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 第七期第五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 第七期第五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 "

Copied!
54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 第七期第五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

傅 仰 止 關 秉 寅

吳 齊 殷 主 編 廖 培 珊

謝 淑 惠

科技部計畫編號:MOST 107-2420-H-001-003-SS2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二○二○ 年 六 月

(2)

參 與 教 授

傅仰止 計畫主持人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關秉寅 共同主持人

社會不平等組問卷召集人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及亞太研究英語博士學 位學程(合聘)教授

吳齊殷 共同主持人

科技與風險組問卷召集人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

廖培珊 共同主持人 社會不平等組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調查研究專題中心研究員

林宗弘 社會不平等組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張峰彬 社會不平等組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曾淑芬 社會不平等組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

劉千嘉 社會不平等組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 副教授

鄭力軒 社會不平等組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蘇國賢 社會不平等組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杜文苓 科技與風險組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李香潔 科技與風險組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體系與社經組組長 林宗弘 科技與風險組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許文耀 科技與風險組 政治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許耿銘 科技與風險組 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 彭保羅 科技與風險組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蕭乃沂 科技與風險組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3)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第七期第五次 摘要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以下簡稱「變遷調查」)由科技部前身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之人文及社會科學發展處在 1983 年推動,1985 年成功完成第一次全台灣代表性樣本的調 查,並從 1990 年第二期計畫開始,每年都進行兩份獨立的問卷調查。研究規劃的主要原則,

是以其中一份問卷每間隔五年重覆同樣的調查主題(一共有五個固定主題),從事重複橫斷 性之調查,收集含有兩個時間點以上的資料供比較分析,以突顯社會變遷的趨勢。另外一份 問卷則有彈性地採用不同的研究主題。調查主要目的在經由隨機抽樣田野調查收集資料,提 供學術界研究分析台灣社會的長期變遷,並和國際調查接軌,進而掌握全球化的趨勢。到目 前為止,變遷調查已經累積 64 份調查、共 132,916 人次的面訪資料。

本年度第七期第五次調查(簡稱七期五次)依例分為兩個主題進行。主題一「社會不平 等」是延續十年前的主題「社會不平等」問卷內容,並涵蓋國際社會調查計畫(International Social Survey Programme, 簡稱 ISSP)2019 年的「Social Inequality V」核心題組,共計成功 完訪問卷為 1,926 份。主題二「科技與風險」是延續六期四次問卷二的主題「風險社會」,

並另外設計新增與科技相關的風險題目,共計成功完訪 1,933 份問卷。七期五次兩個主題的 問卷,在保有對台灣社會現象的本土關懷之外,也同時擴展與國際學術界比較研究的機會,

變遷調查所累積的調查資料也持續完全公開,提供探究台灣社會長期變遷最具有代表性的 實證基礎。

關鍵詞:社會變遷、調查研究、社會不平等、科技與風險

(4)

Taiwan Social Change Survey, 2019 Abstract

In the early 1980s, the former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now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itiated the Taiwan Social Change Survey (TSCS), which completed the first nationally representative survey in 1985. Since 1990, the annual TSCS has consisted of two independent survey modules each year. To facilitate analyses of population or group changes over time, the TSCS devotes one of the two annual survey modules to repeat major research topics every five years. The other module of the annual survey focuses on other social phenomena that are important to the social sciences and the Taiwanese society. Since 2002, the TSCS has also incorporated every ISSP and EASS module. All the data collected by the TSCS have been released, free of charge, to the academic community. By the end of 2019, the TSCS series has accumulated 64 survey data sets, that cover behaviors, attitudes, and values of 132,916 respondents.

The 2019 TSCS consists of two modules. The first module, Social Inequality, last fielded in 2009, includes ISSP 2019 core questions to the module. The second module is Technology & Risk (previously fielded in 2013). The module includes some of the old topics wich has been modified and other important topics with regard to Taiwan’s technology and risk society issues. A total of 1,926 interviews were completed for the first module, and 1,933 were completed for the second module. The cumulated survey data will be released to the public, as it has been in the past, to provide the empirical basis for understanding social changes over time in Taiwan.

Keywords: social change, survey research, social inequality, technology & risk

(5)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 第七期第五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第七期第五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

壹、問卷內容及擬定過程 ... 1

一、問卷主題與問卷設計小組之組成 ... 1

二、問卷研擬 ... 2

(一)研究問卷Ⅰ社會不平等組問卷之設計 ... 2

(二)研究問卷II 科技與風險組問卷之設計 ... 2

貳、抽樣過程 ... 4

一、 抽樣設計 ... 4

(一)抽樣母體 ... 4

(二)抽樣分層 ... 4

(三)抽樣方法 ... 5

(四)膨脹樣本 ... 5

(五)抽樣結果 ... 6

(六)抽出樣本的代表性檢定 ... 13

三、樣本名單之處理 ... 18

四、樣本名單之使用 ... 18

五、計畫助理與訪員複查 ... 18

參、問卷調查過程 ... 19

一、預試訪員訓練與調查過程 ... 19

二、正式訪員訓練 ... 19

三、正式調查過程 ... 20

肆、資料整理、檢誤與資料結構 ... 27

(6)

一、資料整理 ... 27

二、資料檢誤 ... 27

三、問卷的資料結構 ... 28

四、資料使用說明與注意事項 ... 28

五、變項次數分配分析結果 ... 29

六、認知訪談記錄整理 ... 29

研究問卷I 社會不平等組 ... 29

研究問卷II 科技與風險組 ... 36

附錄一:正式問卷 ... 39

(一)研究問卷 I 社會不平等組 ... 39

(二)研究問卷 II 科技與風險組 ... 61

附錄二 歷次題目對照 ... 79

(一)研究問卷 I 社會不平等組 ... 79

(二)研究問卷 II 科技與風險組 ... 85

附錄三 正式問卷題目說明 ... 91

(一)研究問卷 I 社會不平等組 ... 91

(二)研究問卷 II 科技與風險組 ... 115

附錄四 調查次數分配 ... 135

(一)研究問卷 I 社會不平等組 ... 136

(二)研究問卷 II 科技與風險組 ... 245

附錄五 調查地區編號、鄉鎮類型與成功樣本數 ... 343

(一)調查地區編號 ... 343

(二)調查地區(鄉鎮類型)與成功樣本數 ... 343

附錄六 鄉鎮類型 ... 347

附錄七 省院轄市及縣(市)、鄉(鎮、市、區)編號表 ... 359

(7)

附錄八 村里編號表 ... 363

附錄九 台灣地區行業標準分類表 ... 403

附錄十 台灣地區職位標準分類表(社會變遷碼) ... 411

附錄十一 職業過錄說明 & ISCO08 職業分類表 ... 413

附錄十二 高中職學校代碼表 ... 439

附錄十三 高中職科別代碼表 ... 449

附錄十四 大專院校學校代碼表 ... 453

附錄十五 大專院校科系、學程代碼表 ... 461

附錄十六 訪問結果代碼說明 ... 481

附錄十七 工作人員名錄 ... 485

附錄十八 資料檔加權說明 ... 487

附錄十九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的演變 ... 499

附錄二十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問卷電腦資料檔申請使用辦法 ... 509

附錄二一 勘誤表 ... 519

(8)
(9)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 第七期第五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

壹、問卷內容及擬定過程

一、問卷主題與問卷設計小組之組成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七期五次計畫,在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推動委員會的督導 與協調下推展。此次計畫於推動委員會討論之後,兼顧過去歷次的調查與兩個國際社會調 查計畫的主題(東亞社會調查 EASS、國際社會調查計畫 ISSP),議定兩組問卷的主題分 別為「社會不平等」議題以及「科技與風險」議題。由關秉寅教授(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擔任社會不平等組問卷召集人,並由吳齊殷研究員(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擔任科技 與風險問卷召集人。

「社會不平等」的主要任務是延續十年前主題的前提下,執行第二次調查。第二個調 查小組是延續六年前的問卷一主題,並新增科技風險議題。兩組問卷的調查內容均以台灣 社會變遷的趨勢為考量基礎,其中「社會不平等」組主要延續五期五次(2009 年)問卷一「社 會不平等」內容,並涵蓋 ISSP 2019 年的「Social Inequality V」核心題組;而「科技與風 險」組問卷除修改六期四次風險社會問卷內容,並另外設計新增與科技相關的風險題目。

兩組問卷的調查內容除反映台灣的社會現象,也擴展國際比較研究的機會。

第七期第五次問卷設計小組的成員安排如下:

