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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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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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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核准日期: 中華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核准文號: 臺教國署高字第 1030007522 號書函核備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簡章

校址:300 新竹市介壽路 300 號 電話: 03-5777011 分機 346、321 傳真: 03-6667511

網址:http://www.nehs.hc.edu.tw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編印 1 0 3 年 1 月

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重要工作日程表

(2)

工作日期 時間 工作事項及進度 主辦單位 備註(地點)

103 年 1 月 上網公告簡章及報名表

(供下載) 國立科園

實中

依教育部核定簡 章時程公告於國 立科園實中網站 103 年 3 月 7 日止 16:00 前 2 月 5 日 13:00

開放網路填寫線上報名表 及列印各式表格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科學班報名系統 103 年 3 月 5~7 日

(星期三~五) 09:00-16:00 辦理現場報名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教務處 103 年 3 月 12 日

(星期三) 12:00 1.公布報名直接錄取審查結果

2. 公布入班資格審查結果(即進入 科學能力檢定名單)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教務處 103 年 3 月 14 日

(星期五) 12:00 公布科學能力檢定場地 國立科園

實中

公告於國立科園 實中網站首頁及 校門口,不另寄 發通知

103 年 3 月 15 日

(星期六) 08:00-14:40 辦理科學能力檢定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103 年 3 月 18 日

(星期二) 16:00 前 1. 公布科學能力檢定通過名單

2. 寄發參加實驗實作通知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網 站及寄發通知單 103 年 3 月 19 日

(星期三) 09:00-16:00 科學能力檢定成績複查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教務處

103 年 3 月 22、23 日 (星期六、日)

3 月 22 日:

08:20-17:00 3 月 23 日:

08:00-12:20

辦理實驗實作

清華大學/ 國立科園實中

國立清華大學

103 年 3 月 26 日

(星期三) 12:00 科學班放榜

清華大學/ 國立科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網 站 103 年 3 月 27 日

(星期四) 19:00 新生說明會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第一會議室) 103 年 3 月 27、28 日

(星期四、五) 09:00-16:00 錄取總成績複查

清華大學/ 國立科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教務處 103 年 4 月 11 日

(星期五) 09:00-12:00 科學班正取生報到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教務處 103 年 4 月 14 日

(星期一)

09:00-12:00 科學班正取生(含已報到)聲明放 棄錄取資格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教務處 13:00-16:00 科學班備取生依序遞補報到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教務處 103 年 4 月 15 日

(星期二) 09:00-12:00 已報到備取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國立科園

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教務處

(3)

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系統:

http://spock.nehs.hc.edu.tw/sc/

目 錄

壹、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貳、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參、招生對象及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肆、報考資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伍、簡章下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陸、招生流程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柒、報到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 捌、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

附件一、報名表

附件二、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附件三、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

附件四、甄選證

附件五、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服務申請表

附件六、科學班甄選入學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附件七、科學班甄選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4)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簡章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法。

三、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

四、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實施計畫。

五、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開設招生作業要點。

六、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貳、目的

一、提供具科學潛能之高級中學優秀學生適性發展機會。

二、開設及發展特殊科學教育學程,提供優質之教學環境及卓越師資,培養學生 從事獨立科學研究之能力及創造力,充分發揮天賦潛能。

三、培育兼具人文素養與科學專業知能之傑出科學人才,厚植國家之高素質科技 人才及國家競爭力。

參、招生對象及人數

一、招生對象:凡國民中學應屆畢業、高級中學國中部應屆畢業或符合「資賦優異學 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國中學生。

二、招收人數:25 名,男女兼收。

肆、報考資格

報考須具備下述條件:

一、學業成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在國民中學就讀期間,學業總成績排名居全校同一年級前百分之十以內。

(二)依前述學業總成績計算原則,數學或自然領域成績在全校前百分之二。

(三)凡就讀於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國民中學數理資優資源班者。

(四)獲選進入「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國家 代表隊決選研習營。

(五)曾獲教育部主辦之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例如全國科學展覽)前三名 或佳作。

※ 學業總成績採計方式:採計國中學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共 三學期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在校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

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採「國中學生七年級上、下學期及八年級上學期成績」。

二、通過心理素質評估,由就讀學校推薦。

伍、簡章下載

(5)

一、本簡章(含報名表)採網路下載自行列印方式,不另發售。

二、下載日期及網站:自 103 年 3 月起,依教育部核定簡章時程公告於國立科學工 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網站(網址: http://www.nehs.hc.edu.tw)。

