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1949 變局下的宣傳工作
第二節 《中華日報》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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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制定「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草案,其法案所規範的地方自治 僅限於省所管轄的縣、市,及其下屬的鄉、鎮,憲法所規定之最重要的「省自治」
則被排除,自治權限欠缺法律與憲法保障,但滿足了本省菁英的參政需求,也解除 了政權轉移的危機。53《中華日報》則表示自治綱要有四項優點:第一、尊重直接 民權。第二、保障婦女法權。第三、優待山地同胞。第四、尊重鄉鎮地方之法權。
但有待補充者為:第一,僅為選舉與罷免,沒有創制與複決,第二,行使範圍僅為 縣市、鄉鎮,沒有省。但五十年來中國一直爭取民主自治,這已是跨出一大步,希 望台灣人珍惜這得來不易,又意義重大的自治綱要。54
肆、 小結
歸納《中華日報》在劣勢中的宣傳工作,最大的核心目的是在於不要顯露政府 的劣勢,包括隱瞞戰爭情勢、宣傳國際反共趨勢與台灣改革措施,且自1949 年起,
中央政府明顯的重視台灣,台灣的地位從支援戰爭的角色,變為需要保衛鞏固的基 地,此後便開始積極處理過去消極面對的民生問題,陳誠政府的改革與官方宣傳媒 體的言論塑造,讓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得以順利轉進台灣。雖然《中華日報》稱職的 扮演為國民黨政權宣傳的角色,但中央政府遷台後卻決議將中華日報社進行收編 改組,下節將探討國民黨中央藉由改造工作,如何對報社進行整頓工作。
第二節 《中華日報》與改造
1949 年底,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敗退至台灣,痛定思痛反省什麼原因導致此次 敗局,國民黨中央計計畫對黨務、政務進行一番徹底革新,包括宣傳體系也是納入 改革項目之一。1949 年 1 月,南京《中央日報》決定遷台出版,將大部分人員、
器材搬移至台灣,於3 月 12 日在台北發刊,留守南京人員負責南京分版,繼續出 報至4 月 23 日南京被共產黨佔領,55往後便有兩份國民黨黨報在台灣的局面。黨 中央撤退來台後,便思考台灣是否需要兩份黨報?黨中央如何直接控制已公司化、
53 薛化元,〈陳誠與國民政府統治基盤的奠定—以一九四九台灣省主席任內為中心探討〉, 頁284。
54 社論,〈實現地方自治—讀自治綱要後感言〉,《中華日報》,1949 年 11 月 21 日,第三 版。
55 徐詠平,《革命報人別記》,頁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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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經營的中華日報社?以及在反共復國大業下,如何《中華日報》該負責什麼宣 傳工作?本節分為兩部份探討:第一,黨中央如何重整中華日報社務,將報社納入 掌控,第二,《中華日報》經過改造後,在1950 年代反共宣傳體系中的定位。
壹、 重納中央掌控
1949 年 10 月間,中華日報社長盧冠群經董事長梁寒操核准赴日推廣業務、購 買器材及交換新聞資料,因此由副社長李冠禮就任代理社長處理社務;12 月時,
傳出將撤換盧冠群及改組報社之消息,造成報社上下情緒惶恐不安。董事會代表丘 念台、黃朝琴、林紫貴電呈上級詢問此消息的真實性,並表達董事會對此消息的立 場,希望為了報社的成就與安定考量,勿更動社長與改組董事會,中華日報社是董 事們艱苦締造的心血,不容任何人非法掠奪,假如盧冠群不能返回台灣,繼任人選 亦應依照法定手續由董事會通過聘任,在董事長與社長返台前,董事會推舉常務董 事丘念台、黃朝琴,及董事林紫貴等三人協助李副社長處理社務,1950 年 1 月 9 日,中宣部回應交代李副社長轉告員工安心工作,勿聽信流言。56更換社長的旨意 應來自時任中宣部副部長的陶希聖,1949 年 12 月 26 日陶希聖的日記中紀錄中華 日報社四位代表來訪,代表們希望可以予盧冠群長假至他歸來,陶希聖則表示:「若 盧不歸,即更換社長」。57
黨中央確實有依法定程序之打算,欲直接安插屬意的新任董事長,但中華日報 社1947 年公司化後,民股約佔百分之三十,黨股董事又不願配合指令,使黨中央 無法直接控制第一屆董事會,過程釀出許多紛爭,甚至引起復行視事的蔣介石總統 關切。1950 年 3 月 25 日,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徵得中宣部同意,派陶希聖接任 董事長一職,中華日報社董事會認為此舉不合法定手續,認為即使是由中央提名人 選,仍須經由黨股代表人選為董事,再由董事被選為董事長,因此未予接受。4 月 3 日陶希聖至報社就任,請李冠禮副社長繼續原職,並要報社上下安心工作。584 月 4 日中華日報社董事會議認為為以避免糾紛為由,不願提早改選董事會,也就是反
56 〈臺灣中華日報社電轉蔣中正盧冠羣社長赴日推廣業務聞將被更易盧社長若不能返社 繼任人選依法由該會聘任並決議推舉常董丘念臺等人協助李冠禮副社長處理社務〉,《蔣 中正總統檔案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2-080300-00023-033,1949 年 12 月 31 日,
