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東高級中學
一百零二學年度第一學期
期末考 高三選修公民科試卷
卷別:範圍:第七章~第八章 畫答案卡:■是□否 適用班級:305~310 班別: 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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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說明:請將答案劃記在答案卡上,單選 1-16 題毎題 1 分、單選 17-43 題毎題 2 分,答錯不倒扣;多選 44-53 題每題 3 分,答錯不倒扣;基本資料請註明,註明不完整者扣總分 5 分。
一、單選題(共 16 分,每題 1 分)
1. ( A ) 法定不處罰事由又稱為「阻卻違法事由」,請問下列何者「不」具有阻卻違法事由?
(A)民眾主動逮捕通緝犯到案 (B)火災時打破鄰居陽臺窗戶逃生 (C)監獄警察依法槍斃死刑犯 (D)醫生幫病患開刀 解析: (A)僅現行犯一般民眾方可逮捕。
2. ( C ) 法院為保護特定人,使其免於受到家庭暴力,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核發「民事保護令」,請問就其中之「通常 保護令」而言,下列何者「不可能」是其聲請人?
(A)被害人 (B)警察機關 (C)法官 (D)檢察官 3. ( B ) 請問下列何者「不是」我國保護令的類型?
(A)通常保護令 (B)特別保護令 (C)暫時保護令 (D)緊急保護令 4. ( C ) 關於我國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採取「以教養代替懲罰」等措施 (B)設有「轉向制度」 (C)虞犯行為不屬於處理範圍 (D)採取保護優先主義 5. ( D ) 請問下列何種作法「無」助於防治性侵害犯罪?
(A)改變傳統社會對貞操觀念的迷思 (B)強化加害人性衝動的內控、外控機制 (C)加強訴訟流程效率 (D)鼓勵經濟發展
6. ( A ) 員警大寶於晚上 10 點時接獲民眾報案,通報聽聞鄰居家中傳出女子哭聲,疑有家暴發生。大寶趕往現場了解,發現 某越南籍妻子因忘了幫加班丈夫準備宵夜,遭丈夫毆打,大寶出面制止,反遭丈夫嗆說妻子是他花錢買的,要怎樣管 教是他的自由,甚至從廚房拿出菜刀揮舞威嚇,為保護越籍妻子人身安危,大寶趕緊向法院申請緊急保護令。請問法 院接獲通報應於多少時間內核發?
(A)4 小時 (B)8 小時 (C)16 小時 (D)24 小時
解析: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16 條第 3 項規定:「法院於受理緊急保護令之聲請後,依聲請人到庭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之事實,
足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應於 4 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保護令,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緊 急保護令予警察機關。」
7. ( C ) 性自主權雖保障個人自由追求性的愉悅和滿足,但須獲得他人健全無瑕疵的同意,例如假借宗教之名義使人心生畏懼 而同意性交,不能謂健全之同意。我國法律為確保個人都能於智識及判斷能力成熟之情形下行使性自主權,明文限制 未滿幾歲男女的性自主權,使行為人雖得同意與其性交,仍構成犯罪?
(A)14 歲 (B)15 歲 (C)16 歲 (D)18 歲
解析: 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與未滿 16 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8. ( C ) 1943 年制定的違警罰法,因違反憲法關於人民身體自由所為之處罰必須由法官做決定的規定,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請問下列哪一部法律是用來取代違警罰法的?
(A)強制執行法 (B)行政罰法 (C)社會秩序維護法 (D)行政執行法 9. ( D ) 請問下列何者「不是」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範的違法行為?
(A)酗酒滋事,不聽制止者 (B)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 (C)任意採折他人花果者 (D)故意殺人者 10. ( C ) 因公有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受有損害,可以請求國家賠償。請問公有公共設施
「不」包含下列何者?
(A)鋪得凹凸不平的柏油路面 (B)開放民眾使用的兒童公園 (C)建築到一半的市府新公園 (D)年久失修的抽水站 11. ( D ) 一個合法的行政行為,應充分給予人民表示意見的機會,並且要盡可能地讓決定的過程公開透明、提供人民必要的資
訊,上述符合何種判斷標準?
(A)是否有法律依據 (B)是否違反法律授權 (C)是否合乎法律規定 (D)是否合乎正當法律程序
解析: 所謂「正當法律程序」,主要包括行政機關在做出不利於人民的決定或措施之前,應給予人民表示意見的機會,並且要 盡可能地讓決定的過程公開透明,提供人民必要的資訊;在遇到與自己有利害關係的案件,應自行迴避,以確保決定或 措施的公正性。
12. ( C ) 要求主管機關為商標登記之行政處分,應採下列哪一種行政訴訟?
