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4-4-11 有無子女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因素 t 檢定摘要表
不同子女情形的教師在「個體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差異不大。
在「經驗阻礙」構面之差異情形:由表 4-4-10 所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 動時在「經驗阻礙」構面中,包括運動傷害及參與休閒運動後的疲勞感覺等,統計值未 達顯著差異。顯示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動的阻礙因素中,不同子女情形的教 師在「經驗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沒有差異。
在「工作阻礙」構面之差異情形:由表 4-4-10 所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 動時在「工作阻礙」構面中,包含工作環境、教學工作繁忙與日常壓力等,統計值未達 顯著差異。顯示不同子女情形的台東縣高中職學校教師參與休閒運動的阻礙因素中「工 作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沒有差異存在。
在「社會阻礙」構面之差異情形:由表 4-4-10 所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 動時在「社會阻礙」構面中,包括傳統風俗習慣、社會的流行趨勢、及宗教信仰等,統 計值未達顯著差異。顯示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動的阻礙因素中,不同子女情 形的教師在「社會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沒有差異。
在「家庭阻礙」構面之差異情形:由表 4-4-10 所示,台東縣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 動時在「家庭阻礙」構面中,包含家人的態度、家庭結構及家人時間無法配合等,統計 值達到顯著差異。經由事後比較發現,台東縣高中職有子女的教師在參與休閒運動阻礙 因素中「家庭阻礙」構面的影響程度顯著高於無子女的教師。
經回收問卷統計得知,受試者選填其他者僅 2 人,皆為領養小孩之教師,若僅以無 子女、有子女二組來進行獨立樣本 t 考驗之統計分析,由表 4-4-11 之統計結果得知:
量表整體阻礙 (t=-0.203,p>.05) 、場地設施阻礙 (t=0.941,p>.05) 、個體阻礙 (t
=1.005,p>.05) 、經驗阻礙 (t=1.077,p>.05) 、工作阻礙 (t=1.198,p>.05) 、社 會阻礙 (t=-0.493,p>.05) 、家庭阻礙 (t=-5.708,p<.01) 。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各構 面中,量表整體阻礙、場地設施阻礙、個體阻礙、經驗阻礙、工作阻礙、社會阻礙等構 面,未達顯著差異;但在家庭阻礙構面達顯著差異,經比較平均數後,有子女教師在家 庭阻礙高於無子女教師。經過兩種統計方式之考驗,其結果是完全相同的。
陳麗娟(2002)發現不同家庭生命週期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在「機會阻 礙」構面子女在 6–12 歲的教師阻礙情形顯著高於子女在 20 歲以上之教師。本研究結 果與陳麗娟(2002)之發現相似。結果顯示台東縣有子女的高中職教師參與休閒運動阻 礙,在「家庭阻礙」構面影響程度顯著高於無子女教師。可能是因為有子女的教師家庭 責任更加重,除了負擔家務,從子女出生之照顧、陪伴、成長、教育等,相對參與休閒 運動的時間、機會減少,形成參與休閒運動的阻礙較高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