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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成果效益

1. 本研究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已將公共場所性別友善廁所設置場所的使用 對象作分析說明,讓設置廁所性別友善的目的與使用便利性更為明確。避開 現行法規建築技術規則條文不完備且修法耗時之問題,以解決設計者、管理 者因欠缺依據而不能執行性別平等社會所期待之困境,甚可避免違反性別平 等法的司法追究。此外,已將廁所性別友善的空間配置,概分為單人使用型 態與多人使用型態兩大類之不分性別廁所,讓空間型態會視場所實際使用需 要來選擇,以更周全有彈性之考慮方式來實施廁所性別友善平等之空間規畫 設計。

2. 本研究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對於建築相關產業,以及公共建築所有人及 管理人,於執行設置性別友善廁所空間規劃設計時,有一個明確之參考資料 與設計準則可依循,可減少規劃設計階段討論的時間,同時可避免不符國情 或不合場所特性之錯誤規劃或不當設計情況發生,也防止工程經費浪費問題 的發生,甚至降低空間無法合理使用的困擾出現。

3. 本研究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對於政府與社會重視性別平等與維護多元社 會價值,且有指標性意義,以及可展現性別平等具體的作為,對於國家長遠 穩定發展具有積極正面推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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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大綱,研擬建議如下。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內 容研擬草案,詳見附錄一。

標題 章節

總則 1-1 適用範圍

1-2 注意事項 1-3 設計原則 1-4 設計考量要點 廁所空間規劃 2-1 廁所空間配置型態

2-2 廁所空間配置圖例示意 廁間設計 3-1 廁所內部空間視線與視野設計

3-2 隔間板及門板設施 3-3 廁所內部空間顏色 廁所 Logo 標誌 4-1 廁所入口處 Logo

4-2 廁間便器 Logo 4-3 廁所位置引導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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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一

建議參考本研究進行公共建築物設置無性別廁所之設置等相關研究,作為未來檢 視或改善之參考依據;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為因應我國目前既有之公部門興建、使用、管理之辦公場所處處可見廁所性別不 友善的空間配置;交通場站公共場所之公共廁所經常出現女廁所大排長龍,男廁 所卻門可羅雀的不公平現象;公廁因無法親子共同使用廁所情形發生,皆須予以 改善,建議參考本研究設計手冊成果,得先就公共建築物進行檢視,亦可針對國 內應優先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之場所,提出建議並進行規劃。

建議二

建議參考本研究性別友善廁所空間配置等相關原則,作為建築法規修正依據並進 行修正;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目前造成性別不友善廁所主因,在於建築法規未能與時俱進,為落實我國性別平 等社會的發展,以及尊重多元社會的精神,建議可依本研究之性別友善廁所等相 關原則作為依據,就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法規條文進行修正,以達確實採取性別 友善廁所或不分性別廁所設計之效。

建議三

建議參考本研究設計原則改善學校公共場所之廁所等設施,作為未來改善校園性 別平等環境之基礎;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教育部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為因應校園性別平等工作與學習環境的落實,減少並防止性別霸凌事件發生,以 及培養學生尊重及融入多元性別社會環境,建議參考本研究設計手冊成果,依現 地狀況得將校園既有廁所之配置調整為性別友善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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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1 適用範圍

(一)遵循性別平等法減少性別上限制之障礙,以及為滿足多元性別的使用者如廁 時應享有基本人權、尊重其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將公廁採取不分性別概念或性別 友善之通用概念的設計,特訂定此設計手冊。

(二)下列一覽表公共場所建築之公廁,應設計為性別友善或不分性別之通用廁 所。

公共場所種類一覽表

公共場所總類 適用範圍

1.公務機構類建築 如市政府、戶政單位、稅稽單位、監理站等

2.學校教育類建築 如各級學校校舍、體育館、大型會議廳、圖書館等 (國中、國小除外)

3.醫院類建築 如醫院、診所、健康服務中心等

4.交通設施類建築 如機場航站、鐵公路車站、捷運站、國道休息站等 5.百貨商場類建築 如餐廳、賣場、購物中心等

6.影劇及演藝類建築 如電影院、戲院、歌劇院、演藝場等 7.觀光及休旅類建築 如大型公園、風景區、遊客中心、旅館等 8.一般商務辦公廳類建築 如大企業及中小企業辦公樓、事務所辦公室等

1-2 注意事項

(一)空間面積規畫-不分性別廁所設置須依實際需求做空間面積之合理規畫。

(二)便器種類及數量-請參照建築技術規則之建築設備編第二章給水排水系統及 衛生設備第 37 條之使用人數基準規定共同計算。

(三)設置種類-人潮少之公共場所,不建議規劃設計多人使用之不分性別之通用 廁所。

(四)設置組合-不分性別之通用廁所與多功能廁所合一設計,可提高使用者安全 性、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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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等有任何性別兩字去表示,應以「廁所」兩字或「洗手間」或「通用廁所」

