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推動中心 109 年度新進儲備種子教師培訓徵選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 要點。
二、依據教育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推動中心 109 年度工作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加強技術型高中教師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數學領域規劃理念及研修內容 之瞭解。
二、培訓技術型高中數學領域課程綱要宣導種子教師,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 要數學領域課程綱要之推廣與說明。
三、增進技術型高中教師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數學領域課程綱要之認識與了 解,以利落實新課綱精神。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課 程推動工作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二、承辦單位:技術型高中數學領域推動中心學校-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 校
肆、種子教師工作項目
一、參與本中心所辦理之種子教師培訓課程,預計於 109 年 4 月 15 日辦理,地點為松山 家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 與運作要點修正規定」第八點規定種子教師之任務為推動課程諮詢輔導工作,於聘 任期間,應依學群科中心年度工作計畫,執行課程諮詢、教材教法試行及教學資源 推廣工作。
三、108 課綱實施後,參與公開授課具體提供教學回饋意見與相關建議。
四、透過遴選擔任本中心主辦或協辦數學領綱宣導與素養導向研習講師。
五、蒐集所屬縣市之定期考試題(含答案)與教學計畫,至少包含個人服務之學校。
六、參與本推動中心資源研發小組,進行資源研發工作。
伍、第一階段:種子教師遴選
一、遴選對象:全國技術型高中現職合格正式專任數學教師(服務年資三年以上),名額 40 人,技 術型高中、高中設有職科之學校、純綜合型高中,每校務必薦派一位數學領域召集人或對該 議題有興趣的數學老師報名參加。培訓完成後,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聘任為種子教 師;聘期一年,並得續聘。
二、遴選條件:
(一)有擔任種子教師之熱忱。
(二)對於研發學科課程與教材教法、教學實務及學習評量行動研究,具有相關具體經驗或 濃厚興趣者。
(三)為考量各類型學校平衡,數學科 A、B、C 三版教師依學校比例錄取。
三、遴選程序:
(一)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與附件二,並於 109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前,傳真(並請來電 告知)或 E-mail 回傳至數學領域推動中心陳瑩諭助理收。
1.傳真電話:(02)2727-9318。
2.E-mail:math82@mail.ssvs.tp.edu.tw
(二)資格審查:召開種子教師初審會議,依據遴選對象、遴選條件與書面資料,並考量區 域平衡等因素進行審查,確定「種子教師培訓名單」。
(三)錄取公告:109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以 E-mail 通知錄取教師。
陸、第二階段:種子教師培訓研習
一、參加人員:種子教師推薦遴選通過者 二、研習日期:10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
三、研習地點:松山家商活動中心 1 樓交誼廳(原訂於台中家商舉辦,因新冠肺炎疫情緣故台中 家商不外借場地,因此改於本校舉辦)
四、研習內容:詳見附件三流程表
五、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參加,報名日期自 109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止,課程代碼: 2791763
六、交通資訊:詳見附件四。
七、經費:本研習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經費支應。
八、核發證書:於種子教師培訓課程結束後召開種子教師複審會議,確定種子教師名單,報請教 育部核發聘函。
九、其他:
(一)請學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派代,本中心支應交通費與代課鐘點費,經費請領 方式詳如附件五。
(二)研習結束後,全程出席者登錄研習時數 6 小時。
(三)數學領域新課綱宣導種子教師 Line 群組QR-Code (四)聯絡人:
陳瑩諭小姐 TEL:(02)2726-1118 轉 201 周黎軒小姐 TEL:(02)2726-1118 轉 202
柒、種子教師工作配合措施
一、本中心正式行文,報請教育部核發聘函。
二、擔任本中心資源研發小組之教師,由本中心正式函請服務學校每週半天不排課,以利種子教 師參與培訓、研發教學資源、協助辦理區域研習等工作。
三、本中心優先邀請或推薦種子教師參與各項研討會或教師增能研習。
四、種子教師協助或參與本中心辦理之各項活動,推動中心依相關法規核實支付出席費、講師費、
稿費、差旅費等。其原服務學校應給予公(差)假、協助課務派代及基本鐘點之代課費。
捌、預期成效
ㄧ、建立學校優質之課程發展、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及專業發展之經驗分享管道。
二、提高教師參與課程研習輔導活動意願,熟悉技高課程綱要精神、內涵及內容。
三、型塑專業社群,提供專業導向之進修規劃,精進教師教學能力,強化教師教學效能。
四、共同探討教學現場問題,研究解決方案,即時回饋提供解決策略。
五、培訓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進階課程講師,積極協助各校數學教師進行素養教學與適性化評量 設計,以具體提升教學與課堂學習成效。
附件一
教育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推動中心
「數學」領域種子教師推薦表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服務學校 本校數學科使用版本 □A 版 □B 版 □C 版 (可複選) 出 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E-mail 通訊地址
學 歷
(請填大專以上學 歷含校名及科系)
1.
電 話
1.辦公室: 分機
2.手機: (務必填寫) 2.