(A)給付訴訟 (B)確認訴訟 (C)課予義務訴訟 (D)撤銷訴訟
解析: 商標登記為一授益處分,當遭拒絕或拖延不做決定時,可先提起訴願,如果沒有獲得救濟,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 求行政機關應做成行政處分或特定內容的行政處分,此種行政救濟程序,一般稱為「課予義務訴訟」。
13. ( A ) 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得選擇對人民處以罰鍰、停工或停業等,這種情形我們稱為:
(A)行政裁量 (B)行政救濟 (C)行政指導 (D)行政處分
解析: (B)行政救濟是指人民因權益或公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依法給予之保護措施。(C)行 政指導就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其管轄事務的範圍內,對於特定的人、企業、社會團體等,運用非強制手段,獲得相對人的 同意或協助,以實現一定行政目的的行為。(D)行政處分為行政機關針對具體個案事件所為具有法律效果的決定或措施。
14. ( B ) 人民請求國家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請求,而賠償義務機關對於人民的賠償請求,應即與人民進行
協議,一般稱為:
(A)信賴保護原則 (B)協議先行原則 (C)比例原則 (D)前置協商原則 解析: (A)信賴保護原則為保護人民對於國家正當合理的信賴,不能因為嗣後行政行為之變更而影響人民之既得權益,使其遭
受不可預見之損害。(C)比例原則主要用於檢驗是否違憲。(D)前置協商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規定的作業流程,是債 務人與全部的債權金融機構依債務人的償還能力與債務人一同擬定一個可行的償債方案,以解決債務問題。
15. ( D ) 下列何種案件,得依行政訴訟程序向行政法院起訴?
(A)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B)違反國家賠償法 (C)少年事件 (D)核課稅捐案件 解析: 公法上的爭議,除有法律特別規定,得依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例外由其他法院審理的公法事件,包括:公務員懲
戒、律師懲戒、憲法爭議、選舉罷免、社會秩序、國家賠償、冤獄賠償等事件。
16. ( C )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將性侵害加害人納入「強制治療」對象,規定須向警方登記,接受 警察機關查訪,及允許特定人查閱加害人資料;並請內政部參酌地方縣市轄區幅員大小,研擬分區公告具高再犯危險 之性侵害加害人人數。如我國日後修法,將已出獄進入社區的性侵害加害人所登記的個人資料對社區公告,由於會牽 涉到犯者的隱私及名譽,故在實施適用上最有可能產生以下哪一爭執?
(A)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B)違反法律優位原則 (C)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D)違反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解析: 美國梅根法案要求已出獄進入社區的性侵害加害人須向政府機關進行登記個人資料,並由政府機關將登記資料對社區公
告。美國紐澤西州最高法院認為性侵犯登記與公告制度會牽涉犯者的隱私及名譽,犯者應有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因此,
在登記與公告之前,法院要求應至少給予犯者適當的通知以及陳述意見的機會。如我國日後修法,行政機關即應依法行 政,故(A)(B)(D)並沒有爭議,而是應該注意實施程序的正當性。
17. ( A ) 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訴訟類型可分成四類:撤銷行政處分訴訟、針對授益處分的課予義務訴訟、要求特定作為的給 付訴訟、確認特定行政行為不法性的違法確認訴訟。在這四種行政訴訟中,哪些訴訟之前必須先提出訴願?(甲)撤銷 訴訟(乙)課予義務訴訟(丙)給付訴訟(丁)違法確認訴訟。
(A)甲乙 (B)丙丁 (C)甲丙 (D)乙丁
解析: 行政訴訟法第 4 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 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 3 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 2 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 訟。行政訴訟法第 5 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 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 之訴訟。
18. ( D ) 有一天某縣市的民眾群聚縣政府建設局前抗議,原來這些民眾都是因為家中有違章建築,被建設局拆除大隊強制拆 除。然而民眾不滿的不是違建被拆除,而是建設局選擇性執法。凡是與縣政府有關係的人的違建都安然無恙,其他人 則無法倖免。請問縣政府的行政行為違反哪一項原則?
