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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拾壹拾壹拾壹、、、、社社社社 政政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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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拾壹拾壹

拾壹拾壹、、、、社社社 社 政政政政

一、人民團體 一、人民團體一、人民團體

一、人民團體輔導輔導輔導 輔導

受理市民申請籌組各類團體,採隨到隨審方式輔導審查民眾申請案,

以達便民及提升服務品質之目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輔導成立 87 個團體,截至 103 年 12 月底止本市共計有 4,489 個人民團體。

二、

二、二、

二、人權人權人權推動人權推動推動 推動

(一)為推動人權保障並宣導及教育人權法治觀念,設置高雄市人權委 員會,提供本府各機關進行重大人權議題之調查、評估與規劃方 向之諮詢、研究各國城市人權保障制度及推動國際人權組織合作 交流、研議人權教育政策及宣導人權保障觀念。第 3 屆第 2 次人 權委員會議業於 103 年 12 月 1 日召開完畢。

(二)為配合本市人權學堂於 103 年 12 月 7 日舉辦美麗島事件 35 週年 人權國際研討會,於 12 月 6 日至 9 日間,邀請韓國光州市人權團 體代表、政府官員及學者專家等 18 位貴賓至本市,參與前揭研討 會,及參訪本市人權景點,透過導覽解說,促進兩國人權都市交 三、社會救助流。

三、社會救助三、社會救助 三、社會救助

(一)低收入戶救助

1.辦理低收入戶救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53,566 戶(人)

次,發放生活補助費 3 億 6095 萬 2692 元;辦理低收入戶子女 生活扶助,計補助 94,794 人次,補助金額 2 億 4645 萬 6756 元;辦理低收入戶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就學生活扶助,計補助 59,403 人次,補助金額 3 億 5045 萬 8500 元;辦理低收入戶春 節慰問金,計補助 21,211 戶次,補助金額 5590 萬 9000 元。

2.核發低收入戶內就學學生仁愛卡 103 年 6 月至 12 月計 262 張,

補助搭乘公車船費用 154 萬 1869 元。

(二)推動積極性福利措施,賡續辦理「脫貧自立計畫」,103 年 7 月至 12 月執行情形如下:

1.設立「港都啓航~青年希望發展帳戶」:計 80 戶參與,累計儲 蓄 611 萬 7027 元(含利息)。

2.提供關懷服務:運用 18 名志工協助關懷服務,計訪視 324 人次。

3.辦理成長課程及團體活動:辦理心靈成長、理財及青少年自我 探索等課程及營隊活動,計辦理 28 場次、660 人次參與。

4.辦理就業脫貧方案

(1)103 年 7 月至 12 月媒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 勢家戶二代工讀就業 63 人、286 人次。

(2)參加就業脫貧方案計 76 人,並核發就業獎勵津貼 2 人、

5 萬元。

(3)定期轉介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予勞政單位提供 就業服務,計轉介低收入戶 482 人、中低收入戶 721 人。

(4)辦理「以工代賑方案」,提供工作機會協助低收入戶及中 低收入戶家庭自立,計輔導 228 人次。

(三)民眾急難救助

(2)

救助遭受急難民眾,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救助 2,250 人次,補助 金額 1048 萬 8874 元。

(四)災害救助

本市災害救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發放死亡救助 27 人,計 540 萬 元;安遷救助 6 戶 18 人,計 36 萬元;淹水救助 11 人,計 16 萬 5,000 元;住屋毀損救助 3 人,計 45,000 元,上開共計核發 597 萬元。

(五)收容安養

委託公私立精神養護機構及護理之家收容安置本市貧困無依乏人 照顧之精神病患,103 年 6 月至 12 月計 1,950 人次,補助金額 2845 萬 6490 元。

(六)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發放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發放 182,334 人次,補助金額 11 億 8368 萬 5583 元。

(七)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發放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302,061 人次,補助金額 14 億 9394 萬 9308 元。

(八)街友服務工作

1.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街友短期收容安置輔導及外展服務,如供應 熱食、沐浴、禦寒衣物、理髮等,103 年 7 月至 12 月收容 374 人次,外展服務 2,494 人次。

2.訂定「高雄市政府街友短期住宿旅館實施計畫」,於颱風、天然 災害及寒流等氣候不良或天災發生時,給予短期安置住宿場 所,讓每位街友都能夠適時適地獲得照顧,103 年 7 月至 12 月 短期旅館安置服務計 103 人次。另為協助有工作能力及意願之 街友連結就業資源,建立正確工作認知,達到持續穩定就業,

進而回歸社會之目標,計提供就業服務 137 人次。

(九)「弱勢家庭食物券」服務方案

針對本市弱勢家庭,經社工員評估有受助需求且對改善家庭生活有 積極動力之家戶,每戶每月提供 1,500 元食物券,並鼓勵案家參與 社區(志願)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累計服務達 1,087 戶,投 入食物券金額計 332 萬 6490 元、白米 2,740.9 公斤,案家提供社 區(志願)服務累計達 1,477.5 小時;本方案自 98 年開辦至今累 計服務達 11,275 戶,投入食物券金額計 2690 萬 3790 元、白米 44,236.9 公斤,案家提供社區(志願)服務累計達 13,003 小時。

(十)辦理「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爲協助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其他 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運用里在地化通報系統,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接獲通報 1,555 案、核定 1,290 案,補助金 額 1785 萬 2000 元。

(十一)依國民年金法辦理相關保險費負擔業務

97 年 10 月起由勞保局補助專案人力審核國民年金法被保險人所得 未達一定標準之保險費補助。103 年 4 月至 103 年 9 月計補助 415,853 人次,補助金額計 2 億 2291 萬 5590 元。

(十二)辦理經濟弱勢市民重傷病住院看護費補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 計補助 571 人次,補助金額 799 萬 808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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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開辦「實物銀行」

爲有效管理運用各界善心資源,並推展實物給付救助作業,提供 弱勢家庭各項生活生活物資以維繫其生活所需,特委託社團法人 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成立「幸福分享中心-高雄市實物銀 行」,於 103 年 11 月 11 日於三民區成立 1 處實體商店,另結合 46 個社福團體於各區設置物資發放站,由社工人員針對弱勢民 眾提供服務,民眾可依生活所需選取各項生活物資,截至 103 年 底累計服務約 718 戶。未來將於小港區、美濃區以及高雄北區分 別開設實體商店,以提升服務效益及嘉惠更多弱勢家庭。

