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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改省為道」的討論、形成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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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遠庸認為袁世凱之治「猶如無彈之砲」、「寂然無聲」,除非統一,否 則當前實非高談建設之機。97袁世凱在這樣的情況下指揮,往往倍加辛苦,

而效率又難見提升。98

隨著中央政府在「軍民分治」上的敗退,直接干涉地方行政事務的企圖 遭到瓦解。對此,中央政府乃後退一步,試圖透過「廢省」的方式,直接越 過「省」,以直達「縣」。然而,中央與縣之間畢竟需要一機關,用以承上啟 下,上對中央負責,下則監督地方。這就是「改省為道」概念的由來。

二、 「改省為道」的討論、形成與實踐

由於各省都督的抵制,中央所欲推行之政策,往往陷入停擺的狀態。而 一切問題的根源,似乎都來自省的對抗。這就促使中央思考解決地方都督與 中央政府之間權力分配的問題,用以明確兩者之間的上下關係。因此而有日 後之省制、省官制問題的討論。中央政府在軍民分治之政策失敗後,放出制 定省官制之風聲,試圖從法制的根本上,解決中央與省之間的權力爭奪。

一、 政府內部關於道官制的討論、形成(1912.3-1912.10)

北洋政府中最早(1912 年 3 月)提出道官制概念,並形諸文字的,是唐紹儀

(1859-1938)。當時,唐紹儀是袁世凱所提名之國務院總理,對於中央集權之不 遂,有切身的體會,頗思改革。如前所述,雖然「廢省」之呼籲逐漸成為時 下之風氣,然而任一國之總理的唐紹儀,仍不認為當前之省制,可以去除。

他認為:

1986),22。

97 黃遠庸,〈我意今猶非高談建設之機〉,21-22。

98 關於袁世凱政府早年的政治困境,可以參見費正清等編,《劍橋中華民國史(1912-1949)》,

上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19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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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中央政府勢必難有精力逐一監督,難保行政品質。107

上述觀點在 10 月 14 日的總統府會議中,並未獲得梁士詒、朱家寶、孫 寶琦、齊耀琳、沈秉堃、李盛鐸等人之首肯。當天的決議雖然將第一案的「省 官制草案」作廢,然而此次作廢,並不意味著總統府等決定放棄重新制定地 方官制。事實上,決議中僅否決「省總董、省總監制」,而非放棄透過「道」

官制以達成「析疆增吏」的目的。10810 月 28 日,法制局依照總統府之說帖 而成立所謂「虛三級制」之草案,所謂「虛三級制」,乃指:保留省級單位,

但不設行政首長而設「總監」,另外將省內部劃分為四到六個「道」,而「道」

設有行政首長,「縣」亦同「道」,即虛省而實道、縣。109

此說帖乃由梁士詒(1869-1933,時任總統府秘書長)、朱家寶等八人所送交國 務院之說帖。其中包括駁斥法制局第二次省官制、自治制之草案,認為:1.

總董與總監,二者同級,一為行政長一為民選長,權責不分,勢必爭權。2.

省自治之辦法,應候憲法頒定之後再作制定。據此,乃提出(甲)、(乙)兩方案,

其中甲案為最激烈之廢省議案,計劃要消除省,而在全國普設四十至五十 道,道以總監為行政長官,直隸內務部;而道亦設議會,其首長為道總董。

若各省不從,則採(乙)方案。即:保留省而設各道,省不設首長而設中央專 使一人,監督道自治。110然而,該議案雖經總統府、國務院、法制局數月來 之討論,時至歲末,仍然難產。11 月 28 日國務院又再次撤回「省制、省官 制草案」而使參議院頗為不耐,乃以《約法》為要脅,並諮會國務院以「此 案關係重大,不得再行延擱」為理由,要求國務院需於期限內交付省制案。

惟,中央政府內部實無統一之想法,國務院總理趙秉鈞無奈之餘,只能飭法 制局再行擬定。111

107 〈新省官制之千迴百折〉《申報》,1912年10月21日。

108 關曉紅,《從幕府到職官:清季外官制的轉型與困擾》,500-550。

109 黃遠生,〈蛛絲馬跡之省制案〉《黃遠生遺著》,275-284。

110 〈法制局擬定省制草案理由書〉《申報》,第一版,1912年7月18日。

111 〈省治省官制及省議會議員選舉法草案說明書(續)〉《申報》,第一、二版,19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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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極不明確,其權限亦沒有規定,而成為一個沒有實質業務,但卻在省、縣 之間,徒增一行政機關的官制,而為時人所詬病。此後十數年道官制也一直 受到不同程度的質疑與挑戰。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