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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特教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態度之差異分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特教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態度之差異分

7.我認為「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符合當前教育 改革的潮流。

258 2.80 .834 1

8.我會支持國民小學特教教師接受「教師專業 發展評鑑」。

258 2.50 .879 3

9.我願意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258 2.48 .861 4 10.我願意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培

訓課程。

258 2.41 .883 5

11.我相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公正性。 258 2.08 .863 6 12.我會以正面的態度來面對「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的結果。

258 2.68 .813 2

13.我會蒐集或關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相 關資訊。

258 2.57 .802 2

14.我會瀏覽相關網站,以釐清「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的概念。

258 2.55 .798 3

15.我會和他人討論關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的想法。

258 2.68 .841 1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特教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態度之差異

分析與討論

以下就四項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依統計結果加以分析,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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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服務年資

不同服務年資國小特教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態度,在「行為傾向」

呈現顯著差異,但以 Scheffé method 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則未達顯著水準,表示 不同服務年資的國小特教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態度沒有顯著差異,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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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現顯著差異,以 Scheffé method 進行後續分析,呈現南投縣特教教師對於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行為傾向高於臺中市特教教師,推究原因,可能是因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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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4 分,全距為 3 分,每個區間以 0.75 分計,故統計後各選項得分之平均數 達 3.26~4.00 分者界定為「非常贊成」,達 2.51~3.25 分者界定為「贊成」,達 1.76~2.50 分者界定為「不贊成」,達 1.00~1.75 分者界定為「非常不贊成」,

分數越高,表示填答者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該題項意見贊成程度越高,反 之則贊成程度越低,而各題項得分的理論平均值為 2.5 分。

壹、 整體及各實施層面之意見

國小特教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整體及各實施層面之意見,整體平均數 高於平均值(M=2.88),屬於「贊成」水準,表示國小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實施各層面大多持贊成的意見,其中以「評鑑規準」的贊成程度最高(M=3.45),

而「評鑑配套措施」贊成度為次高(M=3.33),整體及各實施層面之意見統計表 如表 4-7。

表 4-7

國小特教教師對整體及各實施層面之意見統計表

層面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評鑑方式 258 2.85 0.524

評鑑委員 258 2.71 0.579

評鑑資料來源 258 2.93 0.495

評鑑規準 258 3.45 0.501

評鑑結果應用 258 2.90 0.517

評鑑配套措施 258 3.33 0.515

整體 258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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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實施層面中各題項之意見 一、 評鑑方式

此向度各題項之平均數介於 2.46 至 3.11 之間,得分前三高之選項依序為

「由校內特教教師共同制訂評鑑檢核表,教師自我勾選評量」(M=3.11)、「由 教師自行擬定成長計畫,檢討自我優缺點」(M=3.02)、「由學校評鑑推動小組 提供評鑑檢核表,教師自我勾選評量」(M=2.87),顯示國小特教教師較贊成「自 評」的評鑑方式,認為同領域教師所共同制定之檢核表內容最合適;得分最低 的為「由校外人士進行他評」(M=2.46),推究其原因,可能是教師擔心校外人 士較不熟悉平日教學及師生互動情形,只憑片面觀察,難以深入探討細節。各 題項意見排序如表 4-8。

王韋程(2007)、李盈純(2008)、余昆旺(2007)、許秀芬(2009)、曾秋婷 (2011)、蔡耀仁(2010)、羅春文(2006)、羅國基(2006)等人之研究均發現自我 評鑑方式獲絕大多數普教教師們支持。石欣祥(2009)研究顯示特殊教育學校教 師認為評鑑方式應以自評為主,本研究結果與上述研究相符。而洪紹品(2006)、

蔡婉儀(2008)研究結果則顯示教師接受他評之評鑑方式,與本研究結果不同。

表 4-8

國小特教教師對「評鑑方式」之意見統計表

題項內容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由學校評鑑推動小組提供評鑑檢核表,教師自 我勾選評量。

