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避免奧菲斯的失敗,得到具體的成果(Deutscher 2010, 35)。筆者認為這個說法 或有道理,但有兩點理由選擇不予採信。第一,筆者同意「奧菲斯的神話」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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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世界中顯現,能顯現的只是最終的結果而非此心靈能力運作的過程。再者,思 考並非一個不可能於表象世界中彰顯的事情,蘇格拉底本人便是最好的範例。應 該說,若我們所理解的思考,本來就是蘇格拉底於市街中的作為內化的結果,那 本來就不該認為思考必然與表象世界、行動有所衝突。

另一個問題就比較根本,即自我中心與多元性的問題。這個問題思考能否有 結論更為重要。事實上,從鄂蘭的分析中早已表明思考可能會產生一些結論,這 並不僅是由於外在干擾抑或心力不支而產生的,而是內在於思考的本身─意識與 良心的關聯─之中。正如鄂蘭指出,要能進行對話,必是有可相處的他者存在,

從這出發便找到良心的源頭。不可否認,這是由思考可給出的明確結論,甚至可 引發非常實際的行動,例如梭羅的公民不服從。但鄂蘭並不認為這能稱得上是具 有政治性,因為就她看來,這僅是為了維護自身內部的一致,而非外在世界的好 壞。但真的是如此嗎?良心所能得出的結果僅止於己身而已?Formosa 便指出良 心的功能並不僅是於事前讓人不為惡,還有著事後悔改的功能,更進一步還能阻 止他人為惡(2010, 99)。從鄂蘭對某些事件的評價也能看出有此一傾向,例如鄂 蘭對越戰時期反戰運動的看法,雖說她區辨「良心拒絕」與「公民抗命」之區別

(前者以良知為正當性依據,後者則以國家與人民間的契約為準,詳見〈Civil Disobedience〉,收錄於《Crises of the Republic》),但她其實也無法解答兩者是否 出自同源,亦即雖然我的不同意源自於契約的賦予,然而我不同意的理由很可能 就是因為我的良心無法接受我與一個殺人的國家為伍。畢竟「與世界不合」和「與 自身相悖」兩者並非決然對立,當出現衝突時,並非只能在兩者間進行痛苦的抉 擇,還有一種更積極的方法,那就是改變世界使此一衝突消失,筆者認為,這應 該是許多選擇公民抗命者的核心理由,因此道德與政治的區辨並沒有鄂蘭所想的 那般決絕。

另一個要探討的是思考與判斷運作的過程,照鄂蘭與一些詮釋者(例如 Elisabeth Young-Bruehl、Hannah Fenichel Pitkin)的看法,前者僅止於雙向的交流,

後者才有納入世界中多元的觀點(即「擴展的心靈」),但筆者認為這個看法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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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關於思考與判斷的反思 35

問題。這個說法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搞混了「雙向」與「單元」兩個概念。如同 前面所述,若要達成對話,那對話的雙方必然不是同樣的觀點。再者,到底為何

「發生在兩者間的對話」所蘊含的觀點就必然比較侷限?試想我們平日與他人聊 天,即便只有兩人,難道就能代表我們所觸及的主題、看法必然比較少嗎?能夠 觸及多少觀點、照顧多少聲音,端看我們的想像力與包容力有多強,反過來說,

雖然判斷的過程需要將各方觀點納入,但一個人的所知、記憶與想像力都有限(或 許很多人甚至是非常貧乏),在此條件下,我們進行判斷時所涵蓋的觀點又會豐 富到哪裡去?更何況我們仔細回想一下,倘若思考是「建構—消解」的無限循環,

要能在一個純粹檢視、質疑的力量面前還能使最終結果是「無終止」狀態,擔任 建構的一方若沒有足夠強的提出論據、觀點的能力,能有此結果實是殊難想像。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擔任消解的一方,能夠在多變的觀點中依然能稱職地完成質 疑的任務,其能力恐怕並不下於提出各種觀點、定義的建構方。綜上所言,如果 認為由於思考只是雙方之間的對話,其所涵蓋的觀點就必然會比「在眾多觀點中 進行抉擇」的判斷更缺乏是個站不住腳的說法。

至此,透過上述兩節的反思,思考與判斷的差異以及為何一者能成為具政治 性的心靈能力另一者卻否的說法是不夠充分的。那究竟兩者關鍵的差異為何?判 斷是否能夠在連接沉思領域與政治領域?以及思考與判斷的關係又該怎麼理 解?這些問題筆者將在下一章繼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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