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健康知識 創意競賽簡章
壹、活動主旨
為擴大行銷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及反毒觀念,培養學童對用藥安全之重視,
協助建立正確用藥觀念,並鼓勵青少年參加藝文競賽,讓其利用課餘時間,邀集同 儕,共同針對正確用藥、食品安全或反毒題材,將它轉化成漫畫或影片參賽,以進 一步強化對毒品危害的認知,懂得遠離並拒絕毒品,以提升正確用藥之觀念與推廣 師生相關知能。
透過本活動之舉辦,期盼增進市內學生及家長對正確用藥 ( 中、西藥 )、 食品安全、毒品防制、菸害防制、疾病防治及廉能政府等健康相關主題的認知觀念,
並藉由藥師到校服務宣導,讓學校能與社區用藥諮詢站結合,建立起『一校一藥 師』的目標,讓藥師成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的好朋友。
貳、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2.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藥師公會、
桃園市藥劑生公會、桃園市西藥商公會、桃園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3. 承辦單位:壢新醫院 ( 桃園市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反毒教育資源中心 ) 林口長庚醫院 ( 桃園市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 )
田心國民小學 ( 桃園市校園正確用藥中心學校 )
4. 協辦單位: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治平高級中學。
參、比賽辦法
本活動對象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職以上學生組三個組別。活動規則 如下:
一、
國小學生組
( 一 ) 參加對象
桃園市內公、私立國小104 學年度五、六年級學生,以校為單位組隊報名(每校 1 隊),班級數在 20 班以上學校,請務必派隊參加 。
(二)
組隊方式
每隊3 名參賽學生和 1 位帶隊指導老師,每隊在報名表上可新增 3 名候補學生名 單(亦可不填),但比賽當日只需參賽學生和指導老師出席。
(三 ) 競賽內容方式
1.正確用藥師資研習:參賽學校需指派指導老師或業務承辦人參與於104 年 8 月 28
日 在田心國小所辦理之正確用藥種子師資培訓增能研習,以了解神農小學堂 競賽規則,否則將取消該校參賽資格。
2.學校正確用藥宣導講座:參賽學校必須於9 月 30 日前辦理學生正確用藥教育宣 導,如需提供講師名單,請向田心國小李麗麗組長連繫,會由承辦單位安排藥 師到參賽學校,宣導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中、西藥)、毒品防制、菸害防制、疾 病防治、食品安全及廉能政府等健康相關主題及比賽相關注意事項,確切宣導日 期由參賽學校與藥師洽談,宣導活動結束後,請完成藥師服務紀錄表(附件 五)並Email 至田心國小李麗麗組長電子信箱,收件期限104 年 9 月 30 日截
止。
3. 正確用藥知識競賽時程:
時間:訂於 104 年 10 月 12 日下午進行 ( 暫定第三周 ) 。 地點:桃園市政府地下 2 樓大禮堂 ( 縣府路 1 號 ) 。
4. 競賽方式:
競賽規則將於 104 年 8 月 28 日 在田心國小所辦理之正確用藥種子師資 培訓增能研習中說明。
( 四 )
報名方式與期限
請於 104 年 9 月 7 日 前填妥報名表(附件一)以 Email 報名,參賽學 生名單如賽前臨時有所更動,請於 104 年 9 月 30 日前以 Email 方式 提供確認學生名單,以便製作競賽識別證。
二、國中學生組:
(一)活動主題:創意漫畫製作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學生。
(三)參加規定與條件:
1. 報名參賽學校可向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學生衛教宣導,安排藥師到校宣導 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 中、西藥 ) 、毒品防制、菸害防制、疾病防治、
食品安全及廉能政府等健康相關主題,一校限一堂課時間,講師費由主辦單 位負責。
2. 各校參賽件數不限。
3. 甄選作品限制條件如下:
(1) 為原創性設計。
(2) 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3) 作品必須符合未曾在商業性質場合中公開發表過之規定。
(4) 作品必須符合未曾獲得國內外動漫畫競賽相關獎項之規定。
(四)作品主題:
以「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 中、西藥 ) 」、「毒品防制」、「菸害防 制」、「疾病防治」或「食品安全」為學習目的,創作出最富創意及正確用藥 教育意義的漫畫。
(五)作品規格:
作品以四開圖畫紙手繪稿參賽,但不得在完稿上署名或註記與漫畫內容無關之 標示。稿件尺寸長( 54 公分) X 寬( 39 公分),黑白或彩色均可,不 限定繪畫與上色方式,直式橫式皆宜。請於報名文件中附上參賽作品、報名表
