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1867-1870)
黃頌文
東吳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生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一、導言
二、寶順洋行的成立與台茶市場的建立
(一)寶順洋行成立之時間
(二)創設寶順洋行之因
(三)陶德與美商建立的台茶市場 三、寶順洋行初期之貿易
(一)寶順洋行成立前怡和洋行在北台之貿易
(二)寶順與怡和洋行間之貿易
(三)與美利士洋行的商業關係 四、寶順洋行與怡和洋行之貿易摩合
(一)寶順與怡和的債務問題
(二)寶順寡佔台茶市場的規劃與台茶市場的重分配
(三)寶順與怡和關係的重整
(四 )寶順成為北台最大的茶業公司 五、結論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中文摘要
寶順洋行在清代北臺灣的貿易史上佔有舉足輕重的角色,尤其在推 廣臺灣烏龍茶進入世界市場方面。沒有它的推廣發展,臺灣茶業的興盛 可能還要延遲很多年。而且,正當臺灣米、糖這兩項產業面臨南洋米與 四川糖的廉價競爭危機時,寶順洋行適時扮演起將臺灣產業轉型的重要 角色,使過去以大陸為主要出口對象的米糖主體貿易體系,轉型成為以 世界為市場的茶與樟腦的貿易體系,經濟發展型態更上一層樓。結果不 僅解決了臺灣的經濟危機,穩定了就業市場,緩和了人口壓力,而且有 能力供養大量的茶業工人,支付較高的工資,使臺灣成為清帝國境內最 富裕的省分之一。
然而,儘管寶順洋行對臺灣經濟的發展如此重要,相關的專門研 究迄今未見,成為臺灣貿易史研究的「失去環節」(missing link)。本 文即以寶順與怡和之間的商業書信往來為依據,呈現寶順洋行的興起與 發展脈絡,填補此一空缺。至於本文史料,主要直接取材自怡和洋行檔
(Jardine Matheson & Co.’s Archives)的商業書信,此乃迄今尚未被使 用的一手珍貴史料,對於重建寶順洋行發展史當有幫助。
本文對寶順洋行研究的新發現主要有四點:一、寶順洋行之興起 與在台設行時間。二、寶順洋行與美商建立茶業貿易關係的確實年代。
三、各類商品市場行情、價格漲跌的大致情形。四、寶順與美利士及與 其他幾家有名洋行關係的演變,尤其是它躍升為怡和在北台唯一代理商 的因緣。時間斷限上大致是從1867年寶順洋行開始設立,到1870年後寶 順成為怡和在北台的唯一代理行。
關鍵詞: 陶德(John Dodd)、寶順洋行(Dodd & Co.)、怡和洋行
(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美利士洋行(Milisch
& Co.)、顛地洋行(Dent & Co.)、德記洋行(Tait &
Co.)、水陸洋行(Brown & Co.)、James W. Davidson、
Opium(鴉片)、茶、物物交換體系(barter system)。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簡稱詞: 怡和洋行(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J. M. &
Co.’s Archives, B/8/7。
J. M. & Co.’s Archives, B/8/7, letter no. 202-295.:J. M. &
Co.’s Archives, B/8/7, L/202-295.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一、導言
十九世紀的洋行,或應該更精確地稱為「公司」(
Company
),是在臺灣開港貿易的背景下來台設行貿易。有關十九世紀臺灣洋行的 研究,前人已有不少成果,但還不能說十分豐富。茲簡介已知的重要 研究。首先是
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
所著之Foreigners in For-
mosa 1841-1874
。1其中論述到洋行在臺灣之經商情形,有助於瞭解當時的貿易概況。2其次是是黃富三對美利士洋行之研究。由於他早年 的努力,發表數篇有關美利士洋行的論文,為清代臺灣的洋行研究發 了先聲,其重要成果計有:〈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
(上)、〈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下)、〈清代臺灣 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續補)、〈清季臺灣外商的經營問題
──以美利士洋行為例〉、〈臺灣開港前後怡和洋行對臺貿易體制的 演變〉。3葉振輝教授亦為重要的研究者,他對怡和洋行史料有極佳之 介紹,亦有相關論文數篇:〈怡和檔臺灣史料輯要目次〉、4〈一八五
○年代怡和檔台灣史料輯要〉、5〈一八六○年代台灣與英國貿易概
1 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Foreigners in Formosa 1841-1874,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sCenter,inc,1978.
2 George Williams Carrington,Foreigners in Formosa 1841-1874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sCenter,inc.,1978﹚.
3 黃富三,〈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上),《臺灣風物》,32卷4期﹙1982 年12月﹚。黃富三,〈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下),《臺灣風物》,33 卷1期﹙1983年3月﹚。黃富三,〈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續補),《臺 灣風物》,34卷1期﹙1984年3月﹚。黃富三,〈清季臺灣外商的經營問題──以美利士洋 行為例〉,《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1984年12月﹚。
黃富三。〈臺灣開港前後怡和洋行對臺貿易體制的演變〉,《臺灣商業傳統論文集》﹙臺 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1999年5月﹚。
4 葉振輝,〈怡和檔臺灣史料輯要目次〉,《高市文獻》,卷五,期三、四合刊(1993- 1994)。
5 葉振輝,〈一八五○年代怡和檔台灣史料輯要〉,《高市文獻》,卷六,期三(1994)。
葉 振 輝 , 〈 一 八 五 ○ 年 代 怡 和 檔 台 灣 史 料 輯 要 〉 , 《 高 市 文 獻 》 , 卷 六 , 期 四 ,
(1994)。
葉 振 輝 , 〈 一 八 五 ○ 年 代 怡 和 檔 台 灣 史 料 輯 要 〉 , 《 高 市 文 獻 》 , 卷 七 , 期 一 ,
(1994)。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況〉、6〈怡和檔目錄與台灣史料〉、7〈台南首富許遜榮傳奇〉8、〈天 利行史事考〉9等等,唯對怡和洋行檔內容尚未深入探討。因此,臺灣 洋行之研究尚有補充的空間。
寶順洋行之研究材料相當零散,中文有清代之官方史料,英文材料 雖有怡和洋行檔、海關報告、領事報告、書信、日記等等,但研究之障 礙不少。首先是一手材料典藏於英國的大學圖書館、歷史檔案館中,取 得困難,閱讀手續亦麻煩。其次是手稿解讀困難,極為耗時費力,除了 必須克服語文的障礙,解讀當時人的草書與簡寫法外,還必須瞭解當時 商業術語等。另外,因相關文件不能影印,只能手抄,故即使有心研究 者,能卒讀者並不多。因此,儘管有前人的努力,研究成果依然有限,
大多處於初步探索階段而已。筆者由於機緣,有幸接觸相關材料,直接 閱讀怡和洋行檔之原始檔案。10儘管多數檔案係手抄本,某些未解文字 尚須親至劍橋大學比對,然已省去相當多的手抄功夫,而對本研究大有 助益。
本文所用之史料主要為
Jardine, Matheson & Co.’s Archives
,旁及 海關報告、領事報告等。其最重要者是Jardine, Matheson & Co.’s Ar-
chives
,內有甚多John Dodd
與寶順洋行之資料,包括其與其他洋行的往來書信。
寶順洋行乃設於北台之洋行,對臺灣貿易之擴張與產業之開發貢獻 甚大,其中對臺灣烏龍茶的產銷最為人稱道,甚至被譽為烏龍茶之父。
然而,知者甚多,學術論著幾無。目前僅有呂實強之〈同治年間英商寶 順行租屋案〉稍微談及,但對寶順本身內容則未深入研究。11由於寶順 洋行屬尚待開發的研究領域,故筆者不揣才拙,以其在臺灣開港初期之 崛起為題,探討其創始之淵源及在臺灣外貿中的角色。
6 葉振輝,〈一八六○年代台灣與英國貿易概況〉,《高市文獻》,卷八期四,(1996)。
7 葉振輝,〈怡和檔目錄與台灣史料〉,台灣史料國際學術研討會,(1993)。
8 葉振輝,〈怡和檔目錄與台灣史料〉,台灣史料國際學術研討會,(1993)。
9 葉振輝,〈天利行史事考〉,《台灣文獻》,(38卷3期,1987年9月刊)
10 先母嚴芳曾在1979年在劍橋大學書館抄錄、影印相當數量的怡和洋行檔文書,筆者受惠極 深。
11 呂實強,〈同治年間英商寶順行租屋案〉,《臺灣文獻》,(第十九卷第三期,1968年)