三、請家長及各國中老師協助下載各種表格,以 A4 規格白色普通影印紙(直式)

列印,提供有意願且符合資格學生使用。

陸、招生流程與方式 一、報名:

(一)報名暨入班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接受集體或個別報名,不採通訊報名)。

2. 103 年 2 月 5 日 13:00 起開放網路填寫線上報名表及列印各式表格。

3.現場報名日期:103 年 3 月 5 日至 103 年 3 月 7 日。

4.報名時間:09:00-16:00(逾時恕不受理) 。

5.報名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第一會議室。

(二)報名費用:300元。

(三)報名之學生應檢具以下表件及費用,依序彙整。

1.報名表(共 2 頁):

(1)請以正楷詳細填寫學生資料,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並將最近6 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不修底片光面之黑白或淺色背 景彩色照片一式三張,一張黏貼於報名表,兩張黏貼於甄選證,背 面以正楷書寫姓名和身分證字號。

(2)於報名表上勾選「逕送〝直接錄取〞審查」或「參加〝科學能力檢定〞」。 2.甄選證:請填妥應自行填寫部分,並將兩張照片黏貼於甄選證。

3.素質評估觀察表:請學校老師推薦並經各校教務處核章。

4.相關資格文件(依本簡章肆、報考資格所載,影本獎狀或證明,請持正 本、影本至國中相關單位驗證蓋「與正本相符」章):

(1) 國中學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學業總成績排名居全校 同一年級前百分之十之成績證明文件。

(2) 國中學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數學或自然領域成績在 全校前百分之二成績證明文件。

※「在校學業總成績」請見第 12 頁表格填寫。「在校 3 學期成績總平均 全校排名百分比」計算方式,指「採計國中學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 九年級上學期共三學期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在校成績總平均之全 校排名百分比」,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採「國中學生七年級上、下學期 及八年級上學期成績」。

(4) 就讀數理資優資源班者,請檢附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 稱鑑輔會)核發之資優鑑定通過證明。

(6)

(5) 獲選進入「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 賽」國家代表隊決選研習營相關證明。

(6) 曾獲教育部主辦之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例如全國科學展覽)

前三名或佳作相關證明。

檢附影印本並附於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之後,且須經各國中驗證(無則免附)。

5. 回郵信封 1 個(寄送成績單用),每個信封請貼足「限時」郵資。請檢附已 填妥之限時回郵信封一只(貼足郵資 12 元),若郵件資費不足或地址有 誤以致無法投遞者,責任請自負。

6. 若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 收報名費,但請檢具以下資料:

(1)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 入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 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 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7.身心障礙學生參加科學能力檢定,如需提供服務或彈性調整,請於報名 時提出申請(第 14 頁)。

(四)完成辦理報名暨入班資格審查手續後不得要求退費,報名相關資料亦不得 要求更改或退還。

(五)公布入班資格審查結果:103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 12:00。

(7)

(六)報名流程圖示:

二、錄取方式

請於2 月 5 日下午 13:00 起至實中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系統 http://spock.nehs.hc.edu.tw/sc/ 填寫且列印報名表

列印出報名表後,請國中老師或行政單位協助審核並蓋「與正 本相符」章,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則需檢附相關文件

(詳見簡章第 4~5 頁)

1. 國中三學期學業總成績校排百分比證明 (請見簡章第 12 頁) 2. 就讀數理資優資源班者,請檢附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

輔導會(簡稱鑑輔會)核發之資優鑑定通過證明。

3. 「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 賽」國家代表隊決選研習營。

4. 獲教育部主辦之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例如全國科學 展覽)前三名或佳作。

註:獲獎證明,請檢附影印本且須經各國中驗證(無則免附)。

3 月 5 日至 7 日 9:00-16:00 完成現場報名 ,請攜帶:

1. 報名表共 2 頁 (需先至線上填寫報名表) 2. 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 (詳見簡章第 13 頁) 3. 甄選證 (詳見簡章第 14 頁)

4. 相關證明文件 (詳見簡章第 4~5 頁) 5. 報名費 300 元

6. 回郵信封 1 個(請貼足「限時」郵資) 7. 在校學習總成績單(詳見簡章第 12 頁)

領取甄選證(需有科學班招生專用章及甄選證號碼)

報名完成

(8)

(一)直接錄取:

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者,即可不經科學能力檢定及實驗實作逕送科學 班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通過審查者公告直接錄取。

