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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學年度臺南區免 試入學作業國中端說明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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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 會

104 學年度臺南區免 試入學作業國中端說明 會

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日期: 104 年 1 月 9 日 ( 五 )

地點:國立台南高商明德樓四樓視聽教室

(2)

簡報大綱

1 共同就 積分採計、 序注意事項 學區說明 •超額比

2 查原則說明 •競賽審

3 台操作 免試作業平 填試模擬及 說明 •志願選

2

(3)

3

超額比序注意事項積分採 計、共同就學區說明

主講人 : 柳營國中 周憲章校

(4)

12 年國教入學管道

4

身 心 障 礙適 性 輔 導 安 置

免試入學 特色招生 其他

校 內直 升

就學 區免試

含產 特 及 進修 學校

技 優甄 審

單 獨招 生 含 園 區 生及 進 修 學 校

甄選入學 考 試分 發 入 學

實 用技 能 班 學 程

建 教合 作 班

體育績優 未 受獎 補 助 私 校 單獨 招 生 科

學 班

藝 術 才 能班

職 業 類 群科

體 育 班

獨 招 甄

試 甄 審

(5)

104 學年度台南區

市立、私立學校直升比例上限以高中職部核定招生數之 50%

為限。但私立學校國民中學部學生人數小於學校招生人

數者,不得高於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人數 60% ,並採逐 年漸進方式調整比率,至 108 學年度不得高於 50 %。

約 6 3.3 2.7 約 94

(6)

104 年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對照表

多元學習表現採計 前五學期。

104 年採計至 2 月 23 日 ( 開學前一日 )

(7)

免試入學作業要點陸 - 四 -( 二 )( 三 )

16

經濟弱勢

(8)

第一志願校 第二志願校 第三志願校 第四志願校 第五志願校 其他志願校

10 8 7 6 5 0

1. 同一志願學校如有多科別,選填 時視為同一志願 序,其志願序積分相同。

2. 同一學校第二次選填,視為第二 所志願學校。

3. 第 6 志願後 ( 含第 6 志願 ) 志願選填以科為單位

,但

不計分。

4. 採取電腦線上選填志願的方式進行。

2. 104 年志願序 ( 最高 10 分 )

(9)

104 年志願序 (10 分 ) 範

志願序 第 1 志

第 2 志

第 3 志

第 4 志

第 5 志

第 6 志

第 7 志

第 8 志 志願序積

108765000

志願序學校

高職甲 高中甲 高職甲 高職乙 高中乙 高中丙 高職乙 高職乙

錄取序號 1 高職甲

科別 1

普通科 高職甲

科別 4

高職乙 科別 1

普通科 普通科 高職乙

科別 4

高職乙

科別 5

錄取序號 2 高職甲

科別 2

高職甲 科別 5

高職乙 科別 2

綜高科

錄取序號 3 高職甲

科別 3

高職乙 科別 3

錄取序號 4 錄取序號 5

(10)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 分發方式為:若學生錄取多科系,則以學 生選填志願為第一優先考量,並非以學生 分數最高之錄取科系為最優先錄取。

志願分發採從左而右 ( 由第一志願校到第 五志願校 ) ,從上而下的方式 ( 由科別

1 、科別 2 、科別 3…) 來進行分發。

10

(11)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 保障名額,係指同一所國中選填該高中 職校為第一志願,其申請者中分數最高 者。若該生參加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後,

將特色招生志願置於所有免試志願之 前,即喪失保障資格。

 當高中職核定招生名額小於所應保障之

名額時,各保障名額依超額比序同分比

序順序比較之。經比序仍超額時,超額

之部分不列入保障名額,與其他學生共

同參加第一階段免試入學分發。

11

(12)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 第一次學生上網選填志願模擬:

1/22( 四 ) 上午 8 時 -1/25( 日 ) 下午 5 時。

 第二次學生上網選填志願模擬:

4/23( 四 ) 上午 8 時 -4/26( 日 ) 下午 5 時。

 正式志願選填日: 6/11( 四 ) 上午 8 時 -6/14( 日 ) 下午 5 時。

 模擬及正式選填志願,學生可在家選填。

若學生家中無法進行電腦選填志願者,請 學校協助安排電腦教室供學生志願選填。

12

(13)

