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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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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試題適切性之探討

-以「室內設計」考試為例

A Study on the Adequacy of the Class B Skill Test – with “Interior Design a Building”

系 所 別:建築與都市計畫學系 學號姓名:M09505020 黃鈺棻 指導教授:陳天佑 副教授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

(2)

目 次

頁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1

第二節 研究目的...2

第三節 研究範圍...3

第四節 研究流程...4

第五節 相關名詞釋義...5

第二章 文獻分析探討

第一節 室內設計相關文獻分析...7

第二節 技能檢定考試試題適切性研究相關文獻...24

第三章 研究計畫

第一節 研究方法...33

第二節 研究步驟...35

第四章 現況檢討與研究結果

第一節 試題的比重與分配...38

第二節 試題知識與專業能力關連度...40

第三節 現況與專業定位...44

第四節 小結...4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48

第二節 建議...49

參考文獻

...51

附錄

...55

(3)

表 次

頁次

表 2-1...10

表 2-2...12

表 2-3...17

表 2-4...19

表 2-5...20

表 2-6...23

表 2-7...27

表 2-8...28

表 2-9...29

表 3-1...36

(4)

圖 次

頁次

圖 1-1...1

圖 1-2...5

圖 2-1...25

圖 2-2...26

圖 2-3...27

圖 3-1...34

圖 3-2...37

圖 4-1...38

圖 4-2...39

圖 4-3...41

圖 4-4...42

圖 4-5...42

(5)

校所名稱:中華大學建築與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班

論文題目: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試題適切性之探討-以「室內設計」考試為 例

畢業時間:2008 年(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研究生姓名:黃鈺棻 指導教授:陳天佑

論文摘要

民國 85 年經由內政部營建署頒布「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後,於民國 93 年起,室內設計從業者須通過由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所辦理的「室內設計」、「室 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的考試,並參加由專業主管機關辦理辦理 的「室內裝修講習課程」後,才可為登記為「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

與「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然而,試題內容與各界對於室內設計從業者所應具備的專業期待有顯著的出 入。在學界與業界努力多年之際,企圖將室內設計專業地位提升的過程中,更應 重視此項考試所代表的公正性與專業性。本研究利用文獻分析與專家訪談的模式 進行研究。希望藉由本研究探討與專家建議之工作分析,期望能減少疑義試題的 發生,藉以提升考試題目的素質與適宜性。確立證照所應代表的專業度與可信度。

關鍵字: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專業能力,工作分析

(6)

A Study on the Adequacy of the Class B Skill Test – with “Interior Design a Building"

Stuend:Yu-Fen Huang Advisor:Tian-Yow Chern Chun-Hua University

Dept. of Architecture &Urban Planning Abstracts

In1996, "Regulations of structural interior decoration management," were published by the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of Ministry of Interior. From 2004, the practitioners of interior design must pass the class B skill test of “Interior Design a Building" and “Interior Decoration & Repairs Management of a Building". and attend the session of "Interior Design and Decoration" to register for the" Interior Design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 and the "Interior Decoration & Repairs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However, the filed of questions do not accord with the expectany that people look forward to professional practitioners of interior design. In the process, when people in the academic and the industry sector attempt to upgrade the professional status of interior design for years, it should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examination by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impartiality and professionalism. The research methods of this study will be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expert interview .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hopes to reduce the doubtful questions and improves the quality and propriety of the examination, and to establish the license to be professional and credible.

Key words: Interior Design a Building, professional competence,job analysis

(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民國 80 年代發生許多重大公共安全意外後,民國 85 年經各部會立法透過「建 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並於民國 88 年、89 年先後修正部分條文。依據此管理辦 法,室內設計從業者須透過由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所辦理的「室內設計」、「室內 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的考試,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 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設計訓練達 21 小時以上者,才可為登記為「建築物室 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與「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圖 1-1 制定背景與過程圖,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自民國 93 年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正式開辦「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迄今,已舉辦了三個年度的考試。設立的目的,應是為了定出一套完善的室內設 計專業人員的資格認證辦法,以建立證照本身的公信力。

這三個年度的考試內容,屏除與消防及其他法規之相關題目外,在與室內設 計相關的核心題目中,多數是與材料及水電環境控制之題目為多。「這樣的試題設 計,在消極面上的確對於公共安全的確有幫助,但在積極層面上的︰保障業主選 擇適任的設計師,並且提升室內設計業的專業知識及地位上並無幫助」(李之旋,

民 國 8 5 年

建築物室內裝修 管 理 辦 法

室內設計乙級 技 術 士

室內裝修工程管理 乙 級 技 術 士

建築物室內裝 修專業設計技 術 人 員

建 築 物 室 內 裝 修 專 業 施 工 技 術 人 員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內 政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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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http://blog.yam.com/weirdroom/2005/10)。雖在「建築物室內設計技術 士技能檢定規範」中,另有「甲級建築物室內設計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但尚未 實施。而乙級中的考試內容,仍與各界對於室內設計從業者所應具備的專業期待 有顯著的出入。

在學界與業界努力多年之際,企圖將室內設計專業地位提升的過程中,更應 檢討這樣的測試內容是否真的符合學界與業界對於這個行業所冀望需要擁有的專 業能力。而並非只將之視為過渡時期之權宜辦法,或認為室內設計師只是個能夠 快速畫圖的工程包商。

「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是目前室內設計從業人員取得官方證照的 唯一模式。因此無論是建築師公會,室內設計裝修公會或是有相關科系之學校乃 至私人補習班等莫不重視此項考試。紛紛開辦各項課程,供欲應試者參加研習。

然而綜觀三年的考試過程中出現各種疑義試題:「...離譜的是有題目竟要叫考 生做天窗,以及繪製剪刀型樓梯,這兩樣一是違建,一是法令已規定不能蓋,怎 麼還出現在題目中?」(黃詢衡,2006 年 04 月 20 日,裝修技檢考蓋違建:4 天試 題頻出錯考生串聯抗議,蘋果日報)。亦或是「平面圖沒清楚標示陽台尺寸…窗戶 平面與範例標示尺寸不同,每口寬度誤差 5 公分到底該劃哪一個標示?」(良木設 計,2007,http://tw.myblog.yahoo.com/liangmu35)。這些試題上的重大缺失對 於此項考試的公正性與專業性皆有嚴重的侵害。考試試題應須可以鑑別出應試者 的專業性,而適宜的試題是指該試題能測試預定測試的知識或能力,而不是其他 領域的知識或能力。

室內設計業隨著社會與經濟環境的變遷而更形重要,因此,可以鑑定專業資 格之認證考試便有其必要。探討此一考試題目之適宜性便是本研究關心的重要課 題。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民國 85 年制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後,當時之室內設計從業者只須通過 內政部所舉辦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施工講習,並經測驗合格領得講習結業證書 後跑即可擔任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然而,因此之資格取得並無真正法制化,

故於爾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修訂過程中,另將資格取得之方式修正為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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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取得行政院勞委會建築物室內設計或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以上技術士 資格後,再接受內政部營建署之講習訓練,始得核發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 證。藉此,可以得知「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制定之緣由與需求。如今,

雖然各界對於此項技能檢定考試之最終目的與結果各有不同的立場與見解,但本 研究則冀望藉由研究探討,將其回歸制定正式考試應有的態度與程序,而非單論 現況之切適與否,同時能更進一步了解後續之研究與工作,並貢獻為作為相關考 試發展的基礎。

本研究提出以下三項目的:

一、瞭解業界對於目前「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中相關專業能力對 於職場應用的適宜性。

二、藉由本研究,審視試題內容是否能評鑑出應試者對室內設計應有的專業 性。

三、針對訪談,統計、分析歸納考試題目應改善事項;綜合整理研究成果,

回饋作為未來後續研究與相關考試發展之參考。

針對以上提出三項研究目的,提出下列二項在技能檢定中有待思索的課題。

希望透過本研究能獲致其答案,使之未來發展與規劃能更切合此一領域專業需求。

一、「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是否可以適宜業界所需?

