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台大學生 ?(2001-2014)—
多元入學的影響
駱明慶∗ 2016.1.
接續駱明慶(2002)對1954-2000年台大學生組成的分析,本文使用2001-2014 年台大學生的學籍資料,分析多元入學對於學生來源分布的影響。 結果發現, 透過對個別高中推薦學生名額的限制,「繁星計畫」 和 「繁星推薦」 使得台大 學生在高中畢業學校與學生居住縣市的集中度,以及學生居住地平均所得均 下降,學生高中畢業學校的總數則明顯增加。 雖然相較於「考試分發」,「個人 申請」 在高中畢業學校的集中度和居住地的平均所得均較高,但考量制度上先
「個人申請」、後「考試分發」的時序安排,「個人申請」結果不滿意者才會再參 加 「考試分發」,我們無法得到 「申請入學」 對明星高中和高所得家庭學生較為 有利的結論。此外,「個人申請」比例的逐年增加,以及 「個人申請」相較於「考 試分發」錄取的女性比例較低,可能導致了整體女性比例的下降,但 「繁星計 畫」 和 「繁星推薦」 則有提高錄取學生女性比例的效果。
關鍵詞:台大學生、 多元入學、性別差異、高中畢業學校、 城鄉差異。
JEL分類代號: I21, J16, N35, R58。
1 前言
使用由我國大學聯招開始實施的1954年開始,直到2000年的台大學生學籍
資料,駱明慶(2002)描述台大學生的性別與省籍差異之演進,探討以學生高
中畢業學校與居住地為指標的城鄉差異,再以2000年政治、經濟、法律和社
∗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本文改寫自作者獲得103學年度「連震東先生紀念講座」的講座演講 稿。 作者感謝「連震東先生紀念講座」的獎助,台大經濟系「經濟史研討會」 參與者的討論與建議,匿 名審查人的意見與建議,以及林家民先生與袁希璿先生在資料處理上的協助。
會四系大一至大四學生入學時填寫的個人資料,分析台大學生的父母教育程 度和就業部門,並與大學學齡階段一般人口和大學生的父母教育程度及就業 部門作比較。 綜合言之, 駱明慶(2002)發現, 考上大學與省籍、父母教育程 度和居住在台北市或其他城市正相關,而考上台大和這些變數的相關程度又 更大。
駱明慶(2002)的分析期間止於2000年, 2000年之後我國大學招生制度 歷經幾度重要的變革, 最主要的變化是2002 年開始實施 「大學多元入學方 案」, 正式結束 1954 年開始實施、長達 48年僅以單一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 據的大學聯招制度。
大學聯招制度雖然在2002 年才正式廢除,但完全 「一試定終生」的招生 制度其實僅持續到1993 年。 為了回應社會對於取才制度單一化的批評, 教 育部在1994年就開始主導試辦「推薦甄選」 入學,以兼顧「高中舉才」與「大 學選才」雙向的目標,全國每一所高中、每一個班級都有參與推薦的機會,大 學亦能自訂選才標準與甄選方式。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大考中心)也同時開 始舉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學測),來作為各大學校系招生時選取學生的門 檻。 教育部並進一步於 1998年開始試辦 「申請入學」, 由招生學校設立負責 單位辦理招生, 並自行設計申請條件與錄取方式, 招生的寬嚴標準由招生學 校主導,學生申請的校數亦不受限制(秦夢群, 2004)。
使用2006年和2015年「中華民國教育統計」的資料,表1列出1992-2014 年各學年度大學招生方案的正式名稱,和各個入學管道的錄取人數。1
表1顯示,「大學聯招」正式廢除之前的1994-2001年間,「推薦甄選」的錄 取人數已經逐漸由1994年的1,105人增加至2001年的8,304人,此時考試 分發佔總人數的比例仍有85.0%。
1表1中1998-2001年「申請入學」管道的錄取人數,可能當時仍在試辦階段,教育部未設有統一的
彙整中心,而有人數未明的情況,表中以問號(?)標示。 不過,秦夢群(2004)表示,「申請入學」的比重 在1998年僅為招生總人數1-2%的名額,試行以來發展甚快, 2001年已提高至6%,申請入學招生人
數為5,404人,我們將此數據補入表1中。 「申請入學」 人數不詳的1998-2000年,計算「總人數」時則將
「申請人數」 以0人計算。 此外,1992-2001年間「其他管道」的錄取人數,「中華民國教育統計」 也沒有 列出。
表1:大學錄取人數依入學管道分1
大學 推薦 申請 其他 考試分 年度 招生方案 總人數 聯招 甄選 入學 管道* 發比例
1992 大學聯招 52,494 52,494 100.0%
1993 大學聯招 55,328 55,328 100.0%
1994 大學聯招 56,491 55,386 1,105 98.0%
1995 大學聯招 57,878 55,604 2,274 96.1%
1996 大學聯招 65,064 61,381 3,683 94.3%
1997 大學聯招 79,836 74,333 5,503 93.1%
1998 大學聯招 79,590 71,826 7,764 ? 90.2%
1999 大學聯招 79,667 72,471 7,196 ? 91.0%
2000 大學聯招 83,010 75,281 7,729 ? 90.7%
2001 大學聯招 91,163 77,455 8,304 5,404 85.0%
考試 推薦 申請 其他 總人數 分發 甄選 入學*2 管道*
2002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100,207 78,562 6,975 10,442 4,228 78.4%
2003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107,909 87,059 5,498 12,270 3,082 80.7%
考試 學校 個人 其他 總人數 分發 推薦 申請 管道*
2004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0,527 88,939 6,695 11,305 3,588 80.5%