(一)社會不平等組

由關秉寅(政治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擔任問卷設計小組召集人,參與的成員包括:林 宗弘(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張峰彬(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曾淑芬(元 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廖培珊(中央研究院調查研究專題中心研究員)、劉千嘉(高 雄醫學大學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鄭力軒(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蘇 國賢(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1 有關本計畫的沿革與詳細發展請參見 附錄十五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的演變。

(10)

(二)科技與風險組

由吳齊殷(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擔任問卷設計小組召集人,小組成員包 括:杜文苓(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香潔(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體系與社經組 組長)、林宗弘(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許文耀(政治大學心理學系教授)、許 耿銘(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彭保羅(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 究員)、蕭乃沂(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二、問卷研擬

(一)研究問卷Ⅰ社會不平等組問卷之設計

本問卷主題的研究目的主要延續 2009 年五期五次社會不平等研究主題及問卷內容,

並納入 International Social Survey Programme (簡稱 ISSP) 2019 年的「Social Inequality V」

主題,統籌設計完整的問卷,以探討台灣社會各種社會現象中的不平等議題。第七期第 五次社會不平等調查整體主題規劃如下:1. ISSP 2019 年調查題項(a.經濟不安全、b.政府失 能、c.透過市場行動者減低社會不平等、d.社會信任、e.不平等的生活經驗與日常生活的歧 視、f.全球不平等的感知、g.社會衝突、h.數位不平等);2.保留 2009 年公平感知及社會衝 突等議題。依據上述研究方向與架構,自 2018 年 10 月開始,問卷小組成員共召開八次問 卷討論會議,並同時參考 2019 年 1 月座談會(即「認知訪談」)結果、2019 年 2、5 月的中 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意見,以及面訪預試問卷調查結果,修訂正式 問卷題組與內容。

(二)研究問卷II 科技與風險組問卷之設計

「科技與風險」之主題是本計畫第二次做調查,首次調查為六年前之六期四次風險社 會組問卷。社會風險是個重要但具有爭議性的社會科學概念。根據風險社會的理論分類,

天災被歸類為「舊」風險;人禍例如食品安全、環境汙染、交通事故或工業安全則是稱為

「第一現代」之風險時期;至於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的新科技,例如氣候變遷、核能、基因 改造與人工智慧所造成的「科技」風險則視為「新」風險。因此科技與風險問卷在天災、

人禍與科技風險這三方面進行設計,包含與特定災難類型相關的災害潛勢、主觀風險感知、

風險因應調適的能力或行為,與社會人口因素關係較高的暴露度、脆弱性與韌性(包括災後

(11)

並於個別題組提出與天災、人禍及科技創新之風險有關的特定題目。依據上述研究方向與 架構,自 2018 年 9 月開始,問卷小組成員共召開八次問卷討論會議,並同時參考 2019 年 1 月座談會(即「認知訪談」)結果、2019 年 2、5 月的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 委員會審查意見,以及面訪預試問卷調查結果,再次修訂完成正式問卷。

兩組問卷仿效原有的認知訪談機制,於 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5 日間進行認知訪談,每 場認知訪談至少有設計小組成員(出題者)、有類似經驗的民眾、研究助理,至少各一名參 加,由有相似經驗並願意提供意見的民眾參與。座談中針對設計題目之題意、用詞、受訪 者理解度、受訪者在確定答案時需要了解的面向、在記憶回溯時掌握的程度等部分,逐題 了解問卷題目的優缺點,並進一步判斷實際訪問時可能遭遇的問題、題目用詞是否合適等。

訪談有助於發掘題目中未為研究者所認識到的隱藏含意,協助設計題目之增修。社會不平 等組和科技與風險組各訪談六位民眾。

三、正式問卷內容

研究問卷 I 社會不平等組、研究問卷Ⅱ科技與風險組分類大綱如下:

研究問卷Ι 社會不平等組 A、基本狀況

B、ISSP 2019 核心題組 C、職業狀況

D、日常生活 E、健康生活 F、收入狀況 Z、訪問紀錄

研究問卷Ⅱ 科技與風險組 A、基本狀況

B、風險感知 C、災難 D、食品安全

E、交通風險與交通政策 F、核能風險與核能政策 G、空污風險與綠能政策

H、科技使用與科技風險(人工智慧) J、身心健康評估

K、生活狀況 Z、訪問紀錄

(12)

貳、抽樣過程

自從2012年10月1日開始施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後,大型調查所依賴的戶籍抽樣逐漸 面臨困境。囿於戶籍法之規定,內政部戶政司於2015年起逐步限制學術研究單位使用戶籍資 料(含民眾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地址)作為抽樣清冊之用;並於2017年8月說明,未來幾年 後將僅提供戶籍地址,不再提供包含個人資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之戶籍資料。

為了謀求長遠的解決方式,本計畫首先於2015年規劃嘗試使用地址抽樣 (address-based sampling, ABS),於當年11月進行「社會網絡與社會資源調查 (ISSP)」國際合作預試時,同 時採用地址抽樣與戶籍抽樣進行調查,作為實驗設計。這是台灣第一個採地址抽樣的調查,

藉以評估內政部所建置之各縣市門牌號碼及其位置資料(以下簡稱全國門牌位置資料庫)為抽 樣調查的可行性。

本計畫為了進一步因應內政部戶政司限制使用個人資訊之戶籍資料的作法,於2018年至 2019年的兩次預試調查中,再次規劃地址抽樣的實驗設計,作為2020年於八期一次開始正式 由戶籍資料抽樣改成地址抽樣之調查參考。地址抽樣的實驗設計,將有助於精確評估膨脹樣 本和調查成本,並釐清戶籍人口、常住人口、設有戶籍之常住人口三種不同母體範疇不一致 問題,預先謀求地址抽樣調查之完訪率不佳的解決方案,逐步達成由戶籍資料抽樣轉型為地 址抽樣之研究設計。七期五次(2019年)正式調查之抽樣設計仍然維持傳統抽樣依據,以戶 籍人口作為母體。

一、 抽樣設計

(一)抽樣母體

以台灣地區(不含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設有戶籍,年齡在18歲(含)以上之一般民 眾(民國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戶籍資料檔做為抽樣母體,並以內政部戶政司所提供之 戶籍資料檔作為抽樣依據。實際調查訪問時,並不包括軍事單位、醫院、療養院、學校、職 訓中心、宿舍、監獄等機構內之居民及通緝犯。

(二)抽樣分層

本調查採用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專題中心(以下簡稱「調查研究

(13)

專題中心」)與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於民國103年共同研發的分層,

文區位的經濟變項,包含「農林漁牧從業人口百分比」、「工業從業人口百分比」、「職業等 級_專業及主管人員人口百分比」、「十五至六十四歲人口百分比」、「六十五歲及以上人口 百分比」、「大學及以上教育人口百分比」、「人口密度」與「5年人口成長數」八個變項,

將台灣地區358個鄉鎮市區分為七個層別。在考量地理區因素後,將七個層別調整合併為19個 分層,並稱之為地理分層。

(三)抽樣方法

樣本的選取採用「分層多階段PPS抽樣法(stratified multi-stage 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 (PPS) sampling)」,各層內採用抽取率與單位大小成比例(PPS)等距抽樣法,逐步 抽取「地理分層」、「鄉鎮市區」、「村里」、「地址」、「人」。本計畫預試調查以內政 部統計處戶籍地址為抽樣依據採地址抽樣,所以抽樣方式為五階段抽樣;正式調查仍可申請 到內政部戶政司戶籍人口資料,故抽樣方式採三階段抽樣,惟為了強化花蓮與台東地理分層 的區域代表性,僅就有此地理分層採二階段抽樣。

(1) 預試調查之五階段抽樣:第一階段的單位為「地理分層」,第二階段的單位為「鄉 鎮市區」,第三階段的單位為「村里」,第四階段的單位為「地址」,最後依戶中 選樣表3抽出「人」。

(2) 正式調查之三階段抽樣:第一階段的單位為「鄉鎮市區」,其次抽出「村里」,最 後抽出「人」。

(3) 正式調查之二階段抽樣(限花東地區):第一階段的單位為「村里」,接著抽出「人」。

(四)膨脹樣本

為了避免因拒訪、不合格樣本(如服役、死亡等)及無法接觸的樣本(如不住原址)等 因素的干擾,而致無法達成預計目標。因此,在實際執行抽樣時,參照近三年內調查研究專

2以民國 103 年 4 月 7 日專家諮詢會議發展一套地理區與層別的抽樣分層設計,參與人員有洪永泰、章英華、傅仰止、廖培珊、杜素 豪、謝淑惠和侯佩君等。先依據人口結構變項與人文區位的經濟變項將台灣地區 358 個鄉鎮市區分為七個「層別」,再依六個地理區 位將台灣地區 358 個鄉鎮市區分為六個「地理區」,依序為北北基宜(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和宜蘭縣)、桃竹苗(桃園縣、新竹 縣、新竹市和苗栗縣)、中彰投(台中市、彰化縣和南投縣)、雲嘉南(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和台南市)、高屏澎(高雄市、屏 東縣和澎湖縣)與花東(花蓮縣和台東縣),最後考量地理區後進行層別合併,將台灣地區 358 個鄉鎮市區分為 19 個地理分層。

