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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導原則

在文檔中 提 要 (頁 93-131)

選 擇 學 與 教 的 策 略 , 應 以 能 符 合 學 習 目 標 與 學 生 的 能 力 和 需 求 為 原 則 。 雖 然 不 少 本 學 習 領 域 的 現 職 教 師 , 以 前 也 是 接 受 傳 授 式 課 堂 的 教 育 , 但 是 他 們 亦 正 進 行 教 學 上 的 範 式 轉 移 , 從 單 向 的 知 識 傳 遞 , 轉 變 成 為 幫 助 學 生 學 會 學 習 的 教 學 方 法 。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著 重 培 養 學 生 成 為 獨 立 自 主 的 學 習 者 , 從 而 成 為 自 信 、 有 見 識 及 富 責 任 感 的 人 ( 詳 見2.1.1)。本學習領域的探究式學習策略,提供了達 成這目標的理想途徑。

4.1.1 採用探究式學習

本 學 習 領 域 中 部 分 現 存 學 科 課 程 已 採 用 了 探 究 式 學 習 , 要 求 學 生 進 行 能 培 養 思 考 及 探 究 技 巧 的 學 習 及 評 估 課 業 。 例 如 , 中 一 至 中 三 地 理 科 和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通 識 教 育 科的教師和學生,對此種學習策略甚表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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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於 本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中 採 用 了 不 同 形 式 的 探 究 式 學 習 , 有 證 據 顯 示 學 生 因 而 有 濃 厚 的 興 趣 去 探 究 某 個 議 題 , 且 會 嘗 試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檢 視 議 題 , 並 提 出 有 意 義 的 問 題 及 答 案 。 以 下 是 幾 個 在 本 學 習 領 域 的 探 究 式 課 堂 裏 學與教過程的特徵:

— 教 師 設 計 作 業 以 鼓 勵 學 生 對 自 己 的 學 習 作 出 承 擔 和 獨 立 解 決 問 題 。 舉 例 說 , 教 師 在 教 導 一 個 關 於 香 港 人 口 移 動 的 課 題 時 , 沒 有 提 供 有 關 成 因 , 而 讓 學 生 分 組 找 出 不 同 背 景 的 人 從 一 個 地 區 搬 移 到 另 一 個 地 區 的 原 因 , 然 後 發 表 研 究 的 結 果 。 學 生 亦 需 閱 讀 人 口 普 查 報 告 , 從 而 引 發 有 關 當 時 實 際 問 題 的 想 法 及 概 念 。 學 生 於 是 從 自 己 研 究 的工作中學習。

— 教 師 要 求 學 生 將 文 字 資 料 及 情 境 連 繫 起 來 、 把 資 料 放 入 概念架構中、辨認規律、分析關係及預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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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學 年 中 若 遇 上 受 到 廣 泛 關 注 的 事 件 發 生 , 教 師 應 能 調 動 正 在 進 行 的 課 題 , 而 與 學 生 集 中 探 究 有 關 議 題 。 當 學 生 被 某 些 本 地 、 國 家 或 全 球 性 的 事 件 激 起 興 趣 時 , 本 學 習 領 域 的 教 師 便 會 掌 握 這 些 時 刻 , 轉 化 成 有 利 的 學 習 機 會,引出學生固有的知識及推動他們更投入的學習。

— 在 學 生 發 表 自 己 的 意 見 之 前 , 教 師 應 避 免 提 出 自 己 的 理 論 和 想 法 。 ( 對 很 多 教 師 來 說 , 要 禁 止 自 己 提 供 「 正 確 答 案 」 可 能 是 很 困 難 的 。 ) 探 究 式 學 習 能 讓 學 生 和 教 師 及 其 他 同 學 進 行 討 論 。 透 過 對 話 , 學 生 認 識 自 己 在 推 論 上的弱點,也可在討論過程中鞏固自己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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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師 提 出 思 考 性 及 開 放 式 的 問 題 , 亦 鼓 勵 學 生 互 相 發 問 。 教 師 亦 會 促 使 學 生 對 自 己 的 答 案 加 以 闡 釋 , 以 幫 助 學生整理自己的觀點。

在 探 究 式 學 習 裏 , 教 師 希 望 學 生 體 會 周 遭 的 世 界 , 鼓 勵 他 們 發 問 自 己 的 問 題 , 尋 求 自 己 的 答 案 , 以 面 對 複 雜 的 社 會 、 政 治 和 文 化 世 界 。 至 於 學 習 環 境 , 需 要 有 開 放 的 氣 氛 , 力 求 所 有 人 都 可 以 主 動 自 由 地 參 與 討 論 、 發 表 不 同觀點和合作解決問題。