頁25。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本文分為三個部分進行探討,第一部份討論寶順洋行之起源,尤對其設行時間進行考證;第二部分探討寶順洋行初期之貿易,並釐清寶順 與美利士洋行之間的關係;第三部分討論寶順洋行與怡和洋行於1870 年的貿易摩合。時間斷限上則從1860年開港後怡和在台灣的經營,到 委託
Dodd
為其代理商,最後以1870年怡和與寶順的貿易摩合,與美利 士洋行的倒閉,被寶順取而代之做結束。1870年是非常關鍵的一年,因為美利士洋行倒閉後,寶順成為怡和於北台唯一的代理商,可能也是 北台最大的洋行,同時,寶順原本可能因此稱霸北台茶市場,然而未 久,各大洋行蜂擁而至,瓜分了寶順的台茶市場,等於事先預告了北台 茶市場於1872年以後因惡性競爭而造成的茶市蕭條。
二、寶順洋行的成立與台茶市場的建立
John Dodd
在清季來臺經商,並創設寶順洋行,對台茶出口與北台之貿易貢獻甚大。本節根據怡和檔中陶德留下的信函,探討其來臺之因 緣與創設寶順洋行時間,以及其與美商建立台茶貿易的確實年代。
﹙一﹚寶順洋行成立之時間
有關
John Dodd
(以下簡稱陶德)來臺的設行時間,臺灣學界多以James W. Davidson
著的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之中 的說法為根據,認為陶德設行的時間在1864年,12但是目前似尚無人對 其真實性做過學術考證,因此學界似仍多以Davidson
的說法為根據。Davidson
所著的TheIslandofFormosa,PastandPresent
認為陶德 設行的時間在1864年,引用如下:John Dodd, who has established himself in the island the year before made, in 1865, inquires among the Tamsui farmers as
12 James W. Davidson,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 reprinted by Ch’eng-wen
publishingcompany,Taipei,1972,p.373.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to the possibilities of the trade.13
我們無法知道
Davidson
這句話是否意指陶德在1865年前已經設 行。不過,後來的引用者如陳政三等,顯然是如此解讀,其說法又被多 人引用流傳,甚至遍於網路,致使寶順成行於1864年的說法在某種程 度上被默認。引文如下:John Dodd,….1864年再度至港,…..,同年來台調查樟 腦、茶葉市場,創「寶順洋行」(Dodd & Co.),…. 14
但本文對陶德致函怡和的信文考證後發現:陶德成立寶順洋行的年 代並非1864年。1867年7月1日的信稱:
Per ‘Mouette’ Tamsui, 1st July, 1867 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
Hong Kong Dear sirs,
I beg to inform you that I have this day established myself at Tamsui & Kelung, as a merchant & Commission Agent, under the firm of Dodd & Co.. My circular shall be handed you by an early opportunity.
I am, dear sirs,
Yours faithfully John Dodd」15
由上可見,寶順洋行創設的時間是「this day」,即1867年7月1 日,而非1864年。的確,在7月1日之前,陶德致怡和的信函全都以個 人名義發函,但從此封信之後的1867年7月3日開始,絕大部分以寶順
13 同上。
14 陳政三譯,《泡茶走西仔反—清法戰爭臺灣外記》(Journal of a Blockaded Resident in North Formosa, During the Franco—Chinese War, 1884—1885)(台北,臺灣書房,2007 年)。
15 J.M.&Co.’sArchives,B/8/7,L/219.Dodd&Co.toJ.M.&Co.,July1,1867.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洋行Dodd & Co.的名義發出,只有極少數以陶德個人名義發出。見下函:
Per ‘Mouette’ via Amoy No.1 Tamsui 3rd July 1867
Dear sirs,
……….
We are, dear sirs,
Yours faithfully Dodd & Co. 」16
因此,如果
Davidson
認為陶德的確在1865年前已經設行,這顯然 是錯誤的。當然,後人如此認知也是錯誤的。另外,陳政三等人認為陶德以個人名義與怡和洋行有業務往來關係 是在1864年,引文如下:
Dodd…1860年首度訪台,…1864年再度至港,身兼德記 洋行(Tait & Co.)香港負責人及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
& Co.)代理人。同年,來台調查樟腦、茶葉市場,創「寶順 洋行」(Dodd & Co.),兼任顛地洋行(Dent & Co.), 1867 年,顛地行倒閉,該年5月起任怡和行駐淡水代理人。17
但是根據本文考證,陶德以個人名義與和怡和洋行發生業務往來 似非1864年,而是1867年。根據1870年5月20日陶德致怡和洋行的信 函:
您是第一個在顛地洋行倒閉後對我友善的人,同時,藉 由您的影響力,我從那之後便接受您公司的支援,至今已約
16 J.M.&Co.’sArchives,B/8/7,L/220.Dodd&Co.toJ.M.&Co.,July3rd1867.
17 陳政三譯,《泡茶走西仔反—清法戰爭臺灣外記》(Journal of a Blockaded Resident in North Formosa, During the Franco—Chinese War, 1884—1885)(台北,臺灣書房,2007 年)。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三年…18。
另據筆者目前找到的資料,陶德以個人名義致怡和洋行的第一封信 函是在1867年5月2日發出的,在此之前並無更早記錄。茲摘錄如下:
Per ‘Rona’ Tamsui 2nd May 1867 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
Hong Kong Dear sirs,
I have the pleasure to acknowledge the receipt of your favor of 27th ulto., enclosing Bill of lading for 50 ch. Old Benares opium, and to advise having taken delivery of same. ……
I am, dear sirs, yours faithfully, John Dodd.19
同時,根據筆者所找的資料,與陶德個人致函怡和的第一封信時間 同時,1867年5月2 日美利士洋行(
Milisch & Co.
)致怡和洋行的信函 中,亦頭一次出現陶德(John Dodd
)的名字:Per ‘Rona’ via Shanghai. Tamsui 2nd May 1867 Messrs Jardine Matheson & Co.
Hong Kong Dear sirs,
……We observe that you have shipped to the care of Mr.
John Dodd, by this opportunity: 50 ch. opium, in addition to the quantity sent to our care, and note the circumstances that inclined you to follow this course.20
由 此 可 知 , 陶 德 以 個 人 名 義 與 怡 和 有 正 式 業 務 關 係 是 在 此 信
(1870年)發出的三年前(1867年),亦即顛地洋行(
Dent & Co.
)18 J.M.&Co.’sArchives,B/8/7,L/494.Dodd&Co.toJ.M.&Co.,May20,1870.
19 J.M.&Co.’sArchives,B/8/7,L/202.Dodd&Co.toJ.M.&Co.,May2,1867.
20 J.M.&Co.’sArchives,B/8/7,L/203.Dodd&Co.toJ.M.&Co.,May2,1867.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倒閉後,應非陳政三所言的1864年。而且,至遲四月陶德已經與怡和洋行建立關係,經銷其所運之商品,並在5月2日收到運來之50 箱
Old
Benares
,供其銷售之鴉片。21但此僅為他個人與怡和洋行間的來往關係,來往信函均以個人名義發出。直至1867年7月1日,陶德方正式成 立寶順洋行(
Dodd&Co.
),往後也大多以寶順洋行(Dodd&Co.
