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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婚姻狀況

在文檔中 第二節 研究動機 (頁 69-74)

從表 4-4-8 得知,不同婚姻狀況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各構面,經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結果敘述如下:量表整體阻礙 (F=0.823,p>.05) 、場地設施阻礙 (F=0.220,p

>.05) 、個體阻礙 (F=0.125,p>.05) 、經驗阻礙 (F=0.079,p>.05) 、工作阻礙 (F

=0.942,p>.05) 、社會阻礙 (F=1.762,p>.05) 、家庭阻礙 (F=26.255,p<.01) 。 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各構面中,量表整體阻礙、場地設施阻礙、個體阻礙、經驗阻礙、工 作阻礙、社會阻礙等構面,未達顯著差異;在家庭阻礙構面上達顯著差異。經過事後比 較發現台東縣高中職已婚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因素中家庭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顯著 高於未婚教師。

表 4-4-8 不同婚姻狀況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因素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表 4-4-9 不同婚姻狀況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因素 t 檢定摘要表

在「經驗阻礙」構面之差異情形:由表 4-4-8 所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 動時在「經驗阻礙」構面中,包括運動傷害及參與休閒運動後的疲勞感覺等,統計值未 達顯著差異。顯示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因素中,不同婚姻狀況的教師 在「經驗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沒有差異。

在「工作阻礙」構面之差異情形:由表 4-4-8 所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 動時在「工作阻礙」構面中,包含工作環境、教學工作繁忙與日常壓力等,統計值未達 顯著差異。顯示不同婚姻狀況的台東縣高中職學校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因素中「工作 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沒有差異存在。

在「社會阻礙」構面之差異情形:由表 4-4-8 所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 動時在「社會阻礙」構面中,包括傳統風俗習慣、社會的流行趨勢、及宗教信仰等,統 計值未達顯著差異。顯示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因素中,不同婚姻狀況 的教師在「社會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沒有差異。

在「家庭阻礙」構面之差異情形:由表 4-4-8 所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 動時在「家庭阻礙」構面中,包含家人的態度、家庭結構及家人時間無法配合等,統計 值達到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結果顯示,台東縣高中職婚姻狀況為已婚的教師在參與休 閒運動阻礙因素中「家庭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顯著高於未婚的教師。

由回收之問卷統計得知,受試者選填離婚者僅 3 人,若不同婚姻狀況以未婚、已婚 二組來進行獨立樣本 t 考驗之統計分析,由表 4-4-9 之統計結果得知:量表整體阻礙 (t

=-0.994,p>.05) 、場地設施阻礙 (t=-0.289,p>.05) 、個體阻礙 (t=0.569,p>.05) 、 經驗阻礙 (t=0.351,p>.05) 、工作阻礙 (t=1.414,p>.05) 、社會阻礙 (t=-0.387,p

>.05) 、家庭阻礙 (t=-6.897,p<.01) 。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各構面中,量表整體阻礙、

場地設施阻礙、個體阻礙、經驗阻礙、工作阻礙、社會阻礙等構面,未達顯著差異;但 在「家庭阻礙」構面達顯著差異,經比較平均數後,已婚教師在「家庭阻礙」顯著高於 未婚教師。經過兩種統計方式之考驗,其結果是完全相同的。

沈永昆(2005)發現不同婚姻狀況國中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已婚教師阻礙程度 顯著高於未婚教師。蔡宗展(2005)指出不同婚姻狀況女性國小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 因素「家庭阻礙」構面上,已婚教師阻礙情形顯著高於未婚教師。謝堂益(2004)發現 不同婚姻狀況台北市國小教師參與休閒運動整體阻礙,已婚教師阻礙情形顯著高於未婚 教師。

本研究結果與上述等研究發現相同。已婚教師「家庭阻礙」構面影響程度顯著高於 未婚教師。可能是因為已婚的教師家庭的責任加重,負擔家務、照顧家人等情形較為普 遍,相對於未婚教師較無家庭牽絆,時間運用上較為自由,參與休閒運動之動機較強、

機會較多,而形成已婚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較未婚教師高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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