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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對象之環境背景

第一節 人口發展

台 東 縣 人 口 除 1965 年政策性遷入外,1985 年以前歷年成長維度變 化 極 小 , 迄 至 2007 年 7 月總人口數為 233,176,較 10 年前 1998 年底的 249,937 人減少 16,861 人,人口密度從每平方公里 71.10 人降 66.47 人,

而 縣 民 家 戶 數 從 71,301 戶增加到 77,892 戶從數據得知家戶數人口變少 居 家 生 活 空 間 變 大 。 住 民 人 口 量 出 現 減 少 因 素 以 社 會 性 結 構 性 ( 遷 出 大 於 遷 入 人 數 ) 比 自 然 性 結 構 性 因 素 為 多 。 人 口 結 構 中 的 特 色 為 原 住 民 人

數 1998-2007 年原住民人口不減少反而增加約佔台東縣總人口數三分之

一 共 計78,956 人並有大陸籍、客家、閩南等多元組合,其人口數 1998-2007 年 減 少 17,010 人共計 154,704 人。台灣地區歷年城市人口空間分佈-人

口 數 依 照 1998 年行政院經建會都住處公告,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分為

北 中 南 東 等 四 區 域 從 1977-1997 年北部城市增加近三百萬人數、中部區 域 增 加 一 百 一 十 萬 人 、 而 南 部 區 域 城 市 增 加 一 百 萬 人 口 , 隸 屬 東 部 區 域 的 台 東 縣 與 花 蓮 縣 減 少 三 萬 人 口 其 中 台 東 縣 從 二 十 九 萬 人 減 少 到 二 十 五 萬 人 口 , 減 少 人 數 為 台 灣 地 區 人 數 比 率 最 高 。 人 口 結 構 及 分 佈 地 區 將 影 響 後 續 區 域 永 續 發 展 的 各 項 問 題 , 包 括 山 地 鄉 醫 療 、 教 育 問 題 等 議 題 , 提 供 政 府 在 資 源 的 分 配 及 政 策 執 行 有 更 明 確 的 挹 注 。 台 東 縣 面 積 3,515.2526 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因人口遷出不斷,逐年呈現遞減現象尤 其 是 在 偏 遠 及 山 地 鄉 , 為 全 省 人 口 密 度 最 低 的 縣 市 。 從 各 鄉 鎮 市 人 口 密 度 觀 察 , 2007 年底統計則以台東市每平方公里 1,007.20 人居首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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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為 綠 島 鄉 每 平 方 公 里 200.50 人;山地鄉如海端鄉、延平鄉、金峰鄉則 分 別 以 每 平 方 公 里 5.25 人、8.12 人、8.80 人為最少,呈現本縣人口過度 集 中 台 東 市 中 心 , 如 圖 3-1 所示。

圖 3-1 台東縣人口密度統計分析 資料來源:台東縣縣政統計( 2007 )

二 、

環境現況

一 、 居 家 生 活 空 間 現 況:

居 家 空 間 發 展 是 由 社 會 環 境 結 構 面 發 展 影 響 而 成 , 其 中 包 括 文 化、習 慣、就 業 率、經 濟 等 住 民 的 活 動 影 響 因 素。從 數 據 呈 現 台 東 縣 人 口 有 過 度 集 中 台 東 市 區 之 現 象。近 幾 年 台 東 縣 總 人 口 數 平 均 每 年 減 少 一 千 多 人,但 是 台 東 縣 總 戶 口 數 呈 現 逐 年 遞 增 趨 勢 的 現 象,民 國 81 年 戶 數 為 63,961 戶,民國 94 年增為 77,116 戶,農村家戶數於民國 89 年 以 後 , 則 呈 現 減 少 情 況 , 88 年 之 21,862 戶 減 少 為 89 年 17,199 戶,減少 4,663 戶,且逐年減少中,94 年只剩 15,205 戶,

但 整 體 人 口 變 動,農 村 外 流 人 口 至 其 他 縣 市 則 十 分 明 顯 而 城 市 分 戶 數 量 增 加 促 使 台 東 縣 居 家 空 間 變 大 平 均 住 宅 面 積 154.3(m2)比 國 內 外 其 他 地 區 都 大(如表 3-2)。其中比較特殊的蘭嶼鄉與綠島鄉兩個離島 人 口 比 率 是 增 加 , 分 析 其 原 因 綠 島 鄉 89 年前人口外移比率達 40.69