)的 名義與怡和進行業務往來。﹙二﹚創設寶順洋行的原因
陶德之所以自行創立寶順洋行,是由多種因素共同促成的,茲述如 下:
1、顛地洋行(Dent&Co.)倒閉
陶德原來與怡和及顛地都有來往關係,不過主要還是為顛地洋行服 務。但自1867年顛地洋行倒閉後,陶德應在一定程度上處於孤立無援 的狀態。因此,陶德設法尋求其他出路,於是找上了怡和洋行,求其相 助,如前所述。
同時,我們如果對照陶德與怡和洋行關係的初次建立與顛地洋行的 倒閉,可發現二者時間點極為相近,都是在1867年5月份左右,且不久 之後,陶德於同年7月1日成立寶順洋行。由此可知,陶德之設行,成為 怡和在北臺灣的代理商,與顛地洋行的倒閉密切相關。
2、怡和欲擴大市場,因此需尋求更多商行的協助
顛地洋行倒閉後,怡和洋行欲擴大其市場規模,需要更多洋行協 助,因此,陶德成為怡和洋行尋求協助的對象之一。據當時陶德致怡和 的信函可知,怡和與陶德雙方都有意相互協助。22
因此,陶德成立寶順洋行的成因並非僅止於個人的貿易雄心,若非 顛地洋行於1867年倒閉,與陶德和怡和之間各取所需,相互合作,陶 德應不至於起心動念自立門戶。
3、台茶市場獲利甚豐,奠定自立公司的基礎
21 Old Benares:鴉片品牌之一。
22 J.M.&Co.’sArchives,B/8/7,L/202.Dodd&Co.toJ.M.&Co.,May2,1867.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陶德自1864年尚未成立公司以前,便已留意到北台茶市場的潛 力,1865年已經進行北台茶的試種,1866年已與美商建立台茶市場。
陶德因此獲利甚豐,奠定陶德自立公司的基礎。後面會進一步討論這個 問題。
(三)陶德與美商建立的台茶市場
另外值得探討的,是寶順與美商之間建立的台茶市場。寶順洋行之 所以能在北臺灣經營茶業成功,與美國之茶業市場息息相關。然而,實 際情況為何,前人研究似乎未有深入探討。
陶德究竟是何時建立台茶市場?根據
Davidson
著的The Island of Formosa,PastandPresent.
與《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3之中的說法:陶德在1865年就與淡水的農民探尋與試驗種茶的可能性,並在同年將 福建安溪茶種移種於臺灣北部,1866年開始其茶業貿易。以下是
The IslandofFormosa,pastandpresent.
的引文:John Dodd, who has established himself in the island the year before made, in 1865, inquires among the Tamsui farmers as to the possibilities of the trade. The next year some purchases were made, some Tea plant slips were brought from Ankoi in the Amoy district, and loans were made to the farmers to induce them to increase the production. Kosing, a Chinese who had arrived from Amoy in the interests of Tait & Co.24
然而,此說是否可靠?陶德曾於1870年5月6日致函怡和道:
我們已經放棄了我們從四年前建立的(美商)茶市場…
由於我們拒絕與他們做茶與鴉片的交易,我們所有的伙伴
23 戴寶村。《清季淡水開港之研究》(台北: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專刊,民國73年)。頁 77。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二部調查經濟資料報告」(東京三秀 舍,明治三十八年五月),頁51。
24 James W. Davidson,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 reprinted by Ch’eng-wen
publishingcompany,Taipei,1972,p.373.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商業同夥)已經離開我們。25
1870年5月20日Dodd致信於怡和時還說:他們(美國朋友)今年已 經十度向我要求賣給他們這座島嶼所能生產的所有茶。26由此可知,陶 德至少在1866年(設立寶順洋行之前),已經在台灣與美國商人進行 茶的貿易,同時,陶德在1866年之前,至少應已進行一年試植茶的觀 察過程,而且已經有了在台灣經營台茶市場的具體計畫。但更重要者,
我們藉由這封信文,確定了Davidson的說法是可信的。
陶德究竟在台茶市場上與哪些美商有貿易關係?他在致函怡和時並 未明說,但理當不少。對寶順洋行而言,美商在台茶市場上一直佔有很 重要的地位,然而,相關詳情尚待日後進一步探討。
另外,一的般看法認為:寶順台茶市場的成功與1869年對紐約的 一次船運試銷成功有直接的關係,此說概與Davidson的一段說法有關,
茲引述如下:
Formosa Teas had now been examined in America, and in 1869 a trial shipment of 2131 piculs was made direct to New York in two sailing vessels. This is notable as the first, and up to the present day the last, direct shipment from Formosa to America.
From an export of 2030 piculs in 1867 the trade increased to 10,540 in 1870, and prices rose from an average of $ 15 a picul to $ 30.27
從上文來看,我們並未看出
Davidson
有特別指出寶順台茶的成功是 因為對紐約的船運直銷。他會特別指出此事,似乎只是因為此為至今前 所未有的。他在提及台茶的產量與售價時,也從未說這與直銷紐約的船 運有任何關係。綜合上述資料證明,陶德早在1866年便與美商建立台茶市場,從
25 J.M.&Co.’sArchives,B/8/7,L/490.Dodd&Co.toJ.M.&Co.,May6,1870.
26 J.M.&Co.’sArchives,B/8/7,L/494.Dodd&Co.toJ.M.&Co.,May20,1870.
27 James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reprinted by Ch’eng-wen
publishingcompany,Taipei,1972,p.374.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1866年至1870年,至少也經過四年時間的經營,台茶市場才能逐漸擴 張市場版圖,並廣為人知,且期間尚需受大陸茶競爭。要說台茶在朝夕 之間一炮而紅,廣受美國人歡迎,似乎不太尋常。
另據
Reginald Kann, Rapport Sur Formose
(福爾摩沙考察報告)對臺灣茶葉的論述,可知早在1866年,陶德的茶業經營已獲利甚高:
從大陸進口的茶樹自1866年起幾乎都已完全停止。在此 之前不久,定居在福爾摩沙的歐洲貿易商,特別是英商杜德
(Dodd),開始從事茶葉的生意,由於首次交易的結果同時 帶給出口商和生產者一筆可觀的利潤,使得茶葉的栽培擴展 迅速。28
由上文知,陶德因台茶獲利豐富是在他自創公司前(1867年)
的1866年已經發生的事情,幾乎是與美商建立起台茶貿易的同時發生 的,並非晚至1870年,才因一次直銷紐約的船運而聲名大噪。
因此,雖然寶順台茶直銷美國有其重要性,但不能過度解釋為寶 順台茶成功的關鍵,因為台茶獲利豐富是早在1870年之前(1866年)
便已存在的事實。同時,寶順能經營台茶成功,事實上是陶德六年來
(1864-1870)日積月累、長年經營得來的結果,調查台茶種植的可行 性可能就花了至少二年(1864-1866)的時間,與美商建立台茶市場也 經過了四年(1866-1870)。有這些辛苦的歷程,寶順才能在美國市場 上逐步建立起其在北台茶業的聲望。
三、寶順初期的貿易(1867-1870)
早在1860年,怡和已經試圖在北臺灣自行經營貿易,但是經過多 番嘗試,成果不彰,相關原因前面業已探討。因此,怡和從1865年開
28 Reginald Kann,Rapport Sur Formose(福爾摩沙考察報告)鄭順德譯。〈臺灣史料叢刊〉
(3)(台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2001年)頁72。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始放棄直接經營北臺灣的貿易,轉而由代理行代理其在北臺灣的業務。寶順洋行的成立背景由來於此。
有關寶順洋行初期在北台經營的情形,大體言之,以與怡和洋行 的貿易為主。在商品方面,以寶順經營的北台茶葉與怡和經營的鴉片為 主要交易項目,樟腦次之,其他商品如:米、糖等,似非特別重要的項 目。有些商品,如煤,寶順經營之初尚可見其經營,後來卻未見紀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寶順與其同行美利士的關係。早在寶順設行 前,美利士已經以首位怡和在北台的代理商身份經營北台貿易。寶順設 行後,與美利士的經營項目上有相當大的重疊,因此,二者關係究竟為 何亦耐人尋味。此亦將於下討論。
(一)寶順洋行成立前怡和洋行在北台之貿易
寶順洋行之崛起與怡和洋行的支持有相當密切的關係,若沒有怡和 洋行在此之前於北臺灣做的貿易努力,陶德未必能在北臺灣順利成功,
因此必須先概略瞭解前人研究中關於寶順洋行成立前怡和洋行在北台之 貿易發展。
怡和洋行很早就對北臺灣的貿易發生興趣。根據黃富三的研究,分 為三個階段:
1、船長總監制(
super cargo or captain
)或依商貿易制:在台灣 開港之前,由怡和洋行任命一船長全權負責銷售所押船隻的商品,並購 買所需的臺灣產品。2、商務代理人制(
agent
):開港後,怡和洋行即在臺灣要港設立 據點,派代理人經營。如1859年底,首任代理人Thomas Sullivan
入住 打狗即為一例。3、委託代理商制(
agency
):直接貿易帶來不少問題,如買辦之 舞弊、華商付款延遲等,使代理人疲於奔命。而代理人與香港總行之聯 繫,依賴信函、船隻,緩不濟急,遂更改為委託在台其他洋行代理進出 口業務。2929 黃富三。《臺灣商業傳統論文集》,〈臺灣開港前後怡和洋行對臺貿易體制的演變〉(台 北: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頁83-84。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可見怡和原本欲圖自行經營,然而在北臺灣的貿易狀況相當不順 利,屢遭臺灣地方官商的阻撓與競爭壓力,因此轉而交由其他洋行代理 其商務。其第一個代理商為美利士洋行,成立於1865年,第二個代理 商為寶順洋行,成立於1867年。怡和洋行與在台洋行之貿易方式大體 上是:由怡和供應進口品之鴉片、洋布等,由臺灣的洋行運出樟腦、茶 葉等,透過其商業網絡,再行銷世界。寶順與美利士洋行相同,均扮演 在台代理之角色。
(二)寶順洋行與怡和洋行間之貿易
寶順洋行的經營基本上以代理怡和洋行之進出口業務為主,茲述如 下:
1、進口方面
寶順洋行為怡和洋行代理的商品中,進口者主要為鴉片與洋布。
鴉片是寶順從怡和取得的最主要進口商品,獲利亦為進口商品中最 高者。鴉片可分為
Old Benares
與New Benares
兩種品牌,後來似乎都 賣New Benares
,不再販賣Old Benares
。儘管獲利最高,根據黃富三 對美利士洋行的研究顯示,鴉片的售價似呈現走跌趨勢,直到美利士洋 行倒閉(1870年)。寶順洋行的經營也有同樣的情形。陶德從1867年 至1870年致函怡和的訊息顯示:儘管鴉片價格起起伏伏,但就長時段 來看,大體呈現下滑的趨勢。概言之:1867年至1868年的鴉片售價在 每箱750至800多元之間震盪,301869年的價格開始有下降的趨勢,至 1869年下半年,鴉片價格大多介於600元至700元左右,無超過800元 者。311870年以後鴉片價格下降趨勢更明顯,多有未超過700元者。32意 即:儘管鴉片價格隨市場波動,長時段來看可知鴉片價是逐年在下滑。為何鴉片價會持續走跌?從陶德的信文來看,中國鴉片商的競爭似 乎是主要原因。中國人的鴉片賣價總比洋行賣價低20元左右,有時更 低,使洋行飽受競爭之苦,很難提高售價,導致價格與利潤每況愈下。
