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國中校園擔任特教老師多 年,有關國中階段特殊教育實行時的空 間資源、使用設備、專業及工作時間有 一些想法,茲將所見所聞簡述如下:
(一) 教室空間常更動、空間資源多共 用
國中的特殊班級(包含特教班及 資 源 班 ) 由 於 每 年 的 學 生 人 數 不 固 定,學生人數時多時少,相較於普通 班級 25-30 人的班級規模,特教班學生 最多 12 人,資源班學生分組上課,少 則 2、3 人,至多 5、6 人,因此學校 空間需做更動時,這些特殊學生上課 使用的空間因影響人數較少,最容易 被優先調整。最常見資源班教室經年 在變動,以致特教老師難以針對教學 需求或學生學習特質規劃長期的班級 經營空間。
空間共用部分則經常看到教室空 間多功能使用,例如:知動教室與教 材教具室共用、生活教室與教職員餐 廳共用,最常看到治療師到校服務時 常在不同的教室空間遊走,尋求可進 行治療活動的空間。如果普通班學生 需 要 不 同 專 科 教 室 進 行 有 系 統 的 教 學,那特殊班級又何嘗不是如此?但 依現行法規規範,特教班級在空間計 算時以一個班級計算,資源班教室則 無 法 以 班 級 數 計 入 學 校 教 室 空 間 規 畫,在這種情形下,學校單位能夠尋 找多餘教室空間設置生活教室、知動 教室、資源教室等已屬不易,惟遇評 鑑或訪視時卻又要求避免共用,法規 規定與實際教學現場無法密切配合,
令學校行政端及教學端為難。
(二) 設備多使用二手或待淘汰
三、結語
整體教育政策在訂定時,經常忽 略了特殊教育這一塊,而以「彈性」
為名一語帶過,使學校行政人員無明 確的法令可依歸,不知該如何提供更 適切的資源;而詳訂特教學生權益的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法 規 又 往 往 是 特 教 組 長、特教老師、特殊學生家長在看,
當兩方相對依法力爭時,經常因解讀 不同或受限學校的人力、物力無法盡 善盡美,往往各自表述卻難同調。
基於以上種種,當特教老師在為 自身工作權益、特殊學生就學權益發 聲時,學校主流教育端可以試著理解 特殊教育這一塊合理的規範及需求是 什麼!特教老師則應發揮溝通能力,
串起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的橋樑,試 著縮短主流教育與特殊教育的差距,
這才是較積極正面的因應之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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