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中投區超額比序項目爭議情形分析結果
從各媒體報導可知,超額比序項目已經引起諸多爭議,甚至有人認為已影響 到考生的入學權利(王彩鷗,2014)。本節將從問卷調查蒐集的資料進行分析,瞭 解中投區 103 學年度高一入學生及其家長對於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 目作法之意見與探討其爭議情形。據以回答研究問題二,其整體結果分析如表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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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6
「比序項目得分並非屬於自己的學習表現」議題兩縣市學生、家長交叉統計表 1.您認為哪些超額比序項目得分,並非屬於學生自
己的學習表現?
臺中 南投 學生 家長 學生 家長
學生志願序 155/287 90/193 30/95 27/65
54% 46.6% 31.6% 41.5%
就近入學 174/287 116/193 48/95 34/65
60.6% 60.1% 50.5% 52.3%
均衡學習 57/287 52/193 14/95 10/65
19.9% 26.9% 14.7% 15.4%
無記過紀錄及獎懲紀錄 79/287 55/193 16/95 6/65
27.5% 28.5% 16.8% 9.2%
扶助弱勢 137/287 79/193 38/95 25/65
47.7% 40.9% 40% 38.5%
服務學習 118/287 65/193 24/95 23/65
41.4% 33.7% 25.3% 35.4%
社團參與 81/287 58/193 15/95 13/65
28.2% 30.1% 15.8% 20%
國中會考 30/287 19/193 9/95 7/65
10.5% 9.8% 9.5% 10.8%
所有項目皆取決於自己的表現 35/287 28/193 18/95 12/65
12.2% 4.4% 2.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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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9 「比序項目得分並非屬於自己的學習表現」議題兩縣市學生、家長意見結 果圖
第一題學生及家長回答有效問卷為 639 份,遺漏值為 2。由表 4-25、4-26 及 圖 4-9 統計結果發現中投區有 371 人次填答者認為「就近入學」非屬自己的學習 表現為最高,佔填答總數 58.1%、有 301 人次填答者認為「學生志願序」非屬自 己的學習表現居次,佔填答總數 47.1%、其餘「扶助弱勢」有 279 人次,佔填答 總數 43.7%、「服務學習」有 230 人次,佔填答總數 36%、「社團活動」有 166 人 次,佔填答總數 26%、「無記過紀錄及獎懲紀錄」有 156 人次,佔填答總數 24.4%、
「均衡學習」有 133 人次,佔填答總數 20.8%、「國中會考」有 65 人次,佔填答 總數 10.2%,認為所有項目皆取決自己的表現有 93 人次,佔填答總數 14.6%。
統計結果也可發現臺中市認為「就近入學」有 290 人次不屬於自己的學習表 現為最高,佔臺中市填答總數 60.4%、其餘「學生志願序」有 245 人次,佔臺中 市填答總數 51%、「扶助弱勢」有 216 人次,佔臺中市填答總數 45%、「服務學 習」有 183 人次,佔臺中市填答總數 38.1%、「社團活動」有 139 人次,佔臺中 市填答總數 28.9%、「無記過紀錄及獎懲紀錄」有 134 人次,佔臺中市填答總數 27.9%、「均衡學習」有 109 人次,佔臺中市填答總數 22.7%、「國中會考」有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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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學生 台中家長 南投學生 南投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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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佔臺中市填答總數 10.2%,認為所有項目皆取決自己的表現有 63 人次,
佔臺中市填答總數 13.1%;南投縣認為「就近入學」有 81 人次不屬於自己的學 習表現為最高,佔南投縣填答總數 50.9%、「扶助弱勢」有 63 人次,佔南投縣填 答總數 39.6%、「學生志願序」有 56 人次,佔南投縣填答總數 35.2%、「服務學 習」有 47 人次,佔南投縣填答總數 29.5%、「社團活動」有 27 人次,佔南投縣 填答總數 16.9%、「均衡學習」有 24 人次,佔南投縣填答總數 15%、「無記過紀 錄及獎懲紀錄」有 22 人次,佔南投縣填答總數 13.8%、「國中會考」有 16 人次,
