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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輟學現象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中途輟學現象探討

本節共分八個的部分進行探討,包括我國中途輟學相關法規、我國學生中 輟現況、中途輟學模式、國內青少年中輟成因、中途輟學對學生之影響、單親家 庭與中輟的關聯、中輟生重要之心理需求及中輟生輔導方式之探究。

一、我國中途輟學相關法規

學生的輟學,對個人的學習與發展造成不良的影響,甚至衍生犯罪的問題,

對社會造成危害。中輟的問題受政府的重視。教育部依國民教育法(1979)第二 條第二項,制定「強迫入學條例」,規定中途停學或任意缺課者,將視為違法行 為,需用強制力使其返回學校。至此,學生輟學的輔導介入,開始有法源的依據。

民國八十三年,教育部依強迫入學條例,頒布「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 報要點」,建立「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系統」(教育部,1994),整合中 央與地方資源,由警政署管轄各縣市警察局,協尋中輟生並輔導復學,以積極主 動的態度來預防青少年犯罪等狀況。至民國八十五年,教育部訂定「國民中小學 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辦法」,明訂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生,若有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 的學生,達三天以上,應列為追蹤輔導之對象,積極查尋,並通報主管機關,此 辦法也界定我國中輟生之定義。民國一零六年,此辦法更名為「國民小學與國民 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並修正中輟生之定義為「國 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 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2)轉學生因不明原因,自轉出之日起三日內未 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續(教育部,2017)。」

二、我國學生中輟現況

根據教育部(2019)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 106 學年度,近五年的中輟人數 最多為102 學年度的 4,316 人,最少為 106 學年度的 3,134 人,輟學人數呈現下 降的趨勢(圖2-2)。

研究者以 106 學年度的資料進一步說明。當年度中輟人數,國小學生為 379

人,國中為2,755 人,中輟率為 0.18%。成功復學有 2,690 人,復學率為 85.83%。

中輟的原因以「個人因素」最多,「家庭因數」次之,「學校」與「社會」因素排 在其後,最後為「其他」原因,見圖2-3。

2-2 102-106 學年度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人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2019)。中華民國 108 年版教育統計。

2-3 106 學年度全國國民中小學生中輟因素分析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訓育委員會(2018)。106 學年度教育部全 國中輟統計數據分析。

性別比方面,106 學年度中輟生的男女比例,男生 1,746 人(55.71%),女

生1,388 人(44.29%)。縣市比例的部分,中輟生比例較高的前五個縣市,依序 為:花蓮縣0.44%、臺東縣 0.37%、基隆市 0.36%、新北市 0.26%、桃園市 0.22%。家庭背景的部分,從圖 2-4 得知,來自單親家庭的中輟生人數最多,為 1,868 人(59.6%),其次為雙親家庭,有 1,207 人(38.5%),最後為失親家庭 59 人(1.9%)(教育部訓委會,2018)。

2-4 106 學年度全國中輟學生家庭背景分析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訓育委員會(2018)。106 學年度教育部全 國中輟統計數據分析。

三、中途輟學模式探討

學生的輟學是一段動態的歷程,且非單一因素所致,是多面向的因素交互作 用 所 累 積 的 結 果 ( Fernández-Suárez, Herrero, Pérez, Juarros-Basterretxea, &

Rodríguez-Díaz, 2016)。這些因素牽涉的面向包含個人、學校、家庭和社區,或 是工作相關的原因(Bridgeland, DiIulio, & Morison, 2006; Fernández-Suárez et al.,2016; Rotermund, 2007)。Rumberger與Lim(2008)回顧過去25年有關中途輟 學的研究以及理論,他們發現多數研究的目的,在試圖解釋中輟的原因。有些理 論在探討中輟的前置因素,譬如學生是否允諾參與;有的理論則是探討學生離開

學校的肇因,又以個人的事件之影響為主;也有理論是從家庭、學校與社區環境 等因素,來探討對學生中輟的影響。以下將介紹幾項常見的中輟模式,來討論學 生中輟的成因。

(一) 中途輟學模式(Models of School Dropout)

此模式就中輟的成因進行探討,探究學生在中輟的歷程中,導致輟學的可能 因素和影響,包含學生在早期與最近的學校表現、學業成績、人際社交狀況,以 及對求學的態度和心態之因素等,相關的理論模式如下:

1. Wehlage(1989)等人的中輟模式

Wehlage(1989)與其同事,提出對學生中輟或在校表現具有影響的重要因 素,包含:(1)學校成員(school membership)或社會連結(social bonding);

(2)投入學習活動(educational engagement)。學校成員方面,為學校中社會層 面的因素,譬如學生與他人的連結、對學校的認同、投入學校事務的程度、和信 念與價值等。投入學習活動的部分,則是學生學業方面的表現,會受到內外在的 回饋所影響,外在的部分包含學校事務對學生的回饋,內在回饋則包含課業的表 現,及學生參與學習的方式(Wehlage, Rutter, Smith, Lesko, & Fernandez, 1989)。

2. Finn(1989)的中輟模式

Finn(1989)的理論架構中,包含兩個層面,一為「挫折-自尊」(frustration - self-esteem)模式,意旨導致學生離開學校的原因,是因為學生在學校內遭遇失 敗,諸如課業失敗、人際關係不佳等,導致自尊低落,產生其他的行為問題。這 些行為的問題,又再次挫敗學生在學校的學習、自尊和行為表現。學生最終因為 行為的問題而離開學校,導致中輟。