3為了選取未來地址抽樣調查要使用的戶中選樣本,特定於預試調查中設計一個為八個表序的戶中選樣表,主要是以謝淑惠(2018)所提 出以地址最末兩碼調整的戶中選樣表進行修改。最後,因預試完訪樣本較少,而影響測試效果的評估。

(14)

題中心所執行的大型計畫完成率,4並依受訪地區狀況調整,決定每一個中選鄉鎮市區的樣本 膨脹係數,估算每一鄉鎮市區須抽取的樣本數。本次調查之膨脹係數依上述原則調整後,預 試調查介於2倍至4.5倍之間,正式調查介於1.5倍至3.1倍之間。

(五)抽樣結果

本計畫兩問卷組,社會不平等組(以下簡稱「不平等組」)及科技與風險組(以下簡稱「科 技組」)各進行預試及正式調查,茲將其抽樣結果分述如下:

(1) 預試調查

本計畫預試調查的抽樣方式採五階段抽樣:第一階段的單位為「地理分層」,第二階段 的單位為「鄉鎮市區」,第三階段的單位為「最小統計區」,第四階段的單位為「地址」,

最後進行戶中選樣抽出「人」。惟為了節省調查成本,則在預試調查中,排除花蓮、台東及 澎湖地區,僅在其餘五個地理區中,各抽取一個地理分層進行調查,而調查之「鄉鎮市區」

則視訪員安排狀況決定。其次,依據內政部戶政司所提供民國107年6月的人口統計資料,計 算各地理區的人口比例,並依人口比例計算各地理區所需抽取的鄉鎮市區數;最後,調整抽 取村里數與各村里應完成數,社會不平等組預計完訪樣本數為170案,科技與風險組預計完 訪樣本數為155案。中選地理分層及鄉鎮市區請參見表2-1。由於本調查運用膨脹樣本且樣本 無替代的設計,故調整後兩組預定抽出樣本數分別為社會不平等組450案和科技與風險組444 案。各鄉鎮調整後抽出樣本數及膨脹係數如表2-2。

4本報告所稱之大型計畫係指「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六期第三次」、「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六期第四次」及「台灣社會變遷基本 調查第六期第五次」等三個調查計畫。

(15)

表 2-1:預試調查各分層中選之鄉鎮市區

社會不平等組 科技與風險組

地理分層 中選鄉鎮市區 地理分層 中選鄉鎮市區

北北基宜 第 2 層 新北市三重區、台北市內湖區、

新北市板橋區 北北基宜 第 2 層 新北市三重區、台北市內湖區、

新北市板橋、新北市林口區 桃竹苗 第 1 層 桃園市桃園區 桃竹苗 第 1 層 桃園市桃園區

中彰投 第 3 層 彰化縣埔鹽鄉、南投縣埔里鎮 中彰投 第 3 層 彰化縣埔鹽鄉

雲嘉南 第 2 層 嘉義市西區、台南市南區 雲嘉南 第 2 層 嘉義縣民雄鄉、台南市西區 高屏 第 2 層 高雄市小港區 高屏 第 2 層 高雄市小港區

表2-2:預試調查膨脹係數與樣本數

社會不平等組 科技與風險組

鄉鎮市區名稱 預計完訪

數上限 膨脹係數 抽取

樣本數 鄉鎮市區名稱 預計完訪

數上限 膨脹係數 抽取 樣本數 台北市內湖區 18 3.3 60 台北市內湖區 12 4 48 新北市三重區 18 4 72 新北市三重區 12 4.5 54 新北市板橋區 18 3 54 新北市板橋區 12 3 36 桃園市桃園區 24 3.3 80 新北市林口區 12 3 36 彰化縣埔鹽鄉 18 2 36 桃園市桃園區 24 4 96 南投縣埔里鎮 18 2 36 彰化縣埔鹽鄉 27 2 54

台南市南區 16 2 32 台南市南區 16 2 32

嘉義市西區 16 2 32 嘉義縣民雄鄉 16 2 32 高雄市小港區 24 2 48 高雄市小港區 24 4 56

總數 170 450 總數 155 444

(16)

(2) 正式調查

正式調查兩問卷組預計各完成2,000案,採分層多階段PPS抽樣,使母體中的每個人都有 一個不為零的中選機會,每一個中選的個案均不可替換。

依據內政部戶政司所提供民國107年12月的人口統計資料計算每一分層的人口比例,並 依所計算出的人口比例計算各分層所需抽取的鄉鎮市區數,再經由抽取村里數與各村里應完 成數調整過後,兩組問卷應完成樣本數各為2,004案,抽樣設計請參見表2-3,中選地理分層 及鄉鎮市區如表2-4。鑒於花東地區人口數過少及人口密度分佈極不平均,為了確保取樣能充 分代表花東地區,在實際執行抽樣時,採用分層二階段PPS抽樣法,其他地區仍採用分層三 階段PPS抽樣法抽取個人。最後以各樣本村里的戶籍資料作為抽樣清冊,由計畫人員前往內 政部戶政司實地抽選個人樣本。

由於本調查運用膨脹樣本且樣本無替換的設計,由於兩組花東膨脹係數不同,膨脹後總 樣本數不平等組和科技組皆為4,054。各鄉鎮調整後抽出樣本數及膨脹係數如表2-5。

(17)

表 2-3 正式調查之抽樣設計 地理分層 18 歲以上

人口數

人口 比例

預定樣本 配置

鄉鎮市區 抽取數

村里 抽取數

各村里 應完成數

各層 應完成數

北 北 基 宜

第 1 層 1,203,678 19.02 122 4 2 15 120 第 2 層 3,121,397 49.32 317 10 2 16 320 第 3 層 1,608,734 25.42 164 6 2 14 168 第 4 層 395,298 6.25 40 2 2 10 40

小計 6,329,107 32.17

(總人口比例) 643 22 648

桃 竹 苗

第 1 層 1,123,399 36.57 114 3 2 19 114 第 2 層 1,438,448 46.83 146 4 2 18 144 第 3 層 509,763 16.60 52 2 2 13 52

小計 3,071,610 15.61

(總人口比例) 312 9 310

中 彰 投

第 1 層 889,323 23.40 90 3 2 15 90 第 2 層 1,241,036 32.66 126 4 2 16 128 第 3 層 1,243,714 32.73 126 4 2 16 128 第 4 層 426.214 11.22 43 2 2 10 40

小計 3,800,287 19.31

(總人口比例) 385 13 286

雲 嘉 南

第 1 層 904,052 31.74 92 3 2 15 90 第 2 層 1,184,956 41.60 120 4 2 15 120 第 3 層 759,597 26.67 77 3 2 13 78

小計 2,848,605 14.48

(總人口比例) 289 10 288

高 屏 澎

第 1 層 1,105,946 34.98 112 3 2 19 114 第 2 層 966,287 30.56 98 3 2 16 96 第 3 層 1,089,506 34.46 111 3 2 19 114

小計 3,167,739 16.07

(總人口比例) 321 9 324

花 東

第 1 層 245,269 52.79 25 0 2 13 26 第 2 層 219,380 47.21 22 0 2 11 22

小計 464,649 2.36

(總人口比例) 47 0 48

總數 19,675,997 100.00 2000 2004

(18)

表 2-4 正式調查之各分層中選的鄉鎮市區

地理分層 中選鄉鎮市區

北 北 基 宜

第 1 層 臺北市大同區、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信義區、新北市永和區

第 2 層

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士林區、

新北市板橋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市中和區、新北市新莊區、

新北市淡水區、新北市林口區

第 3 層 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信義區、新北市三峽區、新北市汐止區、

新北市五股區、宜蘭縣羅東鎮 第 4 層 宜蘭縣三星鄉、宜蘭縣蘇澳鎮

桃 竹 苗

第 1 層 新竹市東區、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中壢區

第 2 層 新竹縣新豐鄉、新竹縣芎林鄉、苗栗縣頭份市、苗栗縣竹南鎮 第 3 層 苗栗縣後龍鎮、苗栗縣造橋鄉

中 彰 投

第 1 層 臺中市中區、臺中市西區、臺中市北屯區

第 2 層 臺中市大雅區、臺中市豐原區、臺中市烏日區、臺中市太平區 第 3 層 彰化縣北斗鎮、彰化縣埔心鄉、彰化縣芬園鄉、臺中市清水區 第 4 層 彰化縣溪州鄉、彰化縣大城鄉

