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消费调查
2009年第 4季
4号刊
官 方 统 计 。 倘 刊 登 此 等 数 据 , 须 指 出 数 据 来 源 。 统 计 暨 普 查 局 ,澳 门 宋 玉 生 广 场 411-417 号 皇 朝 广 场 17 楼
2009年第4季的旅客人均消费为1,807元(澳门元,下同),较2008年同季上升1%;其中以 中国大陆旅客的消费最高,为3,563元。留宿旅客及不过夜旅客的人均消费分别为2,659元及 631元,较2008年第4季增加7%及26%。
1 . 按 原 居 地 统 计 的 旅 客 人 均 消 费
旅客 留宿旅客 不过夜旅客
2008年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第4季 第4季 第4季 第4季
原 居 地
澳 门 元
同期变动
(%) 澳 门 元
同期变动
(%) 澳 门 元
同期变动 (%) 总 数 1 788 1 807 1.1 2 659 7.1 631 26.5 中国大陆 4 103 3 563 -13.2 5 010 -6.9 1 142 29.9 香港 1 167 1 212 3.9 1 743 10.2 512 13.5 中国台湾 1 421 1 606 13.0 3 053 32.7 320 39.6 日本 928 1 193 28.5 2 068 5.3 461 6.9 东南亚 1 699 1 814 6.7 2 462 21.2 607 37.0 欧洲 1 255 1 496 19.2 2 542 25.1 456 19.2 美洲 1 283 1 383 7.8 2 340 22.0 525 16.5 大洋洲 1 392 1 394 0.1 2 277 7.6 468 16.1
人均非购物及购物消费
旅客用于非购物方面的人均消费为1,093元,较2008年第4季上升1%;其中住宿和饮食两 项消费分别占非购物消费47%及34%。
另一方面,旅客用于购物的人均消费为714元,亦较2008年同季上升1%;用于购买手信 和成衣之消费分别占购物消费28%及22%。
虽然博彩消费并不包括在旅客的人均消费内,但在2009年第4季的被访旅客中,约有 53%表示在本澳逗留期间曾进行博彩活动。
2 . 旅 客 消 费 项 目a 2008年
第4季
2009年 第4季 消 费 项 目
澳门元
同期变动 (%) 人 均 消 费 1 788 1 807 1.1 非 购 物 消 费 1 082 1 093 1.0
住宿 510 512 0.5
饮食 374 368 -1.7
本地交通费 49 43 -12.9
对外交通费(不包括机票) 123 130 5.8
娱乐及其 它 26 40 52.6
购 物 消 费 706 714 1.2
成衣 136 158 16.1
珠宝/手表 104 116 11.3
手信 211 197 -6.5
化妆品/香水 71 71 -0.6
手提电话/电器 37 31 -15.5
鞋/手袋/钱包 86 88 3.0
其它 61 53 -13.1
由于小数进位关系,各小项之和与总数可能出现差异。
a 不包括博彩消费。
图 一 : 按 原 居 地 统 计 之 旅 客 人 均 购 物 消 费
0 500 1 000 1 500 2 000 2 500 3 000
2008年第4季 2009年第4季 澳门元
欧洲 美洲
东南亚
中国大陆 香港 台湾 日本 大洋洲
在消费结构方面,中国大陆旅客用于购物的支出占其人均消费63%;而香港、中国台湾 及东南亚旅客则以非购物消费为主,分别占其人均消费80%、74%及66%。
此外,内地旅客的购物种类日趋多样,其中购买成衣的消费占人均购物消费23%,珠宝/
手表占22%,手信占14%,化妆品/香水及鞋/手袋/钱包各占13%;而香港、中国台湾及东南亚 旅客则偏向购买手信,香港旅客用于该项的消费占人均购物消费66%,中国台湾及东南亚旅 客的相关比重均为38%。
图 二 : 按 原 居 地 统 计 之 旅 客 人 均 消 费 结 构
0 500 1 000 1 500 2 000 2 500 3 000 3 500 4 000
日均消费
2009年第4季旅客的日均消费为1,679元,较2008年同季增加8%;中国大陆旅客的日均消 费居于首位,为2,837元。
逗留时间
旅客在本澳的平均逗留时间为1.1日,与2008年第4季相同;留宿旅客及不过夜旅客的平 均逗留时间较2008年第4季同样增加0.1日,分别为1.7日及0.3日。
3 . 旅 客 平 均 逗 留 时 间
日 逗留时间
旅客种类 2008年
第4季 2009年 第4季
差异
旅客 1.1 1.1 -