( 附件二 ) 、及授權同意書(附件四)。
註 1 :報名表一式二份,一份黏貼至作品背面,一份供承辦單位作業使用。
註 2 :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度,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註 3 :所有作品可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如未得獎,可申請作品退回,退 回方式可選擇親自領取或附上填寫完整之回郵信封與郵票,如未申請概不退還。
(六)收件日期:自 104 年 6 月 22 日至 104 年 9 月 18 日 ( 以限掛
郵戳為憑 ) 。
(七)收件地點:田心國民小學訓導處( 33555 桃園市大溪區文化路 120 號)。
三、高中(職)以上學生組 (一)主題:創意影片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生。
(三)參加規定與條件:
1. 報名參賽學校可向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學生衛教宣導,安排藥師到校宣導 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 中、西藥 ) 、毒品防制、菸害防制、疾病防治、
食品安全等健康相關主題,一校限一堂課時間,講師費由主辦單位負責。
2. 各校參賽件數不限。
(四)比賽內容:
內容可擇一創作。
1. 反毒教育。
2. 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 ( 如止痛藥篇、鎮定劑篇、制酸劑篇 ...) 3. 其他有關健康議題。
(五)作品規格:
1.
影片長度: 5 分鐘內 ( 含片頭、片尾 ) 之影片。
2.
影像素材:自行拍攝或可運用圖片、照片、動畫等元素呈現。
3.
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 ; *.wmv ; *.mpg ; *.mov 。 4.
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請附上繁體中文字幕。
5.
參考資料:下列是正確用藥教育相關網站,僅供參考。
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之「正確用藥,藥你好看! 」衛教短片徵 選得獎作品集
【網址 :http://doh.gov.whatis.com.tw ;首頁 / 最新消息活動 104 】
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之簡報、單張及海報
【網址 :http://doh.gov.whatis.com.tw ;首頁 / 下載中心 / 反 毒學習資源】
反毒資源館之宣導文宣
【網址 : http://www.fda.gov.tw ;首頁 / 消費者專區 / 反毒資源 館】
(六)收件日期:由 104 年 6 月 22 日起至 104 年 9 月 18 日 ( 以限
掛郵戳為憑 )
(七)收件地點:田心國民小學訓導處( 33555 桃園市大溪區文化路 120 號)。
(八)送件說明 送件時須檢附
1.報名表(附件三)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四)。
2.影片檔燒錄於光碟一式三份。
3.逾時、未填妥報名表及授權使用同意書,皆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恕不受理參 加比賽。
肆、國中、高中 (職)作品評選公告時間與方式
(一)評選專家:由承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及藥師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分。
(二)評選標準:
國中學生組:主題表現 40%、圖文表現 30%、創意表現 30%。
高中職以上學生組:主題表現 40%、劇情表現 30%、創意表現 30%。
(三)公告初審結果時間:104 年 10 月上旬
(四)初審入選及決審得獎名單將公告於
田心國民小學首頁: http://www.thes.tyc.edu.tw/
壢新醫院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landseedpharmacy.pixnet.net/blog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www.pharmacist.org.tw/taoyuan/
(五)頒獎:
得獎者將於公開場合中正式授獎,同時現場將展示得獎的創意漫畫以及 影片作品。
伍、獎勵方式
優勝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
(一)
國小學生組
第一名:參賽者每名獎金 10,000 元,指導老師獎金 10,000 元,嘉獎二次,
學校獎座一只。
第二名:參賽者每名獎金 5,000 元,指導老師獎金 5,000 元,嘉獎一次,
學校獎座一只。
第三名:參賽者每名獎金 3,000 元,指導老師獎金 3,000 元,獎狀一張,
學校獎座一只。
參加獎:所有初賽參賽隊伍之三位學生及指導老師,皆獲得精美小禮物一份,
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 二 ) 國中學生組