佔南投縣填答總數 10%,認為所有項目皆取決自己的表現有 30 人次,佔南投縣 填答總數 18.8%。
值得注意的是「學生志願序」的採計。臺中市學生有 54%表示非屬於自我學 習表現、南投縣學生只有 31.6%表示。是否意味南投縣學生因為居住地所處只有 一所學校可選擇的關係,大部分學生只好就近選擇自己的居住地內學校就讀,因 此對於「學生志願序」的扣分採計,所受的影響不大。所以,南投縣學生與臺中 市學生相較起來,南投縣學生對於「學生志願序」扣分採計影響,不若臺中市學 生對於「學生志願序」的扣分採計有著不能填錯的壓力、錙銖必較的感受。
比序項目乃參照多元智能,教育部藉由比序項目的採計實施,引導教學正常、
課程多元、學生多元學習、適性發展,立意相當完善。既然比序項目成為採計的 標準,大家期待的比序條件也必須符合自己的學習表現,成為最基本的公平門檻。
因此,比序項目是否為學生自己的學習表現成為關注的焦點,也是符應「水平正 義」。在統計結果中,「就近入學」、「學生志願序」、「扶助弱勢」、「服務學習」勾 選的次數相當多,顯現這些是否為自己的學習表現存有相當的疑慮。尤其「學生 志願序」得分與自己學習表現毫無相關,已經引起諸多爭議;「扶助弱勢」為政 府所做的「垂直公平」補助,與學生表現無關;「服務學習」成為非自願的服務 表現、認定標準也不一。這些項目有必要檢視、思考,以利後續比序項目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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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1「會考組距破除明星學校迷信」議題兩縣市學生、家長意見之理由結果圖
第二題學生及家長回答有效問卷為 638 份,遺漏值為 3。由表 4-27、4-28、
4-29、4-30、4-31、4-32 及圖 4-10、4-11 統計結果發現中投區有 27.9%填答者認 同「國中會考組距可破除明星學校迷信、求就近入學」、有 70.8%不認同「國中 會考組距可破除明星學校迷信、求就近入學」。填答認同者的理由「我認為找到 自己的興趣與方向比是否讀明星學校更重要」臺中市有 89 人次、南投縣有 45 人次,分別佔縣市有效總數 19%、29%、「我認同教育部的思維,應該打破學校 的明星光環」臺中市有 51 人次、南投縣有 24 人次,分別佔縣市有效總數 11%、
16%;「大家應該拋棄將智育成績視為唯一錄取依據的觀念,對於其他比序項目 的表現,也應該予以重視」有臺中市 43 人次、有 23 人次,佔縣市有效總數 9%、
16%;「不必迷信明星高中職,就近入學即可」臺中市有 33 人次、14 人次,佔縣 市有效總數 7%、9%。
不認同者,臺中市有 259 人次認為「模糊學生學習程度間的區別,對於擅長 智育成績的學生不公平」,佔臺中市有效總數 54%、有 218 人次認為「考試即為 競爭,即使以其他比序項目比較,也是有優劣之分」,佔臺中市有效總數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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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學生 台中家長 南投學生 南投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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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不認同者有 83 人次認為「模糊學生學習程度間的區別,對於擅長智育成 績的學生不公平」,佔南投縣有效總數 52%、有 63 人次認為「考試即為競爭,即 使以其他比序項目比較,也是有優劣之分」,佔南投縣有效總數 39%。因此,臺 中市有超過 71.1%的學生及家長不認同「將會考成績組距縮小」之作法、南投縣 有超過 56.4%表不認同。
南投縣學生對於「會考組距破除明星學校迷信」議題表示不認同,但是同意 的比例,比其他身分別高出 13 個百分點之多;而南投縣學生不同意此說法者也 較其他身分別還低十幾個百分點。其他如「我認為找到自己的興趣與方向比是否 讀明星學校更重要」的看法,比其他身分別高出十幾個百分點、「考試即為競爭,
即使以其他比序項目比較,也是有優劣之分」項目也比其他身分別低十幾個百分 點。在此「組距」議題呈現城鄉差距,由於偏鄉往往只有高職可以選擇,甚至連 一所學校都沒有,若想就讀高中,還得離鄉背井,相當不便(范婕茵,2014b)。
因此,南投縣的學生對於「組距」影響的感知不若都會區斤斤計較,只能就近選 擇社區學校入學。
