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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優惠待遇

為解決海外⾼層次⼈才的後顧之憂,中國對於引進的科技創新⼈才,有關部

⾨為其提供⼀系列特定的⽣活待遇61。如,外籍引進⼈才及其隨遷外籍配偶和未 成年⼦⼥,可辦理《外國⼈永久居留證》,或 2-5 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簽證;具 有中國國籍的引進⼈才,可不受出國前⼾籍所在地的限制,得選擇在中國任⼀城 市落⼾;中央財政給予引進⼈才每⼈⼈民幣 100 萬元的⼀次性補助(視同國家獎

⾦,免徵個⼈所得稅);享受醫療照顧⼈員待遇;引進⼈才及其配偶、⼦⼥,可 參加中國境內各項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基本醫療、⼯商保險等;可不受居 住年限等條件限制,購買⾃⽤商品住房⼀套。然⽽於所得稅之部分,在中國境內

⼯作之外籍⼈⼠除了所得稅扣除額較中國居民⾼(外籍⼈⼠為 4800 ⼈民幣,中 國居民為 3500 ⼈民幣)之外,其若在⼀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累計居住超過 90天,或在稅收協議規定期間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居住超過 183 天,則須申 報繳納個⼈所得稅,⽽所繳納之稅率與中國居民相同,最⾼達 45%62

中國近年來在吸引外籍⼈才前往中國創業及就業⽅⾯的投⼊相較於以往確 實積極許多,近兩年來除了中央之外,各⼤城市亦提出許多優惠政策,希望能加 強中國對外籍⼈才的吸引⼒。雖然我國與中國的國家規模相差甚⼤,但雙⽅對於 外籍專業⼈才的需求皆⾮常強烈,也許中國提升⾃⾝吸引⼒的作法並不是⽤於台 灣,但對於擁有相同問題的台灣仍然有⼀定程度的參考價值,確實值得我國政府 多加留意。

第三節 ⾹港相關政策與法規

⼀、政策背景

1840年以前,⾹港只是⼀個⼩漁村,由於「南京條約」的簽訂於 1842 年割 讓給⾹港,再於 1997 年被中國政府收回。在英國統治的期間,⾹港跟隨英國的 資本主義模式發展,逐步建⽴起健全的市場體系和法律制度。於 1949 年中國內 戰結束後,⾯對⼤量內地資⾦開始湧⼊與⼤陸被西⽅列強圍困的局⾯,⾹港利⽤

其區位便利性和體制的優勢,獲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發展。1950 年韓戰爆發後,

61 中國吸引海外⼈才政策講解,2015,中國國家外國專家局。

62 中國吸引海外⼈才政策講解,2015,中國國家外國專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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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等西⽅列強對中國實施經濟封鎖、貿易禁運政策,⾹港的優勢得到了進⼀步 的強化,成為了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交流的唯⼀窗⼝63。由於 60 年代時⾹港對製 造業的投⼊,使其經濟開始快速發展。⾄ 70 年代時,⾹港開始推⾏經濟多元發 展策略,使⾦融、房地產、貿易及旅遊等服務⾏業迅速發展。⽽雖然中國於 1978 年施⾏改⾰開放,但由於貿易⼤⾨尚未完全開放,⼤量的產品進出⼝都經由⾹港 轉⼝,帶來了巨⼤的資⾦結算業務,使⾹港經濟結構從製造業轉向服務業,並逐 步發展成為全球的國際貿易和⾦融中⼼之⼀。

然⽽隨著中國的改⾰開放政策愈發成熟,中國越來越多的⾃由貿易區逐漸興 起,再加上 2001 年加⼊ WTO,⾹港的優勢及紅利逐漸消失,⽽存在已久的經濟 問題也跟著慢慢浮現。這些問題主要包括⼯業急遽萎縮、產業固化和就業排斥、

收⼊差距擴⼤以及房地產價格⾼漲等64。從輕⼯業跳過重⼯業直接發展服務、⾦

融業的⾹港,⼯業佔 GDP ⽐⾃ 1980 年的 30%下滑⾄ 2016 年的 7%65,在經濟優 勢逐漸式微的狀況下,並沒辦法有⾜夠的能耐帶領⾦融業並互相強化,維持⾹港 的優勢。⽽⾹港⽬前主要產業為以下四⼤類:⾦融服務、旅遊、貿易及物流、專 業服務及其他⼯商業⽀援服務。此外亦有六⼤優勢產業:⽂化及創意、醫療、教 育、創新科技、檢測及認證、環保產業。下圖 2-6 為四⼤主要產業及六⼤優勢產 業的產業增加值⽐重變化趨勢,可以看⾒⾹港產業固化情形⼗分嚴重,經濟市場 為四⼤主要產業所把持。

