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第十七屆網際網路程式設計全國大賽-國/高中組 National Problem Solving Contest on Internet
參賽辦法
注意:部分規則可能會有小幅更動。請查閱活動網頁之最新消息。
一、 參賽流程:
二、 活動時程:
時程 項目 說明
10/01~10/30 報名日期 10/30 前線上報名且線上勾選參 賽同意書
11 月 10 日 模擬測試及 SSL VPN 連線測試
11/10~12 比賽平台測試 參賽者自行上網測試 11 月 14 日 模擬測試
11 月 28 日 初賽日期 12 月 13 日 決賽日期 (請依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初賽 辦法公告
線上報名及確認參 賽同意書
模擬測試
決賽暨頒獎 初賽
登入參賽資料
線上勾選參賽同意書
送出參賽同意書
完成報名 線上報名資料確認
三、 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線上報名,身份由各隊指導老師負監督之責。
2. 報名網址:http://contest.cc.ntu.edu.tw/npsc2015/
3. 報名期間:2015 年 10 月 1 日~2015 年 10 月 30 日 4. 線上登錄報名資料並勾選參賽同意書後,始完成報名。
5. 參賽同意書線上勾選同意遵守大會各項規定且所填寫資料屬實,且參賽 同意書已經由指導老師同意及確認。
6. 報名狀態請至報名網站查詢:報名相關/修改報名表(登入後在報名表最 上面可以看到收件狀態)(請自行於報名截止日前至報名網站查詢報名狀 態,以確保您的權益)。
7.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上傳圖檔規定:解析度為 200dpi 以下,檔 案格式為 jpg,檔案大小須在 1MB 以下,請勿上傳生活照片。
四、 參賽資格:
高中組 以隊為單位,每隊由至多 3 位在學同校學生組成,並需有一位 具該校任教身分之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需負責證明學生之身份及比賽規則之遵守。
每位老師至多可以同時指導 5 隊。
國中組 以隊為單位,每隊由至多 2 位在學同校學生組成,並需有一位 具該校任教身分之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需負責證明學生之身份及比賽規則之遵守。
每位老師至多可以同時指導 6 隊。
五、 比賽方式:
初賽於預定之時間上網參賽,並須報名之隊數超過 25 隊才舉行。
決賽於臺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舉辦。
高中組 取前 25 名之隊伍晉級決賽,每校至多 3 隊晉級;另外邀請 3 隊 女子隊伍參加決賽(至少須答對一題以上含一題)。
國中組 取前 25 名之隊伍晉級決賽,每校至多 5 隊晉級;另外邀請 3 隊 女學生參加決賽(至少須答對一題以上含一題)。
六、 比賽規則:
比賽途中,會監看網路使用情形,且在比賽結束後會閱讀 source code,
以避免任何舞弊行為。舞弊之隊伍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並由他隊依排名 遞補。
初賽時須自行準備網路備用方(只要可以上網地方皆可,沒有場地限 制)。
競賽時間內,參賽者除與同隊隊員或本競賽工作人員聯絡外,不得與其 他人員以任何方式交談。
參賽者可攜帶書籍、手冊、紙本式程式碼,但不可攜帶任何機器可讀取 的軟體或資料。
參賽隊伍如有干擾比賽正常進行之情事,主辦單位得立即停權,以維持 比賽順利進行。
本參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七、 比賽環境:
初賽評分環境(server)
作業系統:ubuntu 14.04 LTS 比賽平台:Kattis
比賽語言:C/C++
編譯器:gcc 4.8.4 (Ubuntu 4.8.4-2ubuntu1~14.04)
註:比賽平台可先參考 https://open.kattis.com/ 熟悉使用。參賽者需注意程式編譯器版本 差異以避免程式碼無法通過編譯
決賽評分環境(server)
作業系統:ubuntu 14.04 LTS 比賽平台:Kattis
比賽語言:C/C++
編譯器:gcc 4.8.4 (Ubuntu 4.8.4-2ubuntu1~14.04) 決賽比賽環境(client)
作業系統:Windows 7 64bit 編譯器:cygwin gcc 4.9.3
編輯器(IDE):a. Dev C++ 5.11、b. Code::Blocks 13.12、c. gVim 7.4、d.