雲 嘉 南

第 1 層 臺南市東區、臺南市安平區、臺南市仁德

第 2 層 臺南市南區、臺南市麻豆區、臺南市將軍區、臺南市學甲區 第 3 層 嘉義縣鹿草鄉、雲林縣大埤鄉、雲林縣二崙鄉

高 屏 澎

第 1 層 高雄市苓雅區、高雄市左營區、高雄市鳳山區 第 2 層 高雄市旗津區、高雄市小港區、高雄市仁武區 第 3 層 高雄市美濃區、澎湖縣白沙鄉、屏東縣東港鎮

(19)

表 2-5 正式調查之膨脹係數與樣本數

鄉鎮市區名稱 郵遞區號 應完成數 膨脹係數 樣本數

臺北市大同區 103 30 2.9 88

臺北市中山區 104 32 3.1 80

臺北市大安區 106 30 3 94

臺北市信義區 110 30 2.6 90

臺北市士林區 111 32 2.5 86

臺北市內湖區 114 32 2.7 86

臺北市文山區 116 32 2.7 84

基隆市仁愛區 200 28 2.6 62

基隆市信義區 201 28 2.3 62

新北市板橋區 220 32 2.5 74

新北市汐止區 221 28 3 62

新北市永和區 234 30 2.7 78

新北市中和區 235 32 2.1 80

新北市三峽區 237 28 2.5 62

新北市三重區 241 32 2.2 96

新北市新莊區 242 32 2.2 86

新北市林口區 244 32 2.2 68

新北市五股區 248 28 2.2 62

新北市淡水區 251 32 2.2 80

宜蘭縣羅東鎮 265 28 2.1 58

宜蘭縣三星鄉 266 20 1.7 34

宜蘭縣蘇澳鎮 270 20 1.7 34

新竹市東區 300 38 2 84

新竹縣新豐鄉 304 36 2.7 72

新竹縣芎林鄉 307 36 2.2 72

桃園市中壢區 320 38 2 76

桃園市桃園區 330 38 2 102

苗栗縣竹南鎮 350 36 2 72

苗栗縣頭份市 351 36 2 72

苗栗縣後龍鎮 356 26 1.7 44

苗栗縣造橋鄉 361 26 1.7 44

臺中市中區 400 30 2.1 64

臺中市西區 403 30 2.1 64

臺中市北屯區 406 30 2.1 64

臺中市太平區 411 32 1.8 58

臺中市烏日區 414 32 1.8 58

臺中市豐原區 420 32 1.8 58

(20)

鄉鎮市區名稱 郵遞區號 應完成數 膨脹係數 樣本數

臺中市大雅區 428 32 1.8 58

臺中市清水區 436 32 1.5 48

彰化縣芬園鄉 502 32 1.5 48

彰化縣埔心鄉 513 32 1.5 48

彰化縣北斗鎮 521 32 1.5 48

彰化縣溪州鄉 524 20 1.6 32

彰化縣大城鄉 527 20 1.6 32

嘉義縣鹿草鄉 611 26 1.7 42

雲林縣大埤鄉 631 26 1.7 42

雲林縣二崙鄉 649 26 1.7 42

臺南市東區 701 30 1.6 52

臺南市南區 702 30 1.6 48

臺南市安平區 708 30 1.6 52

臺南市仁德區 717 30 1.6 52

臺南市麻豆區 721 30 1.6 48

臺南市將軍區 725 30 1.6 48

臺南市學甲區 726 30 1.6 48

高雄市苓雅區 802 38 1.9 72

高雄市旗津區 805 32 1.7 60

高雄市小港區 812 32 1.9 58

高雄市左營區 813 38 1.9 64

高雄市仁武區 814 32 1.8 58

高雄市鳳山區 830 38 1.8 72

高雄市美濃區 843 38 1.5 58

澎湖縣白沙鄉 884 38 1.5 58

屏東縣東港鎮 928 38 1.5 58

花蓮縣花蓮市 (社會不平等組) 970 13 2.2 29 花蓮縣鳳林鎮 (社會不平等組) 975 11 1.9 21 臺東縣台東市 (社會不平等組) 950 13 2.1 27 臺東縣池上鄉 (社會不平等組) 958 11 1.9 21 花蓮縣花蓮市 (科技與風險組) 970 13 2.2 29 花蓮縣秀林鄉 (科技與風險組) 972 11 2 21 花蓮縣吉安鄉 (科技與風險組) 973 13 1.9 26 花蓮縣壽豐鄉 (科技與風險組) 974 11 2 22 註 1:由於花東地理分層直接抽出村里無法直接以鄉鎮市區名稱呈現,為呈現該區的膨脹係

數與樣本數,則以「鄉鎮市區+組別」表示。

註 2:兩組應完成數均為 2,004,雖兩組花東地區中選村里與膨脹係數不同,但膨脹後總樣本 數皆為 4,054。

(21)

為檢視正式調查的抽出樣本之代表性,利用內政部所提供之民國107年12月的人口統計 資料進行抽出樣本代表性檢定,查核中選樣本的人口特徵分佈如性別、年齡等是否與母體人 口結構一致。兩組檢定結果詳如表2-6和表2-7所示。

由於採用分層多階段PPS抽樣及膨脹樣本的抽樣設計,會產生不等機率抽樣(unequal selection probabilities)的問題。因此,本調查以不等機率抽樣權值進行加權後樣本代表性檢 定,其結果如表2-8和表2-9所示,由卡方檢定結果得知抽出之樣本特徵與母體特徵均無顯著 差異,表示抽出之樣本具有代表性。

(22)

表 2-6 抽出樣本的代表性檢定(權值調整前):社會不平等組

變項 樣本 母體 檢定結果

人數 百分比 百分比 卡方值 P 值 性

男性 1,984 48.94 49.20

0.111 P>0.05 女性 2,070 51.06 50.80

年 齡

18 歲~29 歲 752 18.55 18.87

5.632 P>0.05 30 歲~39 歲 719 17.74 18.51

40 歲~49 歲 762 18.80 18.72 50 歲~59 歲 745 18.38 18.39 60 歲~69 歲 599 14.78 14.78 70 歲以上 477 11.77 10.73

性 別 與 年 齡

18 歲~29 歲 401 9.89 9.80

8.651 P>0.05 30 歲~39 歲 350 8.63 9.26

40 歲~49 歲 379 9.35 9.21 50 歲~59 歲 356 8.78 9.04 60 歲~69 歲 277 6.83 7.10 70 歲以上 221 5.45 4.79

18 歲~29 歲 351 8.66 9.07 30 歲~39 歲 369 9.10 9.25 40 歲~49 歲 383 9.45 9.51 50 歲~59 歲 389 9.60 9.35 60 歲~69 歲 322 7.94 7.69 70 歲以上 256 6.31 5.93 註:總樣本數為 4,054 人。

(23)

表 2-7 抽出樣本的代表性檢定(權值調整前):科技與風險組

變項 樣本 母體 檢定結果

人數 百分比 百分比 卡方值 P 值 性

男性 1,977 48.77 49.20

0.306 P>0.05 女性 2,077 51.23 50.80

年 齡

18 歲~29 歲 720 17.76 18.87

8.033 P>0.05 30 歲~39 歲 746 18.40 18.51

40 歲~49 歲 760 18.75 18.72 50 歲~59 歲 727 17.93 18.39 60 歲~69 歲 626 15.44 14.78 70 歲以上 475 11.72 10.73

性 別 與 年 齡

18 歲~29 歲 373 9.20 9.80

9.99 P>0.05 30 歲~39 歲 365 9.00 9.26

40 歲~49 歲 378 9.32 9.21 50 歲~59 歲 360 8.88 9.04 60 歲~69 歲 286 7.05 7.10 70 歲以上 215 5.30 4.79

18 歲~29 歲 347 8.56 9.07 30 歲~39 歲 381 9.40 9.25 40 歲~49 歲 382 9.42 9.51 50 歲~59 歲 367 9.05 9.35 60 歲~69 歲 340 8.39 7.69 70 歲以上 260 6.41 5.93 註:總樣本數為 4,054 人。

(24)

表 2-8 抽出樣本的代表性檢定(權值調整後):社會不平等組

變項 樣本 母體 檢定結果

人數 百分比 百分比 卡方值 P 值 性

男性 2,006 49.48 49.20

0.131 P>0.05 女性 2,048 50.52 50.80

年 齡

18 歲~29 歲 749 18.48 18.87

9.124 P>0.05 30 歲~39 歲 710 17.52 18.51

40 歲~49 歲 760 18.76 18.72 50 歲~59 歲 743 18.32 18.39 60 歲~69 歲 603 14.87 14.78 70 歲以上 488 12.05 10.73

