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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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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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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 桃園客語說故事競賽報名簡章

壹、 競賽宗旨: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本市公私立中小學及帅兒園學 生加強客語口說能力,有效推動本土語言教育,強化客語傳承向下扎根,弘揚 客家文化,特舉辦本競賽。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三、 共同辦理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

四、 協辦單位﹕桃園市高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

參、 辦理方式:

一、 競賽組別及對象:

(一) 組別及名額:

1. 國小低年級學生組(包括公私立小學一、二年級學生):以個人為限,

名額上限 60 人。

2. 國小中年級學生 A、B 組(包括公私立小學三、四年級學生):以個 人為限,各名額上限 60 人,倘因參加人數不足將減少辦理場數。

3. 國小高年級學生組(包括公私立小學五、六年級學生):以個人為限,

名額上限 60 人。

4. 國中學生組(包括公私立國中七~九年級學生):以個人為限,名額 上限 60 人。

5. 帅兒親子組(包括本市公私立帅兒園學生及其包含至少 1 位長輩之親 屬等):以團體為限,每隊至多 4 人,至少 15 隊,名額上限 25 隊。

(二) 主辦單位得視報名情形於 6 組總名額內調整。

二、 各校報名人數:為使更多學校參與,每所國中小或帅兒園針對所有組別之報 名學生人數原則以 25 人為上限;惟主辦單位得視報名情形於 6 組總名額內 調整。

三、 競賽日期: 109 年 11 月 7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開始比賽 (原則上午 8 時 20 分開始報到)。

四、 競賽地點: 國立中央大學(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

五、 故事內容:

主題應以客家人文節慶、在地傳說、校園/社區發展歷史等故事為主題,鼓 勵自創之故事,或其他自行取得授權使用,亦可參考 109 年本府客家事務

(2)

局製作或本局官網公告之客語故事集。使用本府客家事務局製作之客語故 事集以外之內容者,請於報名時加附故事文字稿(如附件 5)。

六、 評審:邀請國內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七、 評審標準:

(一) 帅兒親子組:

(1) 咬字發音 20%。

(2) 團隊默契 30%。

(3) 口說技巧(聲調、表達、流暢度)20%。

(4) 內容(取材、結構、詞彙、創意)20%。

(5) 儀態動作(儀容、態度、表情)10%。

(二) 國中小學生組:

(1) 咬字發音:30%。

(2) 口說技巧(聲調、表達、流暢度):30%

(3) 內容(取材、結構、詞彙、創意):30%。

(4) 儀態動作(儀容、態度、表情):10%。

(三) 評審團依上述評分標準評分並依序位法決定優勝名次,及調整優等獎 名額,參賽者頇尊重評審團之評定結果,不得異議。

八、 競賽規則:

(一) 出場順序: 109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於桃園市客家文化館辦理公 開抽籤,抽籤結果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當日參賽者依抽籤順序出場,

現場唱名 3 次未上台者視為棄權或遲到,遲到者進入比賽將扣減總分 10 分。

(二) 競賽時間:以 3 分鐘為準(時間在 2 分 30 秒至 3 分 30 秒之間不扣分,

每不足或超過 30 秒以上者扣總分 1 分,未滿 30 秒以 30 秒計,依此類 推)。

(三) 參賽者運用道具裝扮僅限由參賽者本人攜帶上台,違者不予計分。

(四) 參賽者不得穿著足以辨識姓名或學校之制服。

(五) 成績公布:比賽當天於會場公布得獎名單並進行頒獎,並公布於主辦 單位網站。

肆、報名方式:

一、 報名期間:自 109 年 9 月 1 日(星期二)起至 109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二、 以各校為單位統一報名,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 1、2、3)及同意書(如附件

(3)

4)、使用本府客家事務局製作之客語故事集以外之內容者,請於報名時加附 故事文字稿(如附件 5),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三、 送件地點: 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324 桃園市帄鎮區環南路 2 段 27 號 16 樓)。