30 J.M.&Co.’sArchives,B/8/7,L/202-295.
31 J.M.&Co.’sArchives,B/8/7,L/296-492.
32 J.M.&Co.’sArchives,B/8/7,L/493-593.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陶德本人常在信文中提及中國鴉片商的廉價競爭對其生意造成的壓力,可知中國鴉片商競爭力之強大。他在1867年5月15日致函怡和的信文中 道:
鴉片—存貨仍然很多,且為數大量者在中國人手上,美 利士洋行與我們發現要提高售價是不可能的。……我希望中 國人外絕於市場,而價格能比美利士洋行上回以銀兩計價的 賣價:每箱730元,要高得多。33
1868年2月21日陶德致函怡和的信文稱:
您將會見到,想壟斷鴉片貿易是何等困難的事情,除非 中國人被逐出市場。同時,只要他們繼續存在於市場,要提 高賣價是不可能的。34
1868年8月22日陶德致函怡和的信文亦道:
想要維持鴉片的高賣價是不可能的。本日市價為725-730 元,中國人的售價已經到712元…35
1870年5月6日也說道:
提醒您一件事實:除非這個市場由您做定期的鴉片供應 貿易,否則貿易權將無可避免的落入中國人與廈門商行之 手,他們正在努力爭取這個市場。36
由此可知,中國鴉片商的廉價競爭,讓怡和、寶順都飽受壓力。特 別是怡和方面,身為鴉片的供應者,卻必須面臨不斷削價的壓力,如此 勢難在與寶順最有競爭優勢的台茶做對價關係的物物交易時具備足夠優 勢。詳情容後再述。
33 J.M.&Co.’sArchives,B/8/7,L/207.Dodd&Co.toJ.M.&Co.,May15,1867.
34 J.M.&Co.’sArchives,B/8/7,L/318.Dodd&Co.toJ.M.&Co.,February21,1868.
35 J.M.&Co.’sArchives,B/8/7,L/364.Dodd&Co.toJ.M.&Co.,August22,1868.
36 J.M.&Co.’sArchives,B/8/7,L/490.Dodd&Co.toJ.M.&Co.,May6,1870.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洋布方面,根據黃富三的研究:美利士所經營的次多進口品是棉、
毛等工業製品。初期工業品市場不大,拓展困難。但是,臺灣對外國製 品的胃口卻也與日俱增,主要是棉製品,進口量呈現遞增趨勢,據淡水 海關之統計為:
棉製品進口表(1865-1870)37
年份 進口量(件) 增加量(件)
1865 11,511
1866 13,281 1,770
1867 22,297 9,016
1868 30,030 7,733
1869 39,149 9,119
1870 37,621 -1,528
上述統計,除1870年比1869年略減外,均呈現相當大幅的增加。
棉織品有Grey Shirtings(灰襯衣布)、
White Shirtings
(白襯衣布)、
Brocades
(織錦布)、土耳其紅布(Turkey Reds
)等。其中以
Grey Shirtings
銷路最大,據海關統計,在1865-1870年之間分別為 5,921件→9,202件→17,533件→24,065件→32,252→38,100件,五年內 之增加率約為五倍。38以1865—1869年之完整年度衡量,總銷售量逐年激增,計達十一 倍以上,此與海關統計之總進口趨勢是相符的。至於價格趨勢則相反,
呈現逐年遞減狀態,自1865年10月27日首度之售價以5.84元之最高價 開出後,即日趨下跌;至1867年4—12月間又自4.25元跌至3.85元;至 1868年12月又跌至3.45元或3.40元,至1869年11月再跌至3.325元;此 後至1870年4月19日間,盤旋在3.30元至3.50元間。工業品之價格趨勢 一者代表工業革命後生產成本之降低,一者也顯示洋布之拓銷也遭受土 布與華商之強力競爭,因而需要削價求售。39
37 黃富三,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下)(臺灣風物,第三十二卷第四期(1983 年3月)頁34。
38 同上。
39 黃富三,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下)(臺灣風物,第三十二卷第四期(1983 年3月)頁50。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寶順洋行與美利士洋行的經營項目大多相似,足可互相對證。據寶順致函怡和的信文內容,可知:寶順經營的洋布又分為灰襯布料﹙
Grey Shirtings
﹚、白襯布料﹙White Shirtings
﹚、土耳其紅布料﹙Turkey Red
﹚、緋紅絲絨料﹙Camlets Scarlet
﹚、﹙Lastings
﹚、蘇格蘭絨布 料﹙Long Ells
﹚、西班牙條紋布料﹙Spanish Stripes
﹚、錦繡﹙Bro-
cades
﹚等。其賣價初期尚可,到1870年則普遍降價。例如:灰襯布料﹙
Grey Shirtings
﹚於1867年價格尚能及每件4.20元,40至1870年5月 20日價格剩3.2元而已;41白襯布料﹙White Shirtings
﹚於1867年尚能 達4.60元,甚至5元,42至1870年竟跌價至3.20元。43土耳其紅布﹙Tur- key Red﹚1867年售價有達4.80元者,441870年跌價至3.50元,甚至3.20 元。45其它洋布也與上述布種面臨同樣問題,不贅述。儘管跌價如此多,滯銷的情形仍不算少。據陶德於1870年5月20日 致函怡和的信文中如此說:
灰襯布料方面,我們至今沒有為您的帳目帶來任何收 入,原因在於最近主導這些布料市場的低價。到目前為止,
有些時候,3.20元是被接受的賣價。存貨的進貨量並不大,但 是零售商已經獲得充足的供貨,因此,我們至少有一個月的 時間沒有尋求更高的賣價。我們的存貨仍然維持在56捆…。
