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網
LOGO 設計競賽
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執行單位:旭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壹、 活動緣起
愛學網於101 年 2 月起正式開站,至今已邁入第三年。透過愛學網「無 所不在的服務」、「無所不及的觸角」以及「無所保留的貼心」三大特點,
受惠的學生、老師甚至是家長人數不斷攀升。
去年我們新增了高中及教師專區,因此邀請同學們一起來為我們的 愛學網重新打造形象,賦予愛學網一個創新的代表LOGO,讓更多人 能認識我們的愛學網。
貳、 活動目標
一、 培養學生創作力。
二、 提升會員對愛學網的歸屬感。
三、 提高愛學網知名度與凝聚力。
參、 參加辦法
一、 活動日期:
(一)徵件日期:即日起至 104 年 6 月 1 日(一),下午五點止。
(二)得獎公布日期:104 年 7 月 15 日前,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並發送得獎通知;得獎者如未於104 年 7 月 31 前回傳寄送資訊將 視同放棄。
二、 參加資格:
全國具愛學網會員身分之各年齡層學生。
三、 參賽方式:
(一)參加本活動前請先註冊為愛學網會員。
(二)可個人或組隊參賽,每隊人數不超過 3 人為原則,同一人可報名 多件作品。
(三)參賽即同意繳交:參賽同意書、著作權同意書。
(四)於活動截止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承辦單位,地址:(104)臺北 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37 號 12 樓,愛學網專案小組收,並請 於信封上註明「愛學網LOGO 設計競賽」。
四、 活動相關資訊查詢
(一)愛學網首頁輪播區(http://stv.moe.edu.tw) (二)愛學網/活動廣場/愛學網 LOGO 設計競賽 (三)活動專屬網頁http://goo.gl/Gbn6iZ
五、 徵件原則
(一)LOGO中可以中文或英文形式傳達愛學網意向。
(二)風格、色系以愛學網為主。
(三)需撰寫100字以內設計理念。
(四)作品可繳交紙本亦可繳交電子檔。(電子檔需以Illustrator、photoshp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並需同時輸出成圖片檔。)
(五)設計內容加入SLOGAN者,得納入評分標準。
1. SLOGAN設計需能精準、充分傳達愛學網之特點,以達到宣傳、
識別愛學網為目的。
2. 字數不得超過10字(標點符號不算在內)。
肆、 投稿內容
投稿方式請以光碟形式繳交,光碟內容需包含以下:
一、LOGO設計檔案(如:AI、psd等向量圖檔或紙本檔案)。
二、LOGO作品檔案(如:JPG檔、PNG檔、pdf檔或紙本檔案)。
三、LOGO設計理念Word文字檔。
四、SLOGAN設計Word文字檔。
五、 參賽同意書正本。
六、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正本。
註:於光碟封面註記姓名,光碟內需涵蓋以上六項,檔名需與上述相 同,即為有效之參賽作品。
伍、 審查標準
一、 理念傳達(作品傳達之主題掌握度) 30%
二、 創意構思(作品設計之原創性與獨特性) 25%
三、 整體佈局(作品整體構圖與美感設計) 25%
四、 未來發展(作品未來應用之可行性) 20%
陸、 活動獎項
冠軍: 8,000 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共 1 名 亞軍: 5,000 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共 1 名 季軍: 3,000 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共 1 名 佳作: 1,000 獎金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共 5 名 註:
1. 活動獎項視需要得以現金或郵政禮卷方式發放。
2. 若為團體參賽,則提供每位得獎者國家教育研究院獎狀。
3. 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參賽稿件狀況,決議前三名以從缺辦理或併 入其他獎項,佳作則可酌予增減錄取。
4. 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
5. 得獎作品本院有權重製使用。
柒、 其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規定,經查證屬實,
得取消其參加與得獎資格。
二、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獎項價值超過NT$1,000元(含)以上,須 扣繳申報,不再另行寄發紙本扣繳憑單,中獎者須附清楚正反身
分證影本,並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中獎收據;得獎者若無法配 合,則視同棄權。
三、參加者就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 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 行為,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 之情形。
四、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如著作權有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 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有關 引發之爭議並由參加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參賽作品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音樂,禁止抄襲或複製他 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 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 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 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 已領得之獎品。
六、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 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或 得獎資格。
七、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加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
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除應償付和解費外,
若主辦單位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 費、訴訟費用和相關之處理費用在內),參加者均應對主辦單位 負貣損害賠償責任。
八、如遇參加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加資格不符、或 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九、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抵抗之因素,而使主辦單 位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
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十、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 均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所有參賽者應填寫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參賽同意書,若參加者無 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者,視為放棄參賽資格。
十二、參加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視 同移轉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 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並 同意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 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若未來有類似公開 播放或活動使用,主辦單位將不另行支付任何授權費用,並不作 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十三、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
注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 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 獎資格。
十四、凡參與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 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 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加者的同意。
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布,即有效 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與參加者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或協議。
參加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次 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 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捌、 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聯絡人:謝嘉真小姐,聯絡電話:02-3322-5558 轉221,
E-mail:[email protected]。
主辦單位聯絡人:馬汶汶小姐,聯絡電話:02-3322-5558 轉127,
E-mail:ycnaer @gmail.com 。
附件一:著作權授權書
愛學網「LOGO 設計競賽」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參與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之 104 年度愛學網「LOGO 設計 競賽」
,依據本項競賽實施要點之規定及為能獲得更為廣泛教育資源共享
與經驗傳承,茲同意上開作品經決審獲得獎項後,著作權同意由國
家教育研究院取得,作無期限、地域、方式、性質、次數之利用,並 得授權業務相關機關。
國家教育研究院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及國家教育研究 院相關法規於此業務範圍內進行處理及利用。同時應盡個人資料保 護法保障個人資料安全之責任,非屬本授權書個人資料利用情形或 法律規定外,應先徵得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得為之。本人就所 提供之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 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 刪除等權利。
此致
國家教育研究院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戶 籍 地 址 聯絡電話
※本同意書需經所有參賽作者親筆簽署後,方為生效,否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