四、福利服務 四、福利服務四、福利服務 四、福利服務

(一)老人福利

1.本市截至 103 年 12 月底止,65 歲以上老人人口有 332,089 人,

佔總人口 11.95%。

2.辦理老人居家服務

委託 29 個民間單位成立 29 處老人居家服務支援中心,並結合 本府衛生局設置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照顧本市日常生活功能 受損需他人協助之居家老人,提供日常生活協助及身體照顧服 務,103 年 12 月計服務 5,401 人、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538,244 人次。

3.本府社會局仁愛之家辦理老人安養、養護、失智症老人照顧服

(1)提供本市年滿 65 歲以上老人公、自費老人安養服務,包 含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生活照顧、醫療服務及各 項休閒活動,103 年 12 月底計安置低收入之公費安養老人 71 人、自費安養老人 138 人。另為提供連續性照顧,委託 民間單位辦理失能老人養護服務,計安置低收入之公費養 護老人 54 人、自費養護老人 35 人。

(2)開辦忘悠園失智照護專區(單元式照顧),以提供失智症 老人連續性妥善照顧,103 年 12 月底計安置低收入之公費 失智症老人 8 人、自費失智症老人 7 人。

(3)舉辦多元化健康講座暨健康促進活動

多元化健康講座共舉辦 6 場,計 304 人次參加,另辦理家 民身心評估,包含 ADL、IADL(日常生活功能)、MMSE(認 知功能)等功能評估,計 205 位(安養區)參與檢測。依 評估結果調整相關照護方案。

(4)辦理團體工作暨文康活動

辦理各類經常性文康活動,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 1,210 人 次參加,另配合節日辦理系列活動,計有中秋餐會、中秋 晚會、愛之船重陽餐會等,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 572 人 次參加。其他多元學習包括中國結、健康操、中醫保健、

槌球班、歌唱班、人身安全課程、家民暨家屬教育課程、

防火防災觀念預防等,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 1,600 人次受 益。

(5)依長輩需求,辦理各類創新活動

1 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仁家服務方案:為增進仁家長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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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品質,促進長輩安全健康、社會參與,邀請社區輔導 員至仁家,每星期有 3 個廳舍開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仁家 服務方案,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辦理 72 場次、1,438 人 參與。

2 引進行動式老人文康休閒巡迴車:為增進仁家長輩人際關 係、活絡廳舍長輩參與活動並調劑身心,運用行動式老人 文康休閒巡迴車至仁家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 24 場 次、350 人次受惠。

3 仁愛之家為關懷社區獨居的長輩,並讓社區長輩感受到 社會的溫暖,促進良好社區互動關係,由仁家的志工長 輩、工作人員、護理人員,前往關懷在地(深水里)獨 居或是弱勢的長輩,讓外展服務的推動,使得仁家長輩 有付出的機會,社區獨居或是弱勢長輩感受到社會的關 懷與愛心,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有 8 位仁家長輩參加。

4.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老人養護、長期照護服務

(1)專案輔導自然人或法人設立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提供長輩長 期照顧服務,截至 103 年 12 月底止本市計有養護型機構 138 家、長期照護型機構 4 家,合計 142 家,可供收容養 護床 6,297 床、長期照護床 223 床,103 年 12 月底實際收 容人數為養護 4,904 人、長期照護 176 人,平均進住率為 77.9%。

(2)委託立案老人養護中心收容養護低收入戶之癱瘓老人,截 至 103 年 12 月底補助人數 359 人,103 年 7 月至 12 月服 務 2,062 人次。

(3)中低收入失能老人養護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 萬元 整,截至 103 年 12 月底補助人數 128 人、103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684 人次。

5.辦理老人文康休閒及多元活動

(1)本市共計 57 處老人活動中心,提供各類多元終身學習課 程、長青學苑、健康促進活動、社區健康公益講座及其他 文康休閒活動,積極提升老年生活品質與社會參與,103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2,073,057 人次。

(2)本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並結合社會團體力量,按月 排定老人聯誼、教育、圖書、閱覽、保健指導、作品展覽 及學術研究等活動,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734,885 人次。

(3)擴大辦理「推展行動式老人文康休閒巡迴服務實施計畫」,

服務區域遍及 38 個行政區,服務內容包括薪傳教學、福 利諮詢、基本健康管理、休閒育樂、市政宣導等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946 場次、67,501 人次受益。

(4)開辦「老玩童幸福專車」為宣揚市政建設、提倡休閒娛樂,

舒展長者身心並增進其人際互動,讓長者感受城市幸福感及 體驗高雄之美,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 64 個單位提出申請,

辦理 78 車次,服務 2,910 人次。

(5)為發掘本市長者各方才藝,開創友善活力高齡城市,舉辦 老玩童達人選秀大賽,選拔出具備高雄在地特色的老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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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並結合各類市政宣導及社會福利宣傳,幫助長者及其 家庭了解本市最新福利訊息,辦理 45 場,約 9,000 人次 參與。

(6)續籌設興建「高雄市北長青綜合福利服務中心」,提供市 民多元化福利服務。

6.老人營養餐食服務

計有 50 個單位(含區公所、民間社福公益團體、社區發展協會、

居家服務支援中心等)提供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254,209 人次。

7.辦理中低收入戶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1,322 人次,並對於符合領取照顧津貼 者,轉請 29 處老人居家服務支援中心後續督導照顧品質。

8.辦理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補助,103 年 6 月至 12 月計補助 本市老人 1,754,252 人次。

9.舉辦老人學術進修活動

辦理本市長青學苑及社區型長青學苑進修課程,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開設 248 班公費班、學員 10,189 人次,活力班 8 班、學員 302 人次、另開設 163 班自費班、學員 4,713 人次。

10.老人免費乘車船及半價搭捷運,103 年 6 月至 12 月共計服務 5,991,122 人次,累計已有 212,439 位長輩持卡。

11.辦理老人保護服務

長青中心為非家暴案件之老人保護案件通報窗口,受案後依轄 區派案 5 區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執行老人保護工作,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受理通報服務 240 人、服務 1,572 人次,另持續追 蹤輔導個案計 163 人、服務 4,450 人次。

12.辦理獨居老人關懷服務

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服務 267,813 人次。另對於失能、臥病 在床之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依據其不同身體狀況及需求,建 立安全網絡,計協助 256 位老人裝設緊急通報系統,提供 24 小 時連線服務。

13.加強長青人力資源運用:運用 141 名傳承大使,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開設 64 班次,受惠人數約計 13,532 人次。

