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心」保健 疾病 byebye 創意短片徵選活動簡章
壹、 活動目的:本活動以「提升心血管疾病防治識能」為目標,透過拍攝創意短片徵選活動 鼓勵民眾及各單位共同參與,藉此呼籲心血管疾病是可藉由自身作息及健康生活型態 來預防,如均衡飲食、規律運動、控制三高、控體重腰圍、戒菸節酒等,並定期健康檢 查,瞭解自己健康狀況,以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提升心血管疾病的重視與知識。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稱國健署)
承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參、 參賽資格:
一、 凡年滿18歲之民眾均可參加。未滿20歲之參賽者,需附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 附件一)
二、 需3至10人組隊參加拍攝影片或製作動畫。
三、 參賽作品不可重複投稿。
肆、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期間:111年07月15日(五)09:00至111年08月26日(五)18:00 止。
二、 報名方式:本徵選採用線上報名進行,相關報名流程如下 :
報名流程
至國健署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健康99+專區,連結至專屬活 動網站並點選「我要報名」,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相關授權同 意書。
參賽作品上傳
參賽作品請事先上傳參賽者之 Youtube 頻道,權限更改為不 公開,並於報名網站提供作品Youtube連結。
短片標題需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創意短片徵件】+組 別/參賽者自訂短片名稱(不超過 10 字,含標點符號)+參賽 者(代表人)」。
報名程序完成即表示同意參賽相關規範,且主辦單位保有徵件規則更動之權利。
三、每件參賽作品需附上著作財產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二)。
四、每件參賽作品需附上作品簡介1篇(字數100字以內)。
伍、 活動期間:
一、 徵件時間:111年07月15日(五)09:00至111年08月26日(五)18:00 止。
二、 網路人氣活動時間:111年09月15日(四)至111年09月21日(三)23:59 止。相關網路人氣活動辦法將於9月13日(二)另行公布。
三、 短片獲獎名單公佈:111年09月30日(五)公佈於國健署官網、臉書粉絲專頁 及活動網頁,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四、 人氣票選獲獎名單:111年09月30日(五)公佈於國健署官網、臉書粉絲專頁 及活動網頁。
五、 得獎短片進階工作坊:111年10月15日(六)上午9:30至下午4:30,地點暫 定為光鹽會議中心(光鹽會議室)。
陸、 作品規格:
一、 徵件組別:參賽者可選擇投稿組別,並依照組別的觸及對象製作影片或動畫。
二、 徵件内容:
1. 以「心血管疾病防治」為主軸,包括「心血管疾病」簡介,並強調「健康飲食」、
「規律運動」、「戒菸節酒」、「控制三高(血壓、血糖、血脂)」、「規律 服藥」等健康生活型態及「心血管疾病促發徵兆(心肌梗塞與中風FAST症狀 等) 」至少一項主題為主要內容,並呈現與「心血管疾病防治」之關聯性。
2. 本次以短片為主,內容不得反宣傳及置入性行銷、不得性別歧視、老人歧視,
切勿以「教學教材」呈現。
三、 作品格式:
1. 徵件作品:影片及動畫(2D、3D 皆可),需備有完整電子檔與腳本文字檔。
2. 片長:至少1至3分鐘,超過 3 分鐘者(如 3:01),不納入參賽資格。
3. 播放格式:MOV、MPEG4。
4. 解析度:
(1) 影片規格:1920×1080像素以上橫式影片 (2) 動畫規格:720×480像素以上橫式動畫 5. 音效品質:256kbps以上
6. 短片全程應附上「廣告」、「經費由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字 樣,避免超出FHD16:9的通用安全框。
7. 檔 名 編 寫 : 範 例 文 字 【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創 意 短 片 徵 件 】 校 園 組 /OOOOOOO(短片名稱)/姓名或團隊名稱。(請按照此格式填寫)
徵件組別 影片受眾
醫療健康組 醫療院所、照護機構、學協會團體組、地方政府衛生局(所)
職場組 職場及一般民眾
校園組 國高中職(含)、大專院校學生
8. 短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需附上中文字幕並使用繁體中文,對白音檔不限國語,
可國、台、客語。
9. 音樂、影(圖)像: 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須檢附授權同意書)。
參加者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負任 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付一切相關責 任。
四、 其他:
1. YouTube資訊欄:需註明工作人員名單或受訪者名單、引用之短片、音樂、圖
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獲獎作品則須將國健署健康九九+網站 QRcode 放置 片尾。
2. 影片、動畫皆不得重複投稿參加,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 參與其他之競賽,均不得參賽。
3. 作品內容需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之普通級,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
不可抄襲,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者取消參賽權且自負法律責任,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柒、 評審說明: 共分為資格審查、評審及網路人氣票選三階段。
一、 資格審查:依本活動相關規定,承辦單位將會依照報名規範初步審查相關文件,