二、室內設計的相關專業知識,是否可以在一場技能檢定中便可以測驗出其 相關能力?

第三節 研究範圍

本研究所探討之範圍如下 一、 文獻分析方面

本研究文獻分析主要針對室內設計師所需要之工作專業能力進行整理分析。

並對技能檢定考試之目的、試題分析與測驗分析的理論與方法進行探討。

二、 研究內容方面

本研究以 93 年度至 96 年度第一梯次「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之學 科試題進行質性分析研究。並以具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資格 者且於業界工作者與現任建築或室內設計相關系所之推廣為訪談對象,進行研究。

(10)

三、 研究限制方面

1. 就研究內容而言,在目前室內設計類群檢定現況分為「室內設計」、「室 內裝修工程管理」。本研究以前者為研究範圍,故後者不另做討論。但 仍期望亦有後續相關研究。

2. 就訪談專家而言,本研究訪談樣本選取僅以專家學人為對象,可能無法 代表所有個體。況且,受測者會因不同原素之問題而導致所訪談內容無 法完整詮釋問題內涵。本研究以深入訪談進行,以彌補其中缺失,使樣 本具有效性與代表性。

3. 就現有狀況而言,本研究者之人力、物力、財力有限,且試題研發情況 的限制,無法針對試題研發者做進一步訪談,以瞭解試題研發者之設計 理念與預測驗之目標及能力等。故僅從試題的相關分析做進一步的探討。

第四節 研究流程

第二章進行相關文獻探討,以作為理論基礎。並進行試題與規範之分析,以 進行之後續研究。第三章說明本研究之研究方法與步驟。並於第四章進行專家訪 談與試題分析比較之結果整理;最後於第五章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本研究流程 如圖 1-2 所示。

(11)

圖 1-2 本研究流程圖

第五節 相關名詞釋義

壹、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民國 85 年 5 月 29 日,根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第四項修正案,內政部 以台(85)內營字第 872676 號文,公佈了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室內設計業 從此正式被納入政府的建築管理系統」(莊修田,2001)。

訪談結果分析

第一章第五章第四章第二章第三章

研究動機與目的

專家深度訪談

研究結果與現況檢討

結論與建議 研究範圍與流程

比較分析結果 雙向細目表分析 研究方法與流程

相關文獻分析 檢定規範分析

試題分析

(12)

貳、 「室內設計」與「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民國 92 年 12 月 19 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勞中二字第 0920200975 號令,

公佈了「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與「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 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並於 93 年度第 3 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新增建 築物室內設計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二項職類。至此,室內設計相關從業人 員需通過此一考試,方得參加由內政部所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 物室內設計訓練。

參、 專業能力

一. 專業的定義

「專業是指一群人在從事一種需要專門技術之職業」(Carr-Saunders,

1933)(引自黃桂芳,2004);「專業意指專門職業,係指具備高度的專門智能而異 於他種職業而言,醫師、律師、工程師皆屬其範疇。因此專業與按照例規而無須 高度學理及特殊訓練的“職業"(Occupation)或“行業"(Trade)大異其趣」(楊 國賜,1983)。

二. 能力的定義

能力是指「執行某依個任務或從事一個工作時,所具備的知識情意與濟等實 際表現的行為,能力可以分為一般能力(generic competence)與專業能力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田振榮,2003)。

三. 專業能力的定義

相關文獻中,專家學者對於「專業能力」的定義說法仍多,洪久賢(1999)則 認為:「所謂專業能力,乃指專門職業有關的能力,即一個人欲成功地扮演專門職 業中的特定角色,所需具備的知識、技能和態度。」

四. 室內設計

美國室內設計設計學者專家 Hasell(1988)認為從整體理論架構的方向解釋室 內設計(interior design)的定義:「以建築物內部空間中運用自然及人造構件,

在社會美學環境方面應對個人及/或群體有關文化生理心理經濟歷史以及行為的 活動與喜好。」

(13)

第二章 文獻分析探討

第一節 室內設計相關文獻分析

壹、 室內設計師的定義

隨著生活意識的覺醒,社會經濟的改善,人們越來越追求更臻完美的生活環 境。不僅是需要滿足基本生活需求,更重要是能將「居住、活動及休憩空間與生 活行為或生活意識相結合,將室內的構成要件做妥善控制及安排」(周智中,

1995)。因此,當「室內設計」此一專業領域正式發展後,「室內設計師」之職稱 也隨之產生。

IFI 國 際 室 內 建 築 師 / 室 內 設 計 師 聯 盟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terior Architects/Designer)在 1983 年 5 月對室內設計師做的定義︰「專業 室內設計師,應具備教育及經驗資格,要能夠辨識研究問題,具有創造能力,並 解決室內環境問題;利用本身對室內工程施工、建築方法及組成、建築條例、工 具材料及家具的專業知識,而執行室內設計服務,包括策劃、設計分析、空間規 劃、美學及現場施工視察;製定與室內設計有關的圖紙及文件;目的是提升生活 素質、保障健康、安全及社會福祉」。並依此定義出室內設計師的專業能力:

1. 是界定、研究設計問題的能力,也就是建立界定室內設計對空間功能與 品質要求的方法。

2. 是擬定設計計畫的設計能力,提供從設計分析、空間規劃到美學表現及 與室內相關的建築專業知識的服務。

3. 是執行設計計畫的技術能力,將設計計畫轉化成具體可行的設計圖面及 文件,確保室內空間的設計在環境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求下可以執行。

「國際室內建築師及設計聯盟理事姚政仲更進一步指出,以上三種專業能力 構成一為室內設計師的核心專業價值」(潘淑華,2007)。

中國大陸之室內設計業,是近年來興新發展的行業。為使中國內地之室內設 計品質水準提升,讓建築裝飾行業走向國際化、現代化發展,成立了國際建築裝 飾室內設計協會(ICDA)。該協會對國際室內設計師有以下定義:「室內設計師,

是指運用物質藝術手段,對建築物內部空間進行室內環境設計,主要包括空間形

(14)

象設計、室內物理環境設計、進行室內空間分隔結合、室內用品及成套設施配置 等 室 內 陳 設 藝 術 、 室 內 裝 修 設 計 的 專 業 人 員 」 (ICDA , 2006 : from http://www.icda-hk.com/index_Article_Content.asp?fID_ArticleContent=50 )。

前美國室內設計資格委員會主席亞當(G.Adam)也曾指出「室內設計師所涉及 的工作要比單純的裝飾廣泛的多,他們關心的範圍已擴展到生活的每一方面,例 如,在設計中要考慮到:提高勞動生產率、無障礙設計、編制防火規範和節能措 施,提高醫院、圖書館、學校和其他公共措施的使用效率等,總之,室內設計師 應該給予處在各種室內環境的人舒適和安全」(來增祥、陸增瑋,1996)。

室內設計不再是過去大家認為的:做些櫃子、貼壁紙、擦油漆、擺擺家具而 已。室內設計師所肩負的責任已關係到空間使用者的任何一項活動的健康、安全。

在這樣的前提下,一個室內設計師的專業能力與正確職業道德觀念的養成,便更 形重要。室內設計師是一個「專門職業」,這一點也不容忽視。

貳、 室內設計實務與專業

「室內設計師的主要工作目的,是改善室內環境的實質條件,以提升物質生 活水準,是絕對的、客觀的、理性的,其次是增進室內環境的精神品性,發揮性 靈生活的價值,是相對的、主觀的與感性的」(李婉婉,1989)。

國內相關文獻中,劉正智(1991)提出室內設計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12 個步驟:

(1)設計委託;(2)機能研究;(3)平面規劃;(4)格調定位;(5)設計塑形;(6)裝 潢計畫;(7)效果評估;(8)設計定案;(9)繪製正圖;(10)估價發包;(11)監工管 理;(12)完工驗收。或者是由董勝忠《室內設計就業實務下冊》(1994)中另將室 內設計業務進行過程的整理整理如下:

1. 客戶之接洽、溝通設計觀念、確定家具大約位置與造型意念 2. 量現場尺寸

3. 繪製平面圖

4. 繪透視圖或正立面草圖

5. 給客戶第一次看圖,溝通確定造型、並收取設計費定金 6. 修正平面、立面、繪製完整施工圖

(15)

7. 工程估價

8. 收取設計費尾款,與客戶確定工程總價,並簽約收取工程款訂金 9. 開工前之準備工作、聯絡材料進場、工人之調度....等

10. 開工時,核對現場設備位置、尺寸無錯誤 11. 工程中間款之收取

12. 完工客戶驗收,收取工程尾款 13. 贈送紀念品,以擺飾品為主 14. 現場攝影、相片、幻燈片之製作 15. 結案檢討工程之優缺點

藉由以上,可以呈現的是室內設計師實務工作流程。然而,室內設計之目的 是要對生活環境品質做更多的提升,與生活層面關係密切。因此,設計作品的完 成,是需要室內設計師自身的創造力結合專業的知識與能力,結合業主的切身需 求,並透過專業廠商的經驗建議,進行問題的解決,才可達到空間使用者兼具生 理、心理、與精神層面的考量。室內設計也是一種服務業,工作的過程中必須大 量的與各方、各界聯繫溝通,因此從業者的溝通能力便成為是否可以順利推進工 作進度的重要能力之一。

美國是為室內設計業發展的先驅,室內設計資格委員會(NCIDQ)對室內設計 的 專 業 工 作 所 下 了 定 義 。 提 出 了 一 個 專 業 的 室 內 設 計 師 會 進 行 的 工 作 包 括

(NCIDQ,2004:from http://www.ncidq.org/who/definition.htm)︰

1. 研究和分析客戶的目標和要求;並以文件、圖紙和圖表概述這些需求;

2. 製定初步的空間計畫和研究平面、整體設計概念,並基於室內設計知識 的原則和人類行為理論,簡述客戶的需求計畫;

3. 確認初步空間計畫和設計概念是兼具安全、功能與美感,並以無障礙環 境、環保和永續性等準則,維護公眾健康、安全與福祉的要求;

4. 選擇色彩、材料和裝飾傳達設計理念,並結合社會心理、機能、環保和 安全等要求;

5. 挑選並提供詳細圖說、產品說明與合約,詳述家具,配件,設備和木製 產品;以方便定價,採買和家具安裝;

(16)

6. 提供預算編列與製訂進度表之服務;

7. 編製詳列細節之施工說明書(說明非架構性、電力、天花板和燈光設計、

材料、表面材和家具佈置等);

8. 確認施工條件皆合乎法律規定;

9. 與其他設計專業人士諸如建築師、結構、機械和電氣工程師等專業顧問,

協調與合作;

10. 以業主代理人之身分準備契約文件、議價投標和協商;施工中及完工後 檢視及評估結果。

「要設計一個成功的室內空間,需要經過分析、決策與辨識,以及敏銳的評 估業主的需求,此外,也必須取得機能和美觀上的平衡。在任何一個解決問題的 環節上,展現出舒適的室內空間計劃、創造與組織。」、「有秩序的估作方法和管 理計劃案的能力,是一專業設計師的註冊商標」(現代室內設計,第六版)。

在隨著台灣經濟與產業的發展轉變,在科技普及、產業競爭、國人要求更高 素質的生活條件下,台灣因應世界潮流積極發展文化與創意產業。室內設計同為 文化創意產業一環,與其他「設計人」相同,工作中必須具備解決各種問題與各 知識整合與運用。在此大前提下,陸定邦、林超群(2005)於研究中曾提出在台灣 設計與應用藝術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項目,提出四大主要項目及各自分項,整理 如表 2-1。

表 2-1 設計與應用藝術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項目表

主要題項 次要項次

美學知識 工學知識 商學知識 (1)設計專業知識

法規知識 問題觀察能力 觀察力

2.解決問題能力

創造力

3.團隊合作能力 統合協調能力

(17)

跨領域溝通學習 職業道德與操守 人格特質

構想溝通傳達能力 資訊運用能力 4.專業技術能力

基本工具操作能力 資料來源:陸定邦、林超群(2005)

我國於民國 85 年 5 月公布施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在室內設計的範 圍裡,與安全有關的事項包括了結構破壞、火災、意外傷害、以及地震災害等四 大類」(莊修田,2001d),便是有鑒於公共場所室內安全對人民生命財產上的重大 影響。美國室內設計資格委員會(NCIDQ)所舉辦的室內設計資格試題中也體認與實 踐了這點,有關室內設計經營的法律問題、室內環境功能和保障公眾安全、健康 與福祉這些部分便占其試題分數分布情況的 26.9%(陳易,2007)。「安全」是室內 設計工作任務中極重要的ㄧ項,室內設計師對安全有關的事項應依項關法規執 行,若無規範者,則應依專業知識與以充分考量,確保室內空間之安全無慮。

室內設計工作不只是在顏色、材質、家具上的裝飾效果而已,更重要的是包 括機能、美學與空間行為需求等之分析與定義。更要兼顧使用者的安全與健康與 福祉。這樣的專業行為是一般民眾、專業廠商、其他設計團隊等信任室內設計師 的重要條件。這些部分皆須依靠專業的教育基礎與職業上的實務訓練相互結合,

得以養成,殊實不易。

參、 室內設計工作的專業能力

室內設計業自七 0 年代在國內開始萌芽發展,至今約有 30 餘年。雖然產/官/

學界皆有認為在各方面都需要再提升改革之處,但已有不少相關研究、文獻論述 足以作為參考。楊裕富(2001)曾提出對空間設計有四項任務,分別是:「建築空間 的使用、建築空間的建造、美感的提供、集體記憶的回應」。接著,在《還給室內 設計一個`公道',兼評設計專業制度的形成》文中,另回應了「相對於這四項 專業任務,其核心技術與能力當然是`設計'」(楊裕富,2003)。

劉正智(1991)則提出「設計」專業能力的「非實質」範圍,即是極其內化的

(18)

設計思考內涵,如表 2-2。由此可說明「設計」在室內設計師的專業能力上所佔的 重要比例。

表 2-2 設計思考內涵表 項

次 分類 說明

1 物理的 兼具身心需求,考慮最佳物理條件的保留與塑造。

2 感情的 針對特殊喜好與需求,塑造個別化的空間特性。

3 知性的 以業主的知識背景為基礎,創造舒適且合宜的風格。

4 動機的 深入探求設計裝修之意圖所在,藉由設計手法與材料運用,

滿足原有需求。

5 經濟的 經由預算與經費之折中取捨,發揮最大經濟效益。

6 社會的 分析社交層面,營造適宜的空間特性,契合社會空間結構。

7 文化的 研析文化傳承與價值取向,塑造地方風格,融入文化架構中。

資料來源:轉引至劉正智(1991)

高月惠(2002)藉訪談與問卷蒐集室內設計業界探討我國室內設計師所需專業 能力。研究結果提出了廣義與狹義的室內設計專業能力:

1. 廣義的專業能力包含 6 項能力,(1)價值態度(如:興趣、自我要求與學習、

理性判斷、組織與合作能力、人際與協商技能、服務態度、同理心、反 省能力等);(2)個人屬性(如:個人責任、自我尊重、自我管理、目標設 定技能、個人與生涯發展技能、自我調整、責任感、自我瞭解、情緒管 理、折衷技能、敏感;(3)文化瞭解(如:統籌能力、與不同文化背景之人 工作、協調、跨越文化差異建立秩序與運用規則);(4)基本聽、說、讀、

寫、算等、表達、語言能力;(5)學習能力;(6)其他(如:信仰、找出缺 點的能力、細心、好奇、尊重他人)。

2. 狹義的專業能力則包含 18 項專業技巧。包含:識圖與製圖、基本設計、

造型設計、色彩計劃、人因工程、電腦繪圖、照明設計、家具選用、模 型製作、表現技法、材料認識與應用、建築構造、水電空調、室內景觀 規劃、工地量測、行業技術、工程管理、工程估價與業務規範等 18 項。

(19)