13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避免將同一高中職填在連續之志願校中,造 成志願校分數計算之落差。

志願序 第 1 志

第 2 志

第 3 志

志願序加分 1087

志願序學校名

高職甲 高職甲 高中甲

錄取序號 1

高職甲 科別 1

高職甲 科別 4

普通科 錄取序號

2

高職甲 科別 2

高職甲 科別 5

錄取序號 3

高職甲 科別 3

第 1 志 願

10

高職甲

高職甲 科別 1 高職甲 科別 2 高職甲 科別 3 高職甲 科別 4 高職甲 科別 5

13

(14)

十二年國教入學制度辦理原則

103 年 8 月 22 日教育部發布新聞稿。

「先免後特、多元入學、一次分發到位」

所謂「一次分發到位」是指學生報名參加免試及特 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只會有一個分發結果。學生 先選填免試志願,後再選填特招考試志願。免試志 願選填完畢後,不得再更動,等到特招考試完後,

再將特招考試志願依學生個人意願,置入已選填之

免試志願順序中,形成新的志願排序,並據以進行

分發。所以一次分發到位也就是免試及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一起分發,一位學生只會錄取一個志

願。

(15)

臺南區 VS 嘉義區

15

(16)

臺南區 VS 高雄區

16

(17)

就學區

共同就學區

與 103 學年 度規劃是否相 本區國中 他區高級中等學校

臺南區

後壁區、白河區 嘉義市東區、西區

相同

後壁區、白河區、北門區、

學甲區、鹽水區、新營區、

柳營區、東山區

嘉義縣東石鄉、朴子市、

布袋鎮、義竹鄉、鹿草鄉

水上鄉、中埔鄉、大埔鄉

相同

楠西區、南化區、玉井區、

左鎮區、新化區、龍崎區、

永康區、歸仁區、關廟區、

安南區、仁德區、安平區、

北區、中西區、東區、南區

高雄市甲仙區、杉林區、

內門區、旗山區、田寮區 阿蓮區、湖內區、路竹區 茄萣區、永安區、岡山區

相同

(18)

共同就學區可選填之學校

行政區 共同就學區之高中職

北門區、學甲區、鹽水區

新營區、柳營區、後壁區

、 東山區、白河區

東石高中、萬能工商

後壁區、白河區

嘉義高中、嘉義女中、嘉義高工、

嘉義高商、華南高商、嘉義家事、

興華高中、仁義高中、嘉華高中、

輔仁高中、宏仁女中、立仁高中、

楠西區、南化區、玉井區 東吳工家

、 左鎮區、新化區、龍崎區

永康區、歸仁區、關廟區

仁德區、安平區、中西區

、安南區、北區、東區、

南區

旗美高中、旗山農工、岡山高中、

岡山農工、華德工家、路竹高中

18

(19)

國際性、全國性的比賽由教育部公布的項 目始得採計。

區域性、縣市性的比賽由臺南市政府教育 局公布的項目始得採計 ( 公布於本市 12 年 國教網 ) 。

計分原則

區域性競賽比照縣市性競賽計分 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國中在學期間同一性質或同一項目之競賽僅擇 優計分一次

(

科學展覽、各學科能力競賽、語文類競賽、藝

能類競賽、運動類競賽 )

19

2. 競賽成績 ( 正向表列,最高 20 分 )

(20)

 全國性、國際性競賽

 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區域 性縣市性競賽採計一覽表

 全國運動會選拔賽採計競賽項目表

 全民運動會選拔賽採計競賽項目表

 競賽成績專案採計項目一覽表

變更免試就學區學生、轉學生,以及本區 至他區比賽並獲獎之學生其競賽成績採計 須依本市正向表列項目,所獲獎之競賽,

其名稱與前開一覽表相符者始予採計分數

20

2. 競賽成績 ( 正向表列,最高 20 分 )

(21)

2. 競賽成績 ( 正向表列,最高 20 分 ) 競賽成績由學校將獎狀送件至免試入學委員會審 核後,由委員會直接將分數輸入系統中。

競賽成績、獎勵紀錄、幹部任期、社團參與及服 務學習等項,不得因同一事由重複採計加分。

3 月 30 日競賽審查結束後,經採計者,請學校 在 4 月 2 日前,將其獎勵紀錄註記,避免同一事 由重複採計。

請務必提醒學生審慎選擇競賽與獎勵之註記

21

(22)