1. 參加「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獲個人銅牌獎(含)以上者。

2. 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獲保送高 中資格者。

3. 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並獲保送 高中資格者。

註:參加國外主辦之「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參加台灣科學教育館主辦 之「國際科學展覽」獲選正選代表,並獲保送高中資格者。

符合上述條件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其獲得獎項由最高獎項依序 遞推錄取,最多以5名為原則。

(二) 科學能力檢定:未獲直接錄取者得參加科學能力檢定。通過入班資格審查者 得以進入科學能力檢定,篩選75名進入實驗實作。

1. 日期:103年3月15日(星期六)。

2. 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3. 方式:科學能力檢定科目含英文(60分鐘)、數學(100分鐘)及自然(含物理和 化學,80分鐘)。

4. 另行公布科學能力檢定場地與名單:103年3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00於國 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網站首頁,不另寄發通知,請特別留意。

時間 項目 地點

08:00 ~ 08:30 報到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 高級中學

(詳細地點3月14日中午 12:00

公告於國立科學工業園 區實驗高級中學網站)

08:30 ~ 08:40 進場預備 08:40 ~ 10:20 考科(數學) 10:20 ~ 10:40 休息 10:40 ~ 10:50 進場預備 10:50 ~ 12:10 考科(自然) 12:10 ~ 13:30 午餐休息 13:30 ~ 13:40 進場預備 13:40 ~ 14:40 考科(英文)

(5) 成績計算:

A.英文能力檢定,成績需通過標準,通過標準由「入學及資格考試小組」訂 定之,但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9)

B.數學能力檢定成績前五名者,優先保障參加實驗實作。

C. 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數學能力檢定成績×60%+自然能力(含物理和化學) 檢定成績×40%。依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擇優錄取至 75 名 (內含 B 項之五 名)參加實驗實作。

同分參酌:錄取最後一名有 2 人以上之成績相同時,則依 a.數學 T 分數

b.物理 T 分數 c.化學 T 分數

d. 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 T 分數之參酌順序評比。

若評比後,數學 T 分數、物理 T 分數、化學 T 分數、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 T 分數均相同,則增額錄取。

D. 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各依其升學優待規 定辦理。

(6) 科學能力檢定通過名單:103年3月18日(星期二)16:00前公告於國立科學工 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網站,並寄發參加實驗實作通知。

(三) 實驗實作:

1. 日期:103年3月22、23日(星期六、日)。

2. 地點:國立清華大學。

3. 方式:評量科目含數學、物理、化學,評量方式含閱讀、實作、專題演講。

4. 實驗實作對象:通過科學能力檢定者。

5. 應試用品:甄選證及身分證明相關文件、藍/黑色原子筆、2B鉛筆及橡皮擦等 應試工具。

6. 時間:

3 月 22 日(星期六) 3 月 23 日(星期日)

考試時間 項目 考試時間 項目

8:20–8:40 報 到 8:00–8:20 報到 8:40–8:55 實驗實作

甄選說明 8:30–12:20 數學 9:00–12:00 化學

13:20 入場及準備 13:30–17:00 物理

7. 實驗實作總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方式:

A. 科學班總共招收 25 名,扣除直接錄取名額後,餘額為實驗實作錄取名額。

B. (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 T 分數) +(實驗實作數學 T 分數)+

(實驗實作物理T 分數)+(實驗實作化學 T 分數)。

C.依「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科學班入學及學科資 格考試委員會」決議錄取標準。

同分參酌:錄取最後一名有 2 人以上之成績相同時,則依下列參酌順

(10)

評比。

a. 實驗實作數學 T 分數 b. 實驗實作物理 T 分數 c. 實驗實作化學 T 分數 d. 實驗實作總成績 T 分數。

D. 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各依其升學優待規 定辦理。

8. 放榜日期:103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中午 12:00 前

9. 成績複查: 103 年 3 月 27、28 日(星期四、五) 9:00~16:00,請攜帶身份證件 至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教務處辦理。

柒、報到方式

一、正取生報到:

(一)日期:103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

(二)時間:09:00-12:00 (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教務處。

(四)報到所需文件:請攜帶實驗實作成績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入班同意書。

(五)報到方式:請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親自報到,並簽切結書。

二、正取生(含已報到)聲明放棄時間:103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 09:00-12:00。

三、備取生報到:

(一)日期:103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

(二)時間:13:00-16:00 (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教務處。

(四)報到所需文件:請攜帶實驗實作成績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入班同意書。

(五)報到方式:請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親自報到,並簽切結書。

四、已報到備取生聲明放棄日期:10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09:00-12:00。

五、報到後如欲放棄入科學班,須以書面提出放棄入學資格聲明後,始能透過103 學年度高中高職其他入學管道就學。重複申請其他入學管道者將取消入班資格

捌、其它

一、申覆專線:(03) 5777011 轉 346、321

二、如有未盡事宜,依「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科學班入學 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決議辦理。

三、本招生簡章經「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科學班入學及學 科資格考試委員會」訂定,陳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正亦同。

(11)

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科學班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表

姓 名 性別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聯絡手機

通訊地址

就讀國中

□應屆畢業生

□縮短修業年限及 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銜) 升學辦法之國中八年級學生

家長或 監護人

姓名 關係 聯絡電話 聯絡手機

報名資格 (請申請人 勾選,可 複選)

□國中三學期(八年級上、下及九年級上)學業總成績排名居全校同一年級前百分之十以 內。【請檢附成績單影本】

□依前述學業總成績計算原則,數學或自然領域成績在全校前百分之二。【請檢附成績 單影本】

□凡就讀於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國民中學數理資優資源班者。【請檢附鑑輔會核發通過 證明】

□獲選進入「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國家代表隊 決選研習營。【須檢附研習證書影本】

□曾獲教育部主辦之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例如全國科學展覽)前三名及佳作。

【須

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錄取方式 (請勾選)

□逕送“直接錄取"審查。(請申請人勾選,可複選且請檢附證明文件) 參加「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獲個人銅牌獎(含)以上者。

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獲保送高中資格者。

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並獲保送高中資 格者。

□參加科學能力檢定。

報名資格 學業成績

□國中八年級上、下及九年級上三學期學業總成績校排名百分比 : 審查結果 (請勿填寫)

□國中八年級上、下及九年級上三學期數學或自然領域之校排名百分比 二。數學百分比: 或自然領域百分比:_________________

註:數學或自然領域皆符合,請都填寫。

各校審核人員核章 審核人員聯絡電話

各校教務處核章 各校校長核章

2 頁,第 1 頁

2 月 5 日下午 13:00請至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系統:http://spock.nehs.hc.edu.tw/sc/

編號:________

_

附件一

(12)

注意事項:1. 本報名表各欄請報名學生詳實以正楷填寫,字體工整清晰。

2. 本報名表由本委員會留存。

3. 本報名表填完後請國中老師或行政協助審核,並檢附國中成績單

(國

中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排名居全校同一年級前百分 之十(含之相關證明)。

註:「在校學業總成績」詳見簡章第12 頁。

4. 就讀數理資優資源班者,請檢附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 稱鑑輔會)核發之資優鑑定通過證明。

檢附影印本並附於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之後,且須經各國中驗證(無

免附)。

5. 相關證明文件請見本簡章第 4、5 頁。

6. 回郵信封 1 個(寄送成績單用),每個信封請貼足「限時」郵資。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中華民國 103 年_ __月 日

(請實貼身分證影本正面)

若無身分證請檢附戶口名簿影印本

(請實貼身分證影本反面)

共 2 頁,第 2 頁

編號:________

_

(13)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103 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就讀國中(全銜):

班級: 姓名: 身分證字號:

領域(學科) 八上

(A) 八下

(B) 九上

(C)

領域(學科)學期成 績平均

(A+B+C)/3

領域(學科)學期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 國語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與生活科技

藝術與人文 健康與體育 綜合活動

學期成績平均

八上

(D) 八下

(E) 九上

(F)

在校 3 學期成績

(D+E+F)/3總平均

在校 3 學期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總平均

備註

1.學期成績平均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2 位,小數點後第 3 位四捨五入。

2.所指「八年級上學期、八年級下學期、九年級上學期」即「國中二 年級上學期、二年級下學期及三年級上學期」。

3.領域(學科)之排列順序由上至下依序為國語文、英語、數學、社會、

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及綜合活動,順序不得 任意變動。

就讀國中學校核章:

審核人員 核章

審核人員 聯絡電話

附件二

(14)

教務主任

核章 校長核章

(15)

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

一、表現優異具體事蹟(由考生自行填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請依獲獎年度先後條列填寫,並檢附數理性向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證明文 件影本依序裝訂於表後。)

號 主辦單位 獲獎年月 獲獎項目 名次等第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5 年 月

6 年 月

7 年 月

二、科學能力觀察量表(由推薦人填寫,※高低依次為 5 至 1,請勾選適當選項)