14.辦理日間託老、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

設置 11 處日間照顧中心,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收託 203 人、服 務 23,458 人次;辦理社會型日間託老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49,867 人次;另成立 3 處家庭托顧所,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487 人次。

15.辦理關懷失智老人服務

(1)103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公費製作安心手鍊 149 條、掛飾 6 條及自費製作手鍊 120 條、掛飾 20 條。

(2)設置失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服務 227 人次。

(3)設置本市失智症照護諮詢專線,計服務 247 人次。

16.設置銀髮族市民農園:設置北、南區計 2 處銀髮農園,提供 146 位長輩使用。

17.配合「塑造幸福鄰里」計畫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已成 立 197 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6)

18.於本市左營區翠華國宅及前鎮區獅甲國宅開辦 2 處「支持型住 宅-銀髮家園暨社區照顧服務支援中心」,提供長輩約 18 人之 住宅服務,計進住 14 位;另於鳳山設有“老人公寓”,截至 103 年 12 月進住 148 人。

19.辦理老人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及生活輔具補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有 314 人次長輩受惠。

20.中重度失能老人交通接送:103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3,514 人 次、18,905 趟次。

21.針對本市年滿 65 歲失能或行動不便之長輩且居住在舊式公寓 而無電梯設置,提供協助上下樓梯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 服務 125 人、753 人次。

22.為提供失能長者身體照顧與清潔服務,購置「失能老人到宅沐 浴服務車」,經評估後依長輩需求提供到宅沐浴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服務 66 人,服務 204 人次。

(二)身心障礙福利

1.身心障礙人口管理服務

(1)本市身心障礙人口數,截至 103 年 12 月底止計 136,469 人,

佔本市總人口數 4.91%。

(2)通報暨個案管理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新增個案數 502 人,服務 13,752 人次。

(3)生涯轉銜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新增轉銜個案 113 人,

共計服務 279 人次。

2.經濟補助

(1)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補助身心障礙者使用機構照顧服務費,103 年 7 月至 12 月 計補助住宿式照顧 3,237 人,計補助 2 億 7360 萬 7734 元。

(2)輔助器具補助

補助身心障礙者裝配義肢架、輪椅、助聽器等輔助器具,

共計 4,907 人次,補助金額 5264 萬 3126 元。

(3)全民健保保費自付額補助

補助設籍本市滿 1 年之輕度、中度身心障礙者或本市身心 障礙者 3 至 18 歲子女全民健保保費自付額,103 年 7 月至 12 月平均每月分別補助 52,971 人及 1,158 人受益,合計 補助 1 億 3349 萬 1695 元。

(4)租賃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助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身心障礙者租屋計 241 名、購屋貸 款利息補貼計 29 名,合計補助 354 萬 8514 元。

(5)交通優惠

補助搭乘市區公車船及民營客運市區路段免費 100 段次、

搭乘本市與外縣市捷運半價、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搭乘復 康巴士以 1/3 計程車資收費,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補助 1,877,949 人次,補助金額 1793 萬 6458 元。

(6)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

針對因須照顧家中身心障礙者而無法外出工作之照顧者,

每月核發 3,000 元照顧津貼,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補助 2,330 人次,補助金額共計 699 萬 7500 元。

(7)

(7)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福利津貼

針對符合設籍條件且未領有政府其他相關補助之重度以上 身心障礙者,每月核發 1,000 元津貼,平均每月約補助 1,720 人,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補助 10,321 人次,補助 金額 1034 萬 3000 元。

(8)承租及購買停車位租金補助與貸款利息補貼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補貼身心障礙者承租停車位計 9 名,補 助金額 21,145 元。

(9)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補助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身心障礙者用電優惠,共計補助 249 人。

3.社區服務

(1)輔導 6 處身心障礙者社區樂活補給站,計服務 231 人;輔 導 11 處社區居住家園,計服務 51 人;設立及輔導 11 處社 區日間作業設施,計服務 192 人。

(2)辦理視覺障礙者生活照顧輔佐服務,計服務 168 人、4030 人次、8,257.5 小時;另補助交通費 1,954 趟(每趟 85 元)

(3)辦理精神障礙者生活重建服務,包含精障農場園藝及茶點 小舖生活重建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服務 24 人、

144 人次。

(4)辦理身心障礙者多功能行動服務車巡迴服務,103 年 7 月 至 12 月計服務 159 場次、9,237 人次。

4.辦理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

(1)設置公設民營機構與據點提供身心障礙者照顧訓練

1 6 歲以下身障機構共 3 家,分別委託博正兒童發展中心及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學前身心障礙幼童日間托育服 務,計服務 132 人。

2 15 歲以上身障機構共 6 處,分別委託心路社會福利基金 會、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星星兒社會福利基金會及聖 和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提供成人心智障礙者日 間作業活動、日常生活活動、職業適應、支持服務、社區 融合與轉銜等服務,計服務 173 人。

3 15 歲以上身障據點共 13 處,分別委託喜憨兒社會福利基 金會、調色板協會、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腦性 麻痺服務協會、星星兒社會福利基金會、心智障礙協進會 及超越巔峰關懷協會辦理,提供成人心智障礙者日間作業 活動、日常生活活動、職業適應、支持服務、社區融合與 轉銜等服務,計服務 141 人。

4 脊髓損傷者重建機構共 2 處,分別委託高雄市脊髓損傷者 協會及三山脊損重建協會辦理生活重建服務,計服務 12 人。

5 運用莫拉克風災捐款成立甲仙區日間照顧服務,截至 103

(8)

年 12 月底計服務 18 人。

(2)設置無障礙之家辦理綜合福利暨照顧服務,照顧服務全日 型 89 人、夜間住宿服務 4 人、日間照顧服務 5 人,另結合 民間團體提供 15 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 25 人、學齡 前日間托育服務 25 人及自閉症日間服務中心 18 人,總計 服務 166 人。

(3)委託財團法人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於岡山區辦理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提供綜合福利暨照顧服務,日間 照顧服務 72 人(含早療及成人日托)。

5.支持服務

(1)委託辦理失能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 服務 1,989 人、188,962 人次。

(2)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220 人、2,966 人次、12,051 小時。

(3)設置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7 人、10,752 小時。

(4)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自立生活支持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25 人、5,537 小時。

(5)委託辦理輔具資源中心,設置 2 處輔具資源中心及 4 處服 務站,辦理輔具回收、租借、維修、諮詢、評估及個案追 蹤等服務,計回收 377 件、出租 1,806 人次、維修 2,226 件、到宅服務 899 人次、評估服務 1,734 人次、二手輔具 媒合 13 人次及諮詢服務 21,508 人次。