圖 2-6 ⾹港經濟四⼤主要產業、六⼤優勢產業產業增加值⽐重變化趨勢

資料來源:⾹港統計處(2016)

63 孫軍,2016,⾹港經濟發展的歷程、困境與轉型:⼀個⽐較的視⾓,滬港發展聯合研究所研 究專論 Vol. 36,P2。

64 孫軍,2016,⾹港經濟發展的歷程、困境與轉型:⼀個⽐較的視⾓,滬港發展聯合研究所研 究專論 Vol. 36,P3。

65 《中國統計年鑑》,2016,中國國家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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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在⾹港統計處的統計中,四⼤主要產業雖然⽀撐著⾹港的經濟,但在 2000年以來,此四⼤主要產業站經濟的⽐重雖然提升了,但其吸納勞動⼒的⽐

重卻下降了,特別在⾦融服務業領域情況最為明顯,僅貿易和物流產業之就業⽐

重呈現成⾧的趨勢。⽽在六⼤優勢產業中,主要有成⾧傾向的產業僅科技創新產 業。(⾒下表 2-5)⾯對這樣的現象,學者孫軍認為,由於⾹港這些年來的經濟成

⾧主要乃依靠這些產業來⽀撐,其產業增加值在⾹港GDP中所佔⽐重越來越⾼,

但這些產業的勞動排擠⼒度也相對的很⾼。⽽這樣的現象就表⽰,⾹港有越來越 多勞動者被邊緣化的事實。⾹港畢業的⼤學⽣越來越難在⾹港覓得⼯作,僅⽽轉 向前往中國內地尋求⼯作機會66

表 2-5 ⾹港經濟四⼤主要產業和六⼤優勢產業的就業⽐重/產業增加值⽐重

資料來源:孫軍(2016)

66 孫軍,2016,⾹港經濟發展的歷程、困境與轉型:⼀個⽐較的視⾓,滬港發展聯合研究所研 究專論 Vol. 36,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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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收⼊差距擴⼤以及房地產價格⾼漲的現象亦為⽇趨嚴重的問題,居⾼

不下的房價不僅嚴重惡化了收⼊的不平等,⾼房價也嚴重打擊了實體經濟,⽽這

⼜會反過來進⼀步擴⼤收⼊差距⽔準,惡化實體經濟競爭⼒67。這樣的問題使本 地青年對於留在⾹港就業的意願⼤幅降低,是⾹港政府必須謹慎⾯對的課題。

基於上述原因,⾹港政府必須制定有效政策⽅針,例如推動產業跨區融合、

⼤⼒發展⾼科技產業和相對獨⽴性⾼的⽣產性服務業68等,來重新活絡⾹港的產 業,並藉由引進更多世界的優秀⼈才前往⾹港共同為其創造更多經濟及產業上的 可能性,以帶領⾹港重回亞洲經濟樞紐的地位。

⼆、⼈⼒需求與引進現況

(⼀)⼈⼒需求

根據⾹港政府統計處的「就業及空缺按季統計報告」69,在 2017 年 3 ⽉份 的統計報告中,除了公務員職位的職位空缺總數為 70463 個,與去年同期相⽐上 升了 0.2%。其中以進出⼝貿易及批發業和資訊及通訊業上升⽐例最為顯著,分 別各達 8.8%和 6.6%。⽽職業空缺數呈現明顯負成⾧的⾏業為建築底盤(只包括 地盤⼯⼈)以及製造業,其⽐率分別為 -40.8%和 -11%。若觀察下⽅職位空缺數

⽬表,可發現⽬前⾹港對於⾦融及保險和專業及商⽤服務等需要較⾼專業知識背 景的⾏業,其職缺數⽬仍相當⾼,分別為 5380 及 8981 個職缺。

表 2-6 ⾹港除公務員外各⾏業職位空缺數⽬表

⾏業別 職位空缺數⽬

2016年 3 ⽉ 2016 年 12 ⽉ 2017 年 3 ⽉ 製造業 2,884 2,067 2,567

建築地盤 960 848 568

進出⼝貿易、批發及零售 14,578 14,446 15,068 運輸、倉庫、郵政及速遞服務 3,435 3,040 3,602

67 孫軍,2016,⾹港經濟發展的歷程、困境與轉型:⼀個⽐較的視⾓,滬港發展聯合研究所研 究專論 Vol. 36,P16。

68 孫軍,2016,⾹港經濟發展的歷程、困境與轉型:⼀個⽐較的視⾓,滬港發展聯合研究所研 究專論 Vol. 36,P19。

69 ⾹港統計處,2017 年 3 ⽉,就業及空缺按季統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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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及膳⾷服務 12,930 13,360 13,665 資訊及通訊 2,551 2,708 2,719

⾦融及保險 5,178 4,969 5,380 地產 4,232 3,950 4,260 專業及商⽤服務 8,986 8,155 8,981 社會及個⼈服務 14,280 13,414 13,464 總計 70,301 67,141 70,463

