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1 學年度班際合唱比賽辦法
111年10月06日
一、 目的:凝聚班級團隊精神,加強音樂教育功能。
二、 組別:高二各班(228除外)均需參加,不得棄權。
三、 比賽歌曲:
指定曲 火 金 姑 叨 位 去
自選曲 內容應以具有教育、藝術價值者為限。
四、 錄取及獎勵方式:
1. 上午場與下午場比賽分別選出特優班級2班、優等班級2班、佳作班級3班,並設有最佳指 揮、最佳鋼琴伴奏各2名為原則。(最佳指揮及最佳伴奏之獲獎者需為該年級之參賽同學。) 2. 獲選班級及最佳指揮、最佳伴奏,除頒發獎狀以資鼓勵外,並依本校「學生參加比賽獎勵標
準」規定敘獎(請導師提列並會簽音樂老師)。
五、 比賽時間、地點:
1. 比賽於111年12月21日(三)舉行,分上午場次與下午場次,
上午場次抽籤序號為1-14號,下午場次抽籤序號為15-27號。
比賽當天參考流程:
2. 比賽均按抽籤順序進行(未到者由校方代抽,不得異議)。
比賽抽籤時間為111年12月13日(二)12:20~12:30至學務處訓育組指定之教室。
六、 評審:聘請校外合唱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七、 報名:請在111年12月07日(三)13:00前將自選曲譜註明班級後,影印4份(限以 A4 大 小紙張繳交,雙面影印)併同報名表送交學務處訓育組蔡繡鸞老師。
八、 行政事項:
1. 比賽班級之停課通知事宜由教務處統籌辦理。
2. 夢紅樓展演廳之比賽場地由教官、學務老師、與家長志工協助維持秩序。
3. 觀眾席班級表現評分:比賽進行中,除預備上台之班級外,其餘班級不得擅自離開;已比 賽之班級應回原指定位置就座、安靜欣賞;班級表現由學務處師長及教官評比,占比賽成
績10%(優:10分、可:8分、差:6分)。
4. 現場提供鋼琴、兩支獨唱麥克風(含麥克風架)及譜架四支,其餘設備器材請自行準備。
5. 遵守相關防疫規範,除台上表演班級之外,其他在場各班與個人均需全程佩戴口罩。
九、 本辦法奉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場次 號次 集合位置 流程 (□為未到扣總分10分的時間)
上午場 01-14
夢紅樓 展演廳
8:00~8:20入場→8:20~8:40發聲練習→8:40~8:50長官致詞→8:50~比賽開始
下午場 15-27
12:40~13:00入場→13:00~13:20發聲練習→13:20~13:30長官致詞→13:30~
比賽開始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1 學年度班際合唱比賽報名表
抽 籤 號 次
(抽籤完畢後由學務處統一填寫)
參 加 班 級 二 年 班
參 賽 人 數
1.指定曲目:火金姑叨位去
作詞者: 鄭智仁
作曲者: 鄭智仁;編曲者:林育伶
2.自選曲目:
作詞者:
作曲者:
(內容以具教育、藝術價值者為限。)
指
揮
1.座號: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
2.座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