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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22修正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Q&A-辦訓單位常見問題
辦訓單位常見問與答 1. 問:訓練單位申請資格是否包含公司或補習班?
答:不包含。本方案訓練課程辦理單位包括勞工團體、職業訓練機構、工業團 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
2. 問:申請單位資格有何限制?
答:
1.「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於本計畫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含)前120日期間,持有 本署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簡稱 TTQS)最近一次訓練機構版評核結果為通 過 (含)以上有效期限證書之團體,其組織章程或執行任務具有辦理訓練相關 項目,且有編制專職人員辦理訓練,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大專校院。
(2)於受理申請截止日前,依法立案2年以上之職業訓練機構、工業團體、商業 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
2.「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於受理申請截止日前,依工會法設立2年以上且無 積欠勞保費用之各級工會團體,其組織章程或執行任務具有辦理訓練相關項 目。並於本計畫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含)前120日期間,持有本署人才發展品 質管理系統(簡稱TTQS)最近一次訓練機構版或外訓版評核結果為通過 (含)或 合格以上有效期限證書。
3.最近一次經審查計分表核列辦訓等級為 D 級者,不得申請。
3. 問:請問可以到哪裡申請成為辦訓單位?
答:本計畫原則每年公告受理訓練計畫2次,有意申請辦理訓練課程的單位(新單 位),可於公告受理期間向辦訓地所屬轄區的分署提出申請,由各分署依規定就訓 練單位資格及所提訓練計畫進行審查,在職勞工參加經核定的訓練課程,即可依 規定申請訓練費用補助。
各分署所屬轄區範圍及聯絡資訊如下:
分署 轄區範圍 聯絡電話 傳真 網址
北基宜花 金馬分署
新北市、臺北 市、宜蘭縣、
花蓮縣、基隆 市、金門縣、
連江縣
02-
89956399#1365
、1369
02- 89956378
https://tkyhkm.
wda.gov.tw
桃竹苗 分署
桃園市、新竹 縣市、苗栗縣
03-
4855368#1331
03- 4752584
https://thmr.wd a.gov.tw
中彰投 分署
臺中市、彰化 縣、南投縣
04-
23592181#1505
、1524、1534、
1535
04- 23590893
https://tcnr.wd a.gov.tw
2 雲嘉南
分署
臺南市、雲林 縣、嘉義縣市
06-
6985945#1311
06- 6935601
https://yct168.
wda.gov.tw
高屏澎 東分署
高雄市、屏東 縣、臺東縣、
澎湖縣
07-
8210171#2802- 2805、2807- 2810
07- 8212100
https://kpptr.w da.gov.tw
4 問:欲申請訓練課程,每年何時開始受理申請訓練計畫?另課程開課期間可否跨 年?
答:
1.當年度受理申請辦訓期間,以本署公告內容為準。另本署得視政策需求及課程 辦理狀況增加受理,受理期間另行公告之。
2.訓練課程可跨年度開課,但開課期間不得超過4個月。
5 問:職業訓練機構之辦訓是否有相關限制?
答:職業訓練機構所辦理訓練班次,應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 辦理,其辦訓地點及職類限於設立證書所記載的職業訓練機構所在地點及職類辦 理。
6 問:訓練課程每班招生人數是否有限制?
答:
1.招生人數以每班次核定的補助人數為上限之外,可另再招生非本計畫補助人 數,至多不得超過原班次核定人數20%。
2.學分班實際上課人數依教育部規定辦理;每班次補助人數依本計畫核定補助人 數為限。
3.屬於同一單位之員工不得超過該班次核定訓練人數的1/2。如:核定某班次可訓 練40人,則屬於同一單位之員工最多僅能錄取20人。
7 問:請問要怎麼申請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TTQS)評核或輔導?
答:請洽本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02-8995-6133)或官方網站:
https://ttqs.wda.gov.tw/詢問及查詢相關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