缺件者將會另行通知,並於通知後三日內補齊,若逾時即取消參賽資格。
二、 資格審查及確認報名:111年08月29日(一)至111年09月01日(四)。
三、 評選階段:
(1) 評審團隊將由主辦單位、實務專家及業界專家至少5人組成評審小組,就通過 資格審查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及提供入圍名單,並再依入圍作品進入決審。
(2) 入圍名單將於111年09月15日(四)公告,並於公告當日至09月21日(三)
進行網路人氣獎投票,投票結果暫定於111年09月30日(五)公告於國健署 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及專屬活動網站。
(3) 評分標準(暫定,依共識會議委員討論後進行調整):
評分項目 配分 項目內容
切題性 35% 架構完整、切合主題、觸及對象、具邏輯性
拍攝剪輯技巧及畫面呈現 20% 拍攝剪輯技巧、畫面流暢度與清晰度
創意性及教育性 35% 構想內容的創新程度、創意與教育意義表現 創作理念 10% 依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若評審委員於評審任教學校之相關作品時,將採利益迴避機制,以維公平。
捌、 獎勵方式:
本次活動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獎項規劃:
一、第一階段為各組別獎勵,提供新臺幣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暫定)。如未達該 獎項資格者,得以從缺。獎項分配如下表(暫定):
※上述獲獎名額數量及獲獎金額,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進行調整。
二、第二階段為入圍作品之網路人氣獎,提供新臺幣等值商品禮券及獎狀乙紙(暫定)。 獎項分配如下表(暫定):
※上述獲獎名額數量及獲獎金額,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進行調整。
玖、 得獎短片進階工作坊:
一、為協助得獎者精進其得獎短片,以作為國健署後續推廣運用,得獎團隊皆需出席進 階工作坊,未得獎之參賽隊伍亦可報名參加。
二、報名方式:至國健署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健康99+專區,連結至專屬活動網站並 至工作坊專區點選「我要報名」,填寫報名資料即可。
三、工作坊包含心血管疾病防治、短片製作剪輯等內容,並提供實務諮詢與指導,金、
銀、銅得獎團隊需產出2支精修短片 (30秒及完整版影片)。
四、時間:111年10月15日(六)上午09:30至下午04:30。
五、地點:光鹽會議中心(光鹽會議室)(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7樓)。
六、金、銀、銅得獎團隊需參與工作坊並完成短片精修後,方可領取獎金。
第一階段 各組得獎名單
獲獎獎項 醫療健康組 職場組 校園組
金獎/1名 $40,000元整 $40,000元整 $40,000元整
銀獎/1名 $30,000元整 $30,000元整 $30,000元整
銅獎/1名 $20,000元整 $20,000元整 $20,000元整
佳作/3名 $10,000元整 $10,000元整 $10,000元整
第二階段網路人氣獎
獲獎獎項 醫療健康組 職場組 校園組 人氣獎
(第1名)
/1名
$4,000元整 $4,000元整 $4,000元整
民眾抽獎
40名 超商禮券 $200元
壹拾、 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所有參賽獲獎作品,必須為免費提供大眾使用。版權仍為原所屬單位所有,
但需填寫授權同意書授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刊載,以提供醫療院所、衛生 局(所)、教育學術及一般民眾瀏覽、下載及非營利使用。
二、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 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三、參賽者需詳閱活動相關規範,並視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 得視實際需要隨時修訂之,若參賽作品或所提報之資料不符規定,則不列入徵選。
四、參賽者應擔保其無任何違反公序良俗,或其他可能損及本活動形象之行為,若有任 何違法情事,經檢舉或發現且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亦應取 消其得獎資格。
五、參賽作品若有不實或違反規定者,或侵犯他人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 情事,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且若獲頒之獎金及獎狀得追回註銷。
六、參賽作品不得剽竊他人作品、翻拍及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或使用未 經授權的素材,若牴觸相關著作權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概與主辦單 位無關;若引用他人之文字、圖片、影音等,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註明出處,並 於報名時繳交創作素材來源說明表,如非均為自行創作之影像、音樂素材,則另需 取得相關授權同意書。如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涉及侵權或有不法之情事者,主辦單位 得取消參加者的參賽資格並保留追回獎項的權利。
七、作品圖像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同意拍攝,避免侵害其肖像權。
八、參賽作品因郵寄遺失、失竊或其他原因造成參賽作品遺失或損壞者,主辦單位不承 擔任何責任。
九、徵件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投 稿者所上傳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
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徵件結果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獲選作品之投稿者,如有投稿者未填寫聯絡資料、
