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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對現金價值影響分析

一、各變數敘述統計量

表 9 是與現金價值模型變數的敘述統計值,與前述現金持有模型衡量期間相 同。應變數方面,以台灣排除金融業之上市櫃公司年化的超額報酬(rA ),衡量投 資人對於企業的評價,該變數平均值為 5.3%,中位數為-2.2%,分布明顯右偏,顯 示大多數的企業股票報酬較差,只有少數公司在股市的表現良好。同前所述,CSR 績效以是否發行 CSR 報告書(csr)為虛擬變數,平均為 14.8%、中位數為 0、第 三分位亦為 0,同樣隱含發行 CSR 報告書的比例偏低,未來仍有進步空間。

公司特性相關變數中,研究發展費用變動率(drd)的變異較大,平均值為-0.002,

標準差為 1.039,顯示部分企業在某一年度大幅提升研究發展的支出,而亦有部份 企業大幅減少其支出;其他的變動量之變數,例如現金變動率(dcash)、稅前息 前淨利變動率(debit)、資產變動率(dna)、利息費用變動率(di)及現金股利變 動率(dd),分布則較平均,且平均值為正,顯示企業的績效表現,未有大幅的波 動,公司政策選擇亦較有一致性,穩定擴張其營運;而表達公司存量之變數,如現 金(cash)及財務槓桿(lev),其平均值分別為 0.261 及 0.374,顯示台灣上市櫃 公司現金的比重約為四分之一,而選擇的財務槓桿較不具風險性。

公司治理的變數與前述現金持有模型衡量方式相同,以 董監事持股比例

(bhold)、董事兼任經理人比例(busy)、董事會規模(bsize)及獨立董事佔董事 會人數的比例(ind)等四個變數,評估一個企業公司治理的情況,除了董事會規 模(bsize)有較大的變異,標準差為 2.034 以外,餘者分布較為平均,標準差分別 為 0.141、0.159 及 0.134。另外,藉由企業之現金變動率(dcash)乘以各項自變數,

可於迴歸式進一步評估具該特性之企業或該變數之變動,對於現金邊際價值之影 響,然而交乘項之敘述統計,較無經濟上解釋之意義,因此表 9 彙整之交乘項敘述 統計數值,僅用於極端值之確認,避免極端的情況影響實證結果。

表 10 為現金價值模型組成變數相關係數結果之彙整,其中有許多變數之間 的相關係數大於 0.5,恐有共線性之隱憂,然經過檢視後,發現相關係數高者,

為原始的構成變數與其衍生之交乘項,例如現金變動率(dcash)與現金存量乘以 現金變動率(cashdcash)、現金變動率(dcash)與董監事持股乘以現金變動率

(dcashbhold)等變數,該等變數之間的高相關性,來自於交乘項變數的構成方

表10現金價值各變數之間相關係數

表 10 現金價值各變數之間相關係數

dcashind 1

dcashbsize 1 0.746

dcashbusy 1 0.849 0.599

dcashbhold 1 0.751 0.875 0.659

ind 1 0.001 -0.011 0.001 0.049

bsize 1 -0.026 0.006 0.007 0.014 0.008

busy 1 -0.15 -0.21 -0.002 0.028 0.004 -0.01

bhold 1 -0.134 0.112 -0.023 0.091 0.03 0.034 0.021

levdcash 1 0.02 0.003 0.01 -0.012 0.792 0.78 0.899 0.677

cashdcash 1 0.862 0.034 -0.005 -0.007 -0.006 0.753 0.752 0.849 0.659

lev 1 0.028 -0.012 -0.099 0.012 -0.029 -0.095 -0.034 -0.027 -0.026 -0.037

cash 1 0.259 -0.116 -0.209 -0.093 0.006 -0.07 0.097 -0.191 -0.186 -0.219 -0.17

dd 1 -0.108 -0.057 -0.003 0.006 0.021 0.022 0.001 -0.029 0.014 0.005 0.02 0.012

di 1 -0.062 -0.001 0.139 0.02 0.043 -0.029 0.016 0.026 0.012 0.023 0.013 0.026 0.004

drd 1 0.027 0.038 -0.085 -0.035 0.066 0.077 -0.024 0.034 0.032 -0.01 0.05 0.059 0.07 0.068

dna 1 0.153 0.273 0.029 0.004 0.036 -0.069 -0.07 0.03 0.074 0.015 -0.023 -0.09 -0.09 -0.089 -0.042

debit 1 0.119 -0.067 -0.045 -0.054 0.026 -0.052 0.151 0.136 0.023 0.014 -0.029 0.003 0.158 0.185 0.176 0.155

dcashcsr 1 0.047 -0.002 0.034 -0.017 0.014 -0.076 -0.022 0.286 0.317 0.027 0.003 0.018 0.025 0.257 0.239 0.314 0.317