2005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2,277 88,991 7,045 12,159 4,082 79.3%
2006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5,279 88,920 7,366 14,129 4,864 77.1%
2007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8,040 86,652 8,822 17,015 5,551 73.4%
2008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4,316 81,409 9,034 19,400 4,473 71.2%
2009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1,339 76,434 8,883 19,161 6,861 68.6%
2010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2,604 71,165 9,721 23,272 8,446 63.2%
考試 繁星 個人 其他 總人數 分發 推薦3 申請 管道*
2011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3,187 66,683 6,790 34,247 5,467 58.9%
2012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3,333 59,696 8,213 39,587 5,837 52.7%
2013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3,613 55,307 9,670 43,186 5,450 48.7%
2014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112,893 42,424 11,270 49,692 9,507 37.6%
1資料來源:2006年與2015年「中華民國教育統計」。
2*表示2002-2003年的「申請入學」 和歷年的「其他管道」由各校自辦,考生可重複報考。
32011年起「學校推薦」 和2007年開始的「繁星計畫」 合併為「繁星推薦」管道。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於2002年正式上路,開始實施的前兩年(2002-2003),
「推薦甄選」 和 「申請入學」 管道均由各大學依照教育部所訂的規範自行辦 理, 並沒有統一的彙辦中心。 表1顯示,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實施第二年的 2003年,「考試分發」所佔的比例已經降為80.7%。
參考各界對於「多元入學方案」 前二年實施經驗的諸多修正意見之後,教 育部在 2004 年將 「推薦甄選」 改稱為 「學校推薦」, 將 「申請入學」 改稱為
「個人申請」,並正式設置「甄選入學彙辦中心」,統籌辦理包含「學校推薦」 和
「個人申請」 兩個入學管道所組成的 「甄選入學」, 將入學管道分為 「考試分 發」、「學校推薦」 和 「個人申請」 三種, 並以 「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作為 2004年之後持續至今大學招生方案的正式名稱。
表1顯示, 2004-2006年間,「考試分發」的錄取人數穩定維持在89,000人 左右,但 「學校推薦」、「個人申請」 和 「其他管道」的錄取人數均略有增加,使 得「考試分發」佔總錄取人數的比例於2006年減至77.1%。
2004年以前的「推薦甄選」 和2004年開始的「學校推薦」招生管道雖然 有名稱上的差異,但其作法都是由高中學校推薦符合大學校系設定標準的學 生參加甄選,其推薦名額的規定均為:
1. 推薦學校其應屆畢業生在十四班(含)以下者,得對每一所大學的每一 個學系(組)推薦二名學生。
2. 推薦學校其應屆畢業生在十五班(含)以上者,得對每一所大學的每一 個學系(組)推薦三名學生。
3. 參加甄選之每一學生,只得被推薦至一校系(組)。
換言之,「推薦甄選」或「學校推薦」的目標僅在加強校系和學生的配適程 度,其與2004年以前的「申請入學」、2004年以後的「個人申請」,或「考試分 發」 同樣都和學測與指考成績有相當程度的正相關,並不會明顯增加偏遠地 區或非明星高中學生的升學機會。2
2和 「申請入學」與「個人申請」類似,「推薦甄選」 和 「學校推薦」招生校系依據學測成績、 備審資料 和面試成績決定錄取學生。 不過,「學校推薦」限制每一學生只能被推薦至一個校系,但2004-2010年 的「申請入學」每一學生可以申請五個校系, 2011年以後則可以申請六個校系。 考生可同時參加 「學 校推薦」 及 「個人申請」,但針對同一大學校系須就兩種方式擇一參加。
因此,為了消弭城鄉差異,教育部參考清華大學於2006年自行實施的「繁 星計畫」 招生方式,3 於2007年以外加名額的方式增設 「繁星計畫」 入學管 道。42007-2010年施行的「繁星計畫」招生,其推薦名額的規定為:5
1. 各大學可不分學群或至多分三個學群, 以利高中適性輔導及推薦學生 入學。
2. 各高中依大學設定之招生條件,分學群推薦符合條件之學生各一名,同 一名學生限被推薦至一所大學的一個學群, 且各大學錄取各高中之名 額以一名為限。
而學群的分類原則為:
第一類學群: 文、法、 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學程)。 第二類學群: 理、工等學系(學程)。
第三類學群: 醫、生命科學、農學等系(學程)。
「繁星計畫」 實施期間,雖然僅是外加名額,且名額不多,但其和正式管道 中 「學校推薦」 的最主要差別在於各大學錄取各高中之名額以一名為限, 因 此明星高中透過「繁星計畫」考取單一大學的人數最多也只有一人,6此一招 生方式對非明星高中學生相對較為有利,符合 「繁星計畫」所揭櫫的「照顧弱 勢、 區域平衡」的目標。 2007年「繁星計畫」的招生結果也確實顯示,有117 所高中三年來首次有學生(162名)進入參與的12所優質大學就讀(蔡閨秀, 2008)。