258 2.87 .773 3

2.由校內特教教師共同制訂評鑑檢核表,教師自 我勾選評量。

258 3.11 .714 1

3.由教師自行擬定成長計畫,檢討自我優缺點。 258 3.02 .692 2 4.由校內具特教專業背景人員進行他評。 258 2.81 .782 4 5.由校外具特教專業背景人員進行他評。 258 2.46 .84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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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評鑑委員

此向度各題項之平均數介於 2.39 至 2.98 之間,其中以「由受評教師本身 接受培訓,成為專業評鑑人員」和「由校內特教教師接受培訓,成為專業評鑑 人員」得分最高(M=2.98),顯示國小特教教師對於此二題項的認同程度最高,

推究其原因,可能是教師認為自身和校內同領域教師受訓成為評鑑人員,同領 域教師對教材教法較熟稔、敏感度也高,在評鑑過程較能較能貼合事實、具公 平性,還能將評鑑內涵作為平日教學省思的依據,對於專業成長有直接幫助;

得分最低的為「由校長或主任接受培訓,成為專業評鑑人員」(M=2.39),推究 其原因,可能是教師擔心行政人員業務內容和教師教學工作大不相同,無法做 客觀評斷。各題項意見排序如表 4-9。

大多數以普教教師為對象之研究指出教師比較贊成校內學年同儕擔任評 鑑人員(洪盛昌,2007;鄭周拴,2010;羅國基,2006)。王家偉(2012)的研究 結果指出公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希望由教師自身擔任評鑑人員。陳清溪 (2007)研究指出國中小特教教師認為評鑑委員除了特教教師外,專家學者也合 適,本研究亦與上述研究結果一致。

表 4-9

國小特教教師對「評鑑委員」之意見統計表

題項內容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6.由受評教師本身接受培訓,成為專業評鑑人員。 258 2.98 .722 1 7.由校內特教教師接受培訓,成為專業評鑑人員。 258 2.98 .703 1 8.由校長或主任接受培訓,成為專業評鑑人員。 258 2.39 .854 5 9.由校內教師會代表接受培訓,成為專業評鑑人員。 258 2.53 .814 4 10. 由特教輔導團教師接受培訓,成為專業評鑑人員。 258 2.81 .806 2 11.由特教系教授接受培訓,成為專業評鑑人員。 258 2.56 .86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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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評鑑資料來源

此向度各題項之平均數介於 2.66 至 3.16 之間,其中以「可採用受評教師 自我評鑑檢核表」得分最高(M=3.16),次高選項為「可採用受評教師自行製作 之學生學習檔案(含 IEP、學習記錄等) 」(M=3.14),顯示國小特教教師對於 此二題項的認同程度最高,推究其原因,可能是教師認為檢核表勾選評量的方 式最為簡便,不會耽誤太多工作及教學準備的時間,而學生學習檔案是證明學 習者在課程中努力與成果的一切表徵,兩者皆是教師可以事先自我準備的資料;

得分最低的為「可定期舉辦特教專業知能測驗」(M=2.66),推究其原因,可能 是教師認為教育理論與實務工作相關性不高,且定期額外舉辦測驗太浪費成本,

非理想的評鑑資料來源。各題項意見排序如表 4-10。

普通教育教師研究方面,大多數教師贊成使用自我評鑑檢核表(洪盛昌,

2007;陳玉琴,2009;許秀芬,2009;曾秋婷,2011;童雪珍,2011;鄭周拴,

2010)。陳清溪等人(2007)研究結果較同意評鑑的資料來源以自我評鑑檢核表、

教師訪談、學生學習檔案和教師教學檔案為依據,本研究結果與上述研究相 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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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0

國小特教教師對「評鑑資料來源」之意見統計表

題項內容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2.可採用教學觀察記錄(由評鑑者進入教室直 接觀察教師教學)。

258 2.76 .790 9

13.可採用教師教學錄影及事後評閱影帶(無人 在場觀摩)。

258 2.89 .822 7

14.可採用受評教師自行製作之教師教學檔案。 258 3.02 .716 4 15.可採用受評教師自行製作之學生學習檔案。

(含 IEP、學習記錄等)

