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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構想萌芽於民國四十二年,政府為推動四年經建計畫,感到

人力「質」與「量」不足,乃萌舉辦職業訓練與技能檢定的構想。

民國六十一年公布之「職業訓練金條例」第六條:「各事業單位自辦或委託辦 理職業訓練,應具有合於訓練機構設置標準之訓練設施、訓練計畫及經費,經內 政部核定後始得辦理。前項訓練機構設置標準,由內政部定之。」;第七條:「內 政部應制訂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員工於職業訓練後實施技能檢定;凡經技能檢 定合格者,發給證書。」此為我國創辦技能檢定的法律依據。

進一步為了促進經社發展,政府於六十一年九月發布「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 證辦法」,並於六十二年七月制訂第一種技能檢定規範「冷凍空調裝修技能檢定規 範」,於六十三年開始辦理技能檢定。

民國七十年三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設立職業訓練局,為掌管技能檢定的實 施、督導及發證之首要機關。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職業訓練法」經立法 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同年十二月五日公佈實施,法中第六章為技能檢定及發 證,明確規定技能檢定的目的、等級、發證及資格等事項,參見附錄一。

內政部於七十四年公布施行「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明確規定中央與 地方主管機關的權責分工、申請檢定資格、學科與術科測試委託辦理、術科測試 場地機具設備評鑑與補助、監評人員甄審訓練與考核、題庫設置與管理、技術士 證發證與管理等事項,參見附錄二。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技術士技能檢定的實施現況 技術士技能檢定的實施現況 技術士技能檢定的實施現況 技術士技能檢定的實施現況

我國實施職業證照制度現正處於起步階段,目前雖然已有多項立法,且部份 行業的從業或執業資格也有明文規定,但距離全面實施的理想還有一段努力的歷 程。

職業證照制度在世界各先進國家實施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無論在職業類 別、技術層次範圍、發照數量,或在證照制度推展、執行等方面,都有可觀的績 效。先進國家的企業界、學校、教育機關等團體均熱烈參與支持,並透過立法確 定證照之法定地位,職業證照制度因而受肯定。例如:德國部分專科學校入學資 格限定為取得證照,且有工作經驗者;英國大多數的電子、機械、建築、運輸等 業別,均規定從業人員需取得執照始能就業和開業(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

1994)。

我國也積極努力地透過各項法規來確定證照制度的地位,如附錄三所示,目 前國內已經實施多項的技術士證照法規。並且如附錄四所示,規定與公共安全有 關的事業機構,如冷凍空調、用電設備、鍋爐操作、勞工安全衛生、環境檢測等,

先予納入實施職業證照制度的範疇,而其他如汽車修護,由於足以影響個人生命 財產,亦列入職業證照制度的實施範圍。

此外,如附錄五所示,營造業法中規定營造業承攬之工程,為提高營造業技 術水準,確保營繕工程施工品質,促進營造業健全發展,其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 目,應置一定種類、比率或人數之技術士,由技術士負責施工,以貫徹證照制度。

民國六十一年公布「職業訓練金條例」之後,為培養國家建設技術人力,提 高工作技能,促進國民就業,特別於民國七十二年頒佈職業訓練法,經過多年來 實施技術士技能檢定,而後行政院於八十一年四月頒行「加強技能檢定建立技術 士職業證照制度實施計畫」,擴增技能檢定職類,以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程施政 計畫擴大辦理技能檢定,落實技術士證照制度。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資料顯示,八十三年六月底止已辦理檢定證計 94 職 類,核發甲級技術士證 3,011 張,乙級技術士證 107, 591 張,丙級技術士證 404,697 張,單一級技術士證 5,277 張,共計 520,526 張;截至九十九年六月底止,開發之 職類已達 181 種,辦理 172 種檢定職類,累計到檢人數 8,806,300 人,核發技術士 證共計 4,746,562 張,其中甲級技術士證 13,181 張,乙級技術士證 488,636 張,丙 級技術士證 4,244,745 張,單一級技術士證有 71,476 張。(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 室,2010)

化工職類群的相關證照,其職類(職類代號)包括化學(030)、石油化學(050)、

陶瓷(054)、化工(123),而高職化工群學生最常參加的檢定職類為化學及化工。截 至九十九年六月為止,核發化學技術士證共計 58,247 張,其中乙級技術士證 11,682 張,丙級技術士證 46,559 張;化工技術士證共計 8,127 張,其中乙級技術士證 1,087 張,丙級技術士證 7,040 張,如表 2-2-1 所示。

表 2-2-1 化學與化工技術士證照核發人數一覽表 民國 63 年至 99 年 6 月為止 核發證照類別張數 職類別 甲級 乙級 丙級 合計

化學 6 11,682 46,559 58,247 化工 無 1,087 7,040 8,127

近五年(94 年~98 年)總計化學共 33,071 人報考,其中乙級 13,823 人,丙級 19,248 人;化工共 7,771 人報考,其中乙級 2,380 人,丙級 5,391 人,如表 2-2-2 所示。

表 2-2-2 化學與化工技術士證照 94~98 年報考人數一覽表

依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第七條規定:「講師級專業及技術教師應 有特殊專業實務、造詣或成就,並取得甲級以上技術士證後,曾從事與應聘科目 性質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實際工作六年以上」。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高職化工教育課程及化工丙級術科項目的探討 高職化工教育課程及化工丙級術科項目的探討 高職化工教育課程及化工丙級術科項目的探討 高職化工教育課程及化工丙級術科項目的探討

台灣的技職教育始於劉銘傳任台灣巡撫之時,為了實踐台灣的現代化,所引 進新式實業教育並開辦西學堂與電報學堂,可謂開「人力規劃」之先河。日治時 期,基於殖民統治的本質,日本亦採取人力規劃的觀點主導台灣技職教育的發展,

且有變本加厲的趨勢,初期以訓練技術人才之試驗場或講習所為主;中期配合「工 業日本、農業台灣」的殖民政策,將台、日人民分讀不同實業學校;後期則以「工 業台灣、農業南洋」的南進政策,撤銷台日差別制,並發展實業補習學校。無論 是劉銘傳或是日本對台灣的發展,均可以看出「人力規劃」的邏輯與技職教育的 關係有顯著的連結(劉曉芬,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