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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108 年度第 4 期自辦職前訓練招訓簡章
招 訓 班 級
烘焙 預訓人數 24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水電 預訓人數 24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冷凍空調 預訓人數 3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消防安全設備管理 預訓人數 2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廣告設計(文創行銷) 預訓人數 2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數位設計(網頁設計&網
路工程) 預訓人數 3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應用電子(太陽能光電技
術應用) 預訓人數 2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工廠自動化(PLC&儀控) 預訓人數 25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藝術漆作 預訓人數 2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室內設計 預訓人數 3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裝修工程實務 預訓人數 25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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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估價與實務 預訓人數 2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電腦輔助機械繪圖 預訓人數 3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特殊焊接 預訓人數 20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8.12.18,總時數 892 小時
機電整合 預訓人數 24 人,訓練期間:108.07.12~109.06.18,總時數 1852 小時
作業
項目 作業期程 注意事項
報 名
108/05/10 至 108/07/01 17 時 0 分止
⚫ 惟不具失業者身分,不得報名。
⚫ 未報名成功者不得參加甄試。
甄 試
108/07/04 上午 8 時 50 分前
⚫ 逾時 15 分鐘後不得入場應考。
⚫ 地點:本分署育樂大樓
放 榜 108/07/05 下午 6:00 ⚫ 將於本分署網站公告榜單及寄發手機簡訊錄取通知
報 到 108/07/11 上午 8:50 ⚫ 請備妥甄試手冊第 14 頁所列表件至本分署育樂大樓報到。
開 訓 108/07/12 上午 8:00 ⚫ 地點:本分署育樂大樓
招生訊息 台灣就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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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資格與限制:具本國籍或領有居留證,15 歲(含)以上之待業或失業民眾。
二、上課時間介於週一~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三、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網路線上報名(請盡量使用網路報名)
(1).進入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
(2).報名路徑:進入首頁→選擇首頁中「職業訓練」→查詢條件設定:訓練性質點選「職前」、訓練 單位輸入「雲嘉南分署」→出現查詢結果列表→點選欲參加的班級→瀏覽資料課程後如欲報名請按 左下角「我要報名」→填寫相關資料→按「送出報名資料」→報名進度查詢頁面有「收件成功」才 算有報名。
(3).報名後,本分署將於數日內進行資格初審,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專區呈現「准考證號碼」、「報 名成功」即為報名通過。
2.郵寄、傳真、或現場報名: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寫報名表郵寄或傳真(06-6990906)至分 署自辦訓練科收,或現場繳交紙本報名表報名;資料填寫未盡清晰或完整,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非自願離職失業身分者:須於報名截止日前,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加職業訓練,並將就業服務 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於甄試日前 掛號郵寄至本分署自辦訓練科吳小姐收。
4.國軍屆退官兵身分者:應使用網路線上報名,兵役狀態請勾選在役中,另須經上校以上權責單位荐送 (送訓單位應將送訓名冊及送訓證明正本函送,並於報名截止日前送達本分署)。
5.精神障礙者報名時可檢附相關醫療復健機構開立之『精神障礙者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醫療諮詢單』,
及「職能評估表」,以利提供妥適之訓練及服務。並由醫師密封寄出該表單,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 為憑,郵寄至本分署自辦訓練科收。
四、錄訓程序:
1.甄試作業分筆試及口試二階段,分數各占百分之五十,筆試加口試成績須達六十分以上始得錄訓為 原則。筆試測驗開始 15 分鐘後不得進入試場應試。
2.未載明之事項,依本署最新公告之「失業者職前訓練實施基準」規定辦理。
五、甄試作業注意事項:
1.甄試時需攜帶:01.國民身分證正本。02.藍或黑色原子筆。
2.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列之非自願離職者及「就業服務法」所列特定對象身分之甄試者,總成績以 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百分之三計算(限有參加筆試及口試者),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最遲於甄 試當日(中午 12 時前)提出,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對照表請至本分署網站下載。
3.甄試、報到、開訓等各項作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停課,將順延至次一上課日辦理,不逐一通知。
六、參訓限制:
有下列情事者,如經各班錄訓一律勒令退訓並賠償訓練費用。【下列參訓歷史統計範圍,以參加本署 及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1.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2.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3.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 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4.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職前訓練參訓紀錄(含中途離、退訓,但不含遞補期限內 離訓)。
七、訓練期間:
1.未滿 20 歲參加甄試之民眾需先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且需有法定代理人於本分署規定甄試、報到需 繳交文件上簽名方可參訓。
2.本分署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為每位學員投保勞工保險,學員需簽定職業訓練契約書遵守約定,因 曠缺課超過規定或品行不良而遭退訓者,需賠償訓練期間政府支出之各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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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南分署自辦職前訓練 報名表
※各欄位務必正楷清楚填寫或勾選,資料不清致影響權益者須自行負責
報名班別
姓名 出生日期 西元 年 月 日 身分別 □本國 □外國(含大陸人士) 身分證明
文件字號
(護照/居留證/工作證號)性別 □男 □女 婚姻 □已婚 □未婚 □暫不提供 最高學歷 □國中(含)以下 □高中/職 □專科 □大學 □碩士 □博士
學校名稱 科系
畢業狀況 □畢業 □肄業 □在學中 兵役
□ 已 役 □ 未 役 □ 免 役 □ 在 役 中受訓前 任職狀況
□曾工作過 □未曾工作過
□先前從事為非勞保性質工作
最後一個任 職單位 最後投保單
位保險證號
受訓前任職
起訖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報名管道 □網路 □通訊 □現場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電子信箱
參訓身分
□一般身份者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失業者(須至就業中心辦理諮詢推介)
□獨力負擔家計者 □中高齡(45歲以上) □原住民 □身心障礙者
□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家庭暴力被害人
□更生受保護人 □農漁民 □屆退官兵(須單位上校以上主官薦送函,且限網路報名,並勾選在役中)
□外籍配偶 □大陸配偶 □性侵害被害人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失業者 □參加職業工會失業者
□二度就業婦女 □長期失業者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失業者
□重大災害受災者 □自立少年 □犯罪被害人及其親屬
□65歲(含)以上者 □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
□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因應貿易自由化協助勞工
□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經社工員訪評有經濟困難者(含遊民)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
本人同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為本人提供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時使用
本分署地址:72042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電話:(06)6985945分機1121-1123 傳真:(06)699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