性 別 與 年 齡

18 歲~29 歲 405 9.98 9.80

12.732 P>0.05 30 歲~39 歲 346 8.54 9.26

40 歲~49 歲 382 9.43 9.21 50 歲~59 歲 362 8.94 9.04 60 歲~69 歲 281 6.94 7.10 70 歲以上 229 5.65 4.79

18 歲~29 歲 344 8.50 9.07 30 歲~39 歲 364 8.98 9.25 40 歲~49 歲 378 9.33 9.51 50 歲~59 歲 380 9.38 9.35 60 歲~69 歲 322 7.93 7.69 70 歲以上 259 6.39 5.93

註:總樣本數為 4,054 人。本表各分類變項總人數與權值調整前不同是來自於小數點四捨五入 的差異。

(25)

表 2-9 抽出樣本的代表性檢定(權值調整後):科技與風險組

變項 樣本 母體 檢定結果

人數 百分比 百分比 卡方值 P 值 性

男性 1,997 49.26 49.20

0.006 P>0.05 女性 2,057 50.74 50.80

年 齡

18 歲~29 歲 724 17.85 18.87

9.549 P>0.05 30 歲~39 歲 742 18.31 18.51

40 歲~49 歲 749 18.47 18.72 50 歲~59 歲 732 18.06 18.39 60 歲~69 歲 621 15.32 14.78 70 歲以上 486 11.99 10.73

性 別 與 年 齡

18 歲~29 歲 378 9.32 9.80

10.735 P>0.05 30 歲~39 歲 368 9.08 9.26

40 歲~49 歲 375 9.25 9.21 50 歲~59 歲 368 9.09 9.04 60 歲~69 歲 290 7.14 7.10 70 歲以上 218 5.38 4.79

18 歲~29 歲 346 8.54 9.07 30 歲~39 歲 374 9.22 9.25 40 歲~49 歲 374 9.22 9.51 50 歲~59 歲 364 8.97 9.35 60 歲~69 歲 331 8.18 7.69 70 歲以上 268 6.61 5.93

註:總樣本數為 4,054 人。本表各分類變項總人數與權值調整前不同是來自於小數點四捨五入 的差異。

(26)

三、樣本名單之處理

所抽取的樣本名單及相關戶籍資料經校正,修正了樣本序列編號、樣本住址輸入等錯誤,

再經由電腦程式以亂數排列樣本順序,最後製成樣本名單格式,以供訪問調查之需。

四、樣本名單之使用

樣本名單上每一位受訪者皆為必訪對象,除非第一次訪問即可確定無法訪問到受訪 者(如死亡、遷移等),否則每位受訪者必需經過至少三次的拜訪失敗才放棄。全部受訪 者必須皆訪問過,確定無受訪者可接受訪問之後,樣本名單的使用才告終止,而其最後總 共訪問的受訪者數目即為此村里問卷訪問的完成樣本數。

五、計畫助理與訪員複查

調查訪問期間,訪員需記錄訪問結果,訪問結束之後,再由計畫助理與資深訪員根據 訪員所填資料進行複查。複查的主要目的在於核對成功樣本的資料是否確實,及訪員是 否正確使用樣本名單進行調查工作。對於失敗樣本則沒有進行複查。

成功樣本的複查方式為:若遇成功樣本的受訪者未留電話號碼,則由資深訪員進行實地 複查,其餘留有電話的成功份數,則抽取百分之三十由計畫助理以電話複查。有關樣本名單 的記錄方式及訪問失敗的原因分析,詳見「參、問卷調查過程」。

(27)

參、問卷調查過程

一、預試訪員訓練與調查過程

兩組預試調查都在 2019 年 3 月 16 日召開預試訪員訓練會議,詳細說明調查工作與問卷 內容。預試面訪調查時程自 3 月 16 日開始至 3 月 31 日結束。社會不平等組預計成功樣本 為 170 人,科技與風險組為 155 人,社會不平等組實際成功樣本數為 120 人,科技與風險 組為 115 人。

預試調查結束後,由訪員將預試面訪時所遇到的問題及針對問卷內容增修之建議,以書 面報告方式提供給問卷設計小組;資料方面,預試資料至四月初清理完畢,兩組問卷小組 成員根據預試資料的結果與訪員書面回饋,分別於 4/14 及 4/16 日召開問卷會議討論,並 修訂問卷內容以完成正式問卷定稿。

自 102 年度調查起,凡本計畫田野調查之問卷均需經過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倫 理委員會審查。本計畫於 2017 年 10 月 6 日將七期四次至七期五次調查申請案送審,並經過 多次修訂申請,包括於 2019 年 1 月底將第七期第五次預試問卷定稿版本送審,3 月進行 預試面訪調查。4 月匯集預試結果修訂正式問卷,4 月 17 日將正式問卷定稿版送審,6 月 下旬起進行正式面訪調查。

二、正式訪員訓練

本次調查皆由計畫負責規劃、執行與監督,並使用紙本問卷進行面對面訪問,訪員訓練 為二日。兩組訪員訓練皆於 2019 年 6 月 22 日、29 日在中央研究院人文館國際會議廳以及 社會所舉行。另外,針對新訪員在 6 月 23 日加強訓練。訪員是計畫助理由以往合作過的訪 員中擇優選取,新訪員則是透過合作過的訪員轉介,本次參訓共計 71 位訪員,其中社會不 平等組 32 位,科技與風險組 39 位。

6 月 22 日上午先由各組問卷團隊代表主持,進行問卷說明。社會不平等組問卷由關秉寅 教授、廖培珊教授、張峯彬教授共同主持;科技與風險組問卷由吳齊殷教授、李香潔教授共 同主持;下午課程為行職業分類與預過錄說明(由張峯彬教授主持)、CAPI 系統與專案介紹、

檢誤報表、問卷填答注意事項之說明,以及問卷互問實作練習。6 月 29 日解說面訪流程、面 訪基本規定、個資法簡介、面訪契約書說明、計酬、樣本名單填寫注意事項及實作練習。6 月

(28)

23 日針對新訪員提供面訪應對技巧、戶中抽樣說明、樣本名單使用、討論區使用以及實作練 習。

訪員討論區提供問卷團隊(由問卷設計小組與計畫助理組成)與訪員一個雙向溝通的平台,

訪員可上網查詢或提出訪問時所遭遇之困惑和疑問,問卷團隊對於田野調查時的狀況回應也 可供其他訪員參考;檢誤報表說明則訓練訪員獨立解讀檢誤報表的能力,避免訪員重蹈覆轍,

提高調查資料的品質,使其訪問調查能更有效率地執行及完成。

三、正式調查過程

正式面訪調查工作自 2019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止,全台灣共抽樣 130 個 村里進行訪問工作,訪員每週定期寄回完訪的問卷資料。訪問時期為了有效組織及動員人力,

本計畫鼓勵訪員盡量透過網路討論專區查詢或提出訪問時所遭遇的突發狀況或問卷題目之困 惑,如遇到較為緊急的狀況則以電話聯繫計畫以便及時處理。另外,訪員於調查期間亦可向 該區資深訪員諮詢田野訪問等其他相關的疑問。

研究問卷Ⅰ社會不平等組的粗完訪率為 48%,研究問卷Ⅱ科技與風險組為 48%。本 計畫將確定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者(原因 301、503、504、511、512、514、523、601、

603-605、611-612)及身心障礙無法溝通者(原因 602)自抽出樣本數中扣除(問卷Ⅰ有 816 人,問卷Ⅱ有 794 人)視為校正後完訪率(一),問卷Ⅰ的校正後完訪率(一)為 59%,問卷Ⅱ為 59%。再者,根據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Pubic Opinion Research(AAPOR)

的定義將不合格受訪者5(問卷Ⅰ有 615 人,問卷Ⅱ有 618 人)扣除後所計算出來的完訪 率視為校正後完訪率(二),問卷Ⅰ的校正後完訪率(二)為 56%,問卷Ⅱ為 56%。相 關數據請參閱下表。

5 「不合格受訪者」定義為代碼601、602、603、605、611、612、523,請參考 AAPOR(2016).

