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南機場公寓社區的弱勢現況與社會企業型態的興起
第四節 第三部門為何對社會企業倡議產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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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經常可以激發創意,吸引居民,發揮更大的社會扶助效能,甚至進一步使 南機場公寓社區弱勢民眾更為主動積極,共同達成社會促進與社會參與的理想。
但無論是非法人組織,依民法得主管機關許可、設立、登記之社團法人,只 要規模小或屬於地方型組織團體,知名度較低,沒有大型企業與財團支持,加上 不擅募款,往往面臨財源困窘,缺乏外來資源的情況,也是非法人組織與社團法 人所遭遇到的共同難題。
社團法人台灣夢想城鄉營造協會工作人員古明韻與謝宜潔指出,地方小型的 社團法人,即使經內政部許可立案,且向所在地法院立案登記,在接受捐贈與舉 行義賣方面仍有許多限制,義賣義演雖可免所得稅,但必須被列為捐贈的收入,
將被課徵贈與稅,而且無論是自行提供社會福利勞務,或政府委託代辦社會福利 勞務,僅能免開統一發票,免營業稅,但仍需負擔所得稅,甚至第三部門非營利 組織因為財務困窘,以分租形式與其他社會福利團體減輕據點或辦公室的租金負 擔,都會被視為營業行為,而遭課徵營業稅或所得稅,若以小型工作坊協助經濟 弱勢學員增加收入來源,也很可能被視為營業收入,作業組織收入,銷售貨物收 入,或者提供勞務的收入,遭到取消所得稅免稅優惠的命運,既然限制眾多,承 接政府委辦業務的負擔又過於龐大,地方型小規模的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對於 社會企業的各種可能發展,因此充滿興趣,雖然該協會受限於財力,資源與知名 度,無法像大型的財團法人,創立商機無限的大型社會企業,也不必然要轉型為 社會企業,但地方型的社會企業型公司,對同樣在當地的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
已經提供了另一種思考方向106。
第四節 第三部門為何對社會企業倡議產生興趣
第一項 社會企業有助減輕社會排除
忠勤里積極爭取並運用官方與民間資源,但過去多年來社區弱勢狀況仍沒有 較大幅與快速的改善。其中尤為烈者,乃社區各種族群自行劃歸或認同為生活水
106 社團法人台灣夢想城鄉營造協會工作人員古明韻接受本文作者訪談,於社團法人台灣夢想城鄉 營造協會,時間為 2016 年 11 月 27 日,附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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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收入較高者,對於低收入戶、獨居老人…等等弱勢族群,產生歧視、社會排 斥與社會排除…等等弱勢狀況,不利社會融合、社會融入與社會參與。
而新忠里南機場公寓第 2 期為房屋建築老舊破落的忠恕社區,與莒光新城、
慈安首璽…等等比鄰而居的現代美觀新穎高樓大廈,對比極為強烈。忠恕社區的 居民表示107,內心總覺得彼此生活差很多,那些鄰居的水準看起來比較高,平常 也不會想要往來。對於南機場地區常見、高樓大廈與老舊房屋間築起圍牆或柵欄 做出阻隔或區分,其實他們也沒有特別感覺有什麼差別,因為早已習慣。當地的 弱勢族群因為媒體經常報導,吸引到諸多矚目的眼光,這兩處社區的政府官方相 關主管機關單位、里長、選區的民意代表例如議員與立法委員、非營利組織包括 社區發展協會、協會、基金會…等等,時常源源不斷湧入國內各界愛心款項與物 資,但是也造成資源挹入的重複與浪費,無法發揮更多更大的社會扶助效果。而 針對弱勢族群舉辦的社區送暖和社會扶助活動頻率雖然甚高,卻很難見到整建住 宅以外的居民前來主動參加。近年新建大廈的住戶,對於南機場公寓社區的認同 感並不高,為了尊重這些不傾向與南機場公寓民眾積極融合、重視這群不喜歡或 不習慣被納入南機場公寓社區的選民意見,過去,里長們也不願過度凸顯南機場 公寓整建住宅的弱勢族群,往往強調里內的弱勢族群百分之九十以上來自南機場 公寓整建住宅,除了是希望社會各界的社會福利與社會扶助資源盡量集中在南機 場公寓的弱勢族群身上,但是另一方面,卻也造成南機場公寓社區被孤立、與鄰 近居民無法融合…等等受到隔絕的社區弱勢形象,產生南機場公寓社區被標籤化 與污名化的副作用與負面影響108。
惟無論是忠勤里,或是新忠里,里長在經歷多年親自投入創立第三部門,以 及與當地第三部門合作,在改善弱勢族群處境方面遭遇到瓶頸之後,受到當地其 他非營利組織另闢途徑的思考影響,兩位里長也隨之開始進行嘗試改變或轉型,
包括第三部門在內,開始學習社會企業或社會企業型公司的思維與互動模式,不 再以上對下或權威者、協助者的角色從事扶助社區弱勢與社會促進的工作,而是
