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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科研資產、企業、地方的結合案例

2.1 中富模式:政策尋租的廠商策略

中富集團利用特殊股權結構及“中國楊凌”的象徵形象資産,以楊凌中富綠色 矽谷股份公司爲核心,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與楊凌職業技術學院的科研實力為基 礎,以“公司+農戶+基地”模式進行産學研合作;並因應中共中央退耕還林政策,

調整企業經營方向,進行生物工程,農、林、花卉、種苗繁育及生産銷售,與政 府發展出互惠合作關係。其技術輻射不只惠及楊凌示範區,並在多省建立共 10 萬畝基地,而將技術擴及西部及全國各地,是楊凌地區甚為獨特的企業發展案例。

2.1.1 退耕還林政策背景

由於長江、黃河泥沙量三分之二來自坡耕地,西部長年超耕濫伐造成水土流 失和沙漠化,成為中國當前最重要的環境生態問題與近年自然災害的根源,農民 也逐漸失去經濟生存條件。而退耕還林,則被視為支撐當前生態建設和農村工作 的重點,也是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根本(北京青年報,2000)。

追溯政策根源,早在 1949 年,晉西北行政公署發佈《保護與發展林木林業

農業科技報,2003 年 8 月 11 日,http://www.ylagri.gov.cn/_info/content/contentfj_2112.htm

18 新華網,西部“農頭”正在舞起 —楊淩示範區調查之一,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focus/2002-08/04/content_508826.htm

19楊凌農高會網站,http://www.agri-expo.com/introduce/history.jsp

暫行條例(草案)》即有相關規定;至 1952 年,周恩來總理簽發《關於發動群眾 繼續開展防旱抗旱運動並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中指應有計劃封山、造 林、種草和禁開陡坡;1985 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 項政策》規定山區25 度以上坡耕地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1991 年公 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第 14 條訂下法令基礎;1998 年,長江水 患,同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 39 條,規定要根據土地利用總 體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還湖;同年10 月 20 日,中共中央與 國務院在《關於災後重建、整治江湖、興修水利的若干意見》中,把“退耕還林”

放在災後重建綜合措施首位;1999 年,朱鎔基總理視察西南、西北五省,提出“退 耕還林,封山綠化,以糧代賑,個體承包”措施,隨後,四川、陝西、甘肅三省 在1999 年率先作為示範試點。於是,2000 年 1 月 29 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 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22 條明確規定 25 度以上的坡耕地,應按當地政府規劃,

逐步退耕植樹和種草(佚名,2002)。2001 年 3 月,第九屆人大第四次會議的政府 工作報告中提出退耕還林還草等六大重要生態(林業)工程建設21建議,而後,退 耕還林正式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

(孫傑等,2002),成為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標。至於《退耕還林條例》於 2003 年 1 月 20 日開始實施,則標誌著中國退耕還林事業開始步入法制化(林業局,

2002)。

退耕還林這一個長期政策需因地制宜,但基本上由各省級政府負責執行,中 央負責財務支撐,補貼政策方面,每退耕一畝地,國家撥給相對應糧食和金錢22, 無償供應種子和苗木,發給林草權屬證明。在原有錢糧補助基礎上,對全部退耕 轉爲造林種草專業戶者,考慮由國家長期供應口糧。

另社會衝擊方面,農民認為國家對退耕還林的補貼太少,補貼年限暫定5 年 的期限太短,且因為目前退耕地多種經濟林,這種期限規定更有可能出現使改種 經濟林的農民未能獲益,而種生態林也還不能成材(孫凱,2000)的窘境。例如 2003 年 8 月的農民連續自殺事件,連自殺用農藥都是賒來的(新華網23,2003),突顯 此政策對底層的經濟弱勢農民有更多政策執行問題待檢討。

20 禁止在 25 度以上陡坡開墾種植農作物。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可根據情況規定小於 25 度 禁止開墾坡度,具體範圍由當地縣級政府劃定並公告。本法施行前已在禁止開墾的陡坡地上開 墾種植農作物,應當在建設基本農田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逐步退耕,植樹種草或修建梯田。

21 六大生態(林業)工程包括「天然林保護工程」、「“三北”和長江中下游地區等重點防護林建 設工程」、「環北京地區防沙治沙工程」、「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重點地區 以速生豐產用材林為主的林業產業基地建設工程」、以及「退耕還林還草工程」。

22 轉述 2000 年 10 月 19 日《北京青年報》:長江上游每年每畝補助糧食 150 公斤,黃河中上游 每年每畝補助糧食 100 公斤。提供 50 元樹草種苗款,補助 20 元供農民子女上學看病。

23 新華網,發展論壇,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2922136&pg=1,查詢 日期 2003/08/16

2.1.2 政策尋租的先鋒—中富公司的經營策略

在楊凌政策執行過程中,中富公司充分利用政策路線發展企業創新組織策 略。中富集團原在西安與日本合作從事電腦軟體業。1997 年註冊成立的「楊凌 中富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富集團完全投資的子公司,也是楊凌示範區 成立後第一個入區企業24