(6)推動視覺障礙者使用導盲犬業務,持續辦理導盲犬推廣相 關活動,本市已累計 7 位視障者使用導盲犬。

(7)委託設置「手語服務中心」,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提供手 語翻譯服務 501 場、2,774 人次受惠。並於社會局設置「手 語視訊服務專區」,協助本市聽語障朋友反映市政意見,或 洽詢辦理各項事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138 人次。

(8)輔導本市身心障礙樂團(星星王子打擊樂團、崇光樂集、

奇異果樂團及天使心家族社會福利基金會等)展現音樂才 華及訓練成果,補助其至各地展演及辦理音樂會,103 年 共計補助 57 萬元。

(9)設置視覺障礙者社會重建中心,提供中途視覺損傷者社會 及心理重建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69 人、559 人 次、1,364.5 小時。

(10)建構心智障礙者雙老高風險家庭服務 103 年 5 月開辦,藉 由評估指標之建立,篩檢本市心智障礙者雙老家庭危機情 形及壓力負荷現況等資訊,並提供適切服務及開創相關服 務資源,103 年 5 月至 12 月計服務 73 位心智障礙者,60 個家庭。

6.輔導身障福利團體

(1)補助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充實設備,103 年度計補助 30 項設 備計畫,補助金額 217 萬 4117 元。

(2)補助身心障礙福利團體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活動,103 年度計補助 205 項計畫,補助金額 330 萬 910 元。

(9)

7.辦理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

(1)103 年 7 月至 12 月完成需求評估個案 940 名。

(2)103 年 7 月至 12 月召開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專業團隊審 查會議 31 場次,審核 12,664 件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案。

(3)103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 ICF 新制宣導活動計 25 場次、4,730 人次參與。

(三)兒童少年福利

1.積極推展兒少保護業務

(1)102 年 9 月 1 日設置東、西、南、北、中區 5 處綜合社會 福利服務中心,併同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及 6 大據 點,配置專業社工員分區專責,結合 24 小時保護專線,提 供兒童少年保護個案立即性的危機處遇及相關協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受理兒童少年保護個案舉報 2,816 案,

依個案需要提供關懷訪視輔導或諮詢服務。

(2)定期與兒少保護後續輔導民間單位召開個案討論及業務協 調會議,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 2 次。另為加強本市兒少保 護直接服務工作同仁專業知能,辦理 103 年兒童及少年保 護社工人員在職訓練,俾增益在職兒少保護社工人員專業 知能及工作技巧,促進實務工作者間及網絡間經驗分享與 合作交流,7 月至 12 月份計辦理 2 場次,計 177 人次參加。

(3)委託芯耕圓心理諮商所辦理「兒童青少年與家庭諮商中心 業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轉介 54 案、72 人,提供遊戲 治療 186 人次,個別諮商 876 人次,舉辦兒童少年成長團 體 14 場次、618 人次參與。

(4)對於施虐情節嚴重之父母或監護人施予強制親職教育輔 導,委由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辦理,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新開立 19 案、343 小時,輔導服務 696 人次。

(5)辦理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計畫,協助國中畢業或年滿 15 歲以上,結束安置或經評估不宜返家而在外獨立生活,及 社區中因原生家庭失功能而被迫在外自立生活之少年,提 供短期住宿、安定住所、適切且即時之心理、就學、經濟、

生活適應等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追輔服務 100 名自立 少年,電訪 337 人次、面訪 311 人次、生活補助 106 人次、

租屋補助 46 人次、學雜費補助 17 人次並提供 9 名少年入 住自立生活宿舍。另結合財團法人王月蘭基金會辦理「飛 揚少年愛相隨---成長自立團體方案」,教導少年個案自我 照顧、生活自理及社交能力,103 年辦理『生活技能訓練 及冒險體驗營隊』2 場次、22 人次參加。

(6)辦理弱勢兒少餐食計畫,提供本市高風險弱勢家庭現就讀 國中、小子女及兒童、少年保護個案,於寒暑假期間亦能 每日有可溫飽的餐食食用,結合本市超商及便當專賣廠商 共 596 個據點提供服務,經社工評估的兒童少年持券可至 居住處所附近 24 小時營業便利超商或連鎖便當店換取便 當、組合餐點、麵包、飯糰等餐食,103 年度暑假期間受 惠兒少計有 2,547 人次,自 98 年開辦迄今累計服務 18,135

(10)

人次。

(7)辦理高風險家庭預防服務方案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接獲通 報 847 案,開案服務計 296 案,其他經評估應列兒少保護 或家暴、性侵等案件則轉由本府社會局兒少保護及家暴等 單位後續協助或轉介其他單位協助。

(8)針對開案處遇輔導之兒少保護個案及高風險家庭提供各項 福利服務措施外,另結合本市 7 個績優社會福利團體組成

「兒少親善大使」,主動關懷訪視兒少保護個案及高風險家 庭等低危機之弱勢家庭,提供陪伴、關懷、課業輔導家務 指導等服務,以期對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個案提供持續 性的關懷支持與協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兒少親善大使共 計服務 16 案、29 人次。

(9)為提供安置中兒童少年長期性的關懷陪伴,賡續辦理「生 命轉彎、傳愛達人」關懷陪伴服務方案,招募社會善心人 士擔任傳愛達人,服務長期安置於機構中的兒少,以機構 關懷探訪、偕同出遊、信件關懷、帶個案回家以感受家庭 溫馨等方式關懷兒少,截至 12 月止計有 51 位達人服務 47 位兒少。

2.六歲以下弱勢兒童關懷方案

(1)辦理「高雄市六歲以下弱勢兒童關懷方案」針對未納健保、

未依規定入學、未成年生育子女、未按時預防接種及逕為出 生登記,及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入監服刑之育有六歲以下兒童 等家戶進行關懷訪視,並視案家需求適時媒合福利資源予以 協助,以預防兒少受不當照顧及虐待事件發生。

(2)103 年 1 月至 12 月完成訪視 3,628 名六歲以下弱勢兒童,

其中疑有兒少保護情事,主管機關需依法介入調查者有 15 位,需列入高風險家庭追蹤評估有 106 位,其他資源轉介 有 100 位,不需社工後續處遇有 3,001 位,其他(包括已有 社工關懷處遇中、搬遷、多次訪視未果、居住國外、拒訪、