觀察人姓名 服務單位

職稱 與考生關係

觀 察 項 目 1 2 3 4 5 1. 對研究數理及科學方面的問題有強烈的動機和興趣,願意自

動花時間鑽研。

□ □ □ □ □

2. 常主動詢問周遭與科學有關的問題。 □ □ □ □ □ 3. 數理領悟力強,學習科學的速度快。 □ □ □ □ □

4. 數字概念良好,計算能力優異。 □ □ □ □ □

5. 抽象思考能力優異,運用符號思考的能力強。 □ □ □ □ □ 6. 能運用圖形、符號等代表或簡化複雜的訊息。 □ □ □ □ □

7. 能用多元方式解題,思考靈活。 □ □ □ □ □

8. 分析的能力強,邏輯推理能力優異。 □ □ □ □ □ 9. 願意嘗試超乎年齡水準的科學題目。 □ □ □ □ □

10. 參與科學競賽表現優異。 □ □ □ □ □

觀察人敘述並簽名(※請以簡明文字描述其數理性向特質或表現傑出等具體事蹟)

觀察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

附件三

_

(16)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級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科 學 班 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選證號碼:

(灰色底勿填,由本校填寫)

姓名 畢業國中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出生年月

身分證字號

家長姓名 關係

住家電話 行動電話

通訊處

資料審查 □ 報名表:資料填寫及資格認定 □ 國中成績單

□ 素質評估觀察表 □ 准考證

□ 報名費(免繳者須檢附相關證件) □ 回郵信封 審核人: 出納組: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級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科 學 班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選證號碼: 姓名:

甄選日期︰

(1)科學能力檢定:103年3月15日(星期六) 08:00~14:40 (2)實驗實作:103年3月22日(星期六)08:20~17:00、

103年3月23日(星期日) 08:00~12:20 甄選注意事項︰

1.考生請按各節考試公告時間入場,准考證須置於桌面左上角。遲到 15 分鐘以上 不准入場,考試開始30 分鐘內不准出場。

2.文具自備,測驗時不得向他人借用。

3.手機、呼叫器、電子計算機、具計算用途之鐘錶及非應考物品均不得攜入試場。

4.答案卷請用藍/黑色原子筆、2B 鉛筆及橡皮擦等應試工具作答。

5.考生不得將試題及答案卡(卷)攜出試場,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6.甄選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損毀或遺失,應於甄選當日攜帶身分證件及本人二吋 相片一張,至本校教務處申請補發。(若是實驗實作時,直接在報到時補發) 7.科學能力檢定通過名單於 103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二)公告,科學班放榜通過名單

於103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三)公告。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附件四

(17)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

入學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性 別 □男 □女

畢(肄)業學校 縣(市)  國中/高級中學國中部

緊急連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或

縣市鑑安輔證明影本 (浮 貼)

◎身心障礙學生服務項目:請學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提早入場 □是(提早五分鐘進入試場準備)

□否

□是

□否 

放大試題

□是(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 題)

□否

□是

□否  需要委員

會準備之 輔具

□檯燈 □放大鏡

□其他(請說明):

□是

□否   其他

特殊需求

(請詳 填)

□是

□否 

學生親自簽名:

監 護 人 代 簽 :       , ( 原 因 說 明 )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附件五

(18)

審查單位核章:

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學生: 身分證字號: ,

聲明放棄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資格。

此致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填妥本「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請傳真至300 新竹市介壽路 300 號國立科學工業園 區實驗高級中學教務處,傳真電話:(03)6667511。

附件六

(19)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考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畢業學校 身份證字號

聯絡方式 電話:

手機:

申請人簽名 項 目 □科學能力檢定 □實驗實作

複查科目 成績(原始分數) 複查後成績(考生勿填)

複 查 回 覆 事 項 :

( 科 學 班 核 章 ) 回 覆 日 期 : 年 月 日

1. 申請成績複查請檢附成績單。

2. 申請複查者僅就該科成績核計提出複查,不得要求重新閱卷、影印試卷、亦不得複查 閱卷標準或要求試題解答。

3. 成績如有疑問,請於成績複查時間檢具「本表」,由本人或代理人(需附代理人證明 書)傳真至03-6667511 楊小姐收。

4. 申請複查以 1 次為限。

5. 考生務必在欲複查學科欄內確實填寫,否則不予受理。

附件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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