(29)

研究問卷Ι 研究問卷Ⅱ 合計 抽出樣本數 4,054 4,054 8,108 期望完成份數 2,004 2,004 4,008 實際完成份數 1,926 1,933 3,859 失敗樣本數 2,128 2,121 4,249

粗完訪率6 48% 48%

校正後完訪率(一)7 59% 59%

校正後完訪率(二)8 56% 56%

各村里的抽出與成功份數,請參閱「附錄五 調查地區編號、鄉鎮類型與成功樣本 數」;訪問結果統計、以及訪問失敗的原因分析與樣本名單的記錄方式如下列表。

6 粗完訪率=完訪/抽出樣本數。

7 校正後完訪率(一)=完訪/(抽出樣本數-不住在戶籍地者及身心障礙不能溝通者)。不住在戶籍地者包括:死亡、外出,不知去向、失 蹤、查無此地址、該地址查無此人、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沒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如因工作、求學、房屋出租等原因)、因無 法清楚理解問題或進行意思表達,而無法接受訪問(如精神疾病等)、服兵役,調查期間不會回來、服刑、受訪者戶籍遷出、空屋_調 查期開始前(如因房子改建/出售/出租等,無人居住,經村里長、警察證實)。

8 校正後完訪率(二)=完訪/(抽出樣本數-不合格受訪者)。不合格受訪者定義為:601 死亡_調查期開始前、602 因無法清楚理解問題或 進行意思表達,而無法接受訪問(如精神疾病等)、603 服兵役,調查期間不會回來、605 受訪者戶籍遷出、611 空屋_調查期開始前 (如因房子改建/出售/出租等,無人居住,經村里長、警察等證實)、612 政府機構、軍事單位、醫療院所、學校、訓練中心、監獄等 單位、523 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沒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如因工作、求學、房屋出租等原因)。

(30)

訪問記錄與失敗樣本原因之次數分配表:

(一)研究問卷Ι 社會不平等組

代碼 最後訪問結果(加權前) 人數 總百分比

100 成功完訪 1926 47.51

合格但訪問失敗 201

202 209 211 212 213 301 302 303 311 401 402 403 521 522

受訪者拒訪

受訪者以外的人代為拒訪

受訪者或代理人於訪員未前去訪查前,即直接告知執行單位拒訪 受訪者中途拒訪

受訪者以外的人中途拒訪 因故中止訪問

死亡_調查期間 暫時不方便接受訪問 語言不通

受訪者要求刪除資料

無人在家_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管理員阻止_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外出,調查期間會回來

「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

「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只有」問到新電話或新地址

578 118 66 34 9 1 4 48 6 2 30 2 132 6 37

14.26 2.91 1.63 0.84 0.22 0.02 0.10 1.18 0.15 0.05 0.74 0.05 3.26 0.15 0.91

小計 1073 26.47

不確定是否合格 501

502 503 504 511 512 514

無人在家_不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管理員阻止_不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外出,調查期間不會回來

外出,不知去向、失蹤 空屋_調查期間

查無此地址 該地址查無此人

224 19 62 16 4 25 90

5.52 0.47 1.53 0.39 0.10 0.62 2.22

小計 440 10.85

不合格 523 601 602 603 604 605 611 612

「不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沒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 死亡_調查期開始前

因無法清楚理解問題或進行意思表達,而無法接受訪問 服兵役,調查期間不會回來

服刑

受訪者戶籍遷出 空屋_調查期開始前

政府機構、軍事單位、醫療院所、學校、職訓中心、監獄等單位

447 12 66 2 7 2 76 3

11.03 0.30 1.63 0.05 0.17 0.05 1.87 0.07

小計 615 15.17

總計 4054 100

(31)

代碼 最後訪問結果(加權後) 人數 總百分比

100 成功完訪 2014 49.65

合格但訪問失敗 201

202 209 211 212 213 301 302 303 311 401 402 403 521 522

受訪者拒訪

受訪者以外的人代為拒訪

受訪者或代理人於訪員未前去訪查前,即直接告知執行單位拒訪 受訪者中途拒訪

受訪者以外的人中途拒訪 因故中止訪問

死亡_調查期間 暫時不方便接受訪問 語言不通

受訪者要求刪除資料

無人在家_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管理員阻止_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外出,調查期間會回來

「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

「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只有」問到新電話或新地址

552 117 60 35 9 1 4 45 7 2 27 2 120 6 38

13.61 2.88 1.48 0.86 0.22 0.02 0.10 1.11 0.17 0.05 0.67 0.05 2.96 0.15 0.94

小計 1025 25.27

不確定是否合格 501

502 503 504 511 512 514

無人在家_不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管理員阻止_不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外出,調查期間不會回來

外出,不知去向、失蹤 空屋_調查期間

查無此地址 該地址查無此人

201 15 56 17 5 26 85

4.96 0.37 1.38 0.42 0.12 0.64 2.10

小計 405 9.99

不合格 523 601 602 603 604 605 611 612

「不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沒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 死亡_調查期開始前

因無法清楚理解問題或進行意思表達,而無法接受訪問 服兵役,調查期間不會回來

服刑

受訪者戶籍遷出 空屋_調查期開始前

政府機構、軍事單位、醫療院所、學校、職訓中心、監獄等單位

431 13 69 2 8 2 83 4

10.62 0.32 1.70 0.05 0.20 0.05 2.05 0.10

小計 612 15.09

總計 4056 100

註:加權以各村里之不等機率加權權值(抽樣,wsel0)進行加權,加權後人數四捨五入取到整數位。

(32)

(二)研究問卷Ⅱ科技與風險組

代碼 最後訪問結果(加權前) 人數 總百分比

100 成功完訪 1933 47.68

合格但訪問失敗 201

202 209 211 212 213 301 302 303 311 401 402 403 521 522

受訪者拒訪

受訪者以外的人代為拒訪

受訪者或代理人於訪員未前去訪查前,即直接告知執行單位拒訪 受訪者中途拒訪

受訪者以外的人中途拒訪 因故中止訪問

死亡_調查期間 暫時不方便接受訪問 語言不通

受訪者要求刪除資料

無人在家_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管理員阻止_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外出,調查期間會回來

「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

「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只有」問到新電話或新地址

580 117 78 19 5 1 6 40 3 1 38 7 129 9 52

14.31 2.89 1.93 0.47 0.12 0.02 0.15 0.99 0.07 0.02 0.94 0.17 3.18 0.22 1.28

小計 1085 26.76

不確定是否合格 501

502 503 504 511 512 514

無人在家_不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管理員阻止_不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外出,調查期間不會回來

外出,不知去向、失蹤 空屋_調查期間

查無此地址 該地址查無此人

221 27 60 8 8 25 69

5.45 0.67 1.48 0.20 0.20 0.62 1.70

小計 418 10.32

不合格 523 601 602 604 605 611 612

「不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沒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 死亡_調查期開始前

因無法清楚理解問題或進行意思表達,而無法接受訪問 服刑

受訪者戶籍遷出 空屋_調查期開始前

政府機構、軍事單位、醫療院所、學校、職訓中心、監獄等單位

481 16 60 6 3 51 1

11.86 0.40 1.48 0.15 0.07 1.26 0.02

小計 618 15.24

總計 4054 100

(33)

代碼 最後訪問結果(加權後) 人數 總百分比

100 成功完訪 2005 49.43

合格但訪問失敗 201

202 209 211 212 213 301 302 303 311 401 402 403 521 522

受訪者拒訪

受訪者以外的人代為拒訪

受訪者或代理人於訪員未前去訪查前,即直接告知執行單位拒訪 受訪者中途拒訪

受訪者以外的人中途拒訪 因故中止訪問

死亡_調查期間 暫時不方便接受訪問 語言不通

受訪者要求刪除資料

無人在家_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管理員阻止_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外出,調查期間會回來

「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

「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只有」問到新電話或新地址

570 107 73 20 5 1 7 39 4 1 35 6 119 10 52

14.06 2.64 1.80 0.49 0.12 0.02 0.17 0.96 0.10 0.02 0.86 0.15 2.94 0.25 1.28

小計 1049 25.86

不確定是否合格 501

502 503 504 511 512 514

無人在家_不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管理員阻止_不確定受訪者居住該處 外出,調查期間不會回來

外出,不知去向、失蹤 空屋_調查期間

查無此地址 該地址查無此人

199 22 54 9 8 26 62

4.91 0.54 1.33 0.22 0.20 0.64 1.53

小計 380 9.37

不合格 523 601 602 604 605 611 612

「不需再訪」:受訪者不住在戶籍地,「沒有」問到新電話及新地址 死亡_調查期開始前

因無法清楚理解問題或進行意思表達,而無法接受訪問 服刑

受訪者戶籍遷出 空屋_調查期開始前

政府機構、軍事單位、醫療院所、學校、職訓中心、監獄等單位

480 18 61 6 3 53 1

11.84 0.45 1.50 0.15 0.07 1.31 0.02

小計 622 15.34

總計 4056 100

註:加權以各村里之不等機率加權權值(抽樣,wsel0)進行加權,加權後人數四捨五入取到整數位。

(34)

