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 會
104 學年度臺南區免 試入學作業國中端說明 會
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日期: 104 年 1 月 9 日 ( 五 )
地點:國立台南高商明德樓四樓視聽教室
簡報大綱
1 共同就 積分採計、 序注意事項 學區說明 •超額比
2 查原則說明 •競賽審
3 台操作 免試作業平 填試模擬及 說明 •志願選
2
3
超額比序注意事項積分採 計、共同就學區說明
主講人 : 柳營國中 周憲章校
長
12 年國教入學管道
4
身 心 障 礙適 性 輔 導 安 置
免試入學 特色招生 其他
校 內直 升
就學 區免試
含產 特 及 進修 學校
技 優甄 審
單 獨招 生 含 園 區 生及 進 修 學 校
甄選入學 考 試分 發 入 學
實 用技 能 班 學 程
建 教合 作 班
體育績優 未 受獎 補 助 私 校 單獨 招 生 科
學 班
藝 術 才 能班
職 業 類 群科
體 育 班
獨 招 甄
試 甄 審
104 學年度台南區
市立、私立學校直升比例上限以高中職部核定招生數之 50%
為限。但私立學校國民中學部學生人數小於學校招生人
數者,不得高於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人數 60% ,並採逐 年漸進方式調整比率,至 108 學年度不得高於 50 %。
約 6 3.3 2.7 約 94
104 年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對照表
多元學習表現採計 前五學期。
104 年採計至 2 月 23 日 ( 開學前一日 )
免試入學作業要點陸 - 四 -( 二 )( 三 )
16
經濟弱勢
第一志願校 第二志願校 第三志願校 第四志願校 第五志願校 其他志願校
10 8 7 6 5 0
1. 同一志願學校如有多科別,選填 時視為同一志願 序,其志願序積分相同。
2. 同一學校第二次選填,視為第二 所志願學校。
3. 第 6 志願後 ( 含第 6 志願 ) 志願選填以科為單位
,但
不計分。
4. 採取電腦線上選填志願的方式進行。
2. 104 年志願序 ( 最高 10 分 )
104 年志願序 (10 分 ) 範 例
志願序 第 1 志
願 第 2 志
願 第 3 志
願 第 4 志
願 第 5 志
願 第 6 志
願 第 7 志
願 第 8 志 願 志願序積
分 10 分 8 分 7 分 6 分 5 分 0 分 0 分 0 分
志願序學校
名 高職甲 高中甲 高職甲 高職乙 高中乙 高中丙 高職乙 高職乙
錄取序號 1 高職甲
科別 1
普通科 高職甲
科別 4
高職乙 科別 1
普通科 普通科 高職乙
科別 4
高職乙
科別 5
錄取序號 2 高職甲
科別 2
高職甲 科別 5
高職乙 科別 2
綜高科
錄取序號 3 高職甲
科別 3
高職乙 科別 3
錄取序號 4 錄取序號 5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分發方式為:若學生錄取多科系,則以學 生選填志願為第一優先考量,並非以學生 分數最高之錄取科系為最優先錄取。
志願分發採從左而右 ( 由第一志願校到第 五志願校 ) ,從上而下的方式 ( 由科別
1 、科別 2 、科別 3…) 來進行分發。
10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保障名額,係指同一所國中選填該高中 職校為第一志願,其申請者中分數最高 者。若該生參加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後,
將特色招生志願置於所有免試志願之 前,即喪失保障資格。
當高中職核定招生名額小於所應保障之
名額時,各保障名額依超額比序同分比
序順序比較之。經比序仍超額時,超額
之部分不列入保障名額,與其他學生共
同參加第一階段免試入學分發。
11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第一次學生上網選填志願模擬:
1/22( 四 ) 上午 8 時 -1/25( 日 ) 下午 5 時。
第二次學生上網選填志願模擬:
4/23( 四 ) 上午 8 時 -4/26( 日 ) 下午 5 時。
正式志願選填日: 6/11( 四 ) 上午 8 時 -6/14( 日 ) 下午 5 時。
模擬及正式選填志願,學生可在家選填。
若學生家中無法進行電腦選填志願者,請 學校協助安排電腦教室供學生志願選填。
12
13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避免將同一高中職填在連續之志願校中,造 成志願校分數計算之落差。
志願序 第 1 志
願 第 2 志
願 第 3 志 願
志願序加分 10 分 8 分 7 分
志願序學校名
高職甲 高職甲 高中甲
錄取序號 1
高職甲 科別 1
高職甲 科別 4
普通科 錄取序號
2
高職甲 科別 2
高職甲 科別 5
錄取序號 3
高職甲 科別 3
第 1 志 願
10 分
高職甲
高職甲 科別 1 高職甲 科別 2 高職甲 科別 3 高職甲 科別 4 高職甲 科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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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入學制度辦理原則
103 年 8 月 22 日教育部發布新聞稿。
「先免後特、多元入學、一次分發到位」