第一名:獎狀乙張、獎金 8,000 元。
第二名:獎狀乙張、獎金 6,000 元。
第三名:獎狀乙張、獎金 4,000 元。
佳 作:獎狀乙張、獎金 600 元。 ( 若干名,視優秀作品數量給獎 ) 敘獎方式:前三名成績優異者,指導老師依「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
點」規定辦理敘獎。敘獎分述如下:
1. 獲得第一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6000 元,嘉獎二次。
2. 獲得第二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3000 元,嘉獎一次。
3. 獲得第三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1000 元,獎狀一張。
( 三 ) 高中職以上學生組
第一名:獎狀乙張、獎金12,000 元。
第二名:獎狀乙張、獎金 8,000 元。
第三名:獎狀乙張、獎金 6,000 元。
敘獎方式:前三名成績優異者,指導老師依「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 點」規定辦理敘獎。敘獎分述如下 ( 大專院校指導老師無敘獎 ) : 1. 獲得第一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6000 元,嘉獎二次。
2. 獲得第二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3000 元,嘉獎一次。
3. 獲得第三名的指導老師:獎金 1000 元,獎狀一張。
陸、報名方式
( 一 ) 國小組:請在 9 月 7 日前將報名表 ( 附件一 )Email 至田心國民小學。
( 二 ) 國中及高中 ( 職 ) :請在 9 月 18 日前將報名表(國中學生組是附 件二;高中職學生組是附件三)、學生作品以及授權同意書(附件四)等報 名資料 ( 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 郵寄至田心國民小學訓導處( 33555 桃園市大溪區文化路 120 號)。
傳真電話: 03-388-9298
◎活動洽詢專線:03-3872008 轉 311 田心國小衛生組李麗麗組長 03-4941234 轉 2191 壢新醫院徐凱芳藥師
03-3281200 轉 2788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李嘉惠藥師
柒、著作權宣告
(一)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原撰稿學生所有。
(二)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集結成冊或其他教育目的之使用權,不再個別 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三)所有參賽作品內容之被引用,主辦單位有同意權。
(四)所有參賽作品,在標明作者資料與原網頁位址的條件下,歡迎非商業性質之 自由轉貼。
(五)若參賽作品涉及抄襲行為,經檢舉查證屬實,除將該作品自網站移除與收回 獎狀,另將通知學校議處,並永久停權。
捌、附則
(一)請儘早完成作品投件,若因郵遞問題,喪失比賽機會,參賽學生須自行負責。
(二)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予從缺。
(三)參賽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因版權等侵權問 題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狀。
(四)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五)得獎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權作為宣導、教育、刊印或公開展出,
不另致酬。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附件一
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健康知識 創意競賽報名表 ( 國小學生組 )
參賽校名
【請以正楷清楚書寫學校全名,以利作業】
地址 :
指導老師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行動電話
參賽學生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候補學生
(可填可不填)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姓名:
年級:
(104 學年度)
參賽注意 事項
1. 指導老師需參與 104 年 8 月 28 日 由承辦單位所 辦理之正確用藥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否則將取消參賽資 格。
2. 參賽學校需配合承辦單位所指派之藥師到校,安排進行 正確用藥宣導及反毒教育課程訓練。
3. 若執行單位發現參賽者未依比賽規定或以非法行為參加 競賽,將有權取消參賽者競賽資格。
4.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修之權利。