3. 獎勵紀錄 ( 最高採計 10 分 )

• 重大獎懲案件校內由學生獎懲委員會進行 審議。

• 獎懲類別

獎勵:包括大功、小功及嘉獎三類

懲罰:包括大過、小過及警告三類

獎懲之計分 ( 功過可相抵 )

獎勵:嘉獎 0.25 分、小功 0.75 分、大功 2.25 分

懲罰:警告扣 0.25 分、小過扣 0.75 分、大過扣 2.25 分。

22

3 分 7 分

功過相抵後,無

懲處紀錄者

至少 28 次嘉獎

(23)

3. 獎勵紀錄 ( 最高採計 10 分 )

獎懲紀錄之「銷過」日期,採計至 104 年 2 月 23 日止。

3 月 10 日前 ( 暫訂 ) 將所有多元學習記錄

(包含銷過記錄)都登錄完畢。

3 月 10 日前 ( 暫訂 ) ,若發現轉入生在原校 的獎勵紀錄中,有擔任幹部但未標記之獎勵,

請依下列格式整理後,電子郵件寄至

[email protected] ,由中心統一處理

(標記為幹部)

23

(24)

4. 幹部任期 ( 最高採計 10 分 )

學生幹部都是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民 主程序產生,教師不得指派,也不得由學 生輪流擔任。

幹部包含班級內幹部及全校性幹部。

班級內幹部之數量以 1 人服務 3 人之比 例計算為原則,公立學校每班至多 10

人;私立學校班級人數較多者,至多 15 人,不得浮濫。

24

(25)

4. 幹部任期 ( 最高採計 10 分 )

全校性幹部包括學生 ( 自治 ) 會會長 ( 市 長、主席 )

每個幹部 ( 含全校性幹部 ) 均為 3 分。

( 滿一學期 )

單一學期均有擔任全校性幹部或班級幹部 者,擇一採計。

學生擔任幹部,須服務滿一學期始納入計 分。接替擔任幹部未滿一學期者,學校得 另為適當之獎勵。

25

(26)

5. 社團參與 ( 最高採計 10 分 )

學生參加學校於課程內或課程後 ( 含假日 及寒暑假 ) 所實施的社團,每學期只要滿 16 小時以上,並經教師評核通過者給 2 分。

社團參與之分數,每學期最高 2 分。 ( 參 加多個社團者,最高仍以 2 分計。 )

包括學藝性社團(如語文類、科學類)才 藝性社團如(音樂類、表演團隊類、視覺 藝術類、體育性社團(如球類、田徑類 … ) 等。

104 年,技藝課程亦採計。

26

(27)

6. 服務學習 ( 最高採計 10 分 )

校外服務:包含「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之機構和「O O國民中學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內 所列,始可採計。

校外服務學習須於事前由學生經家長同意 後,向學校申請登記參加後,始得採計。

未經申請之校外服務學習不予採計。

校內服務由學校規劃校內服務學習課程或 活動,並發給服務學習證明。

27

(28)

 學生申請服務學習示意圖:

非上述服務學習機構之單位,請向教育局或學校 申請列入市級或學校校外服務學務機構一覽表。

(29)

6. 服務學習 ( 最高採計 10 分 )

服務學習只要五學期 ( 七上到九上 ) 達到 40 小時以上即可拿到滿分 ( 每小時以

0.25 分計 ) 。五專採計最高 56 小時。

( 五專滿 8 小時得 1 分,幹部 1 學期得 1 分,合計最高 7 分 )

本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之服務時數,採計 至 104 年 2 月 23 日止, 2 月 23 日 24 時以前的服務時數,若學校尚未輸入,請 記得切換到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進行登 錄。五專免試入學之服務時數,採計至

104 年 5 月 15 日 0 時 0 分,故國三生 2 月 24 日以後之服務時數,請學校照常登 錄。

29

(30)

7. 體適能 ( 最高採計 10 分 )

