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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植栽方式預留適度水平變位空間

第八章 結論與建議

照片 3- 4 以植栽方式預留適度水平變位空間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國內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對隔震建築物間隔之規定,為避免地震 時引起之變形,造成鄰棟建築物間的相互碰撞,隔震建築物應留設適 當之間隔;另為避免地震時隔震建築物碰撞周遭擋土牆或其他阻礙 物,而影響隔震系統之功能,其最小間距須大於最大總位移。但是,

由於相鄰兩棟建築物同時發生反向運動與最大位移的機率不高,因此 同意間隔之距離,可做適度之折減。

圖 3-4 設計隔震建築物,應考慮避免地震時建築搖晃所產生的碰撞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第六節 隔震建築與樓層數規模

雖然,隔震建築之使用高度,目前法規上並無特殊之限制條件,

但是對於高度約超過 10 層樓或高寬比大於 4.0 的高層建築而言,建築 物本身的固有週期以較一般中低層建築為長,此種提高建築高度而延 長週期之情形,與隔震建築設法延長建築物固有週期之作法有點類 似;但是,此種以隔震設計於高層建築之使用,其隔震功能之發揮,

將變得非常有限且缺乏效率,有時還可能會產生一些負面效果;因此,

一般在無特殊之考量因素之下,隔震系統適用於 10 樓以下且較為堅硬 的建築物。

但是,當高層建築物使用隔震設計之時,應注意下述要點:

一、建築物的高寬比要小

一般而言,狹長型建築物的高寬比較大,地震時因傾倒力矩 造成柱子的軸力變動亦大,容易於隔震元件上產生拉扯力;因此,

當高層建築物使用隔震設計之時,應設法再延長隔震層週期,以

降低上部結構的地震受力,並考慮將隔震元件集中配置於建築物 四周,以承受較大之垂直壓力,以避免隔震元件產生過大的拉扯 力。

二、建築物上部結構的水平勁度要高

當隔震建築上部結構的水平勁度較高時,可使上部結構產生 接近剛體的水平運動,這種剛體運動可降低上部結構所承受之加 速度或地震力,而沿建築物高度方向之各樓層之層間變位,亦近 乎一致。當上部結構為純鋼骨結構之時,其水平勁度較低,將使 高樓層的層間變位反應較低樓層為大,愈高樓層其隔震效果愈 小,此時可考慮於樓層間配置斜撐,以提高上部結構的水平勁度,

控制高樓層的變位反應。

三、隔震元件之配置考量,應儘量使隔震器不要承受拉力。

圖 3-5 高層隔震建築應考慮將隔震元件配置於建築物四周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第七節 隔震元件與上部結構的力量傳遞

一般來說,必須在各柱之下各配置一個隔震元件(如圖 3-6(a)所 示),在此處以積層橡膠隔震元件為例,目的在於直接將建築物的重量 從柱子傳達到隔震元件,以確保力量傳達的順暢,對構造而言這是合 理的。

另一方面,隔震建築的特性是,與上部結構相較之下,隔震層的 水平勁度愈小,其隔震效果則愈佳。當建築物低樓層或重量較輕之時,

柱子所負擔軸力較小,隔震效果亦佳,可配合各柱之軸力,於其下方 各配置一個直徑較小的隔震元件,但由於隔震元件的變形能力與直徑 成比例,所以隔震層之變形能力不足;此時可考慮採用在上部結構最

下層設置較堅硬的底盤,再採取以一個大口徑的隔震元件支撐著數個 柱子的計畫(如圖 3-6(b)所示)。

圖 3-6 隔震元件的配置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此外,當柱子負擔的軸力極大時,可以考慮採用在一個柱子下面 設置數個隔震元件的計畫(如圖 3-6(c)所示)。例如:若取相當於 30 樓 層柱的軸力 18MN,假設其設計面壓為 9.8N/cm2,大約需要直徑為 1500mm 以上的大型積層橡膠隔震元件。但是,若改為一個柱的下方,

配置數個積隔震元件,就不必做到如此大的尺寸。

因此,無論是對於上部結構系統的配置計畫,或是隔震元件的選 用計畫等,將影響建築物的隔震性能與建造費用的甚大,所以在基本 規劃的階段,就必須充分考量相關的因素。

第八節 隔震建築的經濟效益

建築物整體生命週期的成本,主要可分為初始的建造成本(初始 成本)與營運成本等二個部分。

在建築之建造成本部分,若建築物實施隔震設計時,將會增加建 築隔震之設計費用,以及隔震元件與隔震層相關構造的建造費用。但 是,經由適當之設計與配置,隔震效果可以降低隔震建築上部結構的 建造成本。按國內施作隔震建築之工程經驗,若以隔震系統及其上部 結構屬規則性配置之鋼筋混凝土結構為例,較低樓層 3 至 6 層樓的建 築結構,建築結構體成本約增加 15 至 20%(不含裝修與機電工程之費 用),7 至 11 層樓結構體成本約增加 5 至 8%,而高樓層 12 至 15 層樓 的建築結構,結構體成本約增加 0 至 3%,樓層若在 15 至 30 層樓,成 本反而可減少 1 至 2%;亦即隔震建築 15 樓以下的建築物,初始建造

