獎金及績效獎 金發放業務。

4. 心理協談及心 理衛生課程業 務。

5. 性平、人事申訴 及性騷擾案件 相關業務。

(11)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C04

人資 助理專員

大學校院以 上畢業。

作文(含公文 寫作)

法學緒論 正取 3 人 備取 2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12 名 進入口試。

1. 人員獎懲業務。

2. 人員績效考核 業務。

3. 差勤加班及其 各項相關費用 結算作業。

4. 人員差勤狀況 稽核及人事資 料管理業務。

5. 勞工保險及全 民健康保險相 關業務。

6. 訓練中心文件 審核。

7. 訓練中心採購 業務審核。

8. 訓練規劃及對 外顧問服務業 務。

9. 對外場地租借 經營業務。

C05 企劃 高級專員

1. 大學校 院碩士 以上畢 業。

2. 具企劃 相關經 驗 5 年以 上。

作文(含公文 寫作)

1. 企業概論 2. 管理學

正取 1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5 名進 入口試。

1. 協助公司經營 維護與安全監 督管理。

2. 公司內部控制 業務。

3. 協助經營績效 之蒐集、資料分 析。

4. 協助部門經營 績效之評鑑。

5. 董事會決議事 項之規劃與執 行。

6. 各項規章制度 之規劃與管控。

7. 年度行事曆執 行進度之管控。

8. 國際交流事務 (含出國計畫)。

(12)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9. 研考業務。

10. 年報編輯及發 行。

11. 季刊編輯及發 行。

C06 企劃專員

1. 大學校 院以上 畢業。

2. 具企劃 3 年以上 工作經 驗。

作文(含公文 寫作)

1. 捷運概論 2. 管理學

正取 2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10 名 進入口試。

1. 協助公司運量 分析與預測。

2. 協助票價票種 訂定與規劃分 析。

3. 協助票價票種 行銷專案規劃 執行。

4. 協助交通規劃 與整合。

5. 協助車站轉乘 標誌規劃。

6. 其他臨時交辦 事項。

C07 事業 高級專員

1. 大學校 院碩士 以上行 銷、物流 管理、廣 告、企業 管理等 相關系 所畢業。

2. 具企劃 或行銷 相關經 歷之 3 年 以上工 作經驗。

3. 具有 Auto CAD 證照。

4. 具備政 府採購

作文(含公文 寫作)

1. 行銷學 2. 主題活動

專案設計

正取 1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5 名進 入口試。

1. 辦理捷運形象 及乘車文化提 昇宣導活動。

2. 辦理主題式導 覽文宣規劃及 執行作業。

3. 承辦公司廣告 管理相關業務。

4. 相關附屬事業 管理辦法研擬。

(13)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員基礎

訓練證 照。

C08 事業專員

1. 大學校 院行 銷、物流 管理、廣 告、企業 管理等 相關系 所畢業。

2. 具廣告 或行銷 相關經 歷 1 年以 上工作 經驗。

3. 具有 Auto CAD 證照。

作文(含公文 寫作)

1. 捷運概論 2. 行銷學

正取 1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5 名進 入口試。

1. 承辦公司車站 販賣店、商店與 廣場空間租借 業務。

2. 文案設計。

3. 承辦捷運連通 相關業務。

4. 相關附屬事業 管理辦法研擬。

C09 法務 高級專員

1. 大學校 院以上 法律相 關科系 畢業。

2. 具有法 務相關 工作經 驗 3 年以 上。

作文(含公文 寫作)

1. 行政法 2. 民法及商

事法

正取 1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5 名進 入口試。

1. 法律事務處 理、訴訟事件之 處理、法律諮 詢。

2. 協助公司法令 規章及契約訂 定、修訂。

3. 協助公司法律 相關業務。

C10 財務專員

1. 大學校 院以上 商管相 關科系 畢業。

2. 具有財 務、會 計、出納

作文(含公文 寫作)

1. 法學緒論 2. 會計學

正取 1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5 名進 入口試。

1. 零用金及週轉 金作業及查 核。

2. 開立各項收款 發票或收據及 收款相關作業 (除車站外)。

3. 支出傳票登 記、開立取款

(14)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相關工

作經驗 3 年以上。

條、匯款資料傳 輸、各項撥款等 相關業務。

4. 製作現金結存 日報表、現金出 納備查簿等編 製核對、月報表 之編製。

5. 保管品(有價證 券)之登帳、對 帳管理。

6. 收支傳票之整 理及歸還。

7. 其他臨時交辦 事項。

(15)

