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标
序 号
指 评 标名称 分指引及辅证材料要求
1 大 气
及 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国 控 企 业 按 照 监 督 性 监 测 结 果 计 算
达 标 率
。 对 上 市 及 拟 上 市 公 司 没 有 进 行 监
督 性 监 测
的 ,不参与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2 一
般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结 合 环 境 统 计 数 据 计 算 处 理 处
置 率
, 包 含 处 置 率
、 综 合 利 用 率
,
不 含丢弃处理率。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3 危 产 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生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按照环办〔 2011 〕 48
号 文 要 求 进 行 评 估
, 按 照 评 估 结 果 评 分
,
并 提 供 辅 证 材 料
备 查。不产生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直接给满分。
4 噪 按 声污染防治
照 监 测 结 果 评 分
, 如
未 对 噪 声 进 行 监
测 的不参与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5 选
址 布局中的生态保护
厂
( 场
) 址 经 纬 度 位 于
水 源 保 护 区 或 自 然 保 护 区 或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直 接 评 为 零 分
, 并 提
供 辅证材料备查。因生态红线未划定,暂不参与评分。
6 资
源 利用中的生态保护
核 实 使 用 原 材 料 是
否 属 于 斯 德 哥 尔 摩 及 蒙 特 利 尔 条 约 范 围 内
的 物 质
, 如 属 于 是 否 已 完 成 替 代
, 未 完 成
替 代 的 直 接 评 为
零 分,并提供辅证材料备查。其他国际公约暂不考核。
7 开
发 建设中的生态保护
核 实 有 无 完 成
“ 三 同 时
” 验 收
、 有 无 经 查 实 的 群 众 投 诉
, 按
照 实际情况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8 排 核 污许可证
实 有 无 吊 销 或 暂 扣 排 污 许 可 证
、 超 期 未 换
证
、 不 领 证 排 污 等 行 为
, 按
照 实际情况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9 排 查 污申报
询 排 污 费
征 收 全 程 信 息 化 管 理 系 统 是 否 有 违 规 行 为
, 按 照 实
际 情况进行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10 排 查 污费缴纳
询 排 污 费 征 收 全 程 信 息 化 管
理 系 统 是 否 有 违 规 行 为
, 按 照 实
际 情况进行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11 污 以 染治理设施运行
检 查
发 现 的 不 正 常 运 转 次 数 为 分 子
、 按 网 格 化
管 理 要 求 的 检 查 频 次 为 分 母 进 行 计 算 治 污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率
, 结 合 运 转 率 及 日
常 监管情况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12 排 核 污口规范化整治
实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情 况
, 以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异 常 运 转 未 报 告 的 时 间 为 分 子
、 总 的 运 转
时 间 为 分 母 进 行 扣 减 计 算
, 从 而 得 出 自 动
监 控正常运转率。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13 企 业自行监测
核 实 国 控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情 况 进 行 评
分 ,不属于国控企业的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直接给满分。
14 内 要 部环境管理情况
求 企 业 提 供
相 关材料并拍照为证,结合日常监管进行核实、评分。
15 环 国 境风险管理
控 企 业 未 取 得 省 环 保 厅 应
急 办 备 案 登 记 表 的 扣 减 相 应 分 数
; 要 求 企
业 提 供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 应 急 演 练 的 制
度
、 照 片
、 录 像 等 证 明 材 料
, 无 法 提 供 的
扣 减 相 应 分 数
。 强 责 险 按 照 环 保 部
、 保 监
《 关 于 开 展 环 境 污 染 强 制
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 2013 〕 10
号 )及
我 意见 环 〔 省转发 ( 粤 2013 〕 46 号 )
进 行 评 分
,
属 于 强 责 险 试 点 企 业 范 围 并 已 投 保 的 给 予
相 应 分 数
( 企 业 提 供 证 明 材 料
)
、 未 投 保
的 扣减相应分数,不属于
该 相应分数。 范围的直接给 予
16 强 性 制
清
洁 生产 审 核 以
省 厅 及 各 地 公 布 的 强 制 性 清 洁 生 产 名
单 为 准
, 按 照 审 核 验 收 情 况 评 分
, 并 提 供
辅 列入强制 性名 单 证材料备查。未 的
, 直 接 评 为 满 分
。
17 行
政 罚 处 与行 政命令
查 政 询“环境行
处 案件办理信息系统” 罚 (12369
二 级 系
统 )
, 按
照 实际情况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18 群 查 众投诉
询 信 访 管 理 系 统
,
按
照 实际情况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19 媒
体 监 督 核
实 党 报
、 电 视 台 等 主 流 媒 体 曝 光 并
经 环 保 部 门 查 实 的 环 境 失
信 行为进行评分。扣减分数的,请提供辅证材料备查。
20 信 要 息公开
求 企 业 提 供
在 主 要 媒 体 上 公 开 信 息 的 照 片 或
截 ,核 图 实
后 提供证 材料的不给分。 进行评分,无 法 明
21 自 以 行监测信息公开
“ 广
东 省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 ( epinfo.org
) 公 布 情 况 进 行 计 算 公 布 率
, 不属于国控企业的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直接评为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