體適能包括肌耐力 (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 、柔軟 度 ( 坐姿體前彎 ) 、瞬發力 ( 立定跳遠 ) 、心肺耐 力 ( 1600/800 公尺跑走 )

學生至檢測站檢測,計分標準如下 ( 同一次檢 測 )

30

四項均無 ( 或僅

一項 ) 達門檻 任兩項

達門檻 兩項達 50 兩項達 75 兩項達 85

4 6 8 9 10

(31)

7. 體適能 ( 最高採計 10 分 )

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 手冊 ( 證明 ) 者,或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 病、體弱學生,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差異及就學權 益,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分 (4 分 ) 。

其他:由學生說明原因,經學校組成專責小組認 定確屬不宜檢測之學生,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 分 (4 分 ) 。 ( 會議資料留存備查 )

31

(32)

7. 體適能 ( 最高採計 10 分 )

103 學年度設置之檢測站如下:

大灣高中、永仁高中、復興國中、南新國中、

大成國中、麻豆國中、新化國中、佳里國中、

民德國中、玉井國中、金城國中、安順國中、

崇明國中、後甲國中、新東國中、歸仁國中、

忠孝國中。

 提供九年級學生補測機會及八年級學生全面檢

測。

(33)

75

項目 本項目

最高上限 超額比序單項 最高採計分數 競賽成績 20 分 20 分

六項最高 採計 50 分 獎勵記錄 5 個學期 10 分

幹部任期 5 個學期 10 分 社團參與 5 個學期 10 分 服務學習 40 小時 10 分 體適能 10 分 10 分

臺南區超額比序表之多元表現一覽表

(34)

8. 就近入學

考量學校指標性、類科專門性,臺南一中、臺 南女中、臺南二中、家齊女中、南科實中、臺 南高工、臺南高商、臺南海事為全區型學校。

考量國中、高中地域一貫性,私立高中職原則 上為全區型學校,如欲劃分就近入學區域則尊 重其意願。

考量學校原設立之宗旨,原 4 所市立完全中學 均需劃分就近入學區,以更符合社區民眾之期 待

其餘學校則依該校近 3 年學生來源及公車路線 作為規劃就近入學區之考量,並以朝向社區化

學校為目標。

34

(35)

8. 就近入學(範例)

選填全區型學校,核予 10 分 35

(36)

9. 教育會考

會考題目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命題,重 於融會貫通的基本題型。

採標準參照,分為精熟 (6 分 ) 、基礎 (4 分 ) 、待加強 (2 分 ) 3 個等級,不僅較易 達到,也不用分分計較。

考試日期: 104/5/16( 六 )- 104/5/17( 日 )

此項分數於放榜後,由免試入學委員會直 接將會考成績轉入免試入學作業系統。

36

(37)

80

教育會考加註標記

(38)

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各科能力等級加標 示人數百分比統計表

  國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

精熟

A++

16.43%

5.56%

16.96%

4.26%

16.47%

6.39%

16.47%

4.26%

14.37%

4.29%

A+ 5.11% 4.87% 3.10% 5.05% 3.50%

A 5.76% 7.83% 6.98% 7.16% 6.58%

基礎

B++

66.23%

18.55%

49.31%

14.23%

50.13%

15.31%

63.58%

17.55%

60.38%

15.41%

B+ 15.81% 10.76% 12.06% 15.97% 16.46%

B 31.87% 24.32% 22.76% 30.06% 28.51%

待加強 C 17.34% 33.73% 33.40% 19.95% 25.25%

備註:

1 、各科能力等級加標示人數百分比係以有效人數計算 ( 即扣除缺考、重大違規及點字 卷者 ) 。各科有效人數分別為:國文 267405 人、英語 267475 人、數學 266719 人 、社會 266718 人 、自然 267457 人。

2 、所有相同答對題數皆為同一標示。

(39)

教育會考 - 英語科計分說

英語科整體能力加權分數公式:

(聽力答對題數 / 聽力總題數) × 20 +

(閱讀答對題數 / 閱讀總題數) × 80

依加權分數將考生區分為

「精熟」、「基礎」及

「待加強」 3 個能力等級。

( 圖:以 102 年試辦國中教育會考資料計算 )

(40)