(四) 身心障礙類組

本類組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屬定額僱用員額,為進用領有 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證明之特定類科。類科代碼【D01】試用期為 4 個月;類科代碼【D02】試用期為 3 個月。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D01

站務員

1. 大學校 院以上 畢業。

2. 領有舊 制身心 障礙手 冊或新 制身心 障礙證 明者。

1. 作文(含公 文寫作) 2. 捷運英文

捷運概論 正取 3 人 備取 2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15 名 進入口試。

1. 執行車站門禁 管制、票證作 業、車站設備操 作及監控。

2. 提供國內外旅 客諮詢及相關 服務。

3. 需輪值兩班(必 要時配合輪 班,含夜間)、

單人值勤及臨 時勤務調整。

D02 事務員

1. 高中(職) 以上畢 業。

2. 領有舊 制身心 障礙手 冊或新 制身心 障礙證 明者。

作文(含公 文寫作)

法學緒論 正取 3 人 備取 2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15 名 進入口試。

1. 各項規章制度 之整理與研考。

2. 各單位公文文 書處理。

3. 其他臨時交辦 事項。

4. 試用期滿視業 務需要分配到 公司各單位。

(16)

(五) 原住民類組

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屬定額僱用員額,為進用具備原住民 身分之特定類科。類科代碼【E01】試用期為 3 個月;類科代碼【E02】試用期 為 4 個月。

類 科 代 碼 與 職 稱

甄 試 資 格

條 件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名額 工作內容 E01

助理專員

1. 大學校 院以上 畢業。

2. 須具原 住民身 分者。

3. 具備小 客車職 業駕駛 執照。

作文(含公文 寫作)

法學緒論 正取 2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10 名 進入口試。

1. 各項規章制度 之整理與研 考。

2. 各單位公文文 書處理。

3. 其他臨時交辦 事項。

E02 站務員

1. 大學校 院以上 畢業。

2. 須具原 住民身 分者。

1. 作文(含公 文寫作)

2. 捷運英文

捷運概論 正取 2 人 備取 1 人 口試人員 取筆試成 績前 10 名 進入口試。

1. 執行車站門禁 管制、票證作 業、車站設備操 作及監控。

2. 提供國內外旅 客諮詢及相關 服務。

3. 依指示進入軌 道區域時,須執 行架設並操作 至少 4 公斤之 重型機具。

4. 需輪值兩班(必 要時配合輪 班,含夜間)、

單人值勤及臨 時勤務調整。

(17)

肆、報名程序及繳費方式

本 次 招 考 資 訊 及 甄 試 簡 章 置 於 本 公 司 徵 才 系 統 ( 網 址 : www.tcmetro.tw) ,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一、 報名及繳費期限:報名期間自 107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 時起至 107 年 7 月 18 日下午 5 時止。繳費期限至 107 年 7 月 18 日午夜 12 時止。請注意報名期間 及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繳費),並於期限內 繳交報名費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未完成繳費,視同放棄報名,概不得要求 補救措施。

三、 報名費:每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 800 元整。(不含轉帳手續費) 四、 報名程序

(一) 請自行前往本公司徵才系統(網址:www.tcmetro.tw) 點選「帳號申請及 報名」,詳閱人員招募公開招考簡章後,依系統指示完成帳號註冊,並按 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及點選欲報考之類科,報名資料應 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權益。

(二) 報考人在徵才系統進行網路報名時,須上傳最近 2 年內正面脫帽半身彩色 清晰,兩吋照片電子檔(請勿上傳生活照),請於報名前備妥照片 JPG 檔 案(照片畫素至少需 354pixeis × 531 pixeis,檔案大小限 1MB 以內),

憑以報名。

(三) 參加本次公開招考甄選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報考人每人僅可擇一類科 報名,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完成報名程 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五、 繳交報名費

(一) 繳費方式

完成報名資料填寫後,請依繳費資訊於期限內完成繳款,繳費方式限 以 ATM 或網路銀行轉帳方式完成繳費作業(恕不受理其他繳費方式),逾期 繳款不受理該項報名。

(18)

(二) 繳費相關注意事項

1. 利用各金融機構 ATM 轉帳或網路銀行轉帳繳款(轉入銀行-「台灣銀行」,

銀行代號「004」,再依繳費單上所載帳號及金額轉帳)。

2. 轉帳前請先行確認提款卡具有轉帳功能,如為跨行轉帳,報考人須自行負 擔轉帳手續費。

3. 繳費後請再確認 ATM 交易明細表上帳戶餘額是否有扣款、有無交易金額、

有無扣手續費(非本行轉帳者),並查看 ATM 交易明細表上的訊息代號是否 為交易正常。

4. 繳費後請自行保留交易明細表或繳費收據備查。

(三) 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完成繳費後,請於次一個營業日下午 4 時後再至本公司徵才系統【查 詢繳費紀錄】,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19)