所謂「一次分發到位」是指學生報名參加免試及特 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只會有一個分發結果。學生 先選填免試志願,後再選填特招考試志願。免試志 願選填完畢後,不得再更動,等到特招考試完後,
再將特招考試志願依學生個人意願,置入已選填之
免試志願順序中,形成新的志願排序,並據以進行
分發。所以一次分發到位也就是免試及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一起分發,一位學生只會錄取一個志
願。
臺南區 VS 嘉義區
15臺南區 VS 高雄區
16
就學區
共同就學區
與 103 學年 度規劃是否相 本區國中 他區高級中等學校 同
臺南區
後壁區、白河區 嘉義市東區、西區
相同
後壁區、白河區、北門區、
學甲區、鹽水區、新營區、
柳營區、東山區
嘉義縣東石鄉、朴子市、
布袋鎮、義竹鄉、鹿草鄉
水上鄉、中埔鄉、大埔鄉
相同
楠西區、南化區、玉井區、
左鎮區、新化區、龍崎區、
永康區、歸仁區、關廟區、
安南區、仁德區、安平區、
北區、中西區、東區、南區
高雄市甲仙區、杉林區、
內門區、旗山區、田寮區 阿蓮區、湖內區、路竹區 茄萣區、永安區、岡山區
相同
共同就學區可選填之學校
行政區 共同就學區之高中職
北門區、學甲區、鹽水區
、
新營區、柳營區、後壁區
、 東山區、白河區
東石高中、萬能工商
後壁區、白河區
嘉義高中、嘉義女中、嘉義高工、
嘉義高商、華南高商、嘉義家事、
興華高中、仁義高中、嘉華高中、
輔仁高中、宏仁女中、立仁高中、
楠西區、南化區、玉井區 東吳工家
、 左鎮區、新化區、龍崎區
、
永康區、歸仁區、關廟區
、
仁德區、安平區、中西區
、安南區、北區、東區、
南區
旗美高中、旗山農工、岡山高中、
岡山農工、華德工家、路竹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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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性、全國性的比賽由教育部公布的項 目始得採計。
區域性、縣市性的比賽由臺南市政府教育 局公布的項目始得採計 ( 公布於本市 12 年 國教網 ) 。
計分原則
區域性競賽比照縣市性競賽計分 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國中在學期間同一性質或同一項目之競賽僅擇 優計分一次
(科學展覽、各學科能力競賽、語文類競賽、藝
能類競賽、運動類競賽 )
192. 競賽成績 ( 正向表列,最高 20 分 )
全國性、國際性競賽
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區域 性縣市性競賽採計一覽表
全國運動會選拔賽採計競賽項目表
全民運動會選拔賽採計競賽項目表
競賽成績專案採計項目一覽表
變更免試就學區學生、轉學生,以及本區 至他區比賽並獲獎之學生其競賽成績採計 須依本市正向表列項目,所獲獎之競賽,
其名稱與前開一覽表相符者始予採計分數
202. 競賽成績 ( 正向表列,最高 20 分 )
2. 競賽成績 ( 正向表列,最高 20 分 ) 競賽成績由學校將獎狀送件至免試入學委員會審 核後,由委員會直接將分數輸入系統中。
競賽成績、獎勵紀錄、幹部任期、社團參與及服 務學習等項,不得因同一事由重複採計加分。
3 月 30 日競賽審查結束後,經採計者,請學校 在 4 月 2 日前,將其獎勵紀錄註記,避免同一事 由重複採計。
請務必提醒學生審慎選擇競賽與獎勵之註記
21
3. 獎勵紀錄 ( 最高採計 10 分 )
• 重大獎懲案件校內由學生獎懲委員會進行 審議。
• 獎懲類別
–
獎勵:包括大功、小功及嘉獎三類
–
懲罰:包括大過、小過及警告三類
• 獎懲之計分 ( 功過可相抵 )
–
獎勵:嘉獎 0.25 分、小功 0.75 分、大功 2.25 分
–
懲罰:警告扣 0.25 分、小過扣 0.75 分、大過扣 2.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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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 7 分
功過相抵後,無
懲處紀錄者
至少 28 次嘉獎
3. 獎勵紀錄 ( 最高採計 10 分 )
獎懲紀錄之「銷過」日期,採計至 104 年 2 月 23 日止。
3 月 10 日前 ( 暫訂 ) 將所有多元學習記錄
(包含銷過記錄)都登錄完畢。
3 月 10 日前 ( 暫訂 ) ,若發現轉入生在原校 的獎勵紀錄中,有擔任幹部但未標記之獎勵,
請依下列格式整理後,電子郵件寄至
[email protected] ,由中心統一處理
(標記為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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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幹部任期 ( 最高採計 10 分 )
學生幹部都是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民 主程序產生,教師不得指派,也不得由學 生輪流擔任。
幹部包含班級內幹部及全校性幹部。
班級內幹部之數量以 1 人服務 3 人之比 例計算為原則,公立學校每班至多 10
人;私立學校班級人數較多者,至多 15 人,不得浮濫。
24