3繁星計畫原為清華大學於2006年在陳文村校長任內,為縮減城鄉差距、培養更多不同面向的優 秀人才、 使校園的氛圍更多元而推動,採用各高中 「推薦保送」的方式辦理單獨招生,給予城鄉高中平 等之機會;每一所高中可推薦一名符合清華大學設定之在校成績條件、 且通過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標準的應屆畢業生,清華大學則以高中在校成績及學測級分比序分發後,公告錄取,不需甄試。(繁星計 畫, Wikipedia。)
4表1的「中華民國教育統計」 並未單獨列出 「繁星計畫」 人數,因為「繁星計畫」 使用的是外加名 額,其錄取人數應該是被計入 「其他管道」 中。
5《96學年度試辦受理高中推薦入學招生》,「邁向頂尖大學聯盟」。 2007年參與學校有台大、成大、
交大、清大、陽明、政大、 中央、 中興、 中山、 台科大、長庚和元智等12所大學。
6第一輪分發若有缺額則進行第二輪分發,則對同一高中至多以再錄取一名為限,也就是同一高中 至多錄取二名。
表1顯示, 2007-2010年間,由於「學校推薦」 和 「個人申請」 名額均增加, 以及有錄取人數計入 「其他管道」的「繁星計畫」的施行,使得「考試分發」錄 取學生的比例在2010年再降至63.2%。
由於「繁星計畫」確實能由降低高中各校差異的方式達成「區域平衡」的 目標,教育部進一步在2011年以 「高中均質、 區域均衡」為目的,7將原本正 式招生管道中 「學校推薦」的名額和 「繁星計畫」的外加名額合併成為「繁星 推薦」管道,構成目前多元入學 「考試分發」、「個人申請」 和 「繁星推薦」的三 個管道。
至於推薦辦法方面,「繁星推薦」關於各高中推薦名額的規定為:
• 推薦學校依各大學設定之招生條件,得分學群(含不分學群)推薦符合 資格之學生至多各二名, 惟就同一名學生僅限推薦報名至一所大學之 一個學群(含不分學群)。
而學群的分類,除了原本「繁星計畫」所區分的三個學群之外,增設音樂相關 學系(學程)、美術相關學系(學程)、舞蹈相關學系(學程)、 和體育相關學系 (學程)分別為第四至第七類學群。8
招生學校對被推薦學生的分發比序規定則為:
• 各大學校系第一分發比序項目統一訂定為 「在校學業成績」 全校排名 百分比。
• 其餘分發比序項目得為學科能力測驗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或術科考 試各項目分數,或「各單科學業總平均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9
7不過,相較於「繁星計畫」「照顧弱勢、 區域平衡」的目標,「繁星推薦」 其實取消了 「照顧弱勢」的 目標,僅著重在 「高中均質」 和 「區域平衡」。 主要原因應該是繁星推薦的作法主要在分散學生在高中 畢業學校和區域上的分布,獲得此一機會的學生仍是各高中成績優異者,不一定真的會是校內的弱勢 學生。
8並於2014年基於「大學醫學系基於醫師養成之特殊需求」,「繁星推薦」 將醫學系增設為第八類學 群辦理招生。第八類學群和其他七個學群主要的不同是增設第二階段的面試,其他學群只有第一階段 的成績比序,而沒有面試。
9以2014年台大經濟系為例,「繁星推薦」 分發比序的項目為: 1.在校學業成績排名百分比, 2.學測 總級分, 3.數學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4.學測英文級分, 5.英文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 百分比, 6.學測自然級分。該年最後比序結果為,在校學業成績排名1%,學測總級分72,數學學業成
雖然和 「繁星計畫」 不同,「繁星推薦」 並沒有「大學錄取各高中之名額以 一名為限」的規定,但仍要求「各大學於第一至第三類學群、第四類學群、第 五類學群、第六類學群、第七類學群分別錄取同一推薦學校學生各以一名為 限」,惟第一輪分發後校系仍有缺額者,第二輪分發時各大學對同一推薦學校 再錄取人數不受一名之限制。換言之,由於台大只設第一至第三共三個學群, 使得明星高中透過「繁星推薦」進入台大的人數最多只有6人,這項設計將會 增加非明星高中學生錄取台大的機會。
表1顯示, 2011年之後,「繁星推薦」 和 「個人申請」的人數均快速增加,使 得2014年「考試分發」的人數已經減為42,424人,僅佔總錄取人數的37.6%。 綜合而言, 2004年「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 實施之後, 「學校推薦/繁星 推薦」的錄取人數穩定增加;「個人申請」的錄取人數則是快速增加, 由2004 年的11,305人增至2014年的49,692人,增加將近3.5倍; 「考試分發」的錄取 人數則由2004年的88,939人快速減為2014年的42,424人,佔總錄取人數 的比例在此一期間由80.5%降為37.6%,顯示傳統純粹依賴考試成績的入學 方式正快速萎縮中。 2014年 「繁星推薦」 和 「個人申請」 佔總錄取人數的比 例則分別為10.0%和44.0%。
本文除前言之外,第2節使用「臺灣大學統計年報」 和臺灣大學教務處的 統計資料, 說明多元入學各個管道招生情況的演進。 第3節將說明學生個體 資料的來源與內容,以及本國學生在各個入學管道中的錄取人數和比例的消 長情況,並和表2與表3來自「臺灣大學統計年報」 和臺灣大學教務處提供的 加總資料做一對照。 第4節探討性別差異的演進, 尤其是各學院女性比例的 變化, 以及各個入學管道對各學院女性比例的影響。 第5節為台大學生高中 畢業學校的組成,以及入學管道的演變對高中畢業學校集中情況的影響。 第 6節探討縣市差異, 比較台大學生在各縣市的分布狀況、 各縣市成為台大學 生的機率, 以及台北縣市各鄉鎮市區之間成為台大學生機率的差異。 第7節 則使用台大學生居住鄉鎮市區的資訊,搭配財政部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中的
績全校排名1%,共錄取11人。
鄉鎮市區平均所得, 探討台大學生居住地的所得差異, 並使用教育部的統計 資料,比較2009-2014年間各個升學管道中 「低收入學生」的比例。第8節則 為結論。
2 多元入學在台大
對應全國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的實施過程, 台大學生的多元入學也有類似 的演進情況。 使用歷年「臺灣大學統計年報」 和臺灣大學教務處公布的統計
