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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互為主體性

筆者接續揭露自己與心理諮商師諮商的歷程作一範例。筆者當初會接觸心理 諮商是認為自己無法透過自己的調整將自己拉出憂鬱症的處境,體力下滑不少,

尤其憂鬱症已經逐漸影響筆者的語言能力,那大概已經是發病的一年後的事情,

從中嘗試將自己從自殺想法之中脫離出來,同時開始重建自己的思考能力,希望 能透過與他人對話能夠刺激相關功能。在諮商過程中,諮商師有著初步的認識,

病歷、家庭背景、當下狀況等…,在一定掌握之後,諮商師開始尋找筆者情緒低 落的主因,嘗試從筆者的原生家庭找尋相關的情結,並引導筆者往這方面分析,

認為筆者是沒有在原生家庭之中獲得認同以及支持,而造就情緒低落的主因,但 筆者反省,在筆者從高中之後獨立生活在往後都得獨立自足,和原生家庭的牽繫 已經脫離開了,而原生家庭曾對筆者造成許多壓力,但筆者也嘗試努力過化解家 庭問題以及原生家庭所造成的心結,但那都已經是在憂鬱症之前的事情。面對自 己的憂鬱症,筆者認為過往發生的事情是有影響的但那不僅僅只是家庭方面,種 種面向或許是以累積的方式沈澱,但筆者認為這是一種新的處境,從未發生過的 狀況,一種事件降臨在自己身上,以生活無意義的面相出現,而事物從他的原本 的意義抹上了一層無意義的意義。或許一般人不用去詢問活下去的意義,但在憂 鬱症之中這個問題經常被提及。筆者可能並非在心理諮商方面,對諮商師來說也 許是一個非典型的狀態。諮商師也曾詢問筆者,這治療是否有效?而筆者在心理 諮商約一年的時間,之後仍繼續自我調劑並尋找「意義」。

而回到論文,在憂鬱症的描述之中經常聽到就是憂鬱症的人他們會感到非常 的孤獨與寂寞,從這一面向了解到他們為此陷入於一種黑暗,在黑暗之中只有他 自己,這樣的描述是經常能在憂鬱症患描述之中找到,而在這種描述表明在憂鬱 症患者的主觀感受之中有種隔離感,進一步分析也許能發現在他的感受之中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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乏他人的存在。而另一種描述,憂鬱症患者表達出其內心世界之中總有個特定對 象繚繞不去,死去的另一半或者某位造成憂鬱壓力來源的對象。因此筆者透過梅 洛龐蒂對於互為主體性以及在現象學中理論他人的概念來理解在憂鬱症體驗這 兩種截然不同的對立的狀態,在其中他人以及沒有他人該如何理解。他人是不是 屬於憂鬱症的存在結構之中?

筆者在第三章身體的後半段的時候談論到統覺這個概念,說明的統覺在面對 單一感覺性質背後是種相互滲透的情況,那麼感官之間都將一同作用去把握外在 於身體的對象,而對與外在世界的把握也是如此,身體總是將自己把握成為一個 整體,由此來與世界互動或者與他人互動,得去了解到身體或者說主體,除了感 官功能之外,還將哪些東西統整起來而去把握外在世界或者說是自身當下的處境,

甚至是把握了哪些意義。梅洛龐蒂的互為主體,主體早已投身於世界,具有文化 維度的世界當中,這成為主體的背景之一,或者可以說主體早就具有交互的結構 存在。

而胡塞爾是第一位將互為主體性作為主題,系統化建構出來的人,莫倫 (Dermot Moran)描述:

胡塞爾始終認為當我知覺到另一個人時,我主要是用類似感覺的生物 體的方式去知覺他們,我也發現到其身體乃其心理自身的表達。但胡 塞爾好像是不認為我能夠用原初的方式直接完整的把握到別人。胡塞 爾認為自然人反省到其自我時我,是會在正常的狀態下想到他們的身 體或他們記憶的經驗流。換言之,自我本身不是可把握的而是透過某 種客觀性經驗達成的 。75

75 Dermot Moran,《現象學導論》,頁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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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論述可以了解到胡塞爾強調身體的重要性,在經驗世界時候,我們把 握他人的想法時是以過往類型相似的回憶之中去掌握他人的。而梅洛龐蒂延續著 胡賽爾的交互主體概念。當我們要理解互為主體性的這個概念時,我們首先碰到 的一個主要問題,「主體」(subject)這個概念在胡塞爾分析的方法中,胡塞爾先 進入到一種「方法上的獨我論」(methodological solipsist),互為主體性的論證透 過主體性(subjective)的論證而來,由一個主體的感受來形構互為主體性經驗的樣 貌,並由從外在客觀性,他人和我的互動都是具有我的參與以及在這參與之中有 著他人與我一同互動中,但這種討論最先必須要從我開始,先有我的存在、我的 意識,我的存在優先於他人的存在。

藉由與他者的相遇,我才了解我只是眾多人之中的一個;我的觀點,

在這世界上也只是諸多觀點中的一個。藉由經驗到他者對相同客體 (objects)的經驗,我經驗到的客體不再只是為我的客體 (objects-for-me)。當我發現到我所領會的意向客體,也可以由他者所經驗到,我 就明白同一個客體可以向不同的主體呈顯,而在客體自身(the object-as-such)與它呈現給我之間有某種差異,是朝向建構恰當客觀性的關 鍵步驟76