這樣的研究結果正可說明室內設計專業能力的兩個方向。大多數的對於室內 設計專業的研究都會將主題定焦於實務性專業上。但室內設計亦為藝術設計中的 ㄧ環,一位室內設計師的個人能力不將是侷限於自實務經驗中學習。「設計做為實 踐的ㄧ種特殊形式,其與其產品同樣需要知識的支持(知識亦因此得以積累),而 知識不斷的來源就在於研究」(蕭百興,1995)。莊修田(2001a)於研究中提出,「室 內設計專業水準的提昇光靠工作經驗是不夠的...工作經驗往往反而侷限了業者 自己在專業能力上的擴展與提昇」。經驗並非就是學問,建議要知道研究作為專業 新知識的重要性。

藉此,可以說明一位室內設計師在其人格態度上應需要具備與培養研究學習 的精神,去探討對人對人類生活福祉有助益之設計。室內設計行業早已是被歸類 為“服務行業",這表示更要具備“服務"的精神。不單是要對“人"有尊重、

對室內設計工作能“主動"、有“熱情",更對自己的專業要有不斷「研究」進 步學習的期許。這也是室內設計師需要的專業內涵之一。

然而,室內設計的本質是「結合動腦的心智活動與動手的手藝活動,是一體 兩面,相互成就,缺一不可」(莊修田,2001a)。研究者程英斌(2002)的個案研究 中明確提到,工程管理與品質保證是一設計公司是否賺錢的重要因素,因為工務 不好將損害與客戶間的關係。同時,良好的工程管理,可以減少工程與客戶間的 糾紛,確保工程進度與工程品質。

美國 Professional Practice for Interior Design 第二冊,將室內設計公 司業務依架構分為設計施工、管理、廣告行銷三個部門。研究者徐愛玲(2000)則 分以業務與施工設計二個面向作整理。

1. 在施工與設計部門的各項工作中,包含了 26 項工作內容:(1)業主的溝 通;(2)設計概念的提出;(3)空間規劃;(4)配置平面圖;(5)立面設計;

(6)天花設計;(7)照明設計(配線、配管、照明方式、燈具);(8)色彩計 劃;(9)機電設計(消防、避難、空調);(10)給排水設備設計(飲用水、

污水);(11)固定家具設計(輕隔間、廚房、衛浴、櫥櫃);(12)繪平面圖、

(13)繪立面圖;(14)繪透視圖;(15)估價;(16)簽訂合約;(17)模型製 作;(18)活動家具選擇(沙發、桌、椅、床...);(19)飾品配件選擇(窗

(20)

簾、壁飾、餐具、盆栽...);(20)施工方式選擇;(21)繪施工圖(連帶施 工之工程);(22)發包圖說預算書製作(施工人員選擇);(23)工程發包(工 程材料採購);(24)監督工程(工程進度、協調);(25)驗收完工(完工驗 收);(26)維護保養工程

2. 管理部門的工作,整理如下:(1)簡報資料的製作;(2)合約書的製作(業 主、施工單位);(3)估價單(預算書)的表格製作;(4)發包施工說明書的 製作;(5)工程進度控制;(6)時間表製作;(7)公司人員管理;(8)公司 圖書資料管理;(9)公司人員薪資管理;(10)公司財務管理(建材、家 具..);(11)工程材料管理(進貨、出貨)、;(12)工程中施工人員調度、

(13)工程中與協力廠商間圖說與估價之管理;(14)工程進行中各協力廠 商間材料及工程進度協調;(15)業主、廠商、設計各方意見傳達及協商;

3. 廣告銷售部門的各項工作可整理如下:(1)確定顧客需求(潛在顧客意見 調查);(2)目標市場選擇;(3)決定產品定位(屬性、用途);(4)行銷環 境研究;(5)價格策略選擇;(6)推廣策略確立(廣告設計);(7)售後服務;

(8);企業形象的塑造(廣告、公關、活動)

業務執行與上述的工程管理是一連串的延續工作。由於室內設計是很需要利 用形象口碑來推展業務的,上一個案件的成功完成將會是下一個案件的很好開 始,因而室內設計從業者莫不將其心力投注於此。Hale Associates Inc.在 1998 年受 NCIDQ 委託,為室內設計工作做了一次的調查、研究、分析中在室內設計業 務:包括業務管理、案件管理、組織能力、財務知識、預算處理、契約發展、工 程監督等(莊修田,2001),並成為 2001 年以後室內設計後美國室內設計師資格考 試之考題內容之一。

依據國內對室內設計業的研究得知,「室內設計業與其他行業最大的差異來自 於他的業務性質。室內設計業的業務是由一件件的室內設計委託案所組成,而幾 乎每一件的室內設計委託案都是獨立的個案,其所涉及的空間使用者、空間性質 與規模、金額、工期、業主、設計工作所需人力...等等都不一樣;每個個案都有 不一樣的問題與挑戰,前一個案子的成功並不能保證下一個案子也一樣成功」莊 修田(2001c)。

(21)

另以業務的性質而言,室內設計的案件多半不需同時投入大量的人力,因此 在個人專業能力中對於實際業務執行的流程與知識也成為專業室內設計師成功的 要素之一。再者,室內設計業務是必須先有客戶的委託,才會有產品的產出。在 這樣的商業過程中,則必須具備對於業務成功的專業能力。程英斌(2002)以業界 經營的角度研究室內設計公司成功因素,所提出的研究結果發現外在環境是對室 內設計公司的經營影響最大,而因應外在環境的影響則是完全有賴於經營關鍵因 素人才的獲得與傳承,室內設計人才的能力便即為重要了。研究中提出的人才能 力構面有:專業、管理、人際、心智能力、人格特質、處事態度。其中,在對公 司的產品/服務的專業能力中則包括有:

1. 專業基礎:產品開發、設計策略、產品創新、內外在環境分析、環境心 理學、法規、人因工程、繪圖技術。

2. 實務經驗:環境探勘、製程規劃、品質保障。

3. 若欲成為經營者,則另需商業能力:掌握客戶、預算/成本控制、創造機 會、差異化策略、資金策略、估價、經營策略、策略聯盟等,以及管理 與人際能力。

國內設計師姚政仲(1997)曾提到,「作一個室內設計師...,你要會作設計、

計劃跟空間規劃:你要有這種設計能力;跟著你要懂得什麼叫理論,因為操作起 來會有很多方法;甚至還要懂得契約、跟業主溝通的技巧...」。美國建築師普拉 特則認為室內設計「比設計包容這些內部空間的建築物要困難的多」,因為在室 內「你必須與更多地人打交道,研究人們的心理因素,以及如何能使他們感到舒 適、興奮。經驗證明、這比同結構、建築體系打交到要費心的多,也要求有更多 的專門訓練」。

另外,在室內設計的工作中,室內設計師經常須與其他專業之設計人士共同 協商合作,整合建築、架構、電力(氣)設備等專業項目。因此,面對各項專業 項目的協調與整合亦為室內設計師之工作。余杰茂(2006)在「功能分析法在室 內設計業專業能力分析上之應用研究」中整理在不同專業系統中,室內設計師所 需協調工種:(1)建築系統-建築(工種類);(2)結構系統-結構(工種類);(3)照明 系統-照明電器(工種類);(4)空調系統-空調、電機(工種類);(5)電力、給排水

(22)

供應系統-電機(工種類);(6)弱電系統-弱電設備(工種類);(7)科技服務系統-弱 電設備(工種類);(8)交通系統-設備(工種類);(9)廣告系統-設備(工種類);(10) 陳設藝術系統-傢俱(工種類)。若與美國 NCIDQ 所提出的工作項目相互印證,可知 道,一位室內設計師也須對其他專業系統相關專業知識有所瞭解,才足以勝任此 專業工作。

在美國室內設計資格委員會(NCIDQ)在對室內設計師工作所定義中有提到「確 認初步空間計畫和設計概念是兼具安全、功能與美感,並以無障礙環境、環保和 永續性等準則,維護公眾健康、安全與福祉的要求」。其中尤其以「維護公眾健 康、安全與福祉的要求」更是為各國內外室內設計團體所認同。以台灣而言,85 年 5 月正式公布實施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立義也在於要對室內設計 的工作範圍中保障公眾的生命與健康的安全。

