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金甌女中 「東協十國風情畫」
全國國中繪畫競賽辦法
壹、活動宗旨
金甌女中基於發展與推廣本校專業語文能力特色,特別於校內設立全台首創-亞洲語文中心。本次為 提升國人對於東協十國文化與風土民情的認識,展現東協十國與台灣文化之間的聯繫,特舉辦「東協 十國風情畫」繪畫比賽徵選活動。期望經由本次繪畫競賽作品的展覽與呈現,讓東協十國的區域樣貌 可以經由國中生的觀點呈現給社會大眾,加強國人對於東南亞十國語系的了解。
貳、作品主題
只要是能展現東協十國風土民情,呈現美麗健康形象之相關題材,參賽者可自由發揮創意創作,表現 形式不拘。
東協十國:
汶萊 印尼 柬埔寨 寮國 緬甸 馬來西亞 菲律賓 新加坡 泰國 越南
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金甌女中
協辦單位:金甌女中 輔導室
承辦單位:金甌女中亞洲語文中心 多媒體設計科
肆、活動時程
收稿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5 月 20 日,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得獎公佈:106 年 5 月 22 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
伍、收件方式
可由各地區或學校統一寄送或個別送件皆可;作品請郵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一號。
(請註記:106 年東協十國風情畫繪畫比賽 多媒體設計科收)。
親自送件者,請統一交由金甌女中警衛室收件。
陸、頒獎日期
本活動訂 106 年 5 月 24 日 於金甌女中舉行公開頒獎,確切地點將於得獎名單中另行公佈。
柒、參賽辦法
(一) 徵稿對象
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學7-9 年級之在籍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二) 徵選規格
1. 作品規格以八開圖畫紙(39X27 公分)為限。
2. 表現素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油彩、剪貼或綜合應用皆可。
3. 作品背面請浮貼上作品標籤(如附件一,需加註50 字以內之創作意涵描述)、著作權聲明暨授權 同意書(如附件二)。信封請加註『東協十國風情畫』繪畫比賽。
(三) 錄取名額與獎勵
1. 特優 3 名,獎狀、獎品及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
2. 優等 6 名,獎狀、獎品及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
3. 佳作(擇優若干),獎狀及獎品一份。
4. 得獎作品(含特優、優等)之指導老師將頒予獎狀一紙。
對象 組別 特優 優等 佳作 指導老師獎
全國國中在校生 國民中學組 3 名 6 名 數名
(擇優選取) 12 名
捌、評審辦法及標準
(一) 徵選規格
1. 初審:由承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2. 決審: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審,綜合評選優秀作品(含特優、
優勝及佳作)。上開得獎名單將同步於金甌女中官網公佈。
(二)評分標準
1. 初審:採資格審,資料不齊全者或未依徵選規格投件者則不納入決選資格內。如符合者,則進 入決審階段。
2. 複審及決審:主題表達 40%;美感與色彩表現 30%;創意表現 30%。
玖、參加辦法
競賽辦法、報名表(附件一)及授權同意書(附件二)請至金甌女中官網下載報名使用。
(http://www.cogsh.tp.edu.tw/ischool/publish_page/42/)
拾、其他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頒獎典禮將邀請特優及優等作品得獎者出席,若因故無法出席,應派代理人參加,以利 領取獎狀等獎項,如因故缺席者,請會後親自至主辦單位領取。
2. 報名資料及作品,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3. 參選作品須為本人著作,限未曾於其他媒體、活動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如有上述情形,
將取消得獎資格。
4. 主辦單位享有得獎作品著作使用權,不另致酬。
5. 請參賽學生之指導老師或聯絡人代為填寫「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附件二),需連同作品一 併附上;未附或未完整填寫者視同放棄比賽,將不列入初審評選。
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 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金甌女中-東協十國風情畫-繪畫比賽報名表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作品畫題
作者姓名 年齡 歲( 年 月 日生)
學校名稱/班級 國中 年 班
指導老師 老師
學校地址 □□□
聯絡人姓名 聯絡
電話
(市話) (手機) email
創作理念(50 字內)
背面也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