胡塞爾並且更進一步強調,一種特殊類型的他者經驗,也就是如同經驗我自己一 般地去經驗他人設想他人,即我也是由他者設想我的存在從中進行對自我的理解,

而這對構成客觀性是至關重要:

76 Dan Zahavi, Husserl's Legacy, p.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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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發現到我能作為他人的另一個自我(alter ego),就像她對我來說 也能作為那樣的自我、當我了解到他者將我設想為一個他者,就像我 將她設想為一個自我(self),那自我(oneself)與異己我(foreign I)的差異 就消失了。他者將我理解為異己的,就如我將他掌握為異於我的,而 他自己也是一個「自我」(self) 77

梅洛龐蒂承繼了胡賽爾的互為主體性的觀點,但梅洛龐蒂認為的是主體本身 就是交互主體,主體早就具有和他人互動的可能,主體帶著身體是在這個世界之 中誕生,在世界活著也是在世界之中有所行為,這行為早就已經是帶有人的意義 以及帶有著和他人互動後的結果,主體是在這種實際處境之從再回到意識一中去 掌握自我,以及自我的單一性。並不是先有的自我意識才發現到我具有交互主體 的經驗,而是自我的意識早就是和他人互動後的結果。

在描述主體的意識對象的可能性時,能發現他人早已滲透在主體對對象採取 具體行動的背景之中,小孩子喝奶就已經知道必須從母親之中獲得奶水,而不是 僅只有意識到胸部作為奶水的容器。主體的行為早已是在一個文化世界,或者是 人所生活的世界之中原初的,不需要他人教導就能夠獲得相對的知識。另一方面 也是說,主體本身作為一個人活在世界上早被「人」這個框架所限制,主體帶著 身體,也就是作為人的一個視角,只能達成「人」能夠完成的事情,「人」能走 路、能跑動,但「人」不能像鳥一樣有著翅膀飛起來,意味著人有著基本的限定,

如「陸生」的帶著一種靠近地面的視角,其他「人」也是如此。主體能夠知覺到 身體該採取怎樣的姿態,在該姿態中身體也同樣會帶來相對應的感受。這情況並 不需要經過反思就能獲得的,但問題在於如果只是停留在對於身體的感受,而他 人也帶有身體因此有相同的感受,能知道他人的存在,但並不會知道他人和我的

77 Dan Zahavi, Husserl's Legacy, p.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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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他我」也能可能只是另一個我,他人也就只是另一個自我,我和他沒有 差異性,他就是我,問題在與我如何知道他人作為他人,而非只是另一個我並擁 有同樣的結構。如果從視角出發,從一個人或在世界之中,有著他自己的身體圖 示,使主體擁有一個立場而具有視域,而他人也是如此,但我們活在世界之帶著 身體,意味著每個人的視角都能夠擁有屬於自己獨特的視域,因此當我碰到他人,

他人提出他的想法,我才知道原來我的視域僅僅只是由我的視角而來,我的世界 也只是世界的一小部分。我承認他的觀點與我不同,我也承認他人的存在,這存 在並非只是因著有著跟我相似的身體感受,也有著與我不同的視域。這種可能早 已在我們誕生於世界之中就為如此,就像是梅洛龐蒂的例子,一個成人在與小朋 友互動,成人將小朋友手指放在嘴巴之中作出要咬的行為,小朋友知道他要咬他 的手,這種咬的動作就具有互為主體的性質,而小朋友能也夠觀察成人的表情瞭 解到他是在跟他玩,這種「玩」的動作之中小朋友也能知道有一位「他人」的存 在,他的動作的意圖傳達到小朋友的意識之中。每個主體的視角都會在當下的實 際處境之中藉由動作而察覺的有另一個人與他共存在這個世界之上,這意味著是 世界早已賦予主體能夠帶有不同的想法活在世界上的可能性。而我們透過實際與 他人面對才了解到不同的想法。但是如果主體沒有身體知覺,主體也就不能以行 為(動作)的方式理解他人的存在。而成人的身體就更必須以一個文化的世界,或 者在一個在對話之中才能形成察覺到他人的思想,這意味著人的思想也是一種是 共在的模式,可以和其他人共同討論同一件事情或者是我從他人的對話之中了解

他人提出他的想法,我才知道原來我的視域僅僅只是由我的視角而來,我的世界 也只是世界的一小部分。我承認他的觀點與我不同,我也承認他人的存在,這存 在並非只是因著有著跟我相似的身體感受,也有著與我不同的視域。這種可能早 已在我們誕生於世界之中就為如此,就像是梅洛龐蒂的例子,一個成人在與小朋 友互動,成人將小朋友手指放在嘴巴之中作出要咬的行為,小朋友知道他要咬他 的手,這種咬的動作就具有互為主體的性質,而小朋友能也夠觀察成人的表情瞭 解到他是在跟他玩,這種「玩」的動作之中小朋友也能知道有一位「他人」的存 在,他的動作的意圖傳達到小朋友的意識之中。每個主體的視角都會在當下的實 際處境之中藉由動作而察覺的有另一個人與他共存在這個世界之上,這意味著是 世界早已賦予主體能夠帶有不同的想法活在世界上的可能性。而我們透過實際與 他人面對才了解到不同的想法。但是如果主體沒有身體知覺,主體也就不能以行 為(動作)的方式理解他人的存在。而成人的身體就更必須以一個文化的世界,或 者在一個在對話之中才能形成察覺到他人的思想,這意味著人的思想也是一種是 共在的模式,可以和其他人共同討論同一件事情或者是我從他人的對話之中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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