查無此人等)共 339 位,需社工進一步瞭解家戶實際居住狀 況 67 位。

3.執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業務

(1)本期受理兒少性交易防制案件責任通報 60 件、60 人,26 件函請警方調查,未函請警方調查 34 件,其中 3 件非屬性 交易個案,6 件重複通報,25 件已在案。

(2)兒少性交易個案安置輔導暨陪同偵訊服務

1 成立陪同偵訊小組,執行 24 小時陪同性交易之兒童少年 偵訊,以安撫情緒,提供必要協助及維護其權益。

2 對經本府警察局查獲未滿 18 歲有從事性交易或從事之虞 之兒童少年,派員陪同偵訊,依規定程序進行緊急收容及 短期輔導並聲請法院裁定,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陪同偵訊 39 人,並提供其後續安置於緊急及短期收容中心,經 2 週 至 1 個月內觀察輔導,業經法院裁定責付家長有 28 名、

安置中途學校有 7 名、安置機構有 1 名,尚於緊短收容中 心有 3 名。

(3)對安置期滿返家之兒童少年,進行追蹤輔導,103 年 7 月

(11)

至 12 月計追蹤輔導 95 人、2,059 人次(電訪 1,248 人次、

面談 186 人次、訪視 328 人次、通訊軟體聯絡 264 人次、

其他 33 人次)。

(4)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行為人公告及輔導教育,開具 輔導教育處分書計 24 名,並轉介委辦單位執行輔導教育,

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之行為人經公告者計 53 名。

(5)配合本市聯合稽查工作小組,每週 1-2 次參與夜間聯合稽 查,至電子遊藝場及其他足以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場所,

以取締違規行業,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稽查 23 次。

(6)兒少性交易防制訓練、宣導或相關會議

1 委託大眾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於 103 年 6 月 15 日至 7 月 31 日期間製播兒少性交易防制宣導廣播系列,每日 1-3 次,廣播宣導主題包括兒少於暑假打工,可能誤入的色 情陷阱及青春少男少女因性衝動可能延伸之未成年懷孕 議題,呼籲市民重視子女的行為及身心健康,計播出 75 檔次廣播宣導、1 則局長專訪,並於 KISS CLUB 及大眾 廣播電台臉書粉絲團刊登 1 則線上專題,估計總受益人 次達 3,100 萬。

2 委託社團法人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至校園辦理國 高中生之兒少性交易防制宣導,103 年度加入毒品危害 防制觀念,以逗趣的行動戲劇演出及有獎問答等方式,

配合真實案例來加強提醒兒童及少年對於自身安全的警 覺性,103 年 7 月至 12 月進行宣導 7 場次、434 人次受 惠。

3 103 年 9 月 24 日召開兒少性交易防制業務第 3 次聯繫會 議,針對提審法施行後相關因應策略及實務執行注意事 項進行說明。

4 103 年 11 月 11 日辦理 103 年度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 工作人員訓練,計 42 人參與,課程中藉由社工員相互交 流與支持,透過社工員對於個案處遇之討論,進行團體 分享及個案處遇檢視,促進兒少性交易個案處遇成效。

4.貧苦失依及保護性兒童少年照顧

(1)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

1 安置資源建置

為提供本市失依或需保護安置之兒童少年完善之生活照 顧及適當醫療照護,本市設有 1 家公辦公營兒少安置機 構、4 家公辦民營兒少安置機構、簽約委託 31 家私立兒 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收容機構、7 家身心障礙機構辦理安 置服務。

2 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兒少安置業務執行概況

A.服務效益:本期提供兒童少年安置服務計 517 人、2,678 人次。

B.103 年 12 月 31 日召開「103 年度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第 2 次業務聯繫會報」,邀請本市各兒少安置教養機構,

共計 46 人參加。

(2)家庭寄養服務

(12)

1 連結服務資源:以方案委託方式委託財團法人台灣世界 展望會及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等 2 單位 辦理。

2 服務效益

A.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本期計提供 244 人、1,299 人次寄養服務。

B.社會局自辦兒童及少年親屬寄養:本期計提供 37 人、

205 人次。

3 103 年 7 月至 12 月寄養安置業務執行概況

A.8 月及 11 月召開 2 次新進寄養家庭審查會,審查結果 共計 7 戶通過審查。

B.8 月 29 日召開寄養家庭 103 年第 2 次聯繫會議就業務 合作模式與個案處遇事宜進行討論,計 18 人參加。

C.9 月辦理寄養家庭第三季寄養查核,共計查核 8 戶(含 親屬寄養家庭 2 戶)。

D.11 月召開寄養家庭年度審查會,計 173 戶通過審查,

續任 104 年寄養家庭。

E.11 月 15 日辦理「103 年度寄養家庭表揚活動」,感謝 寄養父母辛勞付出並頒發許可證,藉此肯定寄養家庭 的奉獻,並鼓勵大眾投入寄養服務行列,共同關懷弱 勢兒少。

5.弱勢家庭兒童少年生活及醫療補助

(1)開辦「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補助 18 歲以下子女每人每月 3,000 元,扶助期間以 6 個月為原則,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1,124 人,補助金額 1252 萬 1703 元。

(2)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繳納符合補助資格前未保中斷和欠繳 之健保費、住院期間之診療費、看護費及其他經評估有必 要補助之項目,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41 人,補助金 額 21 萬 5058 元。

6.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扶助及教育補助

(1)辦理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21,473 人,補助金額 2 億 7276 萬 9555 元。

(2)辦理單親家庭子女教育補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314 人,補助金額 219 萬 8000 元。

7.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及教育補助

(1)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647 人,補助金額 761 萬 5042 元。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托育補助 20 人、醫療補助 27 人。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證明,

計有 755 人申請。

8.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167 人,

補助金額 194 萬 2100 元。

9.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22,251 人,補助金額 2 億 8169 萬 2405 元。

10.弱勢家庭兒童少年社區照顧

(13)

(1)公辦民營及輔導民間團體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設置 14 處

「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中心」,提供弱勢家庭及兒童及 少年關懷訪視、課後照顧、資源連結、休閒成長親子活動 等,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兒童及少年 907 人,辦理社 區課後輔導 51,468 人次、關懷訪視 3,935 人次及休閒成長 性活動 56,205 人次。

(2)於六龜、甲仙、茂林、那瑪夏、桃源等 5 個重建區開設據 點,為弱勢家庭民眾提供個案訪視、課後照顧、團體輔導、

心理諮商、親子講座及戶外活動等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兒童及少年 279 人,提供社區照顧服務 11,839 人 次、關懷訪視 589 人次及休閒成長性活動 2,835 人次。