4. 幹部任期 ( 最高採計 10 分 )
全校性幹部包括學生 ( 自治 ) 會會長 ( 市 長、主席 )
每個幹部 ( 含全校性幹部 ) 均為 3 分。
( 滿一學期 )
單一學期均有擔任全校性幹部或班級幹部 者,擇一採計。
學生擔任幹部,須服務滿一學期始納入計 分。接替擔任幹部未滿一學期者,學校得 另為適當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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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團參與 ( 最高採計 10 分 )
學生參加學校於課程內或課程後 ( 含假日 及寒暑假 ) 所實施的社團,每學期只要滿 16 小時以上,並經教師評核通過者給 2 分。
社團參與之分數,每學期最高 2 分。 ( 參 加多個社團者,最高仍以 2 分計。 )
包括學藝性社團(如語文類、科學類)才 藝性社團如(音樂類、表演團隊類、視覺 藝術類、體育性社團(如球類、田徑類 ) 等。
104 年,技藝課程亦採計。
266. 服務學習 ( 最高採計 10 分 )
校外服務:包含「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之機構和「O O國民中學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內 所列,始可採計。
校外服務學習須於事前由學生經家長同意 後,向學校申請登記參加後,始得採計。
未經申請之校外服務學習不予採計。
校內服務由學校規劃校內服務學習課程或 活動,並發給服務學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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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服務學習示意圖:
非上述服務學習機構之單位,請向教育局或學校 申請列入市級或學校校外服務學務機構一覽表。
6. 服務學習 ( 最高採計 10 分 )
服務學習只要五學期 ( 七上到九上 ) 達到 40 小時以上即可拿到滿分 ( 每小時以
0.25 分計 ) 。五專採計最高 56 小時。
( 五專滿 8 小時得 1 分,幹部 1 學期得 1 分,合計最高 7 分 )
本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之服務時數,採計 至 104 年 2 月 23 日止, 2 月 23 日 24 時以前的服務時數,若學校尚未輸入,請 記得切換到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進行登 錄。五專免試入學之服務時數,採計至
104 年 5 月 15 日 0 時 0 分,故國三生 2 月 24 日以後之服務時數,請學校照常登 錄。
29
7. 體適能 ( 最高採計 10 分 )
體適能包括肌耐力 (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 、柔軟 度 ( 坐姿體前彎 ) 、瞬發力 ( 立定跳遠 ) 、心肺耐 力 ( 1600/800 公尺跑走 )
學生至檢測站檢測,計分標準如下 ( 同一次檢 測 )
30
四項均無 ( 或僅
一項 ) 達門檻 任兩項
達門檻 兩項達 50 兩項達 75 兩項達 85
4 6 8 9 10
7. 體適能 ( 最高採計 10 分 )
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 手冊 ( 證明 ) 者,或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 病、體弱學生,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差異及就學權 益,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分 (4 分 ) 。
其他:由學生說明原因,經學校組成專責小組認 定確屬不宜檢測之學生,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 分 (4 分 ) 。 ( 會議資料留存備查 )
31
7. 體適能 ( 最高採計 10 分 )
103 學年度設置之檢測站如下:
大灣高中、永仁高中、復興國中、南新國中、
大成國中、麻豆國中、新化國中、佳里國中、
民德國中、玉井國中、金城國中、安順國中、
崇明國中、後甲國中、新東國中、歸仁國中、
忠孝國中。
提供九年級學生補測機會及八年級學生全面檢
測。
75
項目 本項目
最高上限 超額比序單項 最高採計分數 競賽成績 20 分 20 分
六項最高 採計 50 分 獎勵記錄 5 個學期 10 分
幹部任期 5 個學期 10 分 社團參與 5 個學期 10 分 服務學習 40 小時 10 分 體適能 10 分 10 分
臺南區超額比序表之多元表現一覽表
8. 就近入學
考量學校指標性、類科專門性,臺南一中、臺 南女中、臺南二中、家齊女中、南科實中、臺 南高工、臺南高商、臺南海事為全區型學校。
考量國中、高中地域一貫性,私立高中職原則 上為全區型學校,如欲劃分就近入學區域則尊 重其意願。
考量學校原設立之宗旨,原 4 所市立完全中學 均需劃分就近入學區,以更符合社區民眾之期 待
其餘學校則依該校近 3 年學生來源及公車路線 作為規劃就近入學區之考量,並以朝向社區化
學校為目標。
348. 就近入學(範例)
選填全區型學校,核予 10 分 35
9. 教育會考