資料,表2呈現1998-2014年間台大學生各個入學管道相對比重的演進。
如前所述,雖然1998-2001年間多元入學方案尚未正式實施,但已經屬於
多元入學政策的試辦階段,教育部開啟了 「推薦甄選」 和 「申請入學」 兩個管 道, 和正式實施後的差別僅在於當時「申請入學」 尚未設置統一的彙辦中心, 而由各招生學校自行辦理。
表2顯示, 1998-2001年間「推薦甄選」 和 「個人申請」的試辦階段,台大
「推薦甄選」錄取的人數其實逐漸減少,但 「申請入學」錄取的人數則漸增,透 過「大學聯招」 的傳統管道進入台大的比例則由1998年85.3%減至2001年 的79.2%。
雖然教育部於2002年正式啟動 「多元入學方案」,但台大在2002年和2003 年並沒有使用「推薦甄選」的方式招生,而是以增加 「申請入學」的錄取人數 來因應,這兩年「申請入學」錄取人數分別增為503和493人。2003年「考試 分發」錄取人數減至3,070人, 佔總錄取人數的比例降至77.7%,「申請入學」
的比例則增加至12.5%。
2004年教育部實施「多元入學方案改進方案」,將招生方式修改為 「學校 推薦」、「個人申請」 和 「考試分發」等三種管道,台大也自2004年起開始參與
「學校推薦」的招生管道, 2004-2006年間「學校推薦」 人數漸增至177人,「個 人申請」 也增至604人,兩者所佔比例分別為4.3%和15.0%。 同一時期「考 試分發」錄取人數則維持在2,800人左右, 2006年時「考試分發」錄取人數為 2,881人,所佔比例減至70.2%。
表2:歷年台大各入學管道錄取人數與比例 錄取人數比例% 大學考試推薦學校繁星繁星申請個人其他大學考試推薦學校繁星繁星申請個人其他 年度總計聯招分發甄選推薦計畫推薦入學申請管道總計聯招分發甄選推薦計畫推薦入學申請管道 19983,8073249247311100.085.36.50.08.2 19993,896323525843360100.083.06.61.19.2 20003,9603244192154370100.081.94.83.99.3 20014,0243187112302423100.079.22.87.510.5 20023,9893,1080503378100.077.90.012.69.5 20033,9493,0700493386100.077.70.012.59.8 20043,9502,857136566391100.072.33.414.39.9 20054,0182,821148592457100.070.23.715.011.4 20064,1052,881177604443100.070.24.315.010.8 20074,2362,71426127814420100.064.16.20.619.89.9 20084,3032,67424785830467100.062.15.72.019.610.9 20094,2662,54325898841517100.059.66.02.319.512.1 20104,1032,167261150971554100.052.86.43.722.813.5 20114,0752,1102241,172569100.051.85.528.614.0 20124,1101,8813361,331562100.045.88.232.713.7 20134,0871,8543421,281610100.045.48.431.214.9 20144,1011,7593341,376632100.042.98.133.715.4 1其他管道包括:「僑生分發」、「奧林匹亞」、「考試入學分發外加」、「醫事甄試外加」、「外籍生」、「外交子女分發」、「國際科展」、「身心障礙」、「運動績優甄審」、「離島地區和原住民個人 申請外加」等。 2 資料來源:2000-2014年取自臺灣大學教務處統計資料,網址:http://goo.gl/HFHrI5,1998-1999年取自「臺灣大學統計年報」,網址:http://goo.gl/F2mzFW。 3 1998年台大統計年報未單獨列出「申請入學」項下之錄取人數,應該是併入「其他管道」計算。
2007年教育部以 「照顧弱勢、 區域平衡」為目的,開始增設「繁星計畫」招 生管道。表2顯示台大 「繁星計畫」錄取人數雖然由2007年的27人增至2010 年的150人, 但其比例僅由0.6%增為3.7%。 同一期間,「個人申請」 學生由 814人穩定增加至971人,「學校推薦」 則保持在260人左右,兩者在2010年 所佔比例分別為22.8%和6.4%。 另一方面,透過「考試分發」管道進入台大 的人數則由2007年的2,714人,逐年降至2010年的2,167人,「考試分發」進 入台大的比例已經降為52.8%。
2011年教育部再將 「繁星計畫」 和 「學校推薦」 兩個管道合併為「繁星推 薦」, 由於「繁星推薦」的招生辦法和 「繁星計畫」相似,但和 「學校推薦」差 異較大, 因此「繁星推薦」的實施其實可以視為是 「繁星計畫」規模的擴大。
表2顯示, 2012年開始, 台大經由 「繁星推薦」 錄取的人數維持在330人左 右,已經超過2010年「繁星計畫」錄取人數的2倍。 「個人申請」的錄取人數 也增加至1,376人,「考試分發」的錄取人數則逐年減少至1,759人。
在各個入學管道所佔的比例方面,一方面「考試分發」的比重到2014年已 經少於二分之一, 持續下降至42.9%,「個人申請」所佔的比例則快速增加至 33.7%,「繁星推薦」佔8.1%, 「其他管道」的比重也增加至15.4%。 相較於聯 考年代,台大學生的來源確實漸趨多元。
由於少部分錄取學生會放棄入學, 且本文使用的是台大學生入學之後的 學籍資料, 而後續討論的焦點將放在多元入學對台大學生來源分布的影響, 分析對象則是各個入學管道入學的本國學生,因此表3只列出台大統計年報 中,透過「大學聯招/考試分發」、「推薦甄選/學校推薦」、「繁星計畫/繁星推薦」
和 「申請入學/個人申請」等四個管道的註冊人數,初步觀察各個管道的相對 規模,而將透過「其他管道」 入學的學生排除,10 並計算各個管道入學學生所 佔的比例。
表3顯示,經由四個多元入學管道進入台大的學生總人數在2008年達到
最高峰的3,739人, 其後逐漸減少至3,300 人左右。 就入學管道所佔比例而
10其他管道包括:「僑生分發」、 「奧林匹亞」、 「考試入學分發外加」、 「醫事甄試外加」、 「外籍生」、 「外 交子女分發」、 「國際科展」、 「身心障礙」、 「運動績優甄審」、 「離島地區和原住民個人申請外加」等。