教育會考 - 數學科計分說

數學科非選擇題至多考三題 ( 考量閱卷期程 )

數學科整體能力加權分數公式:

(選擇題答對題數 / 選擇題總題數) × 85 +

(非選擇題得分 / 非選擇題總分) × 15

依加權分數將考生區分為

「精熟」、「基礎」及

「待加強」 3 個能力等級。

(圖:以 102 年試辦國中教育會考資料計算 )

(41)

特色招生 - 甄選入學

藝術才能班:音樂、美術、舞蹈、戲劇

體育班

科學班

職業類科

(42)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藝術 才能班

104 年 3 月報名, 4 月進行術科測驗

考試科目與以往相同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數 總數

台南二中 美術資優班 1 30 30

台南女中 音樂班 1 30 30

家齊女中 舞蹈資優班 1 30 30

新營高中 美術資優班 1 30 30

(43)

特色招生 - 體育班

104

年 5 月報名、進行術科測驗。

以自辦或聯合辦理的術科測驗分數作為入學依據。術 科測驗內容包括基礎體能、專項技術及運動成就表現 等,由學校依體育班發展運動種類及特色課程內容,

各自設計考科及計分方式

(44)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體育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數 總數

北門高中 足球、田徑 1 30 30

土城高中 射箭、划船、壘球 1 30 30

南寧高中 羽球、軟式網球、跆拳道、游泳 2 60 60

新豐高中 羽球、足球、桌球 1 30 30

善化高中 籃球、棒球、網球 1 30 30

北門農工 田徑、排球、軟式網球 1 30 30

曾文農工 排球、跆拳道、國術 1 30 30

台南海事 田徑、棒球、輕艇 1 30 30

(45)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科學

104

年 3 月進行科學班科學能力檢定

以科學營的方式辦理考試,測驗科目為科學實 驗。準備方式除了學校課業學習之外,特別需要 著重實驗原理、設計及操作。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數 總數

台南一中 科學班 1 30 30

(46)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職業 類科

104

年 4 月進行測驗

各校依群科屬性,考量國中生學習基礎,規劃簡

易操作測驗,或者依招生需求,以書面審查、口

試等方式進行篩選。

(47)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職業 類科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

數 招生

數 總 數

台南高商

文創設計班 2 57

228

餐旅休閒管理班 2 57

外貿精英班 1 38

職場英文精英班 1 38

數位科技精英班 1 38

台南高工 金屬創意班 1 38 38

新營高工 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菁英班 1 38 38 家齊女中 流行服飾特色班 1 38 38 陽明工商 應用外語特色班 1 35 35

光華高中 動漫國際班 1 48

在地寰宇美食文化領航班 1 48 96

亞洲餐旅 國際餐旅菁英班 1 40 40

(48)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以學科測驗為主。

考試分發入學多是以學科發展為主軸的特色班級

(49)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

數 考試科目 招生數 總數 台南一中 數理科學教育班 8   數學 320 320

台南女中 國際人文科學班 3 英文 數學 120 理工醫學班 5 英文 數學 200 320

家齊女中 數理特色班 1   數學 40 40 新營高中 數理班 1 英文 數學 40 40 南科實中 科學人文班 1 英文 數學 30 30

(50)

104 學年度十二年國教相關期程

(51)

主講人 : 大成國中 蔡明昌校

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51

競賽審查原則說明

(52)

競賽成績審查作業流程 競賽成績審查作業流程

 集體報名學生

52

學生提出審核申請 學生提出審核申請

國中學校彙整點收 國中學校彙整點收

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 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

審核結果 ( 成績 ) 發送各國中

審核結果 ( 成績 ) 發送各國中

(53)

項 目 日 期 地點、摘要說明

競賽成績審查資料送件

104 年 03 月 17 日 ( 星期 二 ) 至

104 年 03 月 18 日 ( 星期 三 )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

地址: 702 臺南市南區健康路 一段 327 號

審查結果發送各國中

104 年 03 月 30 日 ( 星期

一 )

各國中至承辦學校取回審查

結果

審查結果複查申請

104 年 03 月 31 日 ( 星 期二 )

上午 8 時至 104 年 04 月 01 日 ( 星期三 ) 中午 12 時之上班時間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