會考題目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命題,重 於融會貫通的基本題型。
採標準參照,分為精熟 (6 分 ) 、基礎 (4 分 ) 、待加強 (2 分 ) 3 個等級,不僅較易 達到,也不用分分計較。
考試日期: 104/5/16( 六 )- 104/5/17( 日 )
此項分數於放榜後,由免試入學委員會直 接將會考成績轉入免試入學作業系統。
36
80
教育會考加註標記
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各科能力等級加標 示人數百分比統計表
國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
精熟
A++
16.43%
5.56%
16.96%
4.26%
16.47%
6.39%
16.47%
4.26%
14.37%
4.29%
A+ 5.11% 4.87% 3.10% 5.05% 3.50%
A 5.76% 7.83% 6.98% 7.16% 6.58%
基礎
B++
66.23%
18.55%
49.31%
14.23%
50.13%
15.31%
63.58%
17.55%
60.38%
15.41%
B+ 15.81% 10.76% 12.06% 15.97% 16.46%
B 31.87% 24.32% 22.76% 30.06% 28.51%
待加強 C 17.34% 33.73% 33.40% 19.95% 25.25%
備註:
1 、各科能力等級加標示人數百分比係以有效人數計算 ( 即扣除缺考、重大違規及點字 卷者 ) 。各科有效人數分別為:國文 267405 人、英語 267475 人、數學 266719 人 、社會 266718 人 、自然 267457 人。
2 、所有相同答對題數皆為同一標示。
教育會考 - 英語科計分說 明
英語科整體能力加權分數公式:
(聽力答對題數 / 聽力總題數) × 20 +
(閱讀答對題數 / 閱讀總題數) × 80
依加權分數將考生區分為
「精熟」、「基礎」及
「待加強」 3 個能力等級。
( 圖:以 102 年試辦國中教育會考資料計算 )
教育會考 - 數學科計分說 明
數學科非選擇題至多考三題 ( 考量閱卷期程 )
數學科整體能力加權分數公式:
(選擇題答對題數 / 選擇題總題數) × 85 +
(非選擇題得分 / 非選擇題總分) × 15
依加權分數將考生區分為
「精熟」、「基礎」及
「待加強」 3 個能力等級。
(圖:以 102 年試辦國中教育會考資料計算 )
特色招生 - 甄選入學
藝術才能班:音樂、美術、舞蹈、戲劇
體育班
科學班
職業類科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藝術 才能班
104 年 3 月報名, 4 月進行術科測驗
考試科目與以往相同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數 總數
台南二中 美術資優班 1 30 30
台南女中 音樂班 1 30 30
家齊女中 舞蹈資優班 1 30 30
新營高中 美術資優班 1 30 30
特色招生 - 體育班
104
年 5 月報名、進行術科測驗。
以自辦或聯合辦理的術科測驗分數作為入學依據。術 科測驗內容包括基礎體能、專項技術及運動成就表現 等,由學校依體育班發展運動種類及特色課程內容,
各自設計考科及計分方式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體育
學校
班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數 總數北門高中 足球、田徑 1 30 30
土城高中 射箭、划船、壘球 1 30 30
南寧高中 羽球、軟式網球、跆拳道、游泳 2 60 60
新豐高中 羽球、足球、桌球 1 30 30
善化高中 籃球、棒球、網球 1 30 30
北門農工 田徑、排球、軟式網球 1 30 30
曾文農工 排球、跆拳道、國術 1 30 30
台南海事 田徑、棒球、輕艇 1 30 30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科學 班
104
年 3 月進行科學班科學能力檢定
以科學營的方式辦理考試,測驗科目為科學實 驗。準備方式除了學校課業學習之外,特別需要 著重實驗原理、設計及操作。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數 總數
台南一中 科學班 1 30 30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職業 類科
104
年 4 月進行測驗
各校依群科屬性,考量國中生學習基礎,規劃簡
易操作測驗,或者依招生需求,以書面審查、口
試等方式進行篩選。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 職業 類科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數 招生
數 總 數
台南高商
文創設計班 2 57
228
餐旅休閒管理班 2 57
外貿精英班 1 38
職場英文精英班 1 38
數位科技精英班 1 38
台南高工 金屬創意班 1 38 38
新營高工 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菁英班 1 38 38 家齊女中 流行服飾特色班 1 38 38 陽明工商 應用外語特色班 1 35 35
光華高中 動漫國際班 1 48
在地寰宇美食文化領航班 1 48 96