(A)規避正當法律程序 (B)逾越法律優位原則 (C)忽視法律保留原則 (D)濫用行政裁量原則
解析: 行政裁量是法律授權行政機關有多種法律效果的選擇可能性,在行政裁量範圍內,行政機關固然有一定決定空間,但仍 須遵守法律授權裁量的意旨,不得濫用。
19. ( B )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得處以拘留、勒令歇業、停止營業、罰鍰、沒入或申誡,以下有關上述處罰種類之敘述,有幾 項正確?(甲)拘留、勒令歇業及停止營業須由法院為之(乙)罰鍰如遇有加重情形,合計不得逾新臺幣 5 萬元(丙)申誡須 以書面為之(丁)拘留一般不超過 3 日,如有加重事由,合計不得逾 5 日(戊)停止營業係 1 日以上,20 日以下。
(A)4 項 (B)3 項 (C)2 項 (D)1 項
解析: (乙)罰鍰如遇有加重情形,合計不得逾新臺幣 6 萬元。(丙)申誡以書面或言詞為之。(甲)(丁)(戊)正確。
20. ( B ) 茂吉想要蓋一棟摩天大樓,但主管機關卻遲遲不發給他建造執照,經訴願沒有獲得救濟,請問茂吉應提起什麼訴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給付訴訟 (D)違法確認訴訟
解析: 當人民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做成授益處分,卻遭拒絕或拖延不做決定時,可提起訴願,如果沒有獲得救濟,再向行政法 院提起訴訟,請求行政機關應做成行政處分或特定內容的行政處分,此種行政救濟程序,一般稱為「課予義務訴訟」。 核發建造執照是一種授益處分,故茂吉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21. ( B ) 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下列何種情況,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A)限於故意侵害時 (B)違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時
(C)雖非不法行為,但有造成侵害 (D)人民受侵害與公務員的不法行為間無因果關係 解析: (A)除故意以外,亦包含公務員之過失。(C)需為不法行為。(D)需有因果關係。
22. ( A ) 中國傳統社會強調男尊女卑,因此在性的規訓上男女並不平等,女人被視為性資源、性客體的時代。同時在以男性為 權利本位的婦道與貞操觀念影響下,經由哪一種程序形成女性單方面的禁制?
(A)道德化、規範化 (B)學術化、宗教化 (C)政治化、社會化 (D)禮儀化、制度化
解析: 對女性的貞節要求提升至道德標準、同時賦予法律強制,例如元代禁止命婦於丈夫死後改嫁;而男性則不受任何約束。
23. ( C ) 訓誡是由【甲】向少年指明其不良行為,曉諭將來應遵守的事項;保護管束係由【乙】與少年父母洽商後,告知少年 應遵守的事項,並與少年經常保持接觸、注意少年行動、予以相當輔導。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都是法官 (B)甲乙都是少年保護官 (C)甲是法官,乙是少年保護官 (D)甲是少年保護官,乙是法官 24. ( D ) 下列哪些屬於少年刑事案件適用的對象?(甲)所犯為最輕本刑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者(乙)事件繫屬後少年已滿 20 歲者
(丙)檢察官認為犯罪情節嚴重,以刑事制裁較為適當者(丁)少年法院認為犯罪情節嚴重,以刑事制裁較為適當者。
(A)甲乙 (B)丙丁 (C)甲丙 (D)乙丁 解析: (甲)5 年以上。(丙)少年法院認為以刑事制裁較為適當者。
25. ( C ) 彰化縣和美鎮一名 40 歲陳姓男子酒品不好,常酒後失控,一日與朋友慶生喝完酒後,回到家砸壞物品,還辱罵家人。
家人無奈之下,報請和美派出所處理,員警趕到了解,發現他的家人曾申請通常保護令,如今他又再犯,警方於是依 家庭暴力防治法逮捕偵辦。通常保護令屬民事保護令之一種,係防範家庭暴力之有效手段,以下有關通常保護令之敘 述,何者為是?
(A)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限為 2 年以下,並得申請延長
(B)通常保護令之具體內容包含禁止對不特定人實施精神或身體上不法侵害行為 (C)通常保護令之聲請,得由檢察官為之
(D)法院審理聲請通常保護令之程序,毋須通知相對人到庭即可核發
解析: (A)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限為 1 年以下。(B)通常保護令之具體內容係禁止對特定人實施精神或身體上不法侵害行為。(D) 法院審理聲請通常保護令之程序,須通知相對人到庭,但相對人經通知不到庭,仍可核發。
26. ( A ) 關於民事保護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通常保護令須由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以書面向法院聲請 (B)暫時保護令的效力為 1 年
(C)緊急保護令應於 24 小時內以書面核發 (D)三者都須經審理程序
解析: (B)此為通常保護令的效力,暫時保護令自法院核發時起生效,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 力。(C)4 小時。(D)僅通常保護令須經審理程序。
27. ( D ) 少年刑事案件經審理後若認定犯罪成立,法院將判處少年罪名及刑罰,即少年之刑事制裁,關於少年刑事制裁之敘述,
何者「有誤」?