資料填寫錯誤、不完整,或任何因為技術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導致沒有接到聯絡 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一、 得獎團體需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繳納稅金。團隊須逕自協調獎金分配處 理事宜,指派 1 人或多人作為獎金領取及所得稅扣繳代表,主辦機關不涉入得獎 團隊獎金分配處理事宜。若得獎團隊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 團隊放棄得獎權益。未依上述說明辦理領獎手續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十二、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含附屬機構)及受委託推廣計畫之廠商全體同仁不得報名參 加。
十三、 徵選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參賽者需遵守主辦單位所規定之徵選辦法及評審委員 會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則及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四、 經評選後,通過入初選團體金、銀、銅得獎團隊應配合出席得獎短片進階工作坊,
並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後續推廣作業,無償提供參賽作品相關資料、短片剪輯、接受 攝影等作為成果手冊、宣傳短片於國內、外之非營利使用。
十五、 經評選後,獲獎作品將後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推廣。本活動徵選之相關作品資訊及 連結,將放置國健署官網(https://www.hpa.gov.tw/Home/Index.aspx)及健康九九 +網站(https://health99.hpa.gov.tw),俾供醫療院所、衛生局所、教育學術、一般 民眾瀏覽、下載及非營利使用。
十六、 本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
壹拾壹、 聯絡方式
一、 承辦廠商: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二、 聯絡方式:02-8913-1111#503廖小姐 三、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上班時間:10:00-12:00、14:00-18:00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護「心」保健 疾病 byebye 創意短片徵選活動】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立 書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 定 代 理 人 ) 茲 同 意 本 人 之 未 成 年 子 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參賽者)參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護「心」保健 疾病byebye 創意短片徵選活動」】。
此致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承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立同意書人: 【簽名或蓋印】
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
地址:
參賽者姓名: 【簽名或蓋】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
地址: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月 日
附件一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護「心」保健 疾病 byebye 創意短片徵選活動】
著作財產權聲明及授權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授權人)報名參加【護「心」保健 疾病byebye 創意短片 徵選活動】,特此聲明並同意下列事項:
一、本人所提交之參賽作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片名),係出於本單 位之原始創作,並未公開發表或展出,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絕無抄襲、仿冒、
剽竊他人智慧財產權、未經同意拍攝侵害他人肖像權或其他侵害權利之情事,如有違反,
本人願負相關之法律責任;如有以上情事發生,而取消本人(及本人團隊與本單位)參 賽或得獎資格,本人願無條件歸還所領取之獎項及獎金,如因而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
應負賠償責任。
二、本單位同意將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予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機構單位及因法律 規定承受主辦單位業務之法人、自然人,且主辦單位享有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地域 之無償使用權(包括但不限於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播送、重製、編輯、改作等),
以作為活動推廣之用,且主辦單位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本單位絕無異議。
三、此切結書需由本人或團隊之代表人簽署。
此致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立同意書人: 【簽名或蓋印】
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
地址:
電子郵件: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