亞洲餐旅 國際餐旅菁英班 1 40 40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以學科測驗為主。
考試分發入學多是以學科發展為主軸的特色班級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學校 特色班別名稱 班級
數 考試科目 招生數 總數 台南一中 數理科學教育班 8 數學 320 320
台南女中 國際人文科學班 3 英文 數學 120 理工醫學班 5 英文 數學 200 320
家齊女中 數理特色班 1 數學 40 40 新營高中 數理班 1 英文 數學 40 40 南科實中 科學人文班 1 英文 數學 30 30
104 學年度十二年國教相關期程
主講人 : 大成國中 蔡明昌校 長
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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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原則說明
競賽成績審查作業流程 競賽成績審查作業流程
集體報名學生
52
學生提出審核申請 學生提出審核申請
國中學校彙整點收 國中學校彙整點收
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 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
審核結果 ( 成績 ) 發送各國中
審核結果 ( 成績 ) 發送各國中
項 目 日 期 地點、摘要說明
競賽成績審查資料送件
104 年 03 月 17 日 ( 星期 二 ) 至
104 年 03 月 18 日 ( 星期 三 )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
地址: 702 臺南市南區健康路 一段 327 號
審查結果發送各國中
104 年 03 月 30 日 ( 星期
一 )
各國中至承辦學校取回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複查申請
104 年 03 月 31 日 ( 星 期二 )
上午 8 時至 104 年 04 月 01 日 ( 星期三 ) 中午 12 時之上班時間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
逾期不予受理
寄送複查結果通知書
104 年 04 月 01 日 ( 星期 三 )
下午 5 時前
學務系統註記
104 年 04 月 02 日 ( 星期 四 )
午夜 12 時前
與競賽成績同一事由之獎勵紀錄不 重複採計(各國中依此原則,於競 賽成績審核後,辦理相關作業)
審查結果申訴期限
104 年 04 月 06 日 ( 星期 一 ) 前
( 以郵戳為憑 )
承辦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
逾期不予受理
53
競賽成績審查期程表
競賽成績審查期程表
國中端競賽審查作業規劃 國中端競賽審查作業規劃
國中承辦 • 人將
審查資料 按班
級座 號順
序排 臺南高商審查 間送件至 表定時 依時程 列,
3 月 17~18
日
承辦人 •國中 至免試入學委員會
承辦學校 競賽積分審查結果 臺南高商取回
3 月 30 日
學生 •
或家 長對
審查結 果有
疑義
,填寫「
審查結 南高商 自向臺 審查結果親 ,並持 申請書」 果複查
申 請複查
3
月 31 日 ~4 月 1 日 中午 12 時前
(
上班時間 )
務系統超額比序獎 •進行學 勵紀錄
註記
與
( )註記 採計 勵之 賽與獎 錄不重複 勵紀 擇競 慎選 由之獎 學生審 同一事 成績 競賽 務必提醒 •
4 月 2 日
午夜 12 時前
54
競賽審查表件 競賽審查表件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申請表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結果複查申請 書
104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項目「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結果申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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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1/3 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1/3
依競賽項目 ( 類別 ) 順序填寫並裝訂佐證資料 ( 影本 ) 於申請表後,影本請國中相關單位核章 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限國中階段 ( 七上至九上五學期 ) 獲得之成績始 採計,同一性質或同一項目之競賽可附多張獎 狀,僅擇優計分一次
所陳資料,一律不接受補件 ,不得異議。
所陳資料如有偽造、變造之情事,取消其分發及 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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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2/3 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2/3