伍、試場規則

一、 第一試:筆試

(一) 筆試測驗日期:預計於 107 年 8 月 4 日(星期六)。

(二) 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

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如有更名者,需附 戶籍謄本以供驗證),並依准考證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 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 應考人應於每節考試開始前 10 分鐘,預備鈴聲響時依座號就座,並準時 應試,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並不得書寫、畫記、

作答。規定考試時間開始後,第一節十五分鐘內,其餘各節三分鐘內,得 准入場應試,逾時不得應試。每節考試開始後,四十分鐘內,不准離場。

(四) 考試開始鈴響時,即可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應即停止作答。

(五)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准考證號碼、座位標籤 號碼、甄試類科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 計分。

(六) 應考人應依監試人員指示,於每節考試開始前將書籍文件等非考試必需用 品,放置於試場前方或指定場所。

(七) 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上作答。

(八) 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准考證號碼及條碼,亦不 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准考證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九) 凡試題註明可使用電子計算器者,應考人始得使用,但須符合現行「國家 考試電子計算器規格標準」。如試題註明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而使用,扣 除該科目成績 20 分。試題註明可使用電子計算器而使用未經考選部公告 核定之電子計算器,扣除該科目成績 5 分至 20 分。且不得繼續使用。應 考人請視應試類科性質需要,自行攜帶合於考選部規定機型廠牌之電子計 算器備用。

(十) 應試者請自行攜帶手錶應試 (請勿使用手機或具計算功能之電子錶),監 試人員不提供應考時間提示服務。

(十一) 有下列情形者,該科零分計算 1. 除答案外,答案卷加註其他記號。

(20)

2. 作答時,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及具傳輸與接收資料之穿戴式裝置(如行動電 話、呼叫器、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智慧型裝置等)。

3. 未將電子通訊器材、手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期間鈴響震動 者。

4. 未將皮包等隨身物品置於教室前後。

5. 頂替代考、護航、帶小抄或偷看他人答案等違規情事。

6. 每節測驗結束鈴聲響畢後,不聽監試人員勸阻仍持續作答者。

7. 其他經本公司監試人員當場規定之禁止事項。

8. 違反上述第 3、4、5 項規定者,予以扣考,不准繼續應考,並於規定可離 場時間後,始得離場,另違反第 5 項者,取消當次應試資格。

(十二) 應考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結束作答、繳交試題本、答案卡,屆時未繳者一 律收繳。繳交時,應經監試人員驗收後始得離場。

(十三) 其他應試須知:詳如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 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十四) 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於測驗後發現者,仍依本規定處理。

二、 第二試:口試(含心理測驗)

(一) 測驗日期:預計 107 年 8 月 25 日(星期六)。

(二) 請依口試通知所載日期及時間,持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 民 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 內;如有更名者,需附戶籍謄本以供驗證)及規定繳交文件 至指定地點辦 理報到,未攜帶前述證件及文件者,不得入場應試。早到者恕不受理;凡 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三) 報考身心障礙類組者,應攜帶政府機關核發且有效期間內之舊制身心障礙 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證明。報考原住民類科者,應攜帶註記原住民身分之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以利查驗。

(四) 口試前先實施心理測驗線上測驗。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施測前會 先 進行系統操作說明,並確認應考人是否均已登入測驗介面後,再進行 測 驗。應考人應注意登入之帳號確實與准考證號碼相符,如有輸鍵錯誤 者 應立即請試場工作人員處理。

(五) 應考人需於規定時間內依直覺並誠實完成心理測驗線上測驗之全部題項

(21)

填答,測驗時間結束時測驗畫面將鎖住無法繼續作答,應試人應立即停止 作答並勿再碰觸電腦設備,違反規定致個人測驗結果無法正確判讀時,由 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六) 心理測驗結果僅供口試參考,惟缺考者,不得參加口試。

(22)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 成績計算

(一) 筆試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二) 第一試:筆試

1. 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

2. 共同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 30%、專業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 70%。

3. 筆試其中一科目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口試。

(三) 第二試:口試成績

所有類組均採 2-3 位口試委員一場次口試 1 位考生方式進行。口試 依儀態、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專業知識或才識、人格特質等面向進行 評核,心理測驗結果不列入口試成績計算。

二、錄取方式

依進入第二試口試成績,擇優錄取。

(23)

