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Copied!
10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健康知識 創意競賽簡章

壹、活動主旨

為擴大行銷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及反毒觀念,培養學童對用藥安全之重視,

協助建立正確用藥觀念,並鼓勵青少年參加藝文競賽,讓其利用課餘時間,邀集同 儕,共同針對正確用藥、食品安全或反毒題材,將它轉化成漫畫或影片參賽,以進 一步強化對毒品危害的認知,懂得遠離並拒絕毒品,以提升正確用藥之觀念與推廣 師生相關知能。

透過本活動之舉辦,期盼增進市內學生及家長對正確用藥 ( 中、西藥 )、 食品安全、毒品防制、菸害防制、疾病防治及廉能政府等健康相關主題的認知觀念,

並藉由藥師到校服務宣導,讓學校能與社區用藥諮詢站結合,建立起『一校一藥 師』的目標,讓藥師成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的好朋友。

貳、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2.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藥師公會、

桃園市藥劑生公會、桃園市西藥商公會、桃園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3. 承辦單位:壢新醫院 ( 桃園市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反毒教育資源中心 ) 林口長庚醫院 ( 桃園市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 )

田心國民小學 ( 桃園市校園正確用藥中心學校 )

4. 協辦單位: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治平高級中學。

參、比賽辦法

本活動對象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職以上學生組三個組別。活動規則 如下:

一、

國小學生組

( 一 ) 參加對象

桃園市內公、私立國小104 學年度五、六年級學生,以校為單位組隊報名(每校 1 隊),班級數在 20 班以上學校,請務必派隊參加

(二)

組隊方式

每隊3 名參賽學生和 1 位帶隊指導老師,每隊在報名表上可新增 3 名候補學生名 單(亦可不填),但比賽當日只需參賽學生和指導老師出席。

(三 ) 競賽內容方式

1.正確用藥師資研習:參賽學校需指派指導老師或業務承辦人參與於104 年 8 月 28

日 在田心國小所辦理之正確用藥種子師資培訓增能研習,以了解神農小學堂 競賽規則,否則將取消該校參賽資格。

2.學校正確用藥宣導講座:參賽學校必須於9 月 30 日前辦理學生正確用藥教育宣 導,如需提供講師名單,請向田心國小李麗麗組長連繫,會由承辦單位安排藥 師到參賽學校,宣導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中、西藥)、毒品防制、菸害防制、疾 病防治、食品安全及廉能政府等健康相關主題及比賽相關注意事項,確切宣導日 期由參賽學校與藥師洽談,宣導活動結束後,請完成藥師服務紀錄表(附件 五)並Email 至田心國小李麗麗組長電子信箱,收件期限104 年 9 月 30 日截

(2)

止。

3. 正確用藥知識競賽時程:

時間:訂於 104 年 10 月 12 日下午進行 ( 暫定第三周 ) 。 地點:桃園市政府地下 2 樓大禮堂 ( 縣府路 1 號 ) 。

4. 競賽方式:

競賽規則將於 104 年 8 月 28 日 在田心國小所辦理之正確用藥種子師資 培訓增能研習中說明。

( 四 )

報名方式與期限

請於 104 年 9 月 7 日 前填妥報名表(附件一)以 Email 報名,參賽學 生名單如賽前臨時有所更動,請於 104 年 9 月 30 日前以 Email 方式 提供確認學生名單,以便製作競賽識別證。

二、國中學生組:

(一)活動主題:創意漫畫製作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學生。

(三)參加規定與條件:

1. 報名參賽學校可向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學生衛教宣導,安排藥師到校宣導 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 中、西藥 ) 、毒品防制、菸害防制、疾病防治、

食品安全及廉能政府等健康相關主題,一校限一堂課時間,講師費由主辦單 位負責。

2. 各校參賽件數不限。

3. 甄選作品限制條件如下:

(1) 為原創性設計。

(2) 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3) 作品必須符合未曾在商業性質場合中公開發表過之規定。

(4) 作品必須符合未曾獲得國內外動漫畫競賽相關獎項之規定。

(四)作品主題:

以「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 中、西藥 ) 」、「毒品防制」、「菸害防 制」、「疾病防治」或「食品安全」為學習目的,創作出最富創意及正確用藥 教育意義的漫畫。

(五)作品規格:

作品以四開圖畫紙手繪稿參賽,但不得在完稿上署名或註記與漫畫內容無關之 標示。稿件尺寸長( 54 公分) X 寬( 39 公分),黑白或彩色均可,不 限定繪畫與上色方式,直式橫式皆宜。請於報名文件中附上參賽作品、報名表

( 附件二 ) 、及授權同意書(附件四)。

註 1 :報名表一式二份,一份黏貼至作品背面,一份供承辦單位作業使用。

註 2 :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度,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註 3 :所有作品可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如未得獎,可申請作品退回,退 回方式可選擇親自領取或附上填寫完整之回郵信封與郵票,如未申請概不退還。

(六)收件日期:自 104 年 6 月 22 日至 104 年 9 月 18 日 ( 以限掛

(3)

郵戳為憑 ) 。

(七)收件地點:田心國民小學訓導處( 33555 桃園市大溪區文化路 120 號)。

三、高中(職)以上學生組 (一)主題:創意影片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生。

(三)參加規定與條件:

1. 報名參賽學校可向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學生衛教宣導,安排藥師到校宣導 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 中、西藥 ) 、毒品防制、菸害防制、疾病防治、

食品安全等健康相關主題,一校限一堂課時間,講師費由主辦單位負責。

2. 各校參賽件數不限。

(四)比賽內容:

內容可擇一創作。

1. 反毒教育。

2. 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 如止痛藥篇、鎮定劑篇、制酸劑篇 ...) 3. 其他有關健康議題。

(五)作品規格:

1.

影片長度: 5 分鐘內 ( 含片頭、片尾 ) 之影片。

2.

影像素材:自行拍攝或可運用圖片、照片、動畫等元素呈現。

3.

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 ; *.wmv ; *.mpg ; *.mov 。 4.

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請附上繁體中文字幕。

5.

參考資料:下列是正確用藥教育相關網站,僅供參考。

 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之「正確用藥,藥你好看! 」衛教短片徵 選得獎作品集

【網址 :http://doh.gov.whatis.com.tw ;首頁 / 最新消息活動 104 】

 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之簡報、單張及海報

【網址 :http://doh.gov.whatis.com.tw ;首頁 / 下載中心 / 反 毒學習資源】

 反毒資源館之宣導文宣

【網址 : http://www.fda.gov.tw ;首頁 / 消費者專區 / 反毒資源 館】

(六)收件日期:由 104 年 6 月 22 日起至 104 年 9 月 18 日 ( 以限

(4)

掛郵戳為憑 )

(七)收件地點:田心國民小學訓導處( 33555 桃園市大溪區文化路 120 號)。

(八)送件說明 送件時須檢附

1.報名表(附件三)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四)。

2.影片檔燒錄於光碟一式三份。

3.逾時、未填妥報名表及授權使用同意書,皆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恕不受理參 加比賽。

肆、國中、高中 (職)作品評選公告時間與方式

(一)評選專家:由承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及藥師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分。

(二)評選標準:

國中學生組:主題表現 40%、圖文表現 30%、創意表現 30%。

高中職以上學生組:主題表現 40%、劇情表現 30%、創意表現 30%。

(三)公告初審結果時間:104 年 10 月上旬

(四)初審入選及決審得獎名單將公告於

田心國民小學首頁: http://www.thes.tyc.edu.tw/

壢新醫院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landseedpharmacy.pixnet.net/blog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www.pharmacist.org.tw/taoyuan/

(五)頒獎:

得獎者將於公開場合中正式授獎,同時現場將展示得獎的創意漫畫以及 影片作品。

伍、獎勵方式

優勝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

(一)