(A)少年刑事案件之審理得不公開之 (B)對少年不得宣告褫奪公權及強制工作 (C)對少年得處有期徒刑、拘役與罰金 (D)對少年不得處死刑,但得處無期徒刑 解析: (D)對少年亦不得處無期徒刑。
28. ( D ) 刑事警察局與東南亞國家掃蕩跨國詐騙集團,將臺籍的上百名詐欺犯以包機押返;臺中地院審結三案共 26 人,其中 17 人被判緩刑、8 人易科罰金,僅 1 人被判刑 1 年。這個判決除讓檢方詫異,也與社會期待有極大落差。由於先前才 發生菲國將 14 名臺灣籍詐欺嫌犯引渡至大陸,大陸認為臺灣對詐欺犯量刑過輕,不願將人犯遣返臺灣,引發外交爭 議;經法務部多次派員折衝,保證會具體求刑,大陸才首肯將人犯押返臺灣,法務部擔心法院輕判,會影響兩岸合作 打擊犯罪。檢警首長並呼籲承審法官考量跨境犯罪具有集團性、結合高科技設備、境外合作偵辦案件調查取證之不易 等因素,以及造成民眾財產鉅大損害與危害國家形象等情形,審慎科刑。請問檢方希望法官可以「審慎科刑」,是基 於下列哪一項原則?
(A)審檢分立原則 (B)罪刑法定原則 (C)從舊從輕原則 (D)罪責相當原則
解析: (A)審檢分立是指審判權屬於法院,歸屬司法院;偵查犯罪權責屬檢察官,歸法務部。(B)罪刑法定是指犯罪行為的處罰 必須以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C)犯罪行為之處罰依犯罪時法律規定,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 行為人之法律。
29. ( C ) 下列哪些行為具有「阻卻違法」的事由?(甲)林柏樑巧遇躲債多年的潘大成,因為擔心他又不知去向,限制他的人身 自由,強拉至最近派出所(乙)黃英鳳在學校考試作弊,她的父親知道後非常生氣,甚至在同學面前斥責她,讓她覺得 人格權受損(丙)林文虎在當鋪公司工作,某日看到某位不還錢的借款人,立刻以現行犯強押回公司,要求對方還錢(丁) 陳智偉服務於鄉公所建設管理課違章建築的拆除大隊,奉命拆除未申請核准就自行加蓋的房屋圍牆。
(A)甲乙丙 (B)乙丙丁 (C)甲乙丁 (D)甲丙丁
解析: (甲)屬於自助行為,可阻卻違法,不構成刑法妨害自由罪。(乙)屬於父母懲戒子女的行為,可阻卻違法,不構成妨害名 譽罪。(丙)不還錢非現行犯,強押回公司涉及恐嚇及擄人勒贖罪。(丁)屬於公務員職務上的行為,可阻卻違法,不構成 毀棄損壞罪。
30. ( C ) 通姦罪除罪化已成世界潮流,在我國也有人主張廢除「刑法第 239 條對於通姦者、相姦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定」
的條款;然而大法官認為該規定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之空間,與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之規定尚無違背,並認為婚姻 與家庭應受憲法制度性保障。請問下列哪一個選項最能支持大法官的意見?
(A)廢除刑法通姦罪後,合法配偶無保障,可能造成結婚率的降低 (B)男女之間性行為,必須建立在婚姻基礎,對雙方才有法律保障 (C)性行為自由的限制,可以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 (D)本案雖不符合適當性與必要性,仍能通過狹義比例原則檢視
解析: 相對於主張通姦罪除罪化的世界潮流,大法官則是基於對婚姻與家庭的保障,認為通姦罪之規定不違憲,故應為(C)。
31. ( C ) 一般預防理論主張刑罰的作用是威嚇潛在犯罪者使其不會犯罪,其基本假設是「人乃趨利避害的理性動物」,因此人 在犯罪前會衡量犯罪的利害關係,一旦犯罪的惡害高於犯罪利益時,潛在犯人便不會犯罪。下列哪一個圖形最能代表 此種理論?
