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國際金融中心
四、 上海市發展國際金融中心的限制因素
就上海金融業的發展現狀來看,上海希望在 2020 年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仍有不少 制度上的限制,不僅在吸引外資銀行與保險業進駐方面仍須加強,同時對外開放的 程度上,也仍有擴大的空間,而這些相對落後的情況,更因面臨到內部來自北京、
香港的競爭,外部來自新加坡的現有優勢而備受壓力。因此,目前上海在發展國際 金融中心時所能做的,只是將自己定位為中國的金融中心,等到人民幣可以自由兌 換之後,上海才能有實力成為中國的金融中心,並迎頭趕上亞洲鄰近的金融中心--新加坡,所以,近年來將原先定為 2010 年的目標延遲至 2020 年,並把 2010 年起十
年訂為「十年框架期」。不過,在這樣的趕超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困境在於(楊再斌、
黃運城︰2003):
1.國民經濟發展水準偏低、經濟國際化的水準不足
就上海的經濟發展而言,2004 年的生產總值已達 7450.27 億元,比 2003 年增長 了 13.6%,且達到連續 13 年兩位數的成長,就人均 GDP 而言,上海在 2004 年時達 到了 55,306 元,約 6,900 美元,但是對比同期的新加坡,人均 GDP 已經達到 42,582 新元(約 25,191 美元),以及香港的 186,267 港元(約 23,280 美元),三者之間的差距 明顯。另外就跨國公司的數目而言,上海在 2002 年也只有 184 家,這個數目也低於 香港 3000 多家與新加坡的 3500 多家。
2.長三角地區的區域經濟一體化不夠
長三角二省一市的行政關係,顯然成為上海在發展上的另一個瓶頸,由於這地 區自然條件相仿,因此不僅在產業結構趨同,行政方面各自獨立也為區域經濟一體 化造成限制,使得上海儘管擁有廣大的經濟腹地,但卻無法強化金融聯繫的功能,
如不同省市的資金並無法到其他城市開戶,這些行政區隔所造成的限制,並不利於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立。
3.金融市場體系行政化特徵明顯
正如前面提到中央政府對於處理金融開放事務上的兩難,意味著金融業務受到 政府方面的管制遠遠超過其他產業,上海市政府在金融市場的處理方面,也充滿了 行政化色彩,在相關的金融法規與監管上,往往缺乏明確的風險預防能力,不同的 金融管理部門方面,也沒有作好橫向聯繫工作,這都使得上海在這方面的軟體環境 充滿了不確定性。
4.金融業務交易規模過小與金融商品種類不足
上海金融體系的構成結構,仍然以銀行業為主,其他金融機構如保險、證券仍 屬於次要的部份,清楚顯示出在金融業發展上過於集中的趨勢,這雖然點出其金融 商品的單調性,但卻沒有指出當中的限制,因為純就銀行業而言,中央對於金融方 面的強勢介入,而且政治中心在北京的緣故,使得相關國有銀行總部都設在北京,
同時銀行的結算與大宗業務也在北京進行較多,造成上海在此一方面的弱勢。除了 銀行的數量多卻無法具有較大影響力外,在證券市場方面,上海雖然有全國最大的 證券市場,但是不僅證券市場的交易數額低,且外匯市場當中只有美元、歐元、日 幣、港幣與人民幣的交易,使得其一年的交易量,還不足倫敦交易所一日的交易量。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市值也只有紐約的幾十分之一。同時由於市場積弊存在,使得 2001 年 6 月起,股價指數持續下跌,2005 年 6 月時,更跌破 1000 點,使得股市的 融資功能喪失。在保險業務方面,其保險深度與密度,也低於其他國家的金融中心。
5.金融機構較為分散,結構不盡合理
最後,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限制,上海在外國金融機構以及非銀行的金融機構方 面數量、質量上皆有所不足,如截至 2004 年底為止,上海共有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 113 家,其中外資銀行 75 家,資產總額達到 384.8 億美元,當中有 55 家外資銀行獲 准經營人民幣業務,保險機構 23 家,證券機構 15 家,且外資銀行經營業務範圍也 有限制,除了人民幣業務的限制外,更規定這類客戶必須是三資企業或是境外客戶,
不能經營本地客戶人民幣的業務,這些規定都對上海發展金融中心造成限制。
上述的這些缺點,成為上海在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方面亟需克服的困境。或 許一條可以思索的道路,是在法制健全的前提下,藉由擴大吸引外資銀行的進入,
即上海在建構為「全球城市」的過程中,勢必不斷引入跨國公司總部的進駐,如此,
藉由跨國公司進駐所帶來的大筆資金流通需求,將可使得大量的外資銀行進駐上 海,而加速上海建構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