3.
經 歷
服 務 機 關 職 稱 服 務 期 程 1.
2.
3.
專長及進修
專 長 項 目
數學領域相關 研究或著作
1. 2.
3. 4.
熟悉的 工具軟體
□GeoGebra □GSP □Cabri Geometry □Cabri 3D □Octave □Maple
□Matlab □Mathematica □Excel □PowerPoint □C 或 C++
□Visual Basic □Python □SPSS □R □其他:__________
教務主任核章 校長核章
備註:本表請於 109 年 3 月 20 日前填寫完畢並 e-mail 至 math82@mail.ssvs.tp.edu.tw
附件二
同意書
本人 ,現職服務於 ,已詳閱數學推動中心種子 教師實施計畫,並業經服務學校同意,願意參與種子教師培訓,並協助推動中心完成 前述計畫所列種子教師各工作項目。
種子教師簽名:
教務主任核章:
機關首長核章:
年 月 日
109 年度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推動中心學校 數學領域新課綱宣導新進種子教師培訓研習
流程表
研習日期:10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 研習地點:松山家商
時間 研習內容 主持(主講)人 研習場地
09:30-10:00 報到
活動中心 1 樓交誼
廳 10:00-10:10 開幕式 松山家商 張瑞賓 校長
10:10-11:00 數學領域課程綱要
公版簡報說明 松山家商 鄭博元 老師 11:00-11:10 休息
11:10-12:00 種子老師宣導流程說明
Q&A 松山家商 袁學靖 主任 12:00-13:00 午餐
13:00-14:30 素養導向教學 城市科大 楊瑞明 教授 14:30-14:40 休息
14:40-16:10 測驗命題的技巧 成功大學 劉珈銘 教授 16:10-16:20 休息
時間 會議 專家學者
16:20-17:00 綜合座談
城市科大 楊瑞明 教授 成功大學 劉珈銘 教授 崑山科技大學 支紹慈 教授
松山家商 張瑞賓 校長 松山家商 袁學靖 主任
17:00- 賦歸
附件三
附件四
交通資訊
臺北市立松山家商(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 655 號)
位置圖:
交通方式:
公車:
搭乘 33、46、207、257、263、277、286、299 或信義幹線至「松山商職」站下車。
捷運:
(1)搭乘捷運板南線至「永春站」,由四號出口向前直行,遇松山路右轉向前走至 松山路底(步行約 10 分鐘)。
(2)搭乘捷運信義線至「象山站」,由二號出口向後轉,轉乘公車信義幹線、信義
新幹線、207 至「松山商職」站下車。
開車:
信義路六段轉松山路,由 1 號門進出。(車位有限停滿為止)
高鐵、台鐵:
搭乘高鐵、台鐵至「南港車站」,本校備有接駁車在「南港車站」A 棟一樓,南 2B 出口,09:30 集合準時發車。
交
誼
廳
附件五
109 年度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推動中心學校 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請領方式
一、 交通費
(一) 交通費匯款至教師個人帳戶,各家銀行、郵局皆可以,且不扣除手續費,
並請教師於研習當日提供個人匯款帳戶之存摺影本。
(二) 來程高鐵票根,請教師於票根正面簽名並繳回至本中心。
(三) 回程高鐵票根,請教師於票根正面簽名並拍照回傳至本中心。
(四) 台鐵不需檢附票根,僅須告知助理起訖站。
(五) 本中心彙整各校交通費報告表並完成審核作業程序後,隨即將款項直接匯 入各校出差人員之帳戶。
二、 代課鐘點費
(一) 請填寫本中心所編製之「代課鐘點費印領清冊」,並經各校相關處室核章。
本中心所支付代課鐘點費以基本鐘點為限,恕不支應兼課或輔導課之代課 鐘點費。
(二) 請各校製作領據(領據上請註明各校匯款帳戶俾利後續匯款),連同完成核 章之「代課鐘點費印領清冊」於活動結束後 1 週內以掛號郵寄至(11080 臺 北市信義區松山路 655 號 松山家商 數學領域推動中心收),免備文。請各 校自行影印代課鐘點費印領清冊,俾利後續將鐘點費轉發代課人員。
(三) 本中心彙整各校「代課鐘點費印領清冊」與領據並完成審核作業程序後,
隨即匯款至各校,屆時請各校轉發代課人員。
代課鐘點費印領清冊
請領代課鐘點費學校全銜: 請領日期: 年 月 日
代課人員 公差假人員
職稱 姓名 單價 節數 應領金額 姓名 出差日期
400
應領金額合計新台幣 :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請用大寫書寫)
承辦人 人事單位 會計單位 機關長官或授權代簽人
審
核 主
任 審
核
單位主管 出納單位(登記所得稅)
主 辦 會 計
填寫注意事項:
一、以支應基本教學節數代課鐘點費為限,兼課或輔導課之代課費恕不支應。
二、請檢附出差人員課表,並於課表註明代課時段與代課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