雖在莊修田(2001a)研究中「建築、消防等相關法規」並未進入重要性排行前 12 名,但仍提醒重視。除了 NCIDQ 考試題目約有 3 成以上與安全法令有關外,我 國自民國 85 年起即實施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為了業主與公眾之健康、安全 與福祉,室內設計業者有必須加強依法執業的觀念。

借鏡他山之石。美國室內設計資格委員會(NCIDQ)的室內設計師資格考是起 源於 1974 年,在美國與加拿大有廣泛的運用。在北美地區有極高的權威性。在 1988 年委託 Education Testing Service(簡稱 ETC)作的研究,依室內設計工作所涉及 的專業能力性質分為知識與工作兩大範圍。知識範圍有 25 項單元:(1)設計原則;

(2)設計/色彩元素;(3) 人體的因素;(4)設計計畫/需求評估;(5)空間規劃;(6) 施工圖;(7)規格說明;(8)傢俱、固定物、設備之認識與特性瞭解;(9)傢俱、固 定物、設備之製作與組裝;(10) 傢俱、固定物、設備之適宜性;(11)內部構造;

(12)照明;(13)窗戶美化處理;(14)木工成品及廚櫃;(15)縮寫及符號;(16)草 圖;(17)生命安全及消防法規;(18)專業道德;(19)業務與財務管理;(20)案件 管理(project management);(21)契約行政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22) 業主與承包者之關係;(23)專業責任;(24)案件經費估算;(25)室內設計服務範 圍(Flaugher,1988)。這 25 項單元皆為要能活用的技能,才足以勝任室內設計工 作。在工作範圍有另有分設計程序與專業執業兩部分。設計程序有:(1) 設計計

(23)

畫;(2) 構想/概念設計;(3) 設計發展;(4)契約文件;(5)契約之出價/投標與 協商;(6)材料選購;(7)契約行政管理;(8)用後評估。專業執業部分則有:(1) 專 業發展;(2)案件管理。

1998 年 NCIDQ 再一次委託專業機構分析室內設計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與技 能,其結果包括有:(1)設計計畫;(2)空間規劃;(3)健康和安全;(4)美感的創 造;(5)室內設計業務;(6)對室內設計相關商品之知識;(7)對技術性文件及資料 之創造與詮釋;(8)溝通(口頭及視覺上的);(9)問題解決與推論。

於 2003 年,NCIDQ 又次進行對專業室內設計師的實務分析研究。作為目前舉 辦之設計師資格考試標準。訂定了六條項目,作為評估室內設計師專業能力之考 試內容,整理如表 2-3。

表 2-3 NCIDQ 室內設計師專業能力

項目 內容

(1) 分析使用者/業主的需求與目標。

2. 評估現況、資源與限制。

3. 確定安全、機能、建築條例等。

規劃設計(Programming)

4. 考量效益、制定計畫表、預算及分析 設計物件與設備。

(1) 設計與概念需兼具滿足美學、機能、

使用行為、安全以及各項建築法規。

圖面設計(Schematic Design)

2.

繪製出空間配置圖、立面圖、剖面 圖、家具配置圖、顏色/材料板、及 (或)立體圖。

設計發展(Design Development)

整體設計需包含空間配置、表面材、固定 物、燈光、空調系統、水電系統、藝術品 等計畫。

合約文件(Contract Documents) 清楚地編列符合建築法規之施工圖面、相 關計畫表與室內施工說明書。

(24)

1. 瞭解契約之責任。

2. 管理施工廠商確實履行合約內容。

契約執行(Contract

Administration) 3. 施工中與完工驗收及使用後評估。

1. 遵守道德規範與法律、取得合法的證 照、訂定公平合約,保障業主福利。

專業實務(Professional Practice)

2. 在合乎法律定義規範內執行業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http://www.ncidq.org/exam/examinfo.htm

莊修田(2001d)因而在研究中將上述之室內設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歸納為:(1) 設計基礎;(2)室內設計;(3)技術性知識;(4)溝通技能;(5)相關法規;(6)經營 及專業執業等項目。

Lori Brunner(2007)在調查美國大學室內設計系學生對室內設計專業課程的 觀點中提出了室內設計專業技能與知識的範圍,包含:(1)設計原理與要素;(2) 色彩-色彩學、色彩心理學;(3)燈光;(4)設計史;(5)設計程序;6)設計規劃;

(7)概念發展;(8)室內設計理論;(9)空間計畫;(10)材料;(11) 永續設計;(12) 人因工程;(13)建築系統;(14)傢俱選擇;(15)傢俱安排;(16)細部與設計說明;

(17)特殊群眾設計;(18)研究;(19)繪圖技術;(20)手繪表現法;(21)模型製作;

(22)AutoCAD;(23)電腦模型;(24)Adobe Photoshop;(25)作品集;(26)簡報;

(27)相關設計學科知識-平面設計、建築、景觀、藝術;(28)學習策略;(29)案件 管理;(30)小組合作;(31)室內設計專業;(32)其他等。

在北美地區(包括美國與加拿大),美國室內設計教育基金會 FIDER 負責評鑑 室內設計系所的教育品質專業機構(現以改為美國室內設計評選理事會,the Council for Interior Design Accreditation,簡稱 CIDA)。1988 年對室內設計 的專業教育內容分類包括了:(1)設計創作基礎;(2)理論;(3)室內設計;(4)技 術的知識;(5)溝通技能;(6)業務執行;(7)研究。爾後,Potthoff 和 Woods 曾於 1995-1996 利用 FIDER 室內設計課程所發展的問卷,對 IDEC(Interior Design Educators Council)室內設計教育者會員調查室內設計學生所需能力,結果如表 2-4 所示。

(25)

表 2-4 IDEC 室內設計學生所需能力表

項目 內容

技能方面 1. 設計元素/原則(50.7%) 2. 平面圖/剖視圖(42.4%)

3. 設計說明(39.7%),等較為重要 認知方面 1. 設計分析/整合/計劃(44.5%)

2. 空間規劃(4(1)1%) 3. 住宅設計(40.4%)

4. 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40.4%) 5. 室內設計實務(40.4%)

6. 人因工程/人體測量學(39.7%) 情意方面 1. 相關的社會生態學(55.5%)

2. 古蹟維護(54.8%) 3. 燈光(53.4%

4. HVAC(53.4%)

5. 法規/技術規則(50.7%) 6. 室內設計史(50.0%)

7. 結構系統/工程竣工(45.2%) 8. 商業設計(44.5%)

9. CAD 運用(4(1)8%)

10. 室內設計職業道德(4(1)1%)等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程英斌(2002)

於 2006 年,CIDA(the Council for Interior Design Accreditation)在其 公布對室內設計教育的專業標準中,共定出 12 項專業標準。說明了一位專業室內 設計師所應學習並具備的專業能力。其中 1-8 項為相關於設計教育之標準要求達 到層級為分為「必要(Must)」、「需要(Should)」。另外 9-12 則為對設計教育品 質有影響之其他項,不為本研究討論範圍,故在此並不列出。內容整理如表 2-5。

(26)

表 2-5 CIDA 室內設計師所應學習並具備之專業能力表

要求達到層 級 項目與指標內容

必要 需 要 (1)接受完整設計教育課程

(1). 整體課程有完整邏輯順序、主要設計觀念,並在類型,大小

和範圍表現出多樣性和複雜性。 ˇ

(2). 課程內容包含各樣的商業,組織和不同的家庭結構案例。 ˇ (3). 教學與學習方法包含團隊合作設計及與其他專業人士合作

協商設計。 ˇ

(4). 與專業人士互動並有實際參與設計工作之機會。 ˇ 2.專業價值觀

(1). 重視使用者或業主對室內環境之需求與反應。 ˇ (2). 學習室內設計專業道德倫理,並尊重各個族群、社會差異、

考量全球環保與永續議題、公共服務性的價值。

ˇ

(3). 學習評判、分析、挑戰與創造力的思考方式。 ˇ (4). 工作專業度表現(組織技巧、時間管理)。 ˇ (5). 主動且有效的傾聽與溝通技巧。 ˇ 3.設計基礎

