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 102 學年度任教於中部地區(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之公立國 民小學,且以身心障礙學生為施教對象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為研究對象,包含 預試及正式施測之部分教師,茲分別說明如下:
壹、預試調查對象
預試問卷編擬完成後,為瞭解其可行性,乃進一步選取所需的樣本進行預 試。為使研究工具具備良好信效度,並考量研究者的時間與能力因素,研究預 試採取立意抽樣,抽取新北市 14 所公立國民小學,其中 18 班(含)以下學校 2 所,共抽取 4 位教師;19 班至 48 班學校 4 所,共抽取 13 位教師;49 班(含) 以上學校 8 所,共抽取 34 位教師,總數共 51 位特殊教育教師進行預試。
學者 McMillan 和 Schumacher(2006)建議預試人數宜為 20 人以上,本研 究預試預計抽樣人數為 40 人,實際發放 51 份問卷,回收問卷 48 份,有效問 卷 48 份,有效回收率為 94%,詳細問卷施測抽樣及回收情形如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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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依特殊班級型態數量之比例抽樣,以推估各種班級型態應抽取之比例,
班級型態分為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如表 3-2。第二階 段以中部三縣市之公立國民小學為取樣單位,依縣市分層取樣,依據教育部 (2013)的 102 學年度國民小學學校資料計算各層校數比例,以推估各縣市各班 級型態應抽取之樣本數,如表 3-3。
表 3-2
中部三縣市班級型態統計表
班級型態 三縣市班級總數 比例 抽樣班級數
集中式特教班 134 27% 43.2
分散式資源班 279 57% 91.2
巡迴輔導班 83 16% 25.6
合計 496 100 160
表 3-3
中部三縣市抽樣統計表
縣市別 學校數(所) 比例 抽取班級數
集中式特教班 分散式資源班 巡迴輔導班
臺中市 229 42% 20 38 11
彰化縣 175 32% 14 29 8
南投縣 147 26% 11 23 6
合計 551 100 45 90 25
吳明隆(2009)引述學者 Neuman 的觀點,樣本大小應根據研究種類來決定,
以描述性研究,樣本人數至少應有母群體人數的 10%,若是母群體較小時,
分析樣本數最好佔母群體的 30%以上。為符合上述條件,本研究正式調查預計 抽樣班級數為 129 班,人數為 257 人;實際抽樣 160 班,發放 273 份問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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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問卷 269 份,有效問卷 258 份,可用率為 94.5%,詳細問卷施測抽樣及回收 情形如表 3-4。
表 3-4
正式問卷施測抽樣及回收情形
施測縣市
抽樣班級數
發出份數 回收份數 有效份數
有效份數 百分比%
集中式 特教班
分散式 資源班
巡迴 輔導班
臺中市 20 38 11 126 123 120 95.2%
彰化縣 14 29 8 77 74 72 93.5%
南投縣 11 23 6 72 72 66 91.6%
合計 45 90 25 275 269 258 94.5%
參、有效樣本之背景變項資料分析
在 258 份有效問卷中,分析本研究的個人基本背景資料統計,如表 3-5。
以下就中部地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所施測問卷調查中有效樣本之背景 資料變項的分配狀況分別加以敘述分析。
就特教專業背景而言,以大學院校特教系畢業者(47.7%)最多,而其他 (2.3%)最少;就服務年資而言,以最 11 年至 20 年(43.8%)最多,而 21 年(含) 以上(7.0%)最少;就任教班型而言,以最分散式資源班(57.0%)最多,而巡迴 輔導班(11.2%)最少;就學校地區而言,以臺中市(46.5%)最多,而南投縣(25.6%) 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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