我們很遺憾地沒辦法以上述的價格出售這批貨,3.20元至今很 少被市場接受,中國人(注:指接受洋行代理業務的中國商 行人員)的賣價的確低至3.10元。46
正如前人之研究,洋布確實在進口量方面逐年日增,可知在台華人 對洋布的需求的確與日俱增,然而價格日低,滯銷的情形依然發生,可
40 J.M.&Co.’sArchives,B/8/7,L/202.Dodd&Co.toJ.M.&Co.,May2,1867.
41 J.M.&Co.’sArchives,B/8/7,L/493.Dodd&Co.toJ.M.&Co.,May20,1870.
42 J.M.&Co.’sArchives,B/8/7,L/202.Dodd&Co.toJ.M.&Co.,May2,1867.
43 J.M.&Co.’sArchives,B/8/7,L/493.Dodd&Co.toJ.M.&Co.,May20,1870.
44 J.M.&Co.’sArchives,B/8/7,L/202.Dodd&Co.toJ.M.&Co.,May2,1867.
45 J.M.&Co.’sArchives,B/8/7,L/493.Dodd&Co.toJ.M.&Co.,May20,1870.
46 J.M.&Co.’sArchives,B/8/7,L/493.Dodd&Co.toJ.M.&Co.,May20,1870.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推知洋布市場的需求雖然增長,進口量卻增加的更快,使供過於求的情 況仍然發生,同時,洋行與中國商行之間的複雜的激烈競爭也是導致洋 布售價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
總之,寶順洋行不僅在經營項目與經營狀況方面與美利士洋行大 同小異,二方也都面臨競爭者日多,且供貨速度超過需求增長速度的問 題,並被迫降價求售,與黃富三的研究的結論大體吻合。
2、出口方面
出口產品方面大體為:樟腦、煤、米、糖等等。其中,茶幾乎是所 有出口商品中最引人注目的項目,獲利與售量均逐年升高。茲述如下:
有關清季臺灣最重要的出口獲利商品--茶,1868年以前分為烏龍
茶(
Oolong
)與小種茶(Souchong
)兩種。471868年以後便幾乎都以烏龍茶為主。根據林滿紅的研究,茶的品級有八級48。陶德信函也顯 示:烏龍茶本身分成數個等級,出現者有:極品(
choisest)
、精選(
choice
)、優(finest
)、可(fair
)、常(common
)。小種茶則似未有等級之分,茶價最高,然而銷售量方面與烏龍茶相 比,可能輸了一大截,因為
Dodd
於1868年以後致函怡和的信文中,未 再見到小種茶的銷售記錄。茶價方面,從1867年至1870年,雖時有起落,但大體呈現穩定成 長的趨勢,與
Davidson
的說法、領事報告、海關報告、後人研究結論大 體一致。依照茶的等級區分:普通茶(common
)大約維持在8-14元之 間而未有太大變化;49好茶或佳茶(fineorfinest
)則呈現逐步呈長的趨 勢,1867年大約是10-16元,501868年成長到16-23元之間,511869年成 長至26元以上;52頂級茶種方面,1867年多僅30元,1869年則可達40 元。1870年5月20日信函道:47 小種茶(Souchong):中國紅茶的一種。
48 林滿紅,《清代臺灣之茶、糖、樟腦》(台北:聯經出版社,1997年)頁80。按:
極品(choisest)、精選(choice)、優(finest)、佳(fine)、良(superior)、好
(good)、可(fair)、常(common)。
49 J.M.&Co.’sArchives,B/8/7,L/202-492.
50 J.M.&Co.’sArchives,B/8/7,L/202-295.
51 J.M.&Co.’sArchives,B/8/7,L/296-398.
52 J.M.&Co.’sArchives,B/8/7,L/424.Dodd&Co.toJ.M.&Co.,May29,1869.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出口方面,茶與樟腦最引人注目,關於前一個項目,我們有任何 理由預期更多的競爭,與更高價格的結果(注:指買家甚多)。」53
茶的銷貨量亦成長甚多。1867年7月12日陶德致函怡和的信文顯 示:烏龍茶的成交量大約1300擔。54到了1869年7月25日的信文中則 道:茶在過去十天中沒有這麼快收成,估計不會超過7000擔。55其信 文不僅間接指出茶供貨的大概數字,也暗指茶受歡迎的程度。至1870 年,陶德估計去年茶的出口:去年不超過8,000擔,今年則可能不超過 12,000擔。56
另據
Reginald Kann
的apport Sur Formose
(福爾摩沙考察報告)於 臺灣茶葉的論述,可知早在1866年,陶德的茶業經營已獲利甚高,如 前所述。57雖然寶順台茶獲利甚巨,但是陶德一帆風順的日子在不久之後即 將面臨重大挑戰。1870年開始,寶順因其台茶事業不斷成長的驚人獲 利,引起其它洋行眼紅,德記(
Tait&Co.
)、水陸(Brown&Co.
)、怡記(
Elless & Co.
)等洋行接踵登台設行買茶,以爭奪台茶市場。陶德在1870年5月20日致函怡和時道:
兩家代理行於昨日搭乘『基督號』抵達這裡(淡水),
另外兩家將在任何一天從廈門抵達這裡(設行買茶)。58
1870年5月23日更發生了怡記洋行、德記洋行、水陸洋行抵台設行 以自由買賣茶業的事情,59可知北台茶業市場獲利驚人,方導致大陸洋 行接踵而至,詳情容後再述。
不論如何,洋行競相進入台茶市場本身證明了台茶獲利之高,臺灣 茶也因此成為國際著名的商品。
53 J.M.&Co.’sArchives,B/8/7,L/493.Dodd&Co.toJ.M.&Co.,May20,1870.
54 J.M.&Co.’sArchives,B/8/7,L/223.Dodd&Co.toJ.M.&Co.,July21,1867.
55 J.M.&Co.’sArchives,B/8/7,L/439.Dodd&Co.toJ.M.&Co.,July25,1869.
56 J.M.&Co.’sArchives,B/8/7,L/493.Dodd&Co.toJ.M.&Co.,May20,1870.
57 Reginald Kann,Rapport Sur Formose(福爾摩沙考察報告)鄭順德譯。〈臺灣史料叢刊〉
(3)(台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2001年)頁72。
58 J.M.&Co.’sArchives,B/8/7,L/493.Dodd&Co.toJ.M.&Co.,May20,1870.
59 J.M.&Co.’sArchives,B/8/7,L/496.Dodd&Co.toJ.M.&Co.,May20,1870.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樟腦方面,從1867—1870年,寶順洋行對其經營曾經歷波折,尤 其是1868年發生的樟腦衝突事件,使得當時樟腦的市場與價格發生不 小的變化。
樟腦衝突事件根源於清朝當時實行的「樟腦專賣制度」。根據林子 侯的研究:清代臺灣「樟腦專賣」是清廷依照臺灣知府(暫兼兵備道)
陳懋烈之建議,於1863年在臺灣設立腦館。其由官方支付資金收購樟 腦,實際事務全由商人包辦,官府每年向他們收取一定的利益。腦館向 樟腦製造業者收購的價格,每擔六元左右,但是他們再以每擔十六元的 高價賣給外商。60
陳德智的研究對其做出修正,他認為所謂的「專賣」(
monopoly
) 的觀念是歐洲國家的思維,當時的清朝官方沒有自由貿易(free trade
) 相對專賣(monopoly
)的清楚概念,因此,他認為所謂的樟腦專賣應 追溯到十八世紀的樟腦採買制度的起源。清朝於1725年臺灣首次永久 性設置修造戰船的軍工廠。同時設立軍工料館,採伐大木,做為船料,由匠首擔任,兼辦腦務。但是,此機構除附屬在道台下,更受清代「山 林禁封、番界禁入」的影響,結果軍工匠首成為唯一的合法伐木者與樟 腦「專營者」。61
「樟腦專賣」引起外商不滿,要求與中國交涉。1866年,英國 駐安平領事提出廢止樟腦專賣制度,不許。1868年,屢次發生樟腦被 扣,教堂被毀,華洋交毆等案,多次交涉無果,終於爆發英國船艦砲轟 安平事件,此即所謂的樟腦事件,62或稱安平砲擊事件。
早在1868年三月的樟腦事件以前,因實際利益衝突與中英雙方的 誤解與不信任,早有樟腦事件衝突的種種衝突的徵兆。陶德致函怡和的 信文中透露了這種情形。1867年5月15日,陶德信函稱:
樟腦方面,
‘Johanna’
號卸下二千擔中國人買的貨(樟 腦),每擔二十元。船上人員宣稱自己是專賣者。儘管我認60 林子候編著,《臺灣涉外關係史》(台北:三民書局,1978年),頁356。
61 陳德智,〈羈縻與條約:以臺灣樟腦糾紛為例(1867-1870)〉,頁36-37。
62 林子候編著,《臺灣涉外關係史》(台北:三民書局,1978年),頁357-358。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為專賣不合法的,我決定不去計較他與(樟腦的)專賣,特別是我能直接從樟腦賣家以每擔14.5元的價格買入樟腦時。
我已經安排一小部分以上述售價(每擔14.5元)賣出的貨物 裝船,並將載著樟腦通過檢哨。當然這會有些困難,我預期 會碰到刁難……根據中英法北京條約,商業專賣是不被承認 的。63
從上文觀之,陶德似認為自己既能藉由走私貿易取得便宜的鴉片,
就沒有必要與中國的樟腦商與官員正面衝突。然而,1867年10月份,
卻發生了中國人攻擊洋行的事件,抗議洋行以走私方式向腦丁偷買樟 腦。1867年10月25日,陶德函稱:
一名為我工作的中國人受到指控,其所搭乘的一艘船,
被樟腦專賣局於淡水河上登陸。樟腦被襲奪並存放於位於淡 水的軍工料館,然後這名中國人被押解往艋舺,受到鞭笞與 監禁。接著的第二天,我們取回樟腦。並且我們向Mr. Stolt 申訴,64請求保護一名為英國人工作的中國人,也保護美利士 與我,一同上游至艋舺,為了要使那位被羈押的中國人被釋 放。