(A) (B) (C) (D)
解析: (A)表示犯罪利益高低與犯罪惡害輕重無關。(B)表示犯罪惡害輕重與犯罪利益高低無關。(C)表示犯罪利益高低與犯罪惡 害輕重呈正比關係,亦即當惡害越重,犯罪利益必須越高,行為人才會為此犯罪。(D)表示犯罪利益高低與犯罪惡害輕 重呈反比關係,亦即惡害越重,犯罪利益越低時,才會為犯罪行為,然此與常理不合。
32. ( B ) 公民課時,同學們在討論犯罪行為所觸犯的法益,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光路:某藝人和日籍友人毆打計程車司機,可能觸犯社會法益
(B)小陶:金果王老闆製造塑化劑販售,可能違反流通毒化飲食物品罪,涉及的是社會法益 (C)美琪:有人酒醉駕車撞上路樹,酒醉駕車的部分可能侵害個人法益
(D)雅玲:指稱某議員陪睡、行為不檢,指稱者可能侵害國家法益 解析: (A)傷害罪屬個人法益。(C)酒駕罪屬社會法益。(D)誹謗罪屬個人法益。
33. ( A ) 1992 年 12 月 18 日,經濟部及內政部會銜修正發布之玩具槍管理規則,其第 8 條之 1 規定:「玩具槍類似真槍而有危 害治安之虞者,由內政部公告禁止之」。內政部乃於 1993 年 1 月 15 日發布臺(82)內警字第 8270020 號公告:「一、
為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自公告日起,未經許可不得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 然陳列類似真槍之玩具槍枝,如有違反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關條文處罰」。本案經大法官以釋字 570 號解釋文宣 告違憲,主要原因是:
(A)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B)違反法律優位原則 (C)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D)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解析: 釋字第 570 號之解釋文:人民自由及權利之限制,依憲法第 23 條規定,應以法律定之。其得由法律授權以命令為補充 規定者,則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得據以發布命令。上開職權命令未經法律授權,限制人民之自由權 利,其影響又非屬輕微,與憲法第 23 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不符,均應不予適用。
34. ( C ) 下列有關訴願之管轄機關,何者正確?
(A)人民不服臺中市政府之行政處分,向臺灣省政府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 (B)人民不服苗栗縣政府之行政處分,向臺灣省政府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
(C)人民不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行政處分,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 (D)人民不服內政部社會司之行政處分,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
解析: 訴願法第 4 條,訴願之管轄如左:(A)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B)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D)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
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35. ( C ) 關於刑法第 235 條的散布猥褻物品罪,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只要不是出於營利目的,就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
(B)人民的權利保障並非絕對,只要符合比例原則,就可以以法律限制人民的權利
(C)立法者認為,猥褻資訊與物品的流通,有害社會秩序的維持及公共利益的增進,因此以刑罰明定限制之 (D)釋字第 617 號解釋針對猥褻物品及傳布方式做限縮解釋,但認為該法條仍不符合明確性原則,違憲
解析: (A)不論是否出於營利目的,都應受憲法保障。(B)仍須具有公益目的、法律保留原則。(D)認為該條文符合明確性原則,
並不違憲。
36. ( B ) 美國一部紀錄片《我居故我在》指出,40 年前,美國政客聲稱要「向毒品宣戰」,卻變成窮人(通常是非裔美國人)
的戰爭。窮人找不到工作,或是從軍隊退役後,因沒有一技之長或得不到一份僱用契約,使其陷入貧窮並轉向毒品尋 求慰藉。這些人得不到社會補助與醫療保險,進而鋃鐺入獄成為重刑犯,進出監獄如家常便飯,幾乎找不到能讓他們 脫貧的合法工作。他們的孩子只能在父親或母親缺席的情況下長大,形成貧窮循環。根本辦法是,家庭必須幫助孩子 健康成長、營養均衡、接受教育。對此,整個社會都應深入參與,經費來自高額稅收,而富人事實上應該多付出,瑞 典作法便是投資在兒童與年輕人身上。根據上述的說法,以下何者符合其要旨?
(A)刑法嚴厲應自我謙抑 (B)刑法的作用有其極限 (C)刑法應報重在罪刑相當 (D)刑法應修復犯罪造成的創傷 解析: 犯罪有其社會因素,刑罰僅能治標,作用有其極限,應輔以社會政策以治本。
二、題組題(共 24 分,每題 2 分)
●某男子與妻子感情失和,不滿妻子常罵他「垃圾」,向(甲)聲請保護令,妻子亦以遭丈夫打傷為由聲請保護令,皆獲得核 准。法界人士指出:用話刺激人是看不見的傷害,比看得到的傷害更嚴重,該男子被罵「垃圾」,已構成對精神的傷害,因此 依照(乙)之規定,可聲請核發保護令。
37. ( ) 請問(甲)應該是以下何者?
(A)社會局 (B)警察機關 (C)檢察官 (D)法官 38. ( ) 請問(乙)應該是哪一個法律?
