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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於新加坡就學中,且帶有⼦⼥的⾧期居留簽證持有者,新加坡政府為

⿎勵其陪伴⼦⼥以更迅速融⼊當地教育環境,不得於在其抵達新加坡的第⼀年內 從事⼯作。⼀年後便能開始求職,並且請雇主代為申請「⼯作許可」97

五、優惠待遇

由於新加坡社會及勞動市場中外籍⼈⼠佔了相當⾼的⽐例,經年累⽉下來亦 對本國公民的⽣活造成或多或少之影響。因此新加坡對於新加坡本國公民的照顧 及優惠政策,不管在醫療、教育或是購物徵稅部分,都是優於外籍永久居民及外 籍⼯作者的。

但是對於外籍⼯作者⽽⾔,新加坡卻有著另⼀項極為誘⼈的因素吸引著他 們—稅率。新加坡為世界上個⼈所得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且採屬地課稅制,意 即新加坡境外所得免繳所得稅。在新加坡稅法上有納稅居民以及⾮納稅居民,若 符合下列條件之⼀則為納稅居民: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定居之新加坡永久居民;

上⼀年度在新加坡居留或⼯作 183 ⽇以上之外籍⼈⼠(公司董事除外)。新加坡 對於納稅居民採累進稅制,稅率介於 0%⾄ 22%之間。⽽對於⾮納稅居民⽽⾔,

⼀個年度內在新加坡受僱累計不超過 60 ⽇者,得免繳個⼈所得稅。⽽居住介於 61⾄ 182 ⽇者,需繳納單⼀稅率 15%的所得稅。此外,新加坡的企業所得稅也 僅為 17%。相較於其他國家⽽⾔,新加坡的低稅率⽔準確實成為吸引外籍資本及 外籍勞動⼒的關鍵因素之⼀。

第五節 ⽇韓相關政策與法規

⼀、⽇本

⾧久以來⽇本對於開放外籍專業⼈才進⼊⽇本的態度主要偏向保守主義。對 於專業⼈⼠之引進,以外國⼈⼠具有⽇本⼈無法替代的技術或技能為前提,或者 能對⽇本社會與經濟發展有所貢獻者(如商務⼈⼠、教授、技術提供者、熟練技 能者等),開放其在⽇本以就業為⽬的之居留。然⽽,⾯對國內的少⼦化、⼈⼝

⾼齡化程度逐年加劇、⾼階⼈才外流,以及社會經濟成⾧停滯等問題,⽇本政府 對於其移民政策的態度亦開始改變。

97 新加坡⼈⼒部官⽅網站:http://www.mom.gov.sg/,最後瀏覽⽇期:2017/06/30。

98 在留資格⼀覽表,⽇本⼊國管理局,http://www.immi-moj.go.jp/chinese/tetuduki/kanri/qaq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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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並符合法務省令規定 標準時,可從事以下活動。

(1)根據和我國公私機構所 簽訂的契約,從事研究、研究 指導或教育的活動

(2)根據和我國公私機構所 簽訂的契約,從事需要⾃然科 學或⼈⽂科學領域的知識或 技術的業務活動

(3)在我國公私機構⾥經營 貿易或其他事業,或從事管理 該事業的活動

資料來源:⽇本⼊國管理局(2018)

2012年 5 ⽉,⽇本政府導⼊「⾼度外國⼈才點數制優遇制度」,以計點機制 來認定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以獲得「⾼度專⾨職」的特殊優惠待遇。在此制度頒 布以前,若要取得⽇本的永住資格,必須在⽇本合法居留滿 10 年;但對於持「⾼

度專⾨職」簽證之外籍專業⼈⼠⽽⾔,依照 2012 年制度之規定,5 年內即可申 請永住資格。⽽根據 2017 年 4 ⽉ 26 ⽇⽇本政府所頒布的最新規定《⽇本版⾼級

⼈才外國⼈綠卡制度》,依照積分分數不等,只要被⽇本政府認定為⾼級⼈才滿 3年,甚⾄最快僅需 1 年便可申請永久居住權99

外籍⼈⼠欲達到「⾼度專⾨職」之資格,必須使⽤專⾨之點數積分表評鑑(⾒

下表2-15),不同類別之評分標準稍有不同,但皆須達到70分以上才能符合資格。

積分表主要以學歷、⼯作經歷、年收⼊、年齡以及特別加算(如取得⽇本⼤學或 研究所學歷者、⽇本語能⼒試驗 N1 或相等語⾔能⼒者、在有接受創新財務援助 的企業⼯作……等)等項⽬作為計分標準。⽽⾃從⽇本政府 2017 年 4 ⽉頒布新 規定及修訂點數積分表之後,⽇本語能⼒試驗 N2 或相等語⾔能⼒者也能取得積 分。不僅如此,若畢業於世界排名前 300 名之⼤學或受指定之 13 所⽇本頂尖⼤