107 新忠里民暨南機場公寓第二期忠恕社區住戶接受本文作者訪問,新忠里辦公室,2015 年 12 月 20 日。見第一章註 8。
108 憲政國家保障人性尊嚴的基本價值,除責成國家提供人民最低生存需求之外,同時避免重蹈過 去將受救助者視為客體,施以侵犯其人性尊嚴與基本權利的訓誡與隔離措施。孫迺翊,社會救助制 度中受救助者的人性尊嚴保障--一個憲政國家興起前後的比較觀察,月旦法學雜誌,136 期,2016 年 9 月,頁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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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之以邀請受助對象,參與社區事業的共同開創,與居民一同融入當地社區,凝 聚一體感。南機場公寓社區第三部門在人生百味股份有限公司,南機拌飯與培根 市集進駐後,紛紛開始思考如何與社會企業共創財源,吸引外界關注,以及獲得 當地弱勢族群或整體居民的認同,書屋花甲咖啡續食餐廳也因此應運而生。
第二項 透過商業解決財源困境
原本部分居民與里長的立場,與當地南機場夜市攤商形同水火,互相對立不 相容,但是後來竟在當地開設起餐廳,原因是,當地第三部門發現,事實上,南 機場公寓社區原本就是南機場夜市所在地,商業繁茂,南機場公寓社區居民並無 反商情結,對攤販也並沒有惡感,僅對於商業活動的形式,有某種標準的選擇偏 好。若能以社會企業的三重底線:社會、利潤、環境三種績效加以檢驗109,符合 對於環境、社會公益、利潤都有一定績效的社會企業型公司,很可能會獲得社區 的喜愛和肯定。此外,對於社會促進與社會參與更有積極意義的還包括:各地相 當排斥的遊民與無家者,由於人生百味股份有限公司,經常邀請他們擔任志工或 來此擺攤、舉辦手創工坊、修繕等活動,無論他們是否為南機場公寓社區住民,
當地對於這些弱勢族群並無排斥感或歧視,甚至樂意接納他們成為社區一份子,
南機場公寓社區的弱勢族群也因此油然而生助人自助110的成就,以及參與社區的 動機。
雖然立案登記之社團法人,可以申請政府預算補助,也能減稅,接受捐贈與 對外勸募,但苦於景氣不佳,民間捐贈斷續且多寡不定,對外勸募成果不彰,政 府補助的經費嚴重不足,南機場公寓社區在地的小規模非營利組織,既條件不足 申請設置庇護工廠,也缺乏資源舉行大型義賣義演活動,更不可能辦理社會服務 活動來向受益者收費,所以相當難以達成自給自足,永續經營的目標與理想。我 國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最重要的收入來源均為捐贈,財源逾 50%來自向大眾勸募 或接受特定人捐款,投資收入也占近四成,產品與服務只創造百分之六收入,政
109 同第一章註 33。
110 保障人性尊嚴不受侵犯之理念,乃禁止將任何人當作公權力的客體加以對待,此項憲法上之價 值決定拘束所有的國家權力之行使,即使是給付行政亦須嚴守憲法保障人性尊嚴、個人自由權、平 等權之價值。孫迺翊,恩給性社會給付沒保障?——憲法與行政法角度的分析,月旦法學教室,52 期,2007 年 2 月,頁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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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後,如何確保公益目的存續;經營者是否需要考慮股東以外的多元利害關係 人利益。
其次,是營利、財務以及金錢相關問題:公司資金與收入來源為何;可否申 請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基金、投資基金或政府標案;公部門能否撥發預算或補助;
能否減免賦稅或享有產業的政策獎勵與優惠;可否接受財團法人投資入股或捐贈;
可否對外集資、籌措資金,募資、募款與接受私人捐贈贊助的相關規定為何;以 及資產是否鎖定部分比例或全部只能在原公司之內,不可移轉;盈餘是否可設分 配上限,或應該完全禁止分配予股東,限制僅可投資原公司公益目的之資產與業 務。如前所述,販賣商品,提供勞務或表演、課程、演講等服務,若收取對價,
又不被認定為義賣義演,即被認為是營利行為,接受政府招標案委辦或公開採購,
所收取的報酬與費用亦屬營利,如何認定社會企業型公司的營利僅為手段,不是 組織目的,真正的目標在促進社會弱勢族群完成自我實現,在立法過程中亦必須 釐清。
最後則是與公益徵信有關的問題,包括:如何以透明的報告或監督、審查、
認證、配套,建立起具備公信力的責任信用機制,例如由公正第三方製作年度或 定期的公益報告書,或者賦予利害關係人可訴請經營者執行公司公益目的之訴訟 權能,使外界判斷該公司能否值得信賴,以及社會企業型公司所能創造的社會影 響力何在115。
若能解決上述外界對於第三部門非營利事業從事社會企業,與社會企業型公
若能解決上述外界對於第三部門非營利事業從事社會企業,與社會企業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