紙本樣本名單如下:

《範例

9

受訪者編號 姓名 年次 性別 地址/電話

1234567 林大文 22 女 地址:台北市大同南路 555 巷 1 號 電話:

新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室

備註:

CAPI 系統訪查紀錄如下:

《範例》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時段 時段 時段 時段 時段

結果代碼 結果代碼 結果代碼 結果代碼 結果代碼 住屋型態

周遭環境 備註

9 範例所填為虛擬資料。

(35)

肆、資料整理、檢誤與資料結構

一、資料整理

此次調查,訪員使用載有 CAPI 系統的平板電腦進行訪問,訪問資料於面訪時已鍵入 系統,因此計畫可即時收到訪員回傳的完訪資料。計畫小組每週固定時間將資料檢誤結 果提供給正在田野的訪員參考,提醒訪員避免犯下同樣的錯誤,有助於資料品質的提 升。完訪問卷資料自七月初開始陸續回收,但由於計畫在訪員規劃上採精兵政策,故多 位訪員所負責的調查區域擴大許多,也因此需要拉長訪期讓負責多訪區的訪員們有足夠 的時間進行訪問。再者,由於調查期間有些村里完訪狀況不佳,因此針對特定村里延長 訪問時間,問卷回收工作於 2019 年 2 月完成。

二、資料檢誤

每週計畫小組從訪員端收到上傳的問卷資料後,進行資料檢誤的工作。由於訪員使 用的 CAPI 系統已將部份題目的跳續答題項作了設定,因此問卷資料可藉著 CAPI 系統的 過濾篩選,有助於跳續答錯誤的減少;但也由於每位訪員肩負資料鍵入的工作,故問卷 資料的錯誤還包含了訪員輸入錯誤所造成的邏輯錯誤。因此計畫於 8 月 1 日開始安排電 訪員進行補問複查的工作,2020 年 3 月中旬完成兩組的資料檢誤。檢誤工作過程如下:

(一)事實檢誤方面,首先針對不應出現的數字代碼進行問卷補問,加以更正。

(二)邏輯檢誤方面,就題目、答案間的邏輯關係加以檢核、修正其問卷答案或追問其 缺漏項。

待所有比對及檢誤完畢,即進行統計分析,該分析以次數分配為主。

(36)

三、問卷的資料結構

研究問卷Ⅰ社會不平等組與研究問卷Ⅱ科技與風險組的資料結構如下:問卷一開始 的受訪者編號共有 6 碼,其第 1 至 3 碼為訪區編號10,第 4 碼為村里序號,第 5 至 6 碼為 樣本序號,詳可參閱「附錄五 調查地區編號、鄉鎮類型與成功樣本數」。問卷中的每 一題均有對應欄位,詳請參閱「附錄四 調查次數分配表」,每題次數分配表的上方均 有該題題號與變項名稱。

四、資料使用說明與注意事項

為適應本次計畫兩份主題問卷特有之題目,在過錄方式上均有其獨特之處,資料 使用者在分析資料時,請多加留意。

首先說明關於職業的過錄方式。本計畫第三期第一次與第二次,有關職業的過錄 碼是同時採用中華民國職業分類表及台灣地區職位標準分類表;前者是行政院主計處 的分類方式,後者是為配合本計畫之社會階層主題調查所特別研擬之「台灣地區職位 標準分類表」,是以相對的專業、技術層次,同時也是較簡潔的方式,來作為分類的 基礎。而第三期第三次則是以上述之台灣地區職位標準分類表為基礎,並按該期次之 主題調查的特色,加以調整而編製的職位分類表。此後變遷調查均以第三期第三次調 整編制的「台灣地區職位標準分類表」為計畫所使用之職位分類表。另外,為與 ISSP 和 EASS 研究資料進行國際比較,職業除了過錄為變遷調查職業編碼外,還需 另行過錄 ISCO0811四碼編碼(ISCO08,2008 ISCO / ILO 四位數職業分類)。再者,變 遷的行業過錄碼是採用行政院主計處行業標準分類民國 76 年的版本,但由於台灣社會的 變遷,有些舊有行業被新興行業取而代之或其分類稍有不同,因此本計畫自六期一次始 便採用新行業過錄碼(行政院主計處行業標準分類第八次修訂,95 年 5 月版)。

資料使用者如需瞭解本計畫所使用的「附錄十 台灣地區職位標準分類表(社會 變遷碼)」,請參考『黃毅志,1998,<台灣地區新職業分類的建構與評估>,《調 查研究》第五期,頁 5-36。』對此分類別的詳細說明。

10 「訪區編號」係調研中心參考郵遞區號而進行的編碼。

11 自 2014 年調查起為配合國際合作問卷,將 ISCO 碼的過錄由 ISCO88(1988 ISCO/ILO 四位數職業分類)改為 ISCO08(2008 ISCO/ILO 四位數職業分類)。

(37)

1、基本原則

(1)除少數題目上有註明的以外,依過錄格的位數,決定適當的過錄方式如下:

「漏答」過錄為 99、999、9999。

「不知道、不記得」過錄為 97、997、9997。

「拒答」過錄為 98、998、9998。

「跳答、不適用」過錄為 96、996、9996。

(2)複選題每一格都要過錄,「有」則過錄 1,「無」則過錄 0,「跳答」則過錄 96。

2、其它特殊的過錄方式

(1)研究問卷 I 與研究問卷 II 選項

「不一定」過錄為 92、992、9992。

「無意見」過錄為 93、993、9993。

「無法選擇」過錄為 94、994、9994。

「不了解題意」過錄為 95、995、9995。

五、變項次數分配分析結果

本報告已完成研究問卷 Ι 與研究問卷Ⅱ各個題目的次數分配,其結果可提供讀者和研 究者對台灣社會有關狀況之初步與整體瞭解,次數分配結果請參閱「附錄四 調查次數分 配表」。若欲使用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歷次已釋出的資料,使用方式請參閱「附錄二十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問卷電腦資料檔申請使用辦法」。

六、認知訪談記錄整理

下文分別為社會不平等組和科技與風險組問卷於認知訪談後的討論摘要。整理方式 為:先列題目(或題號),再將所遇問題列於下方。如問題重點不在選項,則省略未 列;不同題目(或題號)但選項相同者僅列一組選項供參考。

研究問卷I 社會不平等組

(38)

題號 建議修改/問題/說明 備註 A17

A18

1. 調整回變遷以前問法,與跳答邏輯?

作答「(01)單身且從沒結過婚」、「(05)離婚」、「(06)分居」、「(07)配偶去 世」,跳答 A22 宗教信仰題,不用問 A19~A21 之配偶題。

→刪除「A18.請問您目前有沒有同居伴侶?」,並將「A17.請問您目前的婚姻 狀況是?」的跳答邏輯與說明改回原先變遷問法。提供「提示卡」。

B1i B1j B1k

1.B1i 受訪者問「族群背景」是什麼?有受訪者作答「沒差」、「普通」

→調整問卷說明為「族群背景」是指一個人是原住民、新住民、外省人、本省 人、閩南人、或客家人等。

2.B1j 有受訪者作答「普通」

3.B1k 有受訪者作答「沒差」

受訪者詢問以「台灣」來看一個人是男性與女性重不重要?

→B1 題組以「台灣」來看

B2 1.調整問法,將「請問您同不同意台灣現在是這樣」移到題目開頭,避免受訪 者忘了主要要詢問的題目。

2.B2a 受訪者詢問「社會頂層」的定義是?政治?經濟?還是看整體呢?

→B2a~B2d 全刪 B3 1.有因然關係

2.老闆給多少就多少,給少就跳槽。

3.受訪者詢問指「全部工作」還是「主要工作」實際賺的錢是比您應該得到的 多還是少?多份兼職要如何算呢?