成本會增加幾個百分比,但是 15 樓以上的建築物,則幾乎沒有差異。

有關營運成本方面,包括維護管理費用與地震災害預估損失(為 地震後的復原成本與地震發生機率的乘積)。依據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 之定義,假設建築物的使用壽命為 50 年,對於隔震建築之維護成本而 言,約只有隔震元件相關維護管理費用會增加,但隨著隔震建築的普 及,相關維護管理之費用,也會隨之降低。對於預估地震災害可能發 生的損失而言,將不僅侷限於建築結構體的整修或設備、家具等遭到 破壞的部分,還必須包括因停止營業等所造成的業務損失。

一般而言,隔震建築與一般非隔震建築相較,隔震建築之初始成 本略高,但是遭受地震災害的預期損失較少,所以建築物的使用壽命 愈久,在整體生命週期的花費費用也就愈低。對於地震發機率較高的 台灣地區而言,隔震建築的整體生命週期成本,反而較傳統建築更低 的許多,未來配合國內「住宅地震保險」制度的實施,隔震建築經評 估可調降其地震保險費率時,成本差距將會更大。

第四章 隔震建築的設計

第一節 隔震建築的設計依據

國內隔震建築構造之發展,大約僅有 20 棟左右之工程實績經驗,

目前亦處於初步應用階段;有關隔震建築構造之設計規定,早期為 2002 年 4 月 1 日公佈施行之「建築物隔震設計規範」,該規範現已廢止使用。

目前有關隔震建築之設計規定,主要為內政部於 2004 年 12 月 14 日以 台內營字第 0930088288 號令修正發布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 說」,而改以專章方式將隔震建築納入規定,並自 2005 年 7 月 1 日施 行,亦使得國內對於隔震建築物之設計,有更為完整之依循。

第二節 隔震系統設計的基本要求

隔震系統為一種或多種隔震元件及(或)阻尼元件所組成,在地 震作用下,使結構週期延長,隔震元件及(或)阻尼元件消散大部分 地震能量之系統。其至少須具備下列基本要件:

一、在垂直方向上具有足夠的剛性及承載容量來承受上部結構的重 量。一個結構如不能安穩的承受本身的載重,則更不可能承受地 震力之破壞。

二、在強震作用下,水平方向具有足夠的柔性以延長結構週期,隔離 地震震波進入建築物,降低水平地震力。

三、具有消能裝置以控制建築物因週期延長所可能導致的位移增加。

由於隔震系統的高柔度,上部結構對於基礎可能會產生較大的相 對位移,當結構週期增加時加速度反應會減小,但位移反應反而 會增加。結構物的相對位移不能太大,否則會造成結構不穩定。

四、須具足夠之水平勁度以抵抗風力。雖然在抗震方面,隔震系統若 具有越低的水平勁度越好,但是它仍應具有最低適宜的水平勁度

以抵抗風力。

五、須具足夠的回復勁度,使隔震結構在經過地震後能夠回復到原來 位置。

六、基於耐震防災設計之需求,隔震系統得考量第二道之防制系統,

以免發生意外之狀況。

第三節 隔震建築的設計流程

有關隔震建築的設計作業,與一般建築一樣,約略可分成初步設 計與詳細設計,以下就各設計階段的要點,做簡單之說明:

一、初步設計階段

(一)擬定初步構架計畫:先初步確決定建築物之高寬比、構造 類別、有無地下室、隔震層位置等資訊。

(二)設定耐震性能目標:依據起造人與設計者協議,考慮建築 物用途與未來發生地震的機率,設定建築物之耐震性能目 標。

(三)進行概略設計:以便於定性地掌握做為隔震構造的性能。

以建築物的總重量與地基種類別做為賦予條件,依據原先 所選定之耐震性能目標,設定隔震層特性值(積層橡膠的 支撐力、水平勁度、變形能力、阻尼器的種類、降伏剪力 等)估算水平變位,設定間距等相關建築設計所需的數值,

以便定性地掌握隔震建築的性能。

(四)實施地震反應分析:在這個階段中,利用簡單的標準模型,

實施地震反應解析,以推定變形量。

隔震構造在初步設計階段之時,應實施較一般建築物更深的地質 調查,以瞭解工址地質的動態特性。此外,實施建築地周邊過去曾發 生地震或是有無活斷層等地震活動程度的調查,以設想建築周邊未來

可能發生的地震。

二、詳細設計階段:

(一)隔震元件的設計與選擇:實施隔震元件的設計、選擇、輸 入地震歷時的設定,進行地震反應分析。積層橡膠隔震元 件或阻尼器是採取避免隔震層發生變形震動的配置,採取

(一)隔震元件的設計與選擇:實施隔震元件的設計、選擇、輸 入地震歷時的設定,進行地震反應分析。積層橡膠隔震元 件或阻尼器是採取避免隔震層發生變形震動的配置,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