(1). 瞭解設計元素(線條、空間、形狀等)與設計原則(比例、平 衡等)。

ˇ

(2). 色彩學理論、設計理論與構成、燈光設計與永續設計原則。 ˇ

(3). 瞭解人因工程與其應用。 ˇ

(4). 瞭解歷史(藝術、建築、室內設計、家具)。 ˇ 4.室內設計

(1). 室內設計平面(2D)與立體(3D)設計元素與原則,及色彩選擇 ˇ

(27)

與表現方法。

(2). 確認設計課題與使用者需求,蒐集與分析相關資訊(法規、

機能設備、永續議題等)。

ˇ

(3). 有能力透過設計圖面、透視圖等清楚表達設計概念與空間規 劃配置。

ˇ

(4). 有能力發展設計配置(空間平面、立面、速寫、模型、家具、

設備等)。

ˇ

(5). 有能力完成整體施工圖與計畫表,包含完整施工圖面、水 電、空調等施工計畫書。

ˇ

(6). 配飾、圖形、字體、標幟選配。 ˇ

5.溝通技能

(1). 有能力透過手繪及電腦輔助設計與編寫。 ˇ (2). 明確地口頭簡報與書面文件撰寫、及運用任一媒介完全地傳

達設計理念。

ˇ

(3). 運用透視圖或模型(電腦或手工製作)溝通立體空間。 ˇ (4). 透過設計圖面、透視圖等清楚表達設計概念與空間規劃配

置。

ˇ

(5). 使用標準尺寸單位;會使用簡報設備(電影、攝影、幻燈,

錄像等)。

ˇ

6.建築系統與室內材料

(1). 瞭解結構與構造系統(木結構、鋼構、混擬土結構等)。 ˇ (2). 瞭解動力、空調、節能、弱電、照明、天花、音響、保全等

系統。

ˇ

(3). 知道材料與產品來源,並適當的選擇與應用。 ˇ

(4). 瞭解永續建構的方法與材料。 ˇ

(5). 知道材料的安裝與維護方式。 ˇ

7.法規

(28)

(1). 瞭解空間配置與消防法規間之關係(防火區劃,動線等)。 ˇ

(2). 可應用建築相關條例、法規。 ˇ

(3). 瞭解室內空氣品質、噪音、光線對人體影響。 ˇ 8.商業實務

(1). 瞭解估價、預算控制、協調各方人員、管理與執行契約計畫、

與過程與用後評估方式。

ˇ

(2). 知道專業認證、執照之必需。 ˇ

(3). 瞭解基本商業電腦運用。 ˇ

(4). 知道業務流程。 ˇ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余杰茂(2006)利用功能分析法分析室內設計業的專業能力。分析能力標準內 容有:4 項主要目的;12 項主要功能;46 項表現標準;111 項相關知能。依其研 究分別歸納出 4 項主要目的中,有 32 項「非常重要之專業能力」,及 14 項「重要 之專業能力」。研究結果指出,室內設計業界最著重於「發展技術與知識」ㄧ項主 要目的,所包含專業能力如:(1)基本創造藝術;(2)專業執業控制;(3)應用法規 知能;(4)設計應用方法;(5)遵守職業道德;6)策略應用行銷;(7)應用科技方式;

(8)執業創新思考;(9)執行管制考核;(10)應用科技技術方法 (11)執行資料處 理;(12)執行與協調溝通;(13)結構材料瞭解應用;(14)專業執行管理,皆為「非 常重要之專業能力」。

針對室內設計資格鑑定的專業性,楊裕富(2003)提出一個設計師考試的科 目,作為室內(空間)設計專業性的可能提案。

1. 空間設計(術科考試)

2. 細部設計(術科考試)

3. 營建法規(含執業規範)

4. 構造與施工

5. 建築設備、人因工程與電腦概論

6. 式樣史(本國美術史佔 1/2 近現代設計史佔 1/4 西洋美術史佔 1/4)

本研究依其上述之文獻內容彙整,分列其項目後,將室內設計師所需的專業

(29)

能力整理歸納為:(1)設計;(2)工程知識與管理;(3)專業實務;(4)法規;(5)研 究等能力層次,作為專業能力內容的構成項目。如表 2-6,說明各項構成項目之內 容。

表 2-6 室內設計師所需的專業能力

專業能力 內容

設計

1. 識圖與製圖;

2. 基本設計原則;

3. 造型設計;

4. 色彩計劃;

5. 人因工程;

6. 電腦繪圖;

7. 模型製作、繪圖技術(平面、立面、

剖面圖)與表現技法;

8. 設計計畫、分析與需求評估;

9. 空間規劃;

10. 室內景觀規劃;

11. 繪製施工圖與設計說明;

12. 傢俱、固定物、設備之認識、特性 與選用

工程知識與管理

1. 各類建材/材料認識與應用;

2. 建築構造;建築系統(動力、空調、

節能、弱電、照明、天花、音響、

保全等系統);

3. 工地量測;

4. 相關行業技術瞭解(木工、泥工、給 排水/瓦斯、空調、電氣等);

5. 工程管理與工程協調 專業實務 1. 專業道德與發展;

(30)

2. 業務與財務管理;

3. 案件管理;

4. 契約文件與管理;

5. 出價/投標與協商;

6. 工程估算;

7. 用後評估;

8. 簡報、溝通技巧

法規

1. 機電、空調、消防安全設備、環保 等相關法規;

2. 建築相關條例;

3. 室內設計相關法規

研究

1. 設計、文化、符號史;

2. 室內設計理論;

3. 環保/永續設計;

4. 古蹟維護;

5. 相關設計學科知識-平面設計、建 築、景觀、藝術;

6. 實驗、調查、文獻搜尋、觀察等;

7. 環境心理學與相關社會生態學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二節 技能檢定考試試題適宜性研究相關文獻

壹、 技能檢定考試的目的

技能檢定是透過政府或公正機構的測驗考試來瞭解受檢者對於該行業專業知 識的瞭解與技能的專業度。「技能檢定是政府單位或政府委託的單位團體,所辦的 技能考試。合格者發給技能檢定及格證書,經由證書的証明使得社會信賴他們的 技能,同時也可以受到社會的尊重和肯定」張天津(1983)。

職訓局(1985)亦曾為技能檢定下定義:「技能檢定乃是針對勞工所具有的技 能,依一定的技能標準來加以檢定,並由政府對其技能加以公證的一種國家考試

(31)

制度」。並認為主要目的有三:

1. 訓練與職業教育的水準

2. 促進職業證照制度之建立以保障國人就業安全。

3. 提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兼顧技術員工及消費者之權益保障。

貳、 技能檢定命題歷程

Hoi K. Suen (孫開鍵) and Susan McClellan (2003)在「命題原理與技術」中 闡述說明技能考試的選擇題命題方法與流程。依照命題所應具備的條件與步驟,

說明命題的方法。命題人員在命題前必須界定後續建構試題所需遵循的規範。在 此之前,則先須進行工作分析(job analysis),以便檢視那一些是一位合格的技術士 在日常生活中所必須執行的任務。接著進行專家會議後,則可定出試題的範圍與 試題的範疇。並依此製定測驗的內涵與各知識領域在測驗中所佔的比例。

一. 學科命題程序

圖 2-1 學科命題流程圖,資料來源:整理自朱富裕(2001)

為確保試題範圍皆在命題規範中,故先須製定雙向細目表。並依規範中所設 定的比例列出試題比重,以利進行正式試題命製。在通過專家之效度考驗與試題 修正後,便可確定試題、設定通過分數,即完成學科之命題程序。