逾期不予受理

寄送複查結果通知書

104 年 04 月 01 日 ( 星期 三 )

下午 5 時前

 

學務系統註記

104 年 04 月 02 日 ( 星期 四 )

午夜 12 時前

與競賽成績同一事由之獎勵紀錄不 重複採計(各國中依此原則,於競 賽成績審核後,辦理相關作業)

審查結果申訴期限

104 年 04 月 06 日 ( 星期 一 ) 前

( 以郵戳為憑 )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

逾期不予受理

53

競賽成績審查期程表

競賽成績審查期程表

(54)

國中端競賽審查作業規劃 國中端競賽審查作業規劃

國中承辦 • 人將

審查資料 按班

級座 號順

序排 臺南高商審查 間送件至 表定時 依時程 列,

317~18

承辦人 •國中 至免試入學委員會

承辦學校 競賽積分審查結果 臺南高商取回

3 月 30

學生 •

或家 長對

審查結 果有

疑義

,填寫「

審查結 南高商 自向臺 審查結果親 ,並持 申請書」 果複查

申 請複查

3

月 31 日 ~4 月 1 日 中午 12 時前

(

上班時間 )

務系統超額比序獎 •進行學 勵紀錄

註記

( )

註記 採計 勵之 賽與獎 錄不重複 勵紀 擇競 慎選 由之獎 學生審 同一事 成績 競賽 務必提醒 •

4 月 2 日

午夜 12 時前

54

(55)

競賽審查表件 競賽審查表件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申請表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結果複查申請 書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結果申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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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1/3 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1/3

 依競賽項目 ( 類別 ) 順序填寫並裝訂佐證資料 ( 影本 ) 於申請表後,影本請國中相關單位核章 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 限國中階段 ( 七上至九上五學期 ) 獲得之成績始 採計,同一性質或同一項目之競賽可附多張獎 狀,僅擇優計分一次

 所陳資料,一律不接受補件 ,不得異議。

 所陳資料如有偽造、變造之情事,取消其分發及 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56

(57)

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2/3 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2/3

錯誤樣態 說明

所附獎狀之張數與申請表

列張數不符 前有得獎項目但未附獎狀

,該項不得補件且不採計 所附獎狀影本未蓋「與正

本相符」及學務處章戳 請組長辦理送件時攜帶個 人職章及學務處 ( 或承辦 處室 ) 章,以利現場修改 之需

申請表列競賽名稱不完整

不正確 競賽年度、競賽名稱務必

敘明清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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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錯誤樣態 更正說明 申請表各項欄位填寫

不完整 競賽項目 ( 類別 ) 、性質 ( 層 級 ) 、獲獎名次 ( 等第 ) 、團 體或個人賽及承辦人職章等務 必詳填

團體賽參賽名單

未造冊 欲採計團體賽競賽成績之每位 學生申請表後,務必皆附上參 加團體賽之獎狀影本及團體參 賽名冊

國外獎狀未附

中文證明 可附轉發之相關教育單位公文 或附國中學務處證明書

58

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3/3

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3/3

(59)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不採計項目 1

 未列於 教育部公佈之國際性、全國性競賽項目 ( 國際發明展不採計 ) 、臺南區高中職免試入 學超額比序區域性、縣市性採計競賽一覽表、

臺南市專案採計之競賽項目及全國、全民運動 會選拔賽採計競賽項目表內之項目 不予採計

例: 102 鯤鯓王盃兩岸全國各級學校民俗文化錦 標賽童趣太鼓 A 團

說明:

1. 表列項目只有 101 年沒有 102 年,故不予採計 2. 鯤鯓王盃只採計龍和獅

59

(60)

競賽補充說明 競賽補充說明

60

(61)

競賽補充說明 競賽補充說明

61

(62)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 團體、個人賽

個人賽與團體賽人數定義原則上依各競賽辦法 ( 或規定 ) 辦理,如該競賽辦法未定義,則 2 人以上 ( 含 ) 之競賽即為團體賽;團體賽積分 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 桌球、網球、羽球雙打為個人賽

 科學展覽會依參賽名冊人數

台南市 101 學年度中小學圍棋錦標賽 為 團體賽

62

(63)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競賽等第 ( 名次 )