言, 「考試分發」 由2000年以前超過九成的比例持續降至 2014 年的五成左 右,「申請入學/個人申請」的比例則由1998年的1.2%,穩定增加至2014年 的四成。 「推薦甄選」的比例則在2001年以前逐漸減少,「多元入學方案」 實 施前兩年的2002和2003年台大甚至沒有參與「推薦甄選」的招生, 2004 年
「多元入學改進方案」改為「學校推薦」後則穩定增加至2010年的7.5%。
表3:本國生入學管道和註冊人數1
大學 推薦 繁星 申請 大學 推薦 繁星 申請 聯招/ 甄選/ 計畫/ 入學/2 聯招/ 甄選/ 計畫/ 入學/ 考試 學校 繁星 個人 考試 學校 繁星 個人 分發 推薦 推薦 申請 分發 推薦 推薦 申請
年度 總計 註冊人數 總計 比例(%)
1998 3,364 3,117 247 100.0 92.7 7.3
1999 3,446 3,146 257 43 100.0 91.3 7.5 1.2
2000 3,504 3,167 190 147 100.0 90.4 5.4 4.2
2001 3,417 3,013 111 293 100.0 88.2 3.2 8.6
2002 3,497 2,998 0 499 100.0 85.7 0.0 14.3
2003 3,442 2,955 0 487 100.0 85.9 0.0 14.1
2004 3,462 2,765 133 564 100.0 79.9 3.8 16.3
2005 3,461 2,728 148 585 100.0 78.8 4.3 16.9
2006 3,564 2,793 174 597 100.0 78.4 4.9 16.8
2007 3,709 2,619 260 27 803 100.0 70.6 7.0 0.7 21.7
2008 3,739 2,582 246 85 826 100.0 69.1 6.6 2.3 22.1
2009 3,595 2,420 250 96 829 100.0 67.3 7.0 2.7 23.1
2010 3,457 2,102 258 145 952 100.0 60.8 7.5 4.2 27.5
2011 3,411 2,044 220 1,147 100.0 59.9 6.4 33.6
2012 3,437 1,809 325 1,303 100.0 52.6 9.5 37.9
2013 3,341 1,762 330 1,249 100.0 52.7 9.9 37.4
2014 3,371 1,696 325 1,350 100.0 50.3 9.6 40.0
1 資料來源:同表2。
2 1998年台大統計年報未單獨列出 「申請入學」項下之註冊人數,應該是併入 「其他管道」計算。
至於 「繁星」 相關管道所佔的比例, 2007-2010年間 「繁星計畫」 穩定由 0.7%增加至4.2%, 2011年之後的「繁星推薦」 則再增加至2014年的9.6%。
綜合而言,隨著「多元入學改進方案」於2004年開始實施,純粹依賴一次
考試成績、經由「考試分發」進入台大的比例逐年下降,透過「個人申請」 和
「繁星計畫/繁星推薦」進入台大的比例則持續增加, 這應該會使得台大學生 的來源組成更為多元。
3 資料來源與內容
接續駱明慶(2002)的分析期間 (1954-2000),本文使用2001-2014年台大學 生的學籍資料,資料中包含以下學生個人特徵變數:
• 性別
• 入學年份
• 入學科系與學院
• 入學管道
• 高中畢業學校
• 居住的縣市與鄉鎮市區
本文的主要分析角度在於觀察學生個人特性的演進,由這些特性和入學管道 之間的關聯,探討多元入學對台大學生來源組成的影響。
此外, 為了對應「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的實施過程,本文將研究對象限制 在以 「考試分發」、「推薦甄選/學校推薦」、 「申請入學/個人申請」 和 「繁星計 畫/繁星推薦」等四種管道入學的本國學生,並對應多元入學方案變遷的時間 點,包括「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2004年)、 「繁星計畫」(2007年)和 「繁星 推薦(合併學校推薦和繁星計畫)」(2011年)的施行,而以2004、2007和2011 年作為階段的分界點, 將分析期間分為 2001-2003、 2004-2006、 2007-2010 和2011-2014 等四個期間。 表4是學籍資料中, 2001-2014年間經由此四個 管道進入台大就讀的本國學生人數和佔總人數的比例。
首先, 與表 2和表 3使用 「台大統計年報」 資料所呈現的趨勢一致, 表4 顯示台大學生經由「考試分發」 入學的比例由2001-2003年的 86.6%,減為 2004-2006年的78.8%,減少了7.8%。此一變化來自於2004年「大學多元入
學改進方案」 實施後「學校推薦」 和 「個人申請」 人數的同步增加,兩者分別 增加了3.3% (1.1%增至4.4%)和4.5% (12.3%增至16.8%)。11
表4:入學管道的演進
2001-2003 2004-2006 2007-2010 2011-2014
管道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考試分發 8,979 86.6 8,156 78.8 9,734 67.0 7,615 54.7
推薦甄選/學校推薦1 111 1.1 455 4.4 1,019 7.0
申請入學/個人申請2 1,279 12.3 1,737 16.8 3,410 23.5 5,072 36.4
繁星計畫/繁星推薦3 357 2.5 1,231 8.9
合計 10,369 100.0 10,348 100.0 14,520 100.0 13,918 100.0
12001-2003年為「推薦甄選」, 2004-2006年為「學校推薦」。
22001-2003年為「申請入學」, 2004-2006年為「個人申請」。
32007-2010年為「繁星計畫」, 20011-2014年為合併原先 「學校推薦」 和 「繁星計畫」 之後的「繁星推薦」。
其次, 2007-2010年間, 「考試分發」 的比例再減為67.0%, 較上一階段減 少了11.8%,此階段「學校推薦」的比例增加2.6% (由4.4%增為7.0%),「個 人申請」 也增加6.7% (由16.8%增為23.5%), 2007年開始的「繁星計畫」 則 佔了2.5%,即357人。