% 是 全 縣 最 高 鄉 鎮,但 因 觀 光 業 發 達 交 通 運 輸 便 利 與 政 策 離 島 升 學 加 分 優 惠 等 因 素 民 國 九 十 年 增 加 比 率 15.97%以後每年人口增長都在持 平 狀 態 , 而 蘭 嶼 鄉 除 了 離 島 教 育 政 策 影 響(設 立 蘭 嶼 中 學 , 以 在 地 住

人/平方公里

1,007.20

116.07171.87

45.42106.62128.43

47.17 57.91101.76 116.71 200.5

8.12 5.25 8.8 79.96 12.45

0.0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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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表 3-2 「各國自有住宅比例與平均住宅面積」

資 料 來 源 : 引 自 台 灣 綠 建 築 政 策 簡 介

( http://www.aseed.org.tw/information%20service-4/view3.htm)

二 、 水 質

( 一 ) 依 照 台 東 環 境 保 護 局 的 統 計 台 東 水 質 污 染 可 來 自 下 列 幾 大 項 , 由 下 列 因 素 中 可 見 環 境 台 東 現 階 段 的 基 礎 建 設 仍 未 落 實 受 到 重 視 。

1.生 活 污 水:一般民眾例如:廚餘、生活雜排水、化糞池,生活用 水 約 有70%以 污 水 方 式 排 出,是 為 台 東 縣 主 要 之 水 污 染 來 源 。 2 .工 商 業 廢 水:台 東 縣 並 無 大 型 工 業 區 且 大 型 事 業 單 位 僅 永 豐 餘

造 紙 廠1家。在工業廢水對本現汙染源不多,但身為觀光大縣

台 東 知 本 溫 泉 及 花 東 縱 谷 的 旅 館 區、未 來 東 海 岸 大 型 觀 光 飯 店 所 排 出 的 廢 水 是 必 須 要 注 意 是 否 成 為 台 東 廢 水 主 要 污 染 源 。 3 . 砂 石 場 廢 水: 台 東 縣 因 俾 臨 中 央 山 脈 , 縣 內 大 小 河 川 計 十 餘

條 , 基 於 砂 石 原 料 取 得 之 便 , 縣 轄 內 砂 石 場 林 立 , 目 前 列 管 國 名 自 有 住 宅 率 ( ﹪ ) 平 均 住 宅 面 積 (m2

比 利 時 65

*

1(1990) 86.3

*

1(1991)

法 國 54

*

1(1990) 93.9

*

1 (1993)

德 國 38

*

1(1990) 95.4

*

1西 德 (1993)

70.8

*

1東 德 (1993)

荷 蘭 45

*

1(1990) 108.5

*

1 (1993)

西 班 牙 78

*

1(1990) 95.3

*

1(1991)

英 國 67

*

1(1990) 87.7

*

1 (1998)

奧 地 利 50

*

1(1990) 93.8

*

1(1993)

美 國 64.7

*

2(1995) 153.6

*

2(1987)

加 拿 大 64.3

*

2(1997) NA

日 本 60.2

*

2(1995) 89.95

*

2(1988)

新 加 坡 79.0

*

3(1991) 72.6

*

2(1985)

台 灣 79.5

*

3(1989) 100.8

*

2(1989)

台 東 87.59

*

2 (2007) 154.3

*

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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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 石 採 取 加 工 及 採 礦 業 共 計 11,因無法取得合法證照之砂石 業 者 亦 有 二 十 餘 家 。

4 .畜 牧 廢 水: 畜牧廢水為農業縣主要水污染來源,90年因配合環 保 署 養 猪 業 離 牧 政 策,已 大 幅 減 少 畜 牧 廢 水 排 放,對 河 川 水 質 改 善 亦 有 相 當 之 助 益 。