學(東京⼤學、京都⼤學、東北⼤學、⼤阪⼤學、北海道⼤學、名古屋⼤學、九

99 ⾼度外國⼈才點數制優遇制度,2012,⽇本⼊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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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學、慶應義塾⼤學、早稻⽥⼤學、東京⼯業⼤學、筑波⼤學、東京醫科⿒科

⼤學、廣島⼤學)者,亦能額外取得 10 分的積分。100

表 2-15 ⽇本申請「⾼度專⾨職」資格之點數積分表

100 ⾼度外國⼈才點數制優遇制度,2012,⽇本⼊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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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法務省(2018)

⾄於取得「⾼級專⾨職」⼯作簽證之外籍專業⼈才,其能享有的待遇較⼀般

⼯作簽證更多且更具優勢,以下分別列舉之101

(⼀)持有「⾼級專⾨職」⼯作簽證能夠從事相當於多種簽證之活動(如在⽇本 創業);⽽⼀般簽證僅能從事簽證許可範圍內之活動。

(⼆)最常在留期間⼀律為 5 年,經申請可延⾧之。

(三)永久居留條件之放寬。依據 2017 年頒布之新法規,若在⽇本從事⾼度專 業活動連續 3 年或 1 年,便可申請永久居留;⽽⼀般則需在⽇本⽣活 10 年以上。

(四)在出⼊警管理署審查可獲得優先待遇。

(五)簽證持有者之配偶可在⽇本⼯作,就算配偶之學歷、職業等⽅⾯不符合就 職資格,也能夠獲得⼯作簽證。

(六)居住在本幫的⽗母亦能夠獲得簽證。原則上⽇本並未給予外籍⼈⼠⽗母簽 證,但若為年收⼊ 800 萬⽇圓以上之⾼級外籍⼈⼠,在需照顧未滿 7 歲孩童之情 況下,⾼級外籍⼈⼠本⼈或其配偶之⽗母兩⼈皆能獲得簽證。

(七)年收⼊達 1000 萬⽇元以上之⾼級外籍⼈⼠,在給付其幫傭之⽉收⼊達 20 萬⽇元以上者,能夠獲得攜同幫傭之簽證。

根據⽇本⼊國管理局截⾄ 2016 年 12 ⽉底之統計,扣除短期滯留(如觀光、

探親、學術交流等活動)之在留外籍⼈⼝數為 240 萬⼈左右,但其中持有「⾼度 專⾨職」資格者卻僅有 3,739 ⼈,可知原設定之⾨檻較⾼,申請及通過⼈數皆有 限。但在 2017 年 4 ⽉頒布新制度之後,原先之⾨檻已放寬許多,舉例⽽⾔,在

⽇本的⼤學畢業(20 分),擁有 5 年以上⼯作經驗(10 分),年收⼊ 500 萬⽇元

101 ⾼度外國⼈才點數制優遇制度,2012,⽇本⼊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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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5 分),年齡 34 歲以下(10 分),⽇本語檢定 N1(15 分)的⼈便已達 70 分,符合「⾼度專⾨職」之認定標準。

由此不難發現,新制的實施對於外籍⾼級⼈才來說⽐以往更容易取得⾼度專

⾨職的⾝份以及在⽇本的永住資格。⽇本政府相信未來前往⽇本的外籍⾼度專業

⼈才將逐年增加,持續為⽇本創造效益、提振國內經濟,使⽇本繼續保持其在世 界經濟版圖中之地位。

⼆、南韓

與⽇本所⾯臨的狀況類似,南韓近年來亦苦惱於解決國內⼈⼝⽼化與出⽣率 降低所帶來的勞動⼒短缺問題。⽬前韓國無論在中⼩企業、研究機構或⼤學等機 構,均普遍存在相當⼤的⼈才需求102。在⼈才供應不⾜的情況下,韓國企業在產 品研發、技術提升、拓展海外市場版圖上皆會相繼出現發展瓶頸。為了補充國內 的⼈⼒缺⼝、促進經濟的成⾧,南韓⾃ 1990 年代起開始計畫引進外籍專業⼈才,

希望能夠提升國家的競爭⼒。

依照韓國的⾧期就業簽證分類,得以得知韓國主要將外籍專業⼈才區分為以 下七種類別,分別為教授(E-1)、外語教師(E-2)、研究⼈員(E-3)、技術專家

(E-4)、專業⼈員(E-5)、藝術演藝⼈員(E-6)、參與特殊活動(E-7)。每個類 別有其相對應的要求標準,與我國的制度架構類似。但有別於我國政策的是,韓 國近年來投⼊許多⼼⼒在⿎勵中⼩企業雇⽤外籍專業⼈才。⽽外籍專業⼈員如欲 在韓國⼯作,須先取得從事就業活動之居留資格,⽽其申請作業流程係由雇主向 各事業⽬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外國⼈⼯作許可之申請,取得各⽬的事業主管機關 之推薦函後,向法務部⼊國管理局申請核發該名外國⼈之「簽證發給證明書」,