留宿旅客 1.6 1.7 +0.1
不过夜旅客 0.2 0.3 +0.1
非购物消费 购物消费 澳门元
欧洲 美洲
中国大陆 香港 台湾 日本 东南亚 大洋洲
旅客特征
来澳主要目的方面,以度假为主的旅客占71%,以商务及参加会议为主的占10%,而以 博彩及探访亲友为主的分别占9%及6%。
图三:旅客来澳主要目的
按旅客的职业统计,公营或私人机构的领导及管理人员占19%,专业人员与文员分别占 16%及15%;另有21%是失业及非从事经济活动人士,包括:家庭主妇、学生及退休人士。
旅客对本澳的评价
所有被访旅客对本澳的环境卫生及观光点均有作出评价,2009年第4季的旅客对环境卫生 的满意程度较高,有73%表示满意; 另外, 有12%旅客则认为本澳的观光点不足够。
有81%的被访随团旅客表示满意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此外,在曾使用本澳博彩场所提供 的有关服务及设施的被访旅客中,76%被访旅客对服务及设施感到满意;对酒店及购物的服 务方面,分别有81%及79%旅客表示满意;而对公共交通与餐厅及食肆服务感到满意的被访 旅客分别有69%及68%。
另一方面,有8%的被访旅客认为公共交通服务需加以改善。
4 . 旅 客 对 曾 使 用 的 服 务 及 设 施 之 评 价
% 服务/设施 满意 一般 须改善 没有意见
旅行社 81 13 2 4
酒店 81 16 2 1
餐厅及食肆 68 27 4 1
购物 79 18 2 1
公共交通 69 22 8 2
博彩场所 76 19 2 2
由于小数进位关系,百分率之和可能不等于100%。
探访亲友 6%
其它 4%
度假 71%
博彩 9%
商务及参加会展 10%
统计方法
随着2009年第4季调查样本大幅增加,使留宿旅客与不过夜旅客的样本比例改变,因此旅 客消费数据与2008年同期比较有较大的变动。
旅客消费调查是由调查员每天到各口岸向离境旅客抽样进行访问,收集他们在逗留本澳 期间的消费资料,但不包括博彩的支出。
抽样方法
旅客消费调查是按系统抽样进行,抽样对象包括所有旅客;由于各离境口岸的旅客流量 大,不能对每位旅客进行访问,故只会抽选部分旅客作为调查对象。
抽 样 误 差
澳门元
旅客 留宿旅客 不过夜旅客
消费类别 2008年 第4季
2009年 第4季
2008年 第4季
2009年 第4季
2008年 第4季
2009年 第4季
人均消费 51.3 24.1 76.0 39.6 11.8 7.8 非购物消费 16.5 9.0 21.9 13.7 3.3 2.2 购物消费 43.8 20.5 66.7 34.6 11.8 7.5
概念
旅客a:
指任何到访惯常活动地区外的地方,且连续逗留时间少于十二个月的人士。旅客之到访目的 并非在该地参与任何有偿活动。
旅客类别:
甲)留宿旅客:
指在旅游地区内的私人或集体居住场所最少留宿一夜之旅客a。 此外,我们还加入两项准则,即:
(1) 该旅客必须在本澳逗留多于24小时或;
(2) 尽管在本澳停留少于24小时和未有在本澳留宿,但已在酒店或同类场所有 住宿安排者亦包括在此类别内。
乙)不过夜旅客(即日旅客)a:
指并未在旅游地区内的任何私人或集体居住场所过夜之旅客。
旅客到访主要目的a:
指构成是次旅游的主要目的。若没有此目的,整个旅程将不会成行,又或旅程成行但旅客便 不会到访该地区。
符号
- 绝对数值为零
a世界旅游组织,Concepts, 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s for Tourism Statistics 1995。
以下统计表可在本局网页下载
1- 按原居地统计的被访旅客特征
2- 按原居地统计的被访旅客平均逗留时间 3- 按原居地统计的被访旅客人均消费
4- 按原居地统计的被访旅客人均非购物消费 5- 按原居地统计的被访旅客人均购物消费 6- 按原居地统计的被访旅客日均消费
7- 按原居地及消费类别统计的被访旅客人均消费 8- 按原居地及消费类别统计的被访旅客人均购物消费 9- 按原居地统计的被访旅客其它特征
10- 按原居地统计的被访旅客职业
11- 按原居地及消费类别统计的被访旅客人均消费抽样误差 12- 按原居地及消费类别统计的被访旅客人均购物消费抽样误差 13- 被访旅客对旅行社服务的评价
14- 被访旅客对餐厅及食肆服务的评价 15- 被访旅客对酒店服务的评价
16- 被访旅客对购物服务的评价 17- 被访旅客对公共交通服务的评价 18- 被访旅客对环境卫生的评价 19- 被访旅客对观光点的评价
20- 被访旅客对博彩场所服务及设施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