(3)普設弱勢家庭兒少社區照顧服務據點:協助民間團體申請 衛生福利部或本府社會局補助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少年社區 照顧服務據點,提供社區照顧及相關服務,減輕弱勢家庭 照顧壓力,目前全市共計 68 處,103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約 1,400 名弱勢兒童及少年。

11.托育服務

(1)輔導私人設立托嬰中心,截至 103 年 12 月止立案公私立托 嬰中心計有 49 家,並委託團體機構辦理訪視輔導,加強教 保、衛教及行政管理等面向,以提昇服務品質。

(2)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提供育兒家庭平價、

優質托育服務,設置公共托嬰中心。截至 103 年 12 月止已 成立三民(2 處)、鳳山、左營、前鎮、仁武、大寮、小港、

新興、岡山、鼓山及林園等 12 處公共托嬰中心,共計可收 托 520 人。

(3)聯合本市社會、工務、消防、衛生等機關執行聯合公共安 全檢查,以維護幼兒托育安全,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稽查 托嬰中心 43 所次。

(4)為加強托嬰中心收托兒童權益保障,補助托嬰中心幼童團 體保險費,103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147 人、44 萬 7,260 元。

(5)為充實私立托嬰中心教材教具設施,於 103 年 10 月補助 27 家托嬰中心、24 萬 9534 元。

(6)由 6 個「社區保母系統」提供家長近便性選擇幼兒居家托 育服務,截至 103 年 12 月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納管托育人員 有 4,181 人(登記保母 2,095 人,親屬保母 2,086 人),另 辦理 0 至未滿 2 歲幼兒家庭托育補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 計補助 5,124 人次,補助金額 6200 萬 9500 元。

(7)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自 103 年 12 月 1 日起,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者(即托育人員),收費照顧 3 親等以外幼兒,應向社會局辦理登記後,始得為之,截至 103 年 12 月底領有托育服務登記證書計 2,095 人。

(8)辦理夜間工作家庭育兒服務,媒合托育人員於晚上 8 時以 後提供 0 至未滿 6 歲在宅托育服務,使家長能安心工作,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補助 529 人次、92 萬 2000 元。

12.開辦生育津貼

(14)

為支持家庭育兒及迎接小小新市民,生育第一、二名每名補助 6,000 元、第三名以後每名補助 4 萬 6000 元,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補助 11,662 人,補助 1 億 1814 萬 4000 元。另提供第三名 以上子女 1 歲前健保費自付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659 元,計補 助 426 人、265 萬 1357 元。

13.育兒資源服務

(1)設立托育諮詢專線及開發「雄愛生囝仔‧FUN 心育兒資源 網」:為讓育兒家庭熟悉及運用相關資源,設立托育服務單 一窗口諮詢服務專線 394-3322(就是深深愛兒),提供托 育諮詢服務(如找尋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申請補助等),

讓市民方便諮詢。另為方便市民方便快速查詢本市育兒資 源,擺脫以往網站設計的架構,考慮網站使用者的使用經 驗和需求,運用主題分類的概念,呈現出簡潔、溫馨的網 頁介面,讓使用者方便找尋育兒相關資訊。

(2)製作「高雄寶貝 育兒袋」贈送新生兒家庭:為傳達本府對 於新生兒家庭體貼心意,本府特設計製作「高雄寶貝育兒 媽媽袋」,放置本府致贈育兒資源手冊、嬰幼兒包巾、壽山 動物園免費入園券。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發放 11,918 份。

(3)辦理 0 至 2 歲兒童親職教育:為減輕家庭照顧兒童之經濟 負擔,提升父母親職知能,強化家庭照顧功能,委託辦理

「0~2 歲兒童親職教育」,規劃「兒童發展」「生活安全」、

「親子互動」「生活照顧」4 主題課程(每個主題 3 小時),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辦理 47 場次、3,040 人次參與。

(4)設置 12 處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嬰幼兒遊戲空間、親子活動、

親職教育及育兒諮詢等服務,協助支持家庭育兒,減輕育 兒負擔,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297,065 人次。另為縮 短育兒資源城鄉差距,更於大旗山 9 區設置「育兒資源車- 青瘋俠 1 號」、岡山地區(含沿海地區)11 區設置「育兒資 源車-草莓妹 1 號」進行定點定時或接受社區預約的巡迴服 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4,625 人次。

(5)本府一樓「幸福‧童樂館(Children's Paradise)」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3,621 人次。鹽埕社福中心遊戲室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9,470 人次。

(6)前鎮區兒童遊戲館:內部設有 0 至 3 歲及 3 至 6 歲幼兒及 親子活動空間,提供諮詢服務及推動教育和休閒成長活動 等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36,261 人次。

14.加強兒童少年綜合性服務

(1)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103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以下服務:

1 結合學校、社團、社區資源及幼兒園、社福中心等單位,

辦理親子家庭日系列活動 60 場次、4,847 人次參加;親 子共學藝廊主題展 6 場、9,050 人次參觀。

2 兒童暑假活動辦理 5 大類、11 項,規劃內容為多元性課 程計 28 梯次、576 人次參加。

3 辦理 25 週年活動系列活動 5 場,包括「親子積木堆蛋糕 暨蛋糕積木展示」「印象兒福-歡樂尋寶趣活動」「兒福 愈夜愈美麗」、「兒童發展暨早療宣導活動」、「樹屋下的

(15)

歡樂時光-草地野餐趣」等,共有 2,348 人次參加。

4 設立「兒童玩具資源室」,募集二手學齡前玩具及圖書,

提供親子現場遊戲互動,亦可借回家盡情玩樂,增進情 感,103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4,390 人次,外借玩具達 2,548 件。

(2)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 103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以下服務:

1 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有兒童科學遊戲室、萬象屋、0-6 歲親子遊戲室及成人暨兒童圖書室、親子共讀室、康樂 室、閱覽室等空間,提供兒童休閒成長空間,並增進親 子關係,共計 122,781 人次受惠。

2 兒童遊戲空間活動-Baby play-group、親子健康照護角 落、活動體驗、兒童遊戲空間親子故事家庭、幸福育兒 young young 通,共計 36 場次、737 人次參與。

3 兒童活動: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學習成長營、假日兒童活 動、寒假系列活動、兒童月系列活動、兒童體適能營及 創意閱讀玩出創造力系列等,共計共計 59 場次、2,394 人次參與。