( 二 )台 東 縣 境 內 水 質 可 分 為 河 川 用 水、地 下 水 及 沿 岸 休 閒 遊 憩 用 水。

1 .河 川 用 水 有 主 要 河 川 卑 南 溪(中 央 管 理 河 川 轄 內 設 立 三 個 監 測 站), 次 要 河 川 (縣 管 河 川 其 監 測 站 如 3-2圖)太 平 溪 、 利 嘉 溪 與 知 本 溪,普 通 河 川 太 麻 里 溪、大 竹 溪、大 武 溪、馬 武 溪 等 數 十 餘 條)。由於台東縣河川豐水期從5月至10月,豐水期逕流量 為 全 年 的 87.2% , 且 由 於 降 雨 多 集 中 在 7、 8月 份 , 這 兩 個 月 份 的 降 雨 量 幾 乎 就 佔 了 全 年 降 雨 量 的 一 半。除 卑 南 溪 由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主 導 地 表 水 較 充 裕 之 外,其 它 地 區 都 以 伏 流 水 為 主。河 川 水 質 一 般 的 檢 測 以(PH、溶氧量、BOD、大腸菌、氨氮與總 磷 、 懸 浮 固 體)與重金屬項目(鎘、鉛、六價

鉻 、

汞 、 砷 及 銅 、 錳 、 鋅 、 鋁)。 一 般 而 言 , 縱 谷 區 較 不 缺 水 , 海 岸 線 地 區 則 由 於 屬 於 河 川 短 促、重 黏 土 土 質 無 法 蓄 積 水 源 等 因 素,屬 於 缺 水 地 區 。

2 .分 析 各 地 下 水 分 區 水 質 狀 況 以 花 東 縱 谷 水 質 最 佳 , 低 於 地 下 水 污 染 監 測 基 準 比 率 占98.9%。

3 .近 岸 休 閒 遊 憩 水 質:在 附 近 海 域 水 質 監 測 方 面,台 東 沿 海 設 有

卑 南 溪 河 口、知 本 溪 河 口、富 岡 港 外、成 功 港 外、蘭 嶼、綠 島

及 卑 南 溪 口 外 4 浬 共 7 處 之 監 測 點

以 杉 原 海 水 浴 場 做 為 監 測 站

依「 海 域 環 境 分 類 及 海 洋 環 境 品 質 標 準 」屬 於 甲 類 水

體 分 類。以 上 三 類 水 質 在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監 測 下 均 符 合 規 定 未 受 污 染 , 唯 一 缺 憾 是2007年 自 來 水 民 生 用 水 普 及 率 僅 77.9%未 能 達 成 縣 民 健 康 的 期 望 , 而 且 落 後 其 他 縣 市 有 一 段 距 離 未 受 單 位 重 視 , 也 是 發 展 健 康 生 活 環 境 的 ㄧ 大 隱 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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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2 台東縣河川水質監測站分布 資 料 來 源 : 台 東 縣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圖

三 、 廢 棄 物

隨著國內經濟的快速成長及國人生活水準的提高,人們的廢棄 物 及 垃 圾 消 費 量 也 日 益 增 加,隨 之 而 來 的 就 是 垃 圾 處 理 之 問 題。台 東 縣 垃 圾 運 量 分 析 , 垃 圾 處 理 方 法 仍 以 掩 埋 為 主 佔 78.18% , 而 近 年 來 推 行 資 源 回 收 工 作 與 垃 圾 不 落 地 政 策,使 台 東 縣 環 保 局 處 理 垃 圾 量 有 逐 年 減 少 之 趨 勢 (表