二. 術科命題程序

依行業所需技能項目製定試題技能分配表,並將其重要技能依程度分配於同 組試題中,並使每項試題涵蓋最多技能。以此分配表為依據進行術科試題發 展與效度考驗,分析試題所需時間與可行性,以進行試題修正。通過以上程 序後即可確定試題、設定通過技能標準與評分項目,即完成術科之命題程序。

雙向細目表 發展試題 效度考驗 試題修正 試題確定 設定通過分數

(32)

圖 2-2 術科命題流程圖,資料來源:整理自朱富裕(2001)

參、 乙級技術士

乙級技術士是指通過技能檢定學科及術科考試,其技術能力足以勝任熟練技 工作者稱之。依據我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登證辦法,技能檢定合格者,稱技術士,

技術士就技能範圍及專精程度,分甲、乙、丙三級。因此,乙級技術士為技能檢 定等級中之次高等級,除能從事丙級技術士工作範圍之工作外,並能熟練該職類 之工作,以及具備其相關知識與技能,根據工作指示進行獨立完成工作。

肆、 工作分析

工作分析是對某一特定職務的性質與內涵,有系統進行檢視、鑑別與記錄的過 程。「是指將業界各項工作內容、責任、性質、基本知識、技能、熟練度加以研究 分析的過程」(蕭錫琦,1992a)。依測試命題而言,工作分析通常運用在職業證照 與考試命題上,作為學科與術科試題規範參考。

進行工作分析計畫前須先成立工作分析委員會,成員包括業界領導人、從業 人員、訓練師、行業專家或學者等具代表性人員 5-7 人。共同擬訂分析計畫,並 依所定之計劃分項分工,進行蒐集該行業所需知識技能工作資料,必要時召開會 議。資料彙整與整理後提供有用之資料,以檢明扼要之通順文句提列工作說明書 及工作規範,作為命題規範參考。

試題技能分配表 發展試題 效度考驗 試題修正 試題確定 設定通過分數

(33)

圖 2-3 工作分析流程圖,資料來源:朱富裕(2001)

伍、 雙向細目表

雙向細目表是在測驗編製過程中重要的一個環節,「是測驗的架構藍圖,也是 命題的依據。它是以能力層次和學習內容(範圍)為兩個軸,形成雙向細目分析表,

分別說明各項評量目標」陳美珠(2003)。利用「雙向細目表」則可瞭解試題是否 可測驗出所應具備之能力。反之,我們亦可作為瞭解測驗試題是否合乎應檢測的 能力層次。

每個題目都應具備與評量目標,也就是雙向細目表橫、縱軸交叉的部分。「範 圍」是指測驗的內容,而「層次」是指所要評量的能力。可以利用為評量試題是 否能達到所欲評量的能力,繼而瞭解其之適宜性。做法是,在雙向細目表的細格 中,填入各類試題的比重(百分比)或題數。另一個做法是,以具體的描述來界 定結果。這「具體的行為描述」,也就是雙向細目表所謂的「細目」,或所謂「指 標」。

表 2-7 雙向細目表 能力層次

能力層次一 能力層次二 能力層次三 能力層次四

測驗內容一

評量目標一 評量目標二

評量目標一 評量目標二

評量目標一

測驗範圍

測驗內容二

評量目標一 評量目標二 評量目標三

評量目標一 評量目標二 評量目標三

評量目標一 評量目標二 成立工作分析委員會 擬訂工作分析計畫 蒐集工作資料 資料整理與審核 撰寫工作說明書與規範

(34)

測驗內容三

評量目標一 評量目標二 評量目標三

評量目標一 評量目標二

評量目標一 評量目標二

資料來源:陳美珠(2003)

陸、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能檢定規範

技能檢定規範是載定技術等級之職業水準之文件,以作為試題命製的依據。

透過工作分析(Job analysis),訂定職業或工作之職業技能內涵及標準。「技能檢 定規範將作為技能檢定試題命製之效標,因此記載時宜詳盡,且可做為評量之依 據。我國技能檢定規範之格式包括:(1)標題;(2)級別;(3)工作範圍;及(4)應 具知能等四項。規範本又若有共同科目者,則其共同科目本文包括科目、檢定項 目、及相關知識三欄,本職知能之本文包括工作項目、技能種類、技能標準及相 關知識等四欄」(蕭錫琦,引自 http://210.69.206.20/book/des/safety08.html)。

民國 84 年勞委會技能檢定中心所編定的建築物室內設計職類計技能檢定規 範,將該職類分為甲、乙二級。民國 85 年經行政院勞委會公告後,歷經產、官、

學多方檢討後,終於于民國 93 年真正實施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檢定考試。甲級檢 定考試至本研究撰寫,尚未有公布施實,而不列入此論。

乙級檢定規範中公布之「工作範圍」為:「協助從事建築物室內設計工作及具 備基本工程管理知識協助執行監造工作」。「工作項目」內容則包括:(1)圖說判讀;

(2)相關法規;(3)繪製圖說;(4)工程估算;(5)工程實務等五項(行政院勞工委員 會,2003)。重點如表 2-8,完整如附件三。

表 2-8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能檢定規範

工作項目 技能種類

建築圖說判讀

給排水衛生設備管線圖說判讀 電氣管線圖說判讀 空調系統圖說判讀 圖說判讀

消防、瓦斯設備圖說判讀 相關法規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35)

室內裝修相關法令規定

建築物室內設計有關法令之基本常識 室內設計圖之繪製

繪製圖說

室內設計施工圖之繪製

工程估算 工程材料數量計算

申請室內裝修審核作業 申請室內裝修竣工查驗 工程實務

工程驗收 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

「相關知識」欄項說明各職類各等級應具備瞭解的知識全貌,對應於此便可 知道已經學會的有多少,應該繼續學習的有多少。其明列之內涵,更應能夠符合 當今業界的需求。在學科試題命題過程中,則會依相關知識的重要程度,分配不 同的試題比例。本研究整理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規範中,明列之「相 關知識」欄項,並參照 93 年度至 96 年度學科試題再次彙整。唯彙整時亦發現有 無法符合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規範內容之試題,參閱建築物室內設計 甲級技術士檢定規範(附件三)內容後,另增「合約編製」一項,編為「建築物室 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與試題知識項目」對照表如 2-9。下列為測驗之知 識歸類項目:(1)法規;(2)CNS 標準;(3)單位/尺寸換算;(4)建築構造;(5)繪圖 原則;(6)人因工程;(7)色彩學;(8)工程估算;(9)室內設計/裝修工程建材種類 /規格性質/施工法;(10)防火、防焰建材使用/規定;(11)電氣;(12)消防、瓦斯;

(13)照明;(14)給/排水;(15)空調;(16) 合約編製。

表 2-9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與試題知識項目對照表 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檢定規範

技能種類 技術士檢定規範「相關知識」項目 試題知識項目 (1)中國國家標準 CNS11567-A1042 建築製圖

及建築物室內設計相關國家標準之規定。

(2)CNS 標準

(2)建築圖繪製要則。 (5)繪圖原則 建築圖說判讀

(3)建築構造。 (4)建築構造

(36)

(4)施工說明書之一般規定。 (9)室內設計/

裝修工程建材 種類/規格性

質/施工法 (1)建築給排水衛生工程管線圖。 (14)給/排水 (2)給排水衛生設備符號之用意。 (2)CNS 標準 給排水衛生設

備管線圖說判

讀 (3)給排水配管與建築圖在立體空間相互關 係。

(14)給/排水

(1)電氣配線的種類及其表示符號之用意。 (2)CNS 標準 電氣管線圖說

判讀 (2)電氣配管與建築施工圖立體空間的關係。 (11)電氣;

(13)照明 (1)空調配線的種類及其表示符號之用意。 (2)CNS 標準 空調系統圖說

判讀 (2)空調配管與建築施工圖立體空間的關係。 (15)空調 (1)消防、燃燒設備配管之種類及其表示符號

之用意。

(2)CNS 標準 消防、瓦斯設備

圖說判讀 (2)消防、燃燒設備配管與建築圖在立體空間 的相互關係。

(12)消防、瓦 斯 (1)建築技術規則有關規定。 (1)法規

(2)建築物室內設計之有關法規。 (1)法規(包 含:機電、空 調、消防安全 設備、環保等 相關法規) (3)勞工安全衛生法規中有關建築物室內設計

之規定。

(1)法規 (1)建築物室內

裝修管理辦法 (2)室內裝修相 關法令規定 (3)建築物室內 設計有關法令 之基本常識

(4)室內防火、防焰及綠建材相關規定。 (10)防火、防 焰建材使用/

(37)