基於「又要造林,又要用林」的經營理念,亦即對自然資源的生産與利用(訪 談王致遠,2003),加上原本發跡於西安的企業基礎,與楊凌有先天的地緣優勢,

楊凌示範區成立後,中富繼續選楊凌區設置公司的關鍵,一來爲了運用楊凌當地 科研人力資源,亦即中富模式是企業與楊凌地區長期積累的資深科研人力的利益 結合模式──企業提供科研人員將技術與知識轉化爲市場財貨,科研人員則爲企 業競逐國家政策的支援提供強而有力的背書,甚至與其他企業合作聯盟的仲介觸 媒25

雖然中富是楊凌首家入區企業,但是在成立與經營過程中,學校單位並不直 接介入;中富公司草創階段的主要科研人員,是直接聘請自政府相關科研單位退 休的專業人員轉任26企業顧問或總工程師。中富並不限制科研人員在其他公司兼 職,相對地,經營者反而認為開放人力資源政策可爲公司帶來新技術或市場訊息 (訪談符毓秦,2003)。

2.1.3 林草複合經營方式

中富集團利用國家政策對楊凌入區企業的優惠與政策支持,作為企業的經營 優勢,而「退耕還林」即是其借用政策發揚企業優勢的重要著力點。

由於坡度 25 度以上的坡地須爲全林,由政府種植生態林且不得採伐,原耕 作之麥糧作物由政府收購補償;坡度 25 度以下的平地採林草複合經營,加上糧 食作物市場價格較低,農民願意配合種植林草,又因林木收成約需五年時間,草 本僅需一年,故林草複合經營方式可彈性兼顧長短期的農作收益(訪談王致遠,

2003a),這也是中富針對企業與地方條件發展出來的經營模式特色之一。似乎也

24 訪談王致遠(2003a)時指出,2001 年經省府批准設立「楊凌中富綠色矽谷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 7790 萬元,股東 23 名,包括生物工程、林木育種、黃土高原治理、農業産業化等有 成就的教授與研究員共 16 位以技術入股。主要發展綠化、牧草、造林與生態環境工程,並嘗 試以高科技研發耐寒、速生苗木品種。目前中富集團已發展成 20 個全資和控股子公司,資産 5 億元、員工 1000 名(專業技術人員占 85%),涉足軟體、高科技、生態農業等領域的大型集團。

經營範圍從引進農業高科技與開發推廣,生物工程及農林産品加工,林果、花、蔬、牧草、種 苗及農牧作物種子生産、加工和銷售,綠化工程設計及施工,並在十省市建立十多個大型基地 的無毒母本苗木生産基地和草種基地。

25 例如中富接受陜西省政府林業廳等政府部門的政策期許,先投資興建紙漿廠(山東已有一 廠),屆時陝西省政府亦會投資,中富另會招募其他企業投資(訪談符毓秦,2003)。

26 例如符毓秦先生原在隸屬國家的林業科學院擔任過兩年副所長、八年院長,後轉任中富公司。

可理解林業這種生命週期較長且較依賴政策扶持的林業,對於國家資源仍具有高 度依賴的特性。

此外,中富亦在甘肅省白吟市試辦林草複合經營,且由白吟市的農戶自辦而 非由政府強迫辦理,渭南也將會有180 萬畝林草複合經營地;另配合國家政策,

在林草複合經營中的林木部憤研發速生品種,以利農民迅速增加産值 (訪談符毓 秦,2003)。

由中國第一批試點的退耕還林工作經驗做法中,反映出一些各地執行經驗與 制度面的調整方向,首先,許多地方均結合黨政,透過政府目標考核與試點查核 掛鉤;而在宣傳引導方面,將退耕還林的意義與措施形成輿論氛圍;在加大科技 含量方面則透過科技作為政策支撐;最具體經驗,在於各地依據不同條件探索建 設的機制,歸納主要有八種:一是戶退戶還;二是自退他還;三是土地置換;四 是以工代還;五是大戶承包;六是先期集中管護,後期承包到戶。七是產業化經 營;八是股份合作和聯營(佚名,2002)。中富公司透過“公司十基地+農戶”的形式,

將退耕還林與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地方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有機結合起來,

屬於其中的「產業化經營」類型代表。

歸結試點核查結果,個別省(區、市)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面積核實率和合 格率低,政策兌現不到位,經濟林比例偏高,前期基礎工作不充分,作業設計率 低,後期管護措施不力,確權發證工作不及時等。至於造林的障礙,有時乃因一 些諸如道路旁的公私土地的權屬與維護關係不明,所以造林後常因維護界線不清 致任務失敗(訪談符毓秦,2003;訪談王致遠,2003b;佚名,2002;)。但無論 如何,中富公司的林牧草複合經營的做法,已呈現出其根據自然地理、社會經濟 條件和當地的種植習慣,透過企業與農民合作探索出新的方向。

歸結試點核查結果,個別省(區、市)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面積核實率和合 格率低,政策兌現不到位,經濟林比例偏高,前期基礎工作不充分,作業設計率 低,後期管護措施不力,確權發證工作不及時等。至於造林的障礙,有時乃因一 些諸如道路旁的公私土地的權屬與維護關係不明,所以造林後常因維護界線不清 致任務失敗(訪談符毓秦,2003;訪談王致遠,2003b;佚名,2002;)。但無論 如何,中富公司的林牧草複合經營的做法,已呈現出其根據自然地理、社會經濟 條件和當地的種植習慣,透過企業與農民合作探索出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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