notepad++ 6.8.3、e. Sublime Text 2.0.2
八、 比賽題目參考:
1. 題目類型可參考國內各單位舉辦之高中職程式比賽,國際資訊奧林匹亞 競賽,及 ACM 國際大學生程式設計競賽題目。
2. 歷年題目及題型詳活動網站。
九、 評分方式:
1. 總答對題數較多者為優勝。
2. 答對題數相同者,以作答耗用時間(分鐘計算)較少者為優勝。
3. 答對的題目中,每送一次錯誤解答就加 20 分鐘解題時間。
十、 初賽違規申訴程序:
因初賽採網路模式進行,為避免參賽隊伍有程式碼抄襲之情事,初賽結 束後將對參賽隊伍所呈交之程式碼進行審慎檢查。如發現有舞弊情事,
主辦單位會以電子郵件(E-mail)及手機簡訊方式通知參賽隊伍之指導老 師;參賽隊伍可在規定時間內由參賽學校正式行文到主辦單位提出申訴 申請,並敘明申訴理由;主辦單位收到申訴文件後應召開會議,聘請相 關專家學者進行審議,回覆判定結果。如舞弊情事確認,為維持比賽公 平性及參賽者之權利,舞弊之隊伍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如申訴成功,將 依參賽隊伍之初賽排名,必要時以增額方式參加決賽。
(一) 申請程序說明:
1. 程序 C.通知指導老師:因初賽違規將以電子郵件(E-mail)及手機簡訊方式 於初賽當天通知參賽隊伍之指導老師,故報名資料請務必如實填寫,如 填寫不正確或有缺漏將影響到自身權益。
2. 程序 E.申訴申請-參賽學校正式行文(初賽後 3 天內)及 F.主辦單位收 件(初賽後 5 天內):申訴申請表請於線上申請後下載表格(註:本表請 於 2015 年 12 月 1 日中午 12 點前先以傳真方式提出申請始受理申請,請 傳真後打電話到 02-33665047 確認是否收到傳真;正式公文及本表之用 印申請正本須於 2015 年 12 月 3 日中午 12 點前寄達始完成申請程序。)
(二)
初賽違規申訴程序流程圖
不 同 意 判 讀 結 果
E.申訴申請(網站下載表格)
-參賽學校正式行文(初賽 後 3 天內)
(11/29-12/1)
F.主辦單位收件
(初賽後 5 天內)
G.召開審議委員會議 (12/2~12/4)
H.結果通知
(12/4~12/7)
A.初賽程式碼檢查
(初賽當天)
B.發現舞弊情事
(初賽當天)
C.通知指導老師
電子郵件(E-mail)及手機簡訊
(初賽當天)
D.取消參賽資格
(初賽當天)
十一、 初賽及決賽規則:
(一) 初賽規則
從活動網站的最新消息及參賽辦法查詢最新的初賽需知。
(二) 決賽規則
從活動網站的最新消息及參賽辦法查詢最新的決賽規則。
比賽規則:
1. 除了觀看比賽成績及使用介面程式之外,禁止使用網路。
2. 在比賽期間,除了同隊之參賽者及大會工作人員之外,禁止和其他人交 談。
3. 參賽者可以攜帶參考書籍及筆記,但不可以攜帶具計算功能之機器、或 機器可讀之資料。
4. 每隊使用一台電腦。
5. 比賽電腦問題請找考場組工作人員、題目問題請直接於比賽介面詢問。
6. 提供餐點及飲料於試場走廊上,可自行食用,但請勿帶入考場食用。
7. 禁止任何破壞比賽場地秩序、干擾他隊解題之行為。
8. 參賽隊伍如有干擾比賽正常進行之情事,主辦單位得立即停權,以維持 比賽順利進行。
注意事項:
不可攜帶任何電子通訊器材進入比賽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