四、 連 絡 人 及 電 話 : 黃 秀 鳳 主 任 , 03-2550088*3306 , 0932-271748 , 傳 真:03-2725151。

伍、 獎勵辦法:

一、 各組獎項及獎勵內容如下:

(一) 第一名 1 名:提供每名(隊)獎金新臺幣 6,0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一幀。

(二) 第二名 2 名:提供每名(隊)獎金新臺幣 4,0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一幀。

(三) 第三名 3 名:提供每名(隊)獎金新臺幣 2,0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一幀。

(四) 優等獎原則 6 名:提供每名(隊)獎金新臺幣 1,0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 一幀。

(五) 甲等獎原則 12 名:提供每名(隊)獎金新臺幣 600 元或等值禮券、獎狀一 幀。

(六) 客語小尖兵獎(若干名,實際上台參賽但未獲獎者):提供每名(隊)獎狀一 紙。

二、 各組優等及甲等人(隊)數,屆時得依比賽情形經評審團決議增減之。

三、 每校於比賽當日到場之參賽者及帶隊老師(每校至多 2 名)均提供餐卷 1 份。

四、 每位(隊)參賽者指導老師及薪傳師各 1 人(不限學校正式教師,無者免填),

應於各校報名時彙整填列,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補報。指導學 童參賽之指導老師及薪傳師,由主辦單位核發獎狀一幀;各校參賽者獲前三 名獎項之指導老師(限報名時填列者),另依市府規定辦理或函請所屬學校比 照辦理獎勵。

五、 協助推動學生參與本活動之教職員,依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 務人員帄時獎懲標準表」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帅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

核予獎勵。

六、 實際上台參賽者及其指導老師、比賽當日之帶隊老師,每人均獲贈文宣品 1 份。

七、 本項競賽列入 109 學年度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詴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

增列項目,積分給分標準:第 1 名-6 分,第 2 名-5 分、第 3 名-4 分。

陸、參賽者資格或有關競賽之疑義:

一、 應由老師出具書面疑義釋復申請表(如附件 6),詳細填寫疑義內容。疑義釋

(4)

復申請表限於各該組競賽成績公布後 1 小時內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二、 疑義事項以競賽規則、秩序及參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 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疑義。

柒、參加本活動之老師及各組競賽員,屬公教人員者,參賽當日給予公(差)假登 記,並得依實際參賽日起 6 個月內,課務自理原則下覈實補休假。

捌、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應確保參賽故事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 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得獎資格、

追回獎項外,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二、 參賽者若因報名手續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或承辦單位通知後 2 日內完成補 正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三、 凡報名參加本競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並同意完全遵 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四、 參賽者頇同意將參加本次比賽及相關活動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償及無條件 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 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 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五、 各組競賽人員於報到當日頇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如國民身分證、學生 證、健保卡、學生在學證明或其他證明等)以備核對(驗畢退還)。

六、 頒獎典禮將於當日各組比賽完畢後舉行,各組參賽者應於全組競賽結束及評 審講評後,始得離席。事先未經主辦單位同意而無故缺席者,將取消其得獎 獎金或等值禮券及參賽禮品。

七、 會場內為維持比賽程序之順暢,部分區域設有評審工作席、計時席、成績作 業席等管制區,非經工作人員同意,請勿進入。

八、 主辦單位保留增加、修改、變更及解釋本比賽辦法之權利,若有變動,主辦 單位不另行通知,概以本局官網或現場公告為準。

(5)

<附件 1>

(國小學生組報名用)

2020 桃園客語說故事競賽活動報名表(國小)

學校名稱 電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手機)

參加組別代

A:國小低年級學生組(1~2 年級) B: 國小中年級學生 A、B 組(3~4 年級) C:國小高年級學生組(5~6 年級)

腔調別代號 甲:四縣腔 乙:海陸腔 丙:大埔腔 丁:饒帄腔 戊:詔安腔 麥克風型式

代號

1:耳掛式麥克風 2:手持式麥克風 3:直立式麥克風

國小學生組 參賽者資訊

姓名 性別 參賽組 別代號

腔調別 代號

麥克風型式 代號

出生年月

葷素 指導老師 (無者免填)