教 師 不 會 指 示 學 生 要 做 些 甚 麼 , 及 怎 樣 著 手 處 理 某 一 議 題 ; 相 反 , 教 師 會 給 予 引 導 及 支 持 , 鼓 勵 學 生 訂 定 自 己 的 方 向 、 自 己 尋 求 答 案 , 並 在 所 研 習 的 問 題 上 得 到 結 論 後 與 教 師 商 討 。 因 此 , 探 究 並 不 是 缺 乏 引 導 的 活 動 , 尤 其 是 在 第 一 至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 缺 乏 引 導 的 做 法 往 往 會 導 致學生的混亂和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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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的 課 程 架 構 , 支 援 教 師 設 計 探 究 式 的 學 習 活 動 和 作 業 。 設 計 時 不 僅 需 考 慮 期 望 學 生 學 習 的內容,更應顧及學習的過程。探究式課堂能培養正面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例 如 : 開 放 、 包 容 、 尊 重 不 同 的 意 見 、 自 省和自主學習等。

有 些 教 師 關 注 探 究 式 學 習 的 困 難 和 不 確 定 性 。 當 重 點 放 在 技 能 培 養 時 , 學 生 還 能 否 取 得 學 科 的 「 基 本 」 知 識 ? 他 們 能 否 在 測 驗 和 考 試 中 取 得 好 成 績 ? 課 堂 的 控 制 又 如 何 ? 事 實 上 , 實 行 探 究 式 學 習 是 須 克 服 一 定 的 困 難 的 。 但對教師來說,這不單是挑戰,也是收穫極豐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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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式學習和課堂控制 教師的經驗

在 課 堂 裏 實 行 探 究 式 學 習 策 略 , 教 師 最 為 擔 心 的 是 學 生 失 控 。 有 些 教 師 有 種 觀 念 , 認 為 控 制 課 堂 等 於 學 生 絕 對 肅 靜 ; 有 些 害 怕 學 生 積 極 性 不 足 和 不 能 投 入 小 組 活 動 , 他 們 會 羞 於 表 達 自 己 的意見。

某 教 師 自 兩 年 前 實 行 探 究 式 學 習 , 發 現 學 生 逐 漸 變 得 積 極 , 且 由 被 動 的 聽 眾 轉 變 成 主 動 的 參 與 者 。 舉 例 說 , 學 期 開 始 時 , 從 全 班 授 課 轉 換 成 小 組 討 論 一 般 需 時10分鐘,但如今只需3至5分 鐘 。 整 體 來 說 , 並 無 觀 察 到 任 何 紀 律 上 的 問 題 。 以 一 些 過 於 活 躍 的 學 生 來 說 , 他 們 即 使 上 雙 課 節 , 仍 十 分 積 極 參 與 小 組 活 動 , 這 在 其 他 沒 有 採 用 探 究 式 學 習 的 學 科 課 堂 中 , 卻 未 有 觀 察 到 。 在 學 生 匯 報 和 互 相 提 問 的 環 節 , 學 生 能 提 出 不 少 精 闢 的 評 論。

學 生 表 達 意 見 時 更 有 信 心 , 因 他 們 整 個 學 年 都 會 留 在 同 一 組 別 裏 , 害 羞 的 問 題 已 被 減 至 最 輕 。 學 生 之 間 所 培 養 的 親 切 感 、 友 善 的 關 係 、 相 互 的 了 解 、 分 工 及 領 導 才 能 , 令 彼 此 的 交 流 增 加 。 朋 輩 的 壓 力 加 上 教 師 的 引 導 , 令 學 生 投 入 學 習 活 動 , 因 為 他 們 不 願 落 伍 。 採 用 一 個 恰 當 的 座 位 安 排 可 促 進 面 對 面 的 接 觸,從而減少孤軍作戰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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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教師的角色

在學習及教學過程中,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科教師需轉變其原本 作 為 知 識 傳 遞 者 的 角 色 , 而 成 為 資 料 提 供 者 、 引 導 者 、 顧 問 、 諮 詢 者 和 評 核 者 ( 《 學 會 學 習 — 課 程 發 展 路 向 》 ,2001,頁71-72)。個 人、社會及人文教育旨在增進學生對自我、群體和社會的認識(請參 閱2.1.1),而教師需要擔當引導者的角色,亦即

   

幫助學生訂定學習目標,並找出最適當的方法以達成目標;

協 助 學 生 培 養 良 好 的 學 習 習 慣 , 掌 握 學 習 策 略 及 發 展 高 階 認 知的技巧;

創造具啟發性及推動力的學習環境;

建立支持,包容和相互接納的學習社群。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 主 張 採 用 靈 活 多 變 的 課 程 , 新 模 式 的 課 程 架 構 和 新 的 教 師 角 色 。 這 將 會 遇 上 許 多 問 題 , 教 師 需 進 行 行 動 研 究 以 面 對 這 些 挑 戰 。行動研究幫 助 認 清 有 問 題 的 地 方 , 檢 討 所 採用的策略和尋找改善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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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而有意義的專題研習行動