規定

(1)室內設計圖各符號之意義與標示法。 (2)CNS 標準 (2)各種上色之材料與表現方式。 (5)繪圖原則 (3)各式建材之種類、規格性質與施工方法。 (9)室內設計/

裝修工程建材 種類/規格性

質/施工法 (4)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之各種施工法。 (9)室內設計/

裝修工程建材 種類/規格性

質/施工法 (5)人因工程其數據與應用方式。 (6)人因工程 (6)防火、防焰及綠建材之使用 (10)防火、防

焰建材使用/

規定 (7)室內設計施工技術與材料構造。 (9)室內設計/

裝修工程建材 種類/規格性質

/施工法 (1)室內設計圖

之繪製

(2)室內設計施 工圖之繪製

(8)色彩原理與應用。 (7)色彩學 (1)工程估算之意義與種類。 (8)工程估算 (2)工程估算之要領。 (8)工程估算 工程材料數量

計算 (3)度量單位之種類與互換法。 (3)單位/尺寸 換算 (1)申請室內裝

修審核作業

(1)驗收注意事項。 (1)法規

(38)

(2)申請室內裝 修竣工查驗 (3)工程驗收

(2)室內裝修圖說審核及竣工查驗之步驟及相 關文件等。

(1)法規

建築物室內設計甲級技術士檢定規範

編製合約書 有關編製合約書之相關法律知識 (16)合約編製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9)

第三章 研究計畫

第一節 研究方法

「 一 般 試 題 試 題 分 析 分 為 質 的 分 析 (qualitative analysis) 與 量 的 分 析 (quantitative analysis)。所謂質的分析乃是針對試題的內容和相關形式,在取 材的適切跟編製試題上的技術評估;量的分析則是根據在試題確實的施測之後,

廣泛的收集受測人員答題情形,再作為試題的難易度、鑑別度與受測試人員對答 題的反應情形。」(蘇純繒、羅梅鈴、丁秋瑤、惠龍,2006)。本研究所欲探討的 方向在於藉著學科試題來評估目前「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的專業知識 是否合適與現今室內設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再者,又是否可以提升室內設 計從業者素質,繼而提升整體之專業地位。

我們可以知道,試題的適切及合適與否需要有質與量的分析才可以構成一個 完整又正確的測試試卷。在追求試題的難易度或鑑別度等量性適切分析前,勢必 要有一個對試題編制與標準的正確定位作為基礎。基於此,再依本研究所要探討 之目的及方向,「質性研究」分析方法是本研究所要採用的評估方式。

所謂的質性研究,是針對透過參與觀察、內容分析、深度訪談等研究技術所 得到的非數值化觀察結果,再加以評估分析。近幾年來越來越受到管理學者的認 同,期望以不同於量化研究的方法透視研究問題的本質。

本研究以「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包括學科測試題目作分析與分類;

並與文獻分析內容進行比較,並對專家學者進行深入訪談,獲取其專業意見;客 觀且具體提出研究結果;最後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使作為試題規範時參考依據。

本研究所採用的方法如下:

壹、 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法是指,對各種型式的檔案資料(圖書館或政府檔案室等機構)的瞭 解,並對其中內容加以歸納整理。透過搜尋系統,對現有的專書及論文加以收集、

閱讀、評比、歸納等等,此即為文獻分析法。

本研究蒐集與室內設計考試與技能檢定相關之研究論著,內容包括國內外之 著作、書籍、期刊、報章雜誌、研討會報告、碩博士論文、政府公告之相關網站

(40)

及政府或委託其他單位調查之出版品等,進行分析整理,作為後續「比較分析」

與「深度訪談」之提綱內容。

貳、 比較分析法

比較分析法是透過對內容的相同點、不同點的對比,對事物客觀的分析,全 面、深刻地認識事物的方法。又稱為趨勢分析法。「主要原理有二,比相同與比 差異。....以比較法為研究分析的方法,可以突顯相同範圍內的差異與特色」(陳 美珠,2003)。

本研究整理規範中「相關知識」一欄內容,並參照 93 年度至 96 年度之學科 試題,進行彙整歸類後,與文獻分析中整理而得知室內設計(師)的「專業能力」

項目與前章節所提出的雙向細目表作為比較分析的主要架構。目的在於可以清楚 的分列詮釋測驗試題所包含的內容與評量能力間的對應關係。

參、 深度訪談法

「深入訪談法,是一種研究者與研究對象之間有目的之對話,並瞭解及信念、

態度與價值等;...深入訪談法,即時常被一些質化研究的研究者,用來做為主 要蒐集資料之策略」許世榕(2001)。操作流程如圖 3-1。

圖 3-1 深入訪談法流程圖,資料來源:黃俊英(1994)

深入訪談又分為:結構式、無結構式、半結構式的訪談法(林金定、嚴嘉楓、

陳美花,2005)。

1. 結構式訪談:又稱為標準式訪談或調查式訪談。此種方式,有一致性的問題 及依序訪問。因此可以避免受訪者之間的不同級誤差。但礙於標準化的訪談 與程序,無法讓受訪者充分表達,可能無法了結問題的癥結。

確 定 研 究 目 的

確 定 收 集 資 料 方 法

制 定 訪 談 計 畫

相 關 人 員 之 選 擇

選 擇 資 料 記 錄 方 式

實 地 訪 談

資 料 整 理 分 析

結 論

(41)

2. 無結構式訪談:不同於結構式問題設計及強調問題的先後順序,非結構式訪 談,主要著重於研究者與受訪者之間的互動情形以蒐集資料。但也因有程序 有高度的彈性,較難以對結果進行分析與比較。

3. 半結構式訪談:訪談進行前,通常已有研擬好之訪談問題,做為訪談之架構。

訪談過程中研究者可有較多控制權,但受訪者仍可充分表達其意見,以獲取 完整資料,亦可比較不同訪談之結果。

本研究就研究性質與目的,採用質性研究法中半結構式訪談的訪談大綱架構 進行深入訪談。並將訪談結果繕寫為逐字稿分析。

第二節 研究步驟

本研究旨在探討「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試題之適宜性。以文 獻理論為基礎,並透過試題的分析,佐以專家學者的意見,以期可以瞭解業界對 於目前「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中相關技能標準對於職場應用的適宜性。

綜合整理研究成果,回饋作為未來後續研究與相關考試發展之參考。本研究採用 以下步驟具體進行:

一. 確立研究方向:依據現況觀察,深入瞭解研究題目之方向與課題的重要性。

二. 界定研究主題與相關內容:具體針對研究主題訂定研究範圍、研究目的,以 及各項研究相關內容。

三. 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根據研究主題,針對室內設計師所需要之工作專業能 力進行文獻之蒐集、整理,作為問卷研究之分析基礎。並對技能檢定考試 之目的、測驗分析的理論與方法進行探討,確立相關研究方法。

四. 試題分類、試題知識歸類與專業能力雙向細目表分析:依文獻整理內容,進 行「試題知識項目歸類」如附錄。因研究範圍包含 93 年度至 96 年度之所 有學科試題,共約有是非題 250 題、選擇題 250 題。因其數量龐大,故先 依文獻整理之「試題知識項目」將有明顯相關知識關鍵字、且可輕易判別 之題目做先做分類,其餘者再進行「試題分類問卷」表,參考室內設計教 育界與行業界專家(共六名)意見,確認調查分類,求其信度。最後將所得 結果利用雙向細目表分析,相互檢討試題內容與專業能力之關係。

五. 進行深入訪談:先透過上述文獻分析與試題內容歸類分析,將其呈現之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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