再向韓國各外館申請核發⼯作簽證。

根據韓國智庫的研究,⽬前韓國中⼩企業的研究能⼒不⾜率為 1.88%,較整 體的研究能⼒不⾜率(1.48%)還要⾼103,況且,以中⼩企業的⾝份要招攬優秀的 外籍 R&D ⼈才確實有困難,因此韓國政府透過制定《中⼩企業⼈⼒⽀援特別法》, 希望藉此⽀援研發能⼒較弱的中⼩企業僱⽤外籍專業⼈員從事 R&D ⼯作,提振

102 蘇怡⽂,2016,韓國中⼩企業活⽤外籍 R&D ⼈才,經濟部⼈才快訊。

103 蘇怡⽂,2016,韓國中⼩企業活⽤外籍 R&D ⼈才,經濟部⼈才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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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業的競爭⼒104。主要提供協助任務的機構為⼤韓貿易投資振興公社(Korea Trade-Investment Promotion Agency,簡稱 KOTRA),負責替中⼩企業發掘、媒合 外籍⼈才,以填補國內中⼩企業的勞動缺⼝。

⼀般⽽⾔,南韓對於外籍專業⼈⼠的引進,主要依照其技術能⼒⽽採取不同 之審查標準,具有專⾨知識和技術的外籍專業⼈⼠較容易申請到⼯作簽證。對於 外籍專業⼈員⽽⾔,南韓⼯作許可的核發並無國籍及配額限制。初次申請⼯作許 可⼀般核發簽證為 2 年,IT 產業可⾄ 3-5 年,簽證到期可延展 2 年,且無延展次 數限制。

但為了⿎勵中⼩企業僱⽤外籍科技與產業專業⼈才,韓國政府提供各種優惠 制度:「⾦卡」、「資訊科技卡」、「科學卡」制度作為誘因。「⾦卡」主要針對對象 為⽣物科技等六領域之優秀⼈才,韓國政府給予給予持 E-7 特別居留簽證者停留 時間⾃ 3 年延⾧⾄ 5 年,亦使其能⾃由更換⼯作地點兩次,以提⾼流動性。「資 訊科技卡」主要對象為 IT 領域之優秀⼈才,由韓國資訊通信部先核發推薦書後 再辦理簽證事宜。「科學卡」主要對象為對研究發展所需的優秀科技⼈才,此制 度開放給具備三年研發經驗的碩⼠,以及科研領域博⼠申請,視情況可核發 E-1 或 E-3 簽證,在停留期間可不限次數⾃由進出韓國。

⽽為了取得居留簽證,外籍⼈才必須依照韓國政府於 2011 年所公布的評點 制度申請(⾒表 2-16)105。評點項⽬包括:年齡、學術經驗、韓語能⼒、年收⼊

及其他加分項⽬如在韓國學習經驗、志⼯經驗、韓國以外之⼯作經歷。評點制之 總分為 120 分,只要達到 80 分即可申請居留簽證。根據規定,持有以下簽證者

(教授(E-1)、外語教師(E-2)、研究⼈員(E-3)、技術專家(E-4)、專業⼈員

(E-5)、藝術演藝⼈員(E-6)、參與特殊活動(E-7)、國際學⽣(D-2)、新聞記 者(D-5)、宗教⼈員(D-6)、公司內部輪調(D-7)、企業投資者(D-8)、貿易 公司經理⼈員(D-9)、尋職者(D-10),共 14 類),於韓國待滿 1 年且通過評點 考核者,即可申請取得合法居留簽證(F-2),⽽取得居留簽證滿 3 年後,再次通 過評點考核者,即可申請永久居留(F-5)。

104 ⿈意植,2016,韓國⼈才政策初探,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

105 Point System for Excellent Human Resource, Korea Immigration Service,

http://koreanconsulting.typepad.com/files/pointsystem.pdf, 最後瀏覽⽇期:2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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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稅制⽅⾯,南韓政府並不⼀味希望透過降低賦稅的⽅法來吸引外籍專業⼈才。

為了維護外籍員⼯與南韓國民之間的賦稅公平性,餘 2016 年 12 ⽉ 20 ⽇宣佈,

⾃ 2017 年 1 ⽉ 1 ⽇將外籍員⼯單⼀優惠稅率⾃ 18.7%提⾼⾄ 20.9%。⽬前外籍

⾃ 2017 年 1 ⽉ 1 ⽇將外籍員⼯單⼀優惠稅率⾃ 18.7%提⾼⾄ 20.9%。⽬前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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