(A)社會秩序維護法 (B)家庭暴力防治法 (C)刑法 (D)性騷擾防治法 答案: ( 1 ) D ( 2 ) B
●有多次家暴紀錄的張姓男子,因為懷疑鄰居檢舉家暴,持刀埋伏砍殺鄰居,刀刀朝向頭部,並口呼「給你死!」,幸虧鄰居 機智裝死逃過一劫,但也因此受傷。警方獲報後逮捕張嫌,鄰居家人表示,張嫌日前因家暴未到案,警方前往拘提時,還一度 揚言開瓦斯同歸於盡,造成大家不安,希望檢察官把他關起來。
39. ( ) 關於本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檢察官可以依鄰居的要求羈押張嫌
(B)張嫌如果開瓦斯,觸犯的是公共危險罪,屬於國家法益 (C)鄰居因為張嫌的行為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民事保護令 (D)張嫌的行為可能構成殺人未遂罪
40. ( ) 社會上其實存在許多類似張嫌的案例,造成人民不安,但光處以重刑並無法完全消弭犯罪現象,這是因為:
(A)法律具有強制性 (B)法律具有有限性 (C)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D)以上皆非 答案: ( 1 ) D ( 2 ) B
解析: ( 1 ) (A)不可以,檢察官需具明羈押事由向法官聲請羈押。(B)屬於社會法益。(C)鄰居並非家庭成員。
●某養殖池被倒生雞糞,導致出現污染、有毒物質,引發周遭居民抗議,地主更因此被開罰。在 4 個月內,鄉公所以地主未改 善為由,依法連續處罰,共開了 103 張罰單。但地主是個年邁的阿嬤,事實上也已盡力著手改善,並提出清理計畫,仍遭鄉公 所開罰,只好向縣府訴願。縣府召開訴願委員會,認為養殖池面積逾 2 公頃,公所未考量地主年齡、經濟與能力,要求 7 日內 改善完畢,適法性與妥當性均有疑義。再者,按日連續處罰的適用原則,應是指「有能力而不作為」,要看實際情況而定。
訴願審議委員會並表示,經觀察,養殖池水質日漸清澈,可證明地主投入心力清理與改善,並非無所作為,若公所覺得清理時 間過長,地主專業不足,可代為執行再向其求償相關費用,公所未衡量各種因素,作出符合社會實質正義處分,違反裁量權正 當使用,實屬不當,原處分應全數撤銷。
41. ( ) 依上文,請問如果地主的訴願被駁回,他應該提起何種類型的行政訴訟加以救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給付訴訟 (D)違法確認訴訟 42. ( ) 公所的處分可能違反下列何者?
(A)平等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比例原則 (D)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答案: ( 1 ) A ( 2 ) C
●由於著作權的過度保護引發部分民眾反彈,國際間陸續成立「海盜黨」,希望促進版權制度的改革。我國也有學者企圖籌組
「臺灣海盜黨」,但向內政部申請備查時遭到否決,認為政黨名稱是政黨的重要表徵,攸關政黨存立的目的、性質、成員的認 同,以及與其他團體的識別,以臺灣海盜黨為政黨名稱,與人民團體法規定政黨設立的宗旨不符,並認為該名稱可能誤導民眾、
與刑法上的海盜罪則混淆。當事人提起訴願,也於 2012 年 2 月遭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駁回。
43. ( ) 請問當事人若打算提起行政訴訟,應提起何種訴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給付訴訟 (D)確認訴訟 44 ( ) 承上題,與此類似的案例有下列何者?
(A)對交通罰單不服而提起訴訟 (B)因政府遲不核發建照提起訴訟 (C)因為國籍歸屬問題提起訴訟 (D)請求政府設立隔音牆提起訴訟 答案: ( 1 ) B ( 2 ) B
解析: ( 1 ) 當事人應是希望達成內政部核准備查,亦即希望內政部做出核准的決定,單純的撤銷訴訟並無法達成當事人的目 的,故應是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 2 ) (A)撤銷訴訟。(B)課予義務訴訟。(C)確認訴訟。(D)給付訴訟。
●短期自由刑的受刑人(指受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因刑期較短,對於受刑人來說,不但難收懲戒教化之效 果,在監獄中也容易沾染惡習,出獄後可能被社會大眾貼上標籤,或是產生社會復歸及再社會化困難等問題。為避免此種「弊 多於利」的刑罰手段,2008 年 12 月修正通過刑法第 41 條,新增「社會勞動」制度,讓短期自由刑的受刑人透過社區服務、
整理環境、關懷弱勢等,回饋地方並折抵刑期。
45. ( ) 請問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不』具有哪些優點?