這個(中國)人被帶往四處示眾(被鞭笞幾斃),我們 將其帶回淡水。不久之後,大陸人也退回臺灣府,向身為專 賣保護者的道台告狀。65
由上可知,陶德認為中國官方是樟腦專賣的保護者,有礙開港貿 易,也是樟腦衝突事件的首謀。這次事件可能是1868年3月樟腦衝突爆 發的前兆之一。
樟腦事件爆發後,中英雙方經過一番折衝樽俎,於1868年12月1日 正式廢除樟腦官營,外國人及其雇用者得自由收購,並另立英商在台採
63 J.M.&Co.’sArchives,B/8/7,L/207.Dodd&Co.toJ.M.&Co.,May15,1867.
64 Mr.Stolt:可能是指當時的領事人員,待查。
65 J.M.&Co.’sArchives,B/8/7,letterno.265.Dodd&Co.toJ.M.&Co.,May25,1867.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辦樟腦條款。66根據樟腦條約,洋商只要取得證明文件(戶照),就可 以自由進入內陸從事樟腦的收購,雖然沒有承認他們有直接經營製腦業 的權力。可是資金雄厚的洋商,只要出錢借用中國人名義則可以經營製 腦業,因而洋商掌握了臺灣的製腦業,使樟腦生產急遽增加,但是收購 價格反而暴跌,生產者之損失愈來愈大。67
本文根據陶德的信文,發現直到1868年7月6日,樟腦價大體維持 在16元的均價。68但是到了1868年10月27日,陶德致函怡和道:
樟腦….從15元跌價至11元:小部分已經以低至9元的價格 出售。69
樟腦專賣廢除與其自由貿易的相關章程至1869年才正式生效,但 從上文來看,1868年10月27日時,樟腦價格已大幅下滑。筆者懷疑:
樟腦在那之前已經形同開放,條約只是追加承認而已,歐美商人在此之 前已經大量進入臺灣樟腦市場中競爭,於是造成賣價低廉的結果。但是 否如此,尚待日後查證。
煤炭方面,根據黃富三之研究,它是吸引外人來臺的重要產品,
不過,由於採煤方法的落伍與官方對煤外銷的限制,始終無法成為主要 出口品。70從陶德致函怡和的信文來看,他從一開始就進行基隆煤的生 意,但是生意似乎進展不順,1868年下半年開始就沒有再看到任何買 煤的記錄,原因可能與鴉片的物物交換體系有關。1868年9月1日,陶 德致函怡和道:
基隆:這個地方正成為很重要的添煤站,以致於鴉片被 帶來做添煤時物物交換的媒介。與美利士一同規範市價是不 可能的事情。71
66 林子候編著,《臺灣涉外關係史》(台北:三民書局,1978年),頁360-361。
67 林子候編著,《臺灣涉外關係史》(台北:三民書局,1978年),頁362。
68 J.M.&Co.’sArchives,B/8/7,L/354.Dodd&Co.toJ.M.&Co.,May20,1870.
69 J.M.&Co.’sArchives,B/8/7,L/383.Dodd&Co.toJ.M.&Co.,October27,1868.
70 黃富三,〈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下)〉(臺灣風物,第三十二卷第四期
(1983年3月)頁51。
71 J.M.&Co.’sArchives,B/8/7,L/368.Dodd&Co.toJ.M.&Co.,September1,1868.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1869年1月2日,陶德又致函道:鴉片:…當零售商可以鴉片交換茶、樟腦、煤等等時,
他們將不會以銀元支付,這種物物交換的貿易體系十分普 遍,要做銷售是很困難的,除非用其他的方式信貸:如您所 觀察,我們從上個月至今沒有賣出您大部分的鴉片…今日以 在香港買入的價格虧本賣出。72
也就是說,寶順與美利士二家洋行都面臨鴉片物物交換體系的衝 擊,使基隆煤的生意變得無利可圖。同時,從1869年1月2日之後一整 年,陶德未再提及基隆煤的事情。到了1870年,美利士洋行因經營狀 況不佳,導致怡和對其之查帳而宣布倒閉,73寶順奉怡和之令處理美利 士對怡和的債務問題,寶順才有出售美利士洋行庫存之煤的紀錄,似乎 是廉價賣出,仍未見陶德本人投資基隆煤的紀錄。
有關基隆煤的價格,1867年5月2日的市價為每100擔10元,似為普 通煤;74同年5月10日,似因購買質較佳的基隆煤(
No.1 Kelung
),價 格為每100擔16元;75同年10月24日,(No.1 Kelung
)的基隆煤,為每 100擔14元,精選煤(Picked coal
)為每100擔18元;76至同年11月29 日,煤種與報價未變;771868年2月27日,紀錄煤價為15.50元,但未說 明是何項煤種。78此後陶德未再報告煤價。至於米,陶德一直都有售米的記錄,價格最低1.25元左右,高至 2.75元,從未超過3元。具體運貨量,因資料未全,尚難估計。
糖方面,陶德賣的糖大體上分為兩種:淡水黑糖(
Sugar Brown- -Tamsui
)與竹塹黑糖(Sugar Brown –Tuckcham
)。淡水黑糖較竹塹 黑糖貴出1元左右,但是二者整體價格是趨於下降。1867年5月2日,陶72 J.M.&Co.’sArchives,B/8/7,L/400.Dodd&Co.toJ.M.&Co.,January2,1869.
73 黃富三,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下)(臺灣風物,第三十二卷第四期(1983 年3月)頁57-64。
74 J.M.&Co.’sArchives,B/8/7,L/202.Dodd&Co.toJ.M.&Co.,May2,1867.
75 J.M.&Co.’sArchives,B/8/7,L/204.Dodd&Co.toJ.M.&Co.,May10,1867.
76 J.M.&Co.’sArchives,B/8/7,L/264.Dodd&Co.toJ.M.&Co.,May20,1870.
77 J.M.&Co.’sArchives,B/8/7,L/278.Dodd&Co.toJ.M.&Co.,November29,1867.
78 J.M.&Co.’sArchives,B/8/7,L/319.Dodd&Co.toJ.M.&Co.,February27,1868.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德第一次致函怡和的報價為:淡水黑糖賣價為每擔4.75元,竹塹黑糖 為3.75元;79至1868 年2月3日,淡水黑糖為3.25元,竹塹黑糖為2.75 元,80此後直到1871年,除了幾次,淡水黑糖降價到3元,竹塹黑糖降 價至2.60元,81大致都維持1868年的大體均價。
除了上述兩種糖外,陶德也賣過打狗黑糖(
TakowBrown
),每擔 賣價為2.55元,但那是在沒有賣竹塹黑糖(Sugar Brown –Tuckcham
) 的時候賣的,時間是1868年5月3日82及1868年5月20日,83除此之外就 沒有看到任何賣打狗黑糖的紀錄。打狗黑糖是否為竹塹黑糖缺貨時的替 代品,有待查證。(三)寶順與美利士洋行的商業關係
陶德雖有可能是最早來臺灣北部經營茶業的洋人之一,但卻非最早 來臺灣北部代理怡和在台商務的人,早在1865年,美利士洋行(
Mess.