錯誤樣態 說明
所附獎狀之張數與申請表
列張數不符 前有得獎項目但未附獎狀
,該項不得補件且不採計 所附獎狀影本未蓋「與正
本相符」及學務處章戳 請組長辦理送件時攜帶個 人職章及學務處 ( 或承辦 處室 ) 章,以利現場修改 之需
申請表列競賽名稱不完整
不正確 競賽年度、競賽名稱務必
敘明清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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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樣態 更正說明 申請表各項欄位填寫
不完整 競賽項目 ( 類別 ) 、性質 ( 層 級 ) 、獲獎名次 ( 等第 ) 、團 體或個人賽及承辦人職章等務 必詳填
團體賽參賽名單
未造冊 欲採計團體賽競賽成績之每位 學生申請表後,務必皆附上參 加團體賽之獎狀影本及團體參 賽名冊
國外獎狀未附
中文證明 可附轉發之相關教育單位公文 或附國中學務處證明書
58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3/3
競賽審查送件國中端注意事項 3/3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不採計項目 1
未列於 教育部公佈之國際性、全國性競賽項目 ( 國際發明展不採計 ) 、臺南區高中職免試入 學超額比序區域性、縣市性採計競賽一覽表、
臺南市專案採計之競賽項目及全國、全民運動 會選拔賽採計競賽項目表內之項目 不予採計
例: 102 鯤鯓王盃兩岸全國各級學校民俗文化錦 標賽童趣太鼓 A 團
說明:
1. 表列項目只有 101 年沒有 102 年,故不予採計 2. 鯤鯓王盃只採計龍和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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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補充說明 競賽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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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補充說明 競賽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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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團體、個人賽
個人賽與團體賽人數定義原則上依各競賽辦法 ( 或規定 ) 辦理,如該競賽辦法未定義,則 2 人以上 ( 含 ) 之競賽即為團體賽;團體賽積分 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桌球、網球、羽球雙打為個人賽
科學展覽會依參賽名冊人數
台南市 101 學年度中小學圍棋錦標賽 為 團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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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競賽審查補充說明
競賽等第 ( 名次 )
特優比照第 1 名;優等比照第 2 名;甲等比照第 3 名。
如僅錄取前 3 名,則佳作或入選比照第 4 名。特殊採計 項目-
( 音樂、舞蹈、美術、傳統藝術比賽 )
音樂
台南市
個人賽採計名次 ( 獎狀文字內有第 1~6 名 )
團體賽採計等第 ( 獎狀文字內有特優、優等、甲 等 )
全國
個人賽採計名次 ( 獎狀文字內有第 1~6 名 )
團體賽採計等第 ( 獎狀文字內有特優、優等、甲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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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補充說明 競賽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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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補充說明 競賽補充說明
傳統藝術比賽
台南市 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傳統藝術比賽
• 分特優 ( 第一名 ) 、優等 ( 第二名 ) 甲等 ( 第三名 )
台南市 102 、 103 年度國民中小學傳統藝 術比賽
• 分優等 ( 第一名 ) 、甲等 ( 第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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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 政高公司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黃婉貞老師