一 所 中 學 決 定 在 學 校 課 程 中 加 入 專 題 研 習 。 許 多 教 師 認 為 專 題 研 習 是 培 養 學 生 獨 立 學 習 能 力 的 有 效 方 法 , 所 以 該 校 的 學 生 , 除 了 每 年 進 行 「 專 題 研 習 堂 」 ( 每 週 兩 節 ) 要 求 的 大 型 專 題 研 習之外,還須在學年中呈交許多小型的專題習作。

學 校 於 學 年 結 束 時 設 計 了 一 份 問 卷 以 調 查 學 生 對 專 題 研 習 的 意 見 。 學 生 提 出 了 不 少 意 見 , 大 部 分 要 求 呈 交 各 專 題 報 告 的 時 間 表 需 要 協 調 ; 有 些 建 議 進 行 跨 科 專 題 研 習 , 減 少 專 科 的 專 題 數 量 ; 有 些 期 望 得 到 教 師 更 多 的 指 引 … … 參 考 問 卷 調 查 所 得 , 學 校 改 進 了 來 年 專 題 研 習 的 實 施 計 畫 。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的 教 師 同 意 以 一 共 同 主 題 推 行 該 學 習 領 域 的 大 型 專 題 研 習 , 使 到 學 生 不 需 要 應 付 三 個 獨 立 學 科 的 專 題 研 習 , 而 只 需 要 在 這 個 學 習領域中呈交一個專題報告。

在 第 二 年 , 學 校 再 收 集 學 生 意 見 , 並 改 良 了 問 卷 的 設 計 , 同 時 加 入 聚 焦 小 組 訪 問 。 於 是 , 教 師 更 清 楚 認 識 學 生 進 行 專 題 研 習 時 需 要 合 時 的 引 導 , 亦 意 識 到 有 必 要 改 進 評 估 的 方 法 。 來 年 , 學校會再定出改善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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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與教的取向 4.2.1 專題研習

在最近課程改革所提出的各種建議中,以專題研習最為大 部 分 中 、 小 學 接 受 。 妥 善 計 畫 的 專 題 研 習 對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能 力 貢 獻 良 多 。 請 參 閱 《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 各 盡 所 能 • 發 揮 所 長 》(2002)第3C分冊以獲取更多有關推行 專題研習的建議。

在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領域中,可以引入不同模式的專 題 研 習(參閱2.3.2)。對於採用獨立學科模式的學校,跨 學科專題研習能整合知識、技能、態度和價值觀;若學校 採用綜合課程模式,則可以考慮進行跨學習領域的專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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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重要的是教師須訂定一個能貫通本學習領域內不同學 科或不同學習領域的專題,並協助學生找到清楚的焦點而 展 開 專 題 研 習 ( 《 學 會 學 習 — 課 程 發 展 路 向 》 ,2001,

頁87)。教師恰當的指引往往是專題研習的重要成功要 素。

學校政策如何幫助教師推行專題研習

某 中 學 細 心 計 畫 , 為教 師 製 造 空 間, 避 免 他 們 負 擔 過 重 。 以 下 是 該 校 為 教 師 提 供 的 支 援 , 使 他 們 可 以 指 導 學 生 進 行 專 題 研 習:

1. 學校委派兩位教師作為專題研習的統籌,負責處理所有與專 題課堂有關的行政及課程事宜。

2. 利用「學校發展津貼」,聘請一名代課教師,接替這兩位統 籌教師大部分教學工作,讓他們能專注發展專題研習。

3. 統籌教師提供大部分支持專題研習的學與教的資料,讓其他 教師能專注改善學生的學習。

4. 每班委派兩位教師負責教授「專題課堂」,這能減低工作負 擔並容許教師互相支援。

5. 學校為八位同級「專題課堂」的教師,安排每週一節共同空 堂,以作會議及共同備課之用。

6. 專題研習以較小的規模,從中一及中二開始實行,逐步延伸 至其他級別,亦會結合其他革新措施,例如課程綜合。

專題研習同時著重過程與結果,讓學生進行決策、設計探 究 過 程 、 反 思 成 效 。 不 同 能 力 的 學 生 , 可 分 擔 不 同 的 工 作 , 以 盡 量 發 揮 他 們 的 才 能 ( 《 學 會 學 習 — 課 程 發 展 路 向 》 ,2001,頁79)。透過小組分工和協作學習,學生 培 養 出 不 同 的 共 通 能 力 和 多 元 智 慧 。所 以 , 有 需 要 預 留 足 夠 的 課 程 時 間 讓 教 師 引 導 學 生 進 行 專 題 研 習; 不 然 , 專 題 研 究 對 學 生 和 教 師 來 說 都 只 是 徒 勞 無 功 的 經 歷 。 請 參 閱

《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 各 盡 所 能 • 發 揮 所 長 》(2002)第 3C分冊第3.3.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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