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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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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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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110 年暑假「拒絕毒害有梗無礙」

網路創意梗圖大賽活動計畫

一、 依據:

桃園市政府交下內政部 110 年 6 月 17 日台內警字第 1100878401 號函暨內政部警政署 110 年 6 月 21 日警署 刑防字第 1100002951 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目的:

因應 COVID-19 疫情仍嚴峻,為兼顧防疫及保護青少年 工作,以「防制青少年接觸新興毒品與被害」為宣導主 軸,運用網路或傳媒等線上方式,擴大犯罪預防宣導,

鼓勵青少年以幽默、趣味、次文化流行之聯想方式,創 作毒品防制梗圖文宣。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三) 協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 活動日期:110 年 7 月 19 日至同年 8 月 2 日。

五、 參加資格:設籍(或學籍)於本市 12 至 18 歲(含)青 少年,報名時需檢附戶籍及年齡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 證、駕照)。

六、 活動辦法:

(一) 徵選組別:依年齡分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共 2 組,

國中組為年齡範圍 12 至 15(含)歲青少年,高中

(職)組為年齡範圍 15 至 18(含)歲青少年。

(2)

(二)徵件規格:

1、徵件主題:主題以青少年識毒、拒毒、反毒為限,

圖文整合反毒創意梗圖文宣,內容自訂。

2、梗圖素材:

(1) 自行創作(自行繪圖或拍攝照片加以設計文案)。

(2) 運用本局與 3 位插畫家合法授權之公版插畫計 24 幅,擇 1 圖檔自行設計文案運用。

(3) 應注意事項: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尊重智慧財 產權,切勿盜用、抄襲或模仿,並嚴禁任何有版 權有抄襲行為,任何有版權、物權、人權、遊戲、

漫畫、卡通、真實人物(需當事人及圖片所有人 授權)不可有不雅、暴力、性暗示。

3、稿件規格:

(1) 尺寸:檔案大小 5M 以下,單張尺寸 2400*2400 像素,作品解析度 300 dpi(以上)。

(2) 格式:輸出繳交僅限「數位圖檔」,副檔名需 為.jpg、.png 之檔案格式,平面手繪或電腦繪 圖形式,黑白或彩色皆可。

(3) 文字:口號標語(中英文不限)配置於圖,承辦 單位保有增修權限。

(4) 說明:需隨檔檢附說明作品(例如設計理念、內 容簡介等,約 50 至 200 字)。

4、參加件數:每人限參加 1 件,曾公開發表或曾獲其 他獎項之作品不得參加。

(三)繳交方式:

1、Google 雲端報名收件:參加者請於本局少年警察 隊(下稱少年隊)官方網站或 Facebook 粉絲專頁

(3)

活動貼文,點選報名連結,於雲端連結填報「報名 表」、「授權同意書」等 2 項電子表單(須電子簽 名),並同時上傳作品電子檔。報名連結將於 110 年 8 月 2 日 18 時關閉。

2、電子檔案報名收件:參加者於少年隊官方網站下載

「報名表」、「授權同意書」等 2 項表單填報完成 後 , 併 同 作 品 掃 描 傳 送 至 [email protected] 電子信箱(如附表 1、2)。所有報名文件及參賽稿件皆以電子檔案上 傳,恕不受理紙本報名。

3、主辦單位收到線上報名資料後,將以 e-mail 回復 確認報名文件,參賽者收到「報名成功信件」即表 示報名成功。

(四)評選標準:

1、參賽作業經審查報名資格、稿件規格有不符規定者,

將不予評比。

2、評選標準:

(1) 反毒主題表現 30%。

(2) 創意性 30%。

(3) 技巧性 20%。

(4) 構圖美感 20%。

3、評審委員:本活動將聘請毒品防治宣導方面專家學 者 3 位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審。

4、得獎名單:於 110 年 8 月中旬於少年隊官方網站 及臉書專頁中公告得獎名單。

(五)獎勵方式:

(4)

1、優等:各組取 5 名,頒發每人獎狀 1 幀、價值新 臺幣 2,500 元禮券及宣導品 1 件。

2、佳作:各組取 30 名,頒發每人獎狀 1 幀及宣導 品 1 件。

3、參加獎:隨機抽出 50 位名額,發贈宣導品 1 件。

(六)著作使用權事宜:

1、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

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限時間、

方式、次數及地域利用(包括公開傳輸),其著作 人格權並受著作權法保護。

2、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賽作品如 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一切 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及承辦 單位無涉。

七、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5)

【附表1】報名表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110 年暑假「拒絕毒害有梗無礙」

創意梗圖大賽報名表

※每項欄位皆請填寫(每件作品一份)

作品資料

作品 名稱 參賽 組別

□國中組 □高中組

圖片 出處

□電腦繪圖

□自畫 □圖片引用

創作者 創作

姓名 電話

地址 Email

身分證明 文件影本

(如身分 證或駕

照)

作品介紹

(創作理 念、簡介 等)

作品編號(由 承辦單位填

寫)

(6)

【附表2】授權同意書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110 年暑假「拒絕毒害有梗無礙」

創意梗圖大賽作品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參賽人)及本人法定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茲同意無償授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以下 簡稱乙方)使用甲方報名參加「110 年暑假『拒絕毒害有梗無礙』創意梗圖大賽」徵選活動之作品:

甲方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

1. 甲方授權之作品內容皆為自行創作。

2. 甲方擁有權限簽署並履行本同意書,且已取得簽署本同意書必要之第三者同意與授權。

3. 甲方作品無償授權乙方於非營利目的下,得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

公開展示及上網與宣傳之使用。

4. 授權之作品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 形。

5. 甲方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加其他比賽,亦不得運用前已獲獎之作品參加本競賽。

6. 如違反本同意書各項規定,甲方須自負法律責任,乙方並得要求甲方返還全數得獎獎勵,於本 同意書內容範圍內,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乙方受有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乙方之責。

7. 甲方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乙方不限時間、方式、次數及地域利用(包括公開傳輸),其著作人格 權並受著作權法保護。

此致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參賽人 ( 創 作 人 ) 簽名 ( 甲 方 )

參 賽 人 ( 創 作 人 ) 身 分 證 統一編

法 定 代 理 人 簽 名 ( 已 成 年 者 免 填 )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已成年者 免填)

中華民國 110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7.本案如屬參採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 105 條辦理之情形者,且本單位就本案,係屬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 條及第 3 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 日府授研品字第 1100048247 號函頒.. 一、 臺

切結書 一、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為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

○○【非營利性質法人全名】 (以下簡稱乙方) ,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全名】 ,並經雙方 協議,訂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4.

一、 本人報名參加臺中市外埔區外埔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代理 教保員甄試,無下列情事:. (一)教師法第 14 條第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以下簡稱甲方),依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

依臺中榮民總醫院(以下簡稱本院)組織規程置院長1人、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