因此,教育部設計會考縮短各科的成績組距,其目的在檢視學生學力、俾利 因材施教,並藉以破除明星學校迷信,最終目的為求學生就近入學的美意似乎無 法博取中投區填答者的認同。此外,在「其他」項目中有家長提及政府想以「因 材施教」提攜每一個求學的孩子,但卻無因材施教的措施;另外也有家長建議將 級距擴大,以利分出高下,減少困擾;也有部分家長提議既然是會考決定入取先 後,乾脆恢復聯考。也有學生覺得已經降低考試成績的比例,但是其他項目分數 比不出來,最後還是以會考成績為主,其他項目的才能毫無用武之地,不盡公平。
綜上所述,中投區學生、家長有 70.8%不同意以「會考組距縮小破除明星學 校迷信」之說法,模糊學生學習程度的區別,對於擅長智育成績的學生不公平。
這與我國長期以智育成績為入學依據追求形式公平有關。因此,縮小成績組距的 作法對於銖錙必較的學生、家長認同度極低;另外,明星學校必有吸引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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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8
不認同「作文成績採計」理由之意見兩縣市學生、家長交叉統計表
3-2.承第 3 題,不認同採計者,請勾選下面選項 臺中 南投 學生 家長 學生 家長
作文批改具有個人主觀喜好,評分標準不一 136/285 98/192 35/94 33/65 47.7% 51% 37.2% 50.7%
讓作文成績成為決勝關鍵,容易成為機械式訓練,寫出的作品 制式化,如同科舉時代產物,抑制思想
132/285 89/192 35/94 30/65 46.3% 46.3% 37.2% 46.1%
採計作文會讓學生需要額外的補習 72/285 56/192 14/94 18/65
25.2% 29.1% 14.8% 27.6%
其他 3/285 7/192 0/94 1/65
1% 3.6% 0% 1.5%
圖 4-12 「作文成績採計」議題兩縣市學生、家長意見結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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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不同意 沒意見 其他
台中學生 台中家長 南投學生 南投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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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3 「作文成績採計」議題兩縣市學生、家長意見之理由結果圖
第三題學生及家長回答有效問卷為 636 份,遺漏值為 5。由表 4-33、4-34、
4-35、4-36、4-37、4-38 及圖 4-12、4-13 統計結果發現中投區不認同「作文成績 採計」有 57.7%、認同者有 40.4%。臺中市有 59.9%的學生及家長表不認同「作 文採計」、南投縣學生及家長有超過 50.9%表不認同。
認同可採計者,以「作文可以訓練學生寫好文章」的理由臺中市有 119 人次、
南投縣有 56 人次,分別佔其所在有效總數 25%、35%;「語文能力為一切科目的 根本」臺中市有 100 人次、南投縣有 52 人次,佔有效總數 21%、32%。
勾選不認同的理由為「作文批改具有個人主觀喜好,評分標準不一」,臺中 市有 243 人次、南投縣有 68 人次,佔其縣市有效總數 49%、42%;「讓作文成績 成為決勝關鍵,容易成為機械式訓練,寫出的作品制式化,如同科舉時代產物,
抑制思想」臺中市有 221 人次、南投縣有 65 人次,佔其縣市有效總數 46%、40%;
「採計作文會讓學生需要額外的補習」臺中市有 128 人次、南投縣有 32 人次,
佔其縣市有效總數 27%、20%。
「作文採計」認同的百分點,南投縣學生意見表達「贊成採計」多於「不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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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學生 台中家長 南投學生 南投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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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兩個百分點,顯現意見分歧。上述表現也與南投縣家長意見類似產生分歧,
南投縣家長超過五成表「不贊成採計」,但也多於「贊成採計」七個百分點。
臺中市與南投縣城鄉差距達 11 個百分點。其中南投縣學生表認同多於臺中
臺中市與南投縣城鄉差距達 11 個百分點。其中南投縣學生表認同多於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