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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諫諍與權衡:杜牧的諫諍意識及其政治實踐

諫諍本指臣下以言語或行動規勸君王,故《荀子‧臣道》以「大臣父兄,有 能進言于君,用則可,不用則去,謂之諫;有能進言于君,用則可,不用則死,

謂之爭。」主要針對君王言行而發,後世則又擴展至王夫之《讀通鑑論》「大臣 不道,誤國妨賢,導主賊民,而君偏任之,則直糾之無隱」的百官監察彈劾職能

50 參見﹝五代﹞劉煦:《舊唐書.杜牧傳》(北京:中華書局,1987﹚,卷 147。

51 參見繆鉞:《杜牧年譜》,《杜牧集‧附錄三》(長沙:岳麓書社,2001﹚,頁 354-355。

52 詳可參傅紹良:《唐代諫議制度與文人》(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 年),頁 93-97。

53 參見馬積高:《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頁 333-335;又簡宗梧《賦與駢文》

﹙臺北:台灣書店,1998﹚亦謂「〈阿房宮賦〉最後的說理,開宋代說理文賦之先河。」

54 參見[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公薦》(臺北: 三民書局, 2005),卷 6。文中吳武陵力薦杜牧 之作謂:「侍郎以峻德偉望、為明天子選才俊,武陵敢不薄施塵露!向者,偶見太學生十數舉,

揚眉抵掌,讀一卷文書,就而觀之,乃進士杜牧〈阿房宮賦〉。若其人,真王佐才也。侍郎官重,

必恐未暇博覽。」

55,由是觀之,古代士人源自於任重道遠的政治觀照與承擔,針砭君臣過失與時 弊,誠為作者諫諍的主要精神旨趣,而且往往未必藉由以諫為名的諫書或奏疏,

例如屈原〈離騷〉的諷諫精神即為典範,並且深遠影響後代辭賦家創作時的諷諭 職志及其重要意蘊。56

由上述古代諫諍的名義觀之,諫諍的主要對象是君王,主要的目的是安定君 國;易言之,若出現攸關軍國大事或危及君國治平的言行人事之際,尤其是以牽 一髮而動全身的君國危機者,例如權臣或軍事將領一類對象,杜牧固然時以謙抑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態度自責自咎,然而同時卻又秉持以「無位而言」的 諫諍意識,甚至儼然以諫臣姿態上書力諫,從而強烈映現杜牧念茲在茲,服膺勿 失的諫諍意識。其中例證則是杜牧多次上書當代宰相權臣李德裕的文章,即往往 直似一篇篇上達天聽的諫書,例如〈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上李太尉論江賊 書〉皆為其例,故其文書中亦每每揭明宰相李德裕為宰輔,代君決策,身繫天下 的重要地位,例如:

伏睹明詔誅山東不受命者,廟堂之上,事在相兯。雖罇俎之謀,算畫已定,

而賤末之士,蒭蕘敢陳。伏希捨其狂愚,一賜聽覽。57

伏以太尉持柄在上,當軸處中,未及五年,一齊四海,德振法束,貪廉懦 立,有司各敬其事,在位莫匪其任,十人佐周,校於太尉,未可為比。58 其中〈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為杜牧在黃州刺史任時所上宰相李德裕書,主要 論述平定劉稹等澤、潞兩州軍事之策略,其中即指陳「今者上黨之叛,與淮西不 同。」的史鑒論述,從而重新提出「其用武之地,必取之策,在於西面」的不同 軍事策略觀照,並藉由北朝後周武帝大舉伐齊,路由河陽事,並引當時吏部宇文 弼的軍事諫言,「初始帝不納,無功而還」、「後復大舉,竟用弼計,遂以滅齊。」

的歷史諫諍典故,揭明「以古為證,得之者多。」從題旨於「伏聞聖主全以兵事 付於相公,某受恩最深,竊敢干冒威嚴,遠陳愚見,無任戰汗」59的諫諍情懷;

此外,杜牧另一篇黃州任上〈上李太尉論江賊書〉主要諫言緣起,旨趣即在「伏 以江淮賦稅,國用根本,今有大患,是劫江賊耳。」文中論析此事涉及軍國大計,

蓋「今西北邊,禦未來之寇,備向化之戎,長傾東南物產,供百萬口。」60何況 江賊橫行,群盜如麻,故「長江五千里,來往百萬人,日殺不辜,水滿冤骨,至 於嬰稚,曾不肯留。」然歷史上商湯「以童子無知而殺之,王者不捨其罪。」故