57 陶晉生編,《陶希聖日記(上)》(台北:聯經出版,2014),頁 304。
58 陶晉生編,《陶希聖日記(上)》,頁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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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陶希聖就任董事長一職。4 月 5 日董事會請常務董事丘念台、嚴家淦、蔡培火、
黃國書四人共同代行董事長職務。中宣部部長張其昀曾委託張道藩從中疏解,但未 有結果。594 月 6 日丘念台、蔡培火、黃國書三人到報社表示要執行董事會務,陶 希聖則表示要清理社產與盧冠群之責任,請董事們勿打擾中央的清查與整理。60接 下來的日子裡,陶希聖不斷與丘念台、蔡培火、李冠禮等人交涉,4 月 25 日陶希 聖表示要貫徹清查報社財產,冷靜一段時間後將採取強硬手段。61
6 月 3 日陶希聖與保安司令部彭孟緝司令接洽,要準備將中華日報社停刊兩日 以便接收,6 月 4 日經張其昀勸阻而未成,6 月 5 日張其昀召開會議商議該如何處 理此事,但陶希聖未參加。此事的紛擾驚動了蔣介石,6 月 7 日蔣下令中華日報社 一定要接收改組,但採漸進方案。62陶希聖躁進的手段引起中華日報社憤慨不滿的 情緒,6 月 10 日發表社論痛斥陶希聖,揭露其種種蠻橫專制的行徑:一、說要清 查社產,但陶的單據卻申報不實,二、寄信威脅、恐嚇、污衊報社,三、漠視公司 法程序,想要略過董事會程序直接就任董事長,陶希聖個人不依法而行,卻責怪中 華日報社員工從中阻撓,中華日報社自認為無愧於黨,創刊五年來只受過黨中央嘉 許,從沒遭受過停刊的處分,憑什麼陶希聖能依個人「命令」將報社停刊?質疑陶 希聖平時總是把「自由主義」掛在嘴邊,但實際行為卻又不是如此。63當日上午,
張其昀偕常務董事丘念台到中華日報社嚴詞申斥中華日報社員工。
6 月 14 日,中華日報社延續憤慨不滿的情緒,舉行首次董、監事聯席會議,
自行推舉由董事遞補為常務董事的黃國書任董事長,欲反抗國民黨中央下達的陶 希聖任命案。國民黨中央以此舉不合〈黨營事業管理通則〉反制,在第八條中規定:
「各事業機構如推董事長及任免社長,應由董事會事先詳敘理,呈請中央財務委員 會核定,若為新聞事業應由財委會徵求中宣部同意核定」,因此未予通過。6 月 19 日,中宣部與董事會取得共識,仍由丘念台等四人共同代行董事長職務,董事會三 年的任期將於8 月屆滿,到時將舉辦股東大會改組重選。經過此事風波,國民黨中 央意更加堅定必須要重新整頓中華日報社的決定,認定此次糾紛是因為黨股代表
59 〈張其昀呈報蔣中正有關臺灣中華日報董事長問題處理經過情形請鑒核〉,《蔣中正總統 檔案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2-080300-00015-001,1950 年 6 月 24 日。
60 陶晉生編,《陶希聖日記(上)》,頁 329。
61 陶晉生編,《陶希聖日記(上)》,頁 332。
62 陶晉生編,《陶希聖日記(上)》,頁 341。
63 社論,〈敬告陶希聖先生〉,《中華日報》,1950 年 6 月 10 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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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聽從黨中央指示,如黃國書堅持私見、李冠禮平日有舞弊之嫌,並利用台籍人士 為掩護、興風作浪、製造糾紛,8 月時必須予以撤換,重新指派黨股代表,再推選 新任董事長。64
6 月 24 日蔣介石代電張其昀速報中華日報社董事長的問題,蔣認為需從速解 決,否則將影響社會對政府的信仰,而且一定要控制中華日報社的董事會,也不能 落入立委手中,否則政府將不能指導報紙的新聞言論。考慮同時存在《中央日報》
與《中華日報》兩份黨報的問題,張其昀擬出兩個處置辦法:
甲案
查台灣報紙以前過多,黨營報紙實無維持兩家之必要,該報似應與中央日報合 併,並應採下列步驟:
1. 中央日報改稱為台灣中央日報
2. 中央日報董事會應擴大名額,增聘公正而有朝氣之台籍同志若干人馬為 董事與常董
3. 中華日報由中央日報接收,台北版停刊,台南版暫維持現狀,改為中央日 報台南版
4. 由中央財務委員會主持,設立中華日報財產清理委員會,其主要目的清出 虧折以後民股應得之股金,照比例發還,黨股加入中央日報股款項下 5. 李冠禮等如不遵守黨的指示,應由監察委員會議處
乙案
該報仍維持出版,則應採下列步驟:
1. 命令中央財務委員會澈底改組該報董事會,凡黨股代表董事、常務董事不 遵守中央指示者,一律解聘。
2. 重行指派黨股代表及董事、常務董事,其台籍黨股代表、董事、常董人選,
應注意公正有朝氣而能接受中央指示之台籍同志
3. 台北中華日報應與台南版合併,台北版如仍維持,其人員應加裁汰,其內
□□□排應予充實改進。65
64 〈張其昀呈報蔣中正有關臺灣中華日報董事長問題處理經過情形請鑒核〉,《蔣中正總統 檔案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2-080300-00015-001,1950 年 6 月 24 日。
65 〈蔣中正電張其昀中華日報董事長問題處理意見希即核議處理辦法速報為要〉,《蔣中正
65 〈蔣中正電張其昀中華日報董事長問題處理意見希即核議處理辦法速報為要〉,《蔣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