Milisch & Co.
)以怡和代理行身份在臺灣北部經營的公司獨立公司的身 份代理怡和在北臺灣的業務,但陶德直到顛地洋行(Dent & Co.
)倒閉 後才設法獨立經營,接受怡和的貿易支援,與美利士並列,時在1867 年5月2日。不久,陶德在同年的7月1日正式成立寶順洋行(Dodd &
Co.
),身份也是怡和的代理商。此事可能為怡和的有意安排,希望藉 此擴大怡和洋行在北臺灣貿易的市場佔有率,同時避免美利士洋行獨家 壟斷,以爭取較有利的商品交易價格。美利士早在1867年5月2日之前,也就是陶德尚未正式成立寶順洋 行之前,就注意到怡和似乎欲以Dodd與美利士並列,因怡和除了原本運 給美利士的鴉片外,也運交陶德 五十箱鴉片。84由於貿易項目相似,對 於美利士而言,陶德可能會是貿易競爭者。然而,從來往信文來看,他 似乎寧願將陶德當作共同壟斷北台貿易的同夥,而非視為競爭對手。他 甚至向怡和言及:他將尋找陶德先生,討論市場大小及商務利潤的問
79 J.M.&Co.’sArchives,B/8/7,L/202.Dodd&Co.toJ.M.&Co.,May2,1867.
80 J.M.&Co.’sArchives,B/8/7,L/309.Dodd&Co.toJ.M.&Co.,February3,1868.
81 J.M.&Co.’sArchives,B/8/7,L/553.Dodd&Co.toJ.M.&Co.,February3,1871.
82 J.M.&Co.’sArchives,B/8/7,L/336.Dodd&Co.toJ.M.&Co.,May3,1868.
83 J.M.&Co.’sArchives,B/8/7,L/343.Dodd&Co.toJ.M.&Co.,May20,1868.
84 J.M.&Co.’sArchives,B/8/7,L/203.Dodd&Co.toJ.M.&Co.,May2,1867.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題。顯然,美利士是希望與陶德共存共榮,訂立公價,平均利潤,共佔市場,不做惡性競爭。美利士本人在1867年5月2日致函怡和的信文中 如此說:
我們察覺到您已經藉由這次機會船運五十箱鴉片照料陶 德先生,除了船運給我的貨之外……我們必須與那位紳士
(陶德)聯絡,努力瞭解您的船運情形是否在這個市場的 利潤取得之範圍內,並設法壟斷這個港口(淡水)的市場需 求…85
美利士後來致函怡和的信文中,也多見其與陶德共定公價,以壟斷 北台市場的情形。1867年5月22日美利士致函怡和道:
我已經向您報告一項被迫的出售:有15箱Old Benares(鴉 片的一種)售價為每箱700元,是以西班牙銀元支付,…我們 已經與陶德先生討論過:每箱出售不要低於730元。86
諸如以上寶順與美利士的市場合作,屢見不鮮。87
至於陶德本人,似乎也同意美利士的提案,由雙方共佔市場,訂立 公價。由陶德致函怡和的信文中,處處可看到陶德與美利士合作壟斷北 台市場的影子。陶德在1867年9月10日致函怡和的信文如此道:
自從上回寫信給您,鴉片價格幾乎維持不變,賣價仍維 持每箱810元,市場存貨大約有85箱,只有非常少數在中國人 手上。我們已經與美利士洋行商討,我們傾向於以較高的價 格賣出,只要市場很好地掌握在我們手上…。88
1870年3月8日函稱:
85 J.M.&Co.’sArchives,B/8/7,L/203.Dodd&Co.toJ.M.&Co.,May20,1870.
86 J.M.&Co.’sArchives,B/8/7,L/210.Dodd&Co.toJ.M.&Co.,May22,1867.
87 J.M.&Co.’sArchives,B/8/7,L/202-505.
88 J.M.&Co.’sArchives,B/8/7,L/244.Dodd&Co.toJ.M.&Co.,September10,1867.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我們已經同意與美利士洋行定價(鴉片)730元,我們 自信這個售價能被接受,零售商與其他中國商人幾乎沒有存 貨……89
怡和方面也希望美利士與寶順保持二家溫和競爭,但共同合作以 壟斷北台市場、與共定商價的作法,當寶順與美利士的市場行情報價有 一定的差距,或有其他方面的商務問題時,怡和也會出面調解。寶順在 1868年3月11日致函怡和的信文中談到其與美利士因商品報價差距大,
故徵詢怡和方面的意見:
美利士先生告訴我們:他已經向您報告鴉片售價高達820 元。我們無法理解為何我的估價與他的估價如此不同。我們 很確信今日售價無法超過800元。中國人至今的售價為765—
770元,我們並不認為他能以820元的售價出售鴉片…90 陶德於1869年7月12日致函怡和信文中亦道:
我們注意到您希望我們與美利士洋行在處理鴉片方面協 同運作,我們會盡力如此做,我們理所當然會盡力將中國人 趕出(鴉片)市場。91
如果寶順與美利士共同決定由雙方共佔北台市場,共存共榮,那麼 誰是其強力的競爭者?從信文來看,似乎以中國商人為主,特別是在鴉 片銷售方面。如前所述,不贅。另外,中國人絕非寶順唯一的威脅,其 他洋行也對寶順的經營形成強力挑戰,例如德記洋行與水陸洋行,有關 詳情容後再敘。
大體言之,在怡和的安排下,寶順與美利士本應有一定程度的競爭 關係,但實際上,至少在某種程度,兩家洋行成為命運共同體,相互合 作,設法壟斷北台市場,與中國商人對抗,並努力阻止其他洋行介入競
89 J.M.&Co.’sArchives,B/8/7,L/478.Dodd&Co.toJ.M.&Co.,March8,1870.
90 J.M.&Co.’sArchives,B/8/7,L/323.Dodd&Co.toJ.M.&Co.,March11,1868.
91 J.M.&Co.’sArchives,B/8/7,L/435.Dodd&Co.toJ.M.&Co.,July12,1869.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爭,直到美利士洋行於1870年宣布倒閉為止。四、寶順與怡和的貿易磨合
寶順與怡和之間的貿易關係雖然很密切,但非無衝突,例如1870 年時,寶順對怡和就兩件事情產生不滿:一個是債務糾紛引起的怡和對 寶順的停貨,一個是台茶市場的重分配。以下就探究這兩件事情之始 末、怡和與寶順之間的互動情形,及其背後的意義。
(一)寶順與怡和的債務問題
怡和從1870年的3月8日的一批鴉片運交寶順後,突然無預警地緩 運與停運鴉片兩個月,使寶順洋行一度陷入空轉危機。1870年5月20 日,寶順接到了怡和總裁
Mr. Keswick
傳來的信息,決定暫止運送鴉 片。陶德甚為恐慌與不滿,於1870年5月20日致函怡和稱:我們很遺憾 得知您決心停止更進一步的運貨。92但事實上,寶順洋行早在1870年的3月8日就遭遇鴉片停貨的問 題。1870年5月6日之函稱:
我上次經由「廣東號」寄給您的信是在3月8日,其後我 們已經有兩個月沒有收到您的鴉片供貨。…提醒您一件事 實:除非這個市場由您做定期的鴉片供應貿易,否則貿易權 將無可避免地落入中國人與廈門商行之手,他們正在努力爭 取這個市場。93
1870年5月20日之函,又提到過去二個星期鴉片庫存空虛的情況:
我們的鴉片市場從過去兩個星期至今,庫存很少。……
我們很遺憾沒有鴉片可記在您的帳上,因而我們完全被排出
92 J.M.&Co.’sArchives,B/8/7,L/492.Dodd&Co.toJ.M.&Co.,May20,1870.
93 J.M.&Co.’sArchives,B/8/7,L/490.Dodd&Co.toJ.M.&Co.,May6,1870.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鴉片市場。這種情形已經持續了三或四個星期。94
在這同時,寶順提醒怡和道:其競爭對手德記洋行﹙
Tait & Co.
﹚ 與水陸洋行﹙Brown & Co.