最後, 2011-2014年間「考試分發」 入學的比例減為54.7%,較前一階段再 減少了12.3%,這個變化主要是因為「個人申請」 增加12.9% (由23.5%增為 36.4%),「學校推薦」 和 「繁星計畫」於2011年合併之後,「繁星推薦」的部分 較前一期「學校推薦」 和 「繁星計畫」的總合減少了0.6%。 不過,由於「學校 推薦」招生的部分改為具有平衡區域目標的「繁星推薦」,整體而言以 「繁星」
方式招生的部分增加了6.4% (8.9%減2.5%)。
綜合而之,台大學生經由「考試分發」管道入學的比例在2001-2014年間 持續減少, 透過「學校推薦」 和 「個人申請」進入台大的比例則持續上升, 以 平衡區域差異為目標的「繁星計畫」 則在2007年開始實施,並接著在2011年 改為性質類似的「繁星推薦」,這應該會使得台大學生的來源分散、集中度下
112002和2003年台大沒有採用「推薦甄選」招收學生,表4中2001-2003年間「推薦甄選」的111人, 均於2001年入學。
降,這部分將在後面關於「高中畢業學校」 和 「居住地」 分布的討論中顯現出 來。
4 性別與學院組成
本節探討台大學生的性別組成, 各學院性別組成的差異, 以及多元入學管道 對性別組成的影響。
相較於駱明慶(2002)針對1954-2000年資料的分析將學院分為傳統的文、
理、法、醫、工、農等6個學院,目前台大的學院數目已經增加為11個,其中 原法學院商學(工管、會計、財金、 國企)四系於1987年成立管理學院;公衛 系在1993年升格成立公衛學院;法律系於1999年升格成立法律學院,同時 原法學院更名為社會科學院; 原工學院電機系於1997年獨立升格為電機學 院,原工學院資工系則於2000年併入電機學院,同時電機學院改名為電機資 訊學院(簡稱電資學院);原農學院則於2002年改名為生物資源暨農學院(簡 稱生農學院)。
此外, 生命科學院(簡稱生科學院)於2003年成立, 大學部設有「生命科 學系」 和 「生化科技系」 二系, 前者由理學院「動物系」 和 「植物系」 合併而 成,後者的前身為農化系的農產製造組,為求學院定義的一致,後續計算中我 們將2001和2002年的學院分類,依照2003年生命科學院成立後的學院組 成內容計算,也就是將2001和2002年理學院的動物系和植物系,以及生農 學院農化系的農產製造組歸類為生科學院。
延續駱明慶(2002)對於台大學生性別差異的分析,我們一方面觀察整體 女性比例的變化, 另一方面也透過觀察各學院女性組成的變化, 嘗試理解整 體女性比例變化的來源。表5列出2001-2014年間台大整體和各學院女性所 佔的比例。
首先, 表5顯示,現行11個學院中,學生人數的規模差異甚大。 以最近的 2011-2014年為例,學生人數最多的是生農學院,佔所有學生的16.01%,其次 為工學院和管理學院,均佔12.90%,再其次為文學院、醫學院和社科院,所佔
比例分別為11.79%、10.16%和10.12%。 學院規模最小的則是公衛學院, 只 佔全體學生的1.29%,次小的是生科學院的3.29%,法律學院的4.35%。 再其 次是電資學院和理學院,比例分別為7.54%和9.64%。
其次,就全體台大學生的女性比例而言,表5顯示,全體學生的女性由2001- 2003年的45.47%,降為2004-2006年的44.78%以及2007-2010年的44.18%, 2011-2014年再降為42.87%,呈現持續下降的趨勢。
表5:各學院規模與女性比例(%)
2001-2003 2004-2006 2007-2010 2011-2014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文學院 11.93 71.38 11.71 69.72 11.83 71.48 11.79 69.29 理學院 10.08 31.39 10.30 29.64 10.10 26.72 9.64 25.93 社科院 10.08 67.37 10.04 62.46 9.97 62.61 10.12 60.82 醫學院 9.78 44.08 9.63 46.39 10.09 44.16 10.16 43.21 工學院 12.96 16.44 12.68 15.17 12.55 16.58 12.90 15.98 生農學院 15.59 48.05 15.82 48.26 15.80 45.42 16.01 42.24 管理學院 13.45 57.99 13.29 60.36 13.04 58.06 12.90 56.38 公衛學院 1.30 57.04 1.31 59.56 1.30 52.38 1.29 52.78 電資學院 6.92 10.72 7.65 13.26 7.75 14.03 7.54 14.48 法律學院 4.04 55.61 4.16 50.70 4.13 58.10 4.35 56.69 生科學院 3.86 39.75 3.41 39.38 3.44 38.80 3.29 39.96 合計 100.0 45.47 100.0 44.78 100.0 44.18 100.0 42.87
細看各學院的變動趨勢, 我們發現在學院規模較大的生農學院、 管理學 院、社科學院、醫學院和理學院,以及規模最小的公衛學院,自2004-2006年 開始大致都呈現女性比例減少的現象,12 理學院更是自2001-2003年起有女 性比例減少的趨勢。 另一方面,電資學院是唯一清楚呈現女性比例穩定增加 的學院,由2001-2003年的10.72%增加至2010-2014年的14.48%。 其餘的文
12社科院女性比例由2004-2006年62.46%略增為2007-2010年的62.61%,但2001-20014年間女 性比例的整體趨勢是下降的。
學院、工學院、 公衛學院、法律學院和生科學院,女性比例則呈現有升有降的 情況。
多元入學方案中,「個人申請」時考生需要提供備審資料並參加第二階段 的面試或筆試,「繁星計畫」 和 「繁星推薦」 則主要依賴被推薦學生在校成績 或學測成績的比序分發, 而不需要第二階段的面試, 因此我們也透過對不同 管道入學學生中女性比例的觀察, 來嘗試理解表 5女性比例的下降趨勢。表
6是2011-2014年間依入學管道區分的各學院女性比例。
表6: 2011-2014年各學院女性比例—依入學管道區分
管道 所有學生 考試分發 個人申請 繁星推薦 申請 繁星 v.s. v.s.
