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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設計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研究設計。在通過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後,以立意取樣 (Purposive sampling)方式,收取脊髓損傷者的問卷資料並進行分析。

壹、 收案時間、收案地點、及收案對象

本研究收案時間為研究倫理審查核可通過開始,以立意取樣,全台灣任何 脊髓部位受傷之脊髓損傷者均為收案對象,且收案對象須年滿二十歲,經收案人 員詳細說明研究目的及內容後,研究參與者同意參與研究並簽署知情同意書者得 以收案;若有下列任一排除收案之條件者,不予以納入收案對象:智能障礙者、

原本有精神疾病之診斷者、無法有效溝通、不同意簽署知情同意書者 。本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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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份有效樣本,收案對象背景分析如下:

表3-1 收案對象基本資料分布情形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生 100 74.1

女生 35 25.9

年齡

25以下 9 6.7

26-30 7 5.2

31-35 14 10.4

36-40 14 10.4

41-45 12 8.9

46-50 14 10.4

51-55 23 17.0

55以上 42 31.1

婚姻狀況

未婚 69 51.1

結婚 33 24.4

離婚 20 14.8

其他 13 9.6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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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人數 百分比(%)

居住型態

獨居 24 17.8

與家人同住 95 70.4 安養中心或其他 16 11.9

照顧資源

自己 54 40.0

配偶 21 15.6

父母 19 14.1

子女 8 5.9

外籍看護 33 24.4 參加社團 有參加社團 132 97.8 無參加社團 3 2.2 生活重建 有接受生活重建 69 51.1

無接受生活重建 66 48.9 職業訓練 有接受職業訓練 63 46.7 無接受職業訓練 72 53.3 交通獨力

能力

有交通獨立能力 98 72.6 無交通獨立能力 37 27.4

受傷原因

交通事故 67 49.6 高處跌落 26 19.3 重物擊中 8 5.9 運動傷害 5 3.7

疾病 16 11.9

其他 13 9.6

受傷部位

頸椎 58 43.0

胸椎 44 32.6

腰/薦椎 33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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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人數 百分比(%)

受傷年齡

20歲以下 32 23.7

21-25歲 31 23.0

26-30歲 11 8.1

31-35歲 19 14.1

36-40歲 9 6.7

41-45歲 10 7.4

46-50歲 12 8.9

51歲以上 11 8.1

受傷年數

2-5年 18 13.3

6-10年 27 20.0

11-15年 21 15.6

16年(含)以上 69 51.1

損傷狀況

完全損傷(指感覺及運動功能完全消失) 66 48.9 不完全損傷但無法有功能性動作 34 25.2 不完全損傷但保留功能性動作 35 25.9

身體狀況

四肢完全無力 20 14.8 四肢部分無力 23 17.0 上肢部分無力,下肢完全無力 36 26.7 雙下肢完全無力 43 31.9 雙下肢部分無力 13 9.6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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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研究者訓練背景

本研究收案人員均為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與健康心理諮商學系碩士 班及大學部學生;本研究之研究者曾接受實習諮商心理師之訓練,也參與八小時 以上研究倫理及研究參與者保護訓練等課程,並取得認證資格。於收案前亦接受 指導教授標準化訪談技巧訓練後,才進一步接觸受訪對象之問卷填答與蒐集。

參、 收案實施步驟與倫理審查

本研究在通過人體試驗委員會的審查及許可後,方進行正式收案作業,收 案步驟如下:

壹、研究者於收案前能在計畫主持人的監測下完成一致性蒐集流程與蒐集 標準的訓練。

貳、研究者向全台灣各地的脊髓損傷協會與相關機構、桃園縣立脊髓損傷 潛能發展中心及台北市某兩家醫療院所神經修復科與復健科說明此研 究之目的與進行方式,詢問可能符合收案條件之受訪對象(年滿二十 歲且為脊髓損傷之傷者、意識清楚、可溝通)後,進一步與其接觸並 評估納入收案之可能。

參、研究者向研究參與者說明研究目的、進行方式、所需時間、問卷內容 之保密、研究效益以及對個人情緒的可能影響與研究參與者可中斷參 與研究之權利。待研究參與者表示願意參與本研究並簽署同意書後,

即開始進行問卷資料的蒐集。

肆、問卷由研究者及其他研究人員負責發問並協助研究參與者填寫。若研 究參與者有任何疑問,研究者及研究人員會當場予以解釋或澄清,以 協助研究參與者完成填寫問卷。若研究參與者出現嚴重心理困擾或情 緒,則在研究參與者同意下告知協會工作人員,並偕同轉介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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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心理諮商專業人員進一步協助。

伍、研究參與者回答完畢後,由研究者及其他研究人員一同審查問卷填答 之完整性,如有漏答題,則邀請研究參與者填答完畢後,由研究者回 收並統一保管。

本研究為保護研究對象不受傷害之考量,將以下列方式確保其權益:

壹、本研究問卷包含四個部分:脊髓損傷者的個人背景及損傷情形、受傷前 後就業情況、脊髓損傷者生涯轉換量表及心理彈性量表。填答過程中,

傷友或許會因上肢不便或是體力無法負荷,而中斷填答;或是因為對問 題的理解不足或覺得問卷題目過多而拒絕填答或中斷填答。因此基於自 主原則,收案前先向脊髓損傷傷友們解釋研究流程與目的,讓傷友決定 是否參與研究,並告知其有權拒絕參與,於徵詢傷友同意之後,請傷友 先填寫研究同意書,並協助完成問卷之填答。

貳、基於保密原則,研究者於收案前會向傷友說明,收案內容絕對保密,並 且向研究參與者保證所提供之資料會加以匿名,僅供本研究及學術發表 使用,會加以保密絕不外洩及公開。

參、基於不傷害原則,如研究過程中,研究參與者不願繼續進行,研究者亦 尊重其意願而終止研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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