(A)可以減輕監獄人滿為患的擁擠情形 (B)可以倡導志願服務關懷社會的風氣 (C)可以減少政府監獄管理的財政支出 (D)可以使受刑人不至於與社會脫節
46. ( ) 請問根據刑法第 41 條規定,可以由法院法官宣告易服「社會勞動」之犯罪者,必須所犯之罪屬於下列哪些罪行?
(A)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 20 萬元以下罰金
(B)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C)意圖使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犯買賣、質押人口者之罪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D)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案: ( 1 ) B ( 2 ) A
解析: ( 1 ) (B)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是屬於強制性的服務,與志願服務的「志願性」不同。(E)未必具有此功能。
( 2 ) 根據刑法第 41 條規定,犯罪行為屬於「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A)第 362 條:製作犯罪電 腦程式罪,最重本刑 5 年。(B)第 221 條:強制性交罪,最重本刑 10 年。(C)第 296 條之 1:買賣人口為性交或猥褻 罪,最輕本刑 7 年。(D)第 275 條:加工自殺罪,最重本刑 7 年。(E)第 277 條:普通傷害罪,最重本刑 3 年。
●周南與家豪是國中同班同學,畢業後兩人都沒有考上理想高中,與家人商量後決定白天工作、晚上讀夜校,既可學得一技之 長及賺點零用錢減輕家中負擔,也可以先進入職場熟悉社會生態。兩人於是到住家附近的機車行工作,下班後再搭校車上學。
有一天放學時,班上同學問他們要不要一起去飆車,如果機車壞了順便可以幫忙修車。兩人思考後不想違逆同學盛情,順便也 想去體驗飆車臨場感,於是搭乘同學機車前往。沒想到途中遇到另一個飆車車隊,兩批年輕人就在路上競逐;過程中,兩輛機 車擦撞,騎士摔倒在地,由於競逐之中雙方人馬早已看對方不順眼,當場大打出手,周南與家豪在混亂中被人打傷,也打傷別 人。兩方年輕人都被隨後趕到的警察以警車押送警察局偵辦。
47. ( ) 請問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下列哪些法律程序「不」正確?
(A)兩人可能觸犯了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 (B)兩人的照片與姓名都不可以在媒體中公開揭露
(C)一旦兩人遭法院終局判刑確定將必須入監服刑 (D)兩人若受刑事制裁主刑可能是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48. ( ) 如果法官判決必須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則兩人將進入法務部矯正署管轄的哪些機構接受感化教育?
(A)新竹誠正中學 (B)高雄明陽中學 (C)桃園少年輔育院 (D)臺東泰源技能訓練所 答案: ( 1 ) C ( 2 ) B
解析: ( 1 ) (C)若兩人受有期徒刑宣告由執行機構明陽中學執行。
( 2 ) (B)高雄明陽中學是執行有期徒刑宣告的少年犯。(E)臺東泰源技能訓練所屬法務部管轄,專收保安處分宣告的強制 工作者,而少年犯不得宣告褫奪公權與強制工作。
三、多重選擇題(共 20 分,每題 2 分) 49. ( BD
E ) 在我國目前與性別相關的法律中,哪些具有刑責的規定?
(A)性別工作平等法 (B)家庭暴力防治法 (C)性別平等教育法 (D)性騷擾防治法 (E)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50. ( AB
DE ) 少年保護處分的種類包含下列哪些?
(A)訓誡 (B)假日生活輔導 (C)社會勞動 (D)感化教育 (E)保護管束 51. ( BC
D ) 下列哪些行為,可能具備「法定不處罰事由」而不構成刑法上的犯罪?
(A)分手後憤而誣告前男友性侵 (B)法警依法槍決死刑犯 (C)消防員為救人而破壞門窗 (D)父母懲戒子女 (E)為躲避爛桃花而謊稱自己已婚
解析: (A)可能構成誣告罪。(E)根本就不構成刑法上的犯罪,也不會有後續的具備法定不處罰事由,阻卻違法的問題。
52. ( BC
D ) 預防理論下又可分一般預防理論與特別預防理論,請問下列哪些屬於特別預防理論下的具體措施?