或更簡單明瞭的方式讓使用者能直覺反應其功能,以減少使用者性別受他人歧視 的事情發生。為了節省空間而將一般便器合併設於無障礙廁所時,其廁所名稱標 示不適宜採用「無障礙廁所」或「性別友善廁所」,應採用包容性更大且強調廁 所功能的名稱或標示,如「多功能廁所」、「通用多功能廁所」。

1-3 設計原則

(一)對所有公廁使用者(不論性別友善與否之所有公廁設計之共通原則):

1.空間基本安全衛生(依建築相關法規一般規定、通風採光、地面順平) 2.防犯安全性(內部視野無死角、進出動線簡單、設置監視器、求救鈴) 3.使用時隱私性(廁間隔間具防偷拍、防偷窺設計、小便器設隔板) 4.空間視線無不雅感(小便器區應採有視線遮蔽效果或遮蔽設施之設計) 5.其他須有之設計要求(空間美觀性、清掃性、掛勾、嬰兒台、洗手台) (二)對跨性別者:

1.廁所內外不強調二元性別區分空間,也無性別檢視之標示或空間感受 2.便器、設施標示之明確性

3.選擇便器之自由度與可及性

4.所有便器皆設有廁間以增加便利性 (三)對親子或身障者由異性陪伴者:

1.廁所內外不強調二元性別區分空間,也無性別檢視之標示或空間感受 2.便器、設施種類標示之明確性

3.選擇便器之便利性與可及性 (四)對女廁大便器瞬間不夠而跨界使用者:

1.廁所內外不強調二元性別區分空間,也無性別檢視之標示或空間感受 2.便器、設施種類標示之明確性

3.大便器、小便器分區配置,或皆設有獨立廁間,以增加安心感 1-4 設計考量要點

(一)認知性別平等與接受多元性別價值已是世界潮流,因此公共場所公共廁所不 能再以單純的二元性別論之概念作空間規劃,必須考量親子廁所、無障礙廁所、

多功能廁所,能讓使用者與伴護者為異性情況之使用便利,以及跨性別使用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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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場所公廁性別友善設計,除應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 無障礙建築物第 167-3 條、建築設備編第二章給水排水系統及衛生設備第 37 條 規定,設置基本便器種類與數量外,也須考量公共場所使用者的性別、年齡組成 與人潮變動量,廁所採取單人使用型態或是多人使用型態之不分性別的空間配置,

皆能夠讓所有使用者都能安心、便利、公平去選擇其所需要之便器。

(三)在一些公共場所為在使用時段集中型之公共廁所,如學校教室區、會議廳、

鐵路車站、客運車站、影劇院、球場、巨蛋等,屬於經常有瞬間使用人潮大量出 現的公共廁所,就不能單純採取性別二元論概念作廁所空間配置規劃,必須考量 避免當女性使用廁間不足而等候時間過長時,可以統合利用他處閒置大便器廁間 供女性使用者能夠來安心、便利、舒適去使用。

(四)廁所性別友善設計之空間配置及入口處 Logo 或顏色,不須採突顯男、女廁 所二元區分,並且內部便器廁間隔間設施須做好防止偷窺、偷拍的設計,並且將 小便器區域做好整體視線遮蔽之空間設計,或是將小便器也做成有廁間設施之設 計,各便器廁間門板上皆有明顯之便器 Logo,以利於使用者容易認知與辨識。

(五)如既有公廁為多人使用男女廁所各一間且內部皆各有一無障礙廁間或親子 廁間之空間配置型態時,如需改善為一間性別有善設計廁所,應將男女廁空間合 併成一間不分性別通用廁所,以讓原無障礙廁間或親子廁間更符合性別友善使用 功能。

(六)如既有公廁為多人使用男女廁所各一間外,另還有單人使用無障礙廁所或親 子廁所一間之空間配置型態時,如需改善為性別有善廁所時,可以依實際情況保 留原男女廁各一間之空間配置,但就必須將原無障礙廁所或親子廁所改變成為一 間不分性別多功能通用廁所,或如空間足夠可再增設一間多功能通用廁所。

二、廁所空間規劃 2-1 廁所空間配置型態

(一)型態 1:一間多人使用不分性別廁所(大、小便器皆設在廁間內)。

適用於男女使用者人數比例變化大且多元性別族群多之場所。

(規劃說明:為達空間有效利用及便器充分使用,以採取僅設置一間多人使 用不分性別通用廁所為宜。如同時也須設置無障礙、親子廁所之場所,可將 該無障礙、親子廁所整合設計成一間成多功能廁間之配置型態,併入在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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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發生。)

(二)型態 2:一間多人使用不分性別廁所(大、小便器皆設在廁間內),與一間單 人使用不分性別廁所。

適用於男女使用者人數比例變化大且多行動不便者、親子使用者之場所。

(規劃說明:如空間許可,除設置一間多人使用不分性別通用廁所外,為讓

(規劃說明:如空間許可,除設置一間多人使用不分性別通用廁所外,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