國小學生組

第一名:參賽者每名獎金 10,000 元,指導老師獎金 10,000 元,嘉獎二次,

學校獎座一只。

第二名:參賽者每名獎金 5,000 元,指導老師獎金 5,000 元,嘉獎一次,

學校獎座一只。

第三名:參賽者每名獎金 3,000 元,指導老師獎金 3,000 元,獎狀一張,

學校獎座一只。

參加獎:所有初賽參賽隊伍之三位學生及指導老師,皆獲得精美小禮物一份,

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 二 ) 國中學生組

第一名:獎狀乙張、獎金 8,000 元。

第二名:獎狀乙張、獎金 6,000 元。

第三名:獎狀乙張、獎金 4,000 元。

(5)

佳 作:獎狀乙張、獎金 600 元。 ( 若干名,視優秀作品數量給獎 ) 敘獎方式:前三名成績優異者,指導老師依「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

點」規定辦理敘獎。敘獎分述如下:

1. 獲得第一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6000 元,嘉獎二次。

2. 獲得第二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3000 元,嘉獎一次。

3. 獲得第三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1000 元,獎狀一張。

( 三 ) 高中職以上學生組

第一名:獎狀乙張、獎金12,000 元。

第二名:獎狀乙張、獎金 8,000 元。

第三名:獎狀乙張、獎金 6,000 元。

敘獎方式:前三名成績優異者,指導老師依「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 點」規定辦理敘獎。敘獎分述如下 ( 大專院校指導老師無敘獎 ) : 1. 獲得第一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6000 元,嘉獎二次。

2. 獲得第二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3000 元,嘉獎一次。

3. 獲得第三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1000 元,獎狀一張。

陸、報名方式

( 一 ) 國小組:請在 9 月 7 日前將報名表 ( 附件一 )Email 至田心國民小學。

( 二 ) 國中及高中 ( 職 ) :請在 9 月 18 日前將報名表(國中學生組是附 件二;高中職學生組是附件三)、學生作品以及授權同意書(附件四)等報 名資料 ( 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 郵寄至田心國民小學訓導處( 33555 桃園市大溪區文化路 120 號)。

傳真電話: 03-388-9298

◎活動洽詢專線:03-3872008 轉 311 田心國小衛生組李麗麗組長 03-4941234 轉 2191 壢新醫院徐凱芳藥師

03-3281200 轉 2788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李嘉惠藥師

柒、著作權宣告

(一)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原撰稿學生所有。

(二)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集結成冊或其他教育目的之使用權,不再個別 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三)所有參賽作品內容之被引用,主辦單位有同意權。

(四)所有參賽作品,在標明作者資料與原網頁位址的條件下,歡迎非商業性質之 自由轉貼。

(五)若參賽作品涉及抄襲行為,經檢舉查證屬實,除將該作品自網站移除與收回 獎狀,另將通知學校議處,並永久停權。

捌、附則

(一)請儘早完成作品投件,若因郵遞問題,喪失比賽機會,參賽學生須自行負責。

(二)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予從缺。

(三)參賽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因版權等侵權問 題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狀。

(四)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五)得獎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權作為宣導、教育、刊印或公開展出,

(6)

不另致酬。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7)

附件一

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健康知識 創意競賽報名表 ( 國小學生組 )

參賽校名

【請以正楷清楚書寫學校全名,以利作業】

地址 :

指導老師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行動電話

參賽學生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候補學生

(可填可不填)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參賽注意 事項

1. 指導老師需參與 104 年 8 月 28 日 由承辦單位所 辦理之正確用藥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否則將取消參賽資 格。

2. 參賽學校需配合承辦單位所指派之藥師到校,安排進行 正確用藥宣導及反毒教育課程訓練。

3. 若執行單位發現參賽者未依比賽規定或以非法行為參加 競賽,將有權取消參賽者競賽資格。

4.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修之權利。

附件二

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健康知識 創意競賽報名表

組 別 國中學生組

參賽校名

【請以正楷清楚書寫學校全名,以利作業】

(8)

地址:

指導老師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行動電話

參賽學生代 表

未得獎作品 退回

參賽作品若未獲獎,參賽學校可選擇是否要作品退回或是 由承辦單位備查,請自行勾選

□ 要退回

□ 不退回,由承辦單位備查

參賽同意 事項

1. 參賽學校可向承辦單位申請藥師到校服務宣導,安排進 行

正確用藥及反毒教育學生宣導。

2. 未得獎的參賽作品如需退回,請於 10 月 20 日以後派員 親自到田心國小訓導處領回,或是附上填寫完整之回郵 信封以便郵

寄送回。

3. 若執行單位發現參賽者未依比賽規定或以非法行為參加 競賽,將有權取消參賽者競賽資格。

4.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修之權利。

(9)

附件三

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健康知識 創意競賽報名表

組 別 高中職以上學生組

參賽校名

【請以正楷清楚書寫學校全名,以利作業】

地址:

影片主題

指導老師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行動電話

參賽者姓名

( 代表 )

作品創意及設計 理念( 300 字內 為原則)

參賽同意 事項

1. 參賽學校可要求承辦單位指派藥師到校,進行正確用藥及反毒 教育

課程訓練。

2. 未得獎的參賽作品如需退回,請於 10 月 20 日 以後派員親 自到田心

國小訓導處領回,或是附上填寫完整回郵信封以便郵寄送回。

3. 若執行單位發現參賽者未依比賽規定或以非法行為參加競賽,

將有

權取消參賽者競賽資格。

(10)

3.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修之權利。

附件四

104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 健康知識創意競賽

【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作品名稱:

參賽人 : ( 代表人 ) ( 以下簡稱甲方 ) 桃園市政府 ( 以下簡稱乙方 )

茲因甲方參加乙方主辦之 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 育健康知識創意競賽,同意於獲獎後,甲方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數讓與 乙方,且不對乙方及其轉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如未依此辦理,同意取 消獲獎資格,並歸回所領之全數獎金和獎狀,且不得對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甲方同意並保證遵從下列條款:

1. 甲方擁有完全履行並簽屬本同意書之權利與權限。

2. 甲方授權之著作內容與圖片皆為自行拍攝與創作。

3. 著作財產權同意由乙方完全取得,並供公佈、刊登、重製、公開傳輸、公開 播送及公開上映,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 為之權利。

4. 授權之著作絕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

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

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 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甲方保證本著作是未曾公開與得獎的原創作品。

6. 本人願意負起法律責任。

7. 因製作之需要,乙方可在不違背原創理念之前提下修改本人之著作。

中華民國 104 年 月 日

(11)

附件五

104 年度藥師到校服務活動紀錄表

學校名稱 桃園市

活動主題 □種子師資培訓 □正確用藥教育宣導 對 象 □教師 □學生

活動方式

(可複選)

□課程講授 □小組討論 □小組競賽

□角色扮演 □電影欣賞 □其他

活動日期 活動時間

(需滿 50 分鐘)

活動地點 服務藥師 參與人數

藥師提供 服務

□增加教師正確用藥知能

□增加學童正確用藥知能

□告知學校專屬社區用藥諮詢站/藥師聯絡方式 社區用藥諮詢站或藥師姓名:

電話: 電子信箱:

□其他,請敘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活動記錄

電子檔

□ 活動照片乙份(至少 3 張) 紙本

□ 活動簽到單掃描檔乙份

(若為大型活動宣傳則僅須提供照片) 其他建議

( 您對活動 執行過 程有任何建議,皆 可填寫於此)

※ 請務必於 9 月 30 日 前,將活動記錄相關資料 mail 至田心國民小學 李麗麗組長 信箱 [email protected] , 聯絡電話: 3872008 分機 311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為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

○○【非營利性質法人全名】 (以下簡稱乙方) ,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全名】 ,並經雙方 協議,訂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4.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在僱用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

(一) 工資按月給付,甲方每月給付乙方薪資為新台幣 24926 元(依臺中市政府 教育局規定之薪資為准,調整時亦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以下簡稱甲方),依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

依臺中榮民總醫院(以下簡稱本院)組織規程置院長1人、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以下簡稱甲方),依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期限前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桃竹苗分署桃 園就業中心辦公室 鄧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