(A)提高刑罰的刑度嚇阻一般社會大眾犯罪 (B)將犯人隔離在監獄內 (C)以刑罰的惡害讓犯人警惕、不再犯 (D)幫助犯人再社會化、回歸社會 (E)對犯人施以相當的制裁以平衡罪責
解析: (A)屬於一般預防理論。(E)屬於應報理論。
53. ( BC
D ) 2011 年,挪威男子布雷維克(Anders B. Breivik)仇恨穆斯林、多元文化和外來移民,在首都奧斯陸的政府大樓引爆炸 彈,造成 8 人死亡,又偽裝成警察,對小島上參加夏令營的年輕人進行槍擊,導致 68 人死亡。許多挪威民眾希望 兇手得到最嚴厲的懲處,但不包括剝奪他的生命。因為早在 1902 年,挪威即開始施行一般公民刑法典,已對大多 數罪行取消死刑。改造已定罪的重罪犯、創造更多有生產力的社會成員,是挪威刑事司法系統的核心所在。一名看 管他的管理員說:「我們會以人性的方式照顧他」,這種觀念源自於挪威政府 2008 年發布的一份白皮書,主張「監 獄內外生活的差異愈小,愈容易從監禁過渡到自由生活」。從上文得知,挪威對刑罰目的的看法為何?
(A)反映罪責與刑罰相當的正義觀點 (B)強調罪刑法定主義的正義觀點 (C)防衛社會不再受到相同犯罪的侵害 (D)矯治犯人使其能再度適應社會生活 (E)讓當事人達成協議以填補或復原被害人受到的損害與傷痛
解析: 挪威政府透過人性化的設施,在依法給予犯人適當處罰的同時,試圖矯正犯人的不當行為、促使其社會化、回歸社會正 常生活,並防止再犯,屬於預防理論。(A)屬於應報理論。(B)(C)(D)屬於預防理論。(E)為修復式司法的觀點,是對於因 犯罪行為受到最直接影響的人們,即加害人、被害人、他們的家屬,以及具有關聯或共同利益的社區成員,提供各種談 論犯罪及說出自己感受的對話機會,以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並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
54. ( AB
D ) 關於我國國家賠償法所規定人民請求國家賠償的要件之敘述,以下何者為是?
(A)須為公務員之行為 (B)須行為係屬不法 (C)須行為人有故意,過失並不屬之 (D)須為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之行為 (E)人民權利之受損與國家行為間不一定要有因果關係
解析: (C)過失亦屬之。(E)人民權利之受損與國家行為間須有因果關係。
55. ( BD
E ) 國家賠償是因為公務員的不法行為造成人民的權利受到損害,受害人民得請求公務員所屬的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
請問下列哪些可向國家請求賠償?
(A)東哥家裡土地被政府徵收 (B)警察於指揮交通時未注意擺出錯誤手勢,造成阿羊發生車禍 (C)南天村因地震而滅村 (D)市立圖書館因書櫃老舊,塌下來時壓傷聰哥
(E)鬼頭被警察刑求而認罪,而後發現他是清白的
解析: (A)徵收補償。(B)公務員不法行為之國家賠償。(C)社會補償。(D)公有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有缺失之國家賠償。(E)公 務員不法行為之國家賠償。
56. ( AE ) 請問下列哪些敘述可請求國家賠償?
(A)當公務員有不法行為侵害人民的權利時 (B)國家為公益目的而侵害到人民權益時
(C)因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造成人民的重大損失時
(D)當信賴國家公權力措施之存續而有所付出,如因該措施事後有變動而受有損害者 (E)公有公共設施的管理或設置有欠缺而造成人民權利受損時
解析: (B)(C)(D)皆為損失補償的敘述。
57. ( DE ) 隨著刑罰思想的演變,青少年犯罪法制也有所改變。以下關於青少年犯罪法制立法模式的敘述,何者為是?
(A)以應報思想為主軸的是福利立法模型
(B)注重以教代刑及強化福利保護的是福利立法模型
(C)著重家庭功能、學校或改善社會機制的是刑事與福利兼顧的立法 (D)以促進加害人悔悟並主動承擔責任為重的是修復式正義
(E)道歉與負責、撫慰與復原都是修復式少年司法的特色
解析: (A)為刑事立法模型。(B)為刑事與福利兼顧的立法。(C)為福利立法模型。
58. ( AD
E ) 下列有關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時,處罰的程序及處理方式,哪些選項正確?
(A)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違法事實明確案件,可以不經通知、訊問,直接作成處分,但處罰以新臺幣 1,500 元以 下罰鍰或申誡為限
(B)違反本法情節較嚴重案件,警察機關應立即把案件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辦
(C)被處罰人如不服警察機關的處分,可以在處分書送達的翌日起 5 日內,以書面向警察機關的上一級機關聲明異 議
(D)受裁定人對於地方法院簡易庭所作的裁定,如有不服,可以向同法院的普通庭提出抗告;抗告遭駁回,案件確 定
(E)案件確定,當事人認為憲法所保障權利,遭受不法侵害,且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法律有牴觸憲法疑義可提出釋 憲
解析: (B)移送地方法院的簡易庭。(C)向地方法院的簡易庭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