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臺南區免試入學工作國中端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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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試選填說明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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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志願試選填多元學習表現皆為原始分數 統計範圍:七上 ~ 資料匯出日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之教育會考表現,係以學生
「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五科在校成
績,取七上、七下、八上、八下,四學期各科平
均,轉換為「精熟、基礎、待加強」三級進行模
擬,非學生實際之教育會考表現,特此說明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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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國中、南科實中、光華高中、新榮高中、城光國中、昭明 國中的教育會考表現,由資訊中心計算四學期平均後轉換三 級,並直接匯至免試報名系統
非上述學校,請於 1 月 14 日 ( 三 ) 前,將貴校學生四學期成 績平均,轉換為三級七標示後,寄給資訊中心婉貞老師:
[email protected] 。檔案為 Excel 檔(請存為 xl
s ),須含下列欄位: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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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七標示說明(以國文科為例):
精熟 :全校國文成績總平均排名,前百分之 20 的學生
A++ :成績為「精熟」的學生中,前百分之 25 ,標示為「 A++ 」
A+ :成績為「精熟」的學生中,百分之 26~50 ,標示為「 A+ 」
A :成績為「精熟」的學生中,百分之 51 以後,標示為「 A 」
基礎 :全校國文成績總平均排名,百分之 21~80 的學生
B++ :成績為「基礎」的學生中,前百分之 25 ,標示為「 B ++ 」
B + :成績為「基礎」的學生中,百分之 26~50 ,標示為「 B + 」
B :成績為「基礎」的學生中,百分之 51 以後,標示為「 B 」
待加強:全校國文成績總平均排名,百分之 81 以後的學生
C :成績為「待加強」的學生,全部標示為「 C 」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 使用台南市系統 (1/3 )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 使用台南市系統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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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對象:
公立國中、南科實中、光華高中、
新榮高中、城光國中、昭明國中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 使用台南市系統 (2/3 )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 使用台南市系統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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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台南市成績系統匯出學生資料檔前 請至學籍系統進行基本資料維護
學生身分別 ( 原住民、身心障礙、蒙藏生、僑 生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確認多元學習表現成績
請與學務處確認匯出時間。
建議註冊組匯出資料檔後 ~ 試選填結束,學校
暫停匯入多元學習表現記錄,以免學生一直
反應成績有問題。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 使用台南市系統 (3/3 )
第一次志願試選填說明 — 使用台南市系統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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