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上安全帶,安全隨時在】
由於國父孫女孫穗芬
2011
年在台發生車禍,因在 後座未繫安全帶衝擊過大不幸身亡,行政立法部門因 此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孫穗芬條款,強制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交通部在
2012
年2
月1
日開 始實施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規定。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 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 百元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 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 客;有關其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 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 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 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 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 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有關其 幼童安置方式、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 通部會商內政部等有關機關定之。
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 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國道交通事故中,因未 繫安全帶死亡的有
32
人,受傷有155
人,是近3
年新高。民國101
年14
人死亡、144人受傷;102 年是18
人死亡、97
人受傷。警政署說,國外研究,未繫安全帶的後座乘客死亡率,是有繫安全帶的
2.7
倍。另外,從碰撞測試發現,後座乘客若未繫安全 帶,在高速撞擊下,有如「後座子彈」向前射,會 造成頭部、頸部各部位嚴重傷害,更會危及前座駕 駛和乘客,且車輛若發生劇烈撞擊或翻滾,甚至可 能從後座向前衝破車窗,或甩出車外,大幅增加傷 亡風險。警政署也在網路上發現一張駕駛人穿著有 如繫上安全帶的衣服照片,呼籲民眾不要為了逃避 取締,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為維護行車安全,前、後座駕駛及乘客,應依法 繫上安全帶。老人、孕婦及兒童應坐後座,並請繫上 安全帶,幼童應乘坐兒童安全椅。
【安全帶正確繫法】
1.安全帶不可繫得太緊。
2.安全帶肩帶應橫過胸部並跨過肩部,而非頸部。
安全帶腰帶應儘量往下拉,放在下腹。
3.孕婦繫安全帶時,腰帶應儘量放低,貼緊臀骨處,
避免撞擊時以腹部受力。
警政署提醒,如未正確使用安全帶,將兩條帶 子繫在腹部,這種錯誤的使用方式,萬一發生車禍,
身體往前傾,只能由腹部承受全部衝擊力,可能會 對內臟造成嚴重危害。
資料來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
PCode=K0040012
新 北 市 立 新 莊 國 民 中 學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7 日 出刊NO.87
中華民國 93 年 3 月 26 日 創刊 學務處生教組製 宮維均 莊蕙宇 老師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