比例 100.0% 54.7% 36.4% 8.9% 考試 考試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5)*(6) (7)*(8)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3)*(4) -(3)*(4)
(1) (2) (3) (4) (5) (6) (7) (8) (9) (10)
文學院 11.79 69.29 12.45 67.93 10.65 70.19 12.43 74.51 -0.98 0.80 理學院 9.64 25.93 9.34 24.33 10.35 28.19 8.61 25.47 0.65 -0.08 社科院 10.12 60.82 11.82 62.22 6.90 54.00 12.92 67.92 -3.63 1.42 醫學院 10.16 43.21 13.34 36.52 5.70 61.25 8.85 57.80 -1.38 0.24 工學院 12.90 15.98 6.33 12.86 23.46 16.72 10.07 20.97 3.11 1.30 生農學院 16.01 42.24 18.02 36.44 12.68 50.08 17.30 55.87 -0.22 3.10 管理學院 12.90 56.38 12.84 63.09 13.51 45.26 10.72 64.39 -1.99 -1.20 公衛學院 1.29 52.78 1.23 48.94 1.28 64.62 1.71 33.33 0.23 -0.03 電資學院 7.54 14.48 4.54 10.98 11.95 16.01 7.96 17.35 1.41 0.88 法律學院 4.35 56.69 6.32 54.89 1.24 52.38 4.96 75.41 -2.82 0.27 生科學院 3.29 39.96 3.77 33.10 2.29 50.00 4.47 54.55 -0.10 1.19 合計 100.0 42.87 100.0 44.25 100.0 38.53 100.0 52.15 -5.72 7.90
首先,就全體學生而言,「個人申請」的女性比例只有38.53%,明顯低於全 體平均的42.87%, 也低於「考試分發」 女性比例的44.25%,低了5.72%。 而 經由「繁星推薦」 入學的學生雖然只佔學生總數的8.9%,但其女性比例卻高 於全體平均將近10%,達52.15%, 也較「考試分發」的女性比例多了7.90%。 換言之,表5所呈現台大學生女性比例的下降,可能和 「個人申請」錄取女性
比例的偏低有關,但 「繁星推薦」 則似乎反而有提高女性比例的作用,這是否 意味著女性在先依高中在校成績比序的「繁星推薦」 時有優勢, 而男性則在
「個人申請」時擁有優勢,有待進一步的分析。
其次, 雖然整體而言經由「個人申請」管道錄取的女性比例低於「考試分 發」 的女性比例, 但其比例相對高低在各個學院的情況也有不小的差異。 值 得注意的是, 一個入學管道的女性比例, 不只和該管道中各學院錄取的女性 比例有關, 也和各學院在該管道的相對規模, 也就是和該學院所佔的比例有 關。 換言之,「個人申請」管道中整體女性比例的38.53%,是各個學院「個人 申請」錄取學生的女性比例,以各個學院所佔比例為權重的加權平均值。
表6的第(4)欄和第(6)欄分別是各學院「考試分發」 和 「個人申請」的 女性比例,如果我們只比較這兩個女性比例,會發現除了社科院、管理學院和 法律學院「個人申請」的女性比例低於「考試分發」的女性比例之外,其他學 院都是「個人申請」 女性比例高於「考試分發」 女性比例的相反情形。 表6的 第(9)欄則真正以各學院人數比例為權重,計算該學院「個人申請」 和 「考試 分發」 兩種管道錄取女性比例的差異。
表6第(9)欄顯示,「個人申請」的女性比例相較於「考試分發」 女性比例
低了5.72%, 差異的來源主要是社科院、 法律學院、 管理學院和醫學院的招
生, 其影響分別為-3.63%、-2.82%、-1.99%和 -1.38%, 而工學院、 電資學院 和理學院的「個人申請」管道則有助於女性比例的提高,分別增加了3.11%、 1.41%和0.65%。
同樣的邏輯也可以用在表 6第 (10) 欄, 「繁星推薦」 和 「考試分發」 女 性比例的比較上。 「繁星推薦」除了在管理學院(-1.20%)、 些微的理學院 (- 0.08%)和公衛學院(-0.03%)中女性比例較低之外,其他學院的「繁星推薦」
管道都有助於整體女性比例的提升, 其中又以生農學院增加3.10%、社科院 增加1.42%和工學院增加1.30%為最多。
如前所述,過去十幾年入學管道相對規模的變化是「考試分發」比例的減 少,以及 「個人申請」 和 「繁星推薦」比例的增加,表6所呈現的入學管道和整
體女性比例的關係,是否在上一階段的2007-2010年就已經出現,並導致整體 女性比例下降的趨勢, 是一值得探究的問題。 因此, 我們也在表7列出2007- 2010年間各升學管道在各個學院中的女性比例, 當時有 「考試分發」、「個人 申請」、「學校推薦」 和 「繁星計畫」等四個管道。表7第(11)-(13)欄也分別列 出後三個多元入學管道和 「考試分發」 女性比例之間的比較。
表7: 2007-2010年各學院女性比例依入學管道區分
管道 所有學生 考試分發 個人申請 學校推薦 繁星計畫 申請 校推 繁星 v.s. v.s. v.s.