258 3.14 .631 2

16.可採用教師研習、行動研究與進修記錄。 258 3.09 .692 3 17.可採用受評教師晤談紀錄。 258 2.99 .692 5 18.可採用問卷調查(調查行政人員、教師同儕、

家長等人)。

258 2.87 .751 8

19.可採用校內特教教師之間互評分數。 258 2.91 .784 6 20 可採用受評教師自我評鑑檢核表。 258 3.16 .656 1 21.可定期舉辦特教專業知能測驗。 258 2.66 .934 11 22.教學後,學生的反應與評價。 258 2.75 .824 10

四、 評鑑規準

此向度各題項之平均數介於 3.22 至 3.52 之間,皆偏向贊同,可見教師對 教育部之「身心障礙教育教師專業標準」各向度接受度高。其中以「身心障礙 教育專業知能」得分最高(M=3.52),次高為「身心障礙教育課程設計與教學之 能力」(M=3.51),顯示國小特教教師對於此二題項的認同程度最高,推究其原 因,可能是教師認為身心障礙專業知能為教學基礎,也自信深具身心障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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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設計與教學的能力;得分最低的為「研究發展與進修之能力」(M=3.22),

推究其原因,可能是教師認為研究發展及參與進修事關個人意願,受個人家庭 的型態和時間限制,較不適合以此作為評鑑規準。各題項意見排序如表 4-11。

大多研究者指出普教教師普遍認為「課程設計與教學」最適合作為評鑑規 準(洪盛昌,2007;曾秋婷,2011;童雪珍,2011;蔡婉儀,2008)。陳清溪等 人(2007)研究結果國中小特教教師較同意評鑑的項目為課程規劃與設計,行動 研究最低,本研究結果與上述研究結果一致。而許秀芬(2009)研究發現教師最 認同研究發展與進修成為評鑑規準,與本研究結果不相同。

表 4-11

國小特教教師對「評鑑規準」之意見統計表

題項內容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23. 專業基本素養。 258 3.48 .573 4 24. 敬業精神與態度。 258 3.49 .593 3 25.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知能。 258 3.52 .566 1 26. 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與評量之能力。 258 3.41 .581 5 27. 身心障礙教育課程設計與教學之能力 258 3.51 .553 2 28. 班級經營與輔導之能力 258 3.48 .566 4 29. 研究發展與進修之能力 258 3.22 .694 6

五、 評鑑時間

此向度各題項皆為期三個月,其中以「4-6 月」選填人次最多(39.1%),

顯示國小特教教師對於此題項的認同程度最高,推究其原因,可能是 4-6 月份 邁入學年尾端之際,一學年來的教學成效和學生的學習成果最適宜在此時作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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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與檢討;選填人次最少的為「9-11 月」(8.1%),推究其原因,可能是教師 認為學期初班務繁忙,校內運作未穩定,此時較不適宜舉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各題項意見排序如表 4-12。

陳清溪等人(2007)研究發現國中小特教教師較同意評鑑的時間為 5-6 月、

3-4 月及 11-12 月。鐘梅菁等人(2007)指出學前特教老師同意評鑑的時間為 5-6 月及 3-4 月。本研究結果與上述研究相符,皆是學期中、學期末時最適合舉行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表 4-12

國小特教教師對「評鑑時間」之意見統計表

題項內容 樣本數 選填人次 百分比 排序

30. 9-11 月間 258 22 8.1 4

30. 11-1 月間 258 83 30.6 2

30. 2-4 月間 258 46 17.0 3

30. 4-6 月間 258 106 39.1 1

六、 評鑑週期

(一) 初任(年資 3 年以下)教師應多久接受一次評鑑?

此題針對教學年資 3 年以下教師接受教師評鑑的頻率做調查,選項中以

此題針對教學年資 3 年以下教師接受教師評鑑的頻率做調查,選項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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