55 上引有關古代諫諍的要旨說明,參見王啟才:《漢代奏議的文學意蘊與文化精神》,頁 95。

56 參見傅紹良:《唐代諫議制度與文人》,頁 50-52

57 ﹝唐﹞杜牧〈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吳在慶校注:《杜牧集繫年校注》(北京:中華書局,

2008﹚,卷 11,頁 817。

58 ﹝唐﹞杜牧〈上李太尉論江賊書〉,(同上),卷 11,頁 826。

59(同上),頁 826。

60(同上),頁 828。

杜牧以為「三害盡去,三利必滋,窮根尋源,在劫賊耳。」然而,「故江西觀察 使裴誼,召得賊帥陳璠,署以軍中職名,委以江湖之任。」以至於形成日後「陳 璠每出彭螽湖口,領徒東下,商舩百數,隨璠行止,璠去之後,惘然相弔。」的 場景,杜牧深不謂然,乃高揭「安有清朝盛時,太尉在位,反使萬里行旅依一陳 璠。」的疑惑與異議,從而擬設諫臣意識之姿,建請修訂相關法規:

某詳觀格律敕條百二十卷,其間制置無不該備,至於微細,亦或再三,唯 有江寇,未嘗言及。今四夷九州,文化武伏,奉貢走職,罔不如法,言其 功德,皆歸太尉。敢率愚衷,上干明慮。61

杜牧上呈宰相李德裕的這些文書,顯然主要具體對象並非國君,若就嚴格正名的 意義而言,固然不宜稱為君臣之間的正式諫書,但自其創作精神而言,實際與傳 統諫書旨趣頗為相契,因此基本上應可視之為諫書之擬作,而且其中最值得留意 者,乃為如此顯著展現諫諍意識的書寫特色,更為集中體現在上呈當代宰相及權 臣名將的文書中,形成一種以上書為名,以諫諍為實的另類諫書型態。

杜牧特殊的諫諍型態,或許一方面源於作者書寫之時往往自嘲「無位而言」

的客觀背景因素;另一方面應可解讀為杜牧洞鑒政治場域君臣權力結構之樞機關 鍵,於是化身為具諫諍策略中權變機制的一環,正如其所注《孫武》兵法中重視

「形勢虛實」的論述要旨:

某所注《孫武》十三篇,雖不能上窮天時,下極人事,然上至周、秦,下 至長慶、寶曆之兵,形勢虛實,隨句解析,離為三編,輒敢獻上,以備閱 覽。62

而令人玩味者杜牧所注《孫武》兵法十三篇,亦巧妙成為他上書宣宗朝宰相周墀,

聲討當代廟堂士臣「不能知兵」的重要諫諍素材及其策略依據:

伏以大儒在位,而未有不知兵者,未有不能制兵而能止暴亂者,未有暴亂 不止而能活生人、定國家者,自生人已來,可以屈指而數也。……安有謀 人之國,有暴亂橫起,戎狄乘其邊,坐於廟堂之上曰〆「我儒者也,不能 知兵。」不知儒者竟可兵也,竟不可知兵乎〇長慶兵起,自始至終,廟堂 之上,指蹤非其人,不可一二悉數。……天時、地利、人事,此三者皆不 先計量短長得失,故困竭天下,……此乃不學之過也。不教人戰是謂棄之,

則謀人之國,不能料敵,不曰棄國可乎〈63

61 ﹝唐﹞杜牧〈上李太尉論江賊書〉,吳在慶校注:《杜牧集繫年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8﹚,

卷 11,頁 829。

62 ﹝唐﹞杜牧〈上周相公書〉,(同上),卷 12,頁 844。

63 (同上),頁 843-844。

按此文所論既關涉當代文治武韜之軍國大計,而作者當時甫返京任職司勳員外郎、

史館修撰。64按此文的寫作對象既為當時宰相,而文中「廟堂之上」、「謀人之國」

者,實以宰相為首,而「長慶兵起,自始至終,廟堂之上,指蹤非其人」者,固 自不外宰相之輩,甚至攸關君王任相之得失。由此觀之,杜牧此篇〈上周相公書〉

的諫諍對象顯然主要指涉君王與宰相,然則質實而言,此文儼然與諫書並無殊異。

而杜牧不僅重視諫臣職能,致有「出入諫官、御史,助天子為治」之治道觀照65, 並且每每於上呈當代宰相及權臣名將的文書中,體現濃烈的諫諍意識,進而形塑 獨特另類的諫書書寫型態及其諫臣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