3-3)。

台東縣目前垃圾衛生掩埋場計有13座,鹿野鄉第一期垃圾衛生

掩 埋 場 已 完 成 復 育 工 程 , 台 東 市 豐 原 衛 生 掩 埋 場 將 進 行 復 育 , 另

外 , 台 東 縣 進 行 施 工 中 之 垃 圾 掩 埋 場 包 括 : 金 峰 鄉 區 域 性 垃 圾 衛

生 掩 埋 場 、 長 濱 鄉 垃 圾 衛 生 掩 埋 場 , 其 餘 之 垃 圾 掩 埋 場 均 在 使 用

中。最 為 爭 議 性 的 是 台 東 縣 蘭 嶼 鄉 為 台 灣 電 力 公 司 低 放 射 性 廢 料 儲

存 設 施 所 在 地,民 國 61年原能會指定蘭嶼龍門地區為國家低放射性

廢 棄 物 貯 存 設 施 , 自 民 國 71年 開 始 接 收 作 業 , 至 85年 貯 滿 不 再 運

入,共 存 放 97,672 桶,其中86,380 桶來自核能電廠,其餘11,292 桶

來 自 全 國 醫、農、工、學、研 各 界。蘭 嶼 貯 存 場 之 規 劃 興 建,係 依

建 築 法 第 98條,於67年8月3日獲行政院同意興建,應屬合法之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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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物。貯 存 場 用 地 原 先 規 劃 可 使 用 100年以上。 91年12月25日放射 性 物 料 管 理 法 公 布 實 施 後,放 射 性 廢 棄 物 貯 存 設 施 運 轉 執 照 有 效 期 最 長 為 40年 。 期 滿 後 需 繼 續 運 轉 者 , 須 再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換 發 執 照。日 前

台 電 公 司 公 告 兩 處「 低 放 射 性 廢 棄 物 最 終 處 置 場 」建 議 場 址,分 別 是 台 東 縣 達 仁 鄉 與 澎 湖 縣 望 安 鄉,舉 辦 地 方 性 公 投,用 以 選 擇 最 後 核 廢 料 的 落 腳 處。核 廢 場 建 議 場 對 於 將 來 影 響 地 方 發 展 深 遠 , 選 址 作 業

原 能 會 依 據 91年12月25日公布施行「放射性物料管 理 法 」 之 規 定 , 台 電 公 司 於 92年12月25日提出「低放射性廢棄物 最 終 處 置 計 畫 」,經 原 能 會 完 成 審 查 核 定。該 計 畫 針 對 處 置 作 業 有 關 之 場 址 選 擇、設 計 施 工 及 時 程 規 劃 等 事 項,提 出 執 行 規 劃 及 時 程 之 具 體 解 決 方 案 , 預 定 於 5年內(民國97年)由行政院核定場址,

10年內(民國102年底前)開始執行處置作業。屆時,蘭嶼鄉貯存 場 存 放 之 低 放 射 性 廢 棄 物 即 可 循 序 遷 出。如 果 在 選 擇 台 東 縣 貯 存 場 存 放 為 又 是 一 種 汙 染 源 的 興 起。這 種 廢 棄 物 場 址 選 擇 好 像 是 代 表 社 會 區 域 落 後 與 弱 勢 的 象 徵,對 發 展 觀 光 資 源 產 業 的 台 東 這 是 否 又 是 一 堆 廢 棄 物 放 在 門 口 。

表3-3 2007 臺東縣廢棄物處理量

資 料 項 目 內 容

平 均 每 日 垃 圾 清 運 量(垃 圾 清 運 量 / 總 日 數 ) 134.49(公 噸 / 日 ) 平 均 每 人 每 日 垃 圾 清 運 量

[(垃 圾 清 運 量 )/ (總 日 數 *清 運 區 期 中 人 口 數 )] 0.57(公 斤 / 人 日 ) 每 一 清 潔 隊 員 服 務 清 運 區 人 口 數(清 運 區 人 口 數 / 清 潔 隊 員 ) 3115.47(人 / 人 ) 每 部 垃 圾 車 服 務 清 運 區 人 口 數

(清 運 區 人 口 數 / 垃 圾 清 理 車 數 ) 965.54(人 / 輛 ) 平 均 每 日 每 一 清 運 人 員 清 運 垃 圾 量

[垃 圾 清 運 量 / (總 日 數 *清 運 人 員 數 )] 0.83(公 噸 / 人 日 ) 垃 圾 清 運 率(清 運 區 人 口 數 / 戶 籍 登 記 人 口 數 )*100 100(% ) 垃 圾 妥 善 處 理 率:[(焚 化 量 + 衛 生 掩 埋 量 +巨 大 垃 圾 回 收 再 利

用 量 + 廚 餘 回 收 量 + 執 行 機 關 資 源 回 收 量)/ 垃 圾 產 生 量 (含 垃 圾 清 運 量 、 巨 大 垃 圾 回 收 再 利 用 量 、 廚 餘 回 收 量 及 執 行 機 關 資 源 回 收 量)]*100

97.45(% )

執 行 機 關 資 源 回 收 率[(執 行 機 關 資 源 回 收 量 )/ 垃 圾 產 生 量 (含 垃 圾 清 運 量、巨 大 垃 圾 回 收 再 用 量、廚 餘 回 收 量 及 執 行 機 關 資 源 回 收 量)]*100

