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不同的教學法對漢字教學的影響
本研究利用 SPSS 12 for Windows 中文視窗統計軟體,以 t 考驗及單 因子共變數分析(ANCOVA)進行分析,探討「數位化字理識字教學」及「一 般講述式教學法」兩種教學對學生漢字學習成效及漢字學後保留的影響。
茲將結果分析說明如下:
壹、 漢字學習成效
在實驗教學後,學生在「識字測驗」的後測成績為依變項,教學方式 為自變項,學生在「識字測驗」前測成績為共變項,進行獨立樣本,單因 子共變數分析,統計分析之顯著水準設為 .05,先以兩組學生「識字測驗」
的前測進行 t 考驗,結果得 t 值=.238,顯著性 P 值=.478>.05,實驗組 與控制組的前測成績之差異不顯著(未達顯著水準),可見兩組學生於實驗 前的程度相當,表示前測成績並不會影響,如表 4-1。
表 4- 1 實驗組與控制組前測成績差異 t 檢定摘要表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自由度 t 值 顯 著性
實驗組 19 15.47 3.717 36 .238 .478 控制組 19 15.21 3.066
*p<.05
表 4-2 為前後測敘述統計;顯示在「識字測驗」中,實驗組學生的後 測平均成績為 18.05,控制組的後測成績為 15.53,其中實驗組進步分數比 控制組分數平均高出 2.52。
表 4- 2 實驗組與控制組後測之平均數、個數與標準差摘要表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實驗組 19 18.05 1.929
控制組 19 15.53 3.565
在進行學習成效共變分析之前,必須先檢視前測成績與組別間是否有 交互作用,需進行同質性檢定,由表 4-3 可知 F=1.312,p=.260>.05,未 達顯著差異,滿足同質性檢定,可繼續進行 ANCOVA 分析。
表 4- 3 實驗組與控制組前測成績同質性檢定摘要表
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別*前測 10.982 1 10.982 1.312 .260 誤差 284.652 34 8.372
*p<.05
根據 ANCOVA 分析結果,從表 4-4 得知「組別」之間 F=7.183,p=.011
<.05,已達顯著水準,此乃表示後測成績會因為受試者所接受不同教學法 而有顯著差異。
表 4- 4 實驗組與控制組後測成績之共變數分析摘要表
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別 60.675 1 60.675 7.183 .011*
誤差 295.634 35 8.447
*p<.05
因為自變項只有兩個水準,組別少於三,所以不用進行事後比較檢定,
成就測驗後測成績主要在評量受試者在漢字教學的學習成效。由此可知接 受數位化字理識字教學的受試者,在漢字的學習成效上顯著優於接受一般 講述式教學法的受試者。
貳、 漢字學後保留成效
由表 4-5 實驗組學後保留測驗成績得知,實驗組學生的學後保留測驗 成績之平均數為 17.42,控制組的學後保留測驗成績之平均數為 15.42,實 驗組進步分數比控制組高出 2。再以實驗教學後,學生在「識字測驗」的 學後保留測驗成績為依變項,教學方式為自變項,學生「識字測驗」的前 測成績為共變數,進行漢字學後保留成效之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表 4- 5 實驗組與控制組學後保留測驗成績之平均數、個數與標準差摘要表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實驗組 19 17.42 3.364
控制組 19 15.42 2.208
在進行學後保留成效共變數分析之前,必須先檢視兩組學生是否為同 質性樣本,所以進行同質性檢定,依據表 4-6 數據 F=1.734,P=.197>.05,
未達統計的顯著差異,滿足同質性檢定,符合共變數分析之同質性基本假 設,故可繼續進行 ANCOVA 分析。
表 4- 6 實驗組與控制組學後保留測驗成績迴歸係數檢定摘要表
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別*前測 12.740 1 12.740 1.734 .197 誤差 249.756 34 7.346
*p<.05
由 ANCOVA 分析結果,從表 4-7 得知「組別」之間 F=6.392,P=.016
<.05,達顯著水準,表示學後保留測驗成績會因受試者所接受的教學法不 同而有顯著差異。
表 4- 7 實驗組與控制組學後保留測驗成績之 ANCOVA 分析摘要表 來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別 51.381 1 51.381 6.392 .016*
誤差 281.347 35 8.038
*p<.05
因為自變項只有兩個水準,組別少於三,所以不用進行事後比較,「識 字測驗」的學後保留測驗成績主要評量受試者在漢字知識的學後保留成效,
由此可知接受數位化字理識字教學法的受試者在漢字知識學後保留的成效 上顯著優於接受一般講述式教學法的受試者。
綜合上述研究結果,可以發現此結果與若干相關研究頗有吻合之處,
如:黃鳳珠(2008)、廖秀娟(2008)、徐里芳(2009)、邱昱臻(2013)、陳毓祉(2014) 皆認為字理識字教學法可以提升學習者的學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