4 親子活動:辦理社區活動、親子假日電影院及跳蚤市場、

親子繪本講座、親子共讀活動等,共計 44 場次、1,050 人次參加。

5 公設民營「五甲青少年中心」,目前委託民間團體經營,

提供青少年撞球、桌球、圖書閱覽、k 書等空間服務。並 每週定期辦理休閒社團活動、學習指導活動,並提供諮 詢、輔導與外展服務,共計服務 9,645 人次。

6 公設民營「探索體驗學園」:探索設施包括巨人梯、蔓藤 路、獨木橋、砲彈穿越及攀岩等,以符合少年冒險需求 及著重於培養其學習重視安全和團隊合作為設計重點,

共計辦理 54 場次、服務 1,157 人次。

7 公設民營「青春福利社」:設置於高雄捷運美麗島站,提 供本市青少年一個多元的交流平台,讓青少年方便取得 與運用社會福利各項資訊,並有休閒、娛樂之空間功能,

打造專屬於年輕人聚集與資訊交流的窗口,103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計 13,539 人次。

15.0 至 6 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1)受理通報轉介並提供個案管理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受 理新增通報個案 803 件,截至 12 月底仍持續服務計 3,280 人、16,885 人次。

(2)委託設立 12 處公設民營早療據點,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日間 托育服務,目前收托 165 人、967 人次,時段療育訓練計 229 人、5,214 人次。

(3)結合社區資源辦理發展篩檢、親職講座、兒童團體、親子 活動、早療宣導等活動,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服務 17,978 人次。

(4)辦理到宅服務計新增 47 名幼童、服務 2,182 人次。

(5)辦理托嬰中心巡迴輔導服務計新增 8 名幼兒、入中心輔導 57 次,服務 171 人次。

(16)

(6)受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申請,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核定補助計 2,328 人次、1035 萬 9120 元。

16.推動少年社會參與

(1)青少年活動:辦理花樣年華全國青少年戲劇節、青春休閒 廣場、青春作伴好還鄉-2014 高雄市青年與社區共同參與 行動計畫、大高雄青年圓夢基金、青少年生涯探索營、青 少年講座等,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 150 場次、10,678 人 次參加。

(2)公開遴選並培力第二屆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少 年代表,公開徵求設籍本市年滿 12 歲未滿 18 歲,關心兒 童及少年公共事務之少年,共遴選出 36 位組成少年代表,

辦理培訓與輔導,讓少年代表了解相關議事規則、蒐集資 料形成議題,並於 9 月 25 日及 12 月 18 日列席本市兒童及 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以兒少觀點提出建言及提案 為本市兒童少年發聲。

17.設置「高雄市政府駐院家事資源服務站-社政服務站」

提供未成年子女庭前準備、陪同服務及相關社會福利諮詢服 務,讓有需求之民眾可就近取得相關服務,以建立友善兒少司 法環境。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755 人次。

18.委託辦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監護權、收出養案件訪視調查 服務」

為確保兒童及少年因父母婚姻狀況產生監護權爭議時,或法院 在認可兒童及少年收出養事件時,結合民間社會福利團體,提 昇訪視調查效率及品質,並提供專業評估報告供法院參酌以維 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103 年 7 月至 12 月法院交查兒童及少 年監護權案件計 924 件,收出養案件計 104 件。

19.設置「高雄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

於 102 年 5 月率先於南部地區成立「高雄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 資源服務中心」,設置諮詢專線 349-7885,並提供公開資訊交 流平台,除凝聚收出養專業團體間服務共識與維護服務品質 外,也讓合法且正確之收出養資訊皆能在第一時間提供給有需 求的民眾,讓兒少權益能獲得更好的保障。103 年 7 月至 12 月 計個別諮詢服務 79 人次,相關宣導及活動共計 1,113 人次參加。

20.未成年懷孕防治作為

(1)結合社會局、教育局、衛生局及相關公私立部門機構整合 成立「幸福 885(幫幫我)」關懷小組,針對社會大眾及父 母就未成年懷孕少女相關權益、個案輔導及後續處遇等議 題進行宣導,並提供相關性教育資訊及未成年懷孕少女適 切的服務,103 年 10 月 9 日及 12 月 24 日召開 103 年度第 3 次及第 4 次「未成年懷孕防治作為網絡會議」。

(2)結合本府社會局各社福中心、勵馨基金會及大高雄生命線 協會提供有未成年懷孕問題之個案個別化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服務 101 人;並結合勵馨基金會設置未成年 懷孕服務專線及求助網站,提供未成年懷孕者之諮詢服務 窗口,計提供諮詢服務 244 人次。

(3)結合社團法人高雄市大高雄生命線協會於 103 年 4 月至 11

(17)

月辦理「『性』福『幸』福,停看聽」未成年懷孕防治班級 講座及設攤宣導活動,透過班級講座,推廣安全性教育及 身體界線觀念,並深入校園,藉由參與校慶、園遊會等設 攤的方式,安排互動遊戲等,與青少年直接接觸,加深其 對此議題的知能,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辦理 5 場次、597 人次參加。

(4)結合高雄市性健康協會於 103 年 4 月至 10 月辦理「青春不 留痕-未成年懷孕防治團體活動」,透過團體活動帶領的方 式,與青少年建立互信關係,深入討論兩性關係及解決疑 惑,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辦理 10 場次、32 人參加。

(5)結合高雄市性健康協會於 103 年 10 月 18 日至 10 月 26 日 在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辦理未成年懷孕防治暨性教育展覽 活動,現場佈置分為親子展覽區及青少年展覽區,展覽週 間開放學校及社福機構團體預約導覽參觀,由專人帶領解 說展覽作品,並安排團體活動、影片賞析及親子共讀繪本,

共計 800 人次參加。。

(6)本府各網絡單位辦理例行性社區及校園宣導活動,包括正 確兩性交往、預防約會強暴、未成年懷孕防治、性侵害防 治等議題,共計 31 場、2,822 人次參與。

21.設置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建構以家庭為中心之福利輸送體系

(1)本府社會局設置東、西、南、北、中區 5 處綜合社會福利 服務中心,轄下分設 15 處福利服務中心提供保護性案件及 弱勢家庭服務、低收(中低)入戶資格申請(復)、專用停 車位識別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補 助)…等直接受理民眾申請之福利項目,連結區域性的民 間資源,以推動具地方特色的福利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召開社政暨慈善團體聯繫會報計 5 場次、371 人參與。

(2)15 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皆配置專業社工員,提供社區內保 護個案及弱勢家庭輔導服務,並設置物資站,結合民間資 源,募集食品、生活用品及物資,提供經濟陷於困境家庭 生活基本所需,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服務 5,852 人次,