另一個概念為「參與-認同」(participation-identification)模式,意旨學生 較少參與校內活動,對學校缺乏參與感及隸屬感,使得學生與學校之間的關係疏 離,缺乏認同,進而離開學校。影響學生是否願意參與的原因,包括老師的指導、

班級的要求、班上的功課和學習活動、或是課外活動等。學生是否具有行為上與 情感層面的投入,對參與具有重要的影響。

(二) 學生參與模式(Models of Student Engagement)

此模式關注學生參與學習的情況,且是影響學生的中輟以及學業成就,最 直接的原因。以下為此模式的相關理論介紹:

1. Newman、Wehlage與Lamborn(1992)參與學習模式

Newman等人(1992)定義此模式為「學生投入心力及努力在學習的活動上,

試圖增進自己的學習表現和學習的領悟,以及精進知識、技術或技藝等能力

(p.12)。」他們指出,學生參與學習是內在的運作,因此需要從其他外在的指 標推斷參與的狀況,譬如學習的時間、參與學習事務的多寡,或是興趣與熱忱的 展現等。學生投入學習,會受到三個因素所影響,包含能力、在學校隸屬感的程 度、以及被要求完成的任務是否能實際完成。

後續的研究中,有學者歸納出三種參與的類型,第一項為行為參與(behavior engagement),為學生對課業的投入,譬如寫功課,投入人際事務或課外的學習,

如體育活動、學生會等。情感參與(emotional engagement),為學生對於班級和 學校的感情投注,學生班上或學校感到開心的或是無聊。認知參與(cognitive engagement)為心智上的活動,譬如是否願意付諸努力,或願意做更多額外的學 習(Fredericks, Blumenfeld, &, Paris, 2004)。

2. Connell(1990)動機模式

影響學生是否參與學習的另一項重要因素為「動機」。Connell(1990)指 出能夠激發個體的動機,讓他願意投入學習的活動,必須要滿足三項需求,包 括自主、能力和與人際關係。學生在學校的環境中,這幾項需求滿足的程度,

將會影響他的學習參與,也會決定他是否持續待在學校(Connell, 1990,引自 Rumberger與Lim,2008)。

(三) 偏差行為模式(Models of Deviance)

有研究者,聚焦在校外環境的因素,來探討中輟的成因,尤其是偏差行為的 影響。譬如近來心理學家、社會學家、經濟學家或犯罪學家,關注不同的行為,

如少年犯罪、藥物與酒精濫用、青少年懷孕與中輟的關聯。Patterson、DeBaryshe

與Ramsey(1989)指出,學童的行為問題,提升他在學習上遭遇問題的風險,也 增加被好學生拒絕的機會,使得他去結識行為不良的學生,進而一起去從事不良 的行為,譬如逃學、物質濫用或是暴力事件。

因此,有研究指出,結識具有偏差行為不良友伴,譬如從事犯罪活動的朋友,

是造成學生中輟的原因之一(Battin-Pearson, Newcomb, Abbott, Hill, Catalano, &

Hawkins, 2000)。然而,能符合學校規定的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往往會更好,

且比較不容易出現提早離開學校的狀況(Bradshaw, O'Brennan, & McNeely, 2008)。

(四) 離校原因模式(A Model of Institutional Departure from Higher Education)

此模式由Tinto(1993)所提出,用來解釋高中之後教育階段學生的輟學(圖 2-5)。在此模式中,離校的歷程首先受到一系列個人層面的因素,學生以個別特 定的方式,來回應學校不同的情境與狀況。這些個人層面的因素包括家庭背景、

技巧與能力,以及之前的求學經驗,進一步影響學生對目標(意圖)與動機(對 學校承諾)的承諾,並影響是否繼續就學。

學校中具有兩項系統性的因素,影響學生是否願意待在學校。第一個為社會 系統,是關於學生是否能夠統整對學校的關係和對學校的價值。第二個為學業系 統,是關於學生是否參與有意義的學習。這兩個系統中,又分別受到學校內正式 與非正式的因素所影響,決定能否夠達到整合。例如學業系統中,學生受到正式 的因素如班級和課堂的影響,以及非正式的因素,如與教職員的互動。

Tinto(1993)認為這兩個系統分別獨立影響學生的去留,但也同時受到學生 的需求與特性,和校外等因素相互影響。學生留在學校繼續學習,某個程度來說,

代表其中一個系統學生已達到整合。譬如,學生已高度整合社會系統,即便學業 系統尚未整合,但他只需要保持些許的學業表現,且保有對學校的目標和承諾,

他仍會留在學校。換言之,若有一方的系統未能整合,就有可能產生輟學的情形。

Tinto(1993)的理論對於學生的流動性,提供新的想法。首先,理論中區分 對目標的承諾和對學校的承諾,這些承諾會隨著時間和學生在校的經歷所改變。

當學生失去了這兩個承諾時,將有可能導致他離開學校。此外,理論也反映學生

當學生失去了這兩個承諾時,將有可能導致他離開學校。此外,理論也反映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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