25.32(%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統 計 資 訊 網(2008)、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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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歷年用電量

1

2 3

4

800,000,000 810,000,000 820,000,000 830,000,000 840,000,000 850,000,000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圖3-3 台東歷年電能使用電量

資 料 來 源 :台 灣 電 力 公 司 (2008)、 本 研 究 彙 整

四 、 節 約 能 源 與 全 球 暖 化

此 議 題 指 標 是 測 量 住 民 對 環 境 保 護 節 能 性 觀 念 提 升,在 全 球 能 源 短 缺CO2 排 放 增 高 時 , 雖 然 台 東 地 廣 人 稀 環 境 污 染 指 數 均 能 與 大 自 然 環 境 儲 存 力 達 到 平 衡 效 果,但 是 在 永 續 資 源 的 節 約 觀 念 仍 需 要 教 育 傳 播 及 落 實 知 識 提 倡 來 平 衡 生 態 環。海 島 台 灣 追 求 科 技 進 步 及 全 球 溫 室 效 應 讓 夏 季 氣 溫 飆 高 用 電 量 大 增,在 台 灣 每 年 用 電 量 屢 破 新 高 節 約 能 源 似 乎 成 為 環 保 口 號。台 東2006年以前用電量呈現直 線 攀 現 象 達 到 高 峰 後,2007年倡導「節約能源與全球暖化」的觀念,

用 電 量 減 少 成 為 負 成 長 趨 勢(如 圖 3-3), 比 較 台 灣 地 區 總 體 用 電 量 每 年 仍 持 續 增 加,所 以 從 現 況 中 分 析 台 東 縣 居 民 環 保 的 觀 念 已 有 起 步,但 是 要 深 植 民 心 必 須 從 教 育 來 導 正 持 續 發 展 只 有 一 個 地 球 的 永 續 概 念 。

五 、 交 通 運 輸

近幾年台灣高速鐵路及高速捷運進入台灣區域,促使台灣交通事業一 洩千里日易精進,交通便利指標是台東城市成長表現與落後的關鍵性指 標,台東縣現況對外交通主要是依賴鐵路及公路運輸系統,在鐵路的設備 方面台東是屬於簡陋車箱單軌鐵道讓住民搭乘時間較費時,載運疏通依照 人口的流量而由鐵路局決定增減班次,固定路線高雄、花蓮每日約 5-6 班車次,但是午夜過後的車班因載運成本問題鐵路局乘載運輸服務是關 單位:度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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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促使距離成是偏遠住民生活更不方便,並且鐵路車站與住民生活住宅 區域設置地點背道而馳,造成城市運輸便利性成效能不足更顯示台東縣住 民生活邊緣化的缺失。公路系統中台 9 線與台 11 線均非快速道路,對 外聯絡極為費時,尤其是意外事 故 傷 害 死 亡 率 每 十 萬 人 達 73.68 人 及 每日交 通 事 故 達 4.79 件 是 屬 於 高 危 險 路 段 (如 表 3-4), 無法達到便 利舒暢的交通服務品質也是造成台東高死亡率的原因之ㄧ。交通聯絡系統 除依賴台 9 線與台 11 線外,仍需要縣道輔助來達成各項運輸的機能。

台東縣內地廣人稀大眾運輸輔助的機能也因成本效能班次與運載範圍受 限制,以主幹道路為主對於偏遠地區大眾運輸未能行駛到達或班次稀少,

促使便利性不足,縣內大眾運輸平常營運僅限於學生族群的通勤,對於觀 光業及提供住民便利的挹注性薄弱。一般住民主要交通工具習慣以機車代 步,在講求便利的台灣社會中汽車成為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台東縣因為青 壯年人口謀職外移高與城鎮人口密度分布差異大所以汽車成長比率是負 成長,依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第 三 期 台 灣 地 區 整 體 運 輸 系 統 規 劃 ─

促使便利性不足,縣內大眾運輸平常營運僅限於學生族群的通勤,對於觀 光業及提供住民便利的挹注性薄弱。一般住民主要交通工具習慣以機車代 步,在講求便利的台灣社會中汽車成為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台東縣因為青 壯年人口謀職外移高與城鎮人口密度分布差異大所以汽車成長比率是負 成長,依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 第 三 期 台 灣 地 區 整 體 運 輸 系 統 規 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