柒、錄取及進用

一、 錄取人員名單預定於 107 年 9 月 5 日(星期三)公告 (僅會公告錄取人員的准 考證號碼),可逕行前往本公司徵才網頁查詢,恕不另寄送書面通知。

二、 各類科甄試資格條件中,載明所需具備之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證明 文件,將於錄取報到時驗證,未能於指定期限內繳交或經驗證後不符則取消 其錄取資格。

(一) 有關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需為全職工作期間,非兼職、工讀或實習期間,

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算,至本公司甄試簡章公告截止日止。

(二) 報考身心障礙類組人員需檢附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證明。

三、 錄取人員請依本公司指定日期辦理報到,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或報 到後未能參加錄取類組之人員專業訓練,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四、 錄取【類組代碼:A01、B02、B03、B04、B05 及 E02】之人員,須符合本公 司對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標準之規定。並需赴區域級醫院以上辦理行車人員體 檢,體檢檢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發進用,亦不保留 通過甄試資格。

五、 依本公司對於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之規定,若行車人員體格檢查如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 聽力:兩耳純聽力平均值超過 40 分貝(dB)。

(二) 兩眼矯正後視力,任一眼視力未達 0.8 以上或色盲、夜盲、斜視及其他 重症眼疾。

(三) 法定傳染病需隔離治療。肺結核病,但已鈣化或纖維化,無傳染之虞者,

不在此限。

(四) 藥物依賴或成癮,有妨礙工作之虞。

(五) 慢性酒精中毒。

(六) 語言、知覺、運動或智能等機能障礙、精神異常或癲癇症等發作性神經 系統疾病。

(七) 平衡機能障礙。

(八) 發育不全或骨骼肌肉畸形,有妨礙工作之虞。

(九) 高血壓或冠狀動脈疾病,有妨礙工作之虞。

(24)

(十) 其他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

內之疾病,有妨礙工作之虞。

六、 非屬上述所列需符合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標準之人員,錄取後,需至醫院進行 一般人員體檢。(報考身心障礙類組人員須檢附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 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人員之障礙部位,則予以排除)。未來如要轉任行車 人員職務,仍需依本公司規定,接受行車人員體格檢查合格,始得陞任或轉 任。

七、 新進人員報到後,依不同職務類科其試用期時間長短不同,試用期滿將進行 評核,試用期滿且成績合格後,始得繼續任職,成績不合格者,視同無法勝 任工作,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無法勝任工作予以解雇。

八、 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後,若無法通過各項訓練者,視同無法勝任工作,依勞動 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無法勝任工作予以解雇。

九、 錄取人員於報到後,應完成新進人員報到手續、簽署勞動契約及遵守本公司 相關規定,未完成上述手續或違反本公司相關規定者,本公司得以註銷錄取 資格。

(25)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考人於報名前,務請詳閱本招考甄試簡章內容;一經報名,即視同報考人 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二、 各項測驗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

以本公司徵才系統為準(網址:www.tcmetro.tw)。洽詢電話:04-22233855、

04-22233842 人力資源處;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三、 報考人為報名「臺中捷運股份公司人員招募公開招考甄試」,須提供個人資 料類組: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學歷、經歷與聯絡方式 等,將由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 於製作甄試相關表單、甄試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與錄取進用後人事資 料建檔。

四、 報考人符合身心障礙類或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試者,皆應於報名表勾選--請 專人與我聯絡,辦理單位將有專人聯絡,以確定所需之必要協助或安排,例 如:下肢障礙坐輪椅、行動不便拄柺杖等。

五、 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簡章及甄試各項規定,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報考人應予 充分配合,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議處。報考人出現侵犯其他報考人、監試 人員或試務人員之人身安全,或嚴重擾亂試場秩序、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時,

得中止其該節考試或取消其考試資格,並依法追究其責任。

六、 如遇颱風、地震、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致全 部或部分考試不能如期進行考試時,另依相關規定統一發布緊急措施或補考 時間,報考人應予配合,不得異議。相關資訊密切注意本公司徵才系統(網 址:www.tcmetro.tw)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在中華 民國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 留之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提供有 效之居留證明文件及配偶戶口名簿

(二)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1 式 2 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甄選

參加甄選人員請於各階段甄選當日上午 9 時前攜帶身分證件 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參加甄選;同日上午 09:30

考試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仍在有效期限之駕照、有照片之健保卡或護照),以備查

1.考生請於110年4月21日(星期三)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2B

1.考生請於108年8月31日(星期六)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學

1.考生請於 111年5月7日(星期六)

1.考生請於 111年1月15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