資料來源:⾹港統計處(2017)

(⼆)引進現況

⽬前⾹港對於吸引境外專業⼈⼠的相關政策⼤致有以下幾項,「⼀般就業政 策」、「優秀⼈才⼊境計畫」、「輸⼊內地⼈才計畫」、「輸⼊中國籍⾹港永久性居民 第⼆代計畫」以及「⾮本地畢業⽣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等措施。⾹港政府對於 境外⼈⼠透過各該⼊境計劃⼊境⾹港進⽽取得⼯作及居留權的數⽬做了統計(⾒

下表 2-7)。對於「⼀般就業政策」及「輸⼊內地⼈才計畫」此類政策,因其並無 限制就業領域,可以看⾒⾹港政府近年對於⼈才輸⼊的數量⾃ 2015 年已開始限 縮。但對於資格審查較嚴格、屬於⾧期移民性質的「優秀⼈才⼊境計畫」,其開 放數量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在「資本投資者⼊境計劃」上,由於此類投資者能為

⾹港帶來資⾦,其取得居留權的數量亦有快速提升的現象。最後在「⾮本地畢業

⽣留港/回港就業安排」部分,可以看⾒⾹港政府為了吸引更多曾於⾹港求學過 的境外⼈才留在/返回⾹港就業,亦對此類⼈⼠敞開⼤⾨,使其居留權取得⼈數 逐年上升。

表 2-7 根據各項⼊境計畫⼊港取得居留權數⽬統計表

⼊境計劃 年份

2014 2015 2016

⼀般就業政策 4,319 4,494 3,600 輸⼊內地⼈才計畫 693 905 699 優秀⼈才⼊境計畫 118 186 221 資本投資者⼊境計劃 171 404 728

⾮本地畢業⽣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1,643 1,742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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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港政府⼊境處的統計,2016 年透過⼀般就業政策前往⾹港⼯作的

⼈數約有 35997 ⼈,⽽在 2017 年第⼀季度的統計也已達到 8836 ⼈。對於此類⼈

⼠,⾹港⼊境處將其初步分類,下表 2-8 為透過⼀般就業政策前往⾹港⼯作的職 業分布狀況。

表 2-8 透過⼀般就業政策⼊港⼯作職業分布表 職業 2016年 2017年 3 ⽉

⾏政及管理⼈員 7,598 2,065

企業家 196 63

其他專業 7,602 1,555 運動員及表演者 11,044 2,645 教師/教授 3,852 754

其他 5,705 1,754

資料來源:⾹港⼊境處(2017)

三、相關法規

⽬前⾹港對於吸引境外⼈⼠前往⾹港⼯作等事項主要依循各該⼈才引進政 策之內容⽽運作;⽽後續取得居留權等相關事項則主要規範在《⾹港法例》第 115章的《⼊境條例》中。根據《⾹港基本法》以及《⼊境條例》附表 1 第 2 段 之規定,任何⼈如屬以下任何⼀項,即為⾹港特別⾏政區永久性居民:

(⼀)在⾹港特別⾏政區成⽴以前或以後在⾹港出⽣的中國公民

(⼆)在⾹港特別⾏政區成⽴以前或以後通常居於⾹港連續 7 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中國公民在⾹港特別⾏政區成⽴以前或以後在⾹港以外所⽣的中國⼦⼥,

⽽在該⼦⼥出⽣時,該中國公民是符合第 1 或 2 項規定的⼈

(四)在⾹港特別⾏政區成⽴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證件進⼊⾹港、通常居於⾹

港連續 7 年或以上並以⾹港為永久居住地的⾮中國籍的⼈。

(五)在⾹港特別⾏政區成⽴以前或以後第四項的⾹港特別⾏政區居民在⾹港所

⽣的未滿 21 歲⼦⼥,⽽在該⼦⼥出⽣時或年滿 21 歲前任何時間,其⽗親或母親 已享有⾹港居留權

(六)第 1 ⾄ 6 項的居民以外在⾹港特別⾏政區成⽴前只在⾹港有居留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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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境條例》第 2A 條規定,享有⾹港居留權即具有以下權利:

(⼀)在⾹港⼊境

(⼆)不會被施加任何逗留在⾹港的條件,⽽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條件均屬無效

(三)不得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

(四)不得向他發出遣送離境令

四、政策措施

⽬前在⾹港,有關吸引⾹港境外⾼階⼈才之政策有以下五項,分別為:「⼀

般就業政策」、「優秀⼈才⼊境計畫」、「輸⼊內地⼈才計畫」、「輸⼊中國籍⾹港永

般就業政策」、「優秀⼈才⼊境計畫」、「輸⼊內地⼈才計畫」、「輸⼊中國籍⾹港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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