特優比照第 1 名;優等比照第 2 名;甲等比照第 3 名。

如僅錄取前 3 名,則佳作或入選比照第 4 名。特殊採計 項目-

( 音樂、舞蹈、美術、傳統藝術比賽 )

 音樂

 台南市

個人賽採計名次 ( 獎狀文字內有第 1~6 名 )

團體賽採計等第 ( 獎狀文字內有特優、優等、甲 等 )

 全國

個人賽採計名次 ( 獎狀文字內有第 1~6 名 )

團體賽採計等第 ( 獎狀文字內有特優、優等、甲 等 )

63

(64)

競賽補充說明 競賽補充說明

64

(65)

競賽補充說明 競賽補充說明

 傳統藝術比賽

 台南市 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傳統藝術比賽

• 分特優 ( 第一名 ) 、優等 ( 第二名 ) 甲等 ( 第三名 )

 台南市 102 、 103 年度國民中小學傳統藝 術比賽

• 分優等 ( 第一名 ) 、甲等 ( 第二名 )

65

(66)

主講人 : 政高公司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黃婉貞老師

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66

志願試選填說明

(67)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67

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多元學習表現皆為原始分數 統計範圍:七上 ~ 資料匯出日

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之教育會考表現,係以學生

「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五科在校成

績,取七上、七下、八上、八下,四學期各科平

均,轉換為「精熟、基礎、待加強」三級進行模

擬,非學生實際之教育會考表現,特此說明

(68)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68

 公立國中、南科實中、光華高中、新榮高中、城光國中、昭明 國中的教育會考表現,由資訊中心計算四學期平均後轉換三 級,並直接匯至免試報名系統

 非上述學校,請於 1 月 14 日 ( 三 ) 前,將貴校學生四學期成 績平均,轉換為三級七標示後,寄給資訊中心婉貞老師:

[email protected] 。檔案為 Excel 檔(請存為 xl

s ),須含下列欄位:

(69)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69

 三級七標示說明(以國文科為例):

精熟 :全校國文成績總平均排名,前百分之 20 的學生

 A++ :成績為「精熟」的學生中,前百分之 25 ,標示為「 A++ 」

 A+ :成績為「精熟」的學生中,百分之 26~50 ,標示為「 A+ 」

 A :成績為「精熟」的學生中,百分之 51 以後,標示為「 A 」

基礎 :全校國文成績總平均排名,百分之 21~80 的學生

 B++ :成績為「基礎」的學生中,前百分之 25 ,標示為「 B ++ 」

 B + :成績為「基礎」的學生中,百分之 26~50 ,標示為「 B + 」

 B :成績為「基礎」的學生中,百分之 51 以後,標示為「 B 」

待加強:全校國文成績總平均排名,百分之 81 以後的學生

 C :成績為「待加強」的學生,全部標示為「 C 」

(70)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使用台南市系統 (1/3 )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使用台南市系統 (1/3 )

70

 說明對象:

公立國中、南科實中、光華高中、

新榮高中、城光國中、昭明國中

(71)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使用台南市系統 (2/3 )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使用台南市系統 (2/3 )

71

 由台南市成績系統匯出學生資料檔前 請至學籍系統進行基本資料維護

學生身分別 ( 原住民、身心障礙、蒙藏生、僑 生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確認多元學習表現成績

請與學務處確認匯出時間。

  建議註冊組匯出資料檔後 ~ 試選填結束,學校

暫停匯入多元學習表現記錄,以免學生一直

反應成績有問題。

(72)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使用台南市系統 (3/3 )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使用台南市系統 (3/3 )

72

 下列各項資料匯入免試報名系統後,請自行修改 失業勞工子女

身心障礙生的障礙類別

境外優秀科學科技人才子女

( 來臺就讀學年不同,有不同加分比例 )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

( 返國就讀學年不同,有不同加分比例 )

(73)

確保每一個孩子學習成功 確保每一個孩子學習成功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教育部十二年國教網站

http://12basic.edu.tw

台南市教育局 12 年國教資訊網 http://12basic.tn.edu.tw/

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網站

http://www.tncvs.tn.edu.tw/104open/

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平臺 http://12noexam.tn.edu.tw

 十二年國教網站資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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