4.與 B18 題相似

→刪除「B18.請問您覺得您目前的工作收入是合理的嗎?」,保留「B3.請問 您覺得您目前實際賺(或領)的錢是比您應該得到的多還是少?」即可。

B4 B5

1.推估較久,且 B4 與 B5 作答的答案幾乎都很接近。

2.B4b 無法判斷 3.B4c 不知道 4.B5b 幾百萬 5.B4 題目太長

→維持原先題幹,且請訪員盡可能的協助受訪者推估出較接近之數字。

B6 1.調整問法,將「請問您同不同意台灣現在是這樣」移到題目開頭,避免受訪 者忘了主要要詢問的題目。

→調整題幹為「B6a.台灣社會的收入高低差太多。」與「B6b.減少收入高與收 入低的人之間的收入差距,是政府的責任。」

B7 1.唸第一遍沒聽懂,唸第二遍才能作答「(02)政府」。B6b 作答「(04)不同 意」減少收入差距是政府的責任,矛盾。

2.提供提示卡→提供「提示卡」

B8 1.題目不是很清楚,有 2 位受訪者對題意轉不過來,直接回答政治人物很關心 減少收入高與收入低的人的收入差距。

→調整題幹為「請問您同不同意下面的說法:台灣大部分的政治人物並不關心 如何減少收入高與收入低的人之間的收入差距。」

(39)

題號 建議修改/問題/說明 備註 B9 1.「成效」的台語不好講

→訪冊:「有沒有成效?」的台語可唸為「有效嘸?」

B10b 1.受訪者作答「不清楚」

說明:如果受訪者回答「不知道」,請訪員勾選 94「無法選擇」。

B12 1.「若」改為「如果」

2.提供提示卡→提供「提示卡」

B13 1.B13a 受訪者作答「不清楚」

B14 1.選項用「強烈」?

(01)Very strong conflicts (02)Strong conflicts (03)Not very strong conflicts (04) There are no conflicts (08)Can’t choose

→維持選項文字「非常強烈的衝突」、「強烈衝突」、「不太強烈的衝突」。

2.B14b.受訪者作答「不一定」,無法回答「勞動階級」與「中產階級」有沒 有衝突。

說明:本題的衝突是指各方面的衝突,由受訪者自己認定,請訪員不要特別 定義。

B15c 1.受訪者覺得問題很奇怪,他無法回答自己 10 年後會不會還活著,有可能已 經去天國了。

2.一開始作答「不知道」,但後來仍有作答(04)第四層。

→訪冊:若受訪者無法判斷自己 10 年後還會不會活著,請受訪者假設自己 10 年後仍活著。

B16a 1.不曉得做什麼公司,如果是科技方面,每個月家庭所有收入就會比較多,無 法估計最頂層每月家庭所有收入。

→訪冊:由受訪者自我認定最頂層家庭之平均每月所有收入。

B16b 1.最底層每月家庭所有收入會受家庭人口數的多寡而影響金額,有的是 1 人,

有的是 5 人,最後仍有作答約 10 萬。

→訪冊:由受訪者自我認定最底層家庭之平均每月所有收入。

B17 1.此題較不好問,需解釋較久。

2.B17c.多位受訪者思考很久 3.B17d.受訪者作答「不用考慮」

說明:是指雇主在決定給員工多少薪水時,這些因素是否需要納入考量。

→訪冊:在決定一個人薪水時,需不需要考慮下列因素。

B18 1.「(03)對我來說是合理的」調整為「(03)對您來說是合理的」

→刪除,因與 B3 題相近,最後決定保留 B3。

B19 1.調整題目說明「以下五個圖形代表五種不同類型的社會,請閱讀以下的說明 及圖形,您認為下列哪一個類型的社會最接近台灣?(垂直代表階層,橫寬代 表人數)」,粗體字是否要保留呢?

(40)

題號 建議修改/問題/說明 備註

→題幹調整為「以下五個圖形代表五種不同類型的社會,請閱讀以下的說明及 圖形(垂直代表階層,橫寬代表人數)。」

2.B19a 受訪者詢問指「台灣自己」,還是有包含「外國人」?若指台灣自己則 為「(02)第二類型」,若有含外國人的台灣則為「(03)第三類型」。

3.B19b「上述」兩個字是否要刪除呢?

→題幹刪除「上述」二字

B20 1.受訪者作答「不知道怎麼說」

B21 1.提供提示卡→提供「提示卡」

2.在媒體上看到比較多比自己窮很多的人

→在媒體上看到的不算,要以「自己在外面接觸到的(日常生活中)」來作答。

B22 1.提供提示卡→提供「提示卡」

2.沒有深入了解,怎麼會知道比自己富有很多?

B23 1.問「現在」家庭總收入應付日常需要的開銷是困難還是容易?

→題目補入「目前」,調整後之題目為「通常一個家庭可能有不同的收入來 源,且不只一個人在賺錢。請問您目前家庭總收入應付日常需要的開銷,是 困難還是容易?」

B25 1.提供提示卡→提供「提示卡」

2.受訪者問指「現在」常不常因為沒錢買食物而少吃一餐嗎?

→訪冊:若有受訪者詢問,才解釋「回想過去一年內,請問您或您的家人常不 常因為沒錢買食物而少吃一餐?」。

B26 1.受訪者作答「很難講、差不多、普通」

2.題目唸了 2 遍→不用提供「提示卡」

B27 1.B27a 受訪者作答「要怎麼說」

2.B27b 受訪者作答「普通」

3.B27c 受訪者作答「普通」、唸 3 遍。

B28 1.「請問您認為您自己的國家…」調為「請問您認為台灣…」,因受訪者為馬 來西亞籍,有詢問該題是問「台灣」還是「馬來西亞」,若是問台灣則為(07) 第七層,若是問自己的國家馬來西亞則為(05)第五層。

→題目調整為「在全世界的國家中,有一些國家的生活水準比較接近上層,有 一些國家的生活水準比較接近下層。下面有一個由上到下的圖表。請問您認 為台灣最接近這個圖表裡面的哪一層?」

B30 1.B30a.難懂、「不太瞭解,沒有做過工」

2.B30b.難懂 3.B30c.難懂 4.B30d.難懂

→B30a、B30b、B30c、 B30d 四題全刪,題目背後要思考的層面過多,一般 民眾較難作答。

ISSP OV

B34 受訪者作答「不清楚」

數據

表 2-1:預試調查各分層中選之鄉鎮市區  社會不平等組  科技與風險組  地理分層  中選鄉鎮市區  地理分層  中選鄉鎮市區  北北基宜 第 2 層  新北市三重區、台北市內湖區、 新北市板橋區  北北基宜 第 2 層  新北市三重區、台北市內湖區、新北市板橋、新北市林口區  桃竹苗  第 1 層  桃園市桃園區  桃竹苗  第 1 層  桃園市桃園區  中彰投  第 3 層  彰化縣埔鹽鄉、南投縣埔里鎮  中彰投  第 3 層  彰化縣埔鹽鄉  雲嘉南  第 2 層  嘉義市西區、台南市南區  雲嘉南
表 2-3  正式調查之抽樣設計  地理分層  18 歲以上  人口數  人口 比例  預定樣本 配置  鄉鎮市區 抽取數  村里  抽取數  各村里  應完成數  各層  應完成數  北 北 基 宜  第 1 層  1,203,678  19.02  122  4  2  15  120 第 2 層 3,121,397 49.32 317 10 2 16 320 第 3 層 1,608,734 25.42 164 6 2 14 168 第 4 層 395,298 6.25 40 2 2 10 40  小計
表 2-4 正式調查之各分層中選的鄉鎮市區  地理分層  中選鄉鎮市區  北 北 基 宜 第 1 層  臺北市大同區、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信義區、新北市永和區 第 2 層  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士林區、新北市板橋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市中和區、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市淡水區、新北市林口區  第 3 層  基隆市仁愛區、基隆市信義區、新北市三峽區、新北市汐止區、 新北市五股區、宜蘭縣羅東鎮  第 4 層  宜蘭縣三星鄉、宜蘭縣蘇澳鎮  桃 竹 苗 第 1 層  新竹市東區、桃園市桃園區
表 2-5  正式調查之膨脹係數與樣本數  鄉鎮市區名稱  郵遞區號  應完成數  膨脹係數  樣本數  臺北市大同區  103  30  2.9  88  臺北市中山區  104  32  3.1  80  臺北市大安區  106  30  3  94  臺北市信義區  110  30  2.6  90  臺北市士林區  111  32  2.5  86  臺北市內湖區  114  32  2.7  86  臺北市文山區  116  32  2.7  84  基隆市仁愛區  200  28  2.6  6
+3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Robinson Crusoe is an Englishman from the 1) t_______ of York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the youngest son of a merchant of German origin. This trip is financially successful,

fostering independent application of reading strategies Strategy 7: Provide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to track, reflect on, and share their learning progress (destination). •

Now, nearly all of the current flows through wire S since it has a much lower resistance than the light bulb. The light bulb does not glow because the current flowing through it

符合第一項規定之青年,且有意願參與本計畫者,應登入本

In the school opening ceremony, the principal announces that she, Miss Shen, t is going to retire early.. There will be a new teacher from

Since huge quantities of transactions are involved in daily operations of a hotel, the accounting department always has to deal with complicated calculations which undoubtedly

Resources for the TEKLA curriculum at Junior Secondary Topic: Business,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Globalization Strategies and Management – Core Learning Elements1. Module

Institutionalized Tourism The Organized Mass Tourist – Packaged tou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