附件二
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健康知識 創意競賽報名表
組 別 國中學生組
參賽校名
【請以正楷清楚書寫學校全名,以利作業】地址:
指導老師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行動電話
參賽學生代 表
未得獎作品 退回
參賽作品若未獲獎,參賽學校可選擇是否要作品退回或是 由承辦單位備查,請自行勾選
□ 要退回
□ 不退回,由承辦單位備查
參賽同意 事項
1. 參賽學校可向承辦單位申請藥師到校服務宣導,安排進 行
正確用藥及反毒教育學生宣導。
2. 未得獎的參賽作品如需退回,請於 10 月 20 日以後派員 親自到田心國小訓導處領回,或是附上填寫完整之回郵 信封以便郵
寄送回。
3. 若執行單位發現參賽者未依比賽規定或以非法行為參加 競賽,將有權取消參賽者競賽資格。
4.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修之權利。
附件三
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健康知識 創意競賽報名表
組 別 高中職以上學生組
參賽校名
【請以正楷清楚書寫學校全名,以利作業】
地址:
影片主題
指導老師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行動電話
參賽者姓名
( 代表 人 )
作品創意及設計 理念( 300 字內 為原則)
參賽同意 事項
1. 參賽學校可要求承辦單位指派藥師到校,進行正確用藥及反毒 教育
課程訓練。
2. 未得獎的參賽作品如需退回,請於 10 月 20 日 以後派員親 自到田心
國小訓導處領回,或是附上填寫完整回郵信封以便郵寄送回。
3. 若執行單位發現參賽者未依比賽規定或以非法行為參加競賽,
將有
權取消參賽者競賽資格。
3.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修之權利。
附件四
104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育 健康知識創意競賽
【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作品名稱:
參賽人 : ( 代表人 ) ( 以下簡稱甲方 ) 桃園市政府 ( 以下簡稱乙方 )
茲因甲方參加乙方主辦之 104 年度桃園市市長盃神農小學堂正確用藥暨反毒教 育健康知識創意競賽,同意於獲獎後,甲方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數讓與 乙方,且不對乙方及其轉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如未依此辦理,同意取 消獲獎資格,並歸回所領之全數獎金和獎狀,且不得對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甲方同意並保證遵從下列條款:
1. 甲方擁有完全履行並簽屬本同意書之權利與權限。
2. 甲方授權之著作內容與圖片皆為自行拍攝與創作。
3. 著作財產權同意由乙方完全取得,並供公佈、刊登、重製、公開傳輸、公開 播送及公開上映,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 為之權利。
4. 授權之著作絕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
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
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 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甲方保證本著作是未曾公開與得獎的原創作品。
6. 本人願意負起法律責任。
7. 因製作之需要,乙方可在不違背原創理念之前提下修改本人之著作。
中華民國 104 年 月 日
附件五
104 年度藥師到校服務活動紀錄表
學校名稱 桃園市
活動主題 □種子師資培訓 □正確用藥教育宣導 對 象 □教師 □學生
活動方式
(可複選)
□課程講授 □小組討論 □小組競賽
□角色扮演 □電影欣賞 □其他
活動日期 活動時間
(需滿 50 分鐘)活動地點 服務藥師 參與人數
藥師提供 服務
□增加教師正確用藥知能
□增加學童正確用藥知能
□告知學校專屬社區用藥諮詢站/藥師聯絡方式 社區用藥諮詢站或藥師姓名:
電話: 電子信箱:
□其他,請敘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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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記錄
電子檔
□ 活動照片乙份(至少 3 張) 紙本
□ 活動簽到單掃描檔乙份
(若為大型活動宣傳則僅須提供照片) 其他建議
( 您對活動 執行過 程有任何建議,皆 可填寫於此)
※ 請務必於 9 月 30 日 前,將活動記錄相關資料 mail 至田心國民小學 李麗麗組長 信箱 [email protected] , 聯絡電話: 3872008 分機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