﹚皆虎視眈眈,欲圖在淡水落腳,與寶順爭 衡茶、樟腦與鴉片的市場。陶德還表示:這將破壞怡和在北臺灣的貿易 利益,呼籲當局必須重視此事。95經過寶順不斷向怡和方面的申訴與交涉,怡和終於向寶順表示同 意繼續定期供應鴉片,陶德對此表示感謝。1870年5月23日他致函怡和 道:
我確信您將繼續您的供貨,…我不相信您會突然停止貿 易,除非有最好的理由…至今您已同意繼續每個月定期供應 我鴉片,您能瞭解我是何等焦慮地設法使我們的貿易不要落 入他人之手…96
為何怡和對寶順會做出如此決斷的做出近兩個月的停貨動作?據本 文研究,原因有:
1、寶順的對怡和的負債問題
據陶德致函怡和的信文顯示:寶順對怡和的負債問題是導致怡和 對其停貨的原因之一。1870年5月20日,寶順接獲怡和的總裁
Mr. Kes- wick
在1870年4月28日傳來的指示,要求寶順必須設法清償對怡和的欠 債。陶德於1870年5月20日回函稱:您在上個月28日寄來的信特別指出對鴉片出售的帳目平 衡的問題。我們很遺憾得知您決心停止更進一步的運貨。97
為了解決寶順對怡和的欠債問題,以說服怡和繼續供貨,陶德表 示:寶順願意儘快處理對怡和的貿易債務。1870年5月20日之函稱:
94 J.M.&Co.’sArchives,B/8/7,L/493.Dodd&Co.toJ.M.&Co.,May20,1870.
95 J.M.&Co.’sArchives,B/8/7,L/490.Dodd&Co.toJ.M.&Co.,May6,1870.
96 J.M.&Co.’sArchives,B/8/7,L/496.Dodd&Co.toJ.M.&Co.,May23,1870.
97 J.M.&Co.’sArchives,B/8/7,L/492.Dodd&Co.toJ.M.&Co.,May20,1870.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我們對您帳目上的欠債,將會因經由Homet號與香港號運往福州的銀兩被大量地抵償。98
即先運送一批銀兩給怡和在福州的分行,以清償欠債。陶德還表 示,已經製造出大量的茶與樟腦,同函稱:
…之後,茶的樣品送到其他人手中品驗,立刻就有了訂 單。因此我從大陸招徠工人支援包裝與焙茶的工作,而每一 年我的生意都在增加中。…99
意思是寶順絕對有足夠的能力清償債務,希望怡和繼續購買寶順的 茶與樟腦。同函又說:
我能瞭解您強調這裡大量的欠債問題,然而,我們回函 已經告訴您,我們有相當數量的商品在手,且貨量每日都在 增加,並削減欠債。然而,我們隔絕於鴉片市場之外將帶來 嚴重的傷害,且對手洋行—德記與水陸,將繼續擴張其事 業。100
意即:若怡和不繼續供貨,寶順在臺灣的競爭對手--水陸與德記將 擴張其市場範圍,威脅怡和與寶順在北臺灣的貿易地位。
陶德究竟對怡和欠債多少,信函中並未明說,但應是一筆不小的數 目,至於欠債的原因,可分為二點:
(1)寶順洋行有長期賒貸的習慣
陶德於1870年5月20日致函怡和,向其解釋欠債的原因,試圖說服 怡和停止禁運:
雖然我們在交帳時,警覺到一直有大量的逾期未償款,
然而,我們已經常指出在貨物賣出之前及接到購買人購金的
98 J.M.&Co.’sArchives,B/8/7,L/492.Dodd&Co.toJ.M.&Co.,May20,1870.
99 J.M.&Co.’sArchives,B/8/7,L/494.Dodd&Co.toJ.M.&Co.,May20,1870.
100 J.M.&Co.’sArchives,B/8/7,L/494.Dodd&Co.toJ.M.&Co.,May20,1870.
第六十一卷第三期
二至三個月前就將帳記於怡和帳下,我們帳目上的債務很自 然地比實際情況要大…101
怡和派往臺灣的代表墨雷(
Murray
)於1870年6月9日調查美利士 的帳目情形時,也證實了臺灣洋行有長期賒貸的習慣:「很荒謬的是,在港、滬通常貨到即取款,而此地較大的買賣都給長期賒貸,乾乾脆脆 的。」102
也就是說,寶順洋行長期賒貸的習慣,導致寶順對怡和的帳面欠債 比實際上要大上許多。
(2)寶順沒有以運貨船隻送交當日交易帳目的習慣
1870年5月20日的同一封信中,陶德繼續向怡和解釋其欠債數字大 的原因:
我們從未將裝船的商品之現行帳目包含在內,直到船運 貨離去,才開始記其帳目。假如我們這麼做,欠債就不會如 此大。103
意即,陶德很習慣在船隻運貨出港後才開始記其運出之貨的帳目,
因此怡和方面接到的帳目是上一回船運的帳目,而非當時船運的帳目,
致使寶順對怡和的帳面欠債遠比實際要大。
只是,怡和的停運舉動是否有必要?根據陶德致函怡和的信文 顯示,怡和人員多對寶順的台茶前景高度看好,包括怡和派往臺灣 的商務代表(
partner
)104Mr. Paterson
在內。因此,理論上怡和沒有 理由懷疑寶順的償債能力。1870年5月20日陶德致信於怡和時曾說:Mr. Paterson
鼓勵我這麼做,他跟我一樣,對這些茶(市場)表示樂101 J.M.&Co.’sArchives,B/8/7,L/492.Dodd&Co.toJ.M.&Co.,May20,1870.
102 黃富三。1983年3月,〈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下),《臺灣風物》,
33卷1期,頁59。
103 J.M.&Co.’sArchives,B/8/7,L/492.Dodd&Co.toJ.M.&Co.,May20,1870.
104 Partner: 可能指怡和派駐於臺灣的商務監事或代表,負責向怡和報告寶順洋行在臺灣經營 的狀況,並向寶順傳遞怡和的指示,有時也會提供寶順一些商業建議與策略,即使有可 能違反怡和本行的計畫,但原則上仍是怡和旗下的人。對於商務經營似乎只有建議權,
沒有實質干預經營的權力。詳情待查。
清季臺灣貿易與寶順洋行的崛起(
1867-1870
) 觀…。105同一封信道:每年我的茶生意在增加中。106
另據1870年6月8日寶順致函怡和的信函透露,其查帳後的結果,
扣除寶順船運還債的銀兩外,寶順對怡和的欠債並不多:
長期逾期未償款僅有3000元,這些錢大部分已經取得,
我們確定所有這筆錢將支付給您。107
同日,怡和派來臺灣調查美利士帳務的人員莫雷向怡和總行的負責
人
Mr.Whittall
報告的信件透露:怡和對寶順的償債能力有相當的信心:正如Whittall所料想:寶順行的帳目良好…美利士則不令 人滿意。108
也就是說,怡和本行的人對寶順的償債能力相當有信心,連怡和總 行的負責人
Mr. Whittal
也是如此想,事實證明也是如此。那麼,為何怡和的總裁
Keswick
堅持以停貨逼寶順還債?也許背後還有更大的原因。2、美利士洋行經營不善與對怡和欠債的問題
根據本文研究,怡和對寶順洋行停貨的舉動,可能與美利士洋行 的經營不善與欠債之問題有更大的關係。根據黃富三的研究:美利士洋 行的財務問題至遲在1870年3月15日已經引起怡和洋行當局之疑慮。…
怡和洋行似極不滿,表示將停止供貨。美利士…聲稱若不繼續供貨,其 洋行將無業務…而且對來往之零售商也有不良影響,因為他們仍有帳未 還;並說他已經為怡和賺取極大利潤。怡和並未聽信,於1870年6月2 日通知停購樟腦,而7日墨雷來臺調查。109
承上述,怡和對美利士洋行由高度疑慮至展開查帳大概是3月至6月
105 J.M.&Co.’sArchives,B/8/7,L/494.Dodd&Co.toJ.M.&Co.,May20,1870.
106 J.M.&Co.’sArchives,B/8/7,L/494.Dodd&Co.toJ.M.&Co.,May20,1870.
107 J.M.&Co.’sArchives,B/8/7,L/492.Dodd&Co.toJ.M.&Co.,May20,1870.
108 黃富三。1983年3月,〈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下),《臺灣風物》,
33卷1期,頁57。
109 黃富三。1983年3月,〈清代臺灣外商之研究──美利士洋行〉(下),《臺灣風物》,
33卷1期,頁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