比例 100.0% 67.0% 23.5% 7.0% 2.5% 考試 考試 考試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學院 女性 (5)*(6) (7)*(8) (9)*(10)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3)*(4) -(3)*(4) -(3)*(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文學院 11.83 71.48 12.79 70.36 8.42 74.56 13.84 71.63 12.61 82.22 -2.72 0.91 1.37 理學院 10.10 26.72 9.91 26.11 9.24 25.08 14.62 33.56 10.64 28.95 -0.27 2.32 0.49 社科院 9.97 62.61 11.10 64.17 7.45 59.45 7.16 53.42 11.20 57.50 -2.69 -3.30 -0.68 醫學院 10.09 44.16 12.32 41.20 4.78 61.35 6.58 46.27 10.08 61.11 -2.14 -2.03 1.08 工學院 12.55 16.58 8.35 13.78 28.09 18.79 1.57 12.50 9.80 22.86 4.13 -0.95 1.09 生農學院 15.80 45.42 16.90 40.43 11.00 55.20 21.30 59.91 15.97 70.18 -0.76 5.93 4.38 管理學院 13.04 58.06 12.48 58.02 12.90 57.05 19.43 60.61 11.20 57.50 0.12 4.54 -0.80 公衛學院 1.30 52.38 1.52 47.97 0.65 72.73 1.18 50.00 1.96 85.71 -0.26 -0.14 0.95 電資學院 7.75 14.03 5.28 11.28 15.19 14.86 6.28 26.56 8.40 20.00 1.66 1.07 1.08 法律學院 4.13 58.10 5.61 58.97 0.44 26.67 2.36 54.17 3.92 64.29 -3.19 -2.03 -0.79 生科學院 3.44 38.80 3.74 36.26 1.85 50.79 5.69 39.66 4.20 46.67 -0.42 0.90 0.60 合計 100.0 44.18 100.0 45.00 100.0 38.45 100.0 52.21 100.0 53.78 -6.55 7.22 8.78
首先, 與表 6中2011-2014 年的狀況相同,表7顯示「個人申請」的女性 比例38.45%也低於「考試分發」的女性比例45.00%,兩者相差6.55%。
在差異的來源方面, 「個人申請」的女性比例之所以較「考試分發」為低, 主要是因為法律學院、 文學院、 社科院和醫學院的 「個人申請」 女性比例較 低所造成, 差異分別為-3.19%、-2.72%、-2.69%和-2.14%。 也和表6的情況 類似的是,工學院和電資學院的「個人申請」管道分別有4.13%和1.66%的 提高女性比例的效果。
其次,相較於「考試分發」,「學校推薦」 和 「繁星計畫」都明顯有較高的女 性比例,差距分別為7.22%和8.78%。 就 「學校推薦」 和 「考試分發」的比較 而言,其差異主要是因為生農學院、管理學院和理學院分別有5.93%、4.54%
和2.32%較高的女性比例。至於「繁星計畫」 和 「考試分發」的比較,生農學
院的「繁星計畫」管道使整體的女性比例提高了4.38%。
綜合表6和表7按學院區分的比較, 我們發現「個人申請」相較於「考試 分發」有較低的女性比例,因此「個人申請」管道比重的逐漸增加,可能是台 大學生中女性比例逐漸減少的主要原因, 其中社科學院、 醫學院、 法律學院 和管理學院中,「個人申請」管道女性比例相較於「考試分發」的女性比例較 低是主要原因,但女性比例原本就偏低的工學院和電資學院則反而透過「個 人申請」管道錄取較多的女性。 另一方面, 主要以成績比序而沒有第二階段 面試的「繁星計畫」 和 「繁星推薦」,則有提高錄取學生女性比例的效果。
我們由表6和表7觀察到,相較於「考試分發」,原本女性比例比較高的社 科院、 法律學院和管理學院, 「個人申請」錄取的女性比例較低, 而原本女性 比例較低的理學院、 工學院和電資學院, 「個人申請」 錄取的女性比較較高。
換言之,不完全僅以考試成績決定錄取與否的「個人申請」過程中,各系可以 主動在包含面試的第二階段加入自己偏好的計分內容,似乎有部分平衡性別 比例的作用。
因此,我們以各年度之各學系和招生管道為單位,以迴歸分析進一步觀察 前一年招生的整體女性比例和今年各個管道女性比例之間的關係。 迴歸式 為:
femaleict =β0+β1Channelit+β2femalei, t−1+β3Channelit∗femalei, t−1+uict
其中應變數 femaleict 為女性比例, 下標 i 為學系、 下標c 為入學管道、
下標 t 為年度, 解釋變數Channelit 為i 學系、 t 年度入學管道的一組虛擬 變數,femalei, t−1 為i學系前一年招生整體的女性比例,以及Channelit和 femalei, t−1 的交乘項。13 表8是迴歸結果。
13感謝審查人對設定此迴歸式的建議。
表8:前一年女性比例與今年女性比例之關係(%)
2011-2014 2007-2010
(1) (2) (3) (4) (5) (6)
個人申請1 -5.730** 3.626*** 7.704*** -6.551** 5.113*** 4.003**
(2.637) (1.201) (2.104) (2.978) (1.188) (1.963)
繁星推薦/繁星計畫 7.897*** 9.892*** 11.378*** 8.785** 9.519*** 8.795*
(2.865) (1.631) (3.161) (3.566) (2.401) (4.756)
學校推薦 7.212*** 6.488*** 15.934***
(2.712) (1.803) (3.972) 前一年女性比例 0.936*** 0.980*** 0.933*** 0.935***
(0.023) (0.029) (0.021) (0.028)
前一年女性比例*個人申請 -0.099** 0.033
(0.049) (0.044)
前一年女性比例*繁星推薦/繁星計畫 -0.031 0.016
(0.064) (0.092)
前一年女性比例*學校推薦 -0.196**
(0.079)
常數項 44.255*** 0.588 -1.471 44.997*** 0.848 0.743
(1.704) (1.158) (1.327) (1.757) (1.083) (1.315)
樣本數 647 647 647 779 779 779
R2 0.028 0.713 0.715 0.025 0.725 0.727
1對照組為「考試分發」 入學。
2各模型均以招生人數為權數進行迴歸,括弧中為robust standard errors,∗ ∗ ∗p <0.01,∗ ∗p <0.05,∗p <0.1。
模型(1)-(3)為2011-2014年的迴歸結果。 14此一期間的入學管道有「考 試分發」、「申請入學」 和 「繁星推薦」, 其中 「考試分發」 僅以指考成績分發,
「繁星推薦」 則以書面審查決定錄取與否, 「申請入學」 則有第二階段的面試 或筆試。
首先,模型(1)僅以入學管道作為解釋變數,相較於「考試分發」,「個人申 請」的女性比例低了5.730%,「繁星推薦」的女性比例則高了7.897%,此與表 6的結果一致。模型(2)加入前一年招生的女性比例,係數為0.936,具統計顯 著性,顯示兩年間各系的女性比例有高度的自我相關。
1454系×4年×3管道=648,其中2011年醫學系資料中沒有「繁星推薦」 入學學生,因此樣本數 僅為647。 同理, 2007-2010年樣本數779和理論上應有54系×4年×4管道=864的差距也是類似 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