另辦理各項休閒、成長、親子、知性益智及社區服務等活 動,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計 15,816 人次參與,及空間設 施設備服務 134,939 人次。

(四)婦女福利 1.一般婦女福利

(1)推動婦女成長教育活動計畫,包括婦女社會參與、增進權 能、性別平權及增進婦女權益及自我成長類活動,並結合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中高齡弱勢婦女經 濟培力方案及男性角色照顧創意方案等類別之婦女成長議 題。103 年 7 月至 12 月共輔導與補助民間團體辦理 52 項 方案計畫,計約有 11,536 人次受益。

(2)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規檢視工 作,103 年由本市婦權會與主計處,持續追蹤自治條例 78 案「性別統計」辦理情形,並針對性別落差過大者,由法 規權管局處進行「性別分析」並研擬相關解決方案。

(18)

(3)設置「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落實「性別主流化計 畫」、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CEDAW)公約」等。

103 年 7 月至 12 月召開小組會議 2 次、組長會議 1 次與委 員會議 1 次。

(4)103 年 8 月 19 日、12 月 15 日召開 2 次市府性別主流化工 作小組會議,針對第 13 屆金馨獎籌備進度、市府一級機關 設置「性別平等執行小組」辦理進度以及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預算、性別統計與性別意識培力等辦理情形進行追蹤 報告。

(5)設置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及婦女館提供婦女福利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內容如下︰

1 婦女館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A.電話諮詢 8,334 人次,面談諮詢 7,062 人次,免費法 律諮詢 5 人次,提供婦女志願服務工作參與機會和支 援專線諮詢服務 5,968 人次,各項活動及空間服務與 管理 266,267 人次。

B.成立女性圖書史料室辦理性別議題讀書會、電影導讀 等相關座談、計 40 場、1,051 人次參與。另館藏利用、

諮詢、參觀等共計 2,052 人次。另女人空間及女人家 辦理婦女培力服務成長課程、動靜態展眼,計 164 場、

7,524 人次參與。

C.自行辦理或結合民間婦女團體辦理各項活動、講座、

展覽等,計辦理 61 場次、計 2,105 人次參與。

2 開辦社區婦女大學

A.女性學習系列課程 86 場次、1,999 人次參與。

B.婦女組織經營系列課程,思考女性在公民社會的角 色,進而鼓勵其投入公共事務的參與,本期辦理 29 場次、509 人次參與。

C.辦理社區婦女大學巡迴講座及影展座談等培力課程 計 68 場次、1,833 人次參與。

3 辦理數位婦女創業班及婦女經濟培力方案

整合本府各單位,增進婦女數位學習機會,本期辦理 57 場次、6,798 人次參與,並開設「好好逛」實體市集,增 加婦女個人收入及自我成就感,截至 103 年 12 月底營業 額計 572 萬元。

4 一般婦女活動

內容包含女性影展、活力阿桑電影院、婦女講座、婦女 韻律瑜珈系列課程、女人家空間、女人空間活動系列活 動及提供臨時托育服務等,本期辦理計 487 場次,計 23,370 人次參與。

(6)推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計畫:

1 結合本府各局處共同推出友善懷孕婦女之貼心服務措 施;截至 103 年 12 月底共募集家懷孕婦女友善商家 47 家、設置 373 格親善汽機車停車位,並於公共場所設置 176 處哺(集)乳室、認證 25 家母嬰親善醫院。

2 推出「坐月子到宅服務」友善婦女新措施,培訓坐月子

(19)

到宅服務員提供婦女產後身心照顧服務,包括月子餐料 理、簡易家務及婦嬰照顧。可自行選擇生育津貼 6,000 元現金補助或免費 48 小時(價值 12,000 元)坐月子到 宅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預約坐月子到宅服務 311 人,

諮詢電話 4,018 人次;103 年 8 月辦理 1 梯次坐月子到 宅服務員培訓,參訓人數 39 人。

3 設置「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計 2 處,提供孕媽咪從懷孕到產後坐月子期間之照護與育 兒親子教育,包括辦理父母成長課程、親職成長教育團 體、親子活動及宣導活動等 103 年 7 至 12 月辦理 27 場 次,參與人次 2,053 人次。

2.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扶助 158 人 次、補助金額為 297 萬 6770 元。

3.單親家庭福利服務

(1)設置山明、翠華母子家園、鳳山向陽家園共 55 戶,以優惠 租金出租使用,協助解決女性單親家庭居住問題,並設置 親子家園共 10 戶,提供男性單親家庭居住服務。103 年 7 月至 12 月母子及親子家園服務共計 9,725 人次。

(2)本市以公辦民營設置 2 處單親家庭服務中心,另委託 4 個 社福單位(財團法人聖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財團法人 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高雄市林柔蘭社會 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萃文書院社會福利慈善 事業基金會)提供單親家庭福利及法律諮詢、生活輔導、

親職教育、互助團體及就業轉介培訓等服務。103 年 7 月 至 12 月計服務 12,122 人次、個案電訪、家訪及會談輔導 4,627 人次、諮詢服務 1,488 人次、親職教育或親子活動 789 人次、團體輔導活動 72 人次,子女課業輔導 2,872 人 次、支持性服務 425 人次。

(3)為促使民眾對單親家庭有正確之認識並提供多元服務,辦 理單親家庭福利服務宣導活動、研習營及志工招募等活 動,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 58 場次、1,849 人次參加。另為 增進家庭互動,提昇親子關係,協助服務對象建構社會支 持網絡,辦理 32 場次親子活動、789 人次參加;並於 103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 3 場社工人員培訓課程,計 106 人參訓。

4.新移民家庭福利服務

(1)本府社會局分別於本市鳳山、岡山、旗山及前金區設立 4 處新移民家庭服務中心,並輔導民間團體設立 19 處社區服 務據點,賡續辦理新移民家庭照顧輔導服務,提供新移民 家庭諮詢服務、關懷訪視、個案管理及各項福利性、聯誼 性活動等,俾以建構多元文化相互融合之友善城市,103 年 7 月至 12 月計服務 60,986 人次;另自 103 年 5 月 1 日 起委託辦理「路竹新移民及婦女家庭服務中心」,並於 103 年 10 月起提供新移民家庭諮詢服務、關懷訪視、個案管理 及多元文化宣導等服務,103 年 10 月至 12 月計服務 138 人次。

(2)設籍前外籍配偶遭逢特殊境遇之家庭扶助計畫,103 年 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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