csriv 1 0.048 0.015 -0.023 0.006 -0.03 0.016 -0.041 -0.042 -0.009 -0.001 0.021 -0.06 0.013 -0.023 0.011 -0.003 0.005 -0.001

csr 1 0.362 0.097 0.006 -0.019 0.041 0.006 -0.008 0.017 0.044 -0.015 -0.004 0.023 -0.066 0.205 0.098 0.005 -0.001 0.002 0.013

dcash 1 0.001 0.004 0.299 0.186 -0.091 0.069 0.028 0.015 -0.222 -0.027 0.865 0.907 0.034 0.002 0.006 0.001 0.886 0.871 0.985 0.752

dcash csr csriv dcashcs r debit dna drd di dd cash lev cashdcash levdcash bhold busy bsize ind dcashbhold dcashbusy dcashbsize dcashind

二、實證結果與分析

下列迴歸式設計如研究方法第二階段的方式,以股票超額報酬為應變數,分析 企業社會責任對現金價值的影響,迴歸結果彙整於表 11 第(1)至第(7)欄。

根據表 11 第(1)欄基準模型實證結果,企業發行社會責任報告書的虛擬變數 與現金變動量的結果是負顯著的,相當於 CSR 績效較佳之公司,每多持有 1 元現 金,可產生的邊際價值顯著的比未發行者低 0.427 元,以現金變動率的平均值 0.8%

衡量,在其他條件不變下,平均而言善盡 CSR 之企業的股票超額報酬,將比未善 盡 CSR 的股票超額報酬少 0.3%。前述實證結果符合假說一 b,當企業保留現金時,

若無法有效運用在使股東價值最大化的決策中,將使現金的邊際價值降低。

為了進一步分析企業穩健程度或是代理問題程度不同時,社會責任對於現金 的邊際價值是否產生不同的影響,本模型亦用高科技或傳產業、董監事持股中位數、

獨董比例中位數,將樣本分群,結果彙整於表 11 第(2)欄至第(7)欄。如表 11 第(2)欄所示,當屬於員工失業成本較低、較不需要穩健經營的高科技產業時,

雖然統計上不顯著,但企業社會責任對現金價值的邊際影響自原有的-0.427 增加至 -0.17,顯示從事 CSR 之企業若採行較不保守的財務政策,或將資源用於與股東相 關的支出之中,企業保留現金的邊際價值較高。表 9 第(3)欄則為傳產業,代表 營運更加穩健公司,實證的結果指出,當企業本身營運已較穩健時,若企業又欲善 盡社會責任,提供員工及利害關係人更多保障,可能使企業保留過多的現金,因而 讓資金運用的邊際價值降低,從原本的-0.427 變成-0.745。根據分群的實證結果可 以推測,當企業原本已重視員工和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善盡 CSR 將使該企業更積 極提供保障,現金可能因此無法用於使股東價值最大化的投資計劃或是其他用途 中,導致現金價值的減少更為顯著,符合假說二 b 股東犧牲假設。

另代理問題方面,表 11 第(4)欄及第(5)欄利用董監事持股(bhold)中位 數為樣本分群,而表 11 第(6)欄及第(7)欄則利用獨董比例(ind)中位數為樣 本分群。如表 11 第(4)欄及第(6)欄所示,當公司治理較佳時,前者的現金價 值反而更低,而後者的價值減少不顯著;而當公司治理較差時,依照表 11 第(5)

欄及第(7)欄之結果,前者的現金價值減少較小,而後者的價值減少仍不顯著。

經由以上兩種樣本分群結果,發現從事企業社會責任之企業,應不是因為存有較多

的代理問題其現金價值才較低,而是因為選擇較穩健經營的策略,使得股東的權益 受損,投資人對於該現金的評價才因而較低。

表 11 企業社會責任對現金價值影響迴歸分析

Baseline Tech Nontech Bhold>M Bhold<M Ind>M Ind<M

Variable (1) (2) (3) (4) (5) (6) (7)

其他解釋變數的結果多與過去文獻相符,當企業的稅前息前淨利(debit)增加 或資產(dna)增加時,代表企業處於成長擴張階段,因此股票的超額報酬較高;

但當公司財務槓桿(lev)增加時,因違約風險增加再加上股權是最後清償之順位,

因此股票超額報酬較低(Dittmar and Mahrt-Smith,2007;Arouri and Pijourlet,2017)。 此外,本研究發現儘管資產規模增加可以增加股票超額報酬,然持有現金需考量流 動性溢酬,因此增加現金(dcash)會使股票超額報酬下降;而雖然財務槓桿(lev)

增加將使超額報酬下降,但若利息支付(di)增加時,卻可以提升股票的超額報酬,

因此一家公司考量最適的舉債規模時,應將此二變數一起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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