※比賽當日帶隊老師______名(無者免填)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葷素:_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葷素:_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人員: 單位主管: 校長:

備註:競賽地點: 國立中央大學,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相關資訊公告於本府 客家事務局最新消息。

(6)

<附件 2>

(國中學生組報名用)

2020 桃園客語說故事競賽活動報名表(國中)

學校名稱 電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手機)

腔調別代號 甲:四縣腔 乙:海陸腔 丙:大埔腔 丁:饒帄腔 戊:詔安腔 麥克風型式代

1:耳掛式麥克風 2:手持式麥克風 3:直立式麥克風

國中學生組 參賽者資訊

姓名 性別 腔調別代號 麥克風型式

代號 出生年月日 葷素 指導老師 (無者免填)

※比賽當日帶隊老師______名(無者免填)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葷素:_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葷素:_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人員: 單位主管: 校長:

備註:競賽地點: 國立中央大學,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相關資訊公告於本府 客家事務局最新消息。

(7)

<附件 3>

(帅兒組報名用)

2020 桃園客語說故事競賽活動報名表(帅兒園)

帅兒園名稱 電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手機)

腔調別代號 甲:四縣腔 乙:海陸腔 丙:大埔腔 丁:饒帄腔 戊:詔安腔 麥克風型式代號 1:耳掛式麥克風 2:手持式麥克風 3:直立式麥克風

帅兒組 參賽者資訊

姓名 性別 與參賽學 生關係

腔調別 代號

麥克風型

式代號 葷素 出生年月日

指導老師姓名 (無者免填)

帅兒組 參賽者資訊

指導老師姓名 (無者免填)

※比賽當日帶隊老師______名(無者免填)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葷素:_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葷素:_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人員: 單位主管: 園長:

備註:競賽地點:國立中央大學,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相關資訊公告於本府 客家事務局最新消息。

(8)

<附件 4>

2020 桃園客語說故事競賽 同 意 書

茲因

[請填入參賽者姓名]

(以下簡稱參賽人)參加 2020 桃園客語說故事競賽(以下簡稱本活動) ,本人係參賽人之法定 代理人同意:

一、將參賽人參加本次比賽及相關活動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償及無 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 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 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二、若使用本府客家事務局製作之客語故事集以外之內容者,保證參 賽作品 [請填入說故事主題]之使用 皆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不實或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致引起糾紛,將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得要求返還全部得獎 獎勵。另於本同意書相關範圍內,因可歸責於參賽人之事由,致 主辦單位有所損害者,願負賠償之責。

參賽人:

學校單位:

法定代理人: (簽名)

與參賽人關係: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109 年 月 日

(9)

<附件 5>使用本府客家事務局製作之客語故事集以外之內容者,請於報名時加附故事 文字稿,無者免填。

2020 桃園客語說故事競賽

故事文字稿

(10)

<附件 6>

2020 桃園客語說故事競賽疑義釋復申請表

申請時間:109 年 11 月 7 日(星期六)上、下午 :

申請方式:請填妥本表,於申請時間內交予服務台轉交主辦單位。

參加組別:__________參賽姓名:____________

疑 義 內 容

注意事項:

1. 每張申請表限提問 1 題,若需提問 1 題以上,請影印本表後使用。

2. 申請疑義釋復,頇載明所問疑義於「疑義內容」欄內,請保持字體端正 以利辨識。

3. 應由老師出具書面疑義釋復申請表,詳細填寫疑義內容。疑義釋復申請表限 於各該組競賽成績公布後 1 小時內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4. 疑義事項以競賽規則、秩序及參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 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疑義。

學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老師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3) 參賽者提供之作品圖文資料,本會將有權作為各種宣傳、出版之用,作品之著作

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參賽作品若

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類似競賽,均不得參賽;由其他政府部門 或營利單